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文学》简介
青岛文学

青岛文学

  • 主管单位: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主办单位: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学科分类:文学
  • 出版地区:山东
  • 发行周期:月刊
  • 国际刊号:1003-9791
  • 创刊时间:1958
  • 创刊开本:山东
  • 审稿时间:2016/12/23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
  •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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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文学》(月刊)前身是创刊于1958年的《海鸥》,是青岛地区唯一的文学原创期刊,1992年7月改为《青岛文学》。《青岛文学》一直坚持纯文学定位,不仅是青岛市唯一的文学期刊,也是整个山东东部、半岛地区唯一的文学期刊。

《青岛文学》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青岛文学栏目设置

本栏特稿、小说主页、美文视线、诗林新韵、文坛纵横、美术

青岛文学荣誉

青岛文学荣誉

1、青岛文学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青岛文学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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