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
《新疆水利》(双月刊)创刊于1978年,是由新疆水利厅主管,新疆水利厅、新疆水利学会主办的综合性水利科技期刊(双月刊)。创刊26年来,得到广大读者和作者的大力支持,逐步改进办刊办法,取得了一定成绩。
《新疆水利》本刊所刊登的论文已收录到中国万方数据库,可供新疆以至全国的广大水利和农业科技工作者享用。本刊是立足与新疆,面向全国的反映干旱区水利各学科成就的综合性科技期刊。旨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学术繁荣、推动科技进步,力求反映国内外干旱区水利科技的最新成就、重要进展、当代水平与发展趋势,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主要刊登反映干旱区水利各学科的有关学术论文、专题评述、区域发展战略与对策,以及水利工程、水管理、水环境、水利经济等方面的科技成就。我们热忱欢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基金资助项目及重要项目研究成果的论文,倡导和鼓励有实践经验的作者撰稿。
新疆水利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新疆水利荣誉
新疆水利荣誉
(一)《新疆水利》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二)《新疆水利》文题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新疆水利》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四)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五)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七)参考文献
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序号.作者.文题网址(至子--栏目).上传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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