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方志
《新疆地方志》(季刊)1983年,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学会主办的史志刊物。
《新疆地方志》旨在及时指导和推动自治区的修志工作。主要刊载自治区有关修纂地方志工作的批示及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问题的论述,交流编纂经验,探讨编纂的新方法。
新疆地方志栏目设置
志书评述、方志论谈、工作研究、年鉴编纂、为现实服务、史海拾贝
新疆地方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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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疆地方志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新疆地方志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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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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