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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防预案精选(九篇)

2024-02-24 10:3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一、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能力作风建设

(一)加强能力建设

1、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与技术支持机构协调机制,使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14年度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年内力争通过体系评估考核验收。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全区本底档案建档率达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监测、投诉举报等主要模块正常使用,各类工作数据全面、及时、准确。

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完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

4、加强各类工作资料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要求填报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卡及汇总表,上报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医改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规范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和负责人,完善资料上报程序,严格执行资料上报时限和要求,提高资料报送质量。根据省卫生厅《2014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各专业工作数据填报应通过登录“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饮水监测、国家专项”窗口,直接进入“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上报市卫生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职责要求,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在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考核工作的动态性、随机性、主动性,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达到推进规范管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考核体系。

3、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卫生监督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知识更新和执法能力规范化培训教育,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确保全年业务培训量不低于40学时/人,提高全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讲求实效,培训资料齐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能力作风评议和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区卫生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被监督对象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我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

2、优化卫生监督服务工作。始终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优质服务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服务,大力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指导相结合,不断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助推企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公布、上报检查和整治结果,有计划、总结、台帐。各类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2次/户以上。餐饮业、公共场所等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行业卫生监督频次达到相应的要求。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抽检结果。结合本区特点,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政府要求,在区食安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督。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HACCP、“五常”、“六T”等科学管理手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做好A级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和推荐申报工作。重点控制原料、储存、制作、餐具消毒、废物处理等关键节点,防止食品污染,落实防控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提高量化等级的A、B级比例,A级、B级单位数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度上升,争取年内A级达到单位数10%以上。学校食堂B级以上单位数达80%以上。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结果公示、食品安全信誉度信息公开为切入点,以强化餐饮单位自律规范管理、深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监管为重点措施,以实行科学标化量化操作规范与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为结合点,以培育自律管理先进典型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执法单位监督指导与企业承诺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相结合等为重要方式,以全力打造守法循规讲道德、自律管理较严谨、原料购进可追溯、加工过程较规范、关键环节能控制、内外环境较清洁、群众就餐满意的示范单位为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和指导基础条件较好、参创积极性高的街道及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参创工作。全区创建成1-2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15家示范单位。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开展餐饮单位索证管理专项整治。以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严防“地沟油”、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餐具消毒专项监督检查。以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消毒方法和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为重点,开展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小餐具消毒专项整治,督促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账,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追查来源,严肃查处。大、中型餐饮单位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开展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旅游定点餐饮店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五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加大监督监测,及时预警。完成省、市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现制果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测和抽检。及时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5、完善监督制度,坚持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承诺制度,食品原料、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三双”特色管理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提升监督管理能力。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居民安全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举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加强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推进年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网络,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并实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

3、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在我区已开展的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

4、开展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媒体医疗广告的监测,打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违反“八不准”规定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切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5、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归口收治、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对违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现状调研方案的通知》,完成相关调研任务。

8、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情况,依法对医疗机构内消毒器具开展消毒效果抽样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样检查结果。

(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各项目标,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1、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结合本地放射卫生工作现状,按照上级部署及部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放射卫生监督内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认真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1、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动态掌握全市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继续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切实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单位摸清本底,进行许可,每户每年监督与检测4次以上;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2次以上。

2、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按照2014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在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12320”热线和各地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六)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主动深入学校,认真履行职责,以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1、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防范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11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监督抽检工作要积极联系疾控部门,联合行动,采取集中抽检的方式,减少时间和人力的投入,做到100%覆盖。

2、重点检查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商场(含超市)空气质量和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全区范围内全部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量化评级工作。游泳场所、住宿行业量化分级率达100%,沐浴、美容美发行业量化分级率达80%。

(八)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消毒产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监管,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加强消毒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内容包括索证、验证及资料建档情况、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等内容。

2、加强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重点单位:各级医疗机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

三、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继续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指标,不断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努力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二)预防性卫生监督与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放射诊疗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检测或者评价工作。

2、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是依据《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在规定时效内办理上报、审批或核、换、发证手续。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规范许可审查评分表、许可文书及用语。卫生许可现场卫生审查率100%,卫生许可合格率100%,卫生许可档案实行一证一档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三是根据相关规范,分级负责,协助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及相关场所开展卫生许可初审等工作,协助审查和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本地获得有关许可的单位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3、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政府要求,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核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发放条件,确保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资料审核率100%,许可合格率100%。凡属一票否决项目不予许可准入。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与卫生保障工作

1、投诉举报查处。加强投诉举报管理,保证投诉举报(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办理率、办结率、反馈率(有联系方式的)达100%,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档案规范完整,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机构、专业队伍和设施装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培训、考核、演练、常态管理等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参与应急技能竞赛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各项资料齐全,全面检验和提高卫生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书面总结,并严格按规定上报,保证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参与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要提高到达事发现场的及时性和调查取证的完整性、规范性,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查处。

3、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集中供餐(集体食堂、学生用餐、大型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接到任务后,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程保障,做好执行情况记录、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日记及总结,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

(四)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稽查工作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内部执法质量管理,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并受理、立案,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实行行政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全年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较上年明显提高。认真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3、强化监督稽查。继续巩固稽查示范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将稽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内部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专项稽查,确保全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形象良好;开展内部稽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提高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质量。全面规范操作行政权力内控系统,落实权力内控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继续全面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坚持处罚决定前互审制度,做好一案一评、日常抽评、年终考评和年度案卷总评工作,一般程序案件审查率100%,简易程序案件及其他各类文书抽查率不少于30%,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制作质量,确保每起卫生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卫生行政处罚卷宗有专人负责统一归档保管,归档率100%。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比。

5、加强执法证件和监督员个人信息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卫生监督员证,并加强证件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员个人信息资料。

(五)卫生监督科教宣传工作

1、做好餐饮业、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使各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2、加强与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卫生监督管理为重点的科研活动,强化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绩效考核、项目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提升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案例点评”工作,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第2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构建平安枝江、和谐枝江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健康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健康相关产品质量水平,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目标。4月1日至6月15日进行集中整治,规范一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查处一批健康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管制度,强化健康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健康相关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有效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把我市食品和健康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整顿重点

以枝江城区、集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无证经营、销售不安全健康相关产品等质量违法为重点内容。餐饮服务重点查处滥用非食品用物质行为,凉菜制作不符合卫生要求行为,餐具消毒不合格行为。公共场所重点整顿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行为,使用的健康相关产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行为,用具消毒不合格行为。生活饮用水重点查处出厂水不符合卫生标准行为。

三、整顿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许可审查规范,建立信息定期公告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确保经营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许可证行为。

(二)突出整顿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健康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禁使用、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健康相关产品。检查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经营、生活饮用水加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条件情况;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健康相关产品。

(三)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化装品等健康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四)加大监督抽验,严查违法添加

认真落实2012年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计划,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加大对公共场所特别是美容美发经营单位采购、使用、保管化妆品监督检查,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健康相关产品的行为。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研究制定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整顿责任

各镇(街办)卫生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高度重视专项整顿工作,强化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开展督查指导,积极推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整顿工作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机制等建设,着力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处理失职、渎职行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告

第3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一、开展调查摸底,搞好执法宣传

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各分队迅速开展餐饮服务相对人监管基本情况调研,逐门逐户送达《致全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一封信》,采集持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类别、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切实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单位基础数据库和监管档案,为推行数字化监管模式、全面开展监管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广泛宣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职能调整情况和依法经营基本要求等内容,使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尽快了解相关规定,自觉依法从业。

二、加强学习培训,夯实监管基础

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监管实践技能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全面系统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为依法开展监管工作做好准备,为全员上线监管奠定基础。分期分批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从业行为,增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自律意识。

三、加强日常监管,深化分级管理

(一)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高效原则,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制定和细化审查标准,完善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审核、审批程序,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二)研究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管依据、监管程序、监管要点等多项内容,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对所有监管单位,按照其量化分级等级对应的监管频次进行检查和规范,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违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及肉制品食品原料等行为。着力抓好国庆节、仲秋节、元旦春节以及全国艺术生考试、中高考等重要节日和考试期间的餐饮安全监管,确保重大节日和考试期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三)借鉴吸收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建立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量化分级评价新机制。

四、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市局和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针对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检查记录,建立整治档案,解决突出问题,年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

(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根据市政府《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中小餐饮单位等为重点,搞好集中整治活动,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原料、餐具等流入餐饮环节。

(二)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学校食堂作为今年的重点整治目标,组织开展1-2次专项整顿。要从严实施许可和监督检查,新开办学校食堂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并责令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将整顿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通报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确保职责履行到位。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经营行为,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开展“小饭桌”、“小餐饮”专项整治。“小饭桌”是指学校和个人举办的为低龄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餐饮和午休服务的校内外场所。主动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全面做好调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小饭桌”,对违法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取缔。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对《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次性消毒餐具采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全面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

五、加大抽验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完成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食品监督抽检任务。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把抽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购置必要的设备、配备相关人员,制定符合我区的重点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增加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的覆盖面,尽量覆盖各级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定期汇总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等各项监管工作情况,组织专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实现全区信息共享,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

六、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整体水平

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细化示范创建标准,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市级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并择优推荐省市级示范街、示范单位,争创部级示范县(街、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带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稳步提高,推进“规范监管年”活动的开展。

七、加强应急管理,科学实施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完善餐饮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组建应急机构和队伍,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配备应急设备,编制应急预案实施细则,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有效应对。

结合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建立基于食品安全关键控制技术的保障工作程序,推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开展。我局重点组织做好区人大会、区政协会、鲁台经贸洽谈会、风筝会、元旦春节等涉及全区的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4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餐饮消费环节

中图分类号:D26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036-02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安,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涉及到国计民生,而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一直不容乐观。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同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原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仅对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监管,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扩大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赋予了新的监管职能。

一、我国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一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都采用多部门共同监管的模式,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分为种植、生产、销售、消费等几个环节进行分段监管,2009年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改变了原来由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局面,截止2011年8月,我国333个地级市中,有261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职责交接;2603个设有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县(市、区)中,有1248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职责交接。

二、我国对餐饮企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分段监管的固有缺陷

2009年《食品安全法》再次沿用了分段监管的模式,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企业的监管。然而,餐饮企业作为分段监管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之前每一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都可能全部累积到餐饮消费环节,所以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在餐饮消费环节发现食品本身存在问题的难度很高,餐饮企业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系数更大。分段监管追求的是的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条食物链的无缝连接,但是却忽略了种植、生产、销售、运输、消费各个环节的关系,以静态的眼光来监管动态的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很容易造成监管职责不清晰,形成监管盲区。

(二)行政监督执法不严或执法不公

现实中有不少食品安全问题在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导致行政执法人员无法可依,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讲人情”的情况,有时行政执法人员就会选择“睁一只眼,毕一只眼”,有案不办、大案化小、小案化了。目前仍有部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队伍将处罚金额与员工的奖金待遇挂钩,处罚金额越高,执法人员得到的奖金越多,容易致使执法人员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把行政处罚当作是一种创收的途径和手段。这也很可能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利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对餐饮企业的处罚金额就高不就低,容易出现执法不公的情况。

(三)行政监督执法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后追究轻事前防范

为了保障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我国对餐饮企业尤其是新办证单位的准入有着严格的许可程序、标准和规范。目前,上海对小型餐饮企业的准入许可是比较高的,例如设置熟食卤味配制、裱花操作专间,采用化学消毒的需要设置3个以上水池等等,但是设施设备到位,并不意味着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而恰恰是很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都是因为觉得硬件条件好,就疏于监管才导致发生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此外,在执法思维上也存在着重事后追究轻事前防范的问题。事后追究是在不利后果发生后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损害结果不再继续扩大,但对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已无能为力,而事前防范不同,它可以把一切不利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正是执法思维中一贯的局限性,导致了监督执法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后追究轻事前监管,也使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总是疲于应付,充当救火消防员的角色。

三、完善我国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构想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在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的“千呼万唤”中终于出台,这部法律对健全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从“卫生”到“安全”,虽然是两个字的差别,但确实是对食品监管理念上的巨大转变。《食品安全法》摒弃了一些旧的制度,将涉及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方面的规定在一部法律中体现,也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召回制度、“一赔十”的赔偿原则等新的内容,然而匆忙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影响到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作,尤其是餐饮服务企业监管方面。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餐饮企业进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常常遇到“执法无据”的情况,实施了10多年的《食品卫生法》中有很多法律条文已经被监管部门和餐饮企业所认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操作性强,监管效果好,但是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中却没有了这些规定。除此之外,《食品安全法》还存在着有违法条款,但没有处罚依据的情况。例如:餐饮企业食品加工操作区域环境脏乱不堪、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差等等都只有违反的条款,没有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中只能不断地督促餐饮企业整改,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然而收效甚微。我国应当对现有的《食品安全法》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调整,对于原《食品卫生法》实施中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在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前提下,将其纳入地方性法规,或者可以根据各地方的实际食品安全现状,通过地方立法来完善《食品安全法》中的空白点。

(二)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执法的重要技术依据。目前我国的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大概有1800项,食品行业标准大概有2900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有634项,但与美国、欧盟等世界发达国家比较,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发展还“任重道远”。有很多食品标准已经无法满足监管执法的需要,甚至还有不少标准已经被废弃多年不使用,使得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中无所适从,因此尽快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迫在眉睫。

第一,清理整合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交叉、重复和自相矛盾的现象较多,尤其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餐饮企业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时,面对各个部门制定的标准不知道应该使用哪种标准才能得到最准确的结果。第二,根据食品技术的进步及时更新食品安全标准。技术人员在制定标准时往往很难知道某种食品的技术今后会发生怎样的改革或者添加何种非法物质,因此标准总是会存在一定的不足与缺陷,一旦发现问题后,就要及时的更新食品安全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第三,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要科学合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不能仅仅因为目前的整体产业状况、单纯地谋求经济利益就牺牲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例如国家新出台的《生乳安全标准》将蛋白质的含量从原来的每100克含2.95克下降到2.8克,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也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为了保证奶农的利益而破坏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初衷,使得原本标准就不高的《生乳安全标准》现在更是“一降再降”。

(三)推行预防为主的监管理念

长期以来,我国对餐饮企业的监管存在注重事后追究,疏忽事前预防的问题,因此只有改变原来的执法思维方式,推行预防为主的监管理念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达国家目前都采用了先进的HACCP原则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原则,对餐饮企业食品加工烹制的每一个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从而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

我国餐饮企业整体水平较低,90%以上多为小型餐饮企业,存在着食品加工条件差、卫生意识差,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等诸多问题,通过实施HACCP原则可以完善原来的管理模式。《食品安全法》在第二章中全面阐述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内容,第33也规定了“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这为我国对餐饮企业实施HACCP原则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但是,中餐加工方式比较复杂,如何引导餐饮企业自愿实施HACCP原则,以及HACCP原则在中国餐饮企业中如何良好运用都需要行政监管部门不断地研究和完善。

推行预防为主的理念,也需要监管部门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根据餐饮企业的风险等级来确定监管的频次,将风险因素消减在食物链的前端。比如,目前上海对集体供餐单位、中心厨房等重点监管单位推行24小时的摄像监控系统,通过在食品加工区域安装摄像头,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加工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注重“事中监管”,强调全过程监管,更是履行“预防为主”的重要方法。

(四)完善食品安全各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机制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分段监管的模式,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分别对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进行监管,因此造成了“多头监管”的局面,也无形中增加了食品安全各执法部门间协调合作的监管成本。

餐饮消费环节是食物链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一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发现问题食品,不仅要及时对问题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溯源,也应该将问题食品的详细情况通报给工商或质监部门,以便全面控制问题食品,尽快查明原因,避免食品在生产、流通或消费环节中再次出现同样问题。

“多头监管”的局面常常会出现监管职能交叉或监管模糊地带,也需要食品安全各执法部门及时沟通,互相协调,互相配合,本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不推诿、不回避,共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难题。例如无证餐馆的取缔工作,单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都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两个部门联合更或者连同街道、公安、城管等各个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既整合执法资源将各部门的执法力量集中到一起,解决单个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能增强执法威慑力,确保执法效果。所以,为了缓解分段过细带来的协调难题,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各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机制。

(五)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目前,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大多都由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执法部门、检验机构、餐饮企业等掌握,以至于人们在选择餐馆、饭店时常常不知所措,不知道每家餐馆、饭店的食品安全状况,然而一旦某种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大家就会“闻之色变”。目前,很多的餐饮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媒体曝光,如果监管部门信息稍晚,就会引起大家无休止的猜测,使执法部门处于被动状态,的任何信息都会遭到公众的怀疑。

《食品安全法》第82条规定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但太过于原则性。除了这些信息外,老百姓还想知道去哪些餐馆、饭店是放心的,食用哪些食品是安全的等等这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但是这些信息执法部门往往都没有对外公布。所以,监管部门除了定期公布法律的规定信息外,还应该对监督执法中的部分信息予以公开,主要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对餐饮企业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状况的等级、执法部门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抽检情况、处理举报投诉等内容,将这些信息张贴在餐馆、饭店的醒目位置,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动态,根据监管部门的信息选择餐馆、饭店就餐。此外,“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公开食品安全信息,也是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监督,使行政执法部门在公众的“监视”下开展监督执法,进一步促进规范、科学执法。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守文.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

[2]于华江等.食品安全法[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

第5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六)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查验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及台帐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3、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5、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8、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仓库清洁卫生,仓库内禁止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购使用违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餐饮服务必须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应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查验添加剂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标注了“食品添加剂”,并标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生产许可证号、质量标准等。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必须索取进口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应当使用计量器称量添加剂,不得用手或容器随意添加。添加剂使用完毕,及时将添加剂放入密闭容器中包装,防止吸潮变质。

5、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建立台帐,如实查验和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防鼠类网罩。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位置进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6、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壳;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火锅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保洁柜有“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并做好记录。

(十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十二)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三)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报告的人员,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120急救指挥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4、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5、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9、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10、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使用。

3、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20分钟左右,再冲洗干净。

4、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专间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专间内加工的食品包括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糕点、水果拼盘等,为独立的隔间。

2、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应指定专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3、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在预进间按照规范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C,有独立的空调设施;每次(餐)使用前要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5、食品制作专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的用具要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边、底)。水产品要单独设清洗水池。

6、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7、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食品制作专间改刀配置。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专用的熟食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9、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食品制作专间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内使用。

11、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专间,保持清洁状态。

(十九)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投诉处理制度

一、顾客投诉的接受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有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的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的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询问投诉的内容、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宾客的联系资料。

4、显示决断力。站在宾客的立场上表示同情 ,真诚地向宾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

5、充分意识宾客的自尊心。

二、宾客投诉的记录及调查

1、了解宾客的最初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

2、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投诉宾客的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三、告诉宾客处理问题的方法

1、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2、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的意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

3、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遇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把对让给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作出承诺。

5、如遇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诉,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的时候,就会在送鲜花、水果、饮料、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对处理问题的过程做追踪检查。

一旦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做追踪检查,并将追踪检查回访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

(二十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留存购物清单。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台账。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要完全解冻;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5、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6、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7、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不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识、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食品仓库专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库房有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0、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第6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我国高校集中创建、扩建于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和本世纪初期。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改革开放等重要历史节点,我国高校有力的支援了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了急需的技术人才。

自1999年以来,为顺应时代的发展,国家实施了连续多年的高等院校扩招政策,院校办学规模呈几何状上升,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师生人数的提高,原有的后勤保障设施及配电设计已略显乏力。特别是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主要餐饮服务的饮食中心(食堂),随着就餐规模的攀升、服务种类的增加、设备电气化率的深入,导致其用电负荷不断增大、系统故障率加重、供电连续性无法保障。且由于高校餐饮中心的运营特点,即就餐人员流动性大,紧急情况下疏散困难;备餐区(后厨)油、电、气相互穿插,存在安全隐患;缺乏有经验电气技工及日常维护巡检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出于安全性考虑,原有高校餐饮中心配电系统设计方案已经不能满足现况,迫切需求一套更为安全、可靠、稳定的配电系统解决方案。

1 高校餐饮中心配电系统运行状况分析

目前建设于20世纪50年代、80年代的高等院校,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推进,多处于老城区,配套餐饮中心承载能力有限,其配电系统存在运行时间长、设备陈旧、稳定性差、存在火灾隐患以及改造困难等突出问题。

出于解决高校承载能力以及自身发展等多方面的考量,大部分高校于本世纪初开始了改、扩建工程。但目前,新校区多建于城市卫星城区或开发区,其周边配套设施仍不完善。为满足师生日常需求,各高校均采取了增加餐饮中心服务内容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的办法。但建造设计初期并未考虑该因素以及缺乏相应建造经验和设计标准,造成了餐饮中心配电系统分配混乱,无法做到分区、分离等原则,对系统稳定性、突发事故处理等产生定影响。

总结发现,目前已投入运行的高校餐饮中心主要存在如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1)老校区配电系统陈旧,系统稳定性差、整体改造困难。

2)新校区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设计建造过程中未考虑后续餐饮中心配套功能。

3)基础容量考虑不足,用电高峰影响设备运行。

4)配电系统分区混乱,未做到餐饮区、备餐区(后厨)、商网的分离,故障多、系统选择性保护困难。

5)燃气管道、燃油管道区域馈电回路无相应保护,缺少必要的火气指示报警装置。

6)缺少独立变压器,与校园其他建筑共用配电系统容易受到影响。

7)缺少备用发电装置或其他后背电源,应急处理能力有限。

2 解决方案

2.1 老旧工程配电系统改造解决方案

对于高校老旧餐饮中心的配电系统,其所遇问题和矛盾都极为突出,直接影响着校园正常的教学活动、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开展。但由于其空间格局、设备配置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整体改造的成本巨大,方案实施困难。

为使之尽可能的满足广大师生的需求,经过对各高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就餐习惯的统计分析,并遵循国家的相关配电系统设计标准与规范,结合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多部门的要求。经过对实践工作的细致总结,缓解和解决老旧餐饮中心配电系统压力与问题可以通过软、硬件两方面建设来完成。

2.1.1 软件方面

学校出台相应的制度、政策,通过错峰就餐等手段来缓解用电高峰期系统基数容量不足的问题,如:

1)延长或增加餐饮中心供餐时间,学生就餐时间可更为自由,减缓三餐用电高峰期压力。

2)做到教职员工与学生就餐区域分流,校园内多个餐饮中心联动,分散单一餐饮中心就餐压力。

3)增加半成品采购量,减轻备餐区,备餐时间及能源消耗。

4)合理分配已有商网规模及经营种类,控制其在用电高峰时段电能消耗。

5)安排合理的配电系统检修时间表,做好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

6)为餐饮中心配备有经验的电气技师。

2.1.2 硬件方面

配电系统改造,可在寒、暑假期间实施小规模、短时间的改造项目:

1)增设餐饮中心商网、餐饮区至上级配电系统的独立供电回路,有效解决餐饮中心供电压力。

2)对主回路开关增设浪涌保护装置,有效避免过电流冲击。

3)为解决系统短时停电或上级配电系统检修,对餐饮中心供电连续性造成的危害,在主配电回路增设容量相当的应急柴油发电机。设置其主开关与上级供电开关联锁,保证同一时间仅有一个可向餐饮中心馈电。

4)为保证就餐人员紧急疏散和消防要求,餐饮区、消防通道处应合理配置24V应急照明灯具。在失火、突然停电等状况对餐饮区提供必要照度,引导人员撤离。

5)增加火气探测装置,实时监测备餐区域火气状态,备餐区馈电回路设置分励脱口装置,与火气探测设备智能联动。做到分区切断,提供火灾预警能力,控制火灾、爆炸等事件的可能性,并可控制灾害的进一步蔓延。

6)对备餐区等绝缘存在隐患区域馈电回路,增设冷态绝缘检测装置,由专业人员周期性检测回路绝缘状况,做到事情的早期预防,并可根据馈电回路实际状况设置漏电保护器(RCD)。

下图为某高校改造后的餐饮中心配电系统单线图。

图1 配电系统单线图(改造后)

2.2 新建餐饮中心解决方案

对于高校新建餐饮中心的配电系统,由于其空间格局、工程整体配套设计的灵活性,以及工程前瞻性的考虑,可采用更为积极、安全、可靠的配电系统解决方案。针对高校餐饮中心油、气、电相互交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突然停电后,由于人员高度集中,易发生踩踏、拥堵、不宜与疏散等情况,其配电系统可采用安全性程度更高的3相3线对地绝缘系统,该系统大量应用于矿山、医疗及海洋工程项目中。其存在对人身电击的危害性较小、任一电源线接地时的接地电流危害性较小、在单点故障出现时可继续运行不影响系统连续性等突出优点。

配合其他安全系统可有效保障供电连续性及安全性。现将该解决方案介绍如下。

1)出于线路安全及后期维护扩容考虑,上级配电系统至餐饮中心间设置两条380V主馈电线路,一条用于备餐区、餐饮区动力设备、通风、空调、照明等电源,一条用于附属商网、餐饮区非重要设备电源,做到区域配电隔离分配工作。

2)备餐区、餐饮区线路根据绝缘系统要求,设置400V/400V Dd0、400V/230V Dd0隔离变压器,做到与上级配电系统电气隔离、并做到线路内400V动力电源与230V照明电源互补影响,该线路380V及220V配电系统均采用3相3线绝缘网络,系统配电板设置职能绝缘监测仪,可及时确定回路接地故障点。

3)设置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在系统掉电后可自行起动,其馈线断路器与上级馈电回路断路器联锁,同时仅有一个可向餐饮中心供电,保障供电连续性及安全性,有效避免停电事故为校园正常生活的影响。

4)设置UPS回路,提供餐饮区、消防通道等处应急照明及餐饮中心防火风闸、挡风板、消防救生等设备电源,应急状况下可保障其正常工作。

5)在餐饮区、备餐区设置应急照明系统与正常照明交替布置,系统平时由正常220V系统供电,正常回路失电后由直流充放电板供电,保证照明连续性,用于紧急状态下人员疏导工作。

6)设置备餐区火气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火气状态、并可输出报警指示声光信号。系统与配电板联动,做到分区切断相应风、油、气、电,控制火势蔓延。

该套解决方案结合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要求,并成功应用于东北某高校新建餐饮中心项目中。现已安全运行570余天,经受了夏季用电高峰期及冬季供暖期的考验,成功为近七千名师生提供后勤保障任务,下图为其配电系统单线图。

图2 东北某高校新建餐饮中心配电系统单线图

第7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通过加强人禽流感防控措施的监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向人间传播,预防控制可能出现的人禽流感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监督要点

对人禽流感防控执法监督检查要以预防、控制和救治三个环节为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餐饮业及学校等单位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人禽流感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一)医疗机构

1、制定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情况;

2、传染病诊室或分诊点设置情况,传染病诊治流程(包括转诊程序)、标识、门诊病历登记、医护人员防护措施必须符合传染病防治要求;

3、建立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及落实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和网络报告设备情况,严格按报告程序和时限报告疫情情况;

4、人禽流感防控物资的储备情况(消杀药品、消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索证情况;

5、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医院感染控制情况;

6、对相关人员进行人禽流感防控知识培训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2、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疫情报告网络运转情况;

3、人禽流感监测、预测开展情况;

4、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5、预防接种及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接种人员培训、资质,预防用生物制品索证、储存条件、出入库记录等情况;

6、人禽流感防控物资的储备情况(消杀药品、消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索证情况;

7、对相关人员进行人禽流感防控知识培训情况。

(三)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备案及取得卫生部批件情况;

2、消毒产品近期检验报告;

3、消毒产品标签、标识(含说明书)宣传内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四)餐饮业及学校食堂

1、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及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情况及个人卫生情况;

3、加工经营场所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及防蝇、防鼠、防尘、通风、防腐、排油烟、餐饮具洗消等相应的卫生与加工设施配备情况;

4、采购原辅料和禽类动物性食品的索证情况,严格执行禁止采购疫区禽类动物性食品和在经营场所饲养、宰杀禽类相关规定情况;

5、严格按卫生操作规程加工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禽类动物性食品专池清洗、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制作凉拌菜达到“五专”,餐饮具清洗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等情况。

(五)公共场所卫生、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1、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情况,机械通风换气设施配备和每天定期开窗通风及室内空气定期消毒情况;

2、学校医务室校医掌握人禽流感报告及防治知识情况、门诊登记日志及对就诊的可疑患者转诊和追踪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发扬抗击非典精神,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人禽流感防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

(二)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内人禽流感防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到位。

第8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为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加强承办宴席、年夜饭、旅游景区接待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落实,确保群众餐饮安全

(一)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自身接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不得超范围超规模接待,并将预定年夜饭的就餐人数和主要菜谱于元月26日前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备案。

(二)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三)要认真做好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料、肉类、酒类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工作,严禁采购加工“三无”预包装食品和非法添加行为。

(四)要加强对食品采购、烹饪、备餐、摆桌及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规范经营行为。

(五)要认真制定菜谱,不得供应生吃或半生吃海产品如醉虾、生腌海蛎等,禁止采购加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如海豚鱼等。卤制品必须重新加热,鱼类、肉类必须煮熟煮透;尽量做到现煮现吃,隔餐食品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食用;应配备留样专用冰箱,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熟食品留样每份100克以上,存放48小时。

(六)要加强对冰箱(柜)及凉菜间、糕点间、水果切配间等专间的卫生管理。冰箱(柜)存放食品做到水产品、肉类、蔬菜分类存放,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凉菜间等专间做到专人加工、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严禁食品生熟混放和生熟刀具、砧板、抹布及容器混用。

(七)要加强仓库管理,做到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保持通风、卫生,做好防潮、防尘、防鼠,并做到先进先出,仓库内不得存放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

(八)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和日常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含新聘、临时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建立个人卫生日检制度,禁止“带病”上岗。

(九)要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杂物,清洁用工具应存放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区域。

二、强化监管,做好应急处置

卫生监督所要加强节日期间旅游景点和城关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9篇:餐饮消防预案范文

一、制订并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如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承诺等制度,分别对餐厅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原材料采购、验收、保管、加工、出售、餐具消毒提出明确要求,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制度齐全,环环相扣,层层把关,流程合理,操作规范。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选送管理人员到其他高校参观学习,学习兄弟高校先进的管理经验。另外,选送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市里食品采购索证专业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预防食物中毒专业知识培训等。并聘请防疫站等专业老师对餐厅职工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系统知识培训,旨在提高每个职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

三、加强硬件建设,杜绝事故发生。利用寒暑假对餐厅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改造、改建,添置了部分硬件设备和用具,达到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蒸汽及油烟排放良好。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三防”预案,安全通道安装了应急灯,消防器材专人保管,每天管理员防火巡查,进入食堂有提示语“食堂重地、闲人免进”。操作间有警示语“注意安全、精心操作”,食堂供应的免费汤专人看管。除采购及消毒外,卫生的重点及难点工作为炊事人员体检、生熟分开、无四害、三餐保洁,冷荤“五专”等,针对这些工作,思想上高度重视,全力以赴逐项采取措施,消除生产中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操作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四、坚持优质服务,不断拓展服务理念。膳食科做到以人为本,给师生创造舒适的就餐环境,在保证学生一日三餐伙食供应的过程中,不断拓展经营理念和服务理念。

1、建立了“小吃一条街”,引进了数十种名优风味小吃,增加花色品种,吸引了不少同学前去就餐。

2、在大厅开设24小时值班窗口,确保学生随时能吃上热饭、热菜、热汤。

3、千方百计控制成本,降低饭菜价格,切实让利于学生,大厅每天为学生供应免费稀饭,确保学生真正吃到干净卫生、物美价廉的饭菜。

4、膳食科办公室保证24小时值班为师生服务。开设优质服务监督台,设立餐饮服务热线电话,随时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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