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这次全区共青团和妇联工作会议,是区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文璇同志、李宁同志先后作了团建和妇建工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成绩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几位主要领导分别根据中央、省市共青团和妇联有关会议、文件的主要精神,就当前我区团建和妇建工作宣读了区委下发的几个文件,做了全面安排。他们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加强共青团和妇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共青团和妇联是党领导青少年和妇女的群众组织,党加强同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执政地位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共青团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加强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要求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必然包括维护青少年和妇女的根本利益;强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必然包括阶层平等、男女平等、和谐共存、共同发展。共青团和妇联是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其成员具有很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在代表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独具优势。只有充分尊重青少年和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坚持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与社会发展同步,切实落实好、维护好广大青少年和妇女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加强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是构建和谐冷水滩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形势下,我们既要通过经济发展增强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通过文化建设构筑社会和谐的精神支柱,通过完善法律提供社会和谐的法制保障,更要通过做好群众工作来协调各种关系,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团结和稳定。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区改革发展逐渐进入关键时期,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会不断显现,如青少年犯罪、青年就业再就业、妇女地位认识保障、不同阶层利益冲突等等,都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和妇女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因此,不断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是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广泛联系青年群体,大力推进和谐冷水滩进程的一个重要途径。
3、加强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是实现富民强区的现实需要。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潇湘第一城,是全区50多万人民的共同心愿。国家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重拳维持经济增长、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努力扩大内需,为我区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能否抓住用好这些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冷水滩发展步伐,创造富民强区的新业绩,需要包括青少年和妇女在内的全区人民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开拓奋进,共渡难关。只有从富民强区的大局来审视、谋划和加强共青团、妇联工作,才能充分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青少年和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加快冷水滩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省、市、区会议及文件精神。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去年中央分别召开了全国共青团十六大和妇联十大会议。省、市都陆续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团建和妇建工作的文件。我区于今年4月23日召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共青团、妇联工作汇报,并就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提出意见、对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做出安排部署。全区各部门、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一定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冷水滩实际,切实创新工作方式,把区委研究的有关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措施宣传和贯彻落实到位。
1、要在学习宣传中领悟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首先要认真领会全国共青团十六大和妇联十大这两个重要会议的精神,这两个会议精神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对我国青少年和妇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青少年和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二是对青少年和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中进一步发挥作用提出了新要求;三是对青少年和妇女在新形势下发挥更大作用提出了新希望;四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全心全意支持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重要作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学习、宣传,力求深刻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牢牢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任务要求,努力为推动我区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凝聚人心,鼓舞斗志,营造良好环境。
2、要在发展实践中体现共青团和妇联作用。各级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把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同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推进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青年、妇女就业等一系列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协助做好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青年、妇女就业创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等,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还要深入开展青年和妇女就业创业扶持等活动,大力促进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区加强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等战略部署,广泛开展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和妇女积极参与企业的岗位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业创新。
3、要在服务工作中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各级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各级会议、文件精神贯彻到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加强宏观维权机制建设,严厉打击损害青少年和妇女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下岗失业青年、城乡贫困家庭、外出务工青年、老弱病残、失辍学儿童等弱势群体,动员社会力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落实青年就业、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推动青年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建设;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和健康权利;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畅通民意反馈渠道,积极反映妇女同胞和青年群众的诉求,并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宣传引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要在文明创建活动中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各级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以全国共青团十六大和妇联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同推进文明城乡创建工作。共青团组织要注重引导广大青年团员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倡导者;妇联组织要注重发挥妇女同胞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广泛开展活动,杜绝不良社会风气。
三、要切实加强对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的领导,推动党建带团建、带妇建的工作步伐。
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的领导,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新形势,紧紧围绕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我区两项工作上台阶。
1、要切实把握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方向。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时期中央领导在全国共青团十六大和妇联十大会议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认真落实好市、区下发的有关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主动适应新形势,认真研究新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原则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引导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发展道路。
2、要不断完善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握新时期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党对两项工作的领导、支持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工作中,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机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共青团和妇女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党委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共青团和妇联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共青团、妇联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进行考核,要把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的两项重要内容。
3、要大力加强共青团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加强共青团和妇联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敢于和善于为群众说话办事、群众拥护和信赖的优秀干部,选配充实到共青团和妇联领导岗位上来。要关心共青团和妇联干部的学习和成长,完善对共青团和妇联干部的培养管理和教育培训,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多压担子、生活上关心爱护,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特别注意培养和重用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第2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开展20*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市妇联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妇联主席江玲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由组织联络部和办公室专人组成的效能建设办公室,妇联副主席徐文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确定由党组负总责、办公室具体抓落实,在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进行思想发动,组织开展学习
广泛宣传、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是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阶段的重要内容,对全体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召开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
3月底,市妇联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及时传达了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部署了市妇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启动我会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激发妇联干部保持对妇联工作的饱满热情和对妇女群众的深厚感情,增强机关全体职工自觉提高工作效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学习宣传,转变思想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能”是“效”的基础条件,抓效能建设,重点是加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强化效能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市妇联注重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始终,定期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学习讨论会,牢固树立妇联干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的本领。
(三)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学习讨论
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召开机关效能建设讨论会,对照“八荣八耻”标准展开热烈讨论,讨论认为,妇联组织要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知荣辨耻、扬荣抑耻、近荣远耻,以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怀着对妇女儿童的深厚感情,满腔热情地做好妇联工作。
三、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一)制定实施方案
4月中旬,市妇联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会议,讨论制定《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会实际和20*年工作重点,形成我会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激励机制为保障措施;以转变思想观念、加强能力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作为活动的基本内容;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评总结三个步骤具体实施;加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双五能力”建设,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创新精神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真正把妇联组织打造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妇女拥护、群众信赖的党群组织。
(二)建立长效机制
随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不断深入,市妇联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妇女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双五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1、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进行分工;二是建立首问责任制,明确首问责任人的涵义和义务;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确定了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主体、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主要形式;四是制定限时办结制,明确办事的原则、时限和要求。
2、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妇联机关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严格遵守政务中心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建立理论学习日制度,坚持每周三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理论素质;三是建立部长例会制度,对各项工作采取“清单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确定工作任务,做到工作“日清周结”,严格按计划推进每周工作。
(三)开展基层调研,发放调查问卷
为进一步推动我会机关效能建设健康、有序、扎实开展,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切实进行整改,市妇联自觉把深入基层调研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就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市妇联的开拓创新、勤政廉洁等方面向各妇联执委、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女企业家协会及有关单位发放《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查摆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梳理,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
(四)制定《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承诺》
在各科室制定的机关效能建设承诺内容的基础上,经过党组和各科室“两上两下”的充分讨论,制定了《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承诺》,工作承诺分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代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四项内容,按照上级妇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具体承诺了11项条款,对妇联自身工作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实现妇联工作服务全市大局、促进男女平等、服务妇女儿童、提高工作效能的工作目标。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合肥妇联网站建设
为加大机关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5月底,在合肥妇联网开辟“推进效能革命”专栏,公开了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和办事机构的人员名单、效能建设关键词、举报电话和维权热线,效能建设的活动方案和调查问卷。及时更新网页内容,不断充实法律法规条款,公开市妇联的维权信箱和法律服务站联系点电话,切实帮助妇女儿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显著
妇联组织承担着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不断提高服务妇女儿童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半年多来,市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三大推进”的重要部署,始终坚持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深入开展妇女思想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以来,市妇联健全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机关各项制度,职工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态度显著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办文办事水平进一步提高,杜绝了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的现象。
(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工作能力的提高带动了服务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团结协助的优良作风,有条不紊地完成各项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和服务妇女儿童的水平也不断加强。市妇联部门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人员坚持耐心倾听、帮助分析、注重宣传、着力引导的原则,疏导和处理各类矛盾,妥善化解和消除家庭不稳定因素,为妇女提供维权服务,上半年以来,共接待207例,其中来访87例、来电109例、来信11封,对事件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办结率达100%。
(三)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1、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围绕“20*机关效能建设年”的活动主题,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今年以来,市妇联为各科室增配了多台电脑,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学习,不断提高电脑使用水平,在8月初承办的全省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上,配合江玲主席的典型发言,市妇联干部自己制作课件同步放映,充分显现了我会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改进文件管理方式,督促各县区妇联用电子信箱报送工作信息、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
2、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根据岗位职责划分,各部室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开展“双学双比”活动,促进农村妇女创业。召开了全市“双学双比”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双学双比”活动的重点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三个结合”。对农村妇女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上半年,市、县妇联联动,举办了5期“送科技下乡”知识讲座,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为城镇妇女创业和再就业搭建服务平台。制定了《合肥市巾帼创业行动实施方案》,在我市全面启动“12345”系列工程、开展妇女创业行动。举办了第十期家政服务员培训,对下岗失业妇女进行免费培训。热心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市妇联“4050”女性帮扶中心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了“春风送岗位”女性专场免费招聘会,联系110家企业提供了2000余个岗位,2600名妇女参加招聘会,其中700多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与市总工会联合在市工人文化宫举办失业人员免费招聘会,向失业女工提供近1900个岗位。
开展以“和谐家庭”为主题的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会议,部署了20*年的创建任务。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纪念建党85周年,“七一”前夕,市妇联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江玲主席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题为《共产党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党课,大家深受教育。围绕欢庆“母亲节”,评选表彰了合肥市十大杰出母亲、十大好邻里、十大敬老之星、十大创业女性和十大魅力女性。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争创“三优”文明机关和“双拥合格单位”。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整治“四乱”和拆除违章建筑行动,派专人到拆违第一线驻点工作,向全市市民发出“告别四乱行为,争做五好文明家庭、优化城市环境”的《给广大家庭的公开信》。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化儿童发展环境。成立了合肥市家庭教育暨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合肥市“十五”家庭教育工作表彰暨论文交流会,提出了“十一五”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围绕欢庆“六一”国际儿童节,帮扶贫困母亲,实施“春蕾计划”,救助贫困失学儿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六一”前夕,市、县(区)计划生育协会和妇联联合共慰问贫困家庭近千户,每户不少于200元;“六一”期间,省、市、县分管领导和妇儿工委、妇联到学校和幼儿园慰问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工作者,共慰问了118所幼儿园、学校,698个(户)贫困儿童、家庭,赠送了价值366274元的慰问品和慰问金;上半年,市妇联募集捐款1.95万元,帮扶68名困难女童就学;并联系新闻媒体为长丰县患有先天性闭塞的女童呼吁募捐,使其得以手术,并前去慰问,省、市妇联共送去2000元慰问助学金及慰问品;“六一”节期间,组织开展“知荣辱、促和谐、共成长——社区儿童庆六一系列活动”、“合肥市少儿舞蹈大赛”、“我的童年摄影比赛”、“喜迎奥运、放飞梦想绘画活动”等活动。
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创建平安家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市总工会联合组织全市各县区参加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6·26”世界禁毒日期间,积极参与市统一组织开展的各项禁毒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第3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市华山青年创业公益慈善协会(以下简称“华山会”)妇女工作领域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妇女工作待遇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城镇基层妇女代表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华山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华山会妇女联合会是妇女联合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企业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华山会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引导广大女职工为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 华山会妇女联合会接受华山会党委和上级妇女组织的领导。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五条 坚持以华山会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华山会妇女联合会组织建设,华山会妇女联合会组织实行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
第六条 华山会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委员由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五年,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妇女联合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推举产生。
第七条 妇女联合会委员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推选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和委员若干名,主持日常工作。妇女联合委员会换届、领导成员变动情况报上一级妇女组织备案。
第八条 成立或撤销华山会妇女联合会,须经华山会妇女代表大会通过或同级管理部门审核,报上一级妇女组织备案。
第九条 华山会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责:
( 一 ) 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华山会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推动华山会业务工作的开展;
( 二 ) 增进妇女联合会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华山会群众工作;
( 三 ) 加强妇女联合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和推荐、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第十条 华山会妇女联合会的主要任务:
( 一 )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 二 ) 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女性素质工程”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 三 ) 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 四 ) 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后备女干部工作,发挥妇联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重要基地的作用。
( 五 )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协助所在单位以及有关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
( 六 ) 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妇女联合会推荐妇女人才,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第三章 制度
第一节 定期工作会议工作
第十一条 华山会妇联组织成员要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确保妇女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第十二条 每季度召开一次妇联成员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每次会议应突出重点,会前,要把会议主题通知致电每个委员,让她们心中有数,以便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会议的质量;会中要充分展开讨论,集思方益,集体决策;会后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检查落实。
第十三条 每年召开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汇报一年来妇女工作情况及今后一年的工作思路。
第二节 学习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在党组织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定期组织妇联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上级妇联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代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整体素质。
第十六条 利用“妇女之家”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各种文体活动培训。
第三节 妇女信访工作
第十七条 认真学习党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指导妇女维权工作。
第十八条 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对来信来访要及时登记,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 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第二十条 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在调解组织中的作用,对突发性案件,典型侵权案件等要及时逐级上报。
第二十一条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案件消灭在荫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发。
第二十二条 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四节 妇女活动工作
第二十三条 妇联每年定期(节假日的文体娱乐)或不定期的开展一些有益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各文化队伍的日常培训和排练活动,具体开展情况因情况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华山会妇女联合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施行。
第4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年,是我们完成“十五”计划、保持全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的重要一年。各级妇联组织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中心,把握重点,进一步动员组织全省各族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实现妇女自身的解放和妇女事业的发展。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在总体思路上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妇女工作
同志指出:全党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做好当前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把维护全省妇女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必须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妇女的重大作用。要进一步增强只有通过改革和发展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意识,毫不动摇地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对“双学双比”、“巾帼扶贫行动”以及“巾帼建功”、“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岗位建功、岗位奉献”等行之有效的活动,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同时,要在总结以往工作成功经验
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机制和载体,为广大妇女展示自己提供更广阔的舞台。二是必须立足广大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促进妇女人力资源优势向人才资源优势转化。要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和各种工作载体优势,调动和整合全社会宣传、教育、科技、文化等资源,根据各类妇女发展的需求,为广大妇女学习各种知识、提高科技文化素质提供服务,要继续倡导“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引导广大妇女刻苦学习各种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三是必须以“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妇女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以家庭为切入点、以社区为依托,不断深化“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家”、“学在家庭、乐在家庭、富在家庭、美在家庭”和“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活动,特别要加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更有针对性,努力形成人人讲美德、家家创文明的良好风尚。
(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各级妇联组织一定要努力造就全省妇女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团结和睦的局面,切实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群众各方面的权益,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消除性别歧视,推进男女平等,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要认真解决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省农牧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城镇有大量贫困人口和下岗职工。群众在生产结构调整、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用水用电行路、看病就医、子女入学、落实社会保障、就业和再就业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各级妇联要积极协助党和政府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各族各界妇女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从妇女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从妇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反映她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疾苦,协调各方力量,努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地帮助她们排忧解难。二要进一步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力度。要加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针对关系妇女群众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形成立法、改革建议和提案、议案建议,促进妇女发展与维权有关法规体系的完善,民主监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国家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针对性别歧视,妇女权益受侵害等问题,要敢于仗义执言,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上诉、申诉、申辩建立窗口、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着手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预防和打击犯罪的社会化维权机制。要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加强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顺应社会生活和社会群体的新变化,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妇女群众,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妇女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营造团结奋斗、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妇联九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把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国妇联九届二次执委会议,是新形势下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做好妇女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妇女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应该把握的方向、找准的定位、抓住的主线、理清的思路、具体的任务、突出的重点。会议提出,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深入推进城乡妇女统筹发展,进一步动员组织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要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千方百计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要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双合格”活动;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会议确定,把*年作为全国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年”,强调要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这些思路和要求,充分体现了结合妇女工作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妇女工作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们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指针。我们必须结合(省名)妇女工作的实际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这些要求上来。
学习贯彻全国妇联九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要按照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总结我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查找工作上的差距,要围绕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措施。对尚未启动开展的工作,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尽快把工作开展起来;对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完善具体措施,使各项工作和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发挥作用。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妇女发展需求相贴近、与妇女工作基本规律相吻合的工作新机制,特别是协调好有利于妇女发展的丰富资源,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努力开创全省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第5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一、加强妇女维权工作的立法调研和意见反馈
我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我委作为联系妇联工作的专门委员会,依法享有提出涉及维护妇女权益的立法议案权。近几年来,我委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认真抓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立法工作。
——认真抓好地方立法的调研工作。今年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昆明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立法议案,大会主席团交由我委审议。经研究,该议案转为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我委对此高度重视,认为近几年来我市家庭暴力情况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所涉及的群体范围也日益扩大,已成为社会性别带来的两性权利不平等从而影响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公民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委在市妇联的支持配合下,从8月份开始,针对妇女儿童维权中存在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分别听取县(市)区人大、妇联、社区工作者、学校、律师事务所、戒毒劳教所的意见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委拟将制定《昆明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议案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纳入明年立法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从立法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立法工作。20*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征求意见的要求,我委认真分析研究了20*年常委会组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积极组织政府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意见,并将所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梳理综合,形成对国家立法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修改意见,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我委所提意见和建议,得到全国、省人大的重视,部分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发挥了地方立法机关对国家立法和省立法的基础作用。
二、加大对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
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我委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积极发挥人大监督维权优势,提高人大维权的效能,努力促进以《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抓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障妇女权利、权益,以实现男女平等为宗旨的基本法律。我委一直对该法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给予关注和重视,20*年开展了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妇女受教育权的问题、妇女卫生保健及孕产期的保护问题、县乡换届选举中女代表比例的落实以及女领导干部提拔培养的情况。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要求。同时结合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多次在各种场合、各种会议上,对我委所联系的公、检、法、司等部门提出加大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检法两院要认真研究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和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向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提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搞性别歧视的要求,确保妇女的政治参与、经济参与和社会参与权利,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抓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能否把他们保护好、培养好,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今年4月26日至4月29日,我委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组织了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一府两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充分肯定“一府两院”贯彻“两法”所做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对贯彻实施“两法”重要意义还缺少充分认识,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资源不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然突出并呈现出新的特点等四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个方面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市政府要尽快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继续把“两法”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加大“两法”的宣传力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社区要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作用。市县(区)两级政府要认真研究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外来人员子女,特别是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投入,加强教育资源的整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市、县(区)两级政府及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净化和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政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推进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检查之后,我委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7月份,我委按照主任会议要求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一府两院”整改情况的汇报,加强了跟踪督办。通过检查和督办,进一步促进了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重视,市政府按照“两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统筹全市未成年保护工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个案监督,为弱势妇女群体维权解忧
过去几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处理妇女侵权案件,帮助弱势妇女解决维权问题及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如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退休女工赵银薇,1993年因工负伤,因其单位未发放伤残补助费、伙食费及护理费,且未按94年厂文件为其增资,上诉至昆明中院。赵银薇从2003年起多次到我委申诉,反映其不服中院判决,生活特别困难的问题。在长达两年的缠诉期间,我委对其反映的问题作了大量调查和协调工作,并督促中院进行认真核查,在我委和中院的主持下,其所在单位补助了一万元,为其解决了实际生活困难。又如,原盘龙区金碧法律服务所女职工姚克俭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我委监督中院启动内部监督程序,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此,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对我委工作的感谢。
四、积极工作,促进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建立
第6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请坐好,现在开始开会。
经市委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妇女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5年妇联工作,安排部署2006年妇女工作任务,听取市委副书记**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动员全市各级妇女干部履行职能,发挥优势,开拓创新,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市委副书记**同志、副市长**同志。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市直妇委会和大专院校妇委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女企业家和女知识分子及先进妇女典型代表。
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市妇联主席**同志讲话;二是市委副书记(来自)同志讲话。
下面,进行大会第一项:请市妇联主席**同志讲话。
进行会议第二项:请市委副书记**同志为我们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刚才,*书记从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次全会精神的高度,从加快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进程、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指明了各级妇联组织肩负的责任,同时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的新要求,讲得很全面、很深刻,也很具体,对于我们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做好今年的妇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主席对2005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2006年工作的部署也是符合我市的市情和妇女工作的实际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希望与会同志对上述两位领导的讲话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后,与会的妇联干部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做好汇报,按照*书记的讲话要求,把妇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各方支持妇女工作的合力。我们妇联干部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自身所担负的使命,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开创我市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求实创新,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还要注意突出重点,努力在重点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三、要强化责任,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各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按照妇联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来严格考评,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
四、各县(市)区妇联和市直妇委会要在3月末前把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妇联办公室。
第7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一、 加强领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
全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大讨论”动员大会结束后,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将大讨论活动摆到议事日程。
(一)成立机构 狠抓落实。为确保妇联机关“大讨论活动”的正常开展,市妇联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ddd任组长,副主席ddd任副组长,办公室、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具体承办大讨论活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整个“大讨论”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结合实际 制定方案。为使大讨论活动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地进行,市妇联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部门职能和妇女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妇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和配档表,明确开展“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学习阶段、调研阶段、讨论提高阶段的任务目标要求,为妇联系统开展“大讨论”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创新载体,把大讨论与妇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精心准备 搞好动员。09年11月14日,市妇联召开了妇联系统动员大会,县市区妇联主席,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妇工委主任和市妇联、市儿童乐园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有关文件精神,对大讨论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大讨论活动的巨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会上,向与会人员印发了《**市妇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表等学习资料,学习记录本和笔。
(二)创新载体 学以致用。在学习阶段,我们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与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科学发展观的精辟论述,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妇女工作,我们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山东省妇女发展纲要(XX-2010年)》、《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规,通过创新学习载体,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大家明确了此次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要求,提升了思想境界,开阔了思路,进一步增强了改革创新的意识,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解决在妇女创业、妇女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深入基层,调研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使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市妇联紧密结合我市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实际,在妇联系统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妇女工作大调研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24个调研工作重点,要求全市妇女干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撰写出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大调研报告。
(一)搞好结合 突出重点。根据这次“大讨论”调研要求,结合年初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落实大调研工作。全市共征集调研论文85篇,其中评出一等奖6篇,二等奖12篇,三等奖20篇。上述调研报告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对城乡妇女发展、参政、就业、教育、维权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尤其是对新形势下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强化农村妇女维权、增强基层妇女组织创新服务能力,做好流动留守儿童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对策和建议,为促进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指导,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深入基层 倾听呼声。12月14日至20日,市妇联组成4个调研组,由副县级领导带队,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进行。12月23日,召开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会议,各调研组针对基层调研情况进行点评,总结亮点和不足,为总结2009年工作制定2009年工作计划提供了决策依据。
四、注重实效,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为找准影响和制约妇女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讨论阶段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查找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上的差距。
(一)分门别类 征求意见。1月上旬,市妇联向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有关部门、市妇联第十四届六次执委会委员等发放了“征求建议的函”, 征求建议函从工作作风、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工作机制、廉政建设等七个方面进行,共征集50条意见和建议。
(二)发扬民主 开展批评。1月4日,党支部组织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对照妇女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上着力查找解决满足现状,不求进取,因循守旧,封闭保守,怕字当头,怨天尤人,乐当“评论员”,不当“运动员”的问题;在工作思路上,着重查找解决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安不下心,定不下神,铺不下身,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问题;在发展环境上,着力查找解决工作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不顾大局、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通过查找问题,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共2页,当前第1页1
经过三个月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使妇联机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举办了“情暖春蕾”爱心毛衣捐赠仪式。去年11月,市妇联机关发起了以“编织温暖传递爱”为主题的“情暖春蕾”织毛衣献爱心行动,历时3个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此次活动,市妇联共发放爱心毛线400斤,收回新织爱心毛衣460件,有XX多名爱心妈妈报名为孤困儿童编织爱心毛衣,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爱心毛衣3430件,通过各县市区工作部门发放到孤困儿童手中。1月8日,市妇联机关在嘉祥县举办了“情暖春蕾”爱心毛衣捐赠仪式,受助的50名留守儿童代表和10名特困儿童分别由爱心妈妈编织并为其穿上了爱心毛衣。同时,市妇联从少年福利基金会中拿出10000元用于现场留守儿童的救助。市妇联通过县市区妇联捐赠给儿童,以帮助全市特困儿童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2.精心组织“三下乡”活动。按照省、市“三下乡”要求,市妇联机关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的2009年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 活动,在机关经费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压缩其他项目开支,购买了两台价值4000元的29寸纯平彩电。1月9日在全市“三下乡”启动仪式上,市妇联向汶上县杨店乡进行捐赠。
3. 召开了**市妇联第十四次执委会。为确保这次会议成功召开,2009年12月,市妇联进入全面总结考核阶段。12月25日晚上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一是各部室总结2009年度工作,谋划2009年工作思路;二是对**市妇联第十四次执委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2009年1月6日,市妇联第十四次执委会顺利召开。会上,市委常委刘明远同志莅临会议并讲话,主席倪丽君同志作工作报告,总结了2009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度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递补了市妇联第十四届执委。
4.开展了“春风送岗”活动。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稳定我市就业局势,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市妇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以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促进农村妇女创业就业为目的。2009年1月12日,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了以“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关”为主题的妇女就业援助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对求职妇女进行帮助。发放相关资料200余份,接受妇女创业就业咨询23人次。
5.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访慰问贫困户。1月15日,市妇联在泗水县星村镇大于庄村举行“送温暖,献爱心”救助活动,现场为30名贫困女童发放了新毛衣,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春联100多幅,市妇联主席倪丽君等一行携带价值5000元的资金和物品到10户贫困户走访慰问。
第8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中组部的具体指导下,全国妇联创先争优活动迅速启动、正在扎实推进。根据会议要求,现将全国妇联前期开展的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部署
中央明确要求,要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全社会创先争优。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创先争优活动是全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和开展好这一活动,既是对中央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发挥广大妇女“半边天”作用,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作贡献的迫切要求。全国妇联党组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安排、工作上狠抓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第一,迅速在全国妇联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办下发文件和中组部、召开动员部署会后,全国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迅速行动。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在全国妇联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研究,成立了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召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精神,明确总体要求,确保全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员参与活动、全程接受教育、全面提高素质。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妇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指导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有序推进。四是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在全会各级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方面谋思路、出实招,创先进、争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体现在每个党员的学习工作中。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设专题网页、开通手机报、编发简报、印制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在全会营造争创先进妇联组织、争当优秀妇联干部、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目前已编发简报41期、印制宣传画1000份,活动声势不断扩大。
第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了落实“党建带妇建”的要求,探索如何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带动下,全面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推动妇联各项工作的深化,努力做到妇联组织争先进、妇联干部作表率、妇女群众得实惠,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5月份开始,在至立同志的带领下,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成员分别带队到10多个省区市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6月初,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召开工作务虚会,结合前期调研的情况,集中进行了学习、思考、研讨和梳理,在如何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依靠党建带妇建,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巩固、拓展、延伸、提高等问题上形成了共识,为在妇联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奠定了基础。
第三,及时对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6月30日,总书记和同志在会见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时强调,要通过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7月8日,源潮同志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对工青妇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落实源潮同志的要求,在7月9日召开的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上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妇联系统80多万基层组织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以妇联系统的创先争优影响带动广大妇女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至立同志在会上对妇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全国妇联及时成立了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把县(市、区)级妇联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基层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现有106个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的作用,带动基层各级妇联和妇联干部学先进、作贡献、当表率,从而更加有效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广大妇女群众。
二、结合实际,体现特色,明确主题
中央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源潮同志也强调指出,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开展,更要有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全国妇联党组把用鲜明的主题引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中之重,紧密结合妇联组织建设和妇联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既符合中央要求又贴近基层需求、彰显妇联特色的活动主题,使目标看得见、工作落得实、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好参与。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全国亿万妇女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建功立业提出了殷切期望,对把各级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妇联党组一致认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引我国妇女运动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纲领性文献,是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的行动指南,为妇联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明了方向。为此,党组召开会议反复讨论,确定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好、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妇女反映好“五个好”为标准,在妇联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激发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上进心、荣誉感以及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以“巾帼建新功、岗位创一流”为主题,以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为重点,以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岗位建功、带头传承文明、带头遵纪守法“五带头”为标准,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进一步彰显妇女力量。同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通过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率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影响妇女、感染妇女、带动妇女,在广大妇女中兴起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的浓厚氛围,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生动局面作贡献。
为了落实这一主题,指导基层扎扎实实地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全国妇联党组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源潮同志提出的“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的要求,在中组部的有力指导下,着手研究制定了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并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下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目前,具体的实施意见已上报中组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中央明确指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全国妇联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女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引导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与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大力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广大妇女当中,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注重用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广大妇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引导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巾帼标兵。一是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握不同妇女群体的思想状况,贴近不同层面妇女的工作和生活,创新宣传引导的手段、途径和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在联系和服务妇女中宣传党的主张,在同妇女交流与交往中凝聚思想共识,引导广大妇女牢固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二是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等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岗位创新活动,动员组织妇女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自主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各方面,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领域,进一步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三是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妇女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同时立足家庭和社区,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在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增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第二,注重用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谋实惠。紧紧抓住事关妇女民生和发展的“三最”问题,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努力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一是进一步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落实。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创新担保工作机制、方便妇女贷款,开发创业项目、提高贷款使用效率,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妇女创业能力等方面加大力度,着力扩大妇女参与面和受益面。二是进一步扎实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项目。与有关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实施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救助患病贫困妇女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妇女的健康意识,努力使应检妇女全部都能参加检查,帮助患病妇女解决治不起病的后顾之忧。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抓住省区市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促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并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搞好妇女进村“两委”的专题培训,大力推广“专职专选”等经验,促进提高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和妇女担任村委会主任的比例。四是进一步做好“两纲”实施的衔接工作。在推动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如期达标的同时,按照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要求,认真编制新一轮“两纲”,积极推动把妇女儿童发展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五是进一步推动解决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妇女参政程度偏低等突出问题,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一项一项地研究对策措施,一个一个地推动解决。
第三,注重用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强基固本、创新发展。紧紧抓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难得机遇,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妇联基层组织的发展变化,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新的发展。一是促进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的重视支持,推动把“党建带妇建”工作纳入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纳入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评价标准和考核表彰体系,依靠党建带妇建,切实解决基层妇联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围绕扩大基层妇联组织覆盖、提高基层妇联干部能力、增强基层妇联组织活力,以实施“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完善体系内的六级组织网络的基础上,探索在农村产业链、专业合作社、流动妇女集中地等领域建立妇女组织,努力把妇联的组织和工作延伸到基层各个领域、覆盖到广大妇女群众。三是加强与其他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按照有利于联系妇女群众、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社会力量的原则,加大对妇联团体会员工作的研究指导和协调服务力度,加强对其他妇女社团的引导,努力把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信仰、不同兴趣爱好的妇女群众吸引到妇联组织中来,把她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党的事业共同奋斗。
目前,各省区市妇联正按照全国妇联和当地党委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妇联工作实际,突出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妇联出台了本地妇联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或方案,20个省区市妇联已有意见或方案的初稿。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氛围已经形成。
全国妇联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尽快出台妇联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兆国同志的重要批示和源潮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修改好关于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尽快下发到基层,指导各地妇联组织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扎实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妇女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拟于8月底召开全国妇女“巾帼建新功、岗位创一流”座谈会,邀请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参加并向全国各行各业妇女发出倡议,动员和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人民网妇联网等妇联舆论宣传阵地的优势,借助社会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妇女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广大妇女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并在2012年“三八”节期间,隆重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妇女典型。
第9篇:对妇联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 抗战期间 妇女民主运动 历史经验
一、民放解放与妇女民主运动的兴起
20世纪30年代初,陕北一带仍然处于封建主义统治之下,封建宗法制度和传统礼仪道德严重束缚着妇女的人身自由,广大妇女根本没有民主的权利、经验和习惯。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民主之风才在这里的妇女中间散播开来,到抗战期间进一步掀起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妇女参选参政热潮。
民主政治总是与民族解放息息相关,民族解放往往是民主的催生婆,边区的民主政治正是在抗日战争的特殊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的无产阶级政党,实现民主政治是其崇高的社会理想,也是实现民族独立与解放的根本途径。抗战爆发后,面对现代化武装起来的侵略者,单纯依靠政府及其军队的片面抗战路线已告失败,中国人民只有组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动员和组织包括妇女在内的全民抗战,才能森得民族解放战争的胜利。这种形势必然要求中国政府实行民主政治,使人民在民主的政治环境下投身到抗日救亡之中。认为,“抗日与民主互为条件,民主是抗日的保证,抗日能给予民主运动发展以有利条件”[1]。因此,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要求“将政治制度上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另一方面要求把党内民主看作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跃,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的武器”[2]。基于这种认识,中国共产党加强了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并进而推动全国的民主运动。40年代初的运动使党内民主蔚然成风,民主政治与民主作风已经渗透到党的各项工作之中,极大地带动了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陕甘宁边区既受到中共中央的直接指导,又具有颇为健全的各级政权组织作基础,这就为民主政治的实施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早在1937年5月,中共中央就提出把陕甘宁边区作为“民主政治的示范区”的目标,并为此颁布了一系列保障民主的法规条例,建立了颇为完善的立法机构、政权运作机制和民主监督制度,为边区的民主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边区妇女民主运动与全国的民主运动紧密相联。抗战爆发后,中国人民要求民主的呼声越来越高,迫于舆论压力,在第四届国民参议会上通过了“定期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决议案”。但集团并非真心实行,采取各种手段欺骗和愚弄民众。为了揭穿集团的骗局,发动全国人民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等人在延安发起成立了“各界促进会”。边区妇女界为积极投身这一斗争,于1940年1月17日成立了“延安妇女界促进会”,在大会发出的《告全国姊妹书》中,妇女对国民大会及宪法提出六点要求,即:要求有真正民主的选举法,各级代表大会中应有10-15%的妇女代表名额;要求有真正民主的选举机关;要求有竞选的自由,各抗日党派及各界同胞都有宣传自已的候选代表、选举纲领的自由;国民大会有充分的职权,具有讨论通过宪法、决定国家内政外交方针、监督改组政府等权利;国民大会休会期间的驻会代表应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参加;制定真正保护妇女利益的宪法,明文规定妇女在经济政治社会上与男子一律平等,严格禁止买卖婚姻、娼妓制度、蓄婢纳妾及童养媳制度。“延安妇女界促进会”的成立,反映了边区妇女对国家民主政治生活的极大关注,体现了妇女民主运动与抗日救亡的内在联系,正是“历史上空前的全民抗战的大时代,给中国妇女运动以从来未有过的突飞猛进发展的机会,最终使边区妇女成为全国妇女民主运动的“开路先锋”[3]。
妇女解放的程度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群众,既是边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解放战争中的一支新生力量。能否把亿万妇女群众发动起来,使她们投入到民族解放战争的伟大事业之中,直接关系到抗战的前途命运。在中国女子大学开学典礼上指出:“假如没有占半数的妇女的觉醒,中国抗战是不会胜利的”,“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4]”。1939年6月1日,他满怀信心地称赞道:妇女解放,异军突起,两万万众,奋发为雄。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此制敌,何敌不倾。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把发动和组织妇女作为民族解放战争的重要一环,高度重视妇女的参选参政问题。中共中央专门设立了妇女运动委员会,在各级党委设立了妇女工作部,从边区到乡村成立了各级“妇女联合会”组织,并根据斗争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从政治上组织上加强了对妇女运动的领导;《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等法律,对妇女参加选举及其政治经济地位都作了明确规定,从法律上保障了妇女参选参政的政治权利;边区各级妇女联合会组织系统的建立及其活动的开展,把妇女群众空前地动员和组织起来,为她们参选参政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中国共产党崇高理想的牵引、抗日救亡大环境的推动和根据地民主政治的实施,终于使边区妇女在民主运动中脱颖而出,骤然爆发出亘古未有的能量。
二、妇女民利的实现必须以法制作保障
民主总是与法制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以法制作保障,民主才能持久不衰。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民主化法律体系,主要是:在选举制度上实行直接、普遍、平等的普选制,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为三级参议会代表或三级行政机关领导的权力;在立法形式上采取民主的参议制,参议员一概由民选产生,具有选举和罢免同级政府官员等权力;在政权形式上实行“三三制”原则,由各抗日阶级共同掌握政权;在政权运作上严格实施法治化,用一系列法规条例保障人民的民利。民主政治的实施和政权运作的法治化,不仅使边区成为当时“中国最进步的地方”,而且为边区妇女参选参政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法律基础。
陕甘宁边区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妇女是边区民主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鼓励她们参选参政是广大妇女求得自身解放的强烈愿望,也是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妇委多次指示,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党委领导下的妇女工作部和妇女运动委员会,使其成为各级党委“最重要的工作部门之一”。在健全组织系统的同时,边区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从法律上保障妇女参选参政的权利。1937年5月,西北办事处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在陕甘宁边区“实施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的精神,讨论通过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条例》规定:凡居住陕甘宁边区境内的人民,年满16岁者,不分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差别,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一规定使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同样的选举权。同年11月,边区议会改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这是边区人民的最高权力机关,边区、县、乡三级参议会由人民直接选举的参议员组成,各级行政长官由同级参议会选举产生,并有罢免同级行政长官和决定一切重大问题的权力。第一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明确规定:边区人民享有选举、参政、受教育等民利,选举“采用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实行自愿的婚姻制度,禁止买卖婚姻和童养媳”。这届参议会还通过了《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该议案要求各级参议会应有25%的女参议员,各级机关应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参加工作,各级政府要设立妇女训练班,培养妇女干部和专门人才,同时要严格禁止妇女缠足、贩卖妇女、抢婚童婚等行为,废除一切歧视妇女的制度,保证一夫一妻制的实施。这些规定从法律上确保了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和民主政治权利。第二届参议会通过了建立友爱家庭案、婚姻法制案、发展纺织动员妇女参加生产案、加强妇女社会教育案、对女工作人员切实实行优待等议案,这些议案对于提、高妇女地位、改善妇女社会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届参议会积极鼓励妇女监督和检查政府机关工作,使民主更为切实深入。
边区政府不仅重视从法律上保障妇女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而且认真实施了各届参议会通过的保护妇女权益议案,有些政策还以法规条例的形式颁布实行。建立新型婚姻制度是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边区妇女最为关心的问题,边区政府为此分别于1939年、1944年、1946年三次颁布和修改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同期还颁布了《抗属离婚处理办法》《婚姻登记法草案》等,从而废除了买卖婚姻、童养媳制度,以及早婚、抢婚、包办婚姻等封建陋俗。
三、积极参选是实现妇女“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1937年至1945年,陕甘宁边区进行了第一届边区议会和三届边区参议会的选举,广大妇女以极大的政治热情行使了法律赋予的民利。在1939年1月的边区首届参议会选举中,路志亮、高敏珍、冯兰英、刘贵珍、刘云生、都桂英等当选为边区级参议员。在这些女参议员的积极努力下,参议会通过了一系列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议案,边区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得到迅速提高,妇女的社会生活和风俗习惯也为之一变。为适应边区妇女文盲多、干部少这一实际,在1941年11月召开第二届参议会时,边区政府采取各种形式举办了选举训练班,派女子大学选举工作团到绥德、清涧、子长、吴堡等地发动妇女参选,部分妇联干部还参加到各地选举委员会,广泛宣传解释妇女参选的意义,鼓励妇女积极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帮助她们酝酿提案。由于宣传教育工作扎实细致,妇女参选和当选的人数成为历届参议会选举中最多的一次,其中清涧县女选民参选人数多达90010以上,绥德县80名妇女当选为乡参议员,延安县女参议员占议员总数的22 % ,子长县妇女当选者占总数的20%,赤水县占14%。1948年4月第三届参议会选举时,各地工作组的妇女干部对选民进行挨门挨户的宣传动员,及时解决妇女选举中的具体困难,一些学校还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宣传队,深入农村帮助妇女参选,边区70%以上妇女参加了选举。
陕甘宁边区妇女文盲众多、交通不便、风气保守,要动员妇女参选参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针对边区妇女群众的实际,各地政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投票方式,为边区妇女参加选举提供了便利条件:识字者采用票选法;识字少者采用画圈法、画扛法、点洞法;不识字者采用简单易行的投豆法、烙票法,编号法、举手法;交通不便的地方则采用挨户送票法;三岔回民自治乡的民族习惯是妇女不出门,选委会工作人员背上箱子挨家挨户请妇女填票。选举谁和不选举谁完全由自己作主,并以无记名的方式来保障这种自由权,这些选举方法生动有趣、别开生面。如“投豆法”选举时,选委会在每个候选人背后放一个贴上名字的碗,按应选人数发给选民豆子,选民愿选谁就把豆子投在谁的碗里,最后按碗里豆子多少计候选人票数,人们称誉这种方法是“一粒豆子一颗心”。也许在今天人们的眼里,这些方法显得幼稚笨拙,但是,我们不能不为这种追求民主的精神和切合实际的选举形式而折服。
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治的实施和切合实际的选举方式,为妇女参选参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广大妇女以极大的政治热情投身各地选举之中。选举之前,各村庄到处都在座谈选举,田间灶头、婆媳、兄弟姐妹之间都在议论如何选出代表群众利益的人;正式选举时,有的家庭为留谁在家守门看孩子常常争论不下,都不愿放弃自己的选举权利,最后干脆锁门抱子一同参加大会;选举期间,许多妇女总是找自己信得过的人代填选票,有的请了这个写还要请另一个人检查。1941年9月23日的《解放日报》曾这样描写延安市东市区的选举情况:选举产生的参议员中间,“有身披羊皮的农民,有成衣局的裁缝工人,也有拥地千垧以上的老地主;性别上有男有女,年龄上有刚满选举年龄的18岁青年,有手拄拐杖,须发斑白,年逾五旬的老先生。思想信仰上有哥老会员,有虔诚于上帝的天主教徒,有矢志于马列主义的共产党员,更多的是谁抗战、谁爱护人民利益,就坚决拥护谁的无党无派的农民代表。”这种不分阶级、党派、宗教、信仰、性别,所有抗日人民,自己动手选举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代表,这对中国人民来说实实在在是破天荒的。为什么中国妇女能够在这块地痔民穷、文盲遍布的土地上生出灿烂的民主之花,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四、妇女民利必须充分体现到参政议政之中
参政权是人民一切权利中最根本的权利,妇女的民利必须充分体现到参政议政之中。通过参加各级参议会的选举,许多妇女当选为各级参议员,或者被选进各级政权机关,或者进入各级妇联之中。广大妇女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忠实履行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民利,表现出了卓越的参政才能,涌现出一批管理国家大事的英才。
在陕甘宁边区的三届参议会里,都有妇女当选为参议员。当选为第一届边区级参议会的女参议员有6人,县乡级参议员则更多。第二届参议会选举时,当选为边区参议员的妇女猛增到17人,县级参议员167人,乡级参议员2005人,同时还有20个政府女委员及许多科长、乡长、村长。邵清华成为边区第一个女县长。第三届参议会是在两次精兵简政后进行的,由于各级参议会总人数减少等原因,当选为边区参议员的妇女只有7%,县级女参议员41人。边区妇女在各级参议会中占到了20%以上的比例,她们依靠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律保障,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参政权在边区议会里,她们与男议员并肩而坐,共商国是,成为“全国妇女参政的开路先锋”。女参议员身处边区最高权力机关,提出并通过了许多保护妇女利益的议案,这对提高边区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改善边区的社会风俗和妇女社会生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广大妇女群众对她们高度信赖和尊重,誉为“人民的公仆”“妇女的喉舌”。路志亮曾连续三届被选为边区级参议员,又是第一届参议会的常驻议员、边区妇联副主任,在延长县当妇女主任时,她组织了80余人的妇女自卫军,开展学习、防奸、送信和看护伤病员等活动;在庆阳工作时,她亲自教当地妇女纺纱纺线,推动了庆阳的妇女纺织运动;胡宗南部进犯延安时,路志亮担任妇女职业学校校长,坚持留下来同群众一起坚壁清野、救护伤员,受到上级多次表彰。
陕甘宁边区是民主政治的典范,政府不仅要求参议会有一定比例的女议员代表妇女利益,而且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干部参加工作。这些妇女干部在工作中忠公守法,严于律己,爱岗敬业,任劳任怨,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卓越的管理才能。女县长邵清华到任之初,群众对派一位24岁的年轻妇女担任县长既不理解又不放心,但她工作深入细致,关心群众利益,很快就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爱戴。在她的领导下,安塞县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建设、商业等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解放日报》介绍说:“到任之后,处理了几个案件,在市镇上向群众讲了一两次话,不久就声威大振,在老百姓心目中成了真正的民之父母官了。”“该县县政在她主持下,一切均井井有条,成绩斐然,深受该县民众之欢迎。”
陕甘宁边区自上而下建立的各级妇女联合会系统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为妇女参加民主政权建设奠定了主要组织基础。1938年3月8日,边区正式成立了“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在此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全边区就建立了5个分区办事处、18个县妇联、179个区妇联、1065个乡妇女代表会,会员达万人,从而使妇联成为边区最普遍、最可靠的妇女组织。在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的直接指导下,各级妇联积极适应全民抗战和边区政权建设的形势,提出并实施了一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优秀的妇联干部。1939年,各级党委和政府中的妇联干部总数达到360人,1940年减为262人,1942年在精兵简政中锐减到23人,1944年后又逐步扩大规模。妇联专职干部除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培养的和长征过来的妇女干部外,还有延安各类学校培养的人才及大量外来知识分子,1938年4月,抗大曾将第四期招收的654名女学员单独编成女生大队,毕业后大部分分配到鲁迅艺术学院、延安保育院和中国女子大学继续学习;中国女子大学是专门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从1939年成立到1941年结束共办了两期,为解放区妇女运动培养了数千名优秀干部。各级妇联干部是妇女群众的旗帜和先锋,在各种政治活动中表现出了高度的负责精神和政治热情,她们团结和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开展抗战动员、民主选举、生产建设、参战支前、文化教育、移风易俗等活动,使妇女成为边区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并涌现出了象开荒英雄马杏儿、农业劳动英雄郭凤英、特等文教英雄陶端予、模范家属陈敏、妇纺英雄刘桂英、黑玉样、张芝兰等边区有名的女英雄女模范。安塞县甲等劳动英雄刘桂英是妇联干部中的一位皎皎者,她曾组织本村8个劳动力成立了一个变工队,帮助难民、退伍军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为发动绥德市刘家沟妇女参加纺织,她把三户生活困难的妇女组织起来,帮助她们纺织致富,并以这三户人家的生活转好为例,挨家挨户宣传参加纺织的好处,不久即动员了34个妇女啊纺织小组。在她的带领下,绥德有300多人参加了妇纺运动,参加纺织的妇女家家生活都有了改善,从而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这一年底,绥德市选举刘桂英为纺织英雄,并选她出席了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代表大会。
参考文献:
[1]《选集》[M]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274.
[2]《选集》[M]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