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是由上海市司法局主管、上海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系我国最早以“法治”命名的法学理论期刊。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经过20余年的发展,本刊为繁荣我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推动法学分支学科的发展,发现和培养法律人才,促进国家和上海地区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长期以来深受理论和实务界作者和读者的欢迎,为上海地区政法系统最为普及的法学理论杂志。本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与“治”并重的办刊特色,注重学术的严谨性、规范性,提倡原创性研究成果,积极推动学术观点、学术方法和学科体系创新。万方名为《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起,连续荣获"全国优秀社科期刊"、"上海市优秀期刊"、"上海市高校优秀学报"、"全国高校优秀文科学报特色栏目"等称号。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栏目设置
法学论坛、法治时评、法治上海、司法实务、专题研讨、述评各家、案例分析、教学研究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荣誉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荣誉
1、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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