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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教育精选(九篇)

2024-02-23 09:5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聚焦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等薄弱环节,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经营服务理念,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2019年12月底前,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接受以职业道德、新时期驾乘关系、职业病防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故障处置和突发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完成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2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为主体,相关部门和各乡所配合,做好15类行为的摸底调查工作:1.服务用语不规范、态度不端正的;3.公交、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着装不规范;3.营运中拒载、甩客的;4.乱停乱靠、站外上下乘客的;5.运营中未系安全带的;6.营运中接打手持电话、玩游戏等;7.运营中在车内吸烟的;8.巡游出租车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合乘(拼客)的;9.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10.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11.故意绕道行驶的;12.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13.随意改装货车车厢的;14.随意增加车载标识的;15.其它情形。

(二)集中培训阶段(2月至11月)。按照培训计划与驾驶员继续教育相结合,分批次组织集中培训,确保道路运输营运驾驶员接受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使全体营运车辆驾驶员对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知识掌握大幅度提升,并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服务群众。做好营运驾驶员在服务中的检查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服务投诉、举报,曝光屡禁不止或屡止不改的恶劣服务行为,对情形严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测评阶段(11月至12月)。按照《XX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我市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全员年度测评考核工作。并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牵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不足整改提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计划

(一)规范教育培训内容。使用好交通运输部编印的《道路安全运输一疲劳驾驶》《道路安全运输一应急处置》等口袋书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公益片。以职业道德、新时期驾乘关系、职业病防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故障处置和突发应急处置等内容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客运车辆驾驶员要重点培训文明服务、应对处置乘客侵扰安全行车等内容,增强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为驾驶员的“第一责任”意识;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要重点培训货物装载牢固、挂车制动安全等内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要重点培训突发事故预防、危险品泄漏应急处置内容。

第2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1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与培训。交通运输、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机构市场准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对新开展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学校,要依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要求进行严格审查。运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要求和驾校的考试通过率、驾龄3年驾驶员的交通事故违章记录等统计数据,对驾校的资格条件、管理水平、培训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驾校,由运管、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公安驾驶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库。同时,还应根据驾校的考试和培训情况,对各驾校的培训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每月和报考人数上限。公安、运管部门要加快实现驾驶人培训考试信息共享,做到培训与考试工作相衔接。

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交通运输、农机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教练员考核培训。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练员队伍的管理,落实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健全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鼓励培训机构对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优异的教练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教学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从事驾驶员培训教学活动。驾校要定期对教练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设立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排行榜要在校内公示,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教练员要进行脱岗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对存在未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填写教学日记和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等教学行为的教练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机动车驾驶考试和发证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特别是申领大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驾驶证条件的审查和驾驶培训记录的审核,严格落实增驾逐级申请制度,严密考试程序。强化对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复杂路面等条件下驾驶技能的考试。落实机动车驾驶考试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拖拉机驾驶证的考试发证工作。

4严格道路营运车辆驾驶人员资格审查和监管。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道路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加快推进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诚信考核机制建设。严格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对培训考核发证过程中存在乱收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督检查,运输企业申请许可事项、年检审工作中,要将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安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按相应的管理要求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已经许可但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或管理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坚决清理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加强机动车驾驶人日常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考试制度,积极推进异地交通违法记分转递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向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道路运输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积极推进驾驶人员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依法严格对重点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管,落实终身禁驾等惩罚制度。农机部门要完善拖拉机驾驶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违法拖拉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二、进一步整顿道路交通秩序

6加强重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公安部门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针对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7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日常安全源头监管,按照各自职责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车辆、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管理。教育部门要严格校车及其驾驶人员资格审查,并将中小学校的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完善校车管理的相关制度,统一校车外观标识。公安部门要对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的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审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运输车、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8加强恶劣天气条件及突发事件应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制信息通报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气象信息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交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保障,适时组织预案演练。

9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机制。卫生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农机部门加强县、乡(镇)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共享信息平台,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讯系统,提高交通事故信息互通、现场急救、转运等方面的综合反应和处理能力。

10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城建、交通部门要尽快编制或完善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城建部门要优化道路网络,改善道路环境,加快停车场地和行人、非机动车道、无障碍通行系统的建设,并会同公安部门改进和完善城区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导引标志系统,清理占用自行车道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指挥、调度、控制和诱导,积极参与城区规划,会同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提高突发事件、交通事故快速处置能力,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三、进一步整顿交通运输企业

11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运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推行长途客运班线沿线设立驾驶人员中间休息点和交换点做法,督促企业确保每个驾驶人员连续驾驶车辆运行不超过4小时,并监督客运经营者按照上述要求配备驾驶人员。

12定期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运管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管、公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运输企业内部管理教育,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安监部门、运管部门要继续开展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评估工作。

13完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公安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状况,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评价办法,逐步建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行业自律机制。

14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质检、安全监管部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制定行驶记录仪的使用规范,明确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建立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鼓励运输企业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

四、进一步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

15提高车辆整体安全性能。质检、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新车特别是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安装侧后防护装置、设置车身反光标识、营运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等重要安全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完善在用车的安全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在用车加装安全装置的工作机制。

16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的管理。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质检部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和改装企业,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严禁对承压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等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非法改装,并建立和完善对生产厂家违规生产、经销商违规销售处罚追究制度。工商机关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和农机改装的企业,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工商机关要利用经济户口管理、市场巡查,认真受理举报,摸清当地车辆改装行业底数,拓宽发现非法车辆改装行为的渠道,一经发现,都要依法予以查处。

17严格机动车登记和查验。公安部门要按照机动车产品公告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办理机动车登记,切实加强机动车查验,严格机动车唯一性确认,依法严肃查处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发放号牌的行为。对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档案化管理。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拖拉机登记和查验,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对未按标准进行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要对有关机构和责任人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加强承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的查验。

五、进一步整顿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18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安监、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依据省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办公室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以省道、县乡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并不断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继续深化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向乡村公路延伸,对现有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及时增设、调换、更新或者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整治现存公路安全隐患。

19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根据道路安全隐患严重程度,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安监部门要深入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0加强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交通部门要严格公路施工报备制度,落实施工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公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公路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布设施工作业区,保证施工组织规范有序。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21推动政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县、乡(镇)两级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推动各项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继续深化“四长”责任制。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总体目标,研究制订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管,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22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运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道路运输、工商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照经营、违章经营运输企业的力度。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安排超员客运车辆卸载的旅客改乘。同时,要集中取缔非法经营的黑车”保护合法经营车辆的权益。

23依法落实交通肇事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监察等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责任倒查,汲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及时治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事故责任人员追究情况的报道力度。

七、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24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动员全民共同参与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25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本级人民政府制定促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的意见或计划,确定专门人员,制定具体措施,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活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督促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

26建立并实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宣传经费,丰富宣传手段,继续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使交通安全宣传进报刊、进广播、进电视、进网络,形成有影响、有声势的浓厚宣传氛围。

27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宣传、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农机、安监部门要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改进宣传教育方法,以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常识,并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件和重大隐患进行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驾驶员协会、出租车公司、单位、社区、乡村基层组织作用,对管辖范围内的驾驶员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驾驶教育。

28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企业重特大事故和安全管理活动考核信息档案库,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相挂钩,强化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动态管理。保险、公安、卫生、农机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积极总结和推广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制度试点工作。

29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考核监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执法部门要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思想教育,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公安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执法人员的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改善执法装备、医疗卫生救援装备配备。各执法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科学的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度,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丰富监督形式,鼓励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监督,鼓励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对违反执法行为不仅要及时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要按规定及时追究责任,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已经制定的各项执法监督制度和执法监督责任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30科学谋划组织“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经验及成效,深入研究、准确把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四长”责任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考核。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更新模式,全面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力争2009年我县“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1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要推动建立县、乡(镇)村层层负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相关信息沟通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派出所、交通协管员、驾驶人协会等基层交通管理组织的作用,壮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

32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公安部门要建立各乡镇机动车、驾驶员台账,合理设置交通安全服务站,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牌证业务,坚决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台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无牌无证拖拉机的治理。

第3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论文摘要: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视的行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 发展 ,制定本条例。”《条例》明确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这一行管工作目标,并设定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这为实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了可靠的 法律 保障,同时也赋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的使命。

时逢“春运”,通过对客运站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在安全管理和经营者安全意识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面对当今的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如何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实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必须清楚认识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有长期打算。抓安全要从源头抓起。作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必须选准“三关一监督”作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切人点”。

1严把“营运资格的市场准入关”

实行严格的市场准人制度,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准进人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新《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申请从事客运、货运、危货运输经营的,都必须具备一个共同条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就要求必须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人的前提条件。在客运线路审批过程中,切实把好客运市场准人关,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达不到行车安全要求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审批新的客运线路。在货运审批过程中,也要严把货运市场准人关。对于违反国家标准私自拼装、改装的车辆,以及从外地购人车况达不到标准的破车严禁进人货运市场。鼓励发展安全性能好的新型车,鼓励发展厢式货车。对于申请危险品运输的,更要严把市场准人关,要进行车型和车辆技术等级控制,必须符合开业的“四个条件”。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

通过实行定期维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制度,确保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减少因机械故障而引发的事故。营运车辆是道路运输生产的基本要素,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直接影响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和 经济 性,是影响运输成本、 交通 安全、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键因素。所以说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做好运输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为做好此项工作可以从三方面人手:一是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提高二级维护 企业 的服务质量,确保维护到位;二是坚持和完善营运车辆检测制度,规范车辆检测行为,确保检测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进出站的检测制度,规范客运安检站的经营行为,确保安检质量。

3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严格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确保道路运输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适应安全管理的需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直接从事或服务于运输生产的群体,他们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以及安全生产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运输生产安全状况的好坏。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 ,它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要采取业余自学和专业培训、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做法:一是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二是加强政策法规教育;三是加强汽车运用知识和设备操作技能的培训;四是强化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对营运车辆和运输服务行业进行年审时,要对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严格把关。

4强化“对汽车站场的安全监督”

第4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一、领导重视,科学安排,精心组织

“打非治违”工作是今年交通安全工作的核心,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XX县运输管理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

二、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活动

1、整治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营运证件的非法营运“黑车”。二是不按批准的客运线路运营、串线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不按批准的始发站点发车、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及在在城区内兜圈拉客的客运车辆。四是途中倒客、甩客的违法经营行为。五是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集中力量,采取加大对违章营运频繁的区域做到重点布控、重点打击,同时发动群众投拆、举报和协助调查取证等措施,依法依规,严管重罚。专项行动期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15件,查扣非法营运面包车8部。

2、排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通过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对出现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把检查和整改结合起来,对各类隐患分类归档,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对相关事故的责任人要予以严肃的处理,该停业整顿的要坚决停业,该解聘的要坚决解聘。督促客运企业在客运车辆上安装和有效使用GPS定位系统,增强安全管理科技手段,提高安全动态监管能力。我局共组织督查检查33次,派出督查人员66人次,检查辖区企业19家,都已督促整改到位。

第5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关键词 铁路专业类 高职院校 铁路安全教育 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02.017

On the Rail Safety Education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Stage

ZHANG Zhe

(Wuhan Railway Vocational College of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205)

Abstract After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ailway safety professional vocational colleges of education, it is part of the center stag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vocational colleges specializing in China's railway in railway safety education carried out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Which focus on vocational education stage suitable for rail safety education and teaching model and its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work of personnel conducted a presentation. Finally, this paper expounds significance of the effective convergence between vocational college safety culture and the cultural construction of railway safety rail railway industries and enterprises of China.

Key words railway professional; vocational college; railway safety education; construction

0 引言

在铁路运输系统中安全性是衡量铁路系统安全程度的客观量,而与铁路系统安全性相对立的概念是风险性(危险性)。如何降低铁路运输系统风险性,如何降低铁路运输系统事故的发生率,一直是我国铁路部门高度重视的工作。

但在铁路运输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或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等主客观因素的存在,时常会直接或间接造成铁路运输系统暂时或较长时间的中断运行,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严重事故。

铁路(含指地铁,下文同)运输系统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由于其线状的生产场地较长,且其生产配合过程较为复杂,这就要求铁路运输系统各部门共同参、紧密配合,才能使其正常、安全地运行。但在铁路运输生产过程中,任意一名相关工作人员在安全工作方面上出现了疏漏,诸如责任心欠缺、检查不到位或处理失误等情况,均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

目前,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是为我国铁路行业大量地培养一线员工的重要单位,相关院校开展的铁路安全教育和教学的效果性和效率性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当前或未来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生产。所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非常有必要对当前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安全教育与教学的现状和相关工作进行分析与研究。

1 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安全教育教学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及其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例如,新生一进校就会安排安全教育讲座等活动,专业课教师时常会在其课程的教学中融入安全教育或强调遵章守纪和安全作业的重要性,学校在学生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初期,都会开展安全教育等等。

但是,由于高职院校对学生教育的重点,通常放在如何培养技术技能良好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上,通常系统、完整的教学过程,使学生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因此,在对铁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上的精力投入相对薄弱,在其教育体系化的建设上还不够全面和完善,未能给予深入的研究。显然,如何做好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行业性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重要问题。

由于我国铁路专业类的高职院校所开展的铁路安全教育与工作的重点主要是放在学生的入学教育、职业教育和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或实习(含顶岗实习)的过程中进行的,尤其是放在讲授具体设备装置的操作与维护以及具体的规章办法的实施过程中进行的。不可否认,这种教育过程作为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进行铁路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方式,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的这种教育方式在主体上呈现各自为政,且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我国绝大部分铁路专业类的高职院校在其铁路安全教育方面上缺失恒常性和体系性。因此,在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铁路安全教育工作中,无论其形式还是内容,均有待于改善和丰富。

在铁路安全教育工作中,把受教育者的安全意识、安全观念的深入性与牢固性称为恒常性。目前,由于我国绝大多数铁路专业类的高职院校在铁路安全教育工作的恒常性上,还显不够,因此其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未能达到理想状态。这种现状的出现,导致大批学生在其上岗后,需要企业进行时间较长的基于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方面的强化教育与培养,随后才开始接触铁路方面的实际工作。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安全工作态度或安全工作意识未能牢固树立的学生来讲,企业方面突击性的集中安全教育的做法只能起到短时性的补救或促进作用,很难达到“入骨入髓”的效果。尤其是对那些在校期间未能养成较好的安全习性,在安全习性上出现了严重缺失的学生来讲,企业所做的那种突击性的集中安全教育对他们拥有或建立起恒常性的安全意识起不了太大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总有少数顶岗实习学生或刚上岗的学生会发生安全事故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方面。

以上论述表明:为了使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毕业生能顺利地、较快地成为一名安全生产的合格者,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十分有必要开展铁路安全教育规范化、体系化的建设,并且通过建设的校园铁路安全教育机制,对铁路专业类学生持续而系统地开展职业教育阶段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的建立与培养,达到铁路安全教育恒常性的目的。

2 改进高等职业教育阶段铁路安全教育的相关工作

上述研究表明,目前在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中如何改进和完善铁路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是摆在相关院校面前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通过分析铁路企业的安全相关工作,发现在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中,积极开展以学校铁路安全文化建设为平台的铁路安全教育活动是解决这一问题有效可行的途径。

要对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铁路专业的学生进行学生职业教育阶段的铁路安全教育,首先遇到的一个最为基本的问题就是,院校如何建设铁路安全文化的教育平台。铁路安全文化的建设形式可以参照铁路行业关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一般可以从铁路安全理念文化、铁路安全制度文化、铁路安全行为文化和铁路安全环境文化四个方面开展针对性的建设,整合院校已有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对照建设需要,进行添置和完善。更为重要的是要结合铁路类各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以及铁路相关专业各自特点,通过教学过程设置和相关活动的安排,构建一种通用性较强的、针对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适于高等职业教育阶段的铁路安全文化教育的模式和机制,促使学生的铁路安全教育系统化、效果恒常化。

建立效果良好且可行的铁路安全文化教育模式和机制,并在这一模式和机制下建立起其执行组织,是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阶段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最为基本的中心工作。图1便是本文所构建的一种通用性较强的、针对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适于高等职业教育阶段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模式。从图1中不难看出,该铁路安全建设组织模式从上至下呈三级管理机制。第一级为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委员会,第二级为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学生分会、铁路安全文化建设教师分会,第三级为铁路专业学生。

图1 一般型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模式

通常情况下,图1所示的一般型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模式中的各级执行组织可按如下办法组成或建成:第一级的高职院校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委员会,由来自各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部门、招生就业部门、团委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或建成;第二级中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教师分会由来自铁路企业的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教育人员,以及来自高职院校教学部门的涉及铁路安全方面或铁路课程教学方面教师或人员组成,第二级中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学生分会由来自院校学生会、分团委人员组成;第三级的铁路专业学生由来自铁路专业的学生、就业于铁路行业的学生组成。各铁路类高职院校在应用图1的一般型铁路安全文化教育教学模式时,其执行组织的构建工作和实际的人员来源可结合院校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

3 校企衔接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

在参照铁路企业(或铁路行业)关于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进行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非常有必要将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与铁路企业(或铁路行业)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进行有效衔接。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视并搞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与铁路企业(或铁路行业)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化的有效衔接工作,能显著地提高或巩固铁路专业毕业生对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视性及其恒常性。

第二,如能实现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与铁路企业(或铁路行业)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较好地进行衔接,无疑将有利于显著提高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和铁路企业各自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效果性和效能性。

第三,如能实现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与铁路企业(或铁路行业)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化的很好衔接,将有利于促成校企一条龙式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机制的形成,而这样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机制的形成将直接从整体上提升我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效果性和效能性。

所以,在开展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职业教育阶段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上,必须要充分考虑与我国铁路企业(或铁路行业)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实现一体化衔接。

4 结束语

铁路安全文化是指铁路运输企业职工所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循的安全理念和安全行为方式的总和。铁路安全事故大多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良好的铁路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广大铁路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我国铁路专业类高职院校中进行铁路安全教育的研究,并开展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1] 胡纪清.论铁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铁道货运,2006(9).

[2] 杨国胜.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河南科技月刊,2010(2).

[3] 长沙铁道学院赵吉山等主编.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国铁道出版社,2005.

[4] 中华人们共和国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6.

[5] 《技规》条文说明编写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条文说明(上、中、下)[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

[6] 北京铁路局安全监察室.铁路运输安全问答[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2.

第6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水平,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传达学习,抓好工作部署。

1.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通知》精神的传达学习,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逐条逐项分解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市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全面梳理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责任部门:市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全力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对辖区内路段及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台帐,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路段整治情况,要进行检查验收。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完成整治任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5.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点段,要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和标志牌。已通行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分步设置中心隔离设施。在建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将中心隔离等安全设施一并纳入建设内容。(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全面整治道路通行秩序。

6.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勤务考评办法,定期考核通报,制定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7.严格规范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置和道路客运车辆停车检查、登记程序,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认真落实“六必查”措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8.加强对城市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道路、旅游景区道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9.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警务协作,全面分析、研判跨市、县(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实行联勤联动,通过部门联动和跨区域警务协作,实现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流出地”“流入地”管控的“无缝对接”,严防失控漏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0.加强预警研判,要通过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会商事故预防对策、通报事故预防情况,明确不同时期、不同地段的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和措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1.借助农村乡、镇交管办平台,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2.充分发挥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任务,将工作情况纳入派出所年度绩效考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3.充分发挥市驾驶人安全驾驶协会职能。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驾协、各区县驾协、各乡镇驾协分会和各村学习小组的社会管理职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驾协)

14.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杜绝农村短途客车超员、非法运营、“病车”上路、面包车粘贴深色窗膜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等现象。严厉查处农村道路上非法运送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超员载人车辆(包括专用校车)。(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机局)

(五)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的管理。

15.对国省道等主要干线道路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路段全面排查,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对安全隐患路段采取设置醒目警示标牌、增加减速震荡线、加固增高中央隔离带等方式予以治理。(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6.建立以科技装备、信息通信为支撑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主要干线道路超速抓拍、卡口监控拦截等系统的建设。(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17.大力整治主要干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货车不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和粘贴反光膜、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违法停车等现象严格治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8.强化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要对辖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随时掌握动态。建立完善重点客货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三级重点监控制度。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伤20人以上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上报列为省级重点监控对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2人以上、伤10人以上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列为市级重点监控对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19.建立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转递机制。由公安部门确定专人定期通过交通违法信息平台,清理本辖区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及时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和客货运企业等单位,落实交警与相关部门和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双处罚制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20.加快所有旅游包车、校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或GPRS)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安装范围扩大至所有客运车辆和校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质监局)

21.督促客运场站落实进出站例检、登记制度,加强“三品”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严防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全面整治客运场站特别是乡镇场站周边交通秩序,查处站外揽客的违法客车并彻底清理违法揽客乘车站点。(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22.定期检查校车和城区及城郊结合部运送学生的公交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清理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落实“护卫天使行动”。(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23.对营运车辆注册要严格登记、严格查验。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对驾驶人要严把考试关。(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4.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新闻单位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推进,定期刊登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公益信息。(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25.推行交通安全信息手机制度,发挥交通安全信息手机平台作用,及时警示、宣传、服务信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货运驾驶人的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6.以“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宣传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指导运输企业设立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推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完善监督举报处理制度。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思想法制教育课程,对学生日常道路交通行为进行操行评定。(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7.大力倡导和规范使用安全带,评选一批安全运营、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爱岗敬业、文明安全的模范营运驾驶人。(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八)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28.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

29.建立完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范,制定案件协查、信息、举报奖励、目标考核、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制度。提高案件侦破率,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不低于90%。(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30.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事故涉及营运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等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人民政府对区县人民政府实行问责。(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

三、工作要求

31.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第7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关键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找准目标,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1.1严格把握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没有营运资格的,不准进行道路运输经营。从申请道路运输资格时就严格考察,一定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把握好市场准入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能审批。

1.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通过实行定期维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制度,确保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减少因机械故障而引发的事故。营运车辆是道路运输生产的基本要素,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直接影响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和经济性,是影响运输成本、交通安全、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键因素。所以说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做好运输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为做好此项工作可以从三方面人手:一是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提高二级维护企业的服务质量,确保维护到位;二是坚持和完善营运车辆检测制度,规范车辆检测行为,确保检测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进出站的检测制度,规范客运安检站的经营行为,确保安检质量。

1.3严格落实驾驶员从业资格。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上岗人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人员是从事道路运输的主体,他们的职业素质和技术以及安全生产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运输生产安全状况的好坏。因此,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

1.4强化汽车站的安全监督。汽车站在旅客上车时一定要做好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进站和上车,防止超重超载,禁止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进站,禁止没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发车以前做好严格查对。

2.明确责任,落实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2.1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应设立专业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监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小组和领导人员,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具体组织专业人员到岗位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人员和监督人员分开设置,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管理业务生产和安全管理人员分兵把守,日常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直接找到个人,奖罚分明,有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2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3从审查车辆技术状况入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营运车辆是道路运输生产的基本要素,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直接影响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和经济性,是影响运输成本、交通安全、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键因素。所以说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做好运输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二级维护企业的管理,全面检查有无只收费不维护的现象,有无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现象,有无买单卖单现象,重点抓住维护前检验和竣工出厂检验的关键工序,并对机动车转向、制动等主要工位零件的配置渠道、产品来源、出厂地实行登记制,并在合同中标明。对二级维护的每道工序实行定人,定岗并进行签字。二是加强对检测站监管,重点加强对车辆技术检测的管理,检测中严格落实“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测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对检测仪进行监测,实行动态监管。运管驻站人员严格把关,实行运管员、从业人员、营运车辆三见面的方式,逐车检测,逐车上线,逐车把关。三是对所有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二级维护情况严格审查核实,一一登记造册,规范车辆技术台帐。尤其落实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上线检测责任制,由驻检测办公室,对照台帐,对须检测和维护的车辆及时通知外勤协查。在检测、审查中发现不合格车辆,坚决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参加营运。

2.4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它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要采取业余自学和专业培训、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做法:一是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二是加强政策法规教育;三是加强汽车运用知识和设备操作技能的培训;四是强化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对营运车辆和运输服务行业进行年审时,要对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严格把关。

2.5 特别注意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行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货运场站、信息配载站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户,坚决取消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对达不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车辆,坚决停运整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

【参考文献】

[1] 赵兵;李艳;叶适适;;平阳道路运输行业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1年08期

第8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荣昌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开展“加强打非宣传教育,切实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和谐稳定”专项宣传活动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切实做好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行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为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荣委法建办的工作部署(荣委法建办发[20__]9号),我所决定在7月,在全县开展“加强打非宣传,切实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和谐稳定”专项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加强打非宣传教育,切实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和谐稳定。

活动时间

集中宣传活动的时间从7月初至7月底。

宣传重点

(一)针对当前道路运输行业维稳形势,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维稳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观念,依法表达自身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二)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道路运输行业热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打击非法营运的法律法规,向群众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不仅严重危害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得保障,同时还严重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成为滋生各种违法犯罪现象的温床。为人民群众解疑释惑,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行业稳定发展。

(三)我所立足正本清源、弘扬社会正气,大力宣传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通过形象生动的案例图片资料,教会群众如何识别“黑车”,着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定团结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依法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从而也为我所打击非法营运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活动安排

(一)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保护生命安全、维护合法权益、拒绝乘坐‘黑车’”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我所于7月初,将在县莲花广场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保护生命安全、维护合法权益、拒绝乘坐‘黑车’”为主题的现场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宣传媒介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积极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建设和谐交通、平安荣昌。

(二)全面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车站巡回法制大宣讲活动。我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客运、货运企业以及车站等单位,认真、扎实、细致的开展巡回法制大宣传活动,夯实从业人员法律基础。同时调动各企业、车站等单位,通过电子屏、板报等方式向旅客宣传非法营运法律法规以及危害性。

第9篇:道路运输安全教育范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求,更加注重形势研判、预测预防,更加注重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机制创新、科学管理,进一步提高重点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效能,切实解决影响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实现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更加落实,通过加强对重点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联动更加紧密,政府安全监管更加有效,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目标。

三、职责分工

(一)明确重点。强化监管。重点运输车辆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槽罐车、渣土车等重、中型货运车辆。要将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作为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工作,制定措施,强化监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各司其职。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1.学生接送车辆

安监部门监管职责:(1)综合协调和监督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工作。(2)组织参与对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3)督促学生接送车辆安装移动监控GPS装置,并做好车辆运行状况的监控工作,定时通报监控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1)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运输经营行为和学生接送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等违法行为。(2)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接送人数、接送线路等信息。适当调整公交车辆的班次路线、班次密度、班次时间、停靠站点,科学制定公交运力配置方案,最大限度满足学生接送运输需求。

公安部门监管职责:(1)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资质审核及安全教育。(2)依法对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治。(3)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教育部门监管职责:(1)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掌握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数量、线路、接送站点等情况。(3)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将学校(幼儿园)对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情况纳入对其年终综合治理考核。

2.客运车辆管理职责

安监部门监管职责:(1)督促协调公安、交通部门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2)因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3)对未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列为“重点单位”实施挂牌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

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1)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督促客运场(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安全工作制度。(3)负责对客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培训、考核和监督,实行客运驾驶人诚信考核制度和违法违规运输举报奖励制度。(4)查处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非法载人、违规上下客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行为。(5)建立并利用动态监管平台,实施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督管理。(6)督促客运企业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公安部门监管职责:(1)加强路面管控。经处罚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2)按照省《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规范》开展源头监管。(3)负责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4)开展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5)运输企业的公路客运车辆发生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对一年内发生3次超员20%以上或两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限期整改并予通报。

3.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职责

安监部门监管职责:(1)督促协调公安、交通部门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2)因危险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3)对未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列为“重点单位”实施挂牌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

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1)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负责对从事危险品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培训、考核和监督,实行危险品运输驾驶人的诚信考核制度和违法违规运输举报奖励制度。(3)负责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4)查处危险品运输车辆无证营运、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5)建立并利用动态监管平台,实施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督管理。6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公安部门监管职责:(1)加强路面管控。(2)按照省《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规范》开展源头监管。(3)负责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4)开展危险品运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5)危险品运输企业的车辆发生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4.槽罐车、渣土车等重、中型货运车辆管理职责

安监部门监管职责:(1)督促协调公安、交通部门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2)货运企业因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

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1)督促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货运驾驶人的诚信考核制度。(2)督促货运企业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3)负责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培训、考核和监督,(4)落实货运车辆安装和使用卫星定位装置。(5)查处货运车辆无证营运、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门监管职责:(1)加强路面管控。(2)开展货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3)参照省《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规范》开展源头监管。(4)货运企业的运输车辆发生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市、县两级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安监、交通、公安、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照本意见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业务特点,对重点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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