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由广东省直属高校——韩山师范学院主办,广东省直属高校——韩山师范学院主办,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省级学术期刊(双月刊)。它创刊于1980年,原名《韩山师专学报》,1995年1月改为现名。它主要刊登本院师生撰写的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较大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报道韩山师范学院的最新科研成果。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荣获1991年获广东省优秀学报;2003年获全国地方高校(市属)优秀学报;2007年获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报;2010年本刊栏目“潮学研究”被评为“名栏”;2010年本刊栏目“潮学研究”被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评为特色栏目。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以突出学术性、专业性和地方性为主要特色。创刊以来,刊发了一大批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中“潮汕文化研究”特色显著,受到海外学术界的重视。本刊已被《中国数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等转摘、复印,被多家重要数据库列为文献源或收录。2003年本刊荣获全国性的奖项1项,受到表彰。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栏目设置
政治经济研究、文学艺术研究、语言研究、理科基础理论研究、历史文化研究、教育教学研究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荣誉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荣誉
一、《韩山师范学院学报》标题与作者姓名
1.《韩山师范学院学报》文章正题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2.《韩山师范学院学报》来稿应在作者姓名之下写明研撰时所在单位、省市名称、邮政编码。
3.《韩山师范学院学报》作者简介内容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工作单位及职称,学位。
二、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能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信息,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不带主观色彩,以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三、分类号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对每篇论文标引分类号。
四、正文
1.《韩山师范学院学报》中文来稿文字应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少数古汉语、古籍研究和考据学研究可用繁体、异体、俗体字。引用古文献的稿件如引文中有繁体字者,应改用简化字。
2.数字文中公元纪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中国民国纪年、日本年号纪年、各种计数和计量、图表序号、表格内数字、注释的版次、页码、期刊的卷、期次等,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均须加注公元纪年)、星期、古文献卷次、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应采用汉字。
3.《韩山师范学院学报》量和单位量、单位及其符号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已废除的单位不使用,如:埃(1A)、乇(Torr)、高斯(G或Gs)、亩、克分子浓度(M)、当量浓度(N)、道尔顿(dalton)、达因(dyn)、千克力(kgf)、毫米汞柱(mmHg)、标准大气压(atm)、卡(cal)等,必须折算为现行标准,如:1A=0.1mm,1乇(Torr)=1mmHg=133.3Pa,1G(Gs)=10-4T。量和单位不用中文名称,而用法定符号表示,例如:分钟、小时、吨、伏特、摩尔浓度、焦耳、帕斯卡等,一律写成min、h、t、V、mol/L、J、Pa等。
4.外文与符号文稿必须打印在中A4纸上,提供两份打印稿和一份电子稿,要校对无误,用字规范,句号一律用实心的下角圆点。稿中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其位置高低要区别明显;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请在第1出现时用铅笔注明。
5.图表文中图、表只附最必要的。表格请制成三线表,表内无斜线、竖线。插图切勿过大,宽度一般不超过10cm,请用电脑打印,墨色要黑,线条均匀,主线与辅助线粗细比例为2:1。图中文字、符号要写清楚,并与正文一致。图表中的量和单位应尽量用符号表示。图表中用符号表示数值的量和单位时,表的栏头和坐标图中的标题一般用量与单位的比值表示,如λ/nm、t/s。照片要清晰,层次分明。
五、论文题名、作者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须用英文译出
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姓氏的字母均大写,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之间用连字符相连,姓、名不缩写。此部分放于参考文献之后。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只选最主要的列入,未分开发表的资料不宜引用。文献序号在正文中引用处标出,并按出现的先后编排。著录的格式及顺序参见《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
征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