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
第四章 伤亡事故处理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保障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安全和健康,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全民所有制企业、乡镇以上(包括乡办、镇办)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事业单位)。
本省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场所。
第二章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各级劳动部门为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各级卫生部门为劳动卫生监察机构,对本条例的实施行使监察职能。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监察机构对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给《劳动安全卫生合格证》,对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发给《劳动安全卫生整改指令书》。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劳动安全卫生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劳动安全卫生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劳动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和签订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合同,必须同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实行多层次承包的,应层层落实。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设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推动本单位、本系统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作他用。没有更新改造资金的事业单位,应从事业费用中解决。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每个工作日八小时工作制(特殊工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的前提下进行,每人每月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确因生产需要超过的,应经职工同意,报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满十八周岁的工人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女工的规定。禁止安排怀孕、哺乳期女工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发给职工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以现金代替物品,建立健全使用、发放等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备劳动安全卫生抢救药品、器材,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止失效。
第十五条 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及本条例实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包括革新、挖潜、改造)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程项目及劳动场所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和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劳动、卫生、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和工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否则不准施工和投产,银行不得拨款。有分歧意见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及地下设施进行勘查,按施工程序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预算中必须包括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生产或加工作业场所和仓库的设备安装、采光、照明、物品堆放、通道设置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安装、供水、排水、供电系统、材料堆放、脚手架、工作平台、住宿工棚、食堂和厕所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取通风、吸尘、净化、隔离操作等必要的防护措施。生产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监测。
第二十二条 从事高空、挖掘作业,攀登悬崖、陡坡,进入深坑、深井操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专门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各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储运、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规定、标准。
第二十四条 引进国外生产设备,必须同时引进或由国内制造相应配套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第二十五条 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审查和验收,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必须定期维护、定期检查测定。
第二十六条 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制度。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不准生产;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任何单位不准经销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各种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物品),应有符合安全技术和卫生要求的设备、容器、管道及其他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 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工厂、车间、仓库与周围居民区及其他建筑物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因条件限制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对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要限期搬迁。
易燃、易爆区域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第二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在没有卫生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将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原材料加工或产品生产等作业转移(包括外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确需转移时,原单位要负责解决好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并说明作业可能产生的危害和防护知识。
第三十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和就业后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所禁忌的作业。
第三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职工职业中毒或职业病,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制度。
对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患者,应积极治疗,妥善安置。
第四章 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按国家有关报告规程上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
第三十三条 发生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事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劳动、卫生、公安、检察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可派人参加。
第三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向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第三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书后三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申报劳动部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应向劳动部门申请延期。
劳动部门应按审批权限审批,或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
事故处理审批权限:重伤事故由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由劳动部门审批(参加事故调查的各部门对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意见不一致时,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一次死亡三至五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一次死亡六至九人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劳动保护或劳动卫生监察机构给予奖励:
(一)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有显著成绩的;
(二)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险情隐患,事故发生后妥善处理或积极抢救,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的;
(三)在劳动安全或劳动卫生防护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四)检举、揭发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及本条例的行为,其事迹突出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卫生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
(一)忽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削减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或有防护措施不使用的;
(二)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经验收同意,或经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而强行投产的;
(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达不到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标准,接到劳动、卫生部门发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整改指令书》后,逾期不改的;
(四)违反招用工规定招用工人、允许无操作合格证工人进行特种作业的;
(五)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阻碍事故调查的;
(六)拒绝劳动保护或劳动卫生监察人员执行监察任务的。
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需给予行政处分的,由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行政管理权限处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公安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时,对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担负领导责任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节,严肃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处罚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拒绝执行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2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以保障职工在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而制订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在安全法教科书上,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常常被视为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官方的文件似乎也印证了此种说法。但是笔者发现:很多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即使在官方标准网站上也很难查到全文,大多数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全文只有通过商业性标准网站付费查询。这种情形引起了笔者对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法律属性的怀疑: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真的是法吗?本文将分别从规范、价值和事实三个维度对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有效性进行考察,然后根据三个方面的分析结果,对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性质作一结论,回答“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法吗?”这一问题。
论文关键词:标准;规范性;国家创制性;公开性
“所谓法的规则有效性,按照阿尔尼奥的主张:法的规则有效性主要就是一种依其形式化的鉴别标准而确立的形式效力。”笔者认为法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1)规范性;(2)国家创制性;(3)公开性;(4)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5)体系一致性。下面,笔者就以上述五个方面为鉴别标准,分析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否确立了规范有效性。
一、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规范性分析
根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C》的定义,所谓“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就是“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规等这类文件的通称。据此,所有的标准都是规范性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当然也不例外。
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创制性分析
“国家创制性”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第二、该国家机关获得了立法的授权;第三、依照法定程序创制。我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级。下面分别介绍不同层级的标准的制定主体、授权根据和制修订程序,以供对比分析。
《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都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法》第10条和《职业病防治法》第11条分别对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主体作了规定。
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分为普通程序与快速程序两种。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的普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根据《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符合一定情形,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采用快速程序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我国行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大致分为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备案、出版、复审等阶段。《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规定。
《标准化法》没有对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作具体规定,从语境中似乎可以推出企业标准的制定者就是企业自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综上,职业安全卫生的企业标准的制定者不是国家机关,因此首先被排除在法律之外。其次,职业安全卫生的地方标准虽然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但根据《立法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立法权。地方标准因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因而也不是法。第三,根据立法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只有制定部门规章的权力。因此,出自这些部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只有穿上“规章”的外衣,才能挤进“法”的队伍。把标准看作规章,主体和授权根据上都可以成立,唯一的问题是制定程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规章制定程序有专门规定,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几个环节。而标准的制修订,不是依照上述程序进行的,虽然各制定环节的名称与规章相似,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却有很多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并不完全合法。
总而言之,从“国家创制性“的角度看,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不具有法的有效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位相当于部门规章,但制定程序有待完善。
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公开性分析
法的公开性要求事前对公众。首先,法应该在事前公布。其次,法应该对公众公开。如上文所述,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必须由一定机关统一审批、编号、,企业标准也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至于怎样标准,上述部门规章没作具体的规定。
实践中,行政部门的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批准公告,只列出批准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标准号、采标情况及实施日期、标准的出版社等信息,并不直接公布也不另附标准的正文。
综上,以法的公开性的尺度来衡量,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事前公布方面做的较好。但在对公众公开方面,标准的公布与法律相比有较大反差。公开性不足,是标准被视为法外之物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分析
法的普遍约束性体现在法在一定的国家权力所辖的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拘束力。法的强制性体现在,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谁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除非他有可以免责的法定情形。
根据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方式,我国法律把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制性标准包括要求全文强制执行或部分条文强制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可见,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划分,是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而言。企业标准都是自愿性的,无所谓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强制性标准的范围,法律法规有严格的限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条文的内容应限制在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以及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等八个方面。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大都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关,因此强制性标准居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因此,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适用于一定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推荐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仅对自愿采用的企业适用,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也无强制力。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强制效力,义务人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执行。违反了强制性标准,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对此,《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都有规定。
综上,从法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角度看,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与法同效。推荐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不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是一般的技术规范。
五、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体系一致性分析
一国法律体系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法律体系内部的各组成部分之间、各组成部分与整体之间不得相互矛盾。法的体系一致性要求一个规则体系不仅自己内部和谐一致,而且要与一国法律体系的其他部分以及法律体系整体和谐一致。
目前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体系一致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强制性标准是按照标准制定的程序产生的,编写格式及内容表现形式也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强制性标准是按照技术标准体制管理,接受技术标准法规调整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技术成果。强制性标准的这些特点,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法律概念格格不入。
(一)依据宪法和立法法,我国目前具有“法”的性质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将强制性标准作为法的一种形式渊源,在国内法上缺乏依据。
(二)根据现代法治原理,只有法才可以对公民设定强制性义务。“强制性标准从形式渊源上来讲,并不具有法的性质,但从实质上又给公民设定了强制性的法律义务。这就使得强制性标准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不具有法的性质的文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定了法的义务,成为法外之法。”
(三)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与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于法律与行政立法的程序均作了明确的规定,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强化了行政法规与规章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都强调程序的民主性、透明性与公开性。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程序并不具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严格程序。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有些主管部门运用起权力来自然很随意。
(四)由于强制性标准的法律位阶不明,导致强制性标准无法融入现行法律效力等级体系。在强制性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抵触时,将会出现无法处理的情形。
综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法规化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一致带来某些消极影响,不符合法的“体系一致性”。
六、结论
第3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一、安全工作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幼儿园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中心校的领导管理下,幼儿园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根据实际制定各种安全制度和有效预防安全隐患的措施,在全年中,没有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要严肃追究有关老师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和《内部安全管理承诺书》。幼儿园和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
3、不断完善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幼儿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组织幼儿从事危险性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幼儿园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幼儿园、家庭的密切配合。为此,幼儿园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1、在日常教育活动中,要求教师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每天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教育局安全“三部曲”精神要求。
2、在三月份的“安全教育周”活动期间,我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在“安全教育日”这天,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幼儿认识交通标志,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
3、在六月份开展的“安全教育月”期间,我园除开展防骗、防抢、防火、防中毒、防溺水、防病、防震、防雷、防触电、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外,还把本月的第三周定为“应急演练周”,认真开展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紧急疏散演练,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周、每月和每学期开学以后,幼儿园都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通过排查,对查出的危险隐患及时整改,有效地预防了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卫生工作
(一)、成立了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卫生管理及责任分工网络图。
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卫生制度和上级有关精神要求。
(二)、制定、完善防控甲型H1N1流感制度、卫生制度、消毒制度、晨午检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和上级精神要求执行。
(三)、看展定期卫生大检查,消除卫生死角,给师生一个舒适的教育环境。
(四)、针对今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园认真做好了一下工作:
1、成立防控甲型H1H1流感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防控甲型H1H流感工作。
2、制定防控甲型H1H流感工作和应急预案,经常对教师防控甲型H1H流感知识培训。
第4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为保证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本规章制度适用本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卫生管理制度。
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保持清洁整齐。 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食物。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生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有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人启示,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成品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平等就业的权利。 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员工有义务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第七章:奖罚制度。
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给予全厂通报的处分,对于通报处罚不认可的给予打扫厂区卫生处分(工作时间以外,不计报酬)。
第5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6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一、明确目标 达成共识
1、绷紧“安全第一”这根铉,安全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学校始终绷紧“安全第一、人命关天”这根弦,把做好综治工作作为自己贯彻党的xxxx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学校综治工作。健全完善和强化我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职能,使综合治理工作沿着正确轨道进行。我校的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了层层管理,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主体式、全方位的领导管理格局,确保我校的综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有序运转。
2、把综治工作作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工作来抓,继续加强以学生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到位、工作目标责任到位、工作制度措施到位,保证学校一方平安、稳定、安定文明。继续重视和加强了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建章立制、计划方案制定的综治网络建设,使学校综治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我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求分管综治工作的各处室,在原来建立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新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增删,使综合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健全完善和强化。这些制度主要是:十二大环境卫生责任包干制度、防控甲型h1n1流感安全保卫制度,食堂膳厅卫生安全制度,寄宿生寝室安全卫生制度,实验室、教学楼、各班清洁区卫生安全消防制度,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应急措施,教职工居住小区安全卫生制度,个体商店和餐饮店安全管理制度。我校的安全、卫生、消防制度很完备,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并严格进行检查,将严格按规章进行处罚,以确保我校的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得以切实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学校综治工作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我校加强了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了学生的预防违法犯罪的领导,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规范落实了综治工作、措施,保证学校平安。
1、严格了学校综治工作管理制度,做到“谁失职、谁负责”。全校各部门加强了责任制,严格执行综治工作制度,分工负责、层层落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安全进行,落实学校综治工作防范措施,形成了“综合治理综合抓”的局面。
2、继续完善,健全了学校社会综治工作管理网络,明确综合工作的职责。加强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交通安全教育,深化普法安全教育,开展健康咨询服务,安全自护自救培训。坚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到目前为止,我校无安全事故和违法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3、注意防范、切实做好教师的护导值日工作,做好对学生活动的监护工作,经常对校园内食堂、实验室、阅览室、教学楼、办公楼、电器设备等重要部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学生性格孤僻,行为过激等不安定因素,及时疏导、防止激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并积极开展学校、家庭、社会综合治理,警校共建、社区共驻共建、群防群治,保证了学生的安全。
4、开展综治“六进”校园工作,坚持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治理综合抓的原则,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切实承担起保学校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5、严密组织学生外出实践活动的可行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保证教办及教体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6、建立了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出现。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积极创建文明校园
综治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我校综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综治工作制度和内在规律抓好落实,在经常性上下工夫,花气力,树立在其位、谋其职的良好风气。我校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治安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综治工作做到了制度化、程序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为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还建立了中层以上领导值周制度和节假日校级领导值班制度,坚持填写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学校领导和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的检查各部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工作,做到时时警惕,每次使用重视,每月自我检查,保证校内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2、坚持师生护导值日和总务处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3、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处置扫除一切有碍学校综治工作的不安定因素。
4、以创建“和谐校园”为主线,继续认真创建“和谐校园”,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
在抓实施的过程中,采取了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方法。比如在食堂方面,从食品的来源、卫生、供应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监控。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对寝室派专人管理,并制定了各项寝室管理制度。学校的“每天两次卫生大扫除”保证了学校的清洁。这样,学校彻底治理好了“脏、乱、差”现象,出现了“净、静、敬”自然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1、校外早餐点、小卖摊持证经营问题突出。校外不法商贩经营不合格食品,影响我校师生饮食安全;小卖摊证件不齐全,或者是相关标准达不到要求,卫生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2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由于抚八路车流量大,路况复杂(学校大门前十字路口和建房工地),减速带、护栏、警示牌等配备不够;校外不法商贩经常占道经营,影响师生正常出入,路灯不亮等现象突出;学校门口道路狭窄,学生行走不便。
3、社会治安问题。不良青年向学校渗透情况依旧严重,这对学校学生晚自习回家构成威胁。
5、库岸交通溺水安全问题。我校离175水位很近,100多名乘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较大。
五、今后改进和加强的工作方向:
1、我校恳请县、镇交通城建领导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我校师生的安全,尽快采取相应的得力措施,解决我校面临209国道三叉路口公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希望在十字路口设交警站岗。
2、县城管部门及防疫部门,规范食品的营销点和营销行为,尽快对我校门前的各种流通食品摊贩采取统一批准并发给经营许可证的措施,以杜绝流动摊贩带来的食品不卫生而致病或中毒的不安全隐患。
第7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基建施工;保卫工作;特点及对策
走进新世纪,随着我国企业改制工作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了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空间,基建施工企业的发展也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而企业都是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谋取更多的经济价值为经营目标,企业的生产施工环境是否安全对企业的获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企业的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是否能够高效的进行,是否能够以安全促效益成为我们基建施工企业的工作重点。所以,合理的安全保卫机制是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下面笔者首先介绍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特点,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具体应该采取的措施。
一、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特点
1.危险性。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这一工作的危险性,无论是面对生产施工险情还是违法犯罪分子,保卫部工作人员都会承担相应的风险,甚至有可能会付出自己的生命,这是祖国赋予我们的任务,保卫人员一定会坚决的执行。
2.间接性。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不参与直接的基建施工,主要负责生产施工的监控、监督与安全护卫工作。做好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不仅仅最大程度的减低了基建施工企业、职工及国家的损失,实现国家社会利益的保值增值,还能够及时的发现危急情况,并最短时间内挽救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
3.多效性。(1)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保障了企业施工的正常进行,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2)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保护了企业的财产安全与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及员工的各项权益,提高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3)对已施工完成企业项目的监管措施,保证了基建设施正常的使用。
4.预防性。防患于未然,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的预防效能尤其明显。积极正确保卫措施能够把危险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地避免违法犯罪案件,治安案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极大地降低了企业以及国家的损失。
二、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国有企业改制有待完善。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仍存在部分问题,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我们基建施工企业工资薪酬、养老金欠发现象未得到彻底的解决,厂务透明度不高,企业领导与职工之间存在矛盾。另外,企业改制的不规范运作,部分企业领导人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做出了一些不正确人力配置。与之相应,企业中的个别职工对下岗的理解出现偏差,片面的认为领导干部因私废公,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导致自身心理扭曲,扬言报复企业领导者与其家属,更有甚者。肆意损毁企业公共财产,浪费企业资源,给企业带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2.企业保卫部门职能变质。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效益的提升,加大对职工的管理和控制,出台大量的规章、制度,分派给企业保卫部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个别企业保卫人员不能对自己正确定位,妄自尊大,过分的要求其他企业职工执行规章制度,甚至对员工大打出手,企业员工与企业管理者矛盾激化,使企业职工生活、工作在危机之中。
3.企业周边存在大量治安问题。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因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增多,企业周边的废品收购站,他们不问物品来源大肆收购被盗物资:还有少数人对企业资产无偿占有,盗抢现象猖撅,危及厂企的利益和职工的安全,严重影响了企业及周边秩序的稳定。
三、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建议和对策
随着社会的进步,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特点的逐步改变,基建施工企业保卫部必须迎接并面对新的挑战,积极地配合企业施工方案,制定详实的保卫安全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努力完善企业保卫工作,切实依照企业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保卫机制。
(一)建立健全基建施工企业保卫机制,转变保卫部的职能
当前形势下,基建施工企业保卫部必须认识到,保卫工作是以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为根本目标而进行的,主要负责防止企业进行施工时发生事故和或者意外案件,依法阻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促进企业是工作的正常展开,维护生产和社会生活公共秩序,为企业提供安全的生产施工环境。所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保卫机制,比如安全保卫责任制、安全保卫目标管理、安全保卫承包合同等各项规章制度,把责任逐级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到人,树立全体企业员工的安全保卫意识,从而构建保卫工作运行机制。特别是安全保卫人员要树立既是安全卫士又是企业安全政策宣传讲解员,用最大的努力让职工群众理解企业改革,从而支持企业改革。另外,保卫部不仅仅应当摒弃原有的科室办公模式,深入施工现场与生产一线,具体实行现场监督管理,维护施工安全,还需要参与制定和执行厂规厂纪,提高厂区范围内的防范控制能力和服务水平等。
(二)依法建制,依制治企
企业安全保卫机制应按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朝着“服务企业,综合管理,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方向发展。要促进保卫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要依据国家的行政法、公司法、民法、刑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手建立、规范和完善有效的规章规程,并对原有的制度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并把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卫队伍
当前。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人员必将接受更加复杂和艰巨任务的挑战,面对各种各样的涉及范围更广的经济犯罪活动与相应的更加复杂的法律问题,没有一支素质过硬的保卫队伍,不可能完成日益繁重的保卫任务。因此,加强对保卫人员的学习培训,主要有保卫工作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等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与业务素质迫在眉睫。
(四)提高安保工作人员的意识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搞好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依据科学发展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来抓,并指定各级政治素质过硬的党政工作人员担任保卫工作负责人。广大基建施工企业保卫工作人员要提高对保持稳定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全局意识,增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政治责任感,扎实有效地把企业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第8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要做好银行的保卫工作,领导观念上的转变是关键。对于安全保卫工作,分行历届党委(党组)都是非常重视,特别是现届党委更有其独到的见解:保卫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效益影响效益,不是窗口影响形象。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分行党委将安全保卫工作作为经营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中始终坚持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安全防范,在“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下,一级抓一级,坚持做到“三抓”、“三落实”,即:抓队伍建设,抓制度建设,抓硬件建设,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考核落实,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安全保卫工作开“绿灯”。每年年初行长都要与各部门、网点签订《综合治理、消防、“三防一保”目标责任书》,将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各个部门、网点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真正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制格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行考核目标之中,做到同布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实行“三防一保”一票否决制,使安全保卫工作有了坚强的后盾。
二、狠抓规章制度建设、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是保证
规章制度是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保证,强化规范管理是保卫部门消除隐患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前几年,行里只是做到上级有制度就执行,甚至有的同志认为有些制度是多余的,执行制度多是被动,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近3年来,分行结合实际,注重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上级下发的制度坚决执行,对上级下发的制度结合我行实际能够加以完善的加以完善和具体,对于上级行没有的制度结合实际重新制定。先后完善并下发了《××银行××分行金库守卫操作规程》、《××分行押运工作操作规程》、《××分行营业网点通勤门管理规定》、《××分行枪支弹药保管使用操作办法》,使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结合全行各网点实际,绘制了《××*银行××分行安全保卫规范警戒示意图》,对运钞车的停位、押运人员的站位、着装进行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分行非营业期间进入办公楼规定》《防抢劫预案》、《守库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押运应急预案》等10几项“规定”和“预案”,××年××月××日组织了建行以来首次“防抢劫预案”演练和“防毒气弹预案”演练,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防范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变能力。
为使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深入人心,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确保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分行一改往年检查方法简单、形式单一,甚至是走过场的检查方法,不仅定期和不定期的明查,还于××年全辖率先实行了暗查制度,把检点放在押运、守库、营业网点安全管理上,主要检查具体操作的合规性。坚持保证每月对网点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当场填写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规定整改措施及时间。每季度行领导亲自带队,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拉网式检查,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使我行保卫工作最薄弱的环节得到了明显改变和加强。
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理力度,改变以往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理就轻不就重的现象。×××年元月,我行营业部因大门检修,行里为了保证安全,特别下发文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但营业部在一个星期六下班后,没有将通勤门锁上,行政值班人员又没有按时到岗,行领导在检查时发现后,立即召集有关部门赶到现场,现场办公处理,最后经党委研究决定:撤消营业部两位主任,对当日值班等有关人员分别进行了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使违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真正在思想上有所触动、在个人利益上有所触动,教育了广大员工。3年来,因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受到撤职处分2人、记过、警告处分3人、经济处罚20多人次、通报批评40余人次。
节假日是犯罪分子作案的重要时节,也是员工思想最容易松懈的时候,督促员工履行职责,确保节假日的安全显得特别重要。分行行长,主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每逢节假日都要带领保卫干部下到网点检查安全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亲自带班。为了使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实处,分行重点抓了《金库安全监督检查登记簿》、《押运安全监督登记簿》、《枪支管理交接使用
登记簿》等十几种登记薄的登记,要求天天有登记,一目了然,有了问题可及时发现及时改正,使安全保卫工作既有章可循又落到了实处。
三、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是根本
建设一支纪律严、作风硬、技术精的保卫队伍,是银行实现防事故保安全的根本保证。为此,分行党委近3年把加强保卫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努力抓好保卫干部思想建设工作。以往保卫干部存在思想上的误区,认为保卫工作不是行里重要部门,只要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出问题就行,导致工作上散漫、作风拖拉,在几次上级行检查中留下不好的印象。为贯彻总行党委关于“保卫队伍要加强思想工作和思想建设”的指示精神,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加强保卫队伍管理,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分行保卫部每周三下午确定理论学习日,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上级行的各项安保制度,自始至终坚持不断。特别是通过*年4月1日开始至7月30日在全辖保卫队伍中深入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严格作风纪律,强化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和*年6月25日开始至8月25日,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保卫人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自觉性,使保卫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和队伍形象有较大改变。从而对我行安全保卫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强化保卫人员的技能训练,提高实践能力。为了使保卫人员更加掌握枪支使用知识,分行特聘请了市公安局专业人员,对我行保卫人员进行枪支使用、分解结合、维护保养等知识的培训,让保卫人员了解和熟悉手中武器的使用。每年组织保卫人员进行实弹打靶比赛。每年组织全行人员到州消防中队接受防火知识教育,提高防火应变能力。在押运工作中,要求保卫人员在押运过程中做到动作规范、形象威严、观察严谨、反应敏捷、处理迅速、确保平安。高素质的保卫队伍,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三是抓好对保卫人员的考核工作,从严管理。由于保卫人员多,且有临时工守库,有的夜间值班,白天休息,有的白天上班夜间不知在那交友,为了加强管理*年建立了家庭、社会、单位三位一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网,对保卫人员实行“全天候”管理,坚持每月抽1——2名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家访、走访制度,走访对象为:配偶、亲属、街道居民委员会及派出所,了解掌握保卫守押员考核档案,对保卫人员一年两次全面考核。
四是针对以往部分员工片面认为,安全保卫工作是领导的事,是保卫部门的事,讲起来重要,做起来可要可不要,因而带来安全意识淡漠,安全思想松懈,工作力不从心的被动局面,分行党委近3年在全体员工中始终把“安全工作责任重于天”、“安全无小事”、“宁可千日无事,不可一日无防”“小事当成大事抓,无事当成有事抓”的思想,贯穿于安全保卫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利用“讲”和“看”来教育员工。
“讲”就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三防一保”教育,利用系统内、系统外的典型材料开展讲评教育,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案例材料开展大讨论,从中吸取教训。每年不少于2次“三防一保”教育课,让全体员工明确安全无岗位而不涉及,无工种而不渗透。
“看”就是组织员工观看案例录像片,紧绷防事故保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常鸣。组织全体员工观看××银行陕西分行摄制的《危急时刻》反抢劫演练教育片,通过教育和学习,强化了员工的安全意识,让全行员工从中懂得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实现了安全防范意识的大提高。
四、强化技术防范是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分行提出了“人防是根本,物防是基础,技防是保障”的安全防范思想,始终做到“三防”的有效结合,在注重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岗位职责、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还注重加大对物防、技防的投入。近3年来,我行党委在经费十分紧张,工资难保的情况下,坚持对“三防一保”进行投入,行党委认为“再穷不能穷保卫”,“花小钱保大钱”,先后对行里设施进行了资金投入和改造。
首先,对流动金库——运钞车进行了更新换代。全辖××部运钞车全部为全封闭防弹运钞车,提高了运钞环节的安全。
其次,对营业场所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全辖××个营业网点全部安装了防弹玻璃,统一安装了防护性极强的制式防护门,使全辖所有营业网点全部达到总行和公安部门要求的防护标准。
第三,*年9月,按规定对辖区两个金库及守库值班室进行了改造,在金库内安装了电动提升机,既保证了金库的安全又减轻了员工的劳动强度;对守库值班室进行了改造,使值班室与复点室分离,既保证了安全又改善了值班人员的值班条件。
第四,加强物防的同时,注重搞好技术含量高的技防设施建设。在主席“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下,分行对办公大楼的消防系统进行了彻底改造,消防报警系统技术在××处于领先地位。年底全辖*×个营业网点及两座金库安装了功能较先进的电视监控系统,使技防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9篇: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学校办公室、教导处、后勤保卫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教导处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周工作。学校安全教育周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人防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加强节假日对子女监护》的公开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提倡走读学生步行上学,对学生骑车上学情况进行清查,严禁学生骑“三无”(无刹车、无铃、无牌照)自行车上学。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汛前,学校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饮水卫生进行检查。冬季,学校对电线和家属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我们在安全保卫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1、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集中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明显的好转。但是,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试图干扰学校及学生的社会恶势力和人员还存在,社会上的黄、赌、毒、非法出版的图书、音像及网吧和游戏室对学生的影响还非常大,学校周边的饮食摊和食品店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