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保护与利用
《矿产保护与利用》(双月刊)创刊于1981年,是由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主办的矿业综合类刊物。
《矿产保护与利用》国内外公开发行,现由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司指导,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主办,国家金属矿综合利用工程中心(北京)、国家非金属矿综合利用工程中心、中国选矿科技信息网及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协办;主要报道矿业管理研究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非金属矿深加工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获奖情况:河南省第一、二、三届优秀科技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矿产保护与利用栏目设置
矿产资源管理、非金属矿开发利用、选冶工艺、综合评述、二次资源、矿业环保
矿产保护与利用荣誉
矿产保护与利用荣誉
1、《矿产保护与利用》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矿产保护与利用》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矿产保护与利用》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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