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眼科
《中华眼科杂志》(月刊)创刊于1950年,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眼科专业性学术期刊。
《中华眼科杂志》以广大眼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眼科领域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眼科临床有指导作用、且与眼科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本刊的办刊宗旨:贯彻党和国家对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反映我国眼科临床和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眼科学术交流。
《中华眼科杂志》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1996版核心期刊、北大2000版核心期刊、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医学检索系统收录。获得1996年荣获中国科协第二届全国优秀学术期刊二等奖。
中华眼科栏目设置
专家述评、防盲及流行病学调查、论著、调查研究、论著摘要、技术交流、病例报告、继续教育园地
中华眼科荣誉
中华眼科荣誉
一、本刊欢迎论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经验与教训、技术交流、调查研究、讲座、综述、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理(病例)讨论、国内外学术动态、书刊评介等栏目的稿件。专家述评和继续教育园地的稿件主要为约稿。
二、对来稿的要求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6000字左右,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000字。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为宜。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由全部作者商讨后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更动;作者单位名称、作者姓名、邮政编码及联系人的Email地址脚注于同页左下方。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方面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论文应在文题下署名作者单位名称,同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邮编及Email地址,文末注(××× ×× ×××整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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