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畜牧兽医
《黑龙江畜牧兽医》(半月刊)创刊于1958年,由黑龙江省畜牧局、黑龙江省畜牧医学会主办。
《黑龙江畜牧兽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双百方针”,“坚持以普及为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面向生产、面生基层、面向读者,为生产、教学、科研和科教兴牧服务。读者对象是畜牧兽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养殖专业人员、畜禽养殖户和饲养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人员,科研人员、院校师生,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获奖情况:中国核心期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百”期刊。
黑龙江畜牧兽医栏目设置
政策与发展、聚焦报道、实验研究、奶牛与肉牛、畜禽生产、兽医临床、草原与饲料、绿色养殖
黑龙江畜牧兽医荣誉
CA 化学文摘(美)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
中国期刊方阵双百期刊 | 中科双百期刊 |
全国优秀科技期刊 |
黑龙江畜牧兽医荣誉
1、《黑龙江畜牧兽医》稿件要求保证政治质量,科学性、实用性强,文章简洁、内容充实。文稿必须是国内尚未公开发表的原稿。科研报告3000字;技术推广及经济交流2000字;专论与综述类文章可适当增多,但以4000字为宜;单一的经验、方法和信息类稿件则几百字即可。总之,应视内容决定篇幅大小。
2、《黑龙江畜牧兽医》稿件应用单面原稿纸横排书写,字迹清晰。如果是打字或印刷的稿件,应用16开纸排印,每页排600字,页边应留有足够的空白,并希望附寄磁盘。
3、《黑龙江畜牧兽医》题名要求。来稿中文题名一般不应超过20个汉字。题名应简单、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
4、作者及工作单位。署名作者的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分隔,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
征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