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管、赤峰学院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综合性学术理论月刊。现任主编孙国军教授。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的办刊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出版法规为准绳,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学术民主、质量第一的原则,以推动学术进步,优化学术生态为己任。学报注重学术性、思想性、高校性、前瞻性,在推动学术进步的同时,促进学院专业学科建设。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系《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辟有“红山文化研究”、“契丹辽文化研究”、“哲学研究”、“历史学研究”、“文学研究”、“法学研究”、“新闻与传播学研究”、“艺术研究”等特色栏目与固定栏目。2008年被评为全国教育院校优秀期刊;在2008年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高校学报研究会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首届高校精品学报评选活动”中,《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荣获 “优秀学报”称号。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前身为《昭乌达蒙族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80年创刊。 2003年,赤峰学院成立,原《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更名为《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双月刊)。2008年,经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批准,学报由双月刊改为月刊。 更名后的《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致力于“红山文化研究”、“契丹辽文化研究”等特色栏目建设,依托学科优势与地域优势,培育学报特色,打造期刊品牌。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期刊、全国教育院校优秀期刊。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栏目设置
红山文化研究、契丹·辽文化研究、文学研究、法学研究 、哲学研究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荣誉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荣誉
1.《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300个汉字以内,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最好并译成英文。
2.《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100-200字为宜。
4.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
5.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用A4纸打印,正文用5号宋体。
7.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8.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字应注明资料来源。
9.注释:是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①②③……,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注释置于文尾,参考文献之前。
10.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
11.基金资助: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12.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13.其他:请勿一稿两投,并请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投寄稿件后,等待审查。审查通过编辑部会通知您一般杂志社审核时间是1-3个月:如果要是到我中心给你论文代发请详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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