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广州市包车客运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包车客运行业管理, 全面强化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包车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规范包车客运市场秩序,确保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包车客运企业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第四条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简称市交委)是本市包车客运的主管部门。市及相关区、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包车客运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共同推动包车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 包车客运按照其经营区域分为省际包车客运和省内包车客运,省内包车客运分为市际包车客运、市内区(县级市)际包车客运和区(县级市)内包车客运。
第七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从事区(县级市)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区(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市内区(县级市)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座位数在13座及以上,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4)燃料消耗量应当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的要求,车辆型号为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达标车型。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录用前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无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本规定所称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第九条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总体需求,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质量信誉情况、安全事故情况和经营条件,科学制定包车年度发展计划。
第三章 企业管理
第十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推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
第十一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车辆五个统一管理要求,由企业统一对所有车辆进行管理,由企业统一负责安排生产调度车辆,由企业统一购置车辆保险,由企业统一安排专人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由企业统一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自有(或长期租赁)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全部车辆投影面积的1.2倍,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出车前和回场后的安全检查,统一集中车辆停放,并做好日常出入和检查记录。
每20辆营运车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第十三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检测和年度审验制度,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在具备维修资质条件的车辆维护企业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对驾驶员五个统一的管理要求,即统一由企业负责入职招聘、统一由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由企业安排生产调度、统一由企业安排安全培训考核、统一由企业建立人员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包车客运驾驶员应当持证上岗,证件真实有效;持外省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且在本市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到服务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备查,纳入服务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地管理。自初次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满一年的,可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
第十六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对新入职驾驶员的驾驶证件和从业资格证件进行把关,确保证件合法有效,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驾驶员禁止录用,新入职驾驶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职培训。
第十七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和督促本企业的在职驾驶员和班组长参加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营运,严禁超越许可范围经营,严禁无《道路运输证》或营运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擅自营运,严禁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营运活动,严禁未办理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车辆出省营运。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随车携带合法规范的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严禁沿途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严禁按照班车经营模式在固定的起始地点、固定时间滚动发班、招揽散客。严禁以一日游等招揽散客的形式开展包车业务。严禁在学校门口或相关道路违规组织上车,严禁车辆沿途上落客、组织散客、四处兜客。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包车客运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分支机构工作例会。
第二十二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组建企业应于正式运营6个月内提出初次考评申请。
第二十三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为所有营运车辆安装带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车辆实时监控力度,安排专人对运行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对违规车辆及时提醒,及时整改。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长期不在线、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安排运输任务时严格要求驾驶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对夜间行车的长途客运,驾驶员连续驾驶的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每次休息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能超过日间限速的80%;安排经验丰富、入职时间较长的驾驶员开行省际包车。
第二十五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记录台账。
第二十六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将事故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第二十七条 包车客运企业应当落实出车前告知制度,提前掌握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出车前安排专人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告知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由驾驶员签名确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包车客运企业违反本办法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现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 对车辆违法违规严重的,安全管理混乱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重大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在规定期限内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企业,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包车客运经营资质。
第三十条 对年度内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包车客运企业和车辆按处罚上限予以处罚;对使用伪造牌证、暴力抗法的企业和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存在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包车客运驾驶员,企业未按要求调离驾驶岗位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企业整改。
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限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第2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阳泉市地处山西省东部,是全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矿产资源十分丰富,70%的矿产通过公路源源不断运往全国各地,现有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5000公里,主要出省公路9条,资源性产业的简单开发,导致了大吨位车辆市场广阔,治超任务十分繁重。
积极开发科技治超系统
随着治超的进一步深入,阳泉市运管部门认识到,原始的办法“人盯车跑手工记”实行人海战术,不但耗尽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不是长久之计。为此,他们开始考虑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治超办治超工作要求,阳泉市源头治超稳步向正规化、长效化、科技化迈进。
自2009年6月起,阳泉市开始谋划源头科技治超项目,根据阳泉市源头治超实际情况,结合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对科技治超工作的要求,经过认真筛选、比较,确定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为阳泉市源头治超工作定向开发了“阳泉市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从2009年11月1日正式启用试运行。2010年1月13日,该项目正式通过了专家评审。IC卡在源头治超工作中的应用,不仅使源头治超工作产生了质的飞跃,更主要的是使运输管理工作由静态管理转向了动态管理和智能化管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阳泉市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在源头治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广大货运单位、源头企业和广大司机的一致好评。阳泉市运管部门力推使用的科技治超系统大大解放了运管人员的劳动力,使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治超成本进一步降低,治超效率进一步提高,科技效果进一步显现,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科技治超。
源头科技治超工作全覆盖
“阳泉市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经过两年多运行,效果良好,特别是实现了“道路运输证IC卡”和“治超IC卡”两卡合一之后,更加具有广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源头科技治超山西全省推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到2011年底,阳泉市经政府公示的438个货运源头企业,共安装113套科技治超管理系统,其中源头企业安装99家,此外,全市规划的14个零散货物过磅点已全部安装,覆盖全市339个小型零散货运源头;发放《道路运输证》IC卡16800张,覆盖99%;对外籍车辆发放《源头科技治超》IC卡9500张,覆盖65%,实现全市具备条件的大型源头企业科技治超基本全覆盖;全市境内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IC卡发放率基本全覆盖;全市所有短途运输通过零散物资过磅点科技管理基本全覆盖。
加强巡查督察,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实现治超监管。阳泉市不间断开展大检查,对源头企业、货运车辆使用IC卡情况严格监管。不使用《道路运输证》IC卡车辆不得进场装载,不使用治超系统的企业不得进行公路运输;路政、交警等部门也同时对《道路运输证》IC卡的使用进行检查,并进行网上巡查,确保IC卡使用到位,为阳泉市科技治超工作广泛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运用科技手段实现源头治超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山西省政府治超办李顺通主任评价说:一是加强了管理,凡是运输车辆装卸货物,都必须持有IC卡,否则寸步难行,彻底杜绝了无牌无证的黑车运输;二是降低了成本,开始治超前,每个规模以上源头企业至少要配备每班两名三班倒的工作人员,现在通过综合信息就可以做到一目了然,避免了人海战术,节省了大量资金;三是提高了效率,过去,每辆车装载都要手工登记,现在改为刷卡通行,每辆车从过磅到出场的时间由5分钟缩短为几秒钟;四是堵塞了漏洞,不仅解决了企业内部少数人员多拉少报、中饱私囊的问题,而且铲除了私挖乱采和黑煤窑滋生的土壤,同时保证了各项费用尤其是煤炭能源基金的足额征收;五是保障了畅通,当路面出现车辆堵塞情况时,凡持有IC卡的货车由于有源头企业的完备记载,都可以免检通行,为道路的畅通创造了条件;六是净化了环境,以往治超全靠工作人员严盯死守,不仅人困马乏,而且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极易发生放黑车、收黑钱等“三乱”现象。
建立源头科技治超长效机制
一是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推进“全覆盖”。阳泉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县区职责,并与县区政府签订科技治超工作目标责任状,严格责任倒查。在此基础上,阳泉市治超领导组出台了《阳泉市货运源头科技治超全覆盖实施方案》,成立了四个科技治超工作督导组和四个技术指导组,分工包片,按职责抓好落实。阳泉市治超办领导亲自挂帅,各自包点一个县,确保所报县区源头科技治超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科技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是治超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三年来,在阳泉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市治超长效机制基本建立。2010年,全市科技治超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快,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源头治超、路面检查、经费保障、责任倒查等一整套完善的治超工作规章制度,全市所有县区治超和源头治超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阳泉市科技治超工作实施意见》、《阳泉市零散货物过磅点管理办法》等先后出台;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和落实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科技治超工作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市5个县区有3个获得“全省治超工作优秀县”称号。
三是严格责任倒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公开举报渠道,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开展治超工作以来,阳泉市对所有案件都进行了责任倒查,并移送、报送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全市对工作失职,治超不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共处理干部55人。
太原狠抓货运场站源头监管
太原市是山西省省会城市,是以冶金、机械、化工、煤炭为经济支柱,以输出能源、原材料、矿山机械产品为主要特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的货物运输集散中心,公路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公路密度每平方公里323.17公里。能源型城市的产业特点决定了太原市整体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的长期繁荣和活跃。“货运经济越发达的地方,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就越突出”,太原市一度成为山西省甚至是全国的车辆超限超载重灾区。
近几年来,太原市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进驻,谁许可,谁进驻”的原则,狠抓货运场站的源头监管,形成了“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源头治超新格局。全市治超工作被提到各级人民政府议事日程当中,治超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确立了市、县政府是治超的责任主体,政府行政首长被列为第一责任人,把治超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运管机构参与到这项工作中,重点落实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的超限超载行为。
新格局大大增强了源头治超工作的成效,一是超限超载率由治超前的13%下降到0.2%以下;二是在全市范围内,超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杜绝,高速公路完全杜绝了超限超载,国省干线长途运输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煤炭等九大类货物平均运输价格由治超前的0.93元吨公里提高到1.24元吨公里,长途运价上涨29%,短途运价上涨35%,运输市场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不超不赚钱的局面彻底扭转,安全、高效、规范的运输市场秩序逐步建立;四是全市因道路货物运输发生的交通事故起数下降38%,伤亡人数下降12%。路桥破损率全面下降,治超以来全市未新增一座危桥,无一起道路、桥梁坍塌事故发生,公路完好率、公路畅通率稳步提升。道路污染明显减少,货运车辆标准装载,货物封闭运输,有效地解决了污染等问题,使得百姓的出行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忻州强化“黑名单”管理
作为山西省源头治超的先进单位,忻州市治超办坚持“思想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口子不开”的要求,各级运管部门加强源头治超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有关治超规定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严格处罚的同时,实行超限超载源头治理“黑名单”管理。
一是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对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管时,对违反规定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证明的货运源头企业,三个月内累计达到五辆车次及以上的,录入货运源头单位“黑名单”档案,并向社会公告;二是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对货物运输企业进行监管时,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录入货物运输企业“黑名单”档案,计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三是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改装行为进行监管时,对擅自改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已经取得车辆运营证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录入机动车维修企业或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黑名单”档案,计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并向社会公告;四是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对经营性货运车辆进行监管时,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运输情况进行记载,录入经营性货运车辆“黑名单”档案,计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一年内违规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运营证;五是县级以上运管部门对经营性道路货运驾驶员进行监管时,对发现的超限超载情况在违章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违章记录栏记载,录入经营性道路货运驾驶员“黑名单”档案,计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一年内超限超载记录超过三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从事经营性运输,吊销从业资格证。
县级运管部门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作为源头治超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对再次违反治超有关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并移交有关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进行查处。
朔州实现源头无“双超”
在2011年6月山西省治超工作会议上,朔州市运管处治超办被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表彰为“全省治超工作优秀源头管理单位”。
朔州的经验是,一是加强货运源头管理,建章立制,从思想上提高货运源头企业治超意识。各级运管人员深入源头企业讲解治超政策,发放治超学习资料,从思想上提高货运源头企业对治超工作的认识。各货运源头企业都成立了治超领导组,法人代表或企业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磅房、站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设置了治超固定办公室和专用电话,有计划地组织治超相关人员学习治超文件精神。并要求各源头企业将治超领导机构、治超人员岗位职责、货物装载标准、处罚标准等全部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车辆不手软。市局治超办在市运政支队的大力配合下,严厉打击重点建设工程工地、非煤矿山、砂石料场、水泥厂等建材企业。集中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车辆以来,全市共出动巡查车辆900余辆次,治超执法人员4200人次,巡查源头企业200多家,检查车辆1005辆。
第3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奋力书写交通运输执法新篇章
(2018年11月27日)
2018年,XX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大力唱响“执法规范年”建设主旋律,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素质,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铁军形象,奋力为新时代XX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学习培训。以学习培训促规范,从规范着装、文明用语、转变执法理念等方面入手,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学习执法风纪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开展基础岗位训练和大练兵,不断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和执法风纪。制订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和普法教育方案,先后组织市、县两级执法机构的领导干部、执法骨干参加部、省、市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班460人次。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案卷考核评比,并排名通报。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参加诉讼案件旁听,有效提升了全市交通执法系统的办案水平,全年涉及交通执法的复议和诉讼案件胜诉率达到100%。开展全员封闭式、准军事化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授课,并先后举办了以信息宣传、执法监督、信用体系、治超条例为主题的培训班,有力促进了交通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稳步提升。
二、强化规范执法。规范是交通执法的生命线,我们聚焦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发力打赢超限治理、打非治违、路域整治三大攻坚战。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达到了规范客货运市场秩序和道路通行环境的执法目标。
一是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监管方面,出台《货运源头网格化管理制度》,对经政府许可的源头企业,严格落实监管制度,采取定期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对XX市、XX市等重要砂石料运输主要货源地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取得市政府对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大力支持,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凡经查实货运源头单位有超限车辆出场(站)的,由市财政部门对货运源头所在县(市)政府扣款两万元(每台次)。在路面管控方面,突出抓好联合执法,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打击超限超载货车、加强货运源头监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XX市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联合治超文件规定,为联合治超夯实了制度基础,完善了运行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到位”,即:对密闭不严、有抛洒行为的车辆一律整改到位;对涉嫌超限超载、涉牌涉证、无法提供营运手续的车辆一律查扣,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对涉嫌拼装、改装的车辆一律强制拆解,恢复到位,实现了源头监管全覆盖、路面管控无死角的目标。今年6月,国务院环保督察组对XX市北部矿山无序开采情况给予了差评,借着我市北部矿山治理这股东风,从6月24日至9月23日,在XX市、XX市、XX区等主要货运源头单位所在地重要交通路口,设置了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执勤点,交通执法、交警、特警、防暴队和联合流动执法队24小时不间断执法,对货运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产生了强大震慑力,有效遏制了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共检测车辆1454004台次,查处超限车辆3132台次,卸载货物159000吨,拆解车辆1443台次,劝返车辆5000台次(含高速公路),交警扣分10667分,协助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带车黄牛5人,查扣切割200吨罐体车10台,强制报废 “百吨王”货车46台。国家治超办、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治超做法给予高度肯定和认可,治超成效得到了XX广大市民群众交口称赞。
二是规范客运执法。出台了《XX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业务协作办法(试行)》,建立了领导会商制度、业务协作监督检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信息资源共享和抄告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处理程序,实现了行政管理与执法管理的有机统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开展出租汽车市场“打非治违”活动和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大整治行动,依托超限检测站点、高速公路上下道口,突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无证营运,坚决取缔非法经营。XX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成立之初,就指定一个综合执法大队专门负责客运市场的投诉处理,根据12328和12345热线的投诉信息,及时查处并反馈给举报人,为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我支队专门购置了六台摩托车,第一时间到达举报现场,极大的提高了处置能力和处置效果。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151台次、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道外拉客、拒载等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400余次,查扣非法客运包车31台,吊销非法旅游包车经营许可5台,持续保持了客运市场整治的高压态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有了显著提升,非法营运现象大幅下降,为我市部级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规范路政执法。完善路域环境治理体系,助力创建“四好农村路”。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夯实职能部门和县乡政府责任,XX县、XX县结合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加大对穿村过街路段的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了路域环境整体面貌。建立协作机制,推动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市、县交通执法机构与公路管理部门、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以及沿线县乡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抄告制度,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依照法律法规,及时整治、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沿线广告牌、跨路龙门架等非法涉路设施,打造“畅、洁、绿、美、安”的路域环境。实行联勤联动,重点突破典型案例。坚持于法有据、依法强制的原则,在京港澳高速刘江黄河大桥桥下拆除工作中,我支队利用三个半月的时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先后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违法行为通知书360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60人次、执法车辆140台次、挖掘机等工程机械150台次,拆除违章建筑2.3万余平米,迁移牲畜800多头,家禽6000余只,清除垃圾等堆放物6500余立方,未发生一起因拆迁导致的信访维稳事件、未留下一间遗留问题房屋。同时,为防止反弹,我支队会同XX管理处与沿线乡政府、村委会签订三方共管协议,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高速公路安全运行。
此外,在大气污染防治、高速公路保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我们都注重发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优势,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有力展示了交通执法铁军形象。
三、强化执法服务。牢固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以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要作为交通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方便市民群众投诉举报,我们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公示了值班电话,并将12345市民热线、12328服务热线等多个平台的投诉举报统一转接集中处理,大大压缩了处理时间,提高了办理效率。在各治超站点设立了党员先锋岗,落实“首问负责制”,确实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持续开展“执法开放日”、“局长大走访”、“送法进企业”、“上门送服务”等活动,市、县两级交通执法部门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一线、运输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答疑解惑接受监督,提升交通运输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2018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领导干部累计走访重点企业61家,执法人员走进156家企业(场站)送法上门,得到管理服务对象普遍好评。
第4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规定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有力的打击措施、严格的监管手段和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二、重点范围、时间要求和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压力管道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时间要求:从8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3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重点内容: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2.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3.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人的。
4.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5.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的;
(3)非法使用氯酸钾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6.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7.冶金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的,以及未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8.压力管道
(1)未申办备案手续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压力管道的;
(2)未申办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
(3)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合格而擅自投入运行的;
(4)使用单位未办理压力管道登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的;
(5)超出资格证书允许范围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等工作的。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安委会主任、副市长王治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志铭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工商、国资委、经信委、建交委、市容园林委、市农委、海事局、交港局、质监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地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各部门都要成立本地区、本部门的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开展行动。
危险化学品方面:由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负责,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
非煤矿山方面:由市安监局、市国土和房管局、市地矿局、市公安局负责,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
道路交通运输方面:由市交通和港口局、市公安局、市政公路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水上交通方面:由*海事局、市农委、市公安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建筑施工方面:由市建交委、市市容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烟花爆竹方面: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负责,市安监局为牵头单位;
民爆器材方面:由市国防科工委、市公安局负责,市国防科工委为牵头单位;
冶金有色方面:由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经信委负责,市国资委为牵头单位;
压力管道方面:由市质监局、市公安局负责,市质监局为牵头单位。
对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工商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责部门开展打击行动。
四、方法步骤
(一)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在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8月30日以前,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安全监管、公安、工商、国资委、经信委、建交委、质监局、交港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注重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地区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政府要层层组织检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安委会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综合督查;11月10日以前,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其情况汇总后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坚决打击和铲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保护伞”,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决查处领导和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组织者及骨干,坚决查处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查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奥运火炬在我市安全、顺利传递和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形式和内容
(一)督查形式。
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管委会、市属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级综合督查由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抽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和市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抽查部分生产经营单位。
市级专项督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属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各区(县)对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并抽查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本行业(领域)所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乌政办〔2008〕83号)要求,继续全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市级督查覆盖面不少于1/3区(县),区(县)级督查覆盖面不少于1/3乡(镇)。
(二)督查内容。
1.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的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的情况;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签订《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落实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等。
2.专项督查主要内容:检查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程标准等情况,具体如下:
(1)道路交通专项督查。
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农牧局等部门组织,结合自治区公安厅、交通厅、农机局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依法严查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套牌车辆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危险路段排查治理、事故多发段(点)交通安全监控情况;“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情况;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运输企业“三关一监督”(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驾驶员从业资质关,加强客运站、场监督)落实情况;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区间以上旅客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2)煤矿专项督查。
由市煤炭局牵头,市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结合自治区煤炭局、公安厅、环保局、国土厅、工商局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结合我市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重点督查自治区下达的煤炭行业关闭矿井任务落实情况;产煤区(县)建立煤炭工业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煤矿瓦斯治理、矿井通风管理、顶板管理、防止“三超”情况、井下防水、机电管理、火工品及放炮管理、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情况。
(3)非煤矿山专项督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结合自治区安监局、公安厅、国土厅、工商局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况;非煤矿山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有色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督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结合自治区安监局、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及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情况;从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措施;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应急管理情况;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继续开展反“三违”、反“三超一改”活动等情况,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情况;烟花爆竹经营规划布点审批工作的情况;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落实情况。
(5)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由市公安局消防局牵头,结合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奥运会期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奥运火炬传递沿线单位消防安全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等情况,特别是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中确定的42处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专勤器材、训练设施配备及运行,消防站建设情况;农村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公众聚集、易燃易爆场所落实火灾公众责任险情况。
(6)建设和城市燃气专项督查。
由市建委牵头组织,结合自治区建设厅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建筑施工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在建市政桥梁、高层建筑等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城市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情况;燃气储配、罐装厂站安全状况和民用液化气市场监管情况,燃气管网安全维护和燃气管线的压占包埋清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情况。
(7)水利专项督查。
由市水务局组织,结合自治区水利厅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情况;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及落实防洪、防泥石流等灾害安全管理情况。
(8)电力专项督查。
由市经委配合自治区经贸委开展工作。
重点督查电力系统安全特别是电网安全供电保障和安全防护情况;发电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情况。
(9)农业机械专项督查。
由市农牧局组织,结合自治区农机局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农用车辆加装反光标志工作开展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管理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0)特种设备专项督查。
由市质监局组织,结合自治区质监局督查方案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从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情况;车用燃气钢瓶强检及民用液化气钢瓶置换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1)民爆器材专项督查。
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自治区国防科工委开展工作。
重点督查开展“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储)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方案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情况;民爆物品运输安全情况。
(12)铁路专项督查。
由市建委、市政市容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区(县)配合**铁路局开展工作。
重点督查市区六道湾铁路支线2处、小黄山铁路专用线10处无人值守平交道口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3)防雷专项督查。
由市气象局牵头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防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现有防雷装置的年度安全检测情况;新(改、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三同时”执行情况。
各相关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增加督查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担。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治区相关部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督查工作落实,带队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督查。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好专项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精心准备,周密部署。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尽快开展工作。5月21日前,各区(县)、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到所属行业企业,对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07〕151号)和《关于印发**市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08〕9号)要求,将2007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2008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以来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单位名单、《重大隐患单位情况登记表》(详见附表)于5月28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其中在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中确定的42处人员密集场所隐患必须在2008年6月20日前完成治理,5月下旬,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市属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6月上旬,各类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专项督查由有关部门适时组织进行;6月中旬,市安委会办公室结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各区(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并落实百日安全督查责任制,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发现一处隐患,督促整改一处隐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等现象。
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工作,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做好“五个落实”,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停产整顿直至关停。
(四)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分管辖区和领域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五)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
第6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关于印发××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交安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
元旦、春节已近是客货运输高峰期,运输量大而集中,运输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春运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给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为提早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运输安全,给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乘车(船)环境,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重庆市交委《关于切实做好××年元旦春运期间安全工作出了的通知》(渝交委安号)要求,现将《交通局××年元旦春节暨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市交通局
×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是客货运输的高峰,运输量大且集中,运输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春运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给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为提早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运输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运输安全是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运输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市交通局成立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全法制科科长、港航管理处主任、市运管所所长、市公路养护段段长、市路政大队大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安全法制科,联系电话:(传真)。在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制定严密的预防事故方案,从统筹安排、安全教育、监督检查三个方面抓好落实,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
二、落实责任,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督
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一)地方海事处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一是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四客一危”船舶及景区游览船、乡镇(客)渡船为重点,严厉打击违章航行,加强航行监管。二是要对参加元旦、春节期间运营的客船、渡船、危险品运输船和船员进行严格的审查,严禁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和船舶参加营运,严禁不适任的船员上岗操作;三是要加强现场源头监管,防止客船超载、冒雾航行,防止渡船超载规定航线渡运。督促船公司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操作措施,做到遵守航行;四是狠抓砂船超载专项治理工作,要下决心彻底根治砂船超载行为,加大检查力度,调整力量,抽调机关科室人员充实到第一线,掌握好政策与标准,决不允许漏掉一只砂船未通过检查放行,切实履行职责,对严重超载的砂船实施严管重罚,确保砂船治超工作有明显的好转。五是加强水上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船公司按照《交通部〈运输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责任,要组织力量,对船舶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组织消防演练,并完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六是对客运码头、渡口、习惯性上船点要落实专人监管,认真执行“双签”和乘客数额登记制度,对装载的乘客人数要做到心里有数,必须按核定人员装载,防止客渡船冒雾或超员航行。七是要认真做到元旦、春节期间水上监管的工作方案,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督促镇街加强船舶的安全管理,纠正和查处各种违章行为。
(二)交管所要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要求,一是严格审查从业人员资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审查,凡不具备资格的驾驶员、绝不参加春运,要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
逐步建立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重大违章及事故公示制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营运驾驶员、船员,要进行公示,情节严重、安全意识薄弱的从业人员要进行再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要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二是严格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运管所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分析运输事故的典型案例,提高节假日安全意识;组织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挂图和光盘音像资料,客运驾驶员的教育率要达到。三是严格运输车辆的技术审查。各运输企业要组织力量对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保证车辆的技术状况保持良好。运管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凡不符合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准参加营运。
运管所要对维修企业二级维护保养作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按国家规定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出具虚假的二级维护合格证的维修企业和车主要依法从严处罚。四是严格经营站场安全监管。督促各汽车客运站、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五不出站”的规定,落实安全例保检查和“三品”检查制度,防止“病车”和超员车出站,防止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上车,把好站门安全关。市运管所要对经营性车站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汽车客运站。对经营性车站落实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不落实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三、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
(一)严格车辆的动态监管。超长客运、农村客运及危化品运输和高速公路运输车辆是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重点。各有关运输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尤其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规定配备颠簸客运车辆的驾驶员,保证晚间点至凌晨点不夜行山区危险公路,防止驾驶员“两超一疲”(超载、超速和疲劳驾车),做好预防工作;有关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安装了终端车船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动态中的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发生各类运输事故。
加强乡镇客渡船和自用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客渡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客渡船的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客渡船超载、冒雾航行,坚决打击自用船进行违章载客运输。
(二)严格客运包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五定一审批”(定车、定人、定时间、定路线、定安全责任人)和“三交代”(交代车况、交代路况、交代安全情况)规定落实包车安全管理。即:承担包车客运的企业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并熟悉道路情况,运距单程在公里以上(高速公路公里以上)的包车,必须配备名以上驾驶员。各级道路运输机构办理包车牌时,要按照包车管理的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包车线路牌。
四、各镇街要认真履行乡镇船舶和乡村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各镇街作为乡镇船舶和乡道公路安全管理的主体,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元旦春节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和乡村道路安全纳入工作议程,作好安排部署。一是加强乡镇船舶船员的安全教育,打消船员违章航行的侥幸心理。二是加强码头、渡口、习惯性上船点的现场监控,督促监管人员在岗到位,严格执行“双签”和乘客数额登记制度制度,防止船舶超载、冒雾航行等违章行为。三是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维护工作,清除可能影响安全通行的路面障碍,完善有关标志,保证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的行车安全。
五、维护安全基础设施,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市公路养护段、市路政大队及各收费路桥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公路的安全通行情况和事故频发路段的安全标志等设施进行检查,清除可能影响安全通行的路面障碍,疏通边沟、涵洞,完善有关标志,消除安全警示牌等设施的不安全因素。对可能出现滑坡坍塌的危岩堡坎以及涉险桥梁隧道,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排险措施和制定抢险预案,及时排除影响安全通行的隐患,确保公路安全与畅通。
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清理,分析事故原因,针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运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是做好元旦、春运安全的有效措施。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单位是:交通运输企业及车站、码头、渡口、事故易发段等重点场所和建设工地,易燃易爆、有害及腐蚀品的运输等。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车辆维护保养及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如发现有失职渎职的要做到有责必究,绝不姑息迁就。
七、加强安全信息报告,落实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各单位要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值班,春节长假期间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安全管理干部的通讯必须随时保持畅通。发生事故灾害或重大险情务必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管理及明确事故处置规定的通知》(渝交委安〔〕号)规定及时报告。凡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务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市交通局安全法制科报告(电话:);重特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在小时内向市交通局书面报告,一般伤亡事故在小时内向市交通局书面报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组织必要的演练,做到事故灾害发生后,能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救援人员、救援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八、严格安全责任考核
第7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超高层;综合体;生活给水系统;业态分区;给水形式
1工程概况
龙岩佰翔京华中心,位于龙岩市行政及商业中心,其西侧为龙岩最大的购物广场世纪天成广场,南侧为龙岩市市政府及人民广场,东侧为龙阳大道,龙岩大道是CBD的重要轴线,地理位置优越,商业气氛浓厚。工程主要由35层的办公塔楼、41层的酒店塔楼、4层商业裙房及一个二层地下室组成。地下2层为车库,设备用房;地下1层为车库、酒店设备机房、锅炉房等;地上1层为办公大堂、酒店大堂、金融营业厅、商业,超市、变配电室等;地上2层为金融营业厅、商业、超市;地上3层为企业形象展示厅、影院、商业、酒店宴会厅、变配电室等;地上4层为影院、商业、酒店康体健身、游泳池、室、SPA等;酒店塔楼地上5~6层为餐厅;7层为酒店会议室;8~11层为酒店公寓;12层为酒店避难层;13~14层为酒店宿舍;15~34层为酒店客房。其中23、34层为避难层;35层为酒店会所;35层以上为酒店豪华套房、总统套房。办公塔楼2层以上均为办公用房,其中18、32层为避难层。工程为一类高层综合性公共建筑。地上建筑面积150655.8m2,地下室建筑面积54011.0m2,建筑高度为174.12m。
2生活给水区域划分
根据设计初期业主提供的资料,本工程建成后将由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根据物业管理的不同,本工程生活给水分为四个独立的系统:1)办公楼给水:专供办公塔楼生活给水。2)酒店给水:含餐厅,泳池,SPA,员工宿舍,酒店客房等给水。3)裙房商业给水:含裙房商铺,影院,裙房屋面绿化给水。4)超市给水:专供超市给水。设计初期方案为:地下室至地上二层(黄海标高336.97m)采用市政压力直接供水,各用水点根据业态划分分别设置水表计量;3层及以上区域根据不同物业类型,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分别设置3个生活泵房,即办公生活泵房、酒店生活泵房及商业生活泵房。设计资料提交后,物业管理公司开始介入项目。经过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针对物管公司提出的要求,办公、商业供水方案不不变,酒店、超市供水方案做如下调整:1)酒店对水质要求较高,采用净水供水系统,所有生活用水需经过“全自动软化器→精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方可使用。故酒店供水不再采用部分市政直供,部分加压供水,调整为全加压供水。2)超市部分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不能间断供水,在地下室增设超市生活泵房,内设50t生活水箱及生活给水加压设备。超市给水总管采用市政与加压两路供水,与市政管网衔接处设倒流防止器,市政断水时手动关闭与市政连接的阀门,开启与地下室生活泵房连接的阀门。超市给水系统如图1所示。
3给水形式、给水系统方案分析
除市政直供区域外,加压供水楼层有多种供水方式可供选择。针对百米以下建筑,若业主无特殊要求,设计中普遍应用生活水箱与恒压变频加压设备联合供水,故裙房商业及超市均采用生活水箱与恒压变频加压设备联合供水方式。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则采用串联分区或并联分区、重力供水系统或变频供水系统。各种供水方式孰优孰劣在学术界也存在较大的分歧。目前为止,没有资料表明哪种供水方式更有利于节能。
3.1办公塔楼给水
办公塔楼高147.72m,共35层,其中18层、32层为避难层。办公楼供水类型较单一,分区符合规范要求即可,无需考虑业态划分。针对以上情况,在设计初期,对办公楼给水设计提出了三种方案,见表1、表2、表3。以上三种方案经过比较,方案二初期投入成本较低,方案三运营成本较低,但二者差距不大。考虑到业主对供水可靠性要求较高,要求市政短时断水断电对办公塔楼的影响降到最小,最终选择了方案三。供水系统示意图如图2。
3.2酒店塔楼给水
酒店塔楼高174.12m,共41层,其中12层、23层、34层为避难层,41层为设备层。经过业主及物管公司协商,在竖向给水分区时适当考虑各层的功能业态。酒店客房区域的给水分区均不超过6层。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在设计初期,对酒店给水设计提出了两种方案,见表4、表5。以上两种方案经过比较,方案一投资及运营成本均远高于方案二。虽然方案一供水可靠性相对较高,最终仍然决定选择方案二。供水系统如图3所示。
4结语
在超高层综合体建筑生活给水设计时,既要保证用水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节能性,也要充分考虑到建筑功能的多样性。针对不同的业态划分制定适合的设计方案。针对不同功能的超高层塔楼,在设计初期宜列出2~3种方案,对各种方案进行综合比选,在满足设计规范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经济合理的方案。
参考文献:
第8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一、加强领导,全面动员
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并于3月10日就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整治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提出了相关要求。各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进行了动员,统一了思想,强化了认识,切实做到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到位、认识到位、动员到位、安排到位。
二、严格要求,全面排查
本次道路旅客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领导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分别牵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逐项进行排查并认真督促抓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一是客运企业对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驾驶员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并专题培训,驾驶员全部符合相关规定,并对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参训驾驶员、参训管理人员合格率100%。二是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限时督促客运企业对267辆客车转向、制动等主要部件进行全面探伤检查和检测(其中旅游客运3辆、超长客运辆39、农村客运143辆),所有客车必须凭探伤合格证明才能应班,对安全设施配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安全设施齐备有效。三是对客运许可线路、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四是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客运企业彻底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五是对gps平台动态监控和车辆gps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车辆车载gps终端全部接电瓶,无擅自屏蔽gps行为,对3台gps有故障的车辆进行了调试修复。
三、履职尽责,强化监管
第9篇:超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农改超”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要确保“农改超”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在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特别是我们在座的部门和单位的同志,一定要站在厦门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关于“农改超”的重要意义,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就是“大势所趋、群众所求、发展所需”。
l、大势所趋。实施“农改超”是一个大趋势,是适应经济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副食品的消费需求正呈现出一种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表现在,要求购物环境的舒适性、购物时间的便利性、经营品种的多样性、消费质量的安全性、服务与价格的竞争性。生鲜超市作为现代流通的经营方式,能够较好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实施“农改超”是现代流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厦门作为对外开放的城市,有必要、也有条件加快推进“农改超”的工作进程。
2、群众所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买得放心、买得安全是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最基本的要求,尤其是生鲜食品的质量,是广大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问题。最近在全国一些省市接连发生的“红心蛋”、“多宝鱼”事件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生鲜超市的农产品来源一般是通过订单农业,统一配送,并经过科学检测、品质分类、安全加工等程序后,才能够与消费者见面,明码标价、保证质量、杜绝欺诈,这就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提供了可靠的保证。这也是广大群众所迫切要求的。作为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广大经营者,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消费食品,是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障百姓消费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关系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问题。
3、发展所需。实施“农改超”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文明城市建设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生鲜超市,有利于引导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生产,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据对福州市“农改超”的情况调查,近两年已开业的生鲜超市与原农贸市场相比,上缴的税收大幅增长,其中国税平均增长120%左右,地税平均增长70%左右。此外,实施“农改超”也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目前,农贸市场的生鲜食品,没有经过加工处理,就直接进入市场交易,而把食品清洁、宰杀等程序,放在市场内或市民家中处理,给市场周边的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实施生鲜超市后,这些初级加工程序被放在了田间地头、专业屠宰场内进行,既便于垃圾的集中处理,省去了垃圾清运这些工序,又使市场环境更加卫生、整洁,有利于改善城市管理形象,提升城市文明建设水平。
二、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农改超”工作
根据我市“十一五”规划要求,市委、市政府确定,要用五年时间全面实现农贸市场超市化的目标。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批建农贸市场,新建小区要同步规划建设生鲜超市,同时对占道经营、严重扰民和纳入旧城改造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要按有关程序逐步关闭。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在我市逐步建立起以生鲜超市为主体、布局合理、便民放心的生鲜食品,流通网络。围绕上述目标,市委、市政府提出,力争2007年基本完成岛内两区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同时,创造条件推进岛外区的“农改超”工作。
由于长期以来人们所形成的消费观念和固定模式,要用生鲜超市取代多年形成的农贸市场,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加强引导,精心谋划,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因此,在推进“农改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要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总的原则是:先岛内后岛外、先城区后农村、先国有的农贸市场后社会力量开办的市场、先效益——般的市场后效益好的市场。各区要按照这个原则,对辖区各农贸市场进行逐一分析排队,制订“农改超”的具体规划方案和工作意见,尤其是第一批先行启动的试点市场。思明、湖里两区要精心谋划,选好选准,务必确保试点成功,确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加快新建生鲜超市的建设力度,贸发局、规划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全市生鲜超市网点布局方案。目前正在改造的中华、厦港、营平等片区和新区建设都要把生鲜超市纳入规划,抓紧新建一批,以新逼旧,推动改造。
2、要选好生鲜超市的经营主体。这是确保“农改超”顺利成功的关键。实施“农改超”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对生鲜食品在品种、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够得到更放心的消费。因此,需要有一批具有丰富的生鲜超市经营经验,善经营、会管理、有实力的企业来参与运作。各区要会同市场开办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这些有经验、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农改超”的具体经营运作,尤其是确定首批试点的市场,要对进入市场经营的企业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各开办单位要制订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农贸市场的改造。夏商集团作为国有副食品流通的主渠道,要积极参与“农改超”的经营运作,当前要主动配合市场开办单位做好市场招商工作。
3、要深入过细地做好清场退市工作。这是“农改超”工作中最为艰巨的一项工作,需要我们工作务必要过细、过细、再过细。各区政府和市场开办单位要同心协力,根据各个农贸市场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清场退市的具体实施方案。这里关键是要对退市的从业人员做好妥善的安置。要认真制订人员分流安置的具体政策措施,采取多种途径,帮助这些从业人员再就业,包括组织免费培训、实施再就业工程、鼓励生鲜超市经营主体优先招聘原市场从业人员或参股经营、开展为生鲜超市配套的加工、运输、包装等服务。市政府已制订相关的扶持政策,各区要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并确
实使这些政策措施真正发挥作用,确保清场退市的平稳。
4、要确保改造期间的市场供应。副食品供应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各区在实施农贸市场改造中,要统筹考虑设立过渡市场,由区政府负责协调安排临时场地,由市场开办单位或区政府负责搭建临时市场并实施市场管理,确保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尤其是再过几个月就是07年的春节,先行试点的市场,要注意考虑原来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需要,确保节日的市场供应。与此同时,对已确定“农改超”的市场,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科学制订施工方案,加快改造建设进度,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改造任务。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改超”工作的稳步推进
“农改超”工作对我市来说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稳步推进的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此,要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1、要在组织力量上下功夫。刚才,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是这次“农改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政府要逐步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实把“农改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抓亲管亲自调研。会后各区要召开区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方案和具体措施,要建立工作班子,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组织推动落实。各级工商部门要把“农改超”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集中精力,并成立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农改超”的日常组织、综合协调和指导,协同各区政府及时研究解决“农改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市场开办单位要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改超”的具体实施工作,市场开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农改超”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要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市工商局要会同各区,根据市里舶统一部署,对市里的工作方案进行分解细化,尤其要选准突破口,先易后难,破题前行。要认真分析研究影响“农改超”的重点难题,如清场退市问题、人员分流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制订应对措施,下大气力攻坚。要注意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来解决“农改超”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发展现代流通的新途径、新形式。
3、要在正确舆论引导上下功夫。这项工作十分重要。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的宣传引导工作。请市委宣传部会同工商局提出宣传舆论工作方案,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不炒作、不作任何的负面宣传,这要作为新闻媒体的一条纪律来执行。各区、各市场开发单位,以及各相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对个别思想有抵触、工作不配合的经营者,有关区和相关单位要深入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并在条件许可下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制订应急工作方案,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