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与检验医学
《实验与检验医学》是广大检验和从事科学实验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开展学术交流,展示科研成果的专业权威媒体,已被全国各大数据库所收录。本刊包括检验医学理论和检验技术,是本刊的重点和特点所在。“实验医学”涵盖所有与医学有关的实验理论与实践,包括医学方面各种与其相关专业。本刊将积极宣传“实验与检验医学”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经验、新成果,为繁荣学术园地做出新贡献。
《实验与检验医学》办刊宗旨是:贯彻“双百”方针,坚持提高与普及相结合,传递医学信息、促进学术交流,为当代检验医学实践、教学、科研服务。
《实验与检验医学》2008、2009、2010年获得全国优秀医学期刊奖、2011年获得江西省优秀科技期刊奖。
实验与检验医学栏目设置
论著、述评、实验研究、学术探讨、经验交流、综述、讲座、特载
实验与检验医学荣誉
实验与检验医学荣誉
1、《实验与检验医学》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临床学科、医学研究单位的实验部门,血防、妇保、儿保、防疫、检疫、食品卫生、工业卫生、农村卫生与环保等领域的广大检验人员和医学院校检验专业师生为主要读者对象。
2、《实验与检验医学》欢迎述评、论著、实验研究、经验交流、综述、讲座、特载、检验与临床、案例报告、短篇报道、实验室管理、质量控制、新书介绍、自学考试辅导资料、问题解答、学术会议信息,读者·作者·编者和检验信息等栏目稿件。
3、《实验与检验医学》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逻辑性和一定的实用性。要求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作统计学处理。对实验数据应作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实验研究一般不超过5000字,其它类文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
4、来稿一式两份,用方格纸誊写,如为打印件(要求4号字,2倍行距),最好同时附软盘。论著、实验研究都必须附300字左右中外文摘要,内容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和英文标题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的英译名。其中姓的英文拼音全用大写。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情报研究所翻译出版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1984年版,英汉对照)》或用《汉语主题词表》中的词。英文关键词应写全称,不得使用缩写字母。英文摘要及参考文献应隔行打印。 第一作者应附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职称(职务)、何校毕业、学位、专业、单位及个人的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与邮编。如有E-mail地址也请同时告知,以便及时联系。 来稿请在摘要前加上“中图分类号”,按中国图书分类法(第4版)(1999)要求进行。文献标识码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包括综述报告);B——实用性技术成果报告(科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社科);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包括领导讲话、特约评论等);D——一般动态性信息(通讯、报道、会议活动、专访等);E——文件、资料(包括历史资料、统计资料、机构、人物、书刊、知识介绍等),不属于上述各类的文章以及文摘、零讯、补白、广告、启事等不加文献标识码。
5、医学名词以1989年公布的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为准,暂未审定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简化字按1984年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范。中、英文缩略语以通用为准,并于文稿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在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药名以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不宜使用商品名。计量单位按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应用》规范。有关数字请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图表每幅应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并冠以题、序。表格一律用三线横表。
6、参考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文中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正文中的中文作者应写全名。勿引内部资料,不引译文,不转引文献,尽量少引教科书。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中文刊名写全称,西文按《医学索引》(Index Medicus)格式缩写,无卷号者在圆括号内写明期号。应严格执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中第14条有关参考文献(WX)的各条规定。
7、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注明对稿件评审意见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
8、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修改,则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未寄回者,视为自动撤稿。来稿请自留底稿,并以挂号方式邮寄。凡接到本刊回执后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6个月后,作者可自行处理,对未采用稿件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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