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药
《首都医药》(半月刊)创刊于1994年,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刊,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药类半月刊杂志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医药卫生工作的指导性刊物,也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履行法律告知程序的唯一指定媒体,同时为中国核心期刊、北京市优秀科技期刊,是指导临床用药发布处方药品广告的指定发布媒体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为评定卫生医药系列高级职称法定依据,是医药卫生界的主流权威媒体。
《首都医药》荣获医药类权威期刊。
首都医药栏目设置
公告通告 、药监动态、治贿新闻、基层园地、药品注册指南、工作研究、名医手记、综述
首都医药荣誉
首都医药荣誉
1《首都医药》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其内容包括对稿件的真实性、保密性审查的结论,并保证未一稿多投。作者的姓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请写清楚。文章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炼、层次清楚、重点突出、结论准确、书写工整。国家、省、市级基金项目或获奖项目论文优先刊登,并请在介绍信或稿件后注明基金批准单位、获奖名称。
2《首都医药》中文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和原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药名词汇》(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 )为准,国外新药名称用国际非专利药品名(INN) ,有商品名出现时,文中应同时有同一药品的通用名。不常见的药名和新药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应用括号加上英文名的全称。
3《首都医药》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下列情况应使用汉字:
①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如“十二指肠”;②邻近两个数字并列使用,表示概数,如“三五天”;③形容词前面的数字,如“该研究方法具有五大优点”;④不定量词,如“任何一件事”;⑤并列的几个阿拉伯数字与复指数相连时,复指数要用汉字,如“几组数据中都含有2、5、8三个数”;⑥农历和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如“正月初六、辛亥年六月十日”;⑦古籍文献标注中的卷次、页码等。
4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年份要写全称,并且要避免使用因时间推移而易被误解的词如“去年”。
5百分数的起止范围不可省略百分号,范围号用 ~表示。
6实验数据应作必要的统计处理,并给出关键性数值(如t值、X2值) ,平均数皆应伴以标准差,两组或多组之间比较要说明标准化处理过程。
7应正确使用单位名称,如质量(废弃名为重量) ,体积质量、密度、相对体积质量、相对密度(废弃名为比重) ,质量分数、质量浓度(废弃名为浓度) 等。
8本刊常用代号和缩略语:s(秒) 、min(分) 、h(小时) 、d(天)、a(年)、kg(千克)、L(升)、ml(毫升)、IU(国际单位)、U(单位)、kPa(千帕)、iv(静脉注射)、ivgtt(静脉点滴)、im(肌肉注射)、po(口服)、qd、bid、tid、qid、q4h、q8h、T(体温)、R( 呼吸 )、HR(心率)、BP(血压)、SBP(收缩压)、DBP(舒张压)、ECG(心电图)、EEG(脑电图)、r / min(转 / 每分)等。
9摘要不超过500字,论著一般不多于3000字,综述不超过4000字。
征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