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创刊于1988年,是浙江省公安厅主管、浙江省警察协会、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联合主办的综合性公安理论研究和业务指导刊物。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双百”方针、“两为”方向和“三贴近”要求,坚持正确的公安理论研究方向和新闻舆论出版导向,坚持以出精品、创名牌、争一流为办刊目标,坚持以配合公安中心工作、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创新发展、展示推介公安理论研究成果为己任,切实履行为警务实践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为提高民警素质服务的办刊宗旨,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色、学校特点的办刊工作路子,充分发挥了作为浙江公安理论创新园地、公安舆论宣传阵地和及时准确反映浙江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新经验、新面貌、新精神窗口的作用,成为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决策的参谋智囊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良师益友。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始终坚持以数量与质量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为自己的办刊特色;坚持以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相结合,领导、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相结合,总结、借鉴国内外先进学术成果和办刊经验与争创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相结合为自己的办刊原则;坚持自主创新,致力自身建设,把握时代脉动和浙江实际,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走编辑学者化和办刊工作社会化之路;坚持以政治性、学术性、科学性、创新性、理论性、实践性、知识性、可读性相统一为自己的编辑方针,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前列意识、创新意识、品牌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心向学术、心系实战、心装读者,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放眼世界。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在坚持按期保质出刊、实现期刊自养并有赢余的同时,还组建了一个全国性的由相关学科专家学者所组成的“专家方阵”,建立了自己的联络站和理论研究基地,完善了“专家方阵”、联络站、理论研究基地工作机制以及内部管理和编、审、校工作规范化制度,架构了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平台。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栏目设置
公安浙江论坛、警学研究国际化、犯罪学版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荣誉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荣誉
(一)来稿必须具有创新性、学术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来稿必须包括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邮编、摘要、3~8个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单位、职务职称)。若文稿内容属科研项目成果,请注明科研项目名称、立项时间、立项单位及项目编号。
(二)文题名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和代号等。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三)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摘要,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四)关键词选词要规范,可参考《汉语主题词表》。
(五)文中图、表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表的内容切忌与图和文字内容重复。
(六)文稿章节编号排序要求:一级标题以一,二,三,…排序,二级标题以(一),(二),(三),…排序,三级标题以1.,2.,3.,…排序,四级标题以①,②,③,…排序。
(七)正文后的参考文献只列公开发表过的,采用顺序编码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内部资料、私人通信、待发表的文章一律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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