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月刊)创刊于2008年,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定,山西出版集团主管、主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文化产业研究所作为学术支持单位的全国性期刊。杂志以“关注文化、关注产业”为创刊宗旨,坚持“用财经理性融合文化感性”的办刊理念,整合各方资源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达到“感受文化、创造财富”的目的。
《文化产业》杂志聘请政府官员、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业相关联产业专家为本刊专家委员会成员、顾问。 《文化产业》杂志内容涉及评述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追踪和报道国内外文化产业的发展内容及状况;国家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分析、法律法规研究等实时动向,对文化产业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提出可行的权威性建议。 《文化产业》杂志面向文化产业领域的各个分类,“重视有的放矢的传播,影响该影响的人”,发行对象主要面向中央各部委的主要领导, 各省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宣传部,各主要城市的宣传部、文化厅局、广电局以及文化产业各个领域的管理者、关注者以及各国驻华使领馆的文化处。
文化产业栏目设置
国家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分析、法律法规研究
文化产业荣誉
文化产业荣誉
1.《文化产业》文稿:来稿应反映文化产业领域的最新发展与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题文相符、文字简明、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一般不超过4000字。
2.《文化产业》题名: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3.《文化产业》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作者单位及邮政编码脚注在同页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简介(含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E-mail,)。
4.摘要:论著类文章应附300字左右摘要;英文摘要必须与中文标题与摘要内容相应。
5.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2-5个,应该在摘要下标引,以便读者索引。
6.参考文献:将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正文引用的右上角。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献务必与原文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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