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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管理方案精选(九篇)

2024-03-06 11:5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在市局的领导下,以“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标,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二、工作内容

本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行职责:

㈠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㈡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

㈢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

㈤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

㈥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㈧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㈠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网络化管理,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

㈡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

㈢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重大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

㈣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积极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创建活动,普遍推行农村小商店商品准入,引导农村小商品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期,责任人:××××。

㈤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

㈥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对辖区范围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分片划段,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

㈦开展辖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配合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办公室(注册厅)、监管一队、监管二队为责任单位,共同抓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列入所月度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各监管大队负责片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第2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的起步之年。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宣传、安全文化、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坚守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我市“建设两个中心,进军全国十强”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敏任组长,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熊湘东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陈鹏飞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乡镇(街道)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在xx日报、xx电视台开辟“安全生产百日巡查、安全生产保卫战”专栏。通过采访报道巡查队员、各安委会成员在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一线抓安全生产的具体事例,教育引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以“安全巡回大讲堂”为载体,负有重点监管任务的市直单位要组织专人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三是开展“安监干部讲安全”活动。在选派的5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中组织开展以“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的演讲、“寻找最美基层安全卫士”、开展以安全主题的论谈等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宣传典型、传递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企业开展主体责任“三个一”活动。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公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为全体员工作出表率、为企业发展担当作为。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企业内部要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举措的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员工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作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真正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推荐1家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企业,并报典型材料。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有关营运单位,在公交、出租和长途营运车辆上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车贴;公路局负责在全市道路设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安全常识;商务合作局负责组织城区设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各商场播放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片和警示语;安监局负责在全市设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安全常识,制定张贴立柱安全广告;教育局要在各中小学利用会议、网络媒体、电视等媒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宣传,对师生进行安全生产专题教育;住建局、工务局要在所有施工现场制定张贴安全广告;卫计局要在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张贴安全广告,播放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片和警示语;其他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部门(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旅游、水务、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电力、海事等)要结合各行业领域的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各自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大宣传。

(四)集中开展“安全月”系列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广场咨询日活动。根据统一要求,市安委办、各乡镇(街道)于6月16日集中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广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解答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传播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认真落实省、长沙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大培训的通知》精神,在6月份集中组织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在高温假期间进行),通过集中培训来强化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三是集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定一家烟花爆竹退出企业,进行一次工房拆除安全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园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受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等高危、高风险企业和学校、医院、酒店、歌舞厅、商场、市场、敬(养)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开展xx花炮“技艺匠人”评选比赛。以鼓励青年一代继承传统技艺,加快实行产业安全环保、专业生产的要求,在全市花炮行业中开展“技艺匠人”评选比赛。五是进行开展花炮机械暨原材料展”。采取集中展示、观摩交流、媒体报道等方式,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好,充分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引领支撑作用。六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结合“长沙安监”2017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长沙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五)强力开展监管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计划执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高危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行动。一是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结合打非治违“飓风”行动、专项整治、许可核查、高危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采取联合执法、重点执法等形式集中开展监管执法行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企业,形成“依法治安”的强大合力和“从严治安”的强大震慑力。二是全面打响“安全生产保卫战”。 推进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堵塞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法制机制的漏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源分级管理和事故易发多发点强化监管制度,加强系统保障和源头治理,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百日行动”,充分发挥安全巡查的“利剑”作用,通过本次安全巡查,实现对所有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巡查的“全覆盖”,特别是对重点领域和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体检,深入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积极查找安全监管工作短板,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

(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一是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屋场和社区全面提质提档三年行动”建设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在已创建的幸福屋场开展“安全文化进屋场”系列宣传活动(设立一个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栏、发放一份安全生产常识手册、举办一堂安全知识讲座、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问卷调查)。二是开展消防安全进千家万户(楼栋)活动。由市消防大队在我市居民小区(高层电梯房),向居民发送高层住宅家庭防火常识、高层住宅主要火灾隐患及其危害、遇到火灾如何报警、火场逃生自救等宣传资料,指导督促各小区进行高层住宅自查火灾隐患等工作。三是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市教育局要发动各学校学生和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平安行·你我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努力构建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组织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印制长沙安监“安全隐患随手拍”海报发放至每个企业、每栋居民楼,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热线电话、关注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方式,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建立活动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活动经费,精心策划,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第3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全会精神,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参照《xx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财政工作。

二、领导重视

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陶忠生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曾禹智纪检组长、刘凤昌副局长、彭希进副局长、刘时群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桂珍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三、工作内容

(一)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县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以及县委、县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力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完善修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信、来电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和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

(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杜绝有案不查、隐瞒不报、有错不纠、有责不问等情形;加大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对“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是要切实整改,有效落实监管责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一案三查”。

四、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xx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工作步骤开展,统筹推进。

(一)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3月下旬至4月初)。按照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4月中旬前)。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

(三)开展系统重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4月中旬至5月下旬)。成立检查组全面开展系统检查,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四)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账,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五)整改落实,健全机制(6月上旬至7月上旬)

第4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一、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对于进一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必须认真践行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融入日常安监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平安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持续深入抓好学习,推动党员教育常态化

(一)突出重点学习内容。以尊崇、遵守党规为要求,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及时组织学习上级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等精神,使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转化与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今后五年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等结合起来,不断凝聚思想共识。

(二)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业务讲堂、“微型党课”、“百名支书上党课 千名党员上讲台”等活动,加强精准化、针对性的理论和业务培训,推动党员干部转变理念、更新知识、提升素养。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安监干部职工会议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通过微信群、QQ群、论坛等开展互动讨论,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吸引力。

(三)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中心组领学的示范带头作用。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有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并鼓励党员自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丰富党组织生活的内容。

三、引导党员担当作为,推动先锋作用发挥常态化

(一)立足岗位做贡献。充分调动干部立足本职,比学赶超的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党员干部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业企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三场所三企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中勇担重任做贡献,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选树典型立榜样。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通过“最美机关干部”评选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践行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激发干部职工干事热情,引领安监干部奋发向上,鼓励学习先进、发扬先进,树立安监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深入基层送服务。结合市“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四服四促精准服务企业”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系服务机制,切实帮助企业破难解困。选拔骨干力量,组建“安监宣讲团”,深入镇、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线上业务、村级网格员巡查要点等内容进行宣讲,主动为基层干部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取得广大群众对安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联系实际对标体检,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

(一)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加强作风效能督查,并抓住重大节假日等问题易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宁波市委“20条措施”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方面各项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防效能作风松弛现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机关作风效能持续向好。同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支持第九纪检组开展工作,通报“三重一大”等重要情况,全面构筑反腐防线。

(二)坚持经常性“党性体检”。每位党员要经常以“四讲四有”为标准,重点在理想信念、纪律规矩、工作作风、组织观念和责任担当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通过党员对标体检和民主评议,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各类问题,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

(三)深化改革推动难题破解。党员干部要结合当前我市安监工作的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实施点对点跟进、点穴式攻坚、实打实服务,解决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历史遗留、民生关注的问题。尤其是要深入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四服四促服务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聚焦改革、聚焦发展、聚焦民生,真抓落实、精准落实、有效落实,确保“抓一项成一项、干一件成一件”。

五、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制度化

(一)完善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严强化“双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要求,规范和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推动党内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以“”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坚持高质量地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都要集体讨论。

(三)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工作,领取微心愿,参与各类力所能及的志愿活动,为群众服务,为村(社区)解难。积极履行河长单位职责,主动开展“巡河”工作,协调落实整改措施,在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坚持“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常态化,使困难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与行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每年专门研究部署,注重统筹谋划,加强督促检查,层层抓好落实。要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化学习、带头讲专题党课、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改进作风,引领整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第5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6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食药监发〔2017 〕35 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档案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档案局

2017年3月23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指四川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包括行政许可、注册审批、质量检测、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记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贯穿食品药品研发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全过程,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市(州)、县(区、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供保障。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统一管理,接受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领导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库房建设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确保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

第三章 档案归档与整理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谁监管、谁建档 的原则,将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各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将有关业务档案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后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包括:

(1)行政许可文件材料;

(2)审评检查文件材料;

(3)监督检查文件材料;

(4)违法行为查处文件材料;

(5)其他材料。具体归档范围见《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

第十二条 归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并做到格式规范、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应当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归入专业档案,档案分类应按照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进行分类整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卷整理,执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标准,采用软卷皮装订并装盒或硬卷皮装订的方式。业务档案软卷皮封面(附录1)、卷内文件目录(附录2)、卷盒脊背(附录3)、硬卷皮封面(附录4)、硬卷皮脊背(附录5)、备考表(附录6)应使用统一式样,采用计算机打印或使用钢笔(碳素、蓝黑墨水)、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使用软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按下列顺序排列:软卷皮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按案卷号依序排列装入档案盒保存。

使用硬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的排列顺序为:案卷封面 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中涉及非专业性、成套性材料可纳入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0 年、10年。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整理完成的案卷质量应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的相关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 月1 日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电子文件的管理,并按要求做好收集归档工作。电子文件整理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等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把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七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业务处(科、股)室应当在每年6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业务档案按要求规范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册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十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查阅室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应符合档案管理基本要求,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等功能,配备空调机、除湿机等符合档案保管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点,并作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利用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档案借出、查阅登记簿,健全借阅登记、审批手续,做好利用效果反馈情况记录。

第二十一条 查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时须填写利用审批表,办理查阅手续。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原件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办案、审计等特殊情况须经严格审批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并须在3 个工作日内归还。确需延期借阅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档案利用者对所借阅、复制的档案负有安全、保密责任,不得遗失、污损,严禁涂改、抽换、圈划、批注、污染和损毁档案,严禁转借或将档案擅自带出单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档案的查阅利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档案移交、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三条 纳入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 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工作结束后,提出鉴定意见,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已满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填写销毁清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私自销毁任何档案。

销毁档案时,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销人、销毁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清点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对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发生损毁、丢失或擅自提供、抄录、涂改、仿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7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how to innov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ode, and put forward the strengthen building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work of suggestion.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生产是对企业的最根本要求,安全管理是每个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主题,是生产的保证,也是员工效益的最大体现。“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重要的。拥有了安全,不等于拥有一切,但没有安全就一定没有一切。事故大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的发生告诉我们安全是天,不论在任何时候和地方,我们都要处处小心,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总是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因此,我们说安全为天,并不仅仅要求大家增强对不安全生产危害性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增强对安全生产与自己密切相关的认识。只有全面认识到生产事故的复杂性、突发性、严重性,才能更好地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我们必须站在时展的新高度,深入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成为现实而迫切的需要。

2监督管理模式的构建

2.1建立三种体制

建立规范、科学、依法行政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有效、持续改进的企业自我约束工作体制;建立从业人员敬业、守信、满足岗位能力,能有效改善生活、生存环境的人员培训、使用及保险、保障体制。

2.2建立三个体系

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筑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企业改革、人员流动的安全培训体系。

2.3建立三个机制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评价、认证、发证管理保证机制;建立建筑安全的方案措施、教育培训、检测检验等技术保证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条件许可、审查、检查、评价、奖惩的激励保证机制。

2.4建立三个系统

建立快速反应的行业、企业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识别、整改、控制系统;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和安全技术推广应用系统。

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3.1建立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结案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起重机械设备及大型安全设施检测合格、登记备案制度;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档案评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3.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起码要求是应有和行业监管制度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还应有覆盖本企业主要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作业工法或指导书标准化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设计、计划、方案审批制度,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型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危害监测控制制度,企业及项目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

3.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处理的若干关系问题

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它的功能定位主要应为管理、监督、考评和奖惩方面。如何把握安全达标工作问题:在目前形势(认识和社会氛围)、经济因素(费用无来源、欠款、压价)、人员素质(领导者、安监人员、一线民工)等情况下,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无所事事;要争取做到:目标合理、责任分解、管理有序、技术先进、精品要精、有奖有罚,积极进取。相关方人员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发挥问题,主要应当做到:按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好的七个关键管理环节

(1)抓好年度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合理分解目标,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2)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3)抓好对企业年度评价,把好安全许可、考核、发证及年审关,严格执行奖罚激励机制;

(4)抓好对项目过程安全评价,树好典型和精品工程,考核项目经理业绩;

(5)抓好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落实安技措施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6)抓好对总包企业安全监督,考核第一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体系运转;

(7)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

3.5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要通过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监管的质量和效率,试点推行施工现场“数字化”监控,安全管理数据“信息化”采集,实现“适时监控、及时决策”,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6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

搞好六个结合: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

实行三个转变: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为辅;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监督转变;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

4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监督机构认真分析自身的特点,充分利用自己的长处,采取规范科学的内部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加强监督管理。文中只是探讨了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等问题。在实践工作中, 作为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事无巨细,随时做好施工安全预防工作,方方面面均需有所准备,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

参考文献:

[1]丰剑;吴新江;对提高建筑安全管理现状的建议[J];才智;2010(05)

[2]唐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广东建材;2009(08)

第8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原则

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原则主要包括质、真、全三个方面,具体表现在:所谓质真全就是质量控制、真实性控制和全程控制的简称。首先,质量控制是指相关的档案管理部门要对成为医疗档案相应的文件在规格、内容设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要求、标准,一定要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将大量的信息资料予以全面性的系统收集、整理、登记与编制,从而有效地控制医疗档案的质量。档案管理的真实性控制是指我们在进行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真实性的控制,尤其是构建相关的归档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从而实现医疗档案的有效监督与控制。最后的全程控制就是指在管理的过程中应将医疗文件的鉴定、整理、归档及医疗档案的各环节中的业务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资源的配置,并成立相应的监控小组以实现整体优化的管理目标。

二、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现状

1、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卫生监督部门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还远远不足,尽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投入人量资金提高业务部门实力,但对于卫生监督中心档案的管理还处于纸质文件为主、电子档案为辅的阶段,卫生监督部门对与档案管理有关的信息化制度建设还未展开,尤其是对电子档案的规章制度制定几近为空,自而卫生监督档案所需要的相关配套设施和环境,如数字化网络、档案存储与档案数字化等硬件设备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从国家到省、市、县的档案信息的连通与共享网络建设更是缺乏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资金投入因重视程度不够,卫生监督部门档案信息化建设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资金投入不充足的问题。

2、档案管理软件落后

目前,卫生监督部门所使用的档案管理软件几乎都是而向各行业的通用版本,并没有针对卫生监督业务特点进行过优化,导致很多软件提供的功能用小上,同时又有很多业务档案所需要用到的功能软件不提供,而且相关的业务档案还需要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整理归档,造成了极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

3、人员素质较低

信息化时代档案管理需要有支专门专业的档案管理队伍,但是目前管理人员无论是工作能力或者是思想意识还较为滞后,目前卫生监督档案工作人员要么是由医疗卫生的专业人员来兼职从事,要么是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来从事由于其所学专业不完全对口,医学专业人员缺乏对计算机有关软件和系统的熟练操作,容易导致档案出现安全问题;而档案管理专业人员缺乏对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对档案进行收集分档和整理时,往往不能快速准确的进行专业数据处理缺乏“全才”直接影响到疾控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1、注重卫生监督档案的组织建设和内容

卫生监督的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是领导重视的结果,卫生监督领导非常重视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了处长负责制,由2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1名为具体责任人,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各职能部门为主体,档案管理人员多为兼职的管理工作模式。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每年召开例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汇总本年度档案归档情况。同时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支持,经常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到档案室进行工作指导,并将档案管理纳入了卫生监督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使局和处室档案工作层层有落实、件件有保障。其中内容包括:科研、文书、会计、基建、设备、老干部健康等档案的管理等

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技术

解决档案管理的安全问题必须从安全管理制度这了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还应该落实责任制根本入手除实行赏罚分明原则,对于系统安个运作可以实施双人负责原则或最大权限原则外应该对各类文件进行安个级别划分,对此机密档案可以实施物理隔离,与外网隔绝,对网络档案或内部传输档案,可以加强对密钥的管理对有关系统的运行实行跟踪制度,自动生成系统日志以监督、维护分析、故障恢复最后,还要重视各类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和病毒防范。

3、加强档案人员培养,引进复合型人才

档案信息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的高低对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引进、培养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是当务之急。针对拥有专业背景,但缺乏计算机有关技术的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开展定时系统培训的方法提高其操作能力;对拥有档案管理能力及计算机能力的人员来说,可以通过卫生监督部门举办的定时讲座、学术讨论等科研活动增加医学专业知识,同时经常性的与各业务部门进行交流沟通此外,加大对具有专业化背景与丰富信息技术经验的人才的引进也是个重要的档案信息化人才建设渠道。

4、注重管理,加强档案的开发利用

服务是工作的主题,做好服务工作始终是档案管理部门的宗旨。档案管理,为卫生监督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信息支持,这样才能显示档案的重要价值和实际意义。因此,加强档案的开发利用,是目前档案工作的重点和根本。我们还要为卫生监督管理提供最直接的和间接的服务,包括医学健康教育的服务。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细致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注重并促进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牢固的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确保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总之,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着卫生监督水平,甚至会影响着整个卫生部门的发展,上文针对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后期卫生监督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任华琦.浅谈卫生监督档案信息化建设[J].山西医药杂志(下半月刊),2013,06:702-703.

第9篇:安全监督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执法监督

标准化

必要条件

模式构想。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情况所实施的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的重要保障。它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实践中的问题,防止产生执法过错,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有效的执法监督模式应包括五个基本要件:

第一是执法预警监督。由监督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定期研究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当地易发、多发性案(事)件,及时执法预警通报,督促基层执法单位抓好防范。具体要求:一是要针对本单位的突出执法问题、疑难复杂案件和执法经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供领导决策参考和民警学习借鉴,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要邀请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进行监督,及时提醒执法民警,使执法监督工作由亡羊补牢向防微杜渐转变。三是要全面掌握当地多发性案(事)件特点,及时提醒办案单位和民警注意规范自己特定的执法行为。四是要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分管审判、批捕、公诉、侦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同志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以案释法、个案点评等方式,就如何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协作配合进行交流探讨。五是要推行执法单位负责人及执法民警听审制度和应诉制度,增强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第二是执法源头监督。要杜绝执法问题的发生,就必须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的新思路。要从执法行为的初始阶段实施监督,紧紧抓住接处警这一源头,从接处警环节进行监督,避免因接处警不规范引发问题。具体方法是将所有的报警、求助、投诉纳入监督范畴,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有效解决接而不出、出而不处、不破不立、立案不实等问题。一是要对出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的行为给予提醒,并加强指导。二是要将无处置结果的报警、求助、投诉案(事)件以及受而未立的案件进行催办。三是监督部门根据提醒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督办。四是对已经发生的执法问题,监督部门要向责任单位及民警发送限期纠正的通知,责令立即改正。通过以上四个步骤的措施,使源头性的不规范执法行为或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早发现、及早纠正。

第三是执法过程监督。一是必须制定详尽的监督管理职责,将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监督之下,形成接警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办案部门专职法制员、各级分管主管领导、法制部门等多层次监督的制约机制,做到全程化、精细化、规范化。二是监督部门要制定执法督察工作规范,完善各类案件的审核制度,制定审核工作规定和审核人员工作制度,明确各类案件和办案环节的审核要求。三是要进行个案跟踪督办,对每一起案(事)件都要进行督导。要监督指导执法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按规定形成接处警台账、行政处理台账以及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台账等,做到规范清晰、一目了然;要由专人对是否立案、撤案以及刑事案件不立案、刑拘逮捕直接释放或转取保、刑事案件转行政处理等“向下走”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人员处理后的执行情况,要将刑事拘留、逮捕未执行人员、未上网追逃人员、行政处罚未执行人员、罚款未执行人员以列表形式进行催办提醒,直至办结;对有时效的案(事)件,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案件,要及时向责任民警发送催办提醒信息,催办提醒信息每天都要重复发出,直至流程扭转停止。四是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执法民警发送执法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补充侦查意见书,并限期纠正,执法民警整改后要向监督部门反馈情况。五是要建立办案民警、审核人员及审批领导责任终身制。

第四是执法现场监督。监督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制度,并派专人或使用电子信息传输手段,对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力求使民警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置于监督之下。重点是对接处警、巡逻盘查、接待群众、办牌办证、立案撤案、传唤讯(询)问、现场勘查、继续盘问、抓捕押解、扣押返还财物、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违法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群体性事件处置以及武器警械使用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对监所、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等特定的执法场所、羁押场所,要借助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现场执法问题,可根据情况适时终止执法行为,及时纠正后继续实施。

第五是执法结果监督。基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承担所有案件的最终审核把关职能,统一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复议复核。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采取强制措施适当。要建立执法办案随机回访、现场回访和集中回访制度,由监督部门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案事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出警是否及时、方法是否得当、问题是否处理、群众是否满意。组织办案单位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行政管理相对人、涉法信访投诉人和案件举报人等进行随机走访,了解当事人对公安执法的需求和评价,掌握基层执法现状。要制定执法巡视工作规定,每年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执法巡视组,针对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环节和执法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有效解决当前的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一、转变执法监督观念,发掘监督队伍潜力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首要条件。

有效的执法监督模式必须建立在一个先进的执法监督理念之上。为此,所有监督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只有切实转变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才能有效强化和提升监督效能。一是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性监督为日常、全流程监督;二是要变案(事)件整体监督为执法环节和执法实体质量监督;三是要变全案审核、案卷考评为跟踪督办、纠错追责;四是要变单一部门专门监督为多部门、多渠道联合协调监督,变内部监督为内外结合的透明监督。

有了正确牢固的监督理念,还要在执法监督实践中不断发掘整合内部监督潜力,壮大监督队伍,合理配置监督力量。具体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强力推进法制督导员队伍建设。基层所队是公安机关执法任务的主要承担者,保证规范执法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确保监督到位,必须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制督导员制度,将执法监督触角向最基层的执法实战单位延伸。具体办法可根据当地实际来制定,但必须要明确规定并严格落实法制督导员的执法监督职能,明确聘任条件和程序、工作职权责任及管理与考核等内容。其次是要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法制督导员制度,抽调一些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同志作为法制督导员,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同时要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着力化解信访案件。第三是要进一步理顺法制监督、纪委督察和其它各种内部监督部门的关系,合理配置内部监督力量。要形成法制、督察、纪检、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协同作战局面。要研究建立一套集警务督察、系统审计、纠错问责、奖优罚错为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二、规范化执法、标准化作业、制度化衡量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基础。

实施有效监督首先必须明确在执法中有多少过程和环节需要实施监督,监督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定对与错,怎样衡量是与非。这就需要将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行为都规范化、标准化。只有执法工作规范了,监督标准才能量化统一,这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基础。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执法标准、明确执法流程、明确岗位技能,严格过程记载、严格质量监控的要求,制定全方位覆盖、标准化规范、过程性控制、精细化操作的执法规定。特别是对那些现有法律、法规涉及不到而又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必须制定出更为精细的标准,以规范每个执法民警的行为,形成覆盖各个公安执法领域的标准体系。重点要制定和完善“七类标准”:一是执法岗位标准。要根据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明晰各执法部门、警种以及民警的执法岗位职责任务、岗位业务标准和岗位技能标准。同时要制定执法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岗位标准的保障措施。二是执法办案标准。要明确每一项执法活动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标,细化和固化重要执法环节的规定动作,规范重要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特别是对受(立)案登记、撤案、刑事、行政案件取证,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释放、看守、押送、转运、保外就医,对扣押、冻结、收缴、追缴、查封等刑事侦查措施的运用,对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等要有详细规定。三是执法操作标准。要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执法操作标准。对基层常用、急需的执法操作规范,对执勤执法中易出问题的环节,要详细规定具体的操作办法,要着力解决同一法律规定下执法方式、执法结果、执法效果不一的问题。要制定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台账、案卷、法律文书、涉案财物和证据的管理标准,细化操作要求。四是执法安全标准。要对监所和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等特定执法场所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按规定标准建设。要制定严格的涉案财物和证据管理规定,确保证据和涉案财物的安全。要明确规范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工作,避免和减少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五是执法裁量标准。要进一步明确刑事案件从宽从严处理的量化标准。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和执法的随意性。特别是治安、网监、交警、边防、消防等警种要在法定范围内,制定本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六是语言行为标准。要详细规定一线或窗口单位民警的行为和语言。这些规定要涵盖接处警、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交通违法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群体性事件等现场执法行为,以及户籍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信访、行政复议等所有窗口单位。七是案件移交标准。要积极与检察、审判机关研究统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追诉等方面标准,切实解决各地、各部门因掌握标准不一影响执法效果问题。

三、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途径。

实现对执法活动全过程监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这在许多地方由于警力不足而很难做到,同时也将耗费大量的时间。解决这个问题,确保监督到位,必须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网络化监督模式。首先,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执法办案标准和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所有刑事、行政案件都要全程实现网上录入、流转,实行网上审核、审批,执法档案网上生成。这样既能直接规范执法办案民警的行为,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又有利于监督部门全程跟踪监督。其次,要研发集法制、督察、纪检、信访、审计、政工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性网上执法监督系统或在各个执法管理平台上嵌入监督模块。系统要能自动对各个执法环节实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预警。第三,要在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及所有羁押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在网上可以实时、全程监督办案过程。监督部门可通过网上巡查,发现纠正执法问题。要推行执法执勤同步录音录相工作机制,为基层一线执法民警普遍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一线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相。

四、强化外部监督,推行“阳光执法”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必要条件。

公开执法工作,建立社会和群众评价机制,强化外部监督,既可以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合法性,又可以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密切警民关系。首先要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明。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保障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次要严格落实公开认定、告知、听证、聆听制度。治安案件、信访案件要进行公开听证,劳动教养案件要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要公开认定,行政处罚前要提前告知,拟处罚意见要听取申辩。第三要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检察、法院及其他部门和公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党委、政府政治上的监督,人大、法院、检察院法律上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第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信息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重大案件,治安警示信息,报告社会治安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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