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临床
《中医药临床》(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
《中医药临床》办刊宗旨为坚持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中医与西医、中医与中药相结合的原则,以普及与实践为主,面向基层,面向临床,注重实用。主要栏目:名医精粹、专题研究、临床研究、理论探讨、医案医治、新安医学研究、中医药研究进展、临床护理。获奖情况:第二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
中医药临床栏目设置
名医精粹、专题研究、临床研究、理论探讨、医案医治、新安医学研究、中医药研究进展、临床护理
中医药临床荣誉
中医药临床荣誉
1、《中医药临床》文稿要求内容真实,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重点突出,说理透彻,文字精炼,具实用性、真实性、科学性和逻辑性。字数以5000字内为宜,重大研究成果及综述性论文不受篇幅限制。
2、《中医药临床》文题应简明确切,一般不超过20字,并能准确表达论文的中心内容,不宜使用笼统的、泛指性很强的词语,避免使用简称、化学结构式、药品商品名等不规范名词,尽量不设副标题。
3、《中医药临床》所有来稿均要求标注关键词,请参照《医学主题词表》(MeSH表)》、《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和《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选用;超过2000字论文请附100~200字的中文摘要,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报道性论文采用结构性摘要,要求能说明该文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大要素;一般研究性论文均必须设小标题,一般不超过4级。
4、报道性论文要注明临床资料采集的具体时间和疗程,所用方药均要标明各药剂量,所用药品必须注明生产批准文号或制剂许可证号,诊断、分型、计分、疗效等各项标准要注明出处。
5、名词术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药名以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药学》为准;医学名词以科学出版社《医学名词》(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89年公布)为准。缩略语可以在文稿中使用,但首次出现时应使用全称。
6、量和单位的使用以GB3100-3102-93《量和单位》为标准(引用经典原文和中医药特殊计量单位除外),表达量值时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国际符号(如g、ml、L、mmol、℃、min、h、d)。血压计量单位使用mmHg,但首次出现时应注明毫米汞柱与千帕的换算系数(1mmHg≈0.133kPa)。
7、统计名词及符号按国家标准GB33582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规范书写。
8、图表设计应正确、合理、易懂,力求少而精,避免与文稿内容重复,注明图表内指标的单位,并符合制版要求。
9、参考文献按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要求著录。
征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