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实践与理论》简介
特区实践与理论

特区实践与理论

  • 主管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深圳社会主义学院;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 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深圳社会主义学院;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 学科分类:政法
  • 出版地区:广东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国际刊号:1673-5706
  • 创刊时间:1986
  • 创刊开本:A4
  • 审稿时间:2016/04/08
  • 复合影响因子:0.222
  • 综合影响因子:0.121
  •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特区实践与理论

特区实践与理论

《特区实践与理论》(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是由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深圳社会主义学院深圳经济管理学院联合主办的专业理论刊物。关注五个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开发区以及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的研究人员研究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发表有关的研究成果。荣获中文核心期刊(2000)。

特区实践与理论栏目设置

党的建设、经济管理、学习借鉴、学术探索、热点探讨、公共行政、人文社会、观察思考

特区实践与理论荣誉

特区实践与理论荣誉

1、《特区实践与理论》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特区实践与理论》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特区实践与理论》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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