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其他支出,或者是无形资产费用里面。
工信部 ??文化部?
申请专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只要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专利本身也没有问题。那就可以申请成功。要是对详细步骤不熟悉也可以寻求代理平台的帮助,到时候平台会帮助你完成专利的申请。
申请专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只要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专利本身也没有问题。那就可以申请成功。要是对详细步骤不熟悉也可以寻求代理平台的帮助,到时候平台会帮助你完成专利的申请。
专利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资产。知识产权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和科学试验等创新过程中,所发明创造的高新技术和技术决窍,而形成的精神产品的一种产权形式。包括专利权、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专利知识产权中的三重意思如下第一: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第三: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专利权和著作权都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但是很多人都分不清楚专利权和著作权有哪些区别,所以今天我们八戒知识产权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1、保护对象的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关于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确定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的方式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等。
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要如何判断?有哪些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发明或者知识产权一般会申请专利拥有专利权。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那么专利权属究竟应该归谁呢? 01 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创造最终的完成地点在家里,或者完成时间是下班后,只要你是在执行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由单位提供,该单位就是专利申请人。 另外,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 02 第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方圆专利的研究员,但是你博闻强识、学识渊博、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又强,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了一款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鞋子,那你可以用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和方圆专利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你自己的劳动成果,智慧结晶。 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所以,只要你精力充足,能想能干,工作之余也可以搞发明大胆创造,申请专利! 03 第三,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特别提示 若想了解更多知识产权资讯都可以访问酷知网()。
专利是一种独创几何实物,有立体感。经过国家商标局申请以后获得的专利权利。版权的话,属于著作权。
不是的,每个国家都去申请专利,不申请的话那个国家的专利就没有的
属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等,而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属于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所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年费不计入资产价值,应当作企业的期间费用处理,根据专利所属的费用类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间接费用等,直接冲抵企业当年利润即可。
公司在申请专利后,需要每年向国知局缴纳专利费用,也就是专利维护费。否则好不容易申请的专利就会被视为无效。专利无效后会影响产品销售。所以专利年费及时缴纳非常重要。由于专利的这种特性,企业每年会产生专利年费的账目,财务人员要做相应的账务工作。通常年费科目是计入无形资产或是管理费用中进行入账的。具体入账方式如下:如果取得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楼主您好~ 转让专利权是属于营业外活动,属于经营活动~ 希望能帮到您~
我给你两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权质押合同样本你就清楚了。 专 利 权 质 押 合 同 出质人(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押期间,( )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 甲方应输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 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 乙方贪污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 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 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愈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质押财产清单 序号 专 利 名 称 申请日 颁证日 有效期 评估值 专 利 权 质 押 合 同 出质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 前言: 第1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 质押期限。 第3条 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 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 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7条 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第8条 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 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 违约及索赔 第1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 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4条 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 质权人: 代理人:希望采纳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只包括了旧准则定义中无形资产的可辨认部分,而对于不可辨认的商誉,则不再确认其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资产类的无形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