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国家卫生部、自治区和南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横县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超市日常监管、各类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现将近几年来横县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横县共有超市12家,其中县城5家,乡镇7家。12家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近两年来,我县只在今年接到受理了超市卫生或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举报投诉案件1起,举报投诉的原因主要是卫生质量问题及从业人员不经健康体检合格而上岗,接到举报投诉后,我局卫生监督所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查处,并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日常监督与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1、确保监督检查年覆盖率。根据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超市的日常监管要求年覆盖率为2次/年,除了日常监管,每年我们还开展超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元旦、春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五一”和“十一”黄金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月饼专项监督监测检查和针对投诉案件的监督检查等等。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1)检查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包括索取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商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有资质部门出示的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书等)的落实,检查有无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退市等制度;(2)检查超市的食品加工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即食品的标签标识、食品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3)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卫生状况是否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销售散装食品的辅助设施,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外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等以及有否专用售货工具和防蝇防尘设施遮盖。
3、严禁超市加工或销售不合格食品。(1)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3)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4)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标签内容的定型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等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超市销售。
4、确保各类食品销售过程的卫生要求。(1)销售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经常性进行手消毒;进入熟食卤味专间必须戴口罩。销售非定型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防蝇防尘设施;出售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并附带清洁无毒的包装材料,货款分开,防止食品污染;(2)熟食卤味应根据销售或供应情况采购或加工,避免储存时间过长。需进行分割的,应在销售或供应前即时进行改刀。储存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进行冷藏。需要冷藏的熟食卤味,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隔夜或隔餐以烧制方式加工的非定型包装熟食卤味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销售或供应。
(二)实施超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了切实转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增强监督效能,强化企业自律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信誉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242号)的通知精神,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示管理规范》标准,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价与分级管理、动态监督、公开透明、卫生安全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今年我们在全县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超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正在进行中,计划要在今年年底才能完成。
(三)开展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近年来,我县在南宁市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国家卫生部、生活区卫生厅和南宁市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开展了多项重点食品卫生专项工作,包括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熟肉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水发食品、饮料、月饼等等的专项整治,尤其是对销售这些食品志气的超市进行了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并为我县广大人民提供了一个卫生安全的食品超市购物环境。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检查经营单位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被检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即上岗操作;
2、少数被检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原料、辅料实行索证、登记、验货和台帐制度;
3、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无防尘材料遮盖,未设置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未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4、销售凉菜、熟肉制品无专间或专间入口处无预进间;
5、部分被检单位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区域与销售生鲜食品区域没有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置规定距离的间隔;
6、部分被检单位销售散装食品和重新分装的食品的标签标识内容标注不全;
7、很大部分被检单位无专用的食品仓库,食品直接落地存放;
(二)因各种卫生监督和检测条件所限,我县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约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上百万人口规模的横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众多,横县卫生监督人员相对不足,横县卫生监督部门承担的各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繁重,加之经费、交通工具、检测设备等手段不足,尤其是快速检测设备于2006年刚配备给我县,因各种卫生监督和检测条件所限,我县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约。
(三)多部门监管,既增加了管理相对人的负担,又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能
随着市场的发展,为满足消费者的物质文化条件的需求,超市经营项目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广大消费者对超市也日趋喜爱,超市的食品经营范围也从单纯销售定型包装食品扩展到销售散装食品、生鲜食品和果品,甚至出现了现场制售熟肉制品、糕点和快餐食品,而超市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到工商、卫生、农业、商务等多个职能部门。多部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者的负担,造成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不到充分理解,由此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能。
四、意见与建议
第2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__〕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__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 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 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第3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加大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等卫生监督力度,减少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隐患,打击无证经营,努力为*市营造安全的卫生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一"及端午节日期间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本雄
副组长:陈耀平
成员:李湘君,黄芸,凌武,姜长友,符国衡,钟苹,周火根,杰红玉,任志国,黄彪,谭爱军,陈斌
职责:负责"五一"及端午节期间卫生监督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部署及指挥.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所辖区域内的食品,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及卫生防病工作的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
1.检查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营业,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健全等.
2.结合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检查各餐饮单位和工厂企业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餐具消毒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和台帐建立落实情况,查处取缔无证餐饮点,检查中小餐饮单位,农家乐餐厅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落实情况,对确认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单位,要追踪溯源,并按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3.检查餐饮单位和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加工场所卫生,严禁不符合卫生条件和超范围,超负荷供餐等,落实食物中毒预防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河豚鱼,果子狸等禁止经营的食品;制作水产品时要严格规范操作,落实预防食物中毒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检查二次供水情况,要求二次供水单位做好水箱或蓄水池加盖,加锁,密封,溢水管口加网等工作,并做好清洗,检测,消毒等工作.
5.加强对应节食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粮,油,调味品,肉类等与广大群众关系密切的食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行为,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
6.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积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预防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开展游泳场馆的卫生监督和监测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加强对有职业病危害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操作规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在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防职业卫生中毒事件.
8.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落实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工作,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节日期间工作安排
节日期间要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加强对市场,超市,车站,港口,旅游景区,口岸,工地,接待酒店,餐厅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监督,确保市民,游客的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
检查内容:
1.大型超市,市场重点检查通风,消毒,除"四害"落实情况.
2.车站,港口,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加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原料及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新晨
3.旅游接待酒店和餐厅重点检查食品制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有无超范围及超负荷生产经营等;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第4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一、制定方案,精心部署。食品安全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省工商局*月*日下发《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后,*区工商局迅速于*月*日印发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对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法、活动安排等予以明确,并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场合同科、法制科、办公室负责人及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为宣传月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月*日,该方案被*市工商局以正式文件向全市工商系统推广转发(*工商市【*】*号)。
二、组织培训,提高认识。宣传月期间,该局坚持“两个结合”,一是将学习培训活动同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实践,二是将学习培训活动同“五五”普法、法律“六进”工作相结合,先后组织了全局干部参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训会、食品流通行业许可和监督管理(三级九类)业务培训会;辖区农贸市场(含市场业主、场内经营者)、大中型生鲜超市、食杂店等百名食品经营者参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训会。各工商所也分别组织辖区各类食品经营者、农贸市场开办者等进行《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学习和培训。相关培训使工商执法人员和广大食品经营者了解并掌握了《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提高了监管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丰富载体,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宣传栏等媒体,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深入基地、深入市场等形式,开展以《食品安全法》为基本内容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该局制作以《食品安全法》为内容的宣传展板*面,翻印《食品安全法》手册*本,宣传单*份。同时,组织各工商所以及辖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悬挂宣传横幅*条,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等活动*场,取得了良好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效果。*月*日,由*区政府主办,区工商局等部门承办,在*超市门前广场组织开展了*区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区政府*副区长、市工商局*副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等到会并发表讲话。活动现场制作了大型拱门、悬挂宣传大气球*个,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活动氛围。启动仪式中,百家食品经营单位在《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上签字,并庄严宣誓:“确保食品安全,绝不掺杂使假”。区工商局、卫生局、农林水局、贸发局等部门还根据各自职能,现场展出《食品安全法》宣传展板,安排人员现场咨询、受理举报投诉,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
四、明确重点,狠抓监管。一是在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尤其是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赋予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加大*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力度,畅通食品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宣传月期间,共查处食品案件*件,罚没款*.*万元,销毁不合格食品*公斤,查获私宰肉*公斤。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第5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超市作为现代流通渠道的代表,从自身的发展角度出发,普遍建立了食品安全控制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被抽查的超市基本上都拥有完整或较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同时,在食品安全保障方面,注重基础建设的企业占91%,建立加工安全制度的企业占73%,注重环境因素的企业占59%。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责任健全的企业有91%。
连锁超市大多都有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85%的超市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许多超市已将食品安全列入战略管理中
据调查,在食品安全战略决策上,超市在规划过程中,88%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分析,90%将食品卫生安全列入长期目标。对于食品安全政策,全员重视的超市为100%。
连锁超市普遍推行食品安全的国家或国际标准。在食品安全管理的关键要素上,90%的超市遵循国家标准,并且大多数认为对标准的执行力度是很强的,80%认为在执行标准上的监控力度是强的。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对超市和农贸市场渠道的选择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就消费者在两种渠道选购食品的影响因素包括食品安全、价格、品种丰富和新鲜因素等做了对比研究,调研结果表明:
1.大多数消费者具有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十分重视加工食品的保质期和蔬菜、水果类生鲜食品的农残含量。
结果显示,食品保质期是最受重视的安全因素,有95%的市民在选购加工食品时,会特别注意食品保质期,其次是蔬菜和水果的农药残留量,有72%市民特别提到了这个项目。对食品的细菌超标、营养成份、包装材料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等因素的平均提及率超过了55%。
虽然调查结果清楚地显示出多数消费者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具有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得存在于各种食品流通渠道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暴露,然而不容乐观的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还是缺乏了解的。
总而言之,不论消费者是否具有食品卫生知识,构成食品供应链渠道各个环节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都必须具有最起码的商业道德,对食品安全严格把关,对消费者身心健康负责,不让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劣质食品混入市场。
2.农贸市场和超市渠道所销售的食品类别呈互补结构。农贸市场是消费者选购生鲜食品如鲜活水产、蔬菜、鲜肉和禽类等食品的主要渠道,消费者选购加工食品如饮料、保健品、速食食品、调味品等食品时更愿意选择到超市渠道。
调查清晰地显示愿意到农贸市场购买鲜活水产、蔬菜、鲜肉、禽类的受调查者比例分别为71%、78%、55%和63%;而超市的比例分别只有43%、40%、52%和23%,说明农贸市场仍然是消费者购买主食原料的主要渠道。不过,超市所售的大米和蛋类生鲜食品较受消费者欢迎,超市正在成为生鲜食品的重要销售渠道,并有赶超农贸市场的趋势。
第6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校工会的监督下,围绕中心和目标,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做好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后勤管理秩序,挖掘后勤工作潜力,调动后勤工作的积极性,开创后勤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
1、进一步强化后勤队伍建设、制度建设。
①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组织后勤人员认真学习、全面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后勤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进一步明确后勤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坚持服务育人的方向,继续发扬“勤奋、务实、高效、优质”的工作作风,踏实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努力争作奉献。每月召开一次后勤服务部工作人员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布置后段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②规范后勤管理进一步完善后勤服务部各项制度的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对事不对人,用制度管人。
2、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①安全卫生工作以预防为主、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从严管理。加强安全文明食堂、超市创建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坚持安全卫生教育经常讲,安全工作每周一查,卫生工作每月一查。
②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安全事故,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3、改进食堂、超市管理,办好师生食堂、超市
1、调整食堂人员结构,改善运作办法,激发人员工作动力,提高人员工作效率。
2、树立安全第一意识,重视和加强饮食卫生工作,提高警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并要定时打扫,做好保洁工作。
3、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食品卫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要求,并对照日常工作认真落实。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工作各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并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
5、积极改进、添置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确保“硬件”达标。
6、加强检查监督和民主管理,经常到食堂检查服务态度、卫生情况、饭菜数量与质量、就餐纪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7、把好食品采购关,积极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
8、创造条件,提高食堂炊事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
9、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粮、节水、节电,精打细算、降低成本,提高饭菜质量。
10、逐步使学校食堂、超市管理到位、精细,让学校食堂、超市品位不断得到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三、工作举措:
1、认真组织本部人员学习学校的规章制度,使每个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制度,特别是新聘员工制度的学习,落实到班组长,使新员工迅速融入到东升这个大团队之中。每周进行业务学习、思想交流,努力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那一世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
3、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品质,达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目的。
4、签订安全责任状,制定处理安全事故预案,安全责任分层到位,责任追究。
5、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6、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健康,组织员工参加体育锻炼和其它活动。
四、工作安排:
月份:
1、办好暑假集训教师的伙食和饮水。
2、搬迁超市,由原教学楼搬迁到学生食堂。
3、招聘食堂、超市和学校勤杂人员16名。
4、超市进购货物、货物上架。
5、学生餐卡的订购。
月份:
1、开学学生冲卡收费。
2、发放教师月份饭卡。
3、每周打印学生的进餐情况,发放给班主任和包班领导。
4、召开全体行政成员和班主任工作会议,强调学生进餐。
5、清算月份食堂账务和超市账务,做到周清月结。
6、发放16名钟点工的月份工资。
7、发放月份食堂管理工作奖金。
8、支付月份的货物款。
9、协助工会?教师节?“中秋节”慰问金和礼品的发放。
10、召开后勤工作人员会议。
月份:
1、“”放假值班安排。
2、发放教师月份饭卡。
3、每周打印学生的进餐情况,发放给班主任和包班领导。
4、清算月份食堂账务和超市账务,做到周清月结。
5、与个供货商签订《供销协议》。
6、发放16名钟点工的月份工资。
7、发放月份食堂管理工作奖金。
8、支付月份的货物款。
9、办理食堂和超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10、召开后勤工作人员会议。
11、协助工会做好送旧迎新的服务工作。
月份:
1、发放教师月份饭卡。
2、每周打印学生的进餐情况,发放给班主任和包班领导。
3、清算月份食堂账务和超市账务,做到周清月结。
4、发放16名钟点工的月份工资。
5、发放月份食堂管理工作奖金。
6、支付月份的货物款。
7、食堂和超市的《营业执照》换证。
第7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1、畜牧业产品:鲜牛奶抗生素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
2、种植业产品:流通环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4%以内、蔬菜重金属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均控制在3%以内。
3、水产品:上市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
4、饮用水:市、县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余氯、浊度、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推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解决15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5、餐饮业:餐馆(酒家、酒楼、酒店等)、小吃店、快餐店、企事业和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基本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县城以上城区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县城以上城区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继续完善集体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区餐饮单位的台帐验收制度,对餐饮业使用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查处率达100%;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企业的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负责开展鲜牛奶抗生素(青霉素)药物残留抽检,确保牛奶安全卫生。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负责开展流通环节蔬菜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残留、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实验室抽检工作。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加强对水产品及水发制品浸泡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生鲜超市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是配合建设部门定期检查县城以上城区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状况,督促街道居委会、社区业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定期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二是
负责强化全市瓶(桶)装水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开展流通环节瓶装饮用水卫生指标抽检。三是配合水利部门按照《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解决15万以上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四是负责进一步完善城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继续开展城乡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配合质监局、工商、粮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加工食品污染治理工作。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1、负责加强餐饮消费监管,开展餐饮市场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检查,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不合格奶及其制品、工业用盐等违法行为,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做到食品、用具生熟分开,预防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负责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目录、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做好进货、领取和使用的记录,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物的违法行为。
3、负责继续推进县城以上城区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餐饮业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等制度,督促县以上城区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销毁等制度。加强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监管,督促完善设施,改善卫生条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4、会同教育部门加
强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培训学校卫生监督人员,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预防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5、负责加强对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企业的监管,开展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企业卫生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餐饮业使用餐饮具卫生质量的监督抽检,公布抽检结果,保障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
6、负责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和冷饮食用冰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并公布抽查结果,督促经营业主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会同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流通环节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开展对大型商场、超市和洋餐饮店进口食品专项检查,检查进口食品有无国家检验检疫局的进出口ciq标志、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中文食品标签,打击食品非法进口行为,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
会同工商、经贸、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加强肉品市场监管。
会同工商、经贸、公安、质监部门开展上市牛肉灌水问题专项整治,打击上市牛肉灌水行为,并据此追根溯源,加强肉牛屠宰管理,净化肉品市场。
(八)其他有关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市疾控中心配合抓紧制订《__市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于6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审核。市疾控中心负责开展全市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提出组建市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抓紧制定食品中主要危害因子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和准则,启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要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计划,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或科室)、责任人,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保证检测和执法等工作经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强化联合治理、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共同负责的治理工作,要安排好工作计划,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治理“餐桌污染”,全面完成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第8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2013年4月到10月,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市区内的宾馆、酒楼、饭店等餐饮业、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内的个体熟肉制品加工店的自制熟肉制品50份,同时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在4月到10月份在市区抽检的熟肉制品102份。共计152份熟肉制品。
1.2 方法: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T4789・17进行操作。通过汇总、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
1.3 实验室检验:所送样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作10-1、10-2、10-33个稀释度稀释。用相应的增菌液增菌,分别作沙门菌、志贺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检验。同时全部试样使用全自动化荧光酶标免疫测试系统作沙门菌筛选:将试样接种M肉汤,41℃培养18 h后,取2 mL置100℃水浴15 min,吸取定量到SLM试条中,上机检测。
可疑菌落1在Baird Parker RPF平板上呈现圆形、光滑凸起、湿润、中心呈灰黑色边缘渐淡、周围有一混浊带,外层有一透明圈现象;在血平板上为金黄色菌落,直径约2 mm,有透明溶血环;染色镜检是革兰氏阳性球菌、菌体较小、呈葡萄串状排列。将可疑菌落作SlidexStaphPlus快速胶乳凝集试验。结果阳性的作血浆凝固酶试验,如结果也是阳性的按规定的浓度将纯培养物混悬于ID BROTH肉汤,接种在G阳性复合板上,用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进行鉴定,结果为金黄色葡萄球菌,置信系数99%。可疑菌落2在SS平板上生长为圆形、半透明、中心带黑点菌落,呈优势生长;在普通琼脂平板上呈蔓延生长。涂片染色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无芽胞、无荚膜。分别挑取可疑菌落接种于肠杆菌科细菌生化编码鉴定管(11种)和G阴性复合板,传统操作与上机操作同时进行,生化编码鉴定管的结果与BD检测结果相同的是奇异变形杆菌或普通变形杆菌。
1.4 结果判断:根据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为熟肉制品微生物学的三项重要指标,任何一个指标不合格,将这份样品视为不合格产品。
2 结果与分析
熟肉制品152份,其中92份合格,合格率为60.53%。监督样品102份,合格63份,合格率61.76%;监测样品50份,合格29份,合格率为58.00%。
在60份不合格样品中,菌落总数超标21份,大肠菌群超标54份,致病菌超标1份,分别占不合格件次的35.00%、90.00%、1.67%。
市区不同规模的餐饮场所熟肉制品微生物学检验结果:酒店检样65份,样品合格41份,合格率63.08%;快餐店检样29份,样品合格22份,合格率75.86%;职工食堂检样9份,样品合格6份,合格率66.67%;流动摊点检样49份,样品合格23份,合格率46.94%。经统计学检验,流动摊点的合格率与其他有显著性差异(P
3 讨论
调查结果表明,市区内销售的熟肉制品卫生状况一般。监测检验样品合格率58.00%明显低于监督检验样品61.76%,总体合格率为60.53%。熟肉制品不合格主要是大肠菌群污染所致,同时存在菌落总数超标。与国家卫生部2006年2月23日公布的熟肉制品抽检结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占不合格件次总数的36.9%和61.5%相比,大肠菌群超标更严重。
温度、时间是影响微生物生长的重要因素。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非常快,大肠杆菌在30℃~40℃的温度范围内,增代时间为17~29 min。吉林地区四季分明,夏秋两季非常适合微生物生长繁殖。这给熟肉制品的存储增加了难度也是造成夏秋季节检验结果偏低的重要原因。
流动摊点合格率低,可能与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销售点环境不卫生、熟肉制品长时间暴露在外环境中有关。熟食流动摊点具有流动性强、条件简陋等特点一直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中的难点。因此监管人员素质是保证真实反映食品实际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样品采集到检验完成,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造成检验结果较大程度偏离食品真实情况。及时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各个环节质量控制是卫生监管的基础。
在公众的心目中,宾馆酒店、职工食堂提供的食品应该是高质量的,卫生有保证的,但从检测结果看,高档酒店宾馆的食品卫生与职工食堂的熟肉制品合格率只有63.08%、66.67%,提示熟肉制品在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情况比较严重。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非常重要。要严禁患有痢疾、伤寒、传染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带菌者)和活动型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从事食品服务行业。加大对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使其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形成自约机制。
监管部门应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购买熟肉制品后正确的安全食用方法更是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的好办法。加大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的工作力度,推行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定期评审,对产品不合格部门向社会公布,改善目前熟肉制品销售店(摊)的卫生状况,实施规范管理,督促熟肉制品生产单位落实相关卫生规范的要求,强化自身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最大限度保证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参考文献
第9篇:超市食品卫生制度范文
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镇经委、太平卫生院、太平派出所、夏道工商所配合。治理工作目标:实行定点屠宰的各村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OO%;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镇经委,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牵头、太平派出所、夏道工商所配合,重点开展集镇和私屠滥宰行为比较突出区域执法检查,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经营网络,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屠宰牲畜特别是宰杀病死猪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快推进各村非定点屠宰区域屠工管理制度,督促各村按任务要求开展屠工培训,做好各村屠工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
(二)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点(场)建设,督促建立完善进场验收交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销售台账、不合格肉品召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等台帐。督促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健全和完善对屠宰场的动物进场验证、屠宰检疫工作,并做好检疫和抽检台账。
(三)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加强兽用生物制品、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生产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重点开展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规模饲养场禽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抽检工作,做到牲畜定点屠宰100%实施“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企业。
(五)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强化饲料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添加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实现对饲料生产企业、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100%监管、查获的假劣饲料100%销毁的目标,严厉查处违法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
(六)由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负责,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重点村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无害化处理档案制度,加强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七)由夏道工商所负责,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配合,全面推行和规范镇区肉品销售“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进货销售索证索票制度,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配合,加强对集镇和各村市场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
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由镇农技站负责,夏道工商所配合。治理工作目标:全镇产销环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4%以内;蔬菜重金属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措施:
(一)由镇农技站负责,开展农产品投入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蔬菜生产基地、柑桔、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双孢菇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等违法行为,1OO%销毁收缴的高毒农药。
(二)由镇农技站负责,协助做好太平农贸市场批批检测的监督检查。
(三)由镇农技站负责,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新农药示范推广工作,重点示范推广11种农药,达到防治效果80%以上、病虫害造成损失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开展农民技术员、农药经销商和农户安全经营、用药技术培训,指导科学合理用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治理水产品污染
由镇水技站负责,太平卫生院、夏道工商所配合。治理工作目标:主要水产品(四大家鱼、鳗鱼)产销环节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上市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镇水技站负责,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渔药使用监管,巩固和深化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抓好水产品主要养殖地区、主要养殖企业和主要养殖产品规范用药制度,规范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的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水产品养殖用药行为,开展用药情况排查和监管执法,重点检查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化学物品的使用情况,严厉打击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二)由镇水技站负责,开展水产品产销环节药物残留和贝类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抽检,全年安排水产品药残检测不少于25批次。继续开展织纹螺安全食用预警预报工作,开展抽样检测,并及时预警信息、通报。
(三)由镇水技站负责,加大无公害标准实施力度,继续开展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
(四)由镇水技站负责,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用药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确保个体小型养殖场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OO%。
(五)由夏道工商所负责,镇水技站配合,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水发制品甲醛等有毒有害物的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六)由镇水技站牵头,镇农技站、太平派出所、夏道工商所配合,加大对水产养殖用药的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对兽(渔)药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检查整顿,规范销售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治理饮用水污染
由镇水利工作站、太平卫生院负责。治理工作目标:完成区里下达的新建村级供水设施目标,高位水箱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含余氯、浊度、大肠杆菌、菌落总数)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主要措施:
(一)由镇水利工作站负责,太平卫生院配合,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标准宣传贯彻;开展全镇二次供水及其设施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集镇各村(居)等单位定期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查处未按规定清洗二次供水设施的业主。
(二)由镇水利工作站负责,镇财政所配合,继续推进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镇级财政争取后财政支持安排经费新建村级供水设施。
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由太平卫生院、夏道工商所负责。治理工作目标:酱油、食醋、鱼露、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96%以上;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I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过氧化值、酸值指标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2%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大米、肉蛋乳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糕点、罐头、饮料、酒类产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8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各村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二)组织开展腐竹、糕饼等产品专项整治,规范腐竹、糕饼等产品的生产秩序。
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由太平卫生院负责,太平中心小学、太平中学、镇建管站配合。治理工作目标:餐馆(酒家、酒楼、酒店、小吃店、快餐店等)、企事业和学校食堂基本达到《餐饮业卫生规范》要求;集体食堂和集镇的餐饮单位建立台帐验收制度,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行为的监督覆盖率达100%;各类熟食店销售条件和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规范。主要措施:
(一)由太平卫生院负责,督促集体食堂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不合格原辅料销毁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由太平卫生院负责,加快集体食堂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进一步加强各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监管,督促完善设施,改善卫生条件。
(三)由太平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节假日餐饮市场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检查。
(四)由太平卫生院、太平中学、太平中心小学负责,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有效预防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太平卫生院负责,镇建管站配合,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监督管理,督促工地食堂配备必要的食品卫生设施和就餐设施,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由夏道工商所负责,太平卫生院、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配合。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到镇区的市场、超市1OO%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各村(居)食杂店1OO%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镇小食杂店、食品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实现食品市场秩序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一)由夏道工商所负责,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业主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经营台账、检验检测、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公示等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食品经销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大力推进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进销台账管理,督导食品批发企业利用计算机建立电子进销台账、索证索票电子档案和保质期电子化管理等平台,落实流通领域监管的长效机制。运用“商管系统”对各村食品市场、小食杂店预包装食品的巡查监管,切实提高市场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由夏道工商所负责,继续完善全市12315消费维权网络系统,积极推进消委会组织建设。年底前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充分发挥已设立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作用,在进一步巩固、规范、提升的基础上,赋予12315站点联络员食品安全预警、督促、指导的作用,及时报告和协助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由夏道工商所负责,组织开展对重大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个体小商店、小食品店等的巡查力度,加强节日期间对源头性食品集散市场的驻场监管,查处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行为。
(四)由夏道工商所负责,加强流通领域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管,以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禽蛋等主副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商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适时在全镇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违法行为。
(五)由夏道工商所牵头,太平卫生院等部门依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市开展无照食品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质安办[200718号)的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镇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问题。
(六)由夏道工商所负责,抓好全镇范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抽检工作,增加食品质量监测的频度,按有关规定质量信息和消费警示,及时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督促市场、超市业主落实食品检测制度。
(七)由夏道工商所负责,太平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办公室、镇农技站、太平动物检疫检验站配合,加强对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的监管、检测工作。
(八)由镇经委负责,太平卫生院、太平工商所配合,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加大力度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批发使用随附单制度,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商品质量抽检,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有关工作
(一)由镇经委负责,巩固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重点抓好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建设管理,扩大农家店村级覆盖面,提高统一配送率,拓展农家店经营范围。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加强示范引导,完善经营机制,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开展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建设让人民群众放心便利的食品交易场所。
(二)由太平卫生院牵头,夏道工商所配合,开展糕饼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整治,规范糕饼市场。
(三)由太平中学、太平中心小学负责,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普及饮食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健康的饮食习惯,避免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
(四)由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属有关部门年度治理工作经费,各村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保证食品安全有关执法监督和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
(五)由镇经委牵头,组织开展对镇属有关部门及各村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和统计评价工作,做好年度市、区对我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的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