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学报
《宜宾学院学报》(月刊)创刊于1979年,由宜宾学院主办。
《宜宾学院学报》本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二为”和“双百”方针,提倡理论和知识创新,实行学术自由和讨论自由,为提出新理论、取得新成果营造良好的气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鼓励、引导和支持对全局性、前瞻性、理论联系实际问题的研究。获奖情况: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质量进步奖;四川省高校社科优秀学报;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宜宾学院学报栏目设置
政治哲学、法律经济、文学、教育文化、历史、生物、数学物理
宜宾学院学报荣誉
宜宾学院学报荣誉
1.《宜宾学院学报》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宜宾学院学报》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宜宾学院学报》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征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