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为保证上半年我院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位工作的顺利展开,请各位导师和同学合理安排论文工作进度,充分考虑论文评审与答辩所需时间,以免错过本学期授位。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现对2017年上半年学院答辩工作做出以下安排。下面,我为大家分享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一、学位授予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半年审核学位授予的时间定为6月底,学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期限为6月10日。
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点
(1)博士提交盲评论文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免学校盲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可延长到4月15日;
(2)学校盲评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由于学校服务中心盲评排版及上传需要5个工作日。
请在4月5日前准备好论文送审材料),免学校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可延长到4月15日;
(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4)所有学生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9日。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简介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原电机系、电气工程系)创立于1935年,是重庆大学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学院之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办学80多年来,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和“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校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以国家需求和行业目标为导向,坚持人才培养为根本,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为中心,以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为己任,努力提升综合实力。
80多年来,在税西恒、冯简、闵启杰、吴大榕、刘宜伦、王际强、毛鹤年、江泽佳、顾乐观、孙才新等老一辈专家、学者的引领下,一代又一代的重大电气人将真情与汗水倾注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把智慧和责任溶进了共和国的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之中。结合社会对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需求,以“扎根重庆、服务全国、走向世界”为战略,以电气工程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和基础,以研究生教育为水平和活力,以培养电气工程专业人才为根本,确定了学院的办学定位。80多年来,已有近三万名毕业生从学院走向四面八方,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把学院延伸到了广阔的社会空间和时代的前沿。
学院现有教职工179人,其中专任教师128人,包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9人、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7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人,教授47人。在专任教师中,83%以上具有博士学位,59%以上具有出国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目前,学院在校学生有2300余人,其中博士生约200人、硕士生约600人、本科生1500余人。
80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单位,具备培养工学学士、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拥有“电气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2006年和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5;该学科涵盖5个完整的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及1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拥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电工学科”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电压输配电装备安全理论与技术”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11”国家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工科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电工电子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电工电子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电路原理”和“高电压技术”国家精品课程、“电工学”和“高电压技术”重庆市优质资源共享课程等。电气工程本科专业2007年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以上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为学生的培养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学院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国家能源重大需求和电气工程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结合学科特色与优势,鼓励交叉,服务于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特高压和智能电网的建设与国防事业。学院逐步走向国际化,建成了以“输变电设备与系统安全”国家“111”创新引智基地为代表的国际交流基地。此外,学院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杜伦大学、华威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威斯康辛大学、密西西比州立大学、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相关学科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常态化的学术科研交流机制,并建成了高压外绝缘与覆冰现场试验基地、大电网可靠性评估、可再生能源转换系统可靠性、智能信息处理等4个国际合作研究平台,为学院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重点学科打造了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Sacramento分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工程实践一体化的“1+1.5+0.5”硕士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进行电气工程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
面向未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正以建设国际一流学科为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般都是再5月份答辩。博士答辩的时间一般在30分钟以内。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博士是标志一个人具备出原创成果的能力或学力的学位,是目前最高级别的学位。拥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意味着一个人有能力由学习阶段进入学术阶段。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所授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第三条 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应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 第二章 学士学位第四条 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分要求,德、智、体达到毕业标准,经考核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下列学术和外语水平者可申请学士学位:(一)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所修全部课程有效考核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论文成绩达到及格标准。(三)外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在校期间(或证书有效期内)非英语类专业本科生学位英语课程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5.0及以上;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6.0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亦应达到相应水平。第五条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本科生,主修专业须首先达到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申请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也同时达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时,还可以同时申请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第六条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学生处下发的通知,审核本院系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有关规定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署审核意见,报教务处、学生处复查核对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第七条 我校成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授予成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执行。第三章 硕士学位第八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需在我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或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并达到下列学术和外语水平者,可申请硕士学位:(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术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同等学力人员应在申请学位前2年内),在学校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增刊、论文集不计)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8周以上(含8周)全日制实习,并提交1篇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由相关学院(系、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三)通过国家研究生统一考试入学和推荐免试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外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标准:非英语类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工科照顾专业成绩达到405分及以上,或在校期间(或证书有效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6.0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研究生课程全部修完,单独参加北京市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英语类研究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7.0及以上;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亦应达到相应水平。(四)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第九条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般水平的听说和写作能力。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课考试,按上述课程要求,结合培养方案进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课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1门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2门或2门以上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不能申请硕士学位。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论文所研究的内容应有新的见解,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论文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按照我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重复率不得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所有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中随机抽取一定的比例进行双向匿名评阅,评阅专家为2人,均为校外专家。其余论文由各学院(系、中心)组织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专家为2人,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评阅专家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组织论文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送出评阅的论文评阅书应全部收回,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一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应增聘一名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2名或2名以上评阅专家(含增聘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对通过评阅的论文,评阅专家的学术评语应提交到论文答辩委员会供参考。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3至5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有1名校外专家。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并应在答辩时回避。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答辩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由相关学院(系、中心)提出,并在组织答辩前提交所在学院(系、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除涉密论文外,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审查本学科范围内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并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确定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论文评阅、重复率检查、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还应再次审议,对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进行表决,确定同意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人员名单。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之日起半年后一年内。第十四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第四章 博士学位第十五条 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博士学位课程考试、预答辩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下列学术水平的,可申请博士学位:(一)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增刊、论文集不计)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外国语。第一外国语要求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作能力;第二外国语不做具体要求。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按上述课程要求,结合培养方案进行。1门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可以重修或补考一次;2门或2门以上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不能申请博士学位。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博士学位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论文所研究的内容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在某一方面有创新性,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按照我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重复率不得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预答辩,应在提交论文评阅前2个月进行。各专业应成立由3至5名专家组成的预答辩委员会,对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并对论文的进展情况、论文水平,以及论文写作提出修改意见。如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博士生不能保证论文写作质量,应推迟论文答辩。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双向匿名评阅,评阅专家应由5名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原则上均为校外人员。评阅专家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组织论文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送出评阅的论文评阅书应全部收回,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一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应增聘一名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2名或2名以上评阅专家(含增聘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对通过评阅的论文,评阅专家的学术评语应提交到论文答辩委员会供参考。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5至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并应在答辩时回避。各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应由本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设答辩秘书1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名单应由申请人指导教师和所在学科负责人协商提名,并应在组织答辩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答辩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除涉密论文外,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第二十一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本学科范围内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确定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论文评阅、重复率检查、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还应再次审议,对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进行表决,确定同意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人员名单。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之日起半年后两年内。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第五章 授予学位的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 在我校攻读学位的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位授予参照本工作细则和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除履行经审批并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的我校与境外大学联合培养协议约定条款之外,申请学位人员不得以同一篇学位论文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违规招生、学术不端、舞弊作伪等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予以撤销。第二十六条 非授予学位单位的学生向我校申请学位,应根据与我校签署的相关协议,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二十七条 公告、公示与复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学位授予相关决议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获得学位的日期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之日为准。被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需公示三个月,公示期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学位申请人要求复议的,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根据各自的权限,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复议,有重大异议的应以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第六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八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一般由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相关学校领导和教学、研究人员20至25人组成,任期3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任1人,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2至5人,秘书长1人,秘书长由学校研究生部主任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分委员会的主任应是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委员。第二十九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整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第三十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通过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二)审议通过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其他要求。(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五)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六)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问题和其他事项。(七)审议通过增列和调整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八)审议通过学位点设置等学位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各学院(系、中心)设置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7至15人组成,任期3年。由学院(系、中心)领导,具有副教授、教授等职称的专家,教师担任委员。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应由院长(系主任、中心主任)担任。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院(系、中心)审批,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分委员会委员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本学院(系、中心)硕士、博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其他要求,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二)审查通过本学院(系、中心)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三)审查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三十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表决事项须通过会议进行,会议须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通过的结果应达到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会议不能采用通讯方式。会议应有文字记录。第三十三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为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细则(暂行)》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99.1%。重庆大学的同学们经过12周近3个月的准备,完成了论文选题、文献综述、数据收集、模型构建、研究结论及论文文本编制(或设计作品制作)等环节的工作,最终大部分同学顺利通过了论文答辩,通过率99.1%。重庆大学(ChongqingUniversity,CQU),简称重大,位于重庆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重庆市、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为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波大学联盟、一带一路高校联盟、“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一般都是再5月份答辩。博士答辩的时间一般在30分钟以内。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博士是标志一个人具备出原创成果的能力或学力的学位,是目前最高级别的学位。拥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意味着一个人有能力由学习阶段进入学术阶段。
博士答辩时间一般20-30分钟。
博士的相关简介如下:
博士,古为官名。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如明代初期,朱允炆曾封方孝孺为“文学博士”等。
博士是一个学位称呼,标志一个人具备出原创理论成果的能力或学历的学位,是最高级别的学位(注:博士后不是学位)。
拥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意味着一个人有能力由学习阶段进入学术阶段。具备出原创理论成果的能力或学力是博士学位的核心内涵,也是拥有博士学位的人的最本质特征。
博士是对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称呼,同样也可用来称呼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主要通过拥有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拥有博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相关科研机构举办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
在国外特指获得过博士学位的人,把博士生也称为某某博士。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级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
中国学位制度一般笼统称为硕士和博士。但是,欧美大学的研究生学位,每一个都要其清楚的定义和严格的划分,其中包括基础课范围,专业课时要求,研究内容,研究生资格,学术评审等等。
2022年浙大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时间5月20号。浙大管理学院论文时间为5月20号以前学位申请者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合格并且导师同意送审。学位申请者的开题报告,读书报告,预答辩,科研成果等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与学位授予报盘信息在浙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完毕,录入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正确性,若因信息上报或入有误等原因而影响学位正常授予者责任自负。
2022年夏季硕士、博士提交答辩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全年有四次提交答辩申请机会,截止日期分别为1月中旬(春季)、4月中旬(夏季)、7月中旬(秋季)、10月中旬(冬季)1.学分要求和出口准(2014-2016级):学分要求和出口标准(2017级-2019春季):http://office.chem.zju.edu.cn/2017/0914/c34493a1707283/page.htm2.对于博士生,如果于申请学位的小论文在投稿中或者有正面返修意见的,预计在2022年6月10日之前能顺利被录用的,征得导师同意后,可以提交外审特批申请,经学科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可先行提交答辩申请报告,外审论文。电子版外审特批申请(外审特批申请表.doc)于2022年4月10日之前发到,纸质版申请表交到教八-501黄老师处,附审稿过程的证明(投稿系统截图等)。论文发表情况可能会对盲评意见有一定影响,请同学们认真考虑,请示导师意见后,再确定是否要申请外审特批。3.发表论文的期刊类别详见:浙江大学期刊查询系统4.申请学位的同学务必到学信网核对新华社拍的照片()(硕转博的同学必须再次参加图像采集,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能用于博士毕业),新华社照片用于毕业证和学位证,未采集照片的同学无法制作证书。5.学位论文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纂写(论文封面的所在学院填写“化学系”)。6.系统里填写“论文信息”--“研究方向”时,不能过细过窄,建议填写二级学科方向,总字数不超过8个,以便盲审时能快速有效地匹配专家。另外,建议不要提前到淘宝上查重论文,如在淘宝上进行了查重,可能会影响学校系统里的查重率结果。7.从即日起,答辩相关事宜按化学系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实施细则(2021冬).pdf执行,特别注意有以下情况者,需由系里统一组织答辩:(一)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复审通过的研究生;(二)学位论文经过学术观点分歧申述通过的研究生;(三)“学位论文总体等级评价”全部为“C(一般)”的研究生;(四)超过基本修业年限2年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五)超过基本修业年限1年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8.从2020夏季答辩季开始,当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盲评意见为“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送原专家复审后可以答辩的,该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成员必须是C9高校或中科院专家,或者其他学校的杰青、长江及以上同领域专家。9.学校会同步抽检论文,相关规定详见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的毕业要求是要有直系自己的专业方向,以及毕业论文要完成毕业答辩。还有在研究生学习过程中,跟随导师完成多少实际案例工作。
增加自信心。重庆邮电大学预答辩是对课题在内部和PTT预演一遍。是做到在答辩中,胸中有数,脑中有影响,回答要流利。如果不预演,对导师提出的问题产生卡顿,语无伦次,回答时嗯嗯呀呀,给在座的先生,女士,导师们,留下不好的影响,答辩也通不过,还会影响心情。预答辩可以增加选手的自信心,使选手在台上不会出错。
90%多。论文答辩不通过的几率非常低。除非你自己非常不争气,在答辩上做得非常差。论文答辩是学生毕业最后一个环节。论文答辩前有一个论文的盲审。如果你的文章质量比较差,在盲审的时候就无法通过审核。一般情况下论文在盲审后,如果通过了审核,并且拟按照审稿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了修订,那么你过关的几率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