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学》简介
清华法学

清华法学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
  • 学科分类:政法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国际刊号:1673-9280
  • 创刊时间:1998
  • 创刊开本:北京
  • 审稿时间:2016/12/21
  • 复合影响因子:2.345
  • 综合影响因子:0.913
  •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核心期刊 北大核心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清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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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双月刊)创刊于2007年1月,是由由清华大学主办的法学刊物。

《清华法学》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行胜于言之精神,以严谨求实自律为办刊宗旨,以开放的姿态,预留佳圃,敬候国手佳作。杂志对稿件的要求为富有原创性、问题意识强烈、论证充分、表达精准、独立署名,对文章篇幅没有限制。

清华法学栏目设置

专论、评论、评析、析辨别、外国法学理论

清华法学荣誉

清华法学荣誉

1、清华法学本刊坚持学术上的形式规范与实质规范的统一,特别重视问题意识强烈、文献综述扎实、观点论述充分、资料引证得当、语言表达精准的论文;要求来搞遵守本刊注释体力,注意以必要和合理为原则,不使用伪注,文中标点符号、数字使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清华法学本刊对来稿的篇幅原则上不做限定,但对于全文低于八千字或超过三千字万字(含注释部分文字)的论文稿件,适用更为谨慎的编审程序。

3、本刊接受国际学术界的中文投稿,并适当发表中文译稿,但对中文译稿必须是全球首发的优质论文,或是多国家学术界(法学学科内部二级学科)同行中享有一定学术声誉的学者的力作、或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又或可能产生重大学术影响的作品;本刊特别提倡作者独立署名,凡是合作撰写的文章,均须在论文标题上加上特别注释、写作提纲要有作者提供、初稿写作以及最终定稿是由作者完成等事项。

4、本刊尊重知识产权。凡本刊首发文章,自发表之日起一年内,本刊拥有专有版权和使用权,未经本刊编辑部书面授权或同意,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全文转载本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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