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收藏
《东方收藏》(月刊)创刊于2009年,是由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东方收藏》杂志编辑部出版的收藏文化类月刊。该刊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于2008年12月授予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东方收藏》办刊宗旨是:立足国内藏界,面向海外受众特别是华人世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积极开展海峡两岸和中外收藏文化交流,为全球华人提供藏品交流和艺术市场投资的高端平台;宣传文物保护法,规范收藏行为;推介海内外著名收藏机构和民间藏家珍品,传递收藏文化信息,开展藏品的历史文化、科学保护研究。本刊依托专家团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收藏社团、博物馆院、艺术品投资、评估、交易机构,集合全国文博、鉴藏界力量,打造权威的收藏类期刊。
东方收藏栏目设置
保护国粹、学术前沿、当代艺术、人物春秋、海外遗珍
东方收藏荣誉
东方收藏荣誉
1、东方收藏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东方收藏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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