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是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综合性学术期刊,自1997年正式创刊以来,坚持高标准办刊,以文入选,以其较高的学术品刊(季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委员会由全国学术理论界的权威人士和中央党校的学术带头人组成,对《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的编辑与出版工作负责,使《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的高新起点与严格标准得以保证和实现。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理论旗帜鲜明、思想观点严谨、学术见解新颖为特点,着重反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反映各学科深层问题的研究之作,反映国内外学术研究的新动态。鼓励大胆探索与争鸣,充分体现学术理论性特点。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受到学术理论界、政策研究部门和党校教研人员的欢迎和好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在国内重要文摘报刊上的转载率名列社会科学期刊前茅,所刊载文章绝大部分被全文转载。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荣誉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荣誉
一、本刊接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党校教育和干部教育等领域,以及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理论、文化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国际关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稿件。
二、稿件所用言辞、文字应当遵守我国的宪法、法律、社会公德,符合现代汉语的书写规则、语法规范。
三、每篇稿件的总字数一般不要多于9000字和少于3500字。
四、稿件发送至我刊电子信箱——“DXXUEBAO@126.COM”,并且务必使用“WORD”的文本格式和“作者姓名+论文题目”的主题格式。
五、稿件投寄至我刊地址——“100091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部”。所寄稿件务必使用A4规格的纸张打印。
六、论文首页自上而下书写——主标题、副标题(含破折号)、作者姓名(多位作者之间使用逗号间隔)、(作者地址)、〔摘要〕、〔关键词〕、正文、〔基金项目〕、〔作者简介〕。
七、论文作者姓名之下标注的(作者地址),是指作者所在单位的全称,以及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区的地名、邮政编码。
八、论文务必提供120~210字的〔摘要〕,列述论文的主要观点;务必提供3-6个〔关键词〕,反映论文的主要语汇。
九、论文首页页脚标注的〔基金项目〕,仅限国家级和省部级的项目,务必标明项目全称和项目编号。
十、论文首页页脚标注的〔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全称、出生年、性别、少数民族名称、籍贯地或者出生地,获得何种博士学位,所在单位全称,具有何种学术职称,担任何种行政职务。
十一、论文的注释一律放在正文当页页脚,〔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正文全文文后。
十二、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请以我刊往期所发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作为实例进行标注。
十三、稿件作者务必注明详实、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信箱、邮政地址(不能省略邮政编码),以便商议论文修改、通知刊用和寄送刊物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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