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中央定位如此之高,把刑事犯罪上升到了阶级斗争的高度,也足见当时社会治安已经严峻到了何等严重的“非正常状况”。因此在当时历史背景下除了采取严打方针,动用非常手段,已经别无选择。二是实施严打方针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有些地方刑事犯罪猖獗,已经达到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步,社会秩序处于混乱状态,阻碍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影响经济基础的巩固。有的地方刑事犯罪活动猖獗,出现好人怕坏人现象,女工不敢单独上班或夜间行走,人民群众普遍缺乏安全感。严打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的需要。只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扭转社会风气,才能促进社会安定,使人民群众有安全感,一心一意搞建设、谋发展。三是实施严打方针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严打《决定》表明,法律本身就包含了宽与严的内容,体现了宽严结合。根据治安形势特点,在刑事犯罪高发的特定历史时期,审时度势,强调坚决惩治犯罪分子正是依法办事的体现。法律要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政法机关同犯罪分子斗争的武器,使人民感到法律是保护自己的,让犯罪分子害怕触犯国家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伸张正义,压倒邪气,显示出法治的威力。但民主与法治又是不可分的,只有绝大多数人民享有高度民主,才能健全和完善法治。也只有健全完善的法治,才能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的民利。实施严打,既是法治的体现,更是保障人民民利的需要。第三,严打方针及其作法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在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采取严打方针具有战略高度,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必要性。一是法制本身不健全,为严打方针的制定实施提供了法律空间。从立法角度和法律制度建设来看,由于受此前司法实践的限制,当时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规范本身并不完善,很多条款规定过于原则,程序规范也不够严密,法律规定有很多漏洞和空白,相关法律规范彼此之间衔接也不够密切。尽管当时提出的是“依法从重从快”,但实际上很多方面都无法可依,这就给严打方针的实施在法律方面留下了灵活运用空间和任意解释的空白,使其获得了在法律上的生存空间。二是顺应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需要,有民心和舆论支持基础。群众是刑事犯罪活动的直接受害者,出于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深恶痛绝、对社会安定的强烈渴盼,哪怕政法公安机关方式手段过火一点,打击处理过分一点,群众也理解政法公安机关的工作,坚决拥护和支持严打方针,这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人心思安的意愿。结语:严打方针是在刑事犯罪特别严重、案件高发、社会治安处于非正常状况的特定时期采取的特殊斗争形式。因此严打方针及其作法是特殊形势下的历史现象,它在当时情况下是应该的和必须的,而且在历史上对我国社会治安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对此必须充分肯定。辩析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评析:取代严打方针的历史必然性,实施这一政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宽严相济原则作为目前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理性的刑事司法原则,更是社会主义法治逐步健全完善的具体体现。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刻领会宽严相济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自觉性,将这一政策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宽严相济原则是党中央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势需要提出并正式确定为刑事司法政策。200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同时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积极推行社区矫正”。
在多年来严打整治成果基础上,近年来我国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调打防并举,并通过平安建设系列活动的推进,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各种诱发因素,因而社会治安总体上保持平衡态势,发案形势基本稳定,一些严重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再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及其作法,则显然不适应已经变化了的客观形势,很容易扩大打击面,增加社会对立面,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稳定的长远问题。另一方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法律惩处并不是立法的初衷和根本目的,以法律作为底线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功能。而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针对每个刑事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乃至政治效果的统一,该严的依法坚决严处,对该宽的特别是一些轻微犯罪、偶犯、初犯、胁从犯以及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一般案件,则依法从宽处置,这样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二是现代法治理念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司法理念的转变和国际发展趋势的影响,以严打为标志和手段的重刑主义已经不适应国际潮流。二战之后,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实施了所谓“重重轻轻”的刑事政策,即对严重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处以长刑甚至不可假释和减刑的终身监禁;而对轻微犯罪则给予轻微处罚尤其是非监禁处罚,社区矫正得到了广泛运用,恢复性司法也方兴未艾。国际社会为推动非监禁刑的适用也作出了很大努力,而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的中国,受这些国际趋势和司法理念的影响,我国刑法学术理论界许多著名学者近年来都不断倡导转变刑法思路,希望刑事法网“严而不厉”、刑事政策“重重轻轻”的呼吁不断。重刑主义和刑罚恐吓主义并不是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佳办法,多年来的严打斗争实践充分证明,尽管针对刑事犯罪的严厉打击能够解决面上的治安问题,扭转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局面,但仅仅依靠严打手段并不能解决社会治安的根本问题,更不能确保长治久安。一味的严刑峻法,不仅容易导致打击面过宽,而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对立面的扩大,这将给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埋下隐患,甚至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严打对于改善社会治安状况有一定效果,特别是能够在短期内显著地降低犯罪率,提高群众对于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但从整体和持续性社会效果看,类似严打作法产生的积极效果十分有限,有时甚至出现负面效果,西方国家在法治化进程中都有类似的教训。刑罚的根本功能并不是以打击惩处为目的,其社会实践价值意义在于,通过刑罚的惩戒功能、教化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把犯罪活动降低到最低点,就是刑罚追求的最佳效果,也是刑事立法的初衷。作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立法体现的《刑法修正案(八)》,大大减少了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缩小了死刑适用的范围和对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还有利于减少非监禁刑的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对管制、缓刑、假释、罚金等非监禁刑罚和措施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增加法官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附加禁止性判令的规定以利于预防犯罪;对假释的适用条件作出了基本与缓刑相同的规定。这些立法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突出了人性化关怀,有利于缩小社会对立面。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需要。打击处理一个人往往还牵涉和影响到他的家人亲属乃至相关社会关系。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并不是简单打击处理了就完事。特别是对一些轻微违法犯罪,并非一定要给予打击处理才是最佳效果,在处与不处、此处与彼处、重处和轻处之间应该有更多选项,而这就涉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司法机关的工作并非打击处理人越多越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逐步进入了一个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犯罪高发和社会管理复杂的社会转型期。犯罪是各种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如果片面强调打击,就会扩大社会的对立面,增加不利于和谐的消极因素。
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前提下,以和谐理念主导刑事司法工作,针对每个犯罪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该严必严,当宽则宽,立足于从教育感化出发,可处可不处的尽量不处,可轻处可重处的尽量轻处,充分体现刑事司法的人性化特点。因此,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和谐社会建设对刑事司法工作的具体要求。结语: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之意。辩析三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取代严打方针定性思考:是现实的需要、历史的选择和法治的必然,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必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调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并根据具体情节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中有宽,宽中有严;宽严有度,宽严适度,宽严审时,罚当其罪。因此,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变化了的刑事司法形势,不宜再片面强调和运用严打方针,而应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代替,这样更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体现刑罚理念。而不再坚持单纯严打的作法,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提法或作法问题,而是刑事司法实践的价值取向和实际工作导向问题。一味坚持严打的片面作法,很容易使刑事司法再度陷入战役打击行动的怪圈而忽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不注重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情节出发实施人性化执法,也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严打方针的一些具体作法不再适应新的治安形势和执法形势。由于严打方针在具体作法方面程序上的简略性、方法上的随意性、手段上的强制性,使其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现实斗争中确实有立竿见影之功效。但严打效果往往是通过强势手段的高压态势产生和形成的,一旦严打高压态势松驰,又没有后续巩固和长效机制的保障,治安形势很容易出现反弹,因而总是时反时复,以致于严打成为一种反复使用的工具,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也正由于严打方针呈现出的一时之功效,致使部份同志对这一方针和作法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并将严打方针泛化使用,使之扩大化、常态化,特别在严打方针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条件消失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沿用和坚持严打作法,甚至把严打方针当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之策,不符合社会治安状况的客观实际,而且就此弱化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致使社会治安稳定缺乏坚实的基础工作支撑。因此,当社会治安非正常状况得到扭转,实施严打的条件消失,严打方针完成其历史使命后,我们就不能再继续笼统的提严打方针,更不能把严打方针始终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万能工具和灵丹妙药。同时,新的执法形势对刑事司法工作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刑事司法政策既要切合现实需要,更要符合法治原则。严打方针在当初实施的时候,很多地方确有过火过头的地方,甚至有的地方具体作法超过了法律原则的规定,刑讯逼供也成为一些民警办案的常用手段并因此导致冤假错案,这些作法对司法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秉持严打理念,一些地方在具体组织实施的时候,采取的措施和作法,从实体到程序都有突破法律规定的地方,如提前介入、联合办案、不按程序等,这在社会治安处于非正常状况时或许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社会治安基本稳定、社会主义法治逐步健全完善的今天,就显得没有必要,有的作法明显有违罪行法定原则和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定。特别在我国明确宣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形势下,废弃严打这种在特定时期和特殊形势下的提法和作法,更加符合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状况和刑事司法的实际,也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提法和作法更加规范化、法治化。二是简单强调和坚持严打方针,容易诱导公众误判社会治安形势。严打方针很容易唤起群众的历史记忆,使群众把它和社会治安的非正常状况和严峻形势联系在一起,公众可能认为目前我们的社会治安形势仍然很严峻复杂,甚至产生不安全感,这也不符合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的实际情况。
严打方针作为一项特殊的刑事政策,它更强调和注重适应特定形势需要,为当时的斗争形势服务,因而总体而言它是失之于宽,容易出现偏激和过度的作法,在打击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上难免失之偏颇,有很强的片面性。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注重从实际出发,强调根据每个犯罪案件的具体情节和客观情况,追求打击效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在对一般性刑事犯罪强调和注重打击处理“宽”的同时,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治安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犯罪、暴力恐怖犯罪等,仍然强调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因此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视角上,更加符合辩证法和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对我们实际工作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意义,也更加符合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追求。结语:实施严打方针的历史背景已经消失,严打行动的作法已不再切合社会治安形势实际,更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要求。宽严相济取代严打方针成为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历史的必然、法治的要求,它不是对严打方针的全盘否定,而是严打方针的法治化。
作者:刘建华
第2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中央定位如此之高,把刑事犯罪上升到了阶级斗争的高度,也足见当时社会治安已经严峻到了何等严重的“非正常状况”。因此在当时历史背景下除了采取严打方针,动用非常手段,已经别无选择。二是实施严打方针是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有些地方刑事犯罪猖獗,已经达到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步,社会秩序处于混乱状态,阻碍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影响经济基础的巩固。有的地方刑事犯罪活动猖獗,出现好人怕坏人现象,女工不敢单独上班或夜间行走,人民群众普遍缺乏安全感。严打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的需要。只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扭转社会风气,才能促进社会安定,使人民群众有安全感,一心一意搞建设、谋发展。三是实施严打方针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严打《决定》表明,法律本身就包含了宽与严的内容,体现了宽严结合。根据治安形势特点,在刑事犯罪高发的特定历史时期,审时度势,强调坚决惩治犯罪分子正是依法办事的体现。法律要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政法机关同犯罪分子斗争的武器,使人民感到法律是保护自己的,让犯罪分子害怕触犯国家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伸张正义,压倒邪气,显示出法治的威力。但民主与法治又是不可分的,只有绝大多数人民享有高度民主,才能健全和完善法治。也只有健全完善的法治,才能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实施严打,既是法治的体现,更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需要。第三,严打方针及其作法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在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采取严打方针具有战略高度,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必要性。一是法制本身不健全,为严打方针的制定实施提供了法律空间。从立法角度和法律制度建设来看,由于受此前司法实践的限制,当时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规范本身并不完善,很多条款规定过于原则,程序规范也不够严密,法律规定有很多漏洞和空白,相关法律规范彼此之间衔接也不够密切。尽管当时提出的是“依法从重从快”,但实际上很多方面都无法可依,这就给严打方针的实施在法律方面留下了灵活运用空间和任意解释的空白,使其获得了在法律上的生存空间。二是顺应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需要,有民心和舆论支持基础。群众是刑事犯罪活动的直接受害者,出于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深恶痛绝、对社会安定的强烈渴盼,哪怕政法公安机关方式手段过火一点,打击处理过分一点,群众也理解政法公安机关的工作,坚决拥护和支持严打方针,这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人心思安的意愿。结语:严打方针是在刑事犯罪特别严重、案件高发、社会治安处于非正常状况的特定时期采取的特殊斗争形式。因此严打方针及其作法是特殊形势下的历史现象,它在当时情况下是应该的和必须的,而且在历史上对我国社会治安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对此必须充分肯定。辩析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评析:取代严打方针的历史必然性,实施这一政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宽严相济原则作为目前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理性的刑事司法原则,更是社会主义法治逐步健全完善的具体体现。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刻领会宽严相济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自觉性,将这一政策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宽严相济原则是党中央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势需要提出并正式确定为刑事司法政策。200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同时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积极推行社区矫正”。
在多年来严打整治成果基础上,近年来我国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调打防并举,并通过平安建设系列活动的推进,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各种诱发因素,因而社会治安总体上保持平衡态势,发案形势基本稳定,一些严重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再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及其作法,则显然不适应已经变化了的客观形势,很容易扩大打击面,增加社会对立面,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稳定的长远问题。另一方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法律惩处并不是立法的初衷和根本目的,以法律作为底线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功能。而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针对每个刑事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乃至政治效果的统一,该严的依法坚决严处,对该宽的特别是一些轻微犯罪、偶犯、初犯、胁从犯以及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一般案件,则依法从宽处置,这样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二是现代法治理念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司法理念的转变和国际发展趋势的影响,以严打为标志和手段的重刑主义已经不适应国际潮流。二战之后,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实施了所谓“重重轻轻”的刑事政策,即对严重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处以长刑甚至不可假释和减刑的终身监禁;而对轻微犯罪则给予轻微处罚尤其是非监禁处罚,社区矫正得到了广泛运用,恢复性司法也方兴未艾。国际社会为推动非监禁刑的适用也作出了很大努力,而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的中国,受这些国际趋势和司法理念的影响,我国刑法学术理论界许多着名学者近年来都不断倡导转变刑法思路,希望刑事法网“严而不厉”、刑事政策“重重轻轻”的呼吁不断。重刑主义和刑罚恐吓主义并不是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佳办法,多年来的严打斗争实践充分证明,尽管针对刑事犯罪的严厉打击能够解决面上的治安问题,扭转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局面,但仅仅依靠严打手段并不能解决社会治安的根本问题,更不能确保长治久安。一味的严刑峻法,不仅容易导致打击面过宽,而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对立面的扩大,这将给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埋下隐患,甚至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严打对于改善社会治安状况有一定效果,特别是能够在短期内显着地降低犯罪率,提高群众对于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但从整体和持续性社会效果看,类似严打作法产生的积极效果十分有限,有时甚至出现负面效果,西方国家在法治化进程中都有类似的教训。刑罚的根本功能并不是以打击惩处为目的,其社会实践价值意义在于,通过刑罚的惩戒功能、教化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把犯罪活动降低到最低点,就是刑罚追求的最佳效果,也是刑事立法的初衷。作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立法体现的《刑法修正案(八)》,大大减少了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缩小了死刑适用的范围和对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还有利于减少非监禁刑的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对管制、缓刑、假释、罚金等非监禁刑罚和措施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增加法官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附加禁止性判令的规定以利于预防犯罪;对假释的适用条件作出了基本与缓刑相同的规定。这些立法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突出了人性化关怀,有利于缩小社会对立面。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需要。打击处理一个人往往还牵涉和影响到他的家人亲属乃至相关社会关系。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并不是简单打击处理了就完事。特别是对一些轻微违法犯罪,并非一定要给予打击处理才是最佳效果,在处与不处、此处与彼处、重处和轻处之间应该有更多选项,而这就涉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司法机关的工作并非打击处理人越多越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逐步进入了一个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犯罪高发和社会管理复杂的社会转型期。犯罪是各种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如果片面强调打击,就会扩大社会的对立面,增加不利于和谐的消极因素。
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前提下,以和谐理念主导刑事司法工作,针对每个犯罪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该严必严,当宽则宽,立足于从教育感化出发,可处可不处的尽量不处,可轻处可重处的尽量轻处,充分体现刑事司法的人性化特点。因此,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和谐社会建设对刑事司法工作的具体要求。结语: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之意。辩析三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取代严打方针定性思考:是现实的需要、历史的选择和法治的必然,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必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调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并根据具体情节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中有宽,宽中有严;宽严有度,宽严适度,宽严审时,罚当其罪。因此,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变化了的刑事司法形势,不宜再片面强调和运用严打方针,而应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代替,这样更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体现刑罚理念。而不再坚持单纯严打的作法,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提法或作法问题,而是刑事司法实践的价值取向和实际工作导向问题。一味坚持严打的片面作法,很容易使刑事司法再度陷入战役打击行动的怪圈而忽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不注重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情节出发实施人性化执法,也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严打方针的一些具体作法不再适应新的治安形势和执法形势。由于严打方针在具体作法方面程序上的简略性、方法上的随意性、手段上的强制性,使其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现实斗争中确实有立竿见影之功效。但严打效果往往是通过强势手段的高压态势产生和形成的,一旦严打高压态势松驰,又没有后续巩固和长效机制的保障,治安形势很容易出现反弹,因而总是时反时复,以致于严打成为一种反复使用的工具,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也正由于严打方针呈现出的一时之功效,致使部份同志对这一方针和作法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并将严打方针泛化使用,使之扩大化、常态化,特别在严打方针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条件消失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沿用和坚持严打作法,甚至把严打方针当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之策,不符合社会治安状况的客观实际,而且就此弱化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致使社会治安稳定缺乏坚实的基础工作支撑。因此,当社会治安非正常状况得到扭转,实施严打的条件消失,严打方针完成其历史使命后,我们就不能再继续笼统的提严打方针,更不能把严打方针始终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万能工具和灵丹妙药。同时,新的执法形势对刑事司法工作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刑事司法政策既要切合现实需要,更要符合法治原则。严打方针在当初实施的时候,很多地方确有过火过头的地方,甚至有的地方具体作法超过了法律原则的规定,刑讯逼供也成为一些民警办案的常用手段并因此导致冤假错案,这些作法对司法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秉持严打理念,一些地方在具体组织实施的时候,采取的措施和作法,从实体到程序都有突破法律规定的地方,如提前介入、联合办案
第3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 隐患排查 三违惩治 安全素质
我国现阶段已探明并实施开采作业的煤矿当中,95%比例以上的煤矿开采作业均需要建立在井下工作环境实施。但受到煤层赋存条件过于复杂的因素影响,导致煤矿开采过程中,频频出现包括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以及顶板冒落等相关事故,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为此,做好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这一点至关重要。本文即对其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1 关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为了在煤矿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实现对隐患排查责任的严格落实,及时消除生产现场当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因此,需要煤矿生产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全面且完善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具体而言,需要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1 有关煤矿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煤矿生产企业需要以月度为单位,在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的引导下,组织各专业人员结合煤矿企业的生产实际,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逐项排查。同时,针对排查出的相关安全隐患,需要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整个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与有效。
1.2 有关煤矿生产现场专业隐患的排查工作:煤矿生产企业需要以周度为单位,针对本专业生产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逐项排查,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在周度例会当中进行通报。
1.3 有关煤矿生产工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需要由工区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落实排查责任人,并谨慎处理。
1.4 有关煤矿生产班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由班组为单位,针对本组生产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1.5 有关煤矿生产岗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由岗位为单位,负责对岗位生产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时刻关注煤矿生产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防范与处理意识。
1.6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排除,首先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以控制其引发事故。现场管理者责任心的强弱及其拥有的安全技术水平高低决定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带来危害。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者的安全技术水平是关键,同时排大事故隐患要快速,做到资金、材料设备、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不要怕花钱、不要怕费时、费力,更不要有侥幸心理,尤其是不可急功近利。
2 重视对“三违”现象的惩治
通过对近年来大量煤矿生产安全性事故的归纳与总结发现:过半数以上安全事故的最根本原因都在于操作行为的不规范。与此同时,作业的违章、指挥的违章现象进行合理且有效的惩治,就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与价值,通过舆论宣传的各种方式,引导煤矿企业生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生产活动中自觉地遵章与守纪。与此同时,煤矿企业需要提高工作素质,消除传统意义上,个别领导可能出现的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引导企业领导能够充分认识到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还需要特别重视对指标体系考核作用的发挥,以及其价值的实现。通过对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合理应用,实现对“三违”现象全员性、全过程性、全方位性、以及全天候性的综合整治,同时将其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关键内容。实现安全责任约束机制与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相互配合。
3 对职工安全素质的全面提升
不论是对于煤矿企业领导人员还是对于基层操作员工而言,技术培训、以及安全教育均是至关重要的。
3.1 需要加大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制定有效且健全的责任机制,确保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责任的充分落实。对于岗位就职人员而言,需要在取得上岗证书之后才可参与实践生产活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与生产技术过程和作业方法相适应的各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知识,工人在生产中积累的操作技能和经验以及产品的结构、性能、质量和规格等。一般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就是井下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个人安全防护常识等。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比较专门和深入,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教育。
3.2 重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集体荣誉感教育、责任感教育。法制教育就是对员工进行安全方针、政策、法纪、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法规教育等,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执法、懂法、守法;道德教育就是让员工在工作中逐步养成希望为他人服务的情感,做到“我不伤害别人”,当别人受到伤害时能及时抢救,尤其是当他人违章时能及时制止,并能及时提醒他人预防为主;集体荣誉感教育就是让员工关心集体的荣誉、企业的兴衰,把自己在生产中的行为与集体的荣誉紧密联系起来,让员工知道,不安全行为易发生工伤事故,不仅影响班组和企业的记录、评比和声誉,还会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有损企业的形象;安全责任感教育就是让员工充分认识“我”在家庭、企业和社会中的重要性;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认识到安全不仅是企业生产的需要,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安全需要;认识到安全不仅是要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更是对自己、对家庭负责。
3.3 在针对煤矿生产现场基层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中,还需要针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质量标准进行重点培训,同时需要确保员工具备自救与互救的基本能力,一方面确保操作的规范,另一方面确保在突发安全事故下,员工能够尽可能地减免人身损害。
4 结束语
正如本文以上分析,煤矿生产在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占据着关键地位,而安全管理又在煤矿生产中有着突出意义。因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提高煤矿生产质量、水平而言均是至关重要的。本文针对我国现代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说明,分别从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三违现象的严格惩治、对职工安全素质的全面提升这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通过各方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地确保煤矿企业各项生产作业的安全与可靠。
参考文献:
[1]王松涛,朱五营.安全生产培训先行――米村矿提升职工安全意识的培训方法[J].中国科技博览,2010(32):595.
第4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关键词:Hadoop;大数据;网络流量;数据存储;异构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7)05-0007-02
Abstract: For the security problem of massive network data, this paper uses the fuzzy K- algorithm and Naive Bayesian classification to build a joint classification algorithm, and Mahout technology to achieve classification algorithm on the MapReduce framework of parallel computing, the original network traffic data for feature extract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orresponding model and training, and then use the joint classifier to determine the abnormal traffic, so as to achieve a comprehensive network anomaly traffic detection, improve the security of massive network data processing platform.
Key words: Hadoop; big data; network traffic; network security; parallel computing
1 概述
安全题是制约云计算技术发展和普及的一个重要问题。虽然研究人员已经开展了许多针对云安全问题的研究工作,但在引入了移动互联网的海量网络数据处理业务后,现有的基于Hadoop的云计算平台仍需要加强对数据流的安全检测。
传统的入侵检测技术在云计算平台中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由于虚拟化技术和分布式计算技术的应用,传统的基于网络的入侵检测技术无法对虚拟主机进行有效检测,而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技术也无法检测出黑客的网络攻击。同时,传统的入侵检测技术在检测{速海量的网络数据流时,其检测效率往往不够理想和准确。同时,当前越来越多的网络攻击行为使用了将信息隐藏在网络报文中,许多木马病毒都需要通过流量检测才能识别。
基于Hadoop的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处在网络环境中,它需要实时接收采集到的海量数据流,同时在平台的应用层,它需要为各类数据用户提供大并发量的数据访问接口。该平台的网络安全具有对异常流量进行快速检测和检测高准确率的要求,而传统的网络安全技术,例如数据加密和安全认证等,已无法解决该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的安全问题。因此,针对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的架构,除了配置传统的网络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网络、入侵检测等设备外,还需要对海量数据流检测技术应用于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进行研究,主要包括提高检测准确率和处理速度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
2 云计算安全问题分析
2.1针对云计算的网络攻击技术研究
云计算用基于网络的服务模式,并根据用户需求向用户提供其所需的各类软硬件资源和数据信息[1]。代表产品有Amazon的EC2、IBM的BlueCkmd、谷歌的App Engine等[2]。基于Hadoop的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也存在网络接口用于平台管理和数据流的接收存储,这与现有的大多数云服务类似,均需要在互联网中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近年来,针对网络中云计算集群的攻击[3]也在急剧增加。目前针对云计算的攻击主要包括非法访问、云平台漏洞攻击、滥用权限攻击、云计算环境基于主机或基于网络的攻击、进程劫持等几种情况。
2.2云计算环境的异常流量检测技术分析
针对云计算的安全问题,研究人员已经进行了很多研究工作,许多云安全技术已经被有效地应用到各种云计算应用场景,包括云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的设计与部署。然而,传统的入侵检测技术初始设计主要针对物理网络的防御,而且一般只是对单一的网络或者对象的检测而云计算的环境极其复杂和多样化,它具有跨地域、异构化、虚拟化等特点,使用传统的入侵检测技术已经无法满足云计算的信息安全防护需要。因此,研究人员提出了许多适用于云安全的入侵检测技术,已用研究成果表明,目前对云环境中兼具基于特征的检测系统和基于异常行为的检测系统二者优点的网络入侵检测方法有着迫切的需求。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针对云计算环境的特殊性,设计更加高效和快速反应的云安全的网络安全检测系统,提出了一种基于分类器联合的分布式异常流量检测技术,该技术基于Hadoop的MapReduce运算机制,并作为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的一个模块。其功能是对云平台网络出口流量进行快速检测,定位出其中的异常流量。该技术对网络流量数据采用基于流统计特征的流量检测,并使用历史的真实流量数据对分类器进行训练建模,再将新集的数据与模型匹配分析,再基于多种分类算法联合检测的方式,判定检测的数据流是否正常,达到高效和实用的目的。
3.基于分类器联合的分布式异常流量检测技术
3.1框架说明
本文提出的基于Mahout技术的分布式异常流量检测技术,基于模糊K-均值和朴素贝叶斯分类算法,使用检测探针在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的网络出口位置对流量数据进行探测分析[4],可以实现对大型云计算平台的网络流量近实时异常检测。
不同于传统研究中使用的入侵检测技术,本文提出的异常流量检测计算,以流记录的形式在HDFS中存α髁刻卣鳎并基于Mahout技术在MapReduce框架中对其进行快速分析处理,实现流量记录的存储和高效的异常流量检测。采用对数据流检测的方式,比数据包解析的效率高,不涉及用户隐私。本文提出的异常流量检测技术是一个适用于实际云计算环境的整套解决方案。同时,配合网络硬件监测设备,该系统可以适用于各大数据中心的异常流量近实时检测。结合云存储的相关技术,可以实现网络流量的存储及再分析。
3.2分类算法选择和实现
基于分类器联合的分布式异常流量检测技术基于Hadoop的MapReduce运算机制,并作为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的一个模块,实现对云平台网络流量的检测和异常流量的判定。该技术算法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实用性和高效性,并且已经有相应的成熟软件运行在测试网络的中心服务器上。算法的基本思想是,利用历史测量数据构建训练模型,对新测量数据与模型进行匹配,利用串联式多级判别算法来判定新测量数据是否是异常数据。基于历史流量数据构建模型并进行训练,然后进行该模型对检测到的流记录进行判定分析。本文使用模糊K-均值和朴素贝叶斯分类算法联合判定的方法来对流量数据进行综合判定,并基于Mahout技术实现分类算法在MapReduce框架上的大数据分类计算[5]。
模糊K-均值算法是一种常用的聚类算法,它是在K-均值的基础上将分类进行模糊化处理。其基本原理是通过从原始数据中提取出K组的模糊矩阵再计算出最允嫉木劾嘀行南蛄烤卣蟆H缓笤偻ü特定的目标函数,使用多次迭代的方法找到最合适的分组和中心,使得目标函数最小,并按照最大隶属的原则进行分类。在处理大数据时,模糊K-均值算法具有较高的效率和伸缩性,适合本文中对海量网络数据流的处理。
贝叶斯分类器是基于贝叶斯定理构建的一种统计学分类器,它可以用于预测某个数据样本属于某个类别的概率。贝叶斯分类器的一个重要应用是针对海量数据的分类,其具有较高的性能和准确度。
Mahout是一个运行在Hadoop上的用于进行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的分布式软件框架,它用MapRechice机制实现了一系列可扩展的数据挖掘算法,包括逻辑回归算法、贝叶斯分类器、隐藏马尔可夫模型、K-Means聚类算法、最小哈希聚类算法、奇异值分解算法等等[129]。同时,Mahout作为Apache基金下的开源项目,当前有众多研究人员对其进行扩展和完善,其支持的算法也越来越多,如神经网络、向量相似度、主成分分析等等。
3.3分类器联合判定算法
不同的网络应用业务的流量特征有着很大的区别,本文根据流量统计特征指标来对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的流量进行检测,并基于Mahout技术对流量记录进行快速分类,检测其中的异常流量,提高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的安全性。首先使用流量统计特征指标选择技术来找到上述特征指标中识别度最高的一组集合,然后再使用分类器对其进行学习训练。在选取流量统计特征指标时,如果某个指标可以反映出分类的属性时,则该指标为有价值的指标。在实际的特征选择中,数据的特征指标往往存在着许多冗余,甚至是无价值的指标,因此本文在选取有价值的特征指标时,需要选择出其中与数据分类相关性较大的指标,同时需要保证选取的特征指标之间没有相关性,即指标之间无法彼此预测。
联合判定算法用计算当前流量统计样本与历史数据样本临近度的方式来进行分析,综合了模糊K-均值和朴素贝叶斯分类构建的模型,具体包含两部分,对历史数据的离线学习和对流量数据的在线分类。同时,为了验证联合分类算法的准确性,可以在后续使用集到的样本流量数据进行实验分析。计算方法如下,读入某数据流的统计信息,经过数据预处理后,获取数据流的特征指标值,按照流量为异常和正常确定分类数,并初始化聚类中心点,计算其与各类别样本所有聚类中心点的欧式距离和隶属度值,重复运算直到各个样本数据的隶属度值稳定,则判定出样本数据是否为异常流量。然后利用训练后的朴素贝叶斯分类器,对其进行异常判定。最后联合模糊K-均值和朴素贝叶斯分类器,对该数据进行最终的异常判定。模糊K-均值算法是无监督的分类算法,朴素贝叶斯分类器是有监督的分类算法,结合有监督和无监督的分类算法,可以避免单一算法的缺陷,较为全面的对网络流量进行异常检测。
4 结论与展望
本文提出一种应用于云计算平台的异常流量检测技术,该技术基于MapReduce技术的异常流量检测技术,通过用分布式并行计算模式来对数据进行处理,可以实现对海量数据流的高效检测,避免传统入侵检测技术的效率问题;该技术引入了特征选择技术,从流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流量分类数据,为后续更加有效地检测出异常流量提供帮助;该技术基于分类器联合的检测技术,模糊K-均值算法是无监督的分类算法,朴素贝叶斯分类是有监督的分类算法,通过结合有监督和无监督的分类算法,可以更为全面的对网络异常流量进行检测,以提高海量网络数据处理平台的安全性。
然而,云平台的安全性涉及系统、服务器、网络、用户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对云平台进行安全保障工作时,除了部署传统的安全防御设备外,还需要进行全面的考虑,并针对不同的云平台应用场景,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是在本文基础上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深化的主要问题。
参考文献:
[1] Annbrust M,Fox A,Griffith Ret al.,A View of Cloud Computing, Commun Acm, 2010 , 53 ⑷:50-58.
[2] Bhardwaj S,Jain L,Jain S,Cloud Computing: A Study of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IAA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gineering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2010,2 (1): 60-63.
[3] Zissis D, Lekkas Ds Addressing Cloud Computing Security Issues,Future Gener Comp Sy, 2012, 28 (3): 583-592.
第5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1高毒农药安全管理体系对比分析
1.1国外
从当前美国、欧盟、瑞典以及日本等国高毒农药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看,都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从相关立法看,美国以健全的法律体系来实现对农药的管理,且逐渐将管理的重点放在了安全性问题上;欧盟国家在农药管理法律体制上显现出了统分结合的特点,即通过农药登记来实现安全管理;瑞典在不断强化对农药安全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手段来强化对农药环境问题的治理;日本则是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而为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内容奠定了基础。从这一现状看,国外在不断提高对这一问题重视程度的基础上,针对高毒农药安全管理问题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以完善管理体制的构建来明确职责分工,进而通过管理合力的形成为落实高毒农药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提供了保障。
1.2国内
当前,国内在高毒农药管理上已经步入到法制化管理阶段,针对农药安全管理问题制定了相应法律法规,但问题突显:第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如技术规范等方面还存在漏洞与不足;第二,尚未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农药安全上,主要是以质量管理为主,管理内容有待完善;第三,管理体制不完善,多头管理问题突出,职责无法明确,致使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落实高毒农药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系统且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以明确管理职责,为实现对农药的安全管理奠定基础。
2高毒农药禁限用上的对比分析
当前,国内外实施农药禁限的原因各不相同,主要可以总结为:农药的高毒性、长时间残留以及具有着致癌、致畸性以及致突变的药理作用,同时,对于大气、土地以及地下水具有着高污染性,而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农药的高毒性。基于此,国际组织以《鹿特丹公约》等进行农药禁限,而我国被禁限的农药种类为高毒以及高残留。对于我国在农药禁限上,应避免盲目跟从发达国家,要结合我国农业实际发展现状,针对农药生产、使用以及进出口的现状,进行有效管理措施的落实,具体来讲,一是以农药安全管理为出发点,实现对老品种的彻底清理;二是以控扶结合,根据国际上针对农药禁限政策实际变化发展情况,实现我国农药产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三是农机推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出自身的职能,强化农药用药的安全指导。
3高毒农药经营与使用安全上的对比分析
当前,美国、德国以及日本等在农药销售与使用上都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管理,管理的主要目标都放在了农药的风险控制上,在落实销售环节管理工作时,都以严格的销售许可证制度来规范这一行为,并针对相应的销售人员以严格的从业资格认证来进行约束与管理,同时,针对农药的使用,都以较为系统且规范的培训制度来进行规范。而从当前我国高毒农药经营与使用的现状看,在经营销售上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经营渠道较为混乱,现有农药经营销售人员自身的素质普遍偏低;在农药标签上尚未实现规范管理。在使用上所呈现出的主要问题为:使用者安全意识淡薄,尚未实现对农药的安全且规范使用;对于农药残留这一问题没有深刻且全面的认识;农药施药上所采用的器具落后且相应技术有待提升;农药整体利用效率偏低。针对如上问题,应采取的策略如下:首先,在农药经营销售上要做到:第一,要以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为基础,明确落实相应的管理职责,确保各管理部门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职责;第二,要实现对农药标签的完善管理,并要以完善的销售许可证制度来实现对农药销售渠道的规范;第三,要求农药经营销售部门要建立档案制度,并要制定销售人员许可制度。其次,针对农药使用上要做到:第一,要建立完善的农药安全使用培训体系,从根本上提升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实现对农药使用风险的规避;第二,要进一步提高农药使用技术,并要创新农药施药工具器械,从根本上提升农药的使用效率。
4结语
第6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1.要深入了解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需求。作为培训机构必须树立面向企业、为企业服务的思想,首先应了解企业所在的行业、培训对象的岗位、培训对象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以及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只有详细了解企业培训对象的基本情况,才能确定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相一致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才能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课程设置的有效性、针对性、实用性。“以人为本、以法为准、以防为先、全员参与、分类对别、各有侧重”,这是我们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应遵循的基本方针。
2.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设计和策划不同的课程和培训方式。培训机构要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不同的培训层次和不同的培训对象,考虑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要求、专业技术能力、受教育水平、工作经验、曾经接受过的培训以及可接受程度等因素,因需施教,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教学计划与课程,选用实践性和实效性强的教材,并在培训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问题为主要目的,追求学习的直接有用性和实效性。重点放在帮助学员解决工作的实际问题,以便学员更好地适应工作,履行职责。我们培训对象大都是企业负责人、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应侧重宏观安全形势的了解,安全法律法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经济学和事故赔偿损失、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对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应侧重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管理手段、安全标准规程、综合安全管理知识等方面;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所呈现的新的规律和特点。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侧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范和劳动安全防护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我们对于态度好、技能差的员工,培训侧重安全知识传输和能力培养;对于态度差、技能好的员工,侧重安全意识及事故教训方面的培训。
3.要从师资队伍、教材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保证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建立一支既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又具备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是开展安全培训的基本条件,是培训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取得效果的根本保证。针对企业对安全培训的需求多样化的特点,面对安全培训不王 伟
济南安泰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的课题和行业,培训机构可以请高校老师来讲,可以请政府官员来讲,也可以请企业有经验的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来讲,这样讲课比较灵活,更有针对性。
二、注重教材的选用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教材的选用和教学方法的改革非常重要。因此,在安全教育培训中,要重视培训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的研究与开发。
1.以能力培训为主线。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培训效率,使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较多的有效地知识量,把以“应用安全技术管理为主体”的理论教学体系和“以实践能力培训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紧密联系起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采用动手实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使学员能够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消化理论。
2.安全培训教学过程采用现代化培训手段,充分利用网络建成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采用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多媒体教学手段,将文字、声音、图形、图像相结合,优美灵活的画面能够让呆板的安全教育培训生动鲜活起来,能够激发受训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注意力,使抽象问题形象化,从而使枯燥的文字叙述变得生动有趣,实现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
3.搞好案例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好方法。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一个具体教育情景的描述,引导学员对一些特殊情景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它的着眼点在于学员创造能力以及实际解决问题的发展,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一个个具体案例的思考,启发学员的创造潜能,它真正重视的是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过程。案例教学具有形象、生动、授课效果好的特点。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地使学员理解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有助于培养学员实际应用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目前安全培训教学中应当积极采用的教学方法。发动学员对案例进行分析,给其诊断,找出病因,结合到所学的理论知识,再结合各个单位的安全现状作出正确分析,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出现,把各种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改善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欠缺。
4.采用研讨式教学。研讨式教学就是培训教师和学员之间平等对话、互动交流,使参与培训的学员获得并建立新的安全知识,形成新的安全理念,产生愉悦自信的体验。创造一种有利于学习的宽松气氛已经成为安全教育培训教学发展的新需要。让来自不同单位的学员开放、互动的方式畅谈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互相启发,互相学习。整个学习环境宽松、和谐,在合作过程中,实现“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
5.要经常深入企业,搞好跟踪调查。主动征求企业的意见的建议,定期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与分析,在遵循教学计划和培训大纲的前提下,不断探讨和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因需施教,因人施教,增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启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课程设置的内容更贴近安全生产的实际,增强企事业单位培训学员的分析能力、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视野,普及安全知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管理失误。
三、结语
第7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一、安全教育内容、形式要多样化
安全教育的内容很多,但重点是安全认识教育、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等几方面:
1、安全认识教育。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态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教育。一是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克服有些企业领导重生产轻安全的各种错误认识和观念,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等。通过教育,使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觉遵章守纪的重要意义,为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当然,思想认识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细致而耐心的教育工作,要密切联系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进行教育。三是利用事故案例和身边发生的事故进行教育,进一步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
2、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教育包括企业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岗位技能教育、岗位职责教育、应急处置方法宣传教育等。安全管理知识教育主要针对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认识教育,其目的是使领导者能够认识和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技能教育包括各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这二方面的知识是企业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当掌握的。也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
3、安全技能培训教育。该项教育主要是在实际操作中开展的,因为有了安全技术知识,并不等于就能够进行安全操作,还必须把安全技术知识转化成安全操作的要求和要领,才能获得安全成效。尤其企业新招员工在实际操作中安全意识不是那么强,违章行为较多,事故时有发生。就是因为缺乏安全知识和技能,力不从心。因此,必须加强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保障作业安全。
安全技能培训包括作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在企业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应先制定作业规范和应急处置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方法等),培训应有计划有步骤进行,达到全员培训之目的。要达到全员真正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还应当将理论上的学习培训和现场安全操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该项教育卓有成效。
通过以上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发生工伤事故危害家庭、危害企业、危害社会安定,从而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遵章守纪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教育的对象及类型
要根据企业实际,按照不同的培训教育对象,分类指导,培训应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新招员工的岗位特点分别进行。
1、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极为重要,对该类人员主要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通过教育,使他们摆正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好安全职责。
2、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
从目前来看,对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还是比较薄弱的。工程技术人员一般不直接参加生产,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能性较小,而且,他们又不承担企业领导人那样的安全领导责任,因此往往忽视了对他们的安全教育。但实践证明,工程技术人员与生产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教育内容主要是:本企业生产过程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要求,使其在设计中考虑到安全的要求,达到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和生产过程平稳的目的。
3、专兼职安全员的教育
企业的专兼职安全员从事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该掌握系统的、全面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因此,企业领导应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每年至少一次,使他们做到内行管内行,有魄力、有威信、敢抓敢管,当好领导的助手。
4、新招员工的培训教育
针对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的特点,新招员工进企业后,必须接受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基本知识、安全防护知识、企业危险场所、重点岗位、设备设施、防尘防毒、自我保护知识等。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等,确保生产安全。
5、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是危险性较大、安全要求较高的作业,因此,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极为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一般采用短期集中培训的方法进行,取证后必须按规定的年限进行复审培训再教育,严禁无证上岗。
三、安全培训教育的方法
安全培训教育的方法,可采取多种形式。利用节假日开工前、检修期间、岗前班后、倒班轮流进行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科室或安全科,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应有专门管理人员抓落实。要逐步添置积累安全教育所需资料、图书、教材、设备,这样才能为安全教育创造条件,才能达到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的目的。
2、安全教育要持之以恒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环境的改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必须做到警钟长鸣,防范未然。要有计划地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培有实效。
3、安全教育的方法多样
可充分利用事故案例和身边发生的事故进行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感到事故发生触目惊心、印象深刻,终生难忘。也可开展安全知识演讲、竞赛活动,激发员工好学上进、爱岗敬业精神,在实际安全操作中检验和体会自我价值,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还可进行现场操作训练、竞赛,使人迅速牢固地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等。总之,要根据企业各个岗位实际情况,开拓进取、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
第8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关键词:缓冲区溢出;堆栈;安全编程;Bss;heap
中图分类号:TP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7)14-0102-04
1概述
自从二十世纪末以来,由于其破坏性大与广泛性,缓冲区溢出漏洞得到了信息安全领域学者们的普遍关注。当前,相关研究统计表明,全球每年发生的安全威胁事件以指数增长。由于缓冲区溢出漏洞不受操作系统不同的限制、能作用于不同的应用程序之上,作为网络攻击一种主要形式,缓冲区溢出攻击次数超过了所有网络系统攻击总数的五分之四。
在程序设计中,缓冲区就是应用程序用来保存用户输入数据和代码的临时数据的内存空间。作为一种系统攻击的手段,缓冲区溢出(Buffer Overflow),就是在程序中的缓冲区内写入超出正常长度的内容,使缓冲区产生溢出,破坏程序的堆栈,让程序跳转去执行别的指令,从而达到系统攻击的目标。
正常情况,利用缓冲区溢出漏洞攻击者并不只是想让程序本身崩溃,而是想通过这种攻击来达到提升权限,获得对系统更多的访问和控制权。一般而言,缓冲区溢出本身并不会导致系统安全问题,但如果该溢出能够跳转到以超级权限(如root权限)运行命令的区域,使程序去运行一个shell或执行某些特权代码,那么该程序将以超级用户的权限控制了计算机系统。显然,缓冲区溢出漏洞是计算机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缓冲区溢出的根本原因就是程序设计时没有考虑用户输入参数与运行边界的相关检查。
当应用程序运行时,其内存中的映像被分为数据段、代码段以及堆栈段三个部分。数据段包括运行文件中的BSS Sec-tion与Data Section,其用于存放程序运行的静态变量与各种数据。代码段就是运行文件中的Text Section(图1),其中包括只读数据与运行代码。一般该段在内存中被标记为只读,所有企图修改该数据的指令都将引发一个Segmentation Violation错误。
具体到C程序中,如图1所示,.stack、.heap、.bss以及.data区都被分配在缓冲区,并且和程序执行流相关的函数返回地址、函数指针等数据结构也会被分配在区域,因此,一旦发生到缓冲区溢出攻击时,控制程序执行流的敏感数据结构则有可能发生改变,将导致正在执行的程序发生转向,从而去执行非法代码。
依据程序数据在内存中增长方式的不同,缓冲区溢出可分堆溢出和栈溢出两种情况。所谓堆溢出,就是数据分配从低地址向高地址方向增长,溢出点可能发生在.bss、.daat、.heap区,基于堆溢出的攻击有覆盖分配在该区域的函数指针等。反之,栈溢出就是数据分配从高地址向低地址方向增长,溢出点发生在.stack区,基于栈溢出的攻击有覆盖函数返回地址等。
在模块化程序设计中,各种函数调用会经常出现,如调用Win32 API、C运行库等。并且编译器几乎都会将这些调用编译为Call语句,执行该指令时,IP被设为调用函数的入口地此,调用后的返回地址会被压入堆栈,而且针对函数调用带有的局部变量与入口参数,这些数据也会被编译器生成为一些指令存入堆栈(也有通过寄存器传递的)。通常称因一个函数调用所导致必需在堆V写娣诺姆祷氐刂酚胂喙厥据等构成一个堆栈帧(Stack Frame)。
2缓冲区溢出基本原理
缓冲区溢出攻击的基本原理就是向程序中输入超出正常长度的内容,由于越过缓冲区长度界限造成缓冲区的溢出,程序的堆栈会被破坏而出现特殊的问题,使程序运行跳转去执行其它指令。
下面我们举一个缓冲区溢出例子来说明其基本原理:
首先我们看一下未执行strcpy时(已经调用函数funcl)堆栈中的情况(如图2所示)。
该程序是一个典型的缓冲区溢出编码错误。并没有经过边界检查,函数将一个字符串拷贝至另一内存区域。在执行strcpy时,256字节的‘A’(ox41)被程序拷入buffer中,但是buffer的长度只有16字节,那么buffer后面的240字节内容将被覆盖掉,这些字节包括RET地址、EBP、large_string地址。字符‘A’的十六进制为0×41,因此函数的返回地址被变为了0×41414141,明显超出了程序的地址空间,所以系统将报“Segmentation Vio-lation”错误。这就是所谓的缓冲区溢出。
3缓冲区溢出攻击方式
当非法用户操作程序时,若所进行的操作超出了程序的运行范围,程序所用的数据会被添加到分配给该缓冲区内存块之外,将导致缓冲区溢出,这时候就会出现数据泄漏或侵占其它的数据空间。
1)向缓冲区写人超出正常长度的字符。
如上例通过向缓冲区中写入超出正常长度的字符来产生缓冲区溢出,导致程序崩溃。
2)攻击者可用任意数据覆盖堆栈中变量的内容。
安全漏洞的一个经典例子是基于口令的认证,首先从本地数据库中读取口令并存储在本地变量中,然后用户输入口令,程序比较这两个字符串,从而比较结果为二者相等。
3)覆盖堆栈中保存的寄存器。
通过输入超长的字符从而覆盖指令指针IP,攻击者可以利用函数结尾的RET来执行程序中的任意程序代码。一般而言,不是利用程序本身的代码,而是植入攻击者自己的机器代码(一般称之为Shellcode,即外壳代码)。为此把机器代码写到变量中并复制到堆栈中,把保存的IP地址改变为攻击代码的开始地址。当函数执行完毕返回时,RET从堆栈中获得IP的值并写入CPU的IP寄存器,于是运行攻击代码。
4)覆盖函数指针以执行第三方代码。
攻击者把机器代码Shellcode放在一全局或本地变量或编程环境中,并使函数指针指向这段程序代码。当用函数指针调用函数时,执行的将不是函数代码而是攻击代码。
4安全编程
1)编写正确的代码
前面提到过,解决缓冲区溢出问题的第一步是,人们必须更加小心地进行计算机的编程。程序员只要增加能够处理过长字符串的指令,就能够防止对自己产品的攻击。下面我们共同探讨容易导致缓冲区溢出的系统调用,并给出正确的、安全的使用方法。
①gets(char*s)
本函数的功能是从标准输入来读入数据到静态缓冲区中,有名的bug是Morris Internet Worm在fingerd中开发的,利用此漏洞可通过网络在计算机上执行命令。正确的fgets(char *s,im size,FILE*stream)使用方式是通过严格规定输入数据长度从而安全的读取数据。如本例中通过使用sizeof(Array Buff)等指定数据长度,如12字节,fgets()将读入1~12个字节并在最后加一个NULL字符。
然而,实际编程中程序员容易把整个if语句直接写成了i++的错误编程方式。
如前所述,还有很多函数不进行边界检查,包括scanf(3)、strcpy(3)/strcat(3)、getwd(3)等等,在此不再一一⑹觯请同学们自行探索研究。
所谓静态发现技术,就是为了降低程序被攻击的可能性,在程序设计过程中,根据一定的约束规则来发现源码里潜在的漏洞之处,便于程序员发现并改进。显然使用静态发现技术,系统需要维护一个不断更新的与漏洞有关的规则库。静态发现技术常用的工具有BOON、Flawfinder、ITS4、RAST等。
2)使用Libsafe
朗讯技术公司的Arash Baratloo、Timothy Tsai和Navjot Singh等针对这些易受缓冲区溢出攻击的Libc函数进行二次开发,开发出了封装这些库函数的动态载入库Libsafe[4],来解析那些不安全的Libc库函数,并用Libsafe中实现的安全函数替代,让Libsafe实现边界检查,以达到确保任一缓冲区溢出都被控制在堆栈帧之内,从而保证了代码的安全,解决了缓冲区溢出攻击问题。
3)不可执行的缓冲区技术
根据缓冲区溢出的基本原理,所谓不可执行的缓冲区技术,就是使可能被攻击程序的数据段地址空间不可执行,植入到被攻击程序输入缓冲区中的代码不可能被非法用户执行。
合法程序并不需要在堆栈中存放可执行代码,因此完全可以让操作系统使程序的堆栈段不可执行。目前,Solaris与Linux为此了安全补丁。正常情况下,合法程序几乎都不会在堆栈中存放代码,那么这种做法也就不会产生有关兼容性方面的问题。然而Linux系统中有特例的情况,其可执行的代码必须被存放在堆栈中,在此不再一一叙述,请同学们自行探索研究。
不可执行缓冲区技术能够有效地抑制把代码植入自动变量的缓冲区溢出攻击,但是对于其它形式的攻击却无效果。
4)数组边界检查
根据缓冲区溢出的基本原理可知,要实现缓冲区溢出攻击则需要改变程序的执行流程,使程序代码不按约定的流程执行。如果给局部变量分配的内存空间没被溢出,改变程序运行状态也就无从谈起。为此,我们可以利用一些编译器或工具对程序进行数组边界检查,就是在对数组进行读写操作时,必须将对数组的操作控制在正确的内存范围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检查所有对数组的操作。当前,Paul Kelly与Richard Jones联合开发的GCC补丁、Purify以及Compaq C编译器等都能实现对数组边界的检查功能。
5)程序指针完整性检查
相对于边界检查,所谓程序指针完整性检查,就是在程序指针被引用之前检测它是否有改变。若非法用户改变了程序的指针,并且系统事先检测到了指针的改变,那么该指针将不会再使用。目前有以下三个研究方向。
FreeBSD系统有一套能通过监测CPU堆栈来确定缓冲区溢出的libc,可有效地保护libc中当前有效的记录函数,有效地防卫了基于libc库函数的攻击,然而不能抑制其它方式的攻击。
StackGuard通过不允许改动活动函数的返回地址RET来防止某些类型的缓冲区溢出攻击。实现方式有函数返回前检测返回地址RET的改动和禁止对返回地址RET写。分析与实验数据表明,对于各种系统的缓冲区溢出攻击,StackGuard都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系统性能与兼容性。并且,StackGuard能有效抵御各类不同基于堆栈的攻击。
PointGuard通过在所有的代码指针之后放置附加字节来检验指针在被调用之前的合法性,实质上是StackGuard的推广。此外动态防御技术还有ProPolice、StackShield、PaX等。
5结束语
第9篇:安全法基本方针范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只有把经济发展与社会、资源、环境等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体现发展的质量,才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我局充分站在了以人为本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首先,以人为本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安全生产始终要把保护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与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完全一致的。其次,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和“五个统筹”,其核心是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其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安全生产目的在于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全面部署,同步推进。再次,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统筹兼顾的重要方面,这也直接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目前我区的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建设的高速还比较协调,但是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和安全条件,有效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把事故总量、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二、运用科学发展观,加强法制建设,解决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问题
近年来,监管企业的经济发展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同时,安全生产问题日趋突出。一方面,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化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状况有了一定改善;另一方面,保持经济快速发展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区高危行业居多,技术设备相对老化、陈旧,改造整改所需大量资金,改造难度大、任务重;再加上我区中小企业有6000余家,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等问题,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较大。一些生产设施长期服役,带病运行,这些客观存在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必将导致事故隐患的不断出现,事故多发且难以预料。针对这些矛盾和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运用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分析,坚持既要发展,又要安全,从企业着手,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确实提高了安全意识,做到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求发展。
三、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局长期性的督促监管企业切实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按国家和省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检查整治。
(二)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要把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安全生产作为以科技推动发展重要理念。结合实际,加强基础研究。我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难题,经常请省、市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下到基层、企业授课,努力推广普及安全高新技术,支持鼓励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保证生产设施,生产过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引导、鼓励并督促企业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落后生产力的淘汰速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
四、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