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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精选(九篇)

2024-02-29 13:2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煤矿领导班子及全体职工,对检查组一行莅临煤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煤矿2017年安全生产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1)矿井不具备双回路供电。

整改措施:已联系上级变电所,预计10月份完成,现阶段先行采购备用电源,采购计划已列入6月份资金计划,预计本月底前可采购到位。

(2)井下无应急广播系统,调度监测监控版本低,不具备强插、强拆、自动录音等功能。

    整改措施: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已上报上级公司集团,6月4日上级公司集团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查,待招标公司定标后组织施工,预计10月完成系统升级改造。

2.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整改落实集团公司、上级公司集团公司、分公司及煤炭局标准化检查出的各类问题。二是重新修订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每旬开展一次内部标准化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上级公司标准化检查情况相结合一并纳入到部门、区队的绩效考核中。二是重点加强现场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工作。针对矿井恢复生产时间不长,生产系统不完善、机电设备故障率较高、新职工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首先加强了区队长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标准化管理意识与专业水平。同时,公司领导、管理部门人员经常深入到现场,指导与督促现场的标准化工作。三是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与对标工作,找出不足,补齐短板。

    3.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公司集团公司2017年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实施方案》、《公司上级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炭企业实施方案》。二是公司成立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领导小组,编制并印发了《煤矿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炭企业实施方案》,明确了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考核办法、编制矿井岗位描述手册;结合5s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培训学习,边学边干,逐步建立完善“双预控”机制;重点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修订完善矿井应急救缓预案、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环境保护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演练计划与方案。成立兼职救护队,安排队员到鄂尔多期矿山救护中心进行培训锻炼,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上级公司安全会议落实情况

一是利用安委会、安全办公会、调度会、班前会等时间,及时对上级公司安全会议精神进行贯彻学习,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深入区队检查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分别于1月21日、5月8日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重点对1月20日集团公司、1月5日上级公司集团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会、4月24日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视频会精神进行再次学习,部署,并根据会议精神制定重点任务分解表,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具体完成时限。

    5.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并落实《煤矿煤矿2017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从煤矿安全规程、岗位人员应知应会知识、5s、应急救援、供电安全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员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大力推进全员持证上岗工作。安监部负责建立了矿井三项岗位人员台账,随时掌握职工的持证情况,针对恢复生产后,新入职员工较多、流动比较频繁的情况,我们分批分期进行集中持证培训。三是开展了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的学习与对标活动。通过学习,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树立了红线意识,强化了责任落实,通过对标,使我们发现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看到了前进的方向,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学习平台作用,根据上级公司集团要求,及时组织安检员、班组长、区队长参加远程教育培训班。五是积极派员参加中煤协会组织的地测防治水、顶板安全管理技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在内部选拔出5名年轻骨干参加集团公司安全应急技能大赛。

    6.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季度,煤矿组织12次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365条,已全部整改完毕;分公司共组织2次检查,查出安全隐患74条,其中已整改61条,13条正在整改;上级公司集团一季度标准化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78条,其中已整改75条,3条正在整改;集团公司专项体检查出安全隐患37条,已整改34条,3条正在整改。二是强化现场基础管理工作。定期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督促贯彻学习,要求各区队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安检员负责现场监督落实,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三是严格按照上级公司集团下达的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进行月度分解落实,1-5月,安全费用计提600万元,年累计形象进度600万元,年累计实际支出91.38万元。

    7.双预控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编制《煤矿安全风险风机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并下发实行。二是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神华集团《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全风险辨识制度,充分发挥煤矿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作用,完成井下信息采集点布置、账号分配等工作,对日常查出的隐患实现在线监测,同时,对应急预案、灾害与预防处理计划进行了修订完善,聘请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并在市煤炭局和自治区煤炭局进行备案登记。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组织各部门、各区队开展标准化11个专业对标整改工作,由各职能部门编制标准化整改提升计划表,以PPT方式组织全员进行贯彻学习,现已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等专业对标整改提升,其余各专业对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6月底前完成全部专业对标整改工作。

    8.安全体系建设落实情况

一是重新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事故追查办法等24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编完善,进一步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安委会成员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组织安委会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落实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全员安全培训、通报安全费用使用情况。

    9.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上级公司集团下达的2017年度标准化达标规划,煤矿制定并下发了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二是煤矿从4月开始,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各部门参与对各生产区队进行标准化考核,以考核促进现场标准化达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2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关键词:地铁改造 技术风险 标准 过渡方案

    1、概述

    北京地铁一期工程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由北京站经宣武门站和复兴门站至苹果园站,共计17座地下车站,一座古城车辆段,线路长度为23.6km.北京地铁二期工程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线路呈马蹄形,由复兴门站经西直门站和东直门站至建国门站,共计12座地下车站,一座太平湖车辆段,线路长度为17.2km.北京地铁1、2号线改造工程主要包含一、二期工程,投资总额为37.5亿元。北京地铁一、二期工程建设初期的指导思想是,以战备疏散为主,兼顾城市交通。基于国内没有地铁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工程建设参照了国外地铁的设计资料和规范,尤其是前苏联的设计规范。局限于当时的建设条件和国内的技术水平、生产工艺水平,采用了大量的非标产品和特殊设备。经过二三十年的运营,北京地铁1、2号线车辆、设备老化,大都进入设备报废期,系统技术性能下降,存在很大的地铁运营安全隐患。

    本次改造涉及线路、车辆、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火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车辆段等多专业的全面改造、更新和升级,根据工程筹划的要求,涉及行车安全、运营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改造内容必须在2008年前完成。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完成多专业、多系统的改造,面临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资金风险等困难,技术风险又是工程风险控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改造中的技术风险进行分析。

    2、技术风险的诱发因素

    北京地铁1、2号线改造工程是一个复杂的技术改造工程,涉及全部设备专业、线路专业及土建专业,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当于新建线路的设备安装阶段,但又不能等同于新建线路。本次改造工程是在不停运的前提下进行的,又受土建结构、人防设施不改变的制约,所以,诱发技术风险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2.1 改造方案与规范的差距《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主要用于新建线路的指导,未涉及改造工程内容及要求。在车站安全出入口设置、消火栓设置、车站外部消防水源引入、区间火灾报警、区间风速等方面,改造方案与规范有一定的差距。

    2.2 土建结构与人防设施不改变本次改造是在不停运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具备土建结构发生变化的条件,且运营线路又兼顾战备人防的需要,要求人防等级不降低。在变电所有限的空间内,标准化产品与设备安全操作距离出现不匹配的现象;车站及区间主风机难于达到区间风速要求,需要重新制定新的通风排烟系统运行模式。

    2.3 过渡方案新旧系统倒接,必然涉及过渡设备和改造期间的车站运营模式和设备系统运行模式。过渡方案的制定与现状设备安全性、可靠性以及系统有密切的联系。

    过渡方案的合理、可靠、安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改造工程的成败。

    2.4 概算因素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初步设计概算额不能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值的3%,否则重新立项。此项规定在新建项目执行中难度较小,但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改造而言,属于崭新领域,执行过程复杂。由于国内没有改造经验,可能会出现漏项问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值与初步设计概算额有较大出入。

    正在运营的线路已经暴露出严重危及运营安全的隐患,改造工程刻不容缓。如果概算额超标(大于3%),进行重新立项的话,时间耽误不起。因此,按照现有规定不重新立项,需要根据不超标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反过来调整设计方案。

    2.5 现状变化与原始设计的出入北京地铁1、2号线已经运营30多年,路基、土建与建设初期比可能发生了变化,如路基沉降;建筑平面功能调整;设备及车辆处于老化期,大部分设备已到报废期,系统性能下降;由于基础资料的不齐整,使各类管线的现状敷设情况不很明朗等。

    上述因素,将直接导致技术风险。当然,设计边界条件也是影响设计质量的因素之一。

    3、技术风险的分类

    3.1技术标准与设计标准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改造设计规范和标准。

    《地铁设计规范》第1.0.2条规定:“改建、扩建和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00km/h的地铁工程、以及其他类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相似的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衡量改造工程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贴近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针对目前可参考的设计规范及标准,制定改造工程的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是必要的。对于不同的现状和条件,技术标准及设计标准也不同。制定标准的宗旨是尽量靠近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标准,满足改造目标。

    3.2 现状设备系统对现状系统及其设备的安全评价是改造工程的重要环节,是制定改造范围、内容及用户需求的依据,将直接影响到改造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行车安全、消防安全及运营安全等方面,应分析哪些系统及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哪些系统及设备制约着运输能力的提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哪些因素制约着改造的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从而为编制改造范围、内容、原则及用户需求提供依据。否则,可能会出现危及安全的遗漏项目或出现不应有的项目占用有限资金的现象。

    3.3 改造技术方案改造技术方案是改造工程的核心内容,建立在现状系统及设备、技术标准及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高质量的改造技术方案应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改造期间对运营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而且通过工程筹划、设备招投标及施工管理,节约投资。

    在不突破投资概算、不改变土建结构、改造期间降低对运营的影响等一系列的制约条件下,照搬新建线路的技术方案往往行不通,需要有新的思维方式,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改造技术方案应有针对性,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还要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有大胆的设想。

    3.4 技术协调改造工程的技术协调工作与新建线路基本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4、技术风险的规避措施

    了解改造技术风险的诱发因素以及类型,就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处理技术风险的方法,使改造技术方案既贴近实际情况,又能规避风险。北京地铁1、2号线车辆、设备消隐改造工程面临如此大的难度和技术风险,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内需解决的重大课题。本工程通过测试、试验、调研、方案征集、技术方案论证、专家专题论证及专题研究等手段,研究控制技术风险的措施。

    4.1 前期工作

    4.1.1 测试与勘察涉及测试与勘察项目的专业

    4.1.2 试验涉及试验项目的专业

    4.1.3现场调研与市场调研现场调研和市场调研是在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工作开展前(或过程中)必需做的准备工作,改造工程无法脱离现场实际情况。通过现场调研,掌握设备及其机房的现状,根据工程改造的范围及内容、改造原则、改造目标,为技术标准及设计标准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现场调研情况而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以确保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及设备满足设计方案的需要,避免或尽可能地少用非标准设备。

    与新建线路相比,现场调研和市场调研要占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有限的设计周期内完成大量的调研工作难度很大,应正确处理好调研与设计时间分配的关系。

    4.2 设计工作

    4.2.1  设计标准的选用前面已经谈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领域尚未编制相关的改造标准。对于改造工程而言,设计标准与技术标准是相辅相成的,彼此既有联系又相互制约。设计标准应建立在改造目标现状的基础上,否则,不切合实际的技术方案无法实施,可能会中断运营,造成地面交通的混乱,这也是政府和市民不愿见到的事情。

    对于难于把握的内容,可以通过专家专题论证和专题研究来解决。

    4.2.2 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标准应根据改造后需达到的目标制定。本工程技术标准取决于几个方面:一是不停止运营条件下进行改造,要求技术方案不能影响地铁运营,制定的标准首先追求安全性和可靠性;二是土建结构不可改变,要求各系统技术方案“量身裁衣”,符合实际;三是循序渐进地改造,并非全面、彻底地改造,工程造价是控制工程改造规模的重要环节,技术方案不能过于追求技术的先进性,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经济性。

    在考虑上述因素后,首先应对改造工程需达到的目标进行客观定位,然后使合理的技术标准贯穿于整个设计过程中。

    本工程技术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先进的原则。

    4.2.3 技术一致性全线车站及区间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案追求一致性,有利于日后的运营管理和降低管理成本。

    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如车站规模不改变或投资控制等),技术方案只能因地制宜,只要满足性能指标就应认为满足改造要求。

    4.2.4 过渡方案过渡方案是改造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既然改造工程是在不停运条件下实施的,各系统及各专业必然存在新旧系统的过渡方案。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等专业的过渡方案将对消防安全、服务水平构成潜在影响,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等专业的过渡方案将对消防安全、服务水平、运输能力及运营安全构成潜在的影响,信号系统、线路专业的过渡方案将对运输能力及运营安全构成潜在的影响。

    过渡方案的制定应首先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将安全放在首位。其中,供电系统的过渡方案对运营中的地铁影响最大,应充分认识到过渡方案一旦失败就将中断运营的严重危害性。

    新旧系统间的过渡存在技术上的难度,毕竟安全是第一位的。关键的技术处理措施,可以通过在社会上广泛征集方案来实现,其中包括向设备供应商、科研院校及设计单位等征集供电系统的双边联跳、信号系统的系统制式及过渡方案等。

    4.2.5 方案调整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限额设计、边界条件等),需要对设计方案甚至是改造内容进行调整,调整时,必须对调整内容进行评估,评价其是否背离了改造目标,若脱离了改造目标而进行的改造工作是失败的。

    4.3 专题研究与论证由于设计标准的选用问题,势必需要进行专题研究和专家论证,取得技术研究上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认可。

    其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内容与新建线路的设计规范有较大差异,应组织消防专家论证会,对改造内容中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论证,提出可操作的指导意见,以指导设计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5、结语

    改造工程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分析技术风险的所在以及如何解决,是改造工程的一大特点,也是其难度所在。本工程通过前期的可研、总体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归纳总结了上述内容。随着施工设计和安装施工实施的开展,预计将会出现新的问题和难点。本文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社会各界同仁的关注,毕竟当城市轨道交通进入稳定发展期时,国内将迎来改造的时期。

    参考文献

    [1]毛儒。论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J].都市快轨交通,2004,17(2)。

第3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促进市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市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承诺。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要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个部门、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责权利相结合。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人员。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的落实;负责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应急处置。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要组织制定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主持一次安全例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要临时组织会议及时解决各种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安全例会要专门的记录,研究的问题要确保落实到位。企业要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操作规程,每项作业都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四是落实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企业要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职责,每季至少带队进行一次专门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资料。企业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确保处于受控状态。对于重大危险源,要按规定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于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也要登记建档,并自行安排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处于受控状态。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性工作进行开展,并按月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传至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隐患治理要实行台账管理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生产。五是落实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213号和省安监局鲁安监字(2009)81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对不需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核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企业也要按照省政府213号令的要求,组织安全、技术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对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分别形成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情况。六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做到管理台帐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要制订具体计划和安排,确保今年达到市级(三级)标准化企业、三年内达到省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并力争成为我市行业安全示范企业。七是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企业要按规定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市级专门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八是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企业要明确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和作业票管理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大型吊装等危险作业,要实行作业票管理,并实施作业前确认。九是落实外委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统一协调管理责任。企业要加强外委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得将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承包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全面负责建设施工和检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建设施工或检修承担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要与检修或施工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管理协议,检修或施工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须经相关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对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各个单位的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未经重新确认不得更改。十是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带班责任。企业要针对本企业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值班、带班制度要在企业公告,接受职工监督。

各企业要对照以上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并提出具体工作落实方案于3月底前报市局。市局将在二季度对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通报落实情况,年底对各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抓好重点行业、高危作业的深度治理

(一)抓好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的深度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规范危险作业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煤气炉(站)工程,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建设和使用。在用煤气炉(站),凡未履行“三同时”审查验收手续的,必须进行审查验收。审查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淘汰关闭。二是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煤气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企业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三是推进煤气发生炉系统工艺改造,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设备的安全性能。坚决淘汰工艺落后、安全性能差的常压煤气发生炉。在用承压煤气发生炉要进行工艺改造,要装设齐全可靠的高低水位与蒸汽压力指示仪表及报警联锁装置。四是加强重点部位、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划定煤气危险区域,在地下室、加压站、操作平台等煤气危险作业区域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装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要建立动火、检修、停送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票严格进行审批,并使用统一的作业票。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文化素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科)处长、煤气管理人员,须经市级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配、检修维护和使用的人员及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企业要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六是定期做好安全评价。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每两年要委托评价机构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并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3月份,制定下发全市煤气发生炉使用专项整治方案,并对企业和区县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宣贯。3月中旬开始,各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按照方案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认真自查、自改。有关区县细化方案措施,加强对有关企业的督促指导,市局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6月份,召开全市煤气炉专项整治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目标。7月初,市、区县(高新区)安监局,分别开始受理市属和区县属以下企业的验收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各区县(高新区)专项整治验收工作要于9月底结束,写出具体整治验收情况报告报市局。10月份,市局对各区县(高新区)验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11月底,对全市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责令煤气炉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

(二)抓好冶金企业的深度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关于冶金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抓好冶金企业(指炼铁、炼钢、轧钢企业,以炼铁、炼钢、轧钢为主的钢铁联合企业,以及与之配套的烧结、球团、氧气、耐火、碳素、铁合金等企业)的深度治理。

一是加强煤气系统监控管理。企业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煤气的安全管理,设立不少于8人的煤气防护站,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煤气安全管理防护人员须经专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各类带煤气作业处、可能泄漏煤气处均须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煤气危险区域(如地下室、加压站、地沟、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必须定期测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文件的要求,划定煤气危险区域,并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要配备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煤气检修要制定检修工作方案、停气和吹扫方案、送气置换方案,并严格办理有关作业的许可证,做好安全确认。二是加强高温液态金属的管理。吊运高温液体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并保证安全可靠。设备本体、抱闸、限位器、钢丝绳、吊具要保持完好;铁水罐、钢包、渣锅、电炉料罐、中包、料槽等设备耳轴、砖炉衬及转炉、电炉、AOD炉炉衬要保证安全可靠。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三是加强电气系统的监控管理。企业的各种电气设备指示灯、指示牌、带电显示装置、仪表、保护装置要运行正常,设备闭锁装置完好。电力电缆远离皮带、管道等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设备,防火封堵良好。停送电作业,严格执行电业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过程中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正确、完善。

3月份,制定下发全市冶金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各区县(高新区)进一摸清冶金企业底数。4月份,对区县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宣贯。4月中旬开始,各冶金企业按照方案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认真自查、自改。各有关区县加强督促指导,市局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5月份,召开全市冶金企业专项整治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标准。6月初,市、区县(高新区)安监局,分别开始受理市属和区县属以下企业的验收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7月份,市局对各区县(高新区)验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8月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三)抓好造纸企业、存有粉尘爆炸和固体料仓塌落危险企业的深度治理。一是继续抓好造纸和存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深度治理。在2010年调查摸底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继续督促造纸和存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危险作业审批程序。造纸企业要配备满足工作要求的硫化氢、氧气等气体检测仪器,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要履行审批手续办理作业票;6月底前,地下浆池要全部移至地上。存有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粉尘积聚作业场所要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动火作业,必须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办理动火作业票。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粉尘聚集。7月份,将分别召开造纸企业和存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专项治理现场会。8月份,各区县(高新区)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并有7月底写出整改验收情况报报告报市局。9月份,市局将组织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开展固体料仓使用专项整治。从2月份开始,对工业企业使用容积大于15立方米的固体料仓进行调查,并按制造料仓的材料、储存介质的不同进行分类。3月份,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近几年来在固体料仓使用和清仓过程中发生的典型事故,针对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以及清仓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出治理方案。突出解决无资质设计、不按标准设计、无资质施工、不验收使用和放料、清仓作业规程措施不规范的问题。

三、摸清底数,树立典型,引领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各区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底数,并明确各级监管企业的具体名单,确保每一个企业不漏管、不失控。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三年全部实现达标的总体目标,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标准化规范的情况,树立典型,引领全市工业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严格考核。今年全市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是:规模以上轻工企业30%,冶金、机械、纺织企业40%,电力企业70%,造纸、水泥企业80%要实现达标升级。各区县要按以上目标安排达标计划,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并于3月底前将达标计划和企业名单上报市局。4月份,聘请高层次专家,对我市标准化评审专家进行培训。5月份,市局开始受理申请并组织复评。年底,对全市标准化创建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引路示范作用。在冶金、机械、电力、纺织、造纸、水泥、轻工每个行业,抓1至2家企业作为标准化企业的典型。在二、三季度组织召开分行业和区域的标准化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交流经验、分析情况、提出对策,推动各区县、各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三是逐步完善政策引导激励机制。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许可、日常监管执法、风险抵押金缴纳、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安全监管的整体作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项目立项审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名牌申报、股份制改造和申报上市、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劳模评选等挂钩。

四、加大沟通协调,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省政府213号令贯彻落实

一是加大沟通协调。在完善与市发改委、经信委定期沟通机制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区县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二是严格分级监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213号令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分级监管的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市局将加大对市级批准、核准和备案的工业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力度,跟踪督促落实安全设施审批、备案手续。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根据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市及各区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批备案办理和未办理情况,及时将违法建设的项目名单移交市执法支队查处。

五、严格安全准入,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和信息化水平

第4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 关键词 】 等级保护;信息系统;安全设计;安全实现

0 引言

强力安全部门等级化保护注重信息产品的安全性能和系统运行状态安全检测、评估和定级,更重要的是等级化保护是围绕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全过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即将投入建设的信息系统,通过将等级化保护方法和安全体系方法有效结合,设计一套满足信息系统安全需要的体系方案,是系统化解决信息系统安全的一个非常有效方法。

1 设计基础

等级保护测评针对的是已经建设完成且运行中的系统。许多系统建设单位对系统建设中的信息安全不够重视或设计思路不佳,导致建设完成的系统存在“先天不足”。通过实施等级保护评测,评估信息系统和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差距和所面临的安全风险。根据评测结果对系统进行技术类、管理类全方位整改,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达到国家和国际等级保护要求。然而,系统从上线运行至整改完成的一段时间内,长期暴露于安全缺陷的危险之中,而且用户并不知晓,使信息系统在一段时间内面临着极大的风险。针对这一问题,若信息系统在建设前先进行评估定级,依据该等级保护级别的标准指导系统建设,系统建设完成后便与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零差距”。与目前信息系统相比,上线运行时就不存在安全缺陷,有效地规避系统整改前所面临的风险。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如何设计和实施一个安全、稳定可靠同时又兼顾成本的架构是至关重要的事。关于系统质量与成本的关系,业界有一个著名的“1:10:100”成本法则,即假设信息系统在建设初期设计时发现一项缺陷并加以弥补,仅需1元钱;如果此缺陷在系统建设中被发现,需要10元钱代价来弥补;如果此缺陷在系统上线后在运行中被发现近,则需要花费100倍甚至上千倍的代价来弥补。这个观点不难理解,根据经验,对运行中的信息系统进行整改不仅需要极大的成本支撑,甚至难以实现。如物理安全整改,涉及机房环境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时,“伤筋动骨”且实施难度巨大;应用安全整改,在线的应用系统已经开发成型,如果涉及应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增添或底层协议接口的改变,即便开发商支持,也将面临系统停运等重大影响和损失。如果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建设始终参照等级保护标准,经过科学的安全设计和实施,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便足够“优秀”,不仅避免了目前信息系统普遍面临的安全整改难题,而且节约成本,是投资资本效能最大化。更重要的是,系统上线即达到等级保护标准技术要求,同时降低和消除了可能发生在物理、网络、应用和数据传输层面的安全威胁,从安全管理层面也大大降低了系统内部的脆弱性。如此一来,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保障在设计、建设中逐一体现,良好的设计铸就了安全。

2 方案总体设计

等级化保护贯穿信息系统设计和建设的整个生命周期,这是与已建系统等级保护实施过程的主要区别。结合自身信息化建设或改造的需要,在建设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依据等级保护要求规划与建设,符合建设单位和项目规划的安全目标要求,保证信息系统上线后平稳、安全运行。

以等级保护标准指导信息系统方案设计,需遵循以下原则。

1)整体安全原则。按照国家信息安全保护标准,以整体设计安全为原则,分别从技术类和管理类共十个方面,指导系统设计与实施全过程。确保系统建设完成后即达到相应等级保护级别的要求。

2)资金效能最大化原则。保证信息系统高质量与安全目标的同时,力求在系统建设前设计时花“一元成本”和在建设中花“十元成本”解决安全问题原则,避免由于安全缺陷造成巨大损失和高成本整改漏洞。

3)扩展性原则。系统在设计时遵循可扩展性原则,可根据用户信息系统及信息安全的要求,增加客服端和进行各种功能扩展。尤其是物理安全设计,采取比系统所定等级保护级别“高一级”的设计方案,用户未来根据业务需求增添系统时或需要部署高一级的信息系统,物理安全部分不需要做相应的整改,可由当前物理机房做无缝承载。

新建等级保护系统,是保障系统信息安全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指示的“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最佳实践。该方案用于提高客户信息系统的规范性和整改安全性。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

新建等级保护项目的实施主要步骤实现。

第一阶段:定级阶段

定级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确定信息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安全等级。定级结果是进行安全规划与设计的基础。定级阶段主要包括两个工作过程。

1)系统识别与描述:应准确识别并描述出整体的电子政务系统,以及系统可以分解的子系统。系统识别要确定系统的范围和边界,识别系统包含信息和系统提供的服务,作为后续定级工作的输入。

2)等级确定:进行系统整体定级和子系统分别定级,形成系统的定级列表,作为后续阶段的基础,定级工作的流程如图2所示。

第二阶段:安全规划和安全设计阶段

1)需求分析:根据建设单位和项目规划的安全目标,划分信息系统及各层保护对象的安全等级,提出信息系统特殊的安全运行环境和威胁系统安全的保护要求,明确完整的系统安全需求。

第5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执法工作,打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抓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

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覆盖面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备案率100%,重大隐患在限时整改期限内整改率100%。

2.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3.非煤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全员复训率100%。

4.通过对非煤矿山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的督查、指导,促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更进一步。

5.依法关闭证照不全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6.杜绝非煤矿山企业较大及有影响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企业要按照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把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加督促检查与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

2.大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要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广泛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文件、会议、培训等各种形式,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3.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各乡镇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安监〔*〕54号)要求,把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活动当作当前及今后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督促砖瓦企业按照《泰州市砖瓦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积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强调今年实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普遍增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5.认真做好许可证换发工作。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抓住砖瓦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这一契机,督促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大材料审查、现场条件审核的力度,促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

6.切实强化源头管理。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发改投资[*]1346号)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条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特别是涉及窑体内部和开挖等动土的窑体改建工程项目,督促企业将改建、设计、施工方案报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6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改革发展纪实

 

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位于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是一家绿色环保型民营企业。作为区内唯一供热、供热企业,其日常安全生产状况不仅影响自身安全,还直接关乎到下游用汽企业生产安全,在园区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过去两年以来却先后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导致蒸汽停供,直接威胁了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金泰公司自身安全及受其所影响的区域安全形势引起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关切。2018年始,在泰州市安监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关心支持下,泰州医药高新区安委办牵头泰州滨江工业园区针对金泰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在省级电力专家和区安全专家组成的专家工作组的精准帮扶下,金泰公司上下知耻而后勇,有效持续推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整改,走出了一条颇具特色的民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改革之路。

一、实行机构调整,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

金泰公司作为传统民营企业,管理机制落后的现状已不能满足于企业的现代化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2018年金泰公司聘用行业优秀人才加盟担任总经理和生产副总,同时聘请省电力专家为安全顾问,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完善了组织领导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明确并了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了岗位责任清单。在新的安全生产体系框架内组织修订和了48个安全生产责任制、63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安全生产奖惩体系,落实了首个百日安全奖发放和全员风险抵押金缴纳等工作。  

二、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为鼓励全员参于安全生产,金泰公司全力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除落实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外,邀请行业安全专家进行“两票三制”和“一法一条例”专题培训,编制各岗位应急处置卡并组织学习,印制“安全生产红线手册”等。通过一系列方式方法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有效促进安全形势的好转。

在应急管理方面,金泰公司结合运营实际制定了“保供热运行方案”,修编完善了供热应急预案,对照供热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硬件设备设施、管理体系、应急处置等方面认真开展检查落实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供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加强风险辩识,注重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作为安全管理重要的一环,金泰公司加强风险辩识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一是对较大危险因素重新进行辨识,在原本识别出的18个较大危险因素的基础上新增加了9个较大危险因素。二是推行全员识别查找隐患、专人进行登记、部门确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负责整改、安全部门进行跟踪整改进度,以实行闭环管理。三是领导高度重视,总经理及管理团队成员牵头,各部门参加,在月季度、重大节日、防风防汛等特殊时期对全厂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消除隐患。

四、积极推进标准化运行和规范化建设

金泰公司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和规范化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安全体系管理,做好内部评审,对照安全标准化要素找出安全管理的薄弱之外,再通过PDCA循环实行整改。金泰公司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安全文化体系,积极创建“标杆企业”和“0523安全示范班组”,对照考核细则逐一落实和推进。为实现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金泰公司加大安全技防投入,实行封闭式智能化管理,建设门禁系统、人员精准定位和报警系统。

五、切实加强相关方管理,保障安全稳定生产

第7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中核运行三厂核电站是我国首座商用重水堆核电站,装机容量为两台7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从2003年7月2#机组提前112天投入商业运行后,中核运行三厂两台机组实施了上千项技术改造,未出现重大技术安全问题,改造效果良好。这与企业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和技术改造中有效的安全管理分不开的。中核运行三厂重视安全文化的建设与培育,创立了“安全无借口,赢在执行,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安全文化理念,并把安全文化理念融入到安全管理之中,以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管理,提高机组的安全运行水平。在技术改造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司的安全文化理念,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安全管理方面持续改进创新,保证了技术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了技术改造方案准备,现场具体实施,经验反馈等各个环节不同特点,进行了有效的安全管理。

二、方案准备中的安全管理

中核运行三厂在技术改造工作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守决策”的安全工作原则。在管理实践中,逐步培育安全文化,提高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在技术管理中注重落实这些安全工作原则。

1.培育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核心

中核运行三厂,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安全文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安全管理核心。只有人人认识到安全重要性并在行动中落实安全,安全才能得到真正保障。为了培育和发展核安全文化,中核运行三厂制定了明确的核安全政策,倡导“安全无借口,赢在执行,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安全理念;具体到人因事故预防,提出了“质疑的工作态度、审慎的工作方法、清晰的沟通表达、严格的遵守程序、细致的自我检查、认真的工前会议”6个期望;为了防止机组状况良好时,可能产生对安全要求上的松懈,提出了“永远不要认为自己是最好的,永远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工作信念。公司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关注安全质量问题。定期编制安全简报,报道厂内安全状况和国内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并介绍宣传安全知识。在员工刚入厂时就安排工业安全与核安全文化的培训,并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复训。经过几年的培育和积淀“,安全无借口,赢在执行,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安全理念已根植于员工的思想和行动中。在公司安全文化的培育过程中,技术改造人员逐步掌握了木桶理论、冰山法则等新的安全理论知识,养成了质疑的工作态度,树立了正确的安全意识,强化了“保守决策”的思想。

2.遵循标准规范是安全管理的基础

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行业规范是进行技术改造安全管理的基础。中核运行三厂技术改造中需要遵循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我国的核安全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国际上通用的ASME标准,加拿大CANDU电站设计要求的地震、消防、环境鉴定等相关的安全设计导则。中核运行三厂重视标准规范的培训,分别邀请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的专家,多次进行电站设计标准体系、核安全法规等知识培训。此外,先后派出大量技术改造工程师,直接到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进行实践锻炼,尽快熟悉技术改造相关的法规、标准。经过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全方位培训,技术改造工程师在技术改造方案制定、设备选型、安全等级的确定中,能够严格遵循标准要求。在遵循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多利用国际上成熟的经验与技术,借鉴同行实践,采取保守决策,确保技术方案的安全。技术改造工程师经过培训及设计经验的积累,逐渐树立了自己的设计权威,就连国内的资深设计专家,在看到中核运行三厂自己制定的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连连称赞,认为改造方案考虑符合法规标准、详细周到。

3.充分的安全分析是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

技术改造是在原有系统或设备基础上进行的永久性改变,必须慎重对待。由于原设计都是经过了安全分析和验证的,因此在进行新的技术改造时也必须重视安全分析工作。在核电领域,因安全分析不到位而造成技术改造失败的事例并不少见。同时核电站不同的系统之间存在相互关联,任何一个系统或设备的改变,可能会对其他相关系统或设备的运行产生影响。因此任何技术改造方案确定过程中,必须对预期给电站系统和设备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对施工中人员和设备的工业安全、辐射防护安全等进行安全分析。只有通过了这些安全分析,提出并落实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才能使技术改造的安全得到保证。例如,慢化剂覆盖系统排气变更中,最初的设计方案为,覆盖气体扫气时直接排到反应堆厂房通风系统。随后经过全面的安全分析,认为该方案可能会产生慢化剂系统氚排放少量增加,并从辐射防护安全最优化的角度,对该方案进行了改进优化,增加了干燥床的吸附装置,经过吸附处理后再排到反应堆厂房通风系统。

4.进行独立审查是安全管理的有力武器

在中核运行三厂,对于重要技术改造方案,都需要进行独立的第三方审查。一般技术改造方案制定完成后,由中核运行三厂内部的运行、维修等责任部门进行审查,从不同角度完善详细方案。对于重要的技术改造,还需要由专业的设计院进行审查,或者邀请国内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举行安全评审会,对方案进行详细的审查和鉴定,以确保改造方案安全可靠。例如,在汽轮机功率提升的技术改造项目中,先通过广泛咨询国内汽轮机专家、热力系统设计单位,并对热力系统进行分析和研究,形成了总体改造方案,然后邀请10余名国内汽轮机领域专家,举行安全评审会对方案进行审核。在2006年度进行的二号机组第二次大修中,依照方案对相关系统实施了技术改造工作,最后的性能试验结果表明技术改造达到了预期效果。

5.核安全评审是核电技术安全的重要环节

根据核安全法规要求,对于影响到颁发运行许可证依据的安全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等的修改为安全重要修改。对于安全重要修改,营运单位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修改申请,并且在修改申请批准后,才允许现场实施。中核运行三厂,对于安全重要修改,除了进行独立的第三方审查,还按照核安全法规要求报批国家核安全局进行安全评审。通过这些有着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可以发现技术方案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方案中的不安全因素。

三、技术改造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技术改造方案经过充分安全分析,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开始进行现场施工。大部分技术改造项目需要在机组大修期间进行,并且同其他检修工作交叉作业,因此在具体施工阶段,需要从各个方面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

1.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在技术改造项目施工之前,施工单位需要根据每项技术改造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与检查和试验计划。检查和试验计划中选取停工待检点(H点),见证点(W点),审查点(R点),并经过技术人员批准后,方可允许现场实施。这样在技术改造现场施工的每个重要节点,都需要技术改造工程师现场见证签字并确认完全满足安全、技术等设计要求后,才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使得整个施工的安全工作都处于受控状态。

2.施工现场安全采用星级6S管理

在技术改造现场施工过程中,成立有专门的施工管理组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并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星级6S管理理念进行管理。在技术改造施工现场,除了遵守穿戴安全帽、安全鞋、防护镜等基本的工业安全管理规定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的6S要求进行。6S具体要求包括:工作现场保持所有物品整齐,场地干净,维持工作场所的秩序,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质量,根据物品的具体特性进行存放,减少易燃物的存量,工作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尽。例如,在中低压开关室实体隔离技术改造中,现场的施工涉及到基建、消防、给排水等多个专业,并且现场施工的空间狭小。在施工管理组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施工严格执行星级6S管理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技术改造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3.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在技术改造现场项目开工多、施工工作量大时,除施工管理组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外,还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检查成员包括现场施工管理工程师、工业安全科人员、技术改造工程师、质量控制QC工程师、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等,检点为现场的消防及工业安全、施工场地管理、工作人员行为等内容。施工人员及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了技术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完善的经验反馈体制,开放透明的安全文化

在技术改造过程中,“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重要的指导思想。通过行之有效的经验反馈制度,可以获得技术改造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及良好实践。中核运行三厂倡导“融合、坦诚、开放”的工作氛围,在技术改造过程中,鼓励员工及时暴露一些未遂事件,以便对这些未遂事件加以分析,并有效利用分析结论中获得的有益经验或教训,从而防止更为严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中核运行三厂安全管理方面经验反馈工作的具体流程为:首先以状态报告的形式及时准确记录技术改造过程中产生的人因失误或设备异常,一些未遂事件中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并收集类似的外部事件或有价值的经验教训;然后对重要的或有经验反馈价值的未遂事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找出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经过深入分析对确定导致未遂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行动,消除事件隐患,防止类似事件重发;最后通过对纠正行动的跟踪和检查并进行总体趋势分析,确保所有安全隐患都得到有效的关注和处理。通过经验反馈,使技术改造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很大提高了技术改造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总结

第8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监管。同时,要促进不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通过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县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县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对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全县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雷思高兼任。负责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

三、整治对象及重点

(一)整治对象。全县各类化工企业,同时检查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行业。液氯、合成氨、电石、液化石油气、剧毒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2、重点企业。涉及硝化、氧化(过氧化)、氯化、聚合反应等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经营剧毒化学品、加油(气)站、油库等经营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3、重点环节。检(维)修、停复产、试生产和废弃装置拆除等操作环节和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

4、重点部位。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及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罐区等。

5、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及关闭取缔情况。

四、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全县化工企业和乡镇、社区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即“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化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县人民政府对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对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关证照,其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各类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化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是否通过了安监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5、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交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7、是否对压力容器、安全阀、气瓶等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附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要求,对经营、销售、运输、贮存环节进行管理;是否建立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8、是否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省安监局《氯碱、合成氨、焦化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晋安监危化字〔2008〕285号)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对乡镇、社区和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县政府本次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所辖区域内化工企业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化工企业和淘汰化工生产装置都列入了关闭名单,并实施了关闭取缔;是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列入了停产整顿名单,并采取了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是否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加强了日常监管;是否对所有列入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正常生产经营的三类化工企业的名单进行了公示。

2、是否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制定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了化工集中区或化工园区。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每个重点企业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4、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各项制度。

5、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并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了化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并按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

6、是否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监督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化工建设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是否监督企业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措施等。

7、是否定期组织开展了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跟踪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向上级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8、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追究;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了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五、整治方式

全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用“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县政府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整

化工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标准和专项整治检查内容,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企业自查要立足企业自身,系统排查。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的,要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并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

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提升安全条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排查整治

在企业自查自整的同时,各乡镇、社区按照不论合法非法、不论规模大小、不论隶属关系的“三不论”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相关部门要对各乡镇、社区进行无一遗漏的摸底。按三种类型分类登记,并经乡镇长、管委会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1、对下列危险化学品企业列入关闭企业名单,并实施关闭:

(1)无任何审批手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

(3)已经关闭取缔和吊销、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

(4)使用列入国家、省明令禁止和淘汰化工生产装置的,包括:4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1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12500KVA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农药产品手工包(罐)装设备;间歇法焦油加工生产单套装置5万吨/年以下;粗(轻)苯生产单套装置2.5万吨/年以下;炭化室高度小于4.3m的焦炉(捣鼓焦炉除外);

(5)生产规模过小,难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1万吨/年以下生产装置的二硫化碳生产企业;

(6)已列入全省焦化产业政策限期关闭名单,逾期未关闭的。

2、对下列企业列入停产整顿企业名单,并责令停产整顿:

(1)证照不全或者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未办理延期换证的;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批准,擅自建设和投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3、对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并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对列入关闭名单的逐一实施关闭取缔。牵头部门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成专人盯守,确保该停的真正停下来,对拒不停产停业整顿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证照齐全、正常生产经营的化工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

(三)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

在县级全面排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化工企业整治方案的要求,省、市检查组将对县级政府上报的三类化工企业分类处置。县乡两级及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专项整治方案以及相关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安排要求,抽调有关人员参与省市两级联动检查整治,按省市两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1、对照县人民政府所报的关闭取缔企业名单,联动检查工作组将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查看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真正关闭,关闭是否达到标准,是否明确了跟踪检查的部门和责任人。对列入关闭名单未真正关闭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不仅要依法追究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要追究县乡两级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对照所报的已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名单,联动检查工作组将在专家的指导下,对每个证照不全的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诊断,区别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于虽然证照不全,但建设项目经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批准或者经专家认定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规范标准,相关证照正在办理过程中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为保留单位,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在未依法取得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虽然取得部分证照,但经专家认定,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列入关闭名单,实施关闭;对于虽然证照齐全,但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化工企业,经专家认定,经过整改消除隐患后可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联动检查工作组要指导帮助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上报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并经分管副市长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对经专家认定隐患严重,无法经过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也要列入关闭名单。

3、对照所报的证照齐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名单,联动检查工作组要在专家的指导下,对每个企业进行检查诊断,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于虽然取得了国家法定要求的各种证照,但在检查中发现其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证照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有关证照的,要提出暂扣或吊销证照的建议,由有关发证部门依法审查处理,同时要建议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整治步骤

(一)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

要成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和办公室,根据省、市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各乡镇、社区、部门和所有化工企业了解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整和排查摸底阶段

所有化工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对照化工企业检查内容,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化工企业要将自查自整情况报县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按照专项整治方式组织各乡镇、社区、牵头部门对全县所有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三类化工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的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三)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阶段

配合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组在县级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整治检查内容和联动工作方式进行分类检查、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四)“回头看”再检查,总结阶段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关闭的落实情况;证照不全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情况和证照齐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全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项整治组织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事故的乡镇、社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深刻认识此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和牵头部门负责人是本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要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各乡镇、社区和牵头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化工安全整治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化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整,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隐患不漏查,不留有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整改。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要制订严密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的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对于化工企业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乡镇、社区、部门不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存在应当关闭取缔的化工企业而未彻底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或检查后仍然发生事故的,建议由监察部门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对配合省、市、县联动检查工作组在检查中,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完善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领导组,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示。

第9篇:安全标准化整改方案范文

一、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1、标准化工作:

备案企标218家,国、行标登记286项,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新培育采标产品40只;完成省农业地方标准立项2项,苏州市农业地方标准6项,16项农业企标复审工作。

2、计量工作:

检修各类计量器具5万多件,其中强制检定15000多件;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98%、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96%、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受检率均达到92%以上;抽查商品定量包装265批次,合格率83%;25家企业通过了计量保证确认,45家企业通过了计量合格确认,47家加油站计量合格。

3、质量监督工作:

完成上级下达的定检任务209批次,完成各类产品质量检验3400批次;进行农产品农残检测6325批次;处理上级交办的不合格产品企业41家;申报国家免检产品28只(含4只复审)。

4、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完成46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申领和到期复审工作,对17家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

5、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

积极做好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技术咨询服务和认证工作,企业完成贯标50家。

全市共有8只产品申报中国名牌,申报省名牌和苏州市名牌150只。完成许可证年检98家,新申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家;为110家企业办理了电子监管网入网注册手续,9大类69种产品涉及企业已有52家入网,其中赋码上市21家。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接受锅炉安装开工告知190台,锅炉发证220台。接受起重机械安装开工告知420台,接受电梯安装开工告知190台,接受压力管道开工告知110项,压力容器发证600台,数据库外新纳入管理的压力容器350台。

对各类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发证5392人次。

7、两码一卡工作:

办理代码证书3696张,办理IC卡2135张;条码新发展成员单位21家,续展60家。

8、执法、打假工作:

出动执法人员1479人次,检查生产经销企业1086家,立案107件,结案93件(其中08立案中结案的58件),案值10万元以上大案要案18件;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813.34万元,取缔制假售假窝点5个。提出稽查建议、责令企业整改250家。

二、围绕一条主线,推进三大战略

围绕“把常熟打造成名牌产品和优质产品制造基地”这一主线:

一是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根据中国名牌评价目录,举办企业申报材料说明会和走访动员,对符合条件列入申报计划的企业实施专人跟踪指导服务;同时,抓好名牌梯队培育,积极动员企业申报省名牌、苏州市名牌以及国家免检产品。

二是稳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对全市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了标准化管理数据库,5家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受到了市政府的奖励;推荐东南塑料有限公司申报酚醛模塑料标准化技术工作组,指导开展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项目3个、自主创新标准化项目1个并申报省级立项,循环经济标准化项目1个并被列入省级试点;指导2家企业申请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完成了三家企业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确认工作。加快服务业标准化推进力度,启动了滨湖风景区标准化试点工作。

三是坚持以质取胜战略。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回头看,编写了“常熟市质量兴市活动持续改进报告”,提出了更新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入网工作,不断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2家企业积极争创江苏质量奖、4家企业列入复评,12家企业争创苏州市质量奖。

三、确保两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全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制订了《常熟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主管责任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责任的落实。高度重视涉奥食品质量安全,制定《供应奥运城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抽调食品生产监管科、稽查大队以及质检所的食品监管人员对21家涉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管。继续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完成5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度报告的审核,现场核查7家;组织开展了茶叶、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执法检查以及28类食品安全大检查。

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全面开展小锅炉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锅炉安全管理的有关意见》,并由市政府转发,对服装城和虞山镇莫城、方塔等小锅炉集中使用地区开展了重点整治,目前已进入全市各镇的全面整治。全面落实排查出的有隐患的129台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整改;切实做好了内河码头吊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强对使用环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出动监察员、专业技术人员262人次、对开展节日和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抽查企业140家,查出事故隐患82起,发出监察通知书17份,落实整改70起,有效防止了事故的发生。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了地方特色产品红木家具的专项整治,对企业在执行标准、质量监控、出厂检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治。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做好产品标准制修订备案工作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指导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把原料进货关,实施产品诚信自律承诺,并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此促进全市红木家具的健康发展。在全市开展了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5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目前已完成前期的普查摸底工作。上半年,我局还相继开展了一镇一品的扶持和治理,对超市货架、缝纫机台板等一些区域性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基础工作的指导和产品质量的监管,不断提升区域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二是实施重点产品重点监管。开展了食品、特种设备、建材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相关产品的专项检查。查处了艾迪科食品(常熟)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过期的原辅材料案、海福钢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经销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案等案件,有效的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我局狠抓源头、抓大案,重点打击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及假冒国内外名牌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先后查获常熟支塘食品城销售假冒“大白兔”奶糖等名牌食品案、辛庄镇张桥违法印刷“今世缘”等名酒包装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从速从重给予了严厉惩处,使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利益。并对近年查获的约25吨货值60万元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五、落实惠民措施,促进民生改善

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惠农。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培育,开展咨询服务,落实推广措施,开展了省级有机茶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积极配合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及产品的申报工作,推动品牌农业向纵深发展;推荐上报了市常客隆公司承担农村连锁超市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民生计量惠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在用计量器具、民用“三表”(电表、水表和煤气表)首检和周期检定监督管理;对市民关注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加油机、出租计价器等加强监管;继续做好了米、面粉、食用油等定量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抽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其次是净化农资和粮食收购市场。重点监督检查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四类农资以及粮食收购市场计量器具的配备、强检和预包装商品计量情况,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

三是认真处理投诉举报维权。全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度,以政务网、局长信箱、12365等途径接受投诉举报,查处了夏粮收购计量、超市食品质量等投诉举报129起,帮助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群众利益,为社会和谐贡献了力量。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业务水平。集中开展了学习十七大、市委工作会议、省、苏州市质监工作会议等精神,组织新职工进行上岗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执法岗位知识更新等培训,各科室、所还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共外派20余人次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首先是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了《常熟质监局党风廉政与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考核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其次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督察,积极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是创新执法举措。实行首查不罚制、公告整改制、处罚下限制,从今年5月开始全面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

三是提高技术机构检测能力。质检所根据本市产业特点,扩项认定了安全检测项目,取得乙级安全实验室资质,开展了企业标准制修订的咨询服务、验证工作。计量所加大投入,实现了部分设备的升级换代,完成新建标项目和实验室项目检定员考核取证,加快四个新建标项目的落实;组织开展了医疗器具、拉力试验机和酸度计能力比对工作。

上半年,围绕年初既定工作目标,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下半年,我们将在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把我市打造成名优产品制造基地这一工作主线,加快实施三大战略,全力服务三大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强化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恪尽职守,增强质监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的有效性。

加快实施三大战略名牌战略我们将对申报三级名牌和国家免检企业在基础管理工作、生产现场管理、申报材料组织等方面加强指导服务,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技术标准战略。切实做好东南塑料有限公司酚醛模塑料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和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循环经济标准化省级试点申报工作的指导;做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省执行标准优秀乡镇验收、复查工作。以质取胜战略。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将货架、红木家具、钢结构、建材烧结制品专项整治引向深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国家、省、市三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位于苏州市前茅。

确保5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圆满完成深入推进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5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完成企业质量建档工作,确保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稳步推进“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对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边检查边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确保10月底完成第一批5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4个100%目标任务完成。

确保两大安全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市场准入、质量监督、执法打假环环相扣的监管链条,主要是抓好三个管理制度和三本台帐,出台《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实现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的可溯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小作坊监管,建立区域限售标志、承诺书年审以及定期公告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乡镇质监员监管能力;进一步落实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供应奥运城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全力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特设安全。抓住“迎奥运、保安全”和安全生产月这两个契机,加大宣传,积极引导企业争创标杆单位,确保“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的落实;进一步健全特种设备监管网络,加大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覆盖面,巩固小锅炉专项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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