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语教学
《山东外语教学》(双月刊)创刊于1980年,是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山东师范大学主办,是全国为数不多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外国语类学术性理论期刊。
《山东外语教学》办刊宗旨是为国内外外语工作者交流经验,发表教学科研成果,开展学术研究提供园地,主要读者对象为外语教学研究翻译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及相应水平的外语学习、工作者。
《山东外语教学》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收录。是中文外国语类核心期刊、第四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
山东外语教学栏目设置
专稿、学术力作、博士交流、语言学研究、外语教学研究、文学与翻译研究
山东外语教学荣誉
山东外语教学荣誉
1.来稿全文包括中英文标题、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作者简介、作者工作或学习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及电子信箱等个人信息另附一页。
2.学术论文以8000字以内为宜,其他文章勿超过6000字。摘要在2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
3.凡文中引用别人观点,请在文中用夹注形式。若属概括性介绍,可以只注作者姓+年份。正文中如有解释说明性文字,文中用①②③……上角形式通篇排序,文字说明放在文后注释中。
4.文中出现的外文专有名词和术语一般应译成中文,第一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标明外文原名。
5.外文人名、地名除公知公用的可直接用中文外,其他人名可只保留外文,但全文一定要统一。
6.文中数字的用法原则上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固定词汇除外。
7.文中出现的图和表格,请在图的下方标明图序和图题,在表格的上方标明表序和表题。
8.文末参考文献依循国家统一标准,按作者姓名首字母顺序[1]、[2]、[3]……排列。外文在前,中文在后,同一作者的文献按出版时间先后排列。未在正文中引用的文献请勿收入在内。
9.规范参考文献。请参考以下实例,留意各项之间所使用的标点、顺序,不得缺项。在外文参考文献中第1作者姓氏在前,名在后,名用首字母表示,中间用逗号隔开;非第一作者不作变动,名前姓后,名用首字母表示;多位作者之间用;连接。外文书名、所载期刊、报纸名等用斜体,实词首字母大写,外文论文篇名用正体,仅首字母大写。
征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