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关键词:法治;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5-0257-02
随着“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突出,“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的新思路与新举措不断地涌现,有官方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民间的“齐鲁十校联盟大学生创业研讨会”、“湖北高校助大学生‘创业’促就业”等活动的开展;但是,见诸报端的种种景象又让我们的思维不断往返于理性与感性之间,有质疑声声的2009年68%的大学生就业率的报道 [1],一时沸沸扬扬的“被就业”问题 [2],褒贬不一的大学生擦鞋事件 [3],也有让人赞叹的成功事例[4],更有为人们所唾弃的犯罪行为[5] 等等。其实,大学生就业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个带有系统性和连贯性的微观工作,无论我们站在什么样的视角来审视大学生创业就业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人才形态的多元化。根据“依法治国,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国策的指引,笔者拟立足于法治背景来探索“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路径,以求对大学生价值的实现有所裨益。
一、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法治化景象
市场经济对大学生就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人们的职业观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是近几年就业形势变化之快,使得人们感性上又难以迅速接受,特别是众多大学生没能顺利就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危机乃至社会问题。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之地,不是简单的输出,而是一种与社会有机性的融合,所以高等教育在注重学生专业素能培养的同时,也开始思考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问题,并积极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和拓展大学生创业就业途径。大学生创业就业问题带有复杂性、系统性,而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为我们去反思大学生创业就业法治化问题提供了背景依据。
第一,大学生创业就业法律体系在建立。以宪法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司法解释的颁布,使得大学生创业就业有了更有利的法律空间;民生事务的解决尚需地方规章制度的建立,2009年7月1日实施的全国首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地方性规章《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就此,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法治化具备了初步的前提要件。
第二,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体系在完善。在贯彻落实宪法、法律等规范性文件中,政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国务院针对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在1月7日出台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7项措施,又于4月2日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部门,教育部2009年1月8日指出,以“非常时期、非常决心、非常举措”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还已推出六大举措,力促大学生就业。在地方,例如,2009年8月24日《江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中规定,32项政策促大学生就业创业。另外,各级政府出台了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可见,政策在大学生创业就业中的灵活性使得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第三,在法律和政策的保障下,推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顺利开展。中国法治化进路的加快,使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法律保障有了真实性。无论是单纯的就业还是以创业促就业,需要法律职业人员去践行,需要创业就业者去信仰法律。在青岛,2009年4月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律协会理论部举办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知识”讲座。2009年6月张家口晚报律师团走进张家口教育学院就大学生就业创业进行法律指导;在成都,2009年8月由 24 名律师组成的服务团入驻成都大学生创业园,将守业就业大学生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四川团四川省委领导出席成都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法律援助活动启动仪式。可见,各具特点的法律指导教育已经步入大学生创业就业范畴。
由上,在中国,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法治化之门已经开启,静态的法律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动态的实践样态不断创新,所以要实现大学生创业就业法治化,就需要我们去反思现状中存在的不足,进而锁定视角加以重构。
二、法律在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中的残缺
大学生创业就业要实现和谐有序的状态,就需要依法规范。目前,歧视女大学生和乙肝患者的不平等现象、创业就业中的不懂法甚至违法现象等凸显了法律在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中的作用。其实,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实效,孕育在高等教育之中,通观当前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状况,法律指导的必要性日渐突出。
首先,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所暴露出的“维权意识盲点、契约意识盲点、合同意识盲点、公民意识盲点、违法意识盲点”[6] 现象,具体的又表现为大学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中的不平等条款,签订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合同中包含的不平等条款、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办社会保险的现实状况。再有,在大学生创业中,高校隔年举办的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和学生公司的开办推动了学生创业信念,但是在知识产权法、企业相关法律、民法、劳动法方面,学生们却欠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而且学生在就业中存在弄虚作假、随意毁约以及在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方面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甚至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着重于宏观指导或技术传授,法律教育微薄。当前高等学校不断探索大学生创业就业方面的储备性举措,例如,开设专门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举办求职大赛和创业大赛等,但是在校生甚至是应届毕业生很少接受到系统的具有时事性就业创业政策和全面的法律教育。他们所得到的或者是零乱的政策信息,或者是仅有些许的法律基础常识,这与国家法治建设是不协调的,也暴露了高校在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残缺。
最后,大学生在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知识学习中欠缺自主意识。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日常的学习中关注更多的是专业知识,而对创业就业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仅是一种被动接受,如此即使高校创业就业法律教育机制健全的情况下,学生也难以运用法律在创业和就业中抓住主动权。
所以根据目前高校在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的重视度,我们可以看到,高校普遍探索教育的新举措,但更多的是以微观视角去分析,而欠缺系统性的建构,法律在高校教育中的作用仍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由此也使得大学生创业就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参差不齐。
三、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中的法治底蕴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意味着大学生创业就业应当实现法治化,既包括创业就业法律和政策体系的完善,也包括法治在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中的融入。从目前国内关于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关系的研究中,有从《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分析视角,也有论述大学生就业平等权 [7]、灵活就业中的法律问题 [8]、还有围绕就业法律指导 [9] 进行分析等等,从不同的视角在宏观或微观层面来探讨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中的法治底蕴。笔者认为,要实现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法治化,必须在高等教育一环去探索大学生创业和就业的法律实质化道路。
首先,更新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的理念。当前,高校普遍设置了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就业方面的技术性操作、就业指导课的开设、就业指导讲座等方式,但在创业就业方面的法律和政策方面欠缺系统化讲解。另外,就业教育在重视度上明显优于创业指导,“创业”所应有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所以有必要将法律和政策系统的且有计划地融入创业就业教育中。
其次,分阶段进行法律指导。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接受的法律教育并不系统,但是在创业就业的过程中则需要法律的规制与保护。所谓的阶段主要包括非毕业年级,毕业年级择业期间、签约阶段、报到阶段、试用期间。以此将宏观性的法律教育和微观的技术指导紧密结合在一起。便于大学生创业就业和谐状态的达成。
最后,形成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式、社会参与式的法律指导。高校中除了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作为专门的课程外,尚需专门的就业指导专业人员的教育,我们也不能忽视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法律教育中的特有作用。辅导员或班主任是学生的直接服务者和管理者,他们了解每个学生的特点,所以应以此为契机,积极且适时的提升辅导员或班主任法律素养,尤其是创业就业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另外,高校应当积极与法律工作者确立联系,从实务上实现法律指导效果。
总之,我们将大学生创业就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上,力求实现教育和法律的融合,达成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最佳效果。当然,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本身具有系统性,既有理念层面的,也有技术层面的,即确立大学生法律信仰理念和学法用法的技巧,最终达成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与自我价值的良好实现。
参考文献:
[1]2009年全国大学生就业率达68%[EB/OL].大学生就业咨询网,2009-07-22.
[2]西北政法大学称被就业事件当事学生知晓协议[N].人民日报,2009-07-27.
[3]女大学生街头擦鞋 家人称“大学白上了” [EB/OL].新华网,2009-03-31.
[4]一个大学生的成功创业之路[N].济南日报,2009-06-13.
[5]创业失败让大学生走上犯罪道路[EB/OL].校园大学生创业网,2009-08-12.
[6]高祥忠.大学生就业法律盲点及预防[J].法制与经济,2009,(12).
[7]刘海志.大学毕业生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护[J].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0).
第2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关键词:知识经济;法学教学;教育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3-0248-02
一、必须创新教育模式
知识于经济是一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无法分离的复合体式经济。一方面,经济活动中渗透了知识因素的概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知识经济不断向高新领域发展,包含的产品与服务。因此,在经济运作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显现着知识的因素,由此形成了新的知识经济形态。新的知识形态,改变了以往传统的旧的商业模式。在新型经济的影响下,我国教学中的教育理念也应与时俱进,让我们的学生能够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高校的法学教育必须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创新教学理念,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对教学模式进行创新[1]。
二、传统法学教育的不足和缺陷
德国人把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提高到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的地位,因此法学专业也应享有同样的待遇。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高校的法学教育应该重视培养学生法律应变能力,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理论水平和技能。在我国高校法学教育起步比较晚,存在很多缺陷,首先是在教学中没有一个明确的教学目标,在理论和实践关系中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其次,由于师资力量缺乏,教育资源不足,限制了我国的法学教育的提升。显然,这样的法学教育现状是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因此必须对法学教育进行了创新[2]。
1.知识传授存在误区
从传统的教学模式上来看,知识的传授一直被认为是法学教育的核心任务,在这一模式下,我国的法学教育确实培养出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然而,如果理性地看待我国法学教育,显然存在需要改善的空间。第一,在法学教育课程的设置上,与法学相关的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设置不足;专业课程也大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讲解,缺少实证性教学。第二,重视体系知识,忽略方式方法方面研究。课程体系的主体是以法律规范为核心的部门法,而部门法教学内容则体现在对现行法规的注释,而基本法律原理却很少有人问津。第三,缺少国外法知识内容。我国法学教育重视对国内法律的阐释,却忽视了与国外法律条文的比较,学生的知识和视野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3]。
2.不重视技能的培养
目前,在我国法学教学中,采取的授课方式多数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兼校外的实习。这种教学模式对于学生法律技能学习存在明显的不足。忽略了法学教育中理论知识基础和方法的训练,不重视法学技能的培养。从我国的法学教学实践情况来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造成了培训人才模式上的技能环节的漏洞。虽然我国法学教育中也有实习的过程,但实践证明,短期的实习对于形成法律技能是远远不够的。
3.法学创新中有不可回避的问题
从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一方面,法学教育为法律职业输送专业素质高的人才;另一方面,法律职业丰富了法学教学的内容。二者是良好互动关系,法学教育与法学职业相互影响,互相促进;而如果两者脱节,将导致整体结构发展的失衡。2002年,我国启动了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它影响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法学教育的检测,成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标准之一[4]。然而,我们看到,考试可以选拔人才,却不可能培养人才,司法考试不应该左右法学教育,也不应该代替法学教育的评估机制。合理运用好教学资源,让各个高校学生毕业前真正学到法律人才应该具备的技能才是正途,所以法学教育必须创新。
三、知识经济背景下法学教育的创新
依据以上提到的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不足,结合当前知识经济背景,对法学模式应从以下几个发面入手。
1.明确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健全的人格的高素质人才是各个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各个高校法学教育都应该以此为目标,把培养具有健全的人格的高素质人才落实到教学实践中,使法学教育真正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
2.注重实践教学
在法学教育中要强化实践教学的地位。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实践课程往往被忽略,而只是作为理论教学的附属品。这样不但无法培养出法律人才,还会造成恶性循环,使高校的法学教育进入一个怪圈。
因此,我们应该把实践教学作为单独的课程提出来,这样可以明确划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界限,还能使学生的法学运用能力得到提高[5]。法学实践课程的编排应该具有整体优化性,要符合学生能力的要求,课程要生动有趣。同时,还应该建立一套精致有效的实践教学激励机制,以激起教师对实践教学的积极性。要随时反馈实践教学的信息,用以分析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3.提高师资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是所有教育的基础和保障,对各个高校法学教师来说,都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开阔学术视野和较强实践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途径有许多,比如法学教育的教师与法律部门进行身份的互换,可以聘请法律界的优秀律师、优秀的监检官来学校讲座或兼课,这样不但可以弥补实践经验不足,还可以提高法学师资的实践教学技能。鼓励教师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设立专项资金,对教师进行在岗或离岗培训。教师的水平提高了,法学教学质量就有了保障。
4.借助网络平台,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首先,建立校园网站,并与其他校园或法律机构联网,以丰富法学的教育资源,构成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其次,教师团队可以开发多种教学资源,以扩大学生学习空间。再者,借助网络开设虚拟的课堂,让学生模拟实际情景,加深对课程的体验。最后,还可以在网络上建立法律交流群,为师生和法律界的交流创造平台[6]。
5.改进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多样化教学
教学模式是为课堂、教材建立的一种结构,它是一种参照而不是一种规范,是可以改变的。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有利于提高教学的成果。毛清芳提出过四种教学方法:提问、案例、探究、论坛都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学素质。提问式教学法中融入了洛扎诺夫的暗示教学法及罗杰斯的非指导性教学方法,在教学中通过提问来激发学生学习潜能,符合现代教学理念和创新教育的要求,对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全人格有帮助,但也有可能造成学生在学习上的被动。在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更实用,通过分析案例,解决问题,有利于巩固学生的法学理论基础。不同的是,探究式教学方法强调的是调动学生的主动性,鼓励学生主动的去探索,通过探究掌握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发现事物的起因和内部的联系,进而找到规律,形成自己的概念。论坛教学属于网络教学方法的一种。
6.建立模拟法庭
模拟教学法对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很大。由于理论知识讲解比较枯燥,很多高校法学专业选择模拟法庭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建立模拟法庭,让学生体验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各种角色,让学生体会到法庭上各种角色健的关系。因此具有和很强的实践性和公开性,可以为学生创造出一个解决法律问题的真实环境,但要避免进入表演的误区。模拟法庭应该从表演型很强的模拟法庭向实战性法庭转变,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提高和锻炼。
大学法学教育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的创新是永无止境的,它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的发展,因此,创新应贯穿在法学教育的主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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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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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猛,李晓辉.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转型[J].中国大学教学,2010,(11):9-13.
〔3〕李自玉,黄宏起.我国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教育改革[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36-42.
〔4〕谢海霞.浅论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5):125-127.
第3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关键词:素质教育;体育教学;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3)15-0037
随着素质教育在我国各中学的逐渐开展与普及,体育教学是开展素质教育教学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课程,因此作为教师,必须认识到体育教学在初中教学中的重要性,积极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通过科学合理的体育教学模式,使学生在体育教学中通过适当的体育锻炼来提高自身素质,使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共同发展。
一、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其体育兴趣与体育意识、竞争意识,增强其心理承受力
1. 课堂体育理论知识的传授要更加趣味化
传统体育教学一般是教师把学生带到室外任由其自由活动,往往忽略了对体育基础知识的传授与教育。课堂教学一般都是以教师为主体单纯地讲授部分课本知识,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的讲解与说明,在学习中没有一定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长此以往,就会使学生失去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所以说,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体育理论知识的教学方法一定要富有趣味性与新鲜感。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创设一个良好的情境,使学生在自由、和谐与轻松的氛围中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在探索中获得相关体育知识。还有就是,可以采用多媒体设备展开体育理论知识的教学,学生可以通过多媒体设备获得具体的视觉以及听觉感受,可以使抽象的理论知识具体化,使学生更容易接受。
2. 通过室外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体育锻炼意识
初中教学过程中开展体育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增强学生体质,所以说,体育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使其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在具体的室外体育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安排适当的体育运动项目,要使体育锻炼项目多元化、层次化,这样可以使各种层次身体素质的学生都能得到锻炼,进而使自身得到全面提升。室外体育教学教师要注意给学生做好示范,并对学生动作的不标准之处及时进行纠正与调整,这样才能使学生的动作更加规范与标准。
3. 精心设计,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
竞争是推动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机制,未来社会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培养学生竞争意识正是为其步入社会做好心理的准备,学校体育以其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形式,为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创造良好的条件。体育中各种训练、竞赛是在平等条件下的竞争,教师应通过比赛和游戏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还应使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不断进取,并将这种意识渗透到学习、工作的各个方面。
如在练习“立定跳远”时,笔者采用“递进式”的组织方法,在起跳线前设计一条斜线,并在线段上标上分数,让学生从最近处跳起,比比看谁跳到高分段,学生在练习时每一跳都能知道得分多少,促使学生之间进行比赛竞争,提高练习兴趣有很好的效果,从而培养学生以顽强的毅力去争取胜利。同时,更重要的使学生能正确对待学习中、生活中遇到的失败与挫折、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永远成为一个强者。
4. 通过体育教学增强学生的心理承受力
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很多体育运动项目不但可以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还可以使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得到相应的锻炼与加强。比如长跑,这项体育运动除了强调身体的忍耐力外,还可以考验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开展这个项目可以有效培养学生坚持不懈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和永不言败的顽强毅力,使学生在运动中学会调节自己,并不断挖掘出自身的潜力,增强应对各种问题与挑战的自信心。
二、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创造新型体育教学模式
要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就必须从体育教学模式入手,改变体育教学仅仅将学生的发展局限在生理学的范畴之内的模式。也就是说,要创新体育教学模式,在特定的体育教学情境中,制定为实现体育教学的整体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试教学程序设计、方法手段、组织形式。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构建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创新性体育教学模式,要将“上级与下级”“命令与接受”的师生关系转变为教师和学生是知心朋友、平等和谐的伙伴关系,以便在组织练习中通过频繁的师生接触,形成宽松的教学环境,使学生愉快地、积极地体验体育的乐趣。这将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创造的热情。
新课程标准着重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将以往教学中教师单纯的“教”,转化为学生的“乐”过程,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和维持学生学习兴趣、动机,让学生以“发现者”“探索者”的身份积极投身于练习活动中,让学生带着问题,通过亲身探索体验,培养创作的热情,获得成功的喜悦,不再把体育课认为是一种负担。
三、在体育教学中,给所有学生参与的机会
丰富多彩、引人入胜的各种活动,是激发学生兴趣的动力之一。在体育教学中,要更多地为学生提高主动参与体育学习与锻炼的机会,这就要求我们体育教师要精心设计教学环节中学生的参与性,为学生的参与搭建平台,学生只有从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体验到发自内心的快乐,才能引发他们对体育课的热爱和积极参与的激情,只有在这样的状态下,体育教学的内容才能被学生愉快地接受,才能对学习的内容进行创新的思考和实践,我们的体育教学才能有效提高质量。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关注学生上好体育课的自发性和参与的自主性,创造与学生共同学习、共享体育运动乐趣的氛围,使学生从中感受到体育运动的新奇而独特的吸引力,为学生提供参与的机会,我们要掌握科学的参与方法,参与应该是在教师的精心设计下进行的,不是漫无目的地放任自流,我们教师要在学生的动作练习出现偏差时,及时予以指正,在学生有其他问题时,及时给予解答,要创设轻松、融洽的情景,引领学生在这样的理想的氛围中,快乐地参与到体育运动的学习中来。
四、结束语
体育教学作为素质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对体育教学成效有直接影响。所以说,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多元化体育教学,还要及时地根据各种相关体育信息对教学方法进行调整,使国家素质教育号召真正得到落实。
参考文献:
[1] 邱远.体育与健康教学新理念[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9(8).
[2] 韦谦.论体育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J].体育科技,2009(4).
[3] 王燕妮,左勇.加速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全面进素质教育[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9(12).
[4] 许敏.21世纪中学体育教学的走向与前瞻研究[J].内江科技,2008(14).
第4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在素质教育背景下,教师应根据不同的课型采取不同的教学模式。同时教师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恰当设疑,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热情鼓励,积极引导,加强师生互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功能和学生的主题效应,使课堂气氛活跃起来,通过类比联想等手段,培养学生掌握获取知识和方法的灵活、自主的探究能力。
一、在课堂教学中加强学生的思想素质教育
国务院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坚持德育为主,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过程。”因此,在物理教学中,教师不但要注重物理知识的传授、技能的训练,还要注重学生思想品质的培养。
作为一名物理教师,笔者在教学中始终注重加强对学生思想素质的教育,将物理学发展史,名人轶事、科技发展作为教学案例,将物理知识在现代科技、生活中的应用、将物理教学与能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等相关方面结合起来,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合理利用能源、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等思想素质教育。将学生的思想素质教育有机地融入到物理课堂教学之中。
二、在培养兴趣中提高学生的物理知识水平
对于物理教学来说,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须的物理基础知识,并能实际应用,形成良好的物理基础知识素质。”因此,教师的教学应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认知规律,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如利用学生实验、组织讨论、开展物理应用知识竞赛、介绍科学家的发现和发明、解读必要的插图或漫画等,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知识的兴趣。教师要从自然现象、事物规律、生活经验、物理实验入手,使全体学生在快乐学习中掌握、理解、运用物理知识。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要紧密结合学生生活实践引入物理概念,切实理解概念的实质和内涵等。
三、在实验教学中提升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物理学是一门实验科学,物理实验在物理教学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人们的社会生活、生产技术及现代科学技术中有着极其广泛的应用。教师应尽量列举大量的生活、生产中的实例,向学生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引导学生探究其中的物理原理。这样可以拓展学生的视野,体会物理学科的重要性,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探究习题案例过程中,选案例除了要注重习题的典型性外,更要注重习题的实用性,同时要渗透相关学科知识,提高其综合性。加强课堂实验探究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验探究能力,实验探究教学是提高物理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课堂演示实验能直观再显抽象的物理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良好习惯。
在教学中教师要尽可能多做实验探究,除了课本上必做的探究实验外,应当善于观察、挖掘生活实例中的物理现象,积极开展第二课堂。精心设计一些校本实验课题,成立实验课题小组,组织引导学生共同探究物理奥密,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方法,探究意识和动手能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行设计,亲自动手做实验,既培养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又培养了观察问题能力,进而提高他们物理实验的基础能力。
四、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的物理应用意识
物理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物理知识来源于生活,也应服务于生活。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教会学生既掌握物理知识又能够学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要关注学生学习物理的过程,不失时机的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科学素养。要在物理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物理学习兴趣,通过自己示范、学生课堂讨论和课后练习,介绍日常生活的事例等教学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要引导学生思考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如在“自由落体运动”教学中,笔者通过“测反应时间”的游戏,引入创设问题情景,建立问题期待,能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从生活情景中构建物理情景,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的科学知识与社会、生活实际相联系;利用“轻的物体(薄纸团)比重的物体(硬纸片)下落快”的实验设计使得实验探究更全面。让学生知道学习物理是可以用来制作我们日常生活的工具以及科技产品,这样能使学生更加的热爱物理、热爱生活。
五、在学生自主探究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创新精神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在物理教育中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在物理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通过一系列途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如鼓励学生课前先将物理课本中的定理、公式推导出来,对教科书上的例题先进行独立分析、解答。要注重启迪学生的思维,组织开放讨论,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如对物理课本中的“想想议议”,要组织学生讨论,鼓励学生发表不同于他人的见解,养成独立思考习惯。教师也可以通过创设与教材内容相关的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产生疑问和设想,从而探索新知。
为了达到素质教育的目标要求,物理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势在必行。因此,在教学设计上,教师要努力创设新颖有趣的问题情景,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积极采用自学探究的教学方法,加强对学生进行以思维为核心的各种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在教学评价上,教师要积极改革评价机制,注重形成性评价。只有不断地改革物理教学方法,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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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辉.浅议高中物理教学中的素质教育[J].教育教学论坛,2011年16期
[3]王立军.浅谈如何在物理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J].学周刊,2012年第10期
[4]杨家茂.浅谈高中物理教学的方法[J].现代阅读,2013年第1期
【作者简介】
第5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关键词:高中数学;教育教学;教学方法
新媒体网络技术在高中数学课程中的应用,能够进一步提高高中生的数学素质和信息素养,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对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予以高度重视。
一、新媒体技术对高中数学课堂教学的作用
1.丰富了教学内容
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课堂上的应用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中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教学资源的传播具有实时性、共享性、无限性等特点,极大地弥补了高中数学课堂信息资源的有限性的缺陷,为高中数学教学提供了大量的教学案例,也为高中生提供了全新的学习数学的思维模式。
2.创新了教学手段
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为高中数学课程提供了全新的教学手段,在高中数学学习过程中,图像和图形的理解和认知占据着非常重要的部分。在传统教学模式下,这些数学内容主要是通过教师在黑板上进行板书来讲解的,一支笔、一本书、一块黑板就是高中数学课程的全部教具。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难以对其产生浓烈的兴趣,学习积极性也不高,而新媒体技术的应用,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所有感官,使学生被新媒体所展现出来的图形、图像深深地吸引,从而集中精神听课,极大地提升了高中数学课堂的教学质量。
3.优化了教学模式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其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而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营造了一个崭新的平台,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中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二、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教学中的作用
1.在应用新媒体技术的过程中,高校教师应当遵循的原则
(1)目的性原则。之所以在高中数学教学中运用新媒体技术,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高校教师完成教学目的,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提高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主体性原则。在高中数学教学中,学生应当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然而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高中数学教学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教师讲什么学生就听什么,这种教学模式难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因此,我们将新媒体技术应用到高中数学教学当中。(3)大量信息原则。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为高中数学教学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信息的增多一方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也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但是,信息的增多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选择信息的难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培养学生以教材为基础选择信息的能力。
2.将新媒体技术应用到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数学教学模式的构建
不论什么样的教学模式,其主要教学目标都是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将新媒体技术运用到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能够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不仅如此,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如果插入新媒体网络技术,还极大地延长了课堂授课时间,学生随时随地都能够学习数学。
3.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应用新媒体技术,有利于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数学环境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高中数学教师一方面要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另一方面还要灵活地运用新媒体技术,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够在教学过程中灵活地处理学生、教师以及新媒体技术之间的关系。教师还能够沿用多种教学方法,有效地组织教学,从而帮助学生拓展思路,激发高中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4.树立全新的教学策略
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并不代表传统教学模式的淘汰,新媒体技术具有自身强大的功能,它能够有效地实现新媒体技术与传统教学手段的有机融合,立足于传统教学手段,实现教学模式的创新。换句话说,将新媒体技术应用到高中数学教学中,能够充分发挥传统教学模式中的优势部分,实现优势互补。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不仅能为高中数学教学提供大量的信息,还能够使高中数学课程变得更加生动、简单,从而进一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数学知识的内涵。除此之外,教师在进行高中数学的教学过程中,还应当多多引用开放题型,这类题型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投入解题过程中,让学生实现自主学习。
总之,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我们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当然,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需要相关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勇.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实践高中数学教学[J].中国校外教育,2015.
第6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新媒体网络技术在高中数学课程中的应用,能够进一步提高高中生的数学素质和信息素养,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对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予以高度重视。
一、新媒体技术对高中数学课堂教学的作用
1.丰富了教学内容
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课堂上的应用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中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教学资源的传播具有实时性、共享性、无限性等特点,极大地弥补了高中数学课堂信息资源的有限性的缺陷,为高中数学教学提供了大量的教学案例,也为高中生提供了全新的学习数学的思维模式。
2.创新了教学手段
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为高中数学课程提供了全新的教学手段,在高中数学学习过程中,图像和图形的理解和认知占据着非常重要的部分。在传统教学模式下,这些数学内容主要是通过教师在黑板上进行板书来讲解的,一支笔、一本书、一块黑板就是高中数学课程的全部教具。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难以对其产生浓烈的兴趣,学习积极性也不高,而新媒体技术的应用,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所有感官,使学生被新媒体所展现出来的图形、图像深深地吸引,从而集中精神听课,极大地提升了高中数学课堂的教学质量。
3.优化了教学模式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其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而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营造了一个崭新的平台,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中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二、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教学中的作用
1.在应用新媒体技术的过程中,高校教师应当遵循的原则
(1)目的性原则。之所以在高中数学教学中运用新媒体技术,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高校教师完成教学目的,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提高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主体性原则。在高中数学教学中,学生应当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然而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高中数学教学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教师讲什么学生就听什么,这种教学模式难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因此,我们将新媒体技术应用到高中数学教学当中。
(3)大量信息原则。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为高中数学教学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信息的增多一方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也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但是,信息的增多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选择信息的难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培养学生以教材为基础选择信息的能力。
2.将新媒体技术应用到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数学教学模式的构建
不论什么样的教学模式,其主要教学目标都是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将新媒体技术运用到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能够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不仅如此,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如果插入新媒体网络技术,还极大地延长了课堂授课时间,学生随时随地都能够学习数学。
3.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应用新媒体技术,有利于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数学环境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高中数学教师一方面要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另一方面还要灵活地运用新媒体技术,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够在教学过程中灵活地处理学生、教师以及新媒体技术之间的关系。教师还能够沿用多种教学方法,有效地组织教学,从而帮助学生拓展思路,激发高中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4.树立全新的教学策略
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并不代表传统教学模式的淘汰,新媒体技术具有自身强大的功能,它能够有效地实现新媒体技术与传统教学手段的有机融合,立足于传统教学手段,实现教学模式的创新。换句话说,将新媒体技术应用到高中数学教学中,能够充分发挥传统教学模式中的优势部分,实现优势互补。
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不仅能为高中数学教学提供大量的信息,还能够使高中数学课程变得更加生动、简单,从而进一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数学知识的内涵。除此之外,教师在进行高中数学的教学过程中,还应当多多引用开放题型,这类题型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投入解题过程中,让学生实现自主学习。
总之,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我们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当然,新媒体技术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需要相关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
第7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指出:“2015年在校生规模达3 700万人,毛入学率40%,远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近年来,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日趋显现,国内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悄然发生变革。从中我们不难看出,高等教育的普及化显而易见。有很多高中生毕业后会选择出国深造,这就奠定了高等教育全球化的必然发展轨迹。因此,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模式往往会借鉴加拿大、英国、美国、德国与俄罗斯等发达国家教育理念,旨在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与变革。
一、中西高等教育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比较
作为中国的高等院校,教学内容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注重课程知识的系统性。教师一般以某人主编的一本教材为指南,“照本宣科”式地讲授本门课程。有的教师往往又将课程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呈现。无论是何种方式,教学大都以教师讲授为主,师生互动少,往往呈现“一言堂”的态势。后来随着中国教学改革全方位启动,渐渐鼓励学生参与课堂,努力在课堂设置上加强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参与度仍十分有限。
与中国高等教育格局截然不同的是加拿大。加拿大高校的教学内容强调“独创性”“实用性”“关联性”,教材的选择并不局限于某一本特定的教科书,而是将多本教科书和讲义进行“回路”融合,从而产生“新”的教材。教材的作用不再是教师上课时照本宣科的内容,而是作为学生课后阅读、温习的模板。教师主要以引导、述评与总结为主,教学重心在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与实践上面。课堂中以举例为主,师生互动较多,学生参与度较高。在学习中,教师和学生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讨论、质疑,这种教学方式有助于理论和实际不脱节,便于学生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本门课程。
英国高等教育的授课模式与加拿大较为相似,他们没有固定的教科书。在英国,教师多采用讲座课、讨论课和辅导课这3种教学形式。其中,课程设计和现场讲演是英国独具特色的教学方法。英国高校极其重视“项目”建设,又将它细化为分组课程设计和个人课程设计。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教师往往会让其自由结组,形成一个小组展示作品。而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来说,教师鼓励个人作品展示。英国教学方法力争将灵活性与单调性相结合。至于最终的结课形式,教师往往鼓励学生以作品展示的方式阐述对本门课程专业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美国高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知识掌握、运用与创新,其教学方法比较灵活。课堂上,教师通常根据自己的兴趣点进行讲授,启发学生的自身思维,鼓励其形成自己的观点。在实践课上,学生通常被分为10~20人的小班,强化以学生自学为主兼以教师辅导的课堂教学模式(辅导制模式)。其教学方法及教学内容较为自由化,突出其民族特性――“个体本位轮”。高校教师统一安排学生的阅读文章、阅读书籍和课后作业,而学校没有统一的课表,学习计划也是学生自己制定。这样看来,美国高校教学具有独立性和自觉性。其指导教师每周会集中对阅读文章及阅读书籍进行评价。与此同时,美国大学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突出“三个融合”,即强调课堂教学与教育实践相融合、学校与用人企业相融合、教学与科研相融合。
相对传统的德国大学以讲座课、练习课和专题课为主要的教学内容。讲座课一般由教授担任主讲,其授课内容依据专业不同进行区分。开学之初,学校会公示讲座课的时间、地点内容、要预习的材料等,供学生任意选择。练习课要求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 解决在讲授课中提出的问题, 进一步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至于专题课,包括为低年级学生开设的初级、为高年级学生开设的中级、为博士生开设的高级课程。中级专题课的专题题目是针对学生所学专业而设置,学生需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探索问题,从而通过研究得出结论。由于选题难度很大,指导教师会允许一个选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结课形式是交给任课教师一份有关专题的书面报告。至于初级专题课,学生须事先对课程的选题作充分时福 例如查阅各类参考文献,写出报告并在课上宣读;然后采用师生互动讨论的方式进行问题探讨和难点剖析,教师会根据学生论文和课堂表现进行综合测评作为结课成绩。
而对于俄罗斯来说,高校只有自己的教案而不发课本和教材书。上课时,多采用教师讲、学生记的形式。虽然说这样的授课方式让学生平时学习的时候感觉比较吃力,也相对单调,但通过这种方式大大地减少了旷课率。在每门课的第一堂课上,教师会告诉学生学习的参考书目,学生可以去图书馆借阅。每门课程都分为以公共课或基础课的大课和分班上课的小课。值得一提的是,俄罗斯考试是以抽条的形式呈现,考试时教师会在讲台上放很多写有两到三个问题的纸条,供学生抽选。这样看来,看似严苛的俄罗斯高等教育教学理念的背后还有鼓励学生个性化、独立性发言的举措。
二、借鉴与启示
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是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笔者只是选取教学模式中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这一方面,试分析中西方的差异性及异同点。我国独立学院作为20世纪90年代末兴起的一种新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为高等教育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重视高等教育建设,教育部及高教司出台一系列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迫在眉睫。众所周知,高等教育教学模式与其独特的文化背景密不可分。要提高我国本科生教育的质量,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夯实对本科生专业知识教学,提高教师对教学重要性的认识。就高校教师而言,教学工作不要被视为他们进取路程之中的包袱与牵绊,应视教学为天职。
第二,适应新时期的发展,不断整合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本科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必然离不开有效的教学,而有效的教学须奠基在科学而又合理的课程之上。没有合理的课程、教师完备的教学内容和互动式的教学方法,高质量高等教育也就无从谈起。
作为从事高等教育的工作者,需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整体氛围,将创新创业教育嵌入专业教育,构建多元联动型学业评价模式,推动产学研合作,有效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将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统一,为有效培养创新人才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同时,独立学院应牢固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学业评价等教学环节层层推进,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转变。在“十三五”和“双创”大背景下,需改变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努力营造“互动式”“案例式”“教学与实验相结合”的新型教学模式。我国高等教育的课程设置应加大选修课、实践(实习)课、创新创业课,着力改变培养“应用型人才”,落实以“夯实基础,够用为宜”为原则的专业基础课程,进一步加大专业课权重,精简专业基础课;同时还需不断充实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参考文献:
[1]Gumport P J. Academic Restructuring: Organizational and Institutional Imperatives [J].Higher Education,2000.
[2]Mayntz R. University Councils: A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in German Universities [J].European Journal of Education,2002.
第8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教学设计是课堂教学的生命。有了成功的教学设计,优化教学效果才有保证。教学设计是为了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遵循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运用系统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教学问题,以优化教学效果为目的,对教学活动进行系统规划的过程。我针对新课程背景下体育教学设计策略提出一些看法。
二、体育教学设计概念界定
1.体育教学设计。
于素梅教授认为体育教学设计是:“根据课标、教材、学生、场地器材条件、教师等过诸多因素,选择教学内容,设置教学目标,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进行合理规划的过程。”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的毛振明教授认为体育教学设计是:“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条件,对某个过程(如学段、学年、学期、单元和学时)的教学诸方面的最优化研究工作和计划工作。”浙江师范大学王章明教授认为体育教学设计是:“以获得优化的教学效果为目的,以学习理论、教学理论和传播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运用系统方法分析教学问题、确定教学目标、建立解决教学问题的策略方案、试行解决方案、评价试行结果和修改方案的过程。”可以看出每个专家对其都有不同的理解与表述,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体育教学设计是一个过程,一个系统的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教师与学生、教材、场地与器材、教法与评价等诸多因素,因此在本课题研究范围内课题组将体育教学设计界定为教学内容的选择与搭配、教学的导入、准备活动、场地器材、教法与组织和学生评价等方面设计策略的系统化研究过程。
2.有效体育教学设计策略。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李烈明老师在《新课程理念下体育教学设计的重新审视和策略研究》中阐述道:“教学设计是为了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遵循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运用系统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教学问题,以优化教学效果为目的,对教学活动进行系统规划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指教师为达成一定的教学目标,对教学活动进行的系统规划、安排与决策。教学设计要关注的是学生需要学什么,为什么学,怎么样去学出发,来考虑教师教什么,为什么教,怎么样去教和最终学生学得怎么样。”这不仅说明了教学设计的重要性,而且揭示了什么样的教学设计才是有效的。那就是遵循一定的教学过程基本规律,以分析和解决教学问题达到优化教学效果为目的,从教师教什么、为什么教和怎样教及最后的学生学得怎么样去衡量教学设计是否合理有效。基于李老师对有效教学设计的论述启发,课题组对有效体育教学设计策略的界定是教学设计实施后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上来,教师能顺利完成各项教学目标,课堂上师生关系和谐,课堂上涉及场地、器材利用充分。
三、明确教学目标
目标是一个阶段学习的指南,所有的教学活动都应围绕着如何实现目标来实施。一个合理的目标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学生积极地学习。有无科学的教学目标是判断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一堂课成功与否,首先就是看本课的教学目标是否达成,达成到什么程度。因此,体育教学目标设置的明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体育教学质量的高低与效果的优劣,是体育教学设计的首要问题。
1.教学目标的行为对象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教学目标描述的一定是学生可以观察到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授课行为。所以我们在确定教学目标的时候,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研究学生、了解学生。例如:在设计五年级滚翻的开创性练习一课时,在确定教学目标的时候,我们就应该了解学生对滚翻已掌握的现有能力,还要把握本年级学生的差异程度,从而制定适宜学生的教学目标。而综观现在大多数教师都是闭门造车,根据自己的估计进行教学设计,甚至是照本宣科,致使教学目标的制定失去实在意义,导致教学效果差强人意。
2.教学目标必须是可测的、可评价的、具体而且是明确的。
运动参与目标:学生积极参与到学习中,培养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运动技能目标:学生了解篮球项目的锻炼价值,掌握篮球项目的学练方法。
身体健康目标:学生通过练习发展身体协调性和弹跳力及灵敏、力量、速度素质,增强体能。
心理健康目标:学生在练习中充分展现自我,通过比赛增强自信心,得到成功的喜悦。
社会适应目标:学生积极进取,快乐地与同伴进行配合,在协作中培养团队精神和高度责任感。
四、教学重点和难点的确定
教学重点是教材中举足轻重的、关键性的、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中心内容,是课堂结构的主要线索,掌握了这部分内容,对于巩固旧知识和学习新知识都起着决定性作用。
教学难点是难于理解或领会的内容,或较抽象,或较复杂,或较深奥。难,包括学生难学和教师难教,由于学生难学致使教师难教。课堂教学是为实现目标而展开的,确定教学重点、难点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以便在教学中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更好地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因此目标的多样性,决定了教学重点、难点的多样性。但目前我们所见到的教学重点和难点设定中几乎都是在认知领域,很少见到有非认知领域的重点和难点的。当我们把教学目标从认知向非认知扩展的时候,也需要重点和难点的相应扩展,当我们把教学重心从认知向非认知转移的时候,也需要重点和难点的转移。人们在目标扩展和转移的同时,重点和难点的按兵不动反映了人们的观念并没有真正转变。
目标的多元化要求重点难点的多元化,非认知目标比认知目标的落实更重要,更困难,更难见效,因此在许多时候我们的重点和难点应该是非认知领域的。
五、教学策略设计
教学策略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教学策略设计是以学习理论为依据,既要符合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的要求,适合教学对象的特点,又要考虑本校、本班及教师本人具体教学条件的可能性。教学策略设计主要是解决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的问题,它包括课的类型、教学顺序的安排、教学方法设计的选用等。在新课程理念下,所设计的体育教学策略应实现下列三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学习方式上,应从接受式教学向以自主体验、互助交往和创新为主要特征的探究式学习转变;二是教学呈现方式上,要从以规范动作的讲解示范为主要形式的定论呈现向以学生体验、感悟为主要形式的间接呈现方式转变;三是师生互动方式上,要由传统的教师教、学生学的单向传递活动转变为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教学相长,共同发展。
第9篇:法学教育背景范文
【论文关键词】法学教育 就业市场 司法考试 论文论文摘要:以职业教育为主,并和通识教育相结合,是法学教育在厘清法学教育性质上的基本要求。普通高校法学教育应该和就业市场相结舍。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重,以司法考试为导向,是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 一、问题的提出 司法部2008年6月通告,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至此,关于在校生能否参加司法考试的争论告一段落。同时,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再度成为讨论的焦点(本文的法学教育指法学本科教育)。新中国的法学教育长期以通识教育为主,教师的授课方式多为单一的演讲式,授课内容以系统的理论知识和成文法的具体规定为主。虽然也有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和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内容,但主要目的也是配合理论知识的讲解,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不强,毕业后适应法律职业的时间比较长。在传统上,新中国法律职业资格的取得与大学法学教育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对法学教育造成了很大冲击。用人单位对法科毕业生评价不高,法科毕业生就业日益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学本科教育何去何从,引起了法学界和法律界的共同关注。 二、法学教育是怎样的性质 关于法学教育的性质,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有的人认为法学教育是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为主旨的职业教育,因而偏重司法知识的传授、专业技能的训练。有的人认为法学教育从本质上看是~种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当然还有人认为法学教育兼具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两种性质。 实际上,法律职业的基本特征和法律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的基本要求,决定了法学教育具有双重性,即法学教育具有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两种性质。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法学教育既包括通识教育,又包括职业教育。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是法学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二者分割开来,对立起来了,以致出现培养出的学生不会起草合同,不会办案的反常现象。其原因就在于单纯强调通识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法学本科教育制度内外都缺乏必要的职业教育和训练,不得不等法科毕业生进入法律职业之后,自己慢慢去摸索。当然也有的反应过度,把职业教育硬挤进本科教育阶段,这种错位的结果又影响了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法律职业所必需的法律学科体系,同样影响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出现这两种偏差原因都在于割裂了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内在联系或企图在四年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教育培训任务,使二者缺乏合理的分工和制度联系。当前,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法学教育,其实首先是培养法律人的教育,它的职业教育性质是第一位的。从中外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任何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都难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正如王晨光教授所言:尽管现在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化和学院化已成为主流,但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其主要目的将不复存在。不仅如此,还需要补充一句: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已经或势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有人以为,我们培养的法律人才并不都是甚或大多都不会进入法律职业,因此没有必要围着司法考试的指挥棒转。持这种认识者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和事实,即法律本科教育必须根据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培养法律人才,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不成其为法学教育,其培养的人才,也就不是法律人才了。在这一点上不少人把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法律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混为一谈了。 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法律人,而不是培养其他方面的人才。从时展的宏观背景上观察,进入21世纪,法学教育承担的时代任务:一是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为立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供严格的一体化的法律职业教育、培训和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同时,培养一批与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职业相配套的从事法律辅助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法律职业类人才。二是适应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执政党提出的要求,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三是适应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向全社会和各行业培养大批既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又具有本行业专业知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四是必须坚持不懈地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五是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和参加法治理论研究和法学研究、决策咨询、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法律援助活动等等。可见,法学教育主要是教授法律 知识和培养法律素养。如果法学专业还要教授其他很多知识,那大学还要其他专业干什么呢?法学也就不成其为法学专业了。当然,作为大学普通教育的一部分,法学教育还具有通识教育的性质。大学培养的法律人才应该是具有良好交往能力、自由思考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健全的人格和人文关怀精神的法律精英。因此,在注重职业能力培养的同时,通识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就业市场对法学教育有怎样的评价 (一)比较视野中的就业市场对法学教育的评价。在美国,只有通过了美国律师协会评估的法学院(约有168所大学)的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律师考试,没有通过评估的法学院其毕业生没有资格参加律师考试。美国律师考试的通过率高达60%一70%,考试的次数不限。美国不以通过律师考试的通过率来评价法学院,而是以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初年的工资高低来评价。这种评价有些类似美国商学院的评价,职场第一年的工资指标同样反映了市场对毕业生的评价。 德国的司法考试是开放性的,无论是否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都有权利参加。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要先参加一次预考,通过预考的人方可参加司法考试。德国的司法考试有两次,第一次考试的通过率在30%一40%左右,第二次考试的通过率高达70%一80%。英国的法学院直接接受高中毕业生,经过三年的法律专业训练后,就可以获得毕业文凭。但是要从事律师执业的话,就要进入第四年的司法实践课程的学习,结业考试通过者获得英国的普通律师资格(小律师)。如果要从事大律师执业(出庭律师)还要进人大律师事务所实习两年,“出师”后才能独立执业。 上述各国的司法考试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职业市场对于人才需求和评价成为社会对法学毕业生的评价,进而成为对法学院的评价,而评价的标准是看其是否适应市场的导向。对于培养未来司法专业人员的大学法学院来说,不能不考虑这种职业市场的导向。 (二)我国的就业市场对法学教育的评价。统一司法考试的施行,已经将部门法和应用性法律知识以及实务操作摆到了法学专业考生的面前,司法考试通过率已经成为衡量高校法学院系毕业生质量的一个指标。这是一个市场化的指标,无论我们主观是否接受都无法改变。在司法统一考试之前只有律师考试,这对于法学教育的办学方向影响并不大,因为那时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从事律师职业的比例不超过20%。司法统一考试以后,进入法院、检察院和律师行工作都必须首先通过此考试,法学院系的学生不得不重新考虑毕业后职业选择的资格条件了。法律专业学生要取得这种考试的好成绩,就必须注重部门法应用性知识的学习。学生们的这种职业需求必然影响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进而影响教师的教学设计和方法。 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一直是非判例法的教学体系,司法实践的内容不容易进入课堂。法学教学更趋向于法学理论与法学史论。由于我国的法学教育不是以案例为主体的教学体系,即使有少部分法院公开的判例,单从判决书上也不能获得法律推理的信息,再加上法院的判决书往往缺乏法律推理论证过程,缺乏说理内容,并不表述法律与事实内在的沦证逻辑。所以,判决书也只是教学的边缘部分,教学的中心是理论知识和史论资料,学生的学习也集中在这方面。法院和检察院的办案经验,律师处理案件的操作技巧都只有等到学生毕业参加了实际工作以后,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实践补课了。虽然,我们的法学教育在教学过程中也有“实习”的设计,但是由于经费有限,实习往往不能达到课程设计的要求,有些时候有的法学院系甚至让学生自己找实习的单位,其中不乏“放羊”的情况。实行司法统一考试后,职业入门的门坎提高了,职业市场的要求与现行的法学教育体系之间的矛盾更加突显出来。就业市场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通过司法考试,而现行的法学教育制度却无法提高学生的通过率,这样就不可避免造成了就业市场对法学教育评价不高,而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也成为了就业市场评价法学院的风向标。 四、以司法考试为导向改革法学教育 现在很少有人主张把司法考试作为法学教育的指挥棒,应试教育成了众矢之的,谁都不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但是,有过教育经验的老师都知道,对于法学本科生来讲,没有真正严格的考试,他们难以学到真正的东西;没有严格的考试,国家和各用人单位无法选拔出真正的人才。高考30年的巨大成就已经证明虽然考试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作为一种评价人才的制度它是最不坏的制度。法学教育应以司法考试为导向。 (一)课程与教学方法的改革。第一,减少法学类必修课和限选课,增加若干通识课程和选修课作为替代。法学类必修课可以开设教 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定的l6门核心课程,通识课需要保质保量,选修课可以涵盖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各个领域。通过这种课程安排,既重点突出,能够满足专业化训练的需求,又能帮助学生形成“多知识角度的观点”。第二,开设法律诊所、法律实务课,定期举办模拟法庭,要求一定时间量的实习。传统法学教育存在严重“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学生不能学以致用,结果常常纸上谈兵,进入社会很难找到方向。开设法律诊所、法律实务等课程,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全过程跟踪处理真实案件,有利于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检验所学知识,克服知识分学科讲授导致的“碎片化”问题,培养综合能力(如沟通交往能力、信息收集应用能力、文书撰写能力、辩论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模拟法庭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这种作用。实习可以放在高年级,要求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或同类机构中进行。第三,提倡和推行案例教学法。目前法学院校基本采用老师讲解、学生听课做笔记的授课方式。老师是教育的主导者,尽管师生会通过问答方式进行一些沟通,但学生常常只能被动接受现成答案,缺乏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环节。久而久之,难免导致法科学生“有(书本)知识没常识”,“有知识没见识”这样尴尬的现象。难怪有实务部门的人士尖锐地指出,目前法科毕业生多数是次品。矫正现状的一剂良方是在部门法讲授中大力推行案例教学法,训练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把教育重心放在过程导向,而非结果导向上。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聘请法官、律师等实务部门的人士担任主讲教师。 (二)教育理念的更新。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实际经验的学习并重。我国大学法学院系学生大都来自高中,知识学习已经在高中阶段有了较好的基础。进入大学法学院系后,学生自然习惯理论知识的学习方法。理论知识的学习也主要是书本知识的学习,而我们的法学教育对于专业学生的训练也长期采用知识学习为主的方法。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能使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但是,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不熟悉实际情况,不懂操作技能,缺乏社会经验。学习需要时问,实践经验则需要积累。司法既属于理论,又属于操作。法官和律师都需要积累办理过的案件数,因此,法学院的学生既要学理论,也要进行实际操作的训练。法学专业的学生们在校期问怎样才能获得实际体验呢?在目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鼓励学生多利用寒暑假时间到社会上做调查或参加司法实习,这样可以弥补课堂学习的不足。同时,聘请司法界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来学校为同学们开讲座,也对同学们的学习有帮助。并且,聘请外面的专业人士做报告,不应该只限于司法领域,还可以请政府行政官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来做报告。这些报告含有书本上没有的丰富内容,不仅可以向同学们传授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还可以传递他们的亲身体验。这些方法对同学们的经验积累大有裨益。 在司法考试的背景下,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们大学的法学教育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无法改变市场规律,无法改变所有用人单位的需求,我们能够改变的只能是我们自己:改变我们原来的观念,改革原来的做法,以适应新事物和新情况,用我们的改变适应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