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师
《中国药师》(月刊)创刊于1998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旨在面向广大药师,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播药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配合国家执业药师制度的实施,开展药学人员继续教育,传递国内外药学信息,促进药师经验交流和医、药学人员间的信息沟通,为药学事业的发展和医药经济的繁荣服务。
《中国药师》主要登载药品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及临床使用诸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与工作经验,并及时传播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最新进展。本刊内容丰富,是广大药师的良师益友、医师的询药指南,尤其是广大执业药师学术交流和继续教育之必备。
中国药师栏目设置
研究论文、继续教育、药学进展 、研究报告 、药学与临床、药品监管、综述 、科技交流
中国药师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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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药师》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二)文题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四)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五)《中国药师》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七)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序号.作者.文题网址(至子--栏目).上传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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