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畜牧兽医
《青海畜牧兽医》(双月刊)创刊于1971年,是由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畜牧兽医学会合办的学术性刊物。
《青海畜牧兽医杂志》多年来,主要报道畜牧、兽医、草原科研成果、调查报告、生产管理经验、兽医临床经验和有关问题的专论与综述。设有:试验研究、调查报告、专论与综述、牧医讲座、西部开发论坛、经验交流、牧医简报、信息与动态等栏目。办刊宗旨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立足青海、宣传青海,报道、推广畜牧业科技成果,传播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普及专业知识,进行学术交流,为提高我省畜牧科技工作者和生产管理人员的科技水平服务,为发展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办刊宗。获奖情况:全国优秀期刊;全国畜牧兽医优秀期刊;青海省优秀科技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1992年12月、1997年3月荣获首屆、第二屆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均获三等奖、1995年4月榮获青海省首屆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2002年9月、2004年5月获第三、四屆全国畜牧兽医優秀科技期刊奖均获二等奖。
青海畜牧兽医栏目设置
试验研究、调查报告、西部开发论坛、专论与综述、经验交流、牧医简报、信息与动态
青海畜牧兽医荣誉
青海畜牧兽医荣誉
(一)《青海畜牧兽医》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二)《青海畜牧兽医》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青海畜牧兽医》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四)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五)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七)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序号.作者.文题网址(至子--栏目).上传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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