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简介
法制与社会

法制与社会

  • 主管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
  • 学科分类:政法
  • 出版地区:云南
  • 发行周期:旬刊
  • 国际刊号:1009-0592
  • 创刊时间:2006
  • 创刊开本:A4
  • 审稿时间:2016/05/09
  • 复合影响因子:0.274
  • 综合影响因子:0.076
  •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法制与社会

法制与社会

《法制与社会》(旬刊)创刊于1992年,由云南省司法厅主管,云南省法学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

《法制与社会》以“弘扬法治,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现面向全国征稿,欢迎专家、学者及广大的科研工作者踊跃投稿。本刊征稿范围以法律法学类为主。

法制与社会栏目设置

法学研究、法制园地、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政法论坛、管理视野、学术前沿、理论新探

法制与社会荣誉

法制与社会荣誉

1.《法制与社会》篇名:一般不超过15个汉字且黑体,一般用小二以上字号。

2.《法制与社会》基金项目:凡须注明项目名称的,将项目内容、主持人、编号置于文章标题下,作者简介前。

3.作者简介:如:李二,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4.摘要: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超过150字。如:摘要本文从贫困大学生的定义为切入点,对我国目前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探讨,为切实的改善我国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依据。

5.关键词3-5个。如:关键词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影响因素。

6.文内标题简洁、明确,层次不宜过多,序号为:一、(一)1.(1)1)第一层次一般为黑体,第二层次一般为楷体,不加任何标点符号,同一层次的格式须统一。

7.数字用法: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建国以前的历史纪年用汉字,并以圆括号加注公元纪年;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采用汉字。

8.《法制与社会》表格采用三线表,表内序号一律为阿拉伯数字,表序与表题居中置于表格上方。

9.注释: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①②③注释置于正文尾部,“参考文献”上面。

10.参考文献:对文章所参考的文献的作者、出处、版本等详细情况的注明,不得与“注释”中的内容有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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