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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补学派学术思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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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补学派学术思想论文

中医学是中国5000年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其独特的基础理论体系在2000多年前已具雏形,在长期的临证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诊疗经验和独特的治疗方法,并产生了近万种医药书籍,建立了一系列医事管理和医学教育制度。受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哲学思想、科学技术以及医疗中的新问题的影响,中国传统医学的发展有着独特的经历和内在规律。 从汉代到清代,中医学的七大流派,清晰的展示出中医发展、演变、日臻完善的轨迹。          从晋唐至宋元明清,伤寒学派研究者如云,历代不衰,各展所长,形成了时间最长,医家众多,影响最大,学术昌盛。其中代表人物为东汉时期的医学名家张仲景,南阳郡涅阳人。年轻时是从同郡张伯祖。经过多年钻研和临床实践,留下了传世巨著《伤寒杂病论》奠定了中医学辩证论治的基础,专门探讨伤寒杂病的诊疗规律,收到历代医学家的推崇。        又称河间派,主攻火热病机,提出“六七皆从火化”之说,创“火热论”,疗疾多用寒凉药物。不仅对中医病机理论的提高做了很大贡献,并对后世创立温病学说大有启迪。       刘完素,字守真,后世又称为其为刘河间。他自幼聪颖,酷嗜医术,二十五岁开始研习《黄帝内经》,提出人身之气皆随五运六气而有所兴衰变化,指出运气常变,应当掌握其规律,讲究治病需从寒凉入手,以降心火、益肾水为第一要旨。后世称其为寒凉派,为金元四大家的代表人物之一。        攻邪学派是金元时期另一学派,代表人物张从正,字子和,号戴人。是金元四大名医之首。       张从正在《内经》《伤寒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认为天地各有六气,人有六味,一旦太过,都可以变成邪气,导致人体上、中、下三部发生病变,称为“天、地、人三邪”,主张采用并丰富了汗、吐、下三法,扩大了三法的治疗范,偏重攻法。故得名“攻邪学派”        李杲,字明之。晚年自号东桓老人,也是金元四大家之一,是中医“脾胃学说”的创始人,认为“人以胃气为本”独重后天脾胃,创作巨作“脾胃论”,十分强调脾胃在人身的重要作用,因为在五行之中,脾胃属于中央土,因此他的学说也被称为“补土派”。           《脾胃论》全书由医论38篇,方论63篇组成,分为上、中、下三卷。 上卷 分别阐述了脾胃生理特性,病理变化,及在发病学上的认识意义。 中卷 就气《脾胃论》运衰旺、饮食劳倦热中证等专题作进一步阐发,并译述补中益气汤、调中益气汤等补脾胃诸方的主治应用、加减配伍。 下卷 着重论述脾胃虚损与其他脏腑、九窍的关系,以治疗饮食伤脾等证诸方、有关治验。      全书尊崇《内经》“人以水谷为本”的宗旨,以“人以胃气为本”的思想为基础,着重阐述“内伤脾胃,百病由生”的病机理论,总体以培土补中,甘温除热,甘寒泻火为原则,形成较为系统的脾胃内伤病的辩证论治理论体系。      到了明代。薛已等诸医家重视命门水火的研究,探讨脏腑病机逐渐侧重于虚损病症,形成了善用温补的特点。      薛已字新甫,号立斋,出生于医生家庭。初为殇医(外科医生),后以内科驰名。主要学术思想是以人体脾胃命门为主,强调真阴真阳的不足,谓“真精合而人生,是人亦借脾土而生”并以温补取效,从此开创温补学派。主张治病必求于本,临证治疗常用古方,其变化加减也只在一两味之间,但疗效显著。强调整体观念,以气血为纲,补气益血活血,创伤科内治法而成为整体派。       吴有性,字又可。明末清初传染病学家。       明代末年,瘟疫流行,当时流行的一些疾病,用伤寒论学说加以论证,其收效很不理想。以吴有性为开创,叶天士,吴瑭为中坚的医家,对外感热病的治疗规律进行了大胆探索,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推究病院,对疠气说有了崭新的想法,并逐渐形成了一套温病热病的论治理论,起到了很好的疗效,并结合自身经验整理成《瘟疫论》一书,对传染病治疗进行了很好的补充作用。      这七大医学流派,成为祖国医学发展进程中的主要链条与脉络,清晰地向我们展示了中医发展、演变、日臻完善的轨迹。至于历史上的众多医家,其中包括那些名垂青史的历代名医,技艺高超,著述颇丰,但未有明显的学派倾向,亦不失为医界星空的一颗颗璀璨明星。中医流派是历史的产物,是宝贵的遗产,值得我们医界后人万分珍视。半个多世纪以来,学院教育以规范化、标准化的模式,基本上取代了沿袭数千年的师徒授受,而成为培养当代中医人才的主要途径,数以万计的学院派,成了中医界的主力军,这是中医事业和教育的一大飞跃。但是中医最重要的还是要靠临床实践与经验的积累,要靠医生的医疗水平与能力。因此,在培养共性的同时,要更注重培养和发展医者的个性。对不同流派的继承和实践,是造就特色中医的重要方式,也是繁荣中医学术,倡导百家争鸣,丰富中医内涵,呈现中医生机的有力保障。

张景岳生于嘉靖四十二年,自幼聪颖,因祖上以军功起家,世袭 绍兴 卫指挥使,“食禄千户”,家境富裕。从小喜爱读书,广泛接触诸子百家和经典著作。其父张寿峰是定西侯门客,素晓医理。景岳幼时即从父学医,有机会学习《内经》。

十三岁时,随父到北京,从师京畿名医金英学习。青年时广游于豪门,结交贵族。当时上层社会盛行理学和道家思想。张景岳闲余博览群书,思想多受其影响,通晓易理、天文、道学、音律、兵法之学,对医学领悟尤多。

景岳性格豪放,可能受先祖以军功立世的激励,他壮岁从戎,参军幕府,游历北方,足迹及于榆关(今山海关)、凤城(今辽宁凤城县)和鸭绿江之南。当时北京异族兴起,辽西局势已不可为。数年戎马生涯无所成就,使景岳功名壮志“消磨殆尽”,而亲老家贫终使景岳尽弃功利之心,解甲归隐,潜心于医道,医技大进,名噪一时,被人们奉为“(张)仲景、(李)东垣再生”。

五十七岁时,返回南方,专心从事于临床诊疗,著书立说。

崇祯十三年去世,终年七十八岁。

推崇丹溪之学

张景岳早年推崇丹溪之学。朱丹溪处于《局方》盛行的时代,医者每多滥用辛热燥烈药物而致伤阴劫液,故朱氏以“阳有余阴不足”立论。明代医学界河间、丹溪的火热论相火论占统治地位,更有时医偏执一说,保守成方,不善吸取精华,反而滥用寒凉,多致滋腻伤脾苦寒败胃,成为医学界的时弊。

景岳在多年丰富临床实践中,逐渐摈弃朱氏学说,私淑温补学派前辈人物薛己(1486年-1558年)。薛己身为明太医院使,主要为皇室王公等贵族诊病,病机多见虚损,故喜用补。景岳出身贵族,交游亦多豪门大贾,故法从薛氏,力主温补。特别针对朱丹溪之“阳有余阴不足”创立“阳非有余,真阴不足”的学说,创制了许多著名的补肾方剂。

张氏学说的产生,出于时代纠偏补弊的需要,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因其用药偏于温补,世称王道,其流弊使庸医借以藏拙,产生滥用温补的偏向。

张氏中年以后著书立说,著作首推《类经》,其编撰“凡历岁者三旬,易稿者数四,方就其业。”成书于天启四年(1624年)。张景岳对《内经》研习近三十年,认为《内经》是医学至高经典,学医者必应学习。但《内经》“经文奥衍,研阅诚难”,确有注释的必要。

《内经》自唐以来注述甚丰,王冰注《黄帝内经素问注》为最有影响的大家,但王氏未注《灵枢》,而各家注本颇多阐发未尽之处。《素问》《灵枢》两卷经文互有阐发之处,为求其便,“不容不类”。故景岳“遍索两经”,“尽易旧制”,从类分门,“然后合两为一,命曰《类经》。类之者,以《灵枢》启《素问》之微,《素问》发《灵枢》之秘,相为表里,通其义也。”

《类经》分经文为十二类、若干节,根据相同的内容,拟定标题,题下分别纳入两经原文后详加注释,并指出王冰以来注释《内经》的各家不足之处,条理井然,便于查阅,其注颇多阐发。

景岳思路开阔,对《内经》精研深刻,各家著作浏览甚广。《类经》集前人注家的精要,加以自己的见解,敢于破前人之说,理论上有创见,注释上有新鲜,编次上有特色,是学习《内经》重要的参考书。

同年,景岳再编《类经图翼》和《类经附翼》,对《类经》一书中意义较深言不尽意之处,加图详解,再附翼说。

《类经图翼》十一卷:对运气、阴阳五行、经络经穴、针灸操作等作图解说,讨论系统。

《类经附翼》四卷,为探讨易理、古代音律与医理的关系,也有阐述其温补的学术思想之作,如《附翼·大宝论》《附翼·真阴论》等重要论文,也有部分针灸歌赋。

据清人记载,景岳晚年,重订了卓见的《伤寒论》;可惜,未能成书,手稿亦不知去向。祖国医学宝库重大损失。

《景岳全书》内容丰富,囊括理论、本草、成方、临床各科疾病,是一部全面而系统的临床参考书。景岳才学博洽,文采好,善雄辩,文章气势宏阔,议论纵横,多方引证,演绎推理,逻辑性强,故《景岳全书》得以广为流传。后世叶桂亦多承张氏的理论和方法。

清道光八年(1828年)章楠《医门棒喝》初集成,论《全书》云:“或曰:尝见诵景岳者,其门如市”,则自顺治中叶至1828年的近200年间,几为医所必读,可见景岳的温补理论之影响深远,《全书》之流传广泛。

《质疑录》,共45论,为张氏晚年著作。内容系针对金元各家学说进行探讨,并对早期发表的论述有所修正和补充。

张景岳善辨八纲,探病求源,擅长温补,并在其医学著述和医疗实践中充分反映。治疗虚损颇为独到。反对苦寒滋阴,很好地纠正了寒凉时弊。他的阴阳学说、命门学说对丰富和发展中医基础理论有着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他的重要著作《类经》是学习《内经》的较好参考书,《景岳全书》各科齐全,叙述条理,是一部很有价值的临床参考书。

张景岳的学术成就无疑是巨大的,对中国医学的发展做出卓越的贡献。

在整个中医理论发展史中,张景岳的医学思想体系居有重要地位,代表着中医理论的新的发展阶段。他的以温补为主的思想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对中医基础理论的进步和完善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他进一步完善了气一元论,补充并发展了阳不足论,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水火命门说,对后世养生思想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张景岳医学思想体系的发展与宋明理学思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理学思想是中国思想文化形态中最具哲学性的思想体系,集儒释道三家于一身的理学构建了新的以“太极”为核心、理气相随的哲学形态,吸收了当时高度发达的自然科学成果,被誉为中国本土的有机自然主义萌芽。

张景岳的医学思想深深植根于理学思想之上,运用理学家的观念对《黄帝内经》作了全新的诠释,著有《类经》等书,并成为后世医家学习和研究《内经》的范本。

张景岳晚年集自己的学术思想、临床各科方药针灸之大成,辑成《景岳全书》64卷。成书于其卒年1640年。“《全书》者,博采前人之精义,考验心得之玄微。”

《全书·传忠禄》辑有景岳主要医学理论、医评、问诊和诊断、治疗原则等论文30余篇,多有温补学说的论述。

《全书·脉神章》录有历代脉学,其中诊脉之法和脉象主病多有结合临症经验的评论。

次为《全书·伤寒典》,补充“《内经》伤寒诸义并诸治法之未备”,论述伤寒病的证治。

《全书·杂证谟》列诸内科杂证的病因病机、治理方药和部分医评,并辅有部分医案,论述系统、精采。

《全书·妇人规》:论述九类妇科疾患,并指出妇科证多有情志病因,尤要注重四诊合参。

《全书·小儿则》:更述儿科诸病并治,在总论中提小儿“脏气清灵,随拨随应”的生理特点,很有见地。《全书·痘疹铨》、《全书·外科钤》各有论病及证治。

《全书·本草正》介绍药物292种,每味详解气味性用,很多为自己的临症用药体会,颇有价值。

《全书·新方八阵》、《全书·古方八阵》,景岳善兵法,在此借用药如用兵之义,以方药列八阵为“补、和、攻、散、寒、热、固、因”。《全书·新方八阵》中所列方颇具创新。《全书·古方八阵》辑方经典。共录新方186方,古方1533方,其后的妇人、小儿、痘疹、外科古方收妇科186方,儿科199方,痘疹173方,外科374方及砭法、灸法12种。

1、临证用药精专简炼

张景岳处方用药,讲求“精专”二字,从不鱼目混珠,庞杂为用。这一特点在新方八阵中体现得最为明了,淋漓尽致。

张景岳认为:“施治之要,必须精一不杂,斯为至善。”故其首先大力提倡药力专一。他的自创诸方,药力均纯厚精专。如“补阵”中的左归饮、右归饮、左归丸、右归丸,皆由古方变通而得。此四方均去原方之泻,增培本之补,使其纯补而不杂,药专而有力。集中体现了张景岳“与其制补以消,熟若少用纯补”及“若用治不精,则补不可以治虚,攻不可以去邪”的用药思想。

其次,张景岳还力倡处方用药药味宜精。药杂味多,则药力必不能专。故药味精简,是景岳处方用药的又一大明显特色。据统计新方八阵计186方,每方药物超过10味的仅见13方,约占总方的7%;用药数以6~8味居多,共88方,约占47%;而5味药以下者共有58方,约占31%。平均用药,每方约6味。由此可见,景岳用药确如其言,药力精专,简便兼验。

景岳的许多自创新方(如左归丸、右归丸、济川煎、玉女煎、两仪膏等),乃在推陈出新基础上别出新途,活用古方并补前人之未备而成。景岳化裁古方妙在不落古人窠臼,而能自出新意。以古方为基础,执古方“意贵圆通”之意,创立了很多新方,临床试用,效果甚显。

如六味地黄丸本为补肝滋肾养阴之通剂,景岳以此为基础,举一反三,衍化出5首类方。大补元煎即六味地黄丸中增入人参、归,即变滋阴养肾之方为大补气血之剂;左归饮即六味地黄丸加枸杞、甘草,改治肾阴不足,腰酸遗泄,舌红脉细;右归饮即六味地黄丸加杜仲、附子、肉桂、枸杞,用治肾阳不足,命门火衰,气怯神疲,肢冷脉细;左归丸即六味地黄丸加菟丝子、牛膝、龟板胶等而成滋补肾阴,填精益髓之剂;右归丸即六味地黄丸加附子、肉桂、当归等而成温补肾阳,用治命门火衰之方。

以上衍化新方均不离治肾培元之宗旨,以此为基础,或兼以温补气血,或兼以培补肾阳,或兼以滋肾养阴,或兼以填精补血。由此可见,景岳对六味地黄丸的加减化裁,临证应用已达到运用自如之境地。至于对其它古方的变通应用,借此六味地黄丸一例,已可“管中窥豹,略见一斑”了。

景岳十分重视人体正虚为病,基于“阳非有余,阴亦不足”之说,大倡扶正补虚之理。景岳用补,先以形体为主,注重温补精血。他在“八阵”中讲到:“凡欲治病者必以形体为主,欲治形者必以精血为先,此实医家大门路也。”景岳所言形者即阴之谓也,故又有“形以阴言,实惟精血二字足以尽之”的论述。

试观新方八阵,景岳常用的补精血药物有熟地黄、当归、枸杞等味。其中则以熟地黄为首选之品。景岳曾云:“形体之本在精血,熟地至静之性,以至甘至厚之味,实精血形成中第一纯厚之药。”新方八阵用熟地黄者计47方,占总方之25%左右。而补阵29方,用熟地黄者21方,约占72%。

景岳用熟地黄填补精血,所治病患极广,诸如外感表证、呕吐、水气、肿胀等等,此均为历代医家用熟地黄有所避忌者。景岳则不拘常法,信手拈来,屡收奇效。

其次,景岳用补的另一特色即是补必兼温。景岳曾云:“虚实之治,大抵实能受寒,虚能受热,所以补必兼温,泻必兼凉。”故于临证之际,凡扶正补虚者,景岳多以温补为主旨,其善以附子、肉桂、干姜、人参等药为温补之用,而其变化出入使用上,诸药在新方八阵中则比比皆是。

景岳长于温补,于当时,实乃救误应时之所为。景岳曾说,自金元以来,河间刘守真创“诸病皆属于火”之论,丹溪朱震亨立“阳有余而阴不足”之说,后人拘守此说,不论虚实,寒凉攻伐,此均为力救其偏之治。他认为“ 凉为秋气,阴主杀也,万物逢之,便无生长,欲补元气,故非所宜。凉且不利于外,寒者益可知矣 。”并宗《内经》“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之论,力倡温补而终成一家之言。

张景岳是明代著名医学家,人们都知道他善用温补,却很少知道他还有一段急智解危的故事。

一户姓王的人家有个儿子,刚满一岁。一日,母亲随手拿一枚钉鞋的圆铁钉给儿子玩。小孩不知,误塞入口中,吞到喉间出不来。其母见状大惊,忙倒提小孩两足,欲倒出铁钉,哪知小孩反而鼻孔喷血,情况十分危急。孩子的父母连呼救命。

恰好张景岳路过这里,他见状急命其母将小儿抱正,小儿“哇”地一声哭开了。景岳断定铁钉已入肠胃,小儿父母早吓得六神无主,迭声哀求张景岳想想办法。

张景岳陷入沉思中,他记起《神农本草经》上有“铁畏朴硝”一句话,想出一个治疗方案。他取来活磁石一钱,朴硝二钱,研为细末,然后用熟猪油、蜂蜜调好,让小儿服下。不久,小儿解下一物,大如芋子,润滑无棱,药物护其表面,拨开一看,里面正包裹着误吞下的那枚铁钉。小儿父母感激不已,请教其中的奥秘。

张景岳解释说:使用的芒硝、磁石、猪油、蜜糖四药,互有联系,缺一不可。芒硝若没有吸铁的磁石就不能跗在铁钉上;磁石若没有泻下的芒硝就不能逐出铁钉。猪油与蜂蜜主要在润滑肠道,使铁钉易于排出——蜂蜜还是小儿喜欢吃的调味剂。以上四药同功合力,裹护铁钉从肠道中排出来。

小儿父母听完这番话,若有所悟地说:“有道理!难怪中医用药讲究配伍,原来各味药在方剂中各自起着重要作用哩!”

“中年求复,再振元气”是明代著名医家张景岳关于我国中老年医学的一个独具特色的学术思想。对其所提的“中年求复,再振元气”的意义和学术价值进行了探讨,并分析了中年求复,贵在复元惜元的思想和重要意义,以倡其中兴延寿之旨。

人所具有的天然寿命,古人称之为“天年”,认为是与先天元气相关。当然,人的寿命是有限的,且往往取决于元气强弱。

从这一角度言,显然人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故张氏《景岳全书》云:“此人之制命于天也”。但是,另一方面,又很少有人能尽其天年,这与后天是否很好地调摄养生有很大关系:先天虽强,不加惜护,仍可夭折;而先天虽弱,但勤于慎节,有时反得长寿。

首先,张氏并非唯先天论者,他也非常强调后天的作用。正如他在《先天后天论》中所说:“ 后天培养者寿者更寿,后天祈削者夭者更夭 ”,“若以人之作用(后天)而言,则先天之强者不可恃,恃则并失其强矣;先天之弱者当知慎,慎则人能胜天矣。”

在《中兴论》中也指出:“若后天之道,则参赞有权,人力居多矣。”从这一角度言,人对自己的寿命在一定程度上又有某些主动权。故张氏又云:“此天之制命于人也”。通过这样的分析,张氏突出了人在掌握自身寿命上的能动作用,得出了“后天之养,其为在人”的结论,确是有其说服力的。

中年时期是人体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我国古代对此早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且认为女子七七而男子八八则天癸竭,即标志着人体由此逐步进入了老年期,已可出现早衰和种种老年病。《备急千金要方》所谓“四十以上,即顿觉气力一时衰退;衰退既至,众病蜂起,久而不治,遂至不救”。

面对早衰现象和渐入老年,前贤反复强调了摄生的重要意义,认为决不可在衰老之后再重保养。因为衰老之体,元气大虚,精血枯竭,脏腑亏弱,欲求复壮、延年,其亦难矣。这也就是古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之经旨也(《素问·四气调神大论》)。

但是,张氏并未停留于此。他进一步对预防早衰作了重要的探讨,并鲜明地提出了“中年求复,再振元气”的卓越思想。

张氏在前人论述的基础上,从他的后天保养的观点出发,发挥了预防早衰的思想。

他指出了早衰的产生是由于不知摄生,耗损精气,所谓“残伤有因,唯人自作”(《景岳全书》)。既然“所丧由人,而挽回之道有不仍由人者乎”,说明通过努力可能挽回早衰。因为,人的生命过程是有规律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经历着生长壮老,故早衰使之复常,才是遵循了生命的规律。

在这一意义上,他强调了挽回早衰。此时所作,并“非逆天以强求,亦不过复吾之固有”(《中兴论》),何乐而不为也。甚至他在论中还满怀信心地说到:“国运皆有中兴,人道岂无再振?这里的关键在于元气,早衰即是元气大伤的表现。而挽回早衰,即在重振元气。”这就是“求复之道……总在元气”。说明了应当抓住中年时期元气尚未大虚之机,认真地加以调理,使元气得以复常,而人身之根本得固。若以天年为百岁而言,中年时期的元气,难道不是还应该保持着大部分吗?

我们不难看到,张氏的“求复”之论,遥接了《内经》中的有关论述。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认为,不懂得运用阴阳和调这一养生规律,“则早衰之节也”;’倘能掌握养生之道,即可“老者复壮,壮者益治”。所以,张氏的中年求复,再振元气的观点,是对该节经义的重大发挥。

由于他的预防早衰的思想是基于对人体生命过程的深入了解,基于对中年期具有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因之不仅富于一种积极的主动精神,而且也有其充分的科学依据。

许多老年性疾病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在中年后逐渐演变而成的。中年时期虽然在生理上是一个由盛而衰的过渡时期,但其生理特点毕竟完全不同于老年时期,即使逐渐出现一些衰弱的表现,但却远比60岁或64岁以上的老人要气血旺盛、脏腑充盈得多,是故张氏力主“人于中年左右,当大为修理一番,然再振根基,尚余强半”(《中兴论》),加强调养,对于避免早衰,预防老年病等,无疑具有极大的意义,以尽享天年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些情况表明,在300多年前张氏提出的中年求复的思想,确是十分可贵的。

爱惜元气 防范未然

《素问·上古天真论》认为,人生在世,可“度百岁乃去”。可见当时(上古)己发现人的自然寿命在百余岁。据《尚书·洪范》解释,“一曰寿,百二十岁也。”则更明确地指出寿命的极限为120岁。张氏在《中兴论》中亦认定人之天年在百余岁。即使人的个体寿命因遗传差异而有所不同,虽不可能春秋皆度百岁,但绝大多数人是应该达到90以上至100余岁的。

然而,事实上却是大多数人半百而动作皆衰,就其缘由,理当责之后天失养、元气受损。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所说:“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恃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常,故半百而衰也”。张氏亦持此见,认为除天灾人祸等客观原因外,乃是“唯人自憎”(《中兴论》)。既然是“所伤由人”,则“挽回之道,有不仍由人者乎”(《中兴论》)。

元气乃人身根本,且在体内不能永存。人至中年,元气则由鼎盛而渐衰,因而对之更当惜之再惜。但总有人不明此理,“既已失之,而终不知其所以失也”。整日仍忱于酒、色、财、气、功名之中,以至“坐失机宜,变生倏忽”,令元气早衰。故张氏历陈其损元折寿之害,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惜元避害之法,曰:酒杀可避,吾能不醉也;色杀可避,吾能不迷也:财杀可避,吾能不贪也;气杀可避,吾能看破不认真也;功名之杀可避,吾能素其形藏也。”(《景岳全书·传忠录·天年论》)。

张氏这种既正视人的生理和社会需求,同时又提出应当对这些需求有所节制的思想,较之一味勉强无为和压抑人的正当需求的思想来说,无论从认识方面或实践方面均大有进步。这不仅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养生学,而且还为处于社会激烈竞争前沿的中年人如何去惜元保元,顺利步入健康的老年时期,以及对中年心身医学的研究,都提供了正确的思路。

思想政治学术论文

良好的选题是硕士学位论文成功的一半。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是影响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硕士研究生准备学位论文的前提性步骤和关键环节。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的选题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的选题问题全文如下:

摘要: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是表达学者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领域某一问题思想和观点的重要载体,其水平是衡量学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准。而学术论文的选题为学术论文的撰写指明了方向和要求,它是衡量学术论文质量的重要指标。良好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成功的选题是一篇学术论文能够顺利完成的保障。因此,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的选题意义,选题原则,选题思维方法和选题条件要有正确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

关键词: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选题

前言: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存在参差不齐,重复选题等现象,对同一个时事热点有着大量的论述,有的是将别人的论题稍作修改,其内容却是大同小异如出一辙。东南大学李启明教授指出当前学术论文写作主要存在"以我观之","以物观之","以道观之"三种情况,这种现象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也存在。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完整、准确把握学术论文选题的以下几个方面。

一 选题意义

1.选题应该反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

李启明教授指出,"'以道观之',要求学者注重从哲学的高度把握客观世界和已有知识,对人对事比别人有更深入的观察、更细心的体会。"[1]马克思主义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这一学科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因此,选题应该反映出学者和学生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2.选题应该反映学科本身研究的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学科自1984年创立以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科系列中已有28年发展的历程,已形成了自己独立的学科地位。笔者认为,选题应当突出的反映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与环境、地位和作用、任务和内容、途径和方法、组织和评估等一系列基础理论问题,这些基础理论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身的研究价值之所在。

3.选题应该反映研究能力水平。

选题体现了学者和学生对某一问题的潜心研究和深层思考,所以一个选题能够反映出学者和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领域的理论功底和研究水平。学者和学生首先应该从研习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出发,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思想教育的开展实施过程,对比分析国外思想教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然后深入实践生活,针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思想观念的变化和冲突,依据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规律,确立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恰当位置,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应有作用。

二 选题原则

1.价值性原则。

价值性原则要求所选题目必须是有用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主要表现在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作为学术论文如果没有学科理论为支撑,很难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没有应用价值,不能指导实践中发生的问题,那么作为一个学术研究就丧失了他的意义,

2创新性原则。

创新性原则要求所选题目需要有新意,有特点,具有开创性。这种创新体现在能够填补学科空白;能够对通说中错误的地方进行纠正;对前人的观点有重大的发展与突破;能够体现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能够从交叉学科点上寻找问题;老问题能够找出新思路。具体到思想政治教育,像"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最核心、最基本的问题在专业内仍旧是争论不休,对于这样的老问题仍有发挥的余地;思想政治教育与伦理学,法学等学科的一些交叉部分可以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3.需要性原则。

需要性原则即是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出发进行写作,不能无病呻吟。学术论文的研究性体现在它的对象是对因时空条件、现实条件变化而产生的问题,立足于这些问题进行的探讨才符合学科发展的规律。当前的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一元指导思想与多元化思想的冲突给思政学科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应根据新的需要进行选题。

三 选题的思维方法

1.胸怀怀疑的态度。

爱因斯坦曾说,发现问题常常比解决问题更重具有实质意义。学术研究亦须有怀疑的态度。对学科内的问题持怀疑态度,才能打破常规发现"通说"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不断创新。

2思维角度多样化。

思维角度应该不拘泥于一处。对多学科的知识应当有所了解,有助于开拓思路,寻找更多的解决方法。思维角度的多样化不是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基本分析方法的背离,相反是对它的补充与完善。基本分析方式解决的是思政学科最基本概念、范畴、规律、理论等问题;思维角度多样化则为跨学科,交叉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3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观察研究传统命题。

每个学科都随着时间和空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在将近30年的发展中,思政专业初步形成了自己学科体系。进入新时期,新形势下一些新理论、新方法对于解决传统命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在选择题目时,应该注意这些新理论、新方法观察审视传统命题,以发展和突破前人的传统思维。

四 选题条件

1.注重平时积累。

一篇学术论文、一个选题不会不会凭空出现,均是建立在平时大量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积累之上的。学科研究、学术论文撰写的过程是一个认识的发展过程,要想得出较为科学的学术成果,需要尽可能多地占有与学科相关联的外界信息和资料。学术论文撰写不是在搜集材料之后才进行的,应该边搜集材料边思考问题。发现了新的问题和线索,又可以扩大搜集材料的范围。资料是撰写学术论文的物质基础,没有一定数量的资料,学术论文的写作就很难进行。占有资料是一件极其枯燥而烦琐的事情,因为要把与选题相关甚至是与学科有关的所有材料都尽可能地拿来,要把与自己的看法相符合与不相符合的材料都搜集起来,并对此进行重新加工,在正反材料的对比中才可能接近所要寻找的学科规律。

2.关注学科发展现状和动态

学科的发展现状很好的展示了学科内的现有的基本理论研究和争议问题的处理,使我们能够清晰的了解自己的位置,避免所选题目已被他人得出研究成果,或者重复他人之言。学科动态展示了本学科前沿领域,有助于我们把握学科的发展方向,使所选题目,所撰写的学术论文方向性更加清晰明朗。

参考文献

[1] 朱景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笔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 杨继成,陈燕春.研究生论文写作教学改革探索[J].教学研究,2006(5):400-402

1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2只要不是抄的,你写出全世界最差的一篇论文就 可以。3比着葫芦画瓢,找一篇去年毕业 同学的范文,格式样式,照着写就行了。4毕业论文的实 质是读后感,选一本书,花一个星期读一遍。边读 边做笔记。把笔记整理一下,按范文格式条理一下,就是很好的论文了。5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花一周的时间。许多同学不愿花费这个时间,那就没辙了。别的也别谈了。 完了。6有的同学找朋友帮忙,自已不写,让朋友替自己写一篇。 这当然好,但现在的朋友大都靠不住。你让他写一篇给你,他满口答应,没过两天就送给你一篇。你千恩万谢。可是拿给老师一看,原来是从网上粘下来的,乱码都 还没改。更可气者,一稿多用,他还把这篇“论文”送给好几个人,赚了好几顿饭,造成“雷同抄袭”、频烦吃饭。7结论:只能自己写,花一周时 间。8那位问了:“我写得不好怎么 办?”答:“这是伪问题。别管好坏,先写出来就行。老师还怕都写好呢:没法分优良中差了!总之,你写出一篇全球最差的论文就行,只要不是抄的!”9只要硬着头皮写,傻瓜都能写一篇。第一章 选题一、选题的原则(一)有价值(有品位,内行)(二)有可行性(或操作性,大小适中,难易恰当)(三)有浓厚兴趣(兴趣是动力,必须是自己喜欢的。)《论语·雍也篇》:“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如果你什么都不喜欢,那就更好办:让辅导老师给你一个题目就行。(四)专业对口(专业专长)二、 选题的 方法(一)亟待解决的课题(二)填补空白的课题(三)有争议的课题(四)有矛盾的课题(五)可综述的课题第二章 搜集资料学术研究往往是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因此,搜集相关文献信息,非常重要。要求能快 速、准确地搜集到所需的资料信息。一、直接材料的搜集第 一手材料二、间接材料的搜集从文献及网络查取的材料(二手材料一定要注意核对。)图书、期刊,纸本索引及网络检索GOOGL、百度网等,关键词检索。三、材料的分析让材料自然分类,类聚法。第三章 写提纲提纲尽可能详尽,条理清晰,条块分明。(镶玻璃法: 把内容分成几块,一块块往上填内容就行了。)一般分为序论、本论、结论三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论证的形式,纵深式(递进式),平列式,综合式。第四章 写论文一、格式及要求:前置部分及主体部分前置部分:标题、署名、指导教师、目录、摘要、关键词(一)标题:对论文重点的直接呈现。准确得体,通俗易懂,简短精练(不能 简短,可加副标题),符合规范。(二)署名,在题下。(三)指导教师:xxx(四)摘要(可复制文中关键句子,稍作修 饰、连缀即可)(五)关键 词,一般3—5个即可,以重要程度为序。(六)目录主体部分: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一)前言(引言,序论,导言,绪言)(二)正文(本论,主体)(三)结论(四)注释(五)参考文献(文献名,作者,出版社,版次)二、具体方法与规 范(一)写作的顺序1按照提纲自首至尾2先写思考成熟的部分,最后焊接起来。(若不知从何写起,就这样写)写此不管彼,只求一意法。(二)引用材料的方法1直接引用法引证。推论,尊重,显示自己并非标新立异,不乏同道。(拉赞助)2先斩后奏法先概述观点,然后指出某人某文已详言之(加注参见)3映带法崇山峻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研究韩愈,不妨提及东坡;研究明清诗,也可上溯到汉魏。4戒剽窃。学会运用,而不是照抄。(三)论文的整体要求准确,概括、简练,严谨客观,平实,文采。不可以孤立的看问题,要注意上下影响。(四)段落、标点规范(五)语体的要求要简约典雅。第五章 修改、定稿文不厌改,要改得死去活来。一、自己反复阅读, (1)改正错误的字、词、句(笔下误)。(2)逻辑错误(3)修正完善观点(4)论据错误(5)调整结构布局(完美,圆满,面团原理,增删 材料)(6)修饰词句。面团原理:你如果原打算写五个部分,最后只写成三个部分;那你就说你本来就打算写三个部分,现在如期完成了,很“圆满”。因为没有人知道你的原计划,也 没有人想知道,所以没必要告诉他人。二、他人审校(吸收他人意见;自己的错误往往看不出)。互相审阅,互相挑毛病。第六章 答辩虚心点就行。自己写的,也不用心虚

A刊、B刊、C刊和普刊的区分有不同标准,一般以水术水平来区分。C刊即是指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英文全称为“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缩写为CSSCI)。用来检索中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论文收录和文献被引用情况。A类、B类、C类是一些单位对期刊的水平的简单认定,各单位不一定,也不一致。人文社科的期刊,CSSCI是南京大学的检索的,水平要高于北大的核心,因为北大核心的杂志数量更多。具体而言:C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一般简称核心。南大核心的范围要比北大核心要小,所以C价值更高。CSSCI里顶级的期刊,有的学校认定为A,那就是中文期刊里最高级的了。而B刊是各学校以自己的标准自己规定的。所以如果要发表论文,选择期刊前,还是要到本校相关部门问清本校的期刊分类目录,才好决定投稿对象。综述而言,就所代表的学术水平来说 ,A优于C优于B。

学术论文西方思想

人类社会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领域,各领域都反映社会的不同方面,含有各自的内容。关于政治领域,我觉得恩格斯的一段话很能说明。他说:“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即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0页)这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只有掌握统治权,才能按照一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整合社会,协调矛盾,稳定秩序,促进发展。因此,如何夺取统治权,建立什么样的统治权,如何维持统治权,对现有统治权的态度等就成为政治领域的核心问题。从一定意义讲,政治思想的根本目的,也就是为各阶级或集团实现上述目标“出谋献策”。这种“谋”或“策”,可因民族、时代的不同而不同,也可因阶级、集团的不同而相异。由于各种思维方式的不同,也可能表现为不同形式,如理性的,科学的;抽象的,实践的,等。西方政治思想的诞生地是古代的希腊。由于受希腊文化,特别是哲学思想的影响,希腊政治思想从开始时起就是以探索社会政治秩序建立的基础为出发点,研究社会政治秩序产生的根源和性质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的传统特点之一。这种抽象的理论的思维模式,从回答为什么和是什么入手的政治观,在西方一直沿续到十九世纪才有所改变。西方政治思想史可以说是多元演变型的。从横向看,他在各个历史时期基本都是派别林立,诸家杂陈;从竖向看,他则是经历了不同的政治观的演变。综观西方政治思想史,我认为大体经历了:自然政治观、神学政治观和权利政治观几个阶段。各种政治观并不是只存在于某一时期,而只是反映某一时期的典型政治观。自然政治观是古代希腊、罗马时期的基本政治观。古代希腊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发源地,是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时期。希腊从一开始,就形成神人分治的二元格局。就是说人们按照人类世界的结构又创造出一个神的世界,而且二者各自独立存在,互不干扰。思想家们很早就开始探索宇宙的本源和规律,以后又发展到探索社会、国家的本源和规律,政治秩序建立的原因。他们的基本答案大体都认为政治秩序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就是说,无论认为社会、城邦的产生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如柏拉图)或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如亚里斯多德)他们都是把政治秩序的建立看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自然而形成的。罗马是一个务实的民族。他的思想观点包括政治思想基本是接受了希腊的思想用于罗马实际。有人说西赛罗是“希腊化的拉丁人”是将希腊文化传入后世的“中介”是有道理的。罗马人除提出共和国思想外,其他思想远远不如法律思想之发达和对后世影响之大。作为自然政治观的另一体现就是关于自然法思想。早在希腊古代自然哲学时,就提出“逻各斯”思想,要探索事物的规律。这是西方自然法思想的萌芽。到希腊化和罗马时期,形成了系统的自然法思想。就是人能够通过理性认识自然、社会的发展规律(法则)。这种思想成为西方政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观点而延续到后世。人们把西方古代政治观归结为伦理政治观、整体政治观、自然政治观等,我们也曾这样提法。我认为这也反映了西方古代政治思想的特色,都是可以的。但为了使归纳古代、中世纪、近代政治观都统一于政治秩序建立的来源,故用自然政治观。基督教神学政治观是西方中世纪的基本政治观。自从日耳曼人灭亡罗马之后,入主西欧大陆。从此欧洲开始进入中世纪。当时存在着希腊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的并存和融合。但产生于罗马后期的基督教神学,随着基督教势力的扩大,却发展成为人们观察一切问题的根据,一切意识形态的形式都从属于他。当然政治思想也不例外。无论是维护教权的思想,还是维护俗权的思想,都是从圣经中或基督教的历史上寻找依据。甚至于“一般针对封建制度发出的一切攻击必然首先就是对教会的攻击,而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第 401页〗需要提出的是,尽管神学世界观笼罩了西方中世纪,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远自古代 流传下来的政治思想传统,如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思想也都以不同的形式保存下来。这是值得我们挖掘和研究的。权利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的基本政治观。这个政治观基本是从十五、六世纪开始,而形成于十七、八世纪,一直发展到现在。权利观念在西方产生于古代的希腊罗马,特别是罗马法时期。然而作为一种政治秩序产生的基础的观念则是近代的事。还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们就开始用“人的眼光”观察社会、观察国家。后来,更进一步与权利结合起来,提出“天赋****”观念。就是说,每一个平等的个人,都具有与生俱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人们为了维护这种个人的权利,才组成政治社会,建立政治秩序。这种观点,就是权利政治观。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代替教条和神权的是****,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以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由教会批准的,因此曾被认为是教会和教条所创造的。而现在这些关系则被认为是以权利为根据并由国家创造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46页〗因此,“权利和权力”问题,即如何运用公共权力实现、保护人的天赋权利问题就成为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中心问题。权利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的主流。但是,由于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这种政治观也经历了三个阶段,我们归结为:ought to be;tobe ; will be 即“应然”、“实然”和“将然”。十七、八世纪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应然”阶段。这时,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先进思想家纷纷指责、揭露封建制度和****主义是“毁灭”、“摧残”人性的制度,是不符合理性要求的。从而提出各种取代封建社会的符合理性要求的理想制度。在他们看来,人们应该在理性(自然法)的指引下,通过协议(契约)重新建立一个能够保护个人“天赋权利”的外部力量政治体(国家)。虽然每个思想家关于****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大体上包括了生命、财产、自由、幸福和安全,都把保护个人财产权看成首要的权利。虽然每个思想家设想的政治体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大体上都提出了民主和法治的主张。这时的先进思想家们的目的是在于反对封建神学所宣扬的启示和****制度,排除外界所加给人们繁重的枷锁,强调人的内在力量,从而引申出人的天赋的权利(自然权利),重新构建社会。然而他们却不顾历史的发展变化,而把“人性”和“****”说成是“永远和到处同一的”抽象物。同时他们也是从抽象的推理出发,把市民社会看成是个人活动的园地,国家是通过协议(契约)而结成的公民个人联合体,把自己所设想的政治体的形式看成唯一合乎理性的组织。十九世纪直到二十世纪前期,是“实然”阶段。这时,西方主要国家都先后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近代的国家,许多国家也开始实现“产业革命”,向工业化过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日益暴露出来。“理性的王国”并不理想,特别是对广大劳动群众,并未带来“****”的许诺,得到“幸福”。这时在政治思想上明显地出现了分野和对立。居于主流地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开始摆脱了“理想”,面对现实,从理性主义转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为了更加巩固和完善已建立起的政权,在十九世纪时主要是提出各种改革方案,为建立完善的政治制度而出谋献策;而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政治制度的日趋完善,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加强,研究和规范政府行为成为政治思想的主题。这个时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已是论证现实的合理性,已从探讨国家应该是怎样(应然)变为说明现实政权“是”(实然)怎样以及现政权应如何运作问题。为了缓和矛盾、稳定秩序,“秩序”和“安全”已成为主要口号。另一方面,作为资产阶级对立面的无产阶级业已逐步由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在思想上他们不仅批判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要求建立一个更为美好的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甚至要求用暴力****现政权,建立自己的政权。最后,终于建立起无产阶级的科学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他为无产阶级提出了完整的实现自身以及全人类彻底解放的科学理论。后来,列宁更进一步结合世界新发展和俄国的情况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列宁主义。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新阶段是“实然”向“将然”转变的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有了急遽发展,世界格局有了新的变化。西方世界在经济上有了新的进展,走进了所谓“第二个黄金时代”实现了所谓工业化或现代化时代。科学技术有了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科学领域。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发展,更促使社会逐渐走向知识经济时代,影响着人们生产、生活方式。政治上人们对法西斯的统治深恶痛绝,民主化已成为世界潮流;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和民族国家的形成,震撼着并影响着西方国家,同时也遏制了美国的霸权主义。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的痼疾不仅未能消失,而且随着社会的进展愈演愈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在这种局面下,西方政治思想更是派别林立,花样繁多,表现许多新的特点。但总的方向不外两个方面。一方面仍以维护和发展现存政权的思想为主。无论各种政治思想流派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但这时已完成了由“描述型研究”向“干预型研究”的过渡。就是说各种派别无不是为政府的国内、国际政策出谋划策。或提供某种理论模式,或对现实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某种设想和对策。另一方面,有的派别和思想家,开始揭露并批判现代社会的各种弊端。同时,他们提出西方社会已进入“后工业化社会”或“后现代社会”。据此,原来的社会构成和组织已不能适应要求,有的甚至认为原有的社会已然“解构”,需重新建构。从而提出一套各自的“将然”的设想。必须指出的是,从根本上说,这些“设想”仍然没有离开西方政治思想的传统。

关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征浅析

论文摘要: 西方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初在西方兴起的一股思潮。他们从的现实出发,对资本主义所面临的问题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无产阶级运动的出路等问题进行了批判和探讨。本文试从整体上来分析西方马克思主义,并从六个方面概述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特征。以便于吸收和利用其合理的成分,更好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关键词: 西方马克思主义 多样性 批判性 现代性 开放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初兴起并在国际上颇有影响的一股思潮。它以时代的变化为借口,提出并企图用西方近现代的某些来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改造,使之“完善、发展”。西方马克思主义虽然在整体上与马克思主义根本相反,但是我们也不能对它采取简单化的一概否定的态度,而应该采取批判的态度、扬弃的方法来对待西方马克思主义,从中吸取积极、有利的因素。本文试从整体上来把握西方马克思主义并从中抽取出其共同、一般的特征,作为进一步深入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前提。

一、学派的多样性

这可以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鲜明的特征。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林立、理论繁多,并不能纳入一个完善统一的“公理”和通用的模式,具有令人眼花 缭 乱的多样性与多变性。这是一个只要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稍微有所了解、接触就会感觉到的不争事实。其中有影响的如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现象学的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克思主义、新托马斯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地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等十多个学派。而且有些大学派里面还套小学派,有不少分支。可以说,在这众多的学派中也找不到两个观点毫无分歧的哲学家。此外,各学派之间还不断相互影响甚至交叉。因此,人们要准确地说出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究竟有多少个流派可以说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导致同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而会出现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当代科学技术、科学思想的交叉、综合以及边缘化的发展趋势在哲学思潮上的体现。由于现代缺乏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而缺乏自我更新的能力,缺乏旺盛的生命力。不得不从马克思主义中吸取营养以寻找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二是大多数西方哲学学派在其创始人生前曾风行一时,以后却如昙花一现,之后或者因为内部分化而衰落,或者与其他学派融合产生“新”的学派,或者被另一种学派所排挤、所代替。而后者接着也遭受到前者同样的短命厄运。如黑格尔主义一新黑格尔主义、托马斯主义——新托马斯主义、康德主义——新康德主义等。

总之,它们只有不断的改变招牌、更换门庭才能维持其生存。这样产生的多样性并不是正确的全面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错误的片面的彼此交替和对立的结果,而只是一种错误的和另一种错误的、一种片面的和另一种片面的相互对立的结果。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立在关于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的,是正确而全面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来,西方哲学就炮制了一个又一个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武器”,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这同样也形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派别表面的多样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多样性表明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以及运用不同的哲学流派来解读马克思主义,客观上有利于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进一步的深人。但是,往往容易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局面,其结果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歪曲,最终使研究陷人死胡同。

二、内容的两分性

西方思潮虽然学派林立、多样且多变,但这并不意味着内容上也杂乱无章、无规可循。综观他们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科学问题;二是关于人的问题。正是这两个问题把这一思潮区分为两种类型:科学主义(或理性主义)思潮和人本主义思潮(或非理性主义)。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这两大思潮的产生,从的角度看,在西方资产阶级上升时期曾是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宗教主义的两大思想武器:用科学主义反对迷信,用人道反对神道。那时的资产阶级既重视理性、重视科学,于是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同时又重视人道、重视人权,于是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纲领。这二者是统一的。随着资产阶级巩固了自己的统治,严酷的事实表明:在制度下,科学的进步、机器的运转,并没有带来普遍的“自由、平等、博爱”;反而带来了使人异化的深刻的社会危机。同时,科技发展本身和人类社会生活本身也提出了大量需要回答的问题。因此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分裂Et趋明显:理性主义一方面越来越来把人的问题从科学范围中排除出去,另一方面它本身也发生了变化,从抽象的思辩的理性主义转变为具体的、实证的理性主义。与此相应,它把人道主义斥之为虚伪的人道主义,而把自己标榜为一种要回答人的原始之内在本质的“新人道主义”。这样,终于在十九世纪分裂为两大思潮。

就科学主义思潮来说,对它影响最大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西方发生的第三次技术革命。这次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技术革命使资本主义由电气化时代步入信息化时代。科学的大分化、大综合的结果,出现了边缘性学科、横断性学科和综合性学科这样三大类型的新兴学科。在科技迅猛发展的客观实事面前,那种主要以数理结构为工具,从横向静态地分析自然科学的逻辑结构和逻辑方法的学派逐渐暴露出不能说明科学发展规律的弱点,从而不得不让位于那种主要与科学史相结合、从纵向动态地研究科学发展规律的学派。从逻辑实证主义到批判理性主义再到历史主义和新历史主义,正是表明了这种由横向到纵向、由静态到动态分析的趋势。

就人本主义思潮来说,对它影响最大的则是二战结束以后,特别是五十年代以来,西方的社会历史现实。西方社会在这半个世纪中经历了战后恢复、相对繁荣、停滞危机、滞胀复兴等几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是科技物质生产高度发展,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另一方面反映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下的各种社会危机,特别是危机从酝酿到爆发、从潜伏到表面化;社会风尚日益败坏、精神日趋坠落、垄断资产阶级和统治集团对人民群众的统治也随之加紧。这些矛盾的积累,终于在六十年代后期导致了一场震撼西方社会的新左派运动。

我们必须看到,人本主义思潮把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说成仿佛是科技进步和物质生产提高所带来的社会压制与人的本性之间的矛盾,而不是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这当然是极为荒谬的。不过,它提出了如何处理好科技与人的关系的这一值得关注的问题。

三、现代性

大部分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都以使马克思主义“现代化”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他们在“回到(青年)马克思”的口号下,要求“重新发现马克思”,通过马克思本人的著作,特别是早期的'著作来“革新”或“重建”马克思,使马克思主义“现代化”。一方面,他们认为,当代资本主义较之于马克思本人所处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出现了新趋势和新特征。而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一种十九世纪的社会理论,即自由资本主义的理论。它的许多原理所赖以成立的现实基础消失了,不能解答现时代提出的各问题,因而过失了,必须加以“修正、补充和发展”,以适应当代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由于马克思的理论被恩格斯及其后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所歪曲,已变得面目全非,所以需要正本清原,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建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来与恩格斯及其后的“正统马克思主义”相对立。

西方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化可以说是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应该的。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和实践的结果。只有与时代同步,在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中才能获得生机与活力。在时代已经事过境迁、社会实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的情况下,要求马克思等经典作家回答现代社会提出的各种问题,提供包治百病的灵丹妙,绝对是错误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站在时代的前列,、概括新的实践经验、分析解决实际的问题,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现代化所做的努力是值得赞扬和肯定的。然而令人感到遗憾也是值得我们警惕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的操作过程中,修正的已不是个别的结论与说法,而是抛弃了剩余价值学说和阶级斗争理论等,对此,仅以现代化做为说明是没有道理的。

四、纯学术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从纯的学术性的角度来研究马克思主义,将理论与实践相脱离,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局限于学术研究的圈子里。正如安德森所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首要的最根本的特点是它在学术结构上与实践相脱离。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这种学院式的特征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它的奠基人卢卡奇和葛兰西都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积极参与者,他们都力图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只是到了三十年代以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才开始脱离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将马克思主义主要当作纯学术研究的对象。这种变化最初是从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表现出来的。霍克海默在三十年代初创立批判理论时就表现出明显的脱离工人运动。法兰克福学派之后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正是沿着这一条离开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曲折道路而前进的。

当然西方马克思主义将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具有学院式的纯学术性特征并不是说他们闭门造车,不关注现实,相反在他们的理论中可以看到他们所探讨的许多问题都是当代社会的紧迫问题,并且提出了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如在1968年爆发的五月风暴中,他们的理论就成为新左派的思想武器。因而这主要是相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关系而言的。

五、开放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应该向各种学术思潮开放,吸收资产阶级的思想成果来“补充、修正或发展”自己。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到马克思以前的中寻根探源,续马克思的家谱。即利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体系来对马克思主义做出新的解释,以构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如卢卡奇等人主要是利用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最精华、最能够表现其性质的是辩证法,辩证法处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地位,甚至包容着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但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是恩格斯及一些“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所理解的自然辩证法。而是从黑格尔哲学中继承来的最宝贵的“主体客体辩证法”。正是这种“主客体辩证法”,使马克思主义具有革命的本质,才能揭示社会发展的辨证过程,也才能社会走向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理想状态。二是主张吸收当代资产阶级思想文化因素,“补充”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资产阶级哲学思潮相融合。如萨特等人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忽视了人,“把人吞没在观念里”,留下了一块人学的“空场”,而存在主义则强调了具体的现实的人。因此,为了恢复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性质,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人学,必须把存在主义“引进、补充”到马克思主义中去,萨特等人也因此而得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之名。

西方马克思主义大胆地吸收和利用人类社会创造的文化成果,广泛利用资产阶级思想理论来拓展马克思主义,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马克思主义毕竟具有明确的理论性质和相对独立的完整体系,其列各种文化成果的继承和吸收,是在消化的基础上,增强自身的体质,促进自身有机体的发展、成长。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做法,实际上更像是在拆卸、组装零部件,把一些截然相反的世界观和做法直接结合在一起,往往具有折衷主义的性质。

六、批判性

批判性可以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最主要的特征。“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正是运用这种“批判的精神”来看待社会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者”只接受马克思主义对当时社会的批判及其表现出来的批判方法,宣称要恢复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批判的精神,反对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他们认为,要发挥马克思主义的功能作用,最迫切的是必须恢复其作为社会批判理论的性质。不能像恩格斯、苏联东欧式的那样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包罗万象的总体法则和理论体系而加以遵守。而应以批判为中心任务,展开对意识形态、日常生活等社会现象领域的全面批判。

西方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从不同的方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特别是他们深刻分析、揭露了在丰富的物质生活之中存在着人性的丧失,可以说是非常有见地、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反对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在“革新或重建”马克思主义过程中,过分地强调批判性、而忽视了科学性,实属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歪解曲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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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传入中国的百年历程,既对中国学术 文化 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也使西方哲学在中国形成了研究和发展的独特风景。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西方哲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西方哲学的论文 范文 一:柏拉图式的爱情——看柏拉图哲学

爱情,只有情,可以使人敢于为所爱的人献出生命;这一点,不但男人能做到,而且女人也能做到。

—— 柏拉图

哲学,一门很深奥的学科,往往使我们望而却步,但是,哲学又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是最平凡的事的抽象,是最现实的理论的 总结 。经过对哲学的学习,让我更加了解生活,懂得在生活中寻找真理,也学到了一种思维,一种总结与体会的能力,学着在生活中寻找哲学,升华生活。这门课是西方哲学,西方哲学与东方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千百年来,东西方互通互惠,进行着哲学和思想的交流。但是西方哲学又有着独特的神秘感,许多西方哲学家的思想理论也对我们的生活有着很大的影响,他们的哲学观点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只要我们细心体会,哲学就在我们身边。

柏拉图,相信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了解,为了更好地接触他,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他的生平简介,了解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时势造英雄,柏拉图一定有他超越常人的不平凡,才成就了他不凡的一生。

我们都听说过也向往着这浪漫的词语-----柏拉图式的爱情,在我们心中那是最完美爱情的象征,是超越世俗的爱的力量。那么,什么是真正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我们的理解是否正确呢,就让我们带着这美好的词语,走进伟大的西方哲学家柏拉图的世界,听柏拉图是如何为我们描述这美妙的爱情。了解柏拉图的爱情观就需要我们了解他的思想,解读他的世界观,探究他的哲学理念。相信,每一位哲学家都有自己的理念,都有超乎常人的思想成就,让我们用心聆听他们的心声,体会哲学家的伟大。

柏拉图(约公元前427年-前347年),古希腊哲学,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其哲学思想影响了欧洲的哲学乃至整个文化的发展,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柏拉图出身于雅典贵族,青年时从师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死后,他游历四方,曾到埃及、小亚细亚和意大利南部从事政治活动,企图实现他的贵族政治理想。公元前387年活动失败后逃回雅典,在一所称为阿加德米(Academy)的体育馆附近设立了一所学园,此后执教40年,直至逝世。

柏拉图没有实现他的政治理想,但是他的教学思想得到了很好的传播。在教学中,柏拉图重视对普遍、一般的认识,特别重视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认为概念、真理是纯思维的产物。同时他又认为学生是通过理念世界在现象世界的影子中才得以回忆起理念世界的,承认感觉在认识中的刺激作用。他特别强调早期 教育 和环境对 儿童 的作用。认为在幼年时期儿童所接触到的事物对他有着永久的影响,教学过程要通过具体事物的感性启发,引起学生的回忆。柏拉图的教学体系是金字塔形。为了发展理性,他设立了全面而丰富的课程体系,他以学生的心理特点为依据,划分了几个年龄阶段,并分别授以不同的教学科目。至此,形成了柏拉图相对完整的金字塔形的教学体系。

他一生著述颇丰,其教学思想主要集中在《理想国》(TheRepublic)和《法律篇》中。柏拉图是西方客观唯心主义的创始人,其哲学体系博大精深,对其教学思想影响尤甚。柏拉图认为世界由“理念世界”和“现象世界”所组成。理念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永恒不变,而人类感官所接触到的这个现实的世界,只不过是理念世界的微弱的影子,它由现象所组成,而每种现象是因时空等因素而表现出暂时变动等特征。 柏拉图的《理想国》还向我们描绘出了一幅理想的乌托邦的画面,柏拉图认为,国家应当由哲学家来统治。他的理想国要求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其特殊功能,以满足社会的整体需要。但是在这个国家中,女人和男人有着同样的权利,存在着完全的性平等。柏拉图在其最后的作品《法律篇》中进一步发挥了关于法律的作用的思想。他强调,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从理想出发,他推崇哲学王的统治,“没有任何法律或条例比知识更有威力”;从现实出发,他强调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如同最野蛮的兽类。

了解了柏拉图的哲学思想,我们就不难理解他的爱情观。柏拉图认为:“当心灵摒绝肉体而向往着真理的时候,这时的思想才是最好的。而当灵魂被肉体的罪恶所感染时,人们追求真理的愿望就不会得到满足。当人类没有对肉欲的强烈需求时,心境是平和的,肉欲是人性中兽性的表现,是每个生物体的本性,人之所以是所谓的高等动物,是因为人的本性中,人性强于兽性,精神交流是美好的、是道德的。“所以,柏拉图式的爱情,就是一种异性间的精神恋爱,追求心灵沟通,排斥肉欲。柏拉图的爱情是一种理想式的爱情观,是一种极其浪漫但是根本无法实现的爱情观,是一种我们现代社会所缺少的纯精神的而非肉体的爱情。柏拉图这样说,在这世上有, 且仅有一个人, 对你而言, 她(他)是完美的, 而且仅对你而言是完美的。也就是说, 任何一个人, 都有其完美的对象, 而且只有一个,这是一种完美的男女平等的爱情观,是很难达到的一种状态,虽然我们总是能够坚持着这种信念,在爱情的道路上继续,但是往往现实并不总是随人愿,我们在苦苦寻找那个在世界某个角落等待我们的人,然而这个过程有时是那么漫长痛苦,所以说柏拉图的爱情是理想中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梦寐以求有的。

柏拉图式的爱情的由来有一个富有哲理的 故事 :

有一天,柏拉图问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

苏格拉底微笑着说:“你去麦田里摘一株最大最好的麦穗回来,在这过程当中,只允许摘一次,并且只能往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按照苏格拉底的话去做,很久才回来。

苏格拉底问他摘到没有?

柏拉图摇摇头说:“开始我觉得很容易,充满信心地出去,但是最后空手而归!”

苏格拉底继续问道:“什么原因呢?”

柏拉图叹了口起气说:“很难得看见一株不错的,却不知道是不是最好的,因为只可以摘一株,无奈只好放弃;于是,再往前走,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可是我越往前走,越发觉不如以前见到的好,所以我没有摘;当已经走到尽头时,才发觉原来最大的最饱满的麦穗早已错过了,只好空手而归咯!”

这个时候,苏格拉底意味深长地说:“这就是‘爱情‘。”

之后,就产生了柏拉图式的爱情

柏拉图式的爱情,是一种精神恋爱,是一种包含着深刻哲学思想在内的爱情,诚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都能理解的爱情。这种超越肉欲的爱情也与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和教学理念紧密相关,这充分体现了他的唯心理论,他提倡政治上的平等和自由,强调教学上的因材施教,因时施教。从柏拉图的思想来看,他的所有理论都体现了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这也与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相关,他在青年时期热政治,希望能参加政治事务,公正地治理城邦,但是实际 经验 告诉他,包括雅典在内的所有城邦都不能做到这一点。最后,他认为只有在正确的哲学指导下才能分辨正义和非正义,只有当哲学家成为统治者,或者当政治家成为真正的哲学家时,城邦治理才能是真正公正的。

学习了西方哲学,让我懂得了哲学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而且,生活中很多事情都可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就像我们身边的爱情,我们向往柏拉图式的爱情,虽然我们无法达到如此纯洁的精神恋爱,但是可以把它作为自己的目标。哲学与生活是我们最好的学习的 方法 ,能够更加深刻的理解哲学,更加细致的体会生活的真谛。在以后的生活中,会更多的运用哲学,与实践相结合。

关于西方哲学的论文范文二:浅谈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

苏格拉底是西方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其哲学对整个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西方古典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因为他的出现,哲学变得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

一.生平

苏格拉底出生于希腊雅典一个普通公民的家庭。其父是 雕刻 匠,母亲是助产妇。他容貌平凡,语言朴实,却具有神圣的思想。青少年时代,苏格拉底曾跟父亲学过雕刻手艺。后来他熟读荷马史诗及其他著名诗人的作品,靠自学成了一名很有学问的人。他以传授知识为生,30多岁时做了一名不取报酬也不设馆的社会道德教师。苏格拉底把自己看作神赐给雅典人的一个礼物、一个使者,任务就是整天到处找人谈话,讨论问题,探求对人自己最有用的真理和智慧。因此他的一生大部分是在室外度过的,喜欢在市场、运动场、街头等公众场合与各方面的人谈论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什么是虔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美德什么是勇气?什么是真理?以及你的工作是什么?你有什么知识和技能?你是不是政治家?如果是,关于统治你学会了什么?你是不是教师?在教育无知的人之前你怎样征服自己的无知?等等。贯穿这些讨论的主题就是引导人们认识:在这些对于人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其实人是非常无知的,因此人们需要通过批判的研讨去寻求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和善,达到改造灵魂和拯救城邦的目的。作为公民,他曾三次参军作战,当过重装步兵,在战争中表现得顽强勇敢,并不止一次在战斗中救助受了伤的士兵。此外,他还曾在雅典公民大会中担任过陪审官。 40岁左右,他成了雅典的远近闻名的人物,并进人五百人会议。他在雅典和当时的许多智者 辩论 哲学问题,主要是关于伦理道德以及教育政治方面的问题,被认为是当时最有智慧的人。然而,在雅典恢复奴隶主民主制后,苏格拉底被控,以藐视传统宗教、引进新神、败坏青年和反对民主等罪名被判处死刑。他拒绝了朋友和学生要他乞求赦免和外出逃亡的建议,饮下毒酒自杀而死,终年70岁。

二.主要的哲学思想

1. 知识论

古希腊苏格拉底提出通过彼此谈话洁难,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寻求真理的方法。基本内容分为三步。(1)出发点是“自知其无知”,事先不提出任何独断的原则。驳斥自然哲学家就重要间题提出的论证是彼此分歧的,其思辨超出人类知识的限度,批评智者派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放弃求知的原则。(2)手段是通过对知识的爱(爱洛斯)和彼此的谈话、诘难以寻求真知识,同时也推进了问答者彼此的友谊。(3)目的是形成概念,求得真知识。集中种种对立的例证,通过归纳的方法,从个别具体的事例,寻求一般概念或永恒本质。一方而起到积极作用,有一定的辩证法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强调“自知其无知”和“认识你自己”,从自我意识中去寻求真理。 苏格拉底的知识论把知识建立在理性基础上,认为一切知识都是经由概念的。概念是撇开具体事物的特殊属性而形成的,是普遍的、不变的。所以知识也是普遍的、绝对的、永恒不变的。他“自知自己无知”,认为人们一般所谓的知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知识,因为它们都是变化的、没有永恒价值的;但他们还自以为有知识。而苏格拉底认为自己还没有达到那种绝对的、永恒的、真正的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认为自己是无知的。苏格拉底提出的这一命题包含有价值的思想,那就是不应该停留于个别、具体,而应提高到一般。这种看法是人类认识史上的进步。苏格拉底认为,人们不能认识外部世界,也不应该认识外部世界。因为他认为自然界是神创的,由神支配,受神管理的,人的理性不可能认识神所创造的东西。只有放弃的自然的认识,承认自己是无知的人,才是聪明人。可见,苏格拉底的“自知自己无知”又是反对人们从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出发去获得知识。

2. 目的论

从智者开始,古希腊哲学由注重研究自然本身转到注重研究社会伦理和人。但他们只停留在感性阶段,只能得出相对主义的结论。到苏格拉底才根本改变了这种状况。苏格拉底在反对自然哲学中提出了自己关于原因的主张,即目的论。在苏格拉底看来,世界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是其中有一种支配力量,它使万物成为如此的样子,并且是最好的,这个支配力量就是“好”(“善”)。善是他的哲学思想的一个基本概念,是说明事物“为什么”的原因。在苏格拉底的哲学中,善或目的具有相同的意思。他认为万物的存在和发展都追求一种完满性原则,整个世界的万物都具有这样的目的性。这样,苏格拉底就把目的论当成了他的世界观。 用目的论来说明世界,这是苏格拉底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古希腊哲学正是从苏格拉底开始,自然哲学中决定论的宇宙观为目的论的宇宙观所代替。目的论的提出,在于对世界的统一性,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进程,及自然中谐调的现象等作出哲学上的解释。这种解释力图克服自然哲学中的机械决定论,宇宙运动的循环论,和把精神、意识现象统统归结为物质的组成方式不同的片面性观点,同时也力图克服智者们不重视研究原因,把一切都看成相对的、主观的、可怀疑的错误观点,这在认识史上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3. 美德论

美德即知识”是苏格拉底伦理学的核心命题,他的“美德即知识”著名论题开启了西方道德理性主义的先河。“美德即知识”是苏格拉底关于理性的人的品质的论述,也是关于道德伦理的论述。美德即知识”作为苏格拉底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命题,“它表明美德的本性是知识,人的理智本性和道德本性是同一的”。苏格拉底所追求的是一种关心人的灵魂的普遍的道德真理。这一命题跟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和“善是人生的最高目的”是分不开的。“认识你自己”就是关心自己的灵魂,也就是追求关于美德的知识;追求善,把“善”作为人生的最高目的,这才是高尚的生活,有意义的生活。而且他认为人都是向善的,不可能自愿从恶,把这归于人的本性。有些人之所以作恶,就是没有关于美德的正确的知识。只要人的理智追求知识,就不会犯错。

4.方法论

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知识,均从疑难中产生,愈求进步疑难愈多,疑难愈多进步愈大。苏格拉底承认他自己本来没有知识,而他又要教授别人知识。这个矛盾,他是这样解决的:这些知识并不是由他灌输给人的,而是人们原来已经具有的;人们已在心上怀了“胎”,不过自己还不知道,苏格拉底像一个“助产婆”,帮助别人产生知识。苏格拉底的助产术,集中表现在他经常采用的“诘问式”的形式中,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在诘问中,苏格拉底自己并不给予正面的、积极的回答苏氏自比产婆,从谈话中用剥茧抽丝的方法,使对方逐渐了解自己的无知,而发现自己的错误,建立正确的知识观念。这种谈话也有几个特点:第一、谈话是藉助于问答,以弄清对方的思路,使其自己发现真理。唯在谈话进行中,苏氏则偏重于问,他不轻易回答对方的问题。他只要求对方回答他所提出的问题,他以谦和的态度发问,由对方回答中而导引出其他问题的资料,直至最后由于不断的诘询,使青年承认他的无知。在发问的过程中,苏氏给予学生以最高的智慧,此即有名的苏格拉底反诘法。

三.意义

苏格拉底可以说是古代希腊哲学的一个分水岭。在他之前,古代希腊的哲学家都偏重对宇宙起源和万物本体的研究,对于人生并不多加注意。苏格拉底扩大了哲学研究的范围,他将哲学引到对人心灵的关注上来。他认为:研究物质世界的构造和法则、探索外界事物的本质不能够说没有意义,但对于哲学家来说,应该有比树木、石头和星辰更有价值的问题,这就是心灵问题,道德问题,知识问题。这些问题和人息息相关。他引用德菲尔阿波罗神庙所镌刻的那句神喻来呼吁世人:“认识自己”旨在希望人们能通过对心灵的思考关怀而追求德行。可以说,苏格拉底把哲学的领域扩展了,对后来的西方哲学和宗教、乃至社会和民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也为____的欧洲化奠定了人文基础。几百年后的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说,苏格拉底将哲学从天上召唤下来,使它在各地落脚生根,并进入各个家庭,还迫使它审视生命、伦理与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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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是有交集的,不能完全区分。比如说,学术思想中会体现学术观点,李泽厚的美学思想也是由他对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这一学术观点体现出来的。而学术观点的提炼,自然也有学术思想的映现,李凇对宗教美术的研究也能够反映出他对艺术学理论的思想认识。当然,某些时候,我们还是可以明显的看出他到底是偏重思想还是偏重观点。大致来说,哲学、 美学等偏重于思想,又有观点的支撑;而历史的研究,多是观点的体现;历史学理论,则是二者并重。

术跟政治是两码事,学术传授客观知识,政治带有政治偏见的,中国还很难做到学术和政治分开,要知道我们的学校都有党支部,团支书之类的强大组织在控制着学术的自由的

思想一般是一种成体系,比较成熟的认识;观点,点表明是某一种认识,相对思想要小,而且可能背后没有体系支撑。

1、什么是学术思想。 2、什么是学术思想和学术观点。 3、什么是学术思想创新。 4、学术思想怎么形容。1.中国学术思想,特点是在和其他文明的比较中凸现出来的,所以我们不妨以西方乃至印度的学术思想为背景探讨这个问题。 2. 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3.但我认为,中西书写文字的差异,是造成两者思维方式不同的根本原因。 4.固然,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它不同于语言,不等于思维的工具。 5.但是作为人们最经常使用的交流工具,文字对思维无疑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6.西方语言的书写形式是字母文字,这种文字既不表形,也不表意,而仅仅表音;也就是说,它完全割断了和形象的直接联系,是一种纯粹的记录语言的符号。 7.这种纯粹记录语言的字母文字频繁地、广泛地刺激人们的大脑,就逐渐地形成了西方人长于语言思维的特点,使之语言思维特别发达。 8.而汉语书写符号是方块汉字,它不仅表音,而且还能表形、表意。 9.这种音、形、意互相联系的文字,为形象思维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使中国人长于形象思维。 10. 文字影响思维方式,思维方式又影响文化的发展特点。 11.中西文字和思维方式的不同,使中西文化表现出各自的独特风貌。 12.西方学者认为,语言和思维是相互依赖的。 13.如黑格尔就声称:“思维形式第一表现和记载在人们的语言里。 14.”杜威也指出:“吾谓思维无语言则不能自存”。 15.而我们的语言学教科书则反复强调,语言和思维是外壳和内核的关系。 16.和此相反,许多中国学者却认为自己思想的最高境界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17.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今本《老子》一章)、“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庄子·秋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周易·系辞上》)、“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诗品·含蓄》)等等。

马怀德学术思想论文

法学硕士

全国统考:英语、俄语或日语;政治

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政治 100分

英语一 100分

专业课 150分 比如你报考民商法方向,这个就考民商方面的

法学综合 150分 一般包含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 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每个学校可能略有差别,这两场考试都是学校自己出题。

每个学校有自己的分数线 而且政治英语一定要过国家给的线才行。

扩展资料: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是法学教育中位于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之间的一个层次,学习侧重坚实的理论研究,旨在为国家培养全方位的学术型人才。

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参考资料 :考研常识-法学专业

1、法学专业考研初试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是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的命题从2004年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科目/参考书目: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632)法学基础(法理学)、(858)法学综合(刑法学和民法学。法学综合一命题范围:法理学(40分):法理学导论。宪法学(40分):中国宪法。国际法学(40分):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含(WTO)、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公法(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国际司法(国际司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行政法学(30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法学综合一复习参考书目:《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 舒国滢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法理学》(初试选读) 舒国滢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宪法学》(第四版) 焦洪昌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年版;《国际法》 周忠海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08年;《国际私法》第三版 赵相林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2011年 第三版;《国际经济法》(第四版) 王传丽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马怀德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第三版版;《行政法学》(第二版) 张树义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法学学科A类院校: A+类: 10002中国人民大学 10053中国政法大学 A类: 10001北京大学 10003清华大学 10276华东政法大学 10486武汉大学 10652西南政法大学 A-类: 100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0183吉林大学 10248上海交通大学 10284南京大学 10335浙江大学 10384厦门大学 105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7.2016年: 《医事法学进展在广东》 ,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16.2015年:《打开天窗说“亮”话》 ,专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8月第1版。15.2014年:《医事法律500问》,副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1月版。14.2013年:《医道法途》,副主编,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10月版。13.2013年:《医事法学在广东》,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4月版。12.2012年:《医事纠纷律师实务:案列评析和诉讼指引》,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2012年11月版。11.2011年:《临床医学导论》,参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版。10.2008年:《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关联、争议与立法》,专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版。9.2004年:《脑死亡-现代死亡学》(《脑死亡立法的必要性》之节),参编,科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8.2003年:《医法通》,专著(合作主编项目之一),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7.2003年:《民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6.2003年:《专利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5.2003年:《婚姻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4.2003年:《诉讼法教程》,参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3.2002年:《公民行为十万个怎么办》,参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02年3月版。2.2000年:《国际私法教程》,参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版。1.2000年:《宪法教程》,参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 174.《“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独著),载《羊城晚报》2014年10月10日173.《药事损害鉴定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24日172.《面对并发症执业医师如何防范》(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9月23日171.《患方药品使用线现代化治理(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10日170.《患方药品使用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3日169.《药事服务线现代化治理(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8月13日168.《药事服务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8月6日167.《循证医学证据首次直接用于医疗及其侵权诉讼引发的问题与思考》(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4年8月166.《护理不当须承担医疗过错责任》(独著),载《医师在线》2014年7月21日165.《以民事诉讼规定为依据 依法审视病历记录、鉴定名称变更和举证责任倒置适用》(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7日164.《产前脐带染色体检未见异常却产下先天愚型男婴 谁侵犯了她的优生优育选择权(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7日163.《产前脐带染色体检未见异常却产下先天愚型男婴 谁侵犯了她的优生优育选择权(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0日162.《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7月9日161.《不配合转院,也是医疗过失》(独著),载《医师在线》2017年7月7日160.《由生效判决回查医方、患方和法院方行为选择与后续风险》(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3日159.《修改、涂改还是篡改? 由病历问题谈医方责任认定(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3日158.《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7月2日157.《医疗过错损害要赔偿》(独著),载《医师在线》2014年6月30日156.《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6月25日155.《修改、涂改还是篡改? 由病历问题谈医方责任认定》(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6月19日154.《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监督政府之手》 (独著),载《南方日报》2014年6月12日A04版153.《药品研发试验线的现代化建设》(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6月11日152.《法官内心确认是影响判决证据采纳的一项独立因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5月29日151.《患者猝死引发诉讼 医方是否充分:告知“的疑云》(第一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5月29日150.《推行药事治理良法》(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5月28日149.《鉴定意见的恰当采纳与适用 更须提升法院的医事审判力》(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4月17日148.《患者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 医疗过失还是难以预料风险所致?》(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4月17日147.《一把手要当好第一责任人》 (发言整理),载《法制日报》2014年4月10日146.《药事治理的“善治”思考》(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5月7日145.《药事治理开启药师美好时代》(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4月23日144.《由病历资料证据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谈“病”与“人”之医法的有机统一》(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27日143.《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事后补签病历是否违法(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27日142.《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事后补签病历是否违法(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13日141.《医事改革恰逢其时》(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3月12日140.《医事改革革故鼎新》(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3月5日139.《医事改革契机已到》(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2月26日138.《处置医疗纠纷离不开顶层设计》(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1月22日137.《从住院患者“跌倒事件”处置回看医方救治、鉴定意见和法院判决之得失》(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9日136.《高龄患者半夜跌倒后死亡 意外还是护理过失(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16日135.《高龄患者半夜跌倒后死亡 意外还是护理过失(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9日134.《完善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机制岂能一厢情愿》(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1月8日133.《医疗损害纠纷处理之“最” 》(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2月25日132.《医疗损害鉴定实证认识与再思考》(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2月11日131.《官方与民间医疗损害纠纷处理之不同》(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1月27日130.《医疗损害纠纷处理如何最优化》(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1月13日129.《医疗损害纠纷持续向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0月23日128.《医疗服务市场化视野下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面临的新风险和新对策》(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26日127.《先心病患儿:A院治疗,B院死亡 两家医院都有错(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26日126.《先心病患儿:A院治疗,B院死亡 两家医院都有错(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9日125.《鉴定不能再以所谓“医疗不足”等替代“违规违法”》 (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2日124.《颅内动脉瘤行介入栓塞术后继发脑出血及脑疝 保守治疗还是外科手术(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2日123.《颅内动脉瘤行介入栓塞术后继发脑出血及脑疝 保守治疗还是外科手术(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1月21日122.《要注重科学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31日121.《复杂型先心病患儿术后肺动脉吻合口狭窄 并发症还是医疗损害(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31日120.《复杂型先心病患儿术后肺动脉吻合口狭窄 并发症还是医疗损害(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10日119.《说明清楚、平时留意和审理专业 是本案医方胜诉的三大原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9月12日118.《置入心脏起搏器后患者反复感染但不配合治疗 不利后果由谁埋单?》(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9月12日117.《合理、谨慎、注意的法律义务应溶入医疗活动中》(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22日116.《头晕、胸闷急诊入院患者未确诊急性心肌梗死 依据不足还是误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22日115.《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方式化解药品缺陷 引发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防范能力》(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1日114.《接受双肾ECT检查的患者突发急性心力衰竭进而死亡 患者原因还是操作不当(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1日113.《接受双肾ECT检查的患者突发急性心力衰竭进而死亡 患者原因还是操作不当(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7月25日112.《让“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价值回归》(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7月15日111.《合理治疗方案需循证医学和法律学的双结合和双肯定》(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27日110.《疑诊隐匿性冠心病患者接受心包穿刺术诱发急性心梗死亡 存疑患者的诊疗得失(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27日109.《疑诊隐匿性冠心病患者接受心包穿刺术诱发急性心梗死亡 存疑患者的诊疗得失(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6日108.《医患沟通项目变迁和增多—— 医方须履行哪些说明告知义务?》(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5月27日107.《防范药品医疗损害纠纷—— 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管理》(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5月13日106.《掌握防范检查预约风险三要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8日105.《辅助检查预约及时还是延迟 既显管理水平 更属归责事由(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8日104.《辅助检查预约及时还是延迟 既显管理水平 更属归责事由(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1日103.《“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是有道理的》(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28日102.《病重患者院内独自去做检查返回途中猝死 护理对错的是非之争(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28日101.《病重患者院内独自去做检查返回途中猝死 护理对错的是非之争(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7日100.《临床医疗是医学与法学有机结合的活动》(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31日99《暴发性心肌炎致5岁患儿入院9个多小时死亡 病情太急还是救治太缓(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31日98.《暴发性心肌炎致5岁患儿入院9个多小时死亡 病情太急还是救治太缓(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10日97.《防范药品医疗损害纠纷 请认真对待药品说明书》(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6.《符合指征 操作失当 白蛋白使用有“致命伤”吗(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5.《目前中国的法律如何界定患者的知情权》(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4.《晚期癌症患者说病情我做主;医生无奈到处家属说了算 是残酷的真相还是善意的谎言》(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3.《符合指征 操作失当 白蛋白使用有“致命伤”吗(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13日92.《鉴定意见的法律地位》(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1月29日91.《急性心衰死亡过失认定 四次鉴定,四种结论(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1月29日90.《急性心衰死亡过失认定 四次鉴定,四种结论(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2012年11月15日89.《由医患沟通项目变迁和增多,谈医方说明告知义务的履行》(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88.《“说明”义务履行不全致风险蓄积 弹簧圈数量多少:不只是医疗费用,也是医疗风险(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87.《“说明”义务履行不全致风险蓄积 弹簧圈数量多少:不只是医疗费用,也是医疗风险(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18日86.《与“谨慎”/“注意”相对应医疗法定用语要牢记 读不懂,难读懂》(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7日85.《“注意”病情,是义务!患者病情恶化未入院,带药回家后死亡,医方被判承担30%损失赔偿(续)》(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7日84.《“注意”病情,是义务!患者病情恶化未入院,带药回家后死亡,医方被判承担30%损失赔偿》(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0日83.《用法监督网络健康》(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9月1日第17期82.《鉴定意见表述透露出医(事)法应用之进步与挑战》(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8月9日81.《转院:患者的权利 医生的义务》(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8月9日80.《医患纠纷,法律解读宜先行》(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7月15日第14期79.《患方拒绝尸检的医法思考 行使知情而不同意权的不利医法后果》(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7月12日78.《胃大部切除术后多次出血合并房颤抗 血小板与抗疑治疗之过失认定》(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7月12日77.《医疗事故鉴定用语应规范合法》(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6月14日76.《一审患方败诉,二审调解医方部分赔偿 主动脉夹层介入治疗“是非”之争》(第一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6月14日75.《广东经济社会转型中的环境正义问题》(第二作者),载《岭南学刊》2012年02期74.《尤其重视急危患者知情同意权》(独著),载《医师报》2012年5月73.《诊疗规范亟需规范》(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08期72.《“缝肛门”教训 减少医患纠纷亟须“诊疗规范”》(独著),载《东方早报》2012年2月15日71.《临床决策和处理缺陷致悲剧》(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11月70.《 口头说明陷医方于不利境地》(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11月69.《律师喜欢“挑刺” 》(第一作者),载《医师报》2011年9月68.《依法行医 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67.《参与器官买卖 医生也是犯罪》(第一作者),载《医师报》2011年5月4日66.《超说明书用药患者与医生的权益保护》(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2期)65.《我国超说明书用药的法定界限》(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1期)64.《对超说明书用药多种意义上的完善思考》(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0期)63.《我国医学教育临床实习中存在的权利冲突及预防》(第二作者),载《中国医院》(2010年14卷04期)62.《医院与父母处置权之争——谁有权决定受精卵的“生”与“死”(下)》(第二作者),载《医师报》2010年3月26日61.《冷冻胚胎的权利与属性之争——谁有权决定受精卵的“生”与“死”(上)》(第二作者),载《医师报》2010年3月22日60.《电子病历中的侵权问题》(独著),载《医师报》2010年3月59.《国内外药品损害的法律规责、救济现状与防范建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3月58.《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legislation:analysis of 969 respondent by classroom questionnaire》,载《Hepatobilary & Pancreatic Diseases International》(SCI收录)2009年10月57.《脑死亡与器官移植立法课堂调查问卷分析》(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12月总期第83期56.《中国大陆“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策略与思考》(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4月总第75期55.《中国“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现状与挑战》(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2月总第73期54.《出台脑死亡判定标准对医院及医生的影响》(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5-6月总第86-87期合刊53《死亡标准取代的全方位解读》(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4月总第85期52.《药品说明书:安全用药的完善与思考》(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3月总第84期51.《药品说明书:验证用药行为合理、合法性的凭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2月总第83期50.《药品说明书:用药的法定依据与防范药害的凭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1月总第82期49.《医患沟通系统评价证据的循证分析》(第5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8年第12期48.《院方滥用抗生素是否成立》(独著),载《医师报》2008年10月9日47.《医法结合:一个在医法评判中所必然呈现的判断》(第2作者),载《中国处方药》(2008.12总第81期)46.《医法结合:一种随医学实践同步并同时进展的状态》(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8.11总第80期)45.《医法结合:与医学理论同步生成》(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8.10总第79期)44.《案说实验性临床医疗》(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8.9总第78期)43.《三个概念的明晰及参照》(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8.8总第77期)42.《让实验性临床医疗公开透明》(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8.7总第76期)41.《实验性临床医疗:医法结合的创新之路》(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8.6总第75期)40.《关注活体器官移植的审查,防范医疗纠纷——从“交叉捐肾”引发的伦理争议谈起》(第一作者),载《新医学》(2008年第9期)39.《加强政府卫生财政投入机制研究》(第二作者),载《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年4期)38.《由一起孕妇失去生育能力案看医方存在的诊疗不当及其法律责任》(第四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2期)37.《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后又妊娠的责任认定与立法建议》(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0期)36.《医疗服务合同效力瑕疵与医疗费用的给付——由一起医疗诉讼与反诉案件所引发的法律思考》(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9期)35.《唐氏综合症引发之优生优育选择权诉讼及其鉴定选择》(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8期)34.《未足月未成熟新生儿童重度窒息死亡诉讼之医法解读》(独著),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7期)33.《高危患儿分娩骨折而引发的责任、教训与启示》(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期)32.《科学管理,依法维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7年第7卷第12期31.《脑死亡和器官移植问题解决需要立法直接介入》(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7年第7卷第11期30.《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审查中存的问题与对策》(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6年12月第6卷第12期29.《器官移植术开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与对策》(独著),载《西北法律评论》第1卷,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年7月第1版28.《论公务员在执行上级决定或者命令中的角色定位》(独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第24卷第4期,先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又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研究所、中国监察协会主办的《研究参考》全文转载27.《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21卷第18期26.《如何看待鉴定留有“尾巴”的医疗侵权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第282期(21卷12期)25.《化解医患法律冲突的关键在于医与法的结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第281期(21卷11期)24.《法理视野下的医患和谐》(独著),载《中国实用妇科产科杂志》2005年第12期23.《从法理的视角谈我国医疗改革》(独著),载《广东科技报》2005年10月28日2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及其在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作用》(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11月第5卷第11期21.《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医疗纠纷案中的应用》(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6月第5卷第6期20.《现有法治框架与法律资源下中国医师维权路径的探索》(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5卷04期19.《执业医师法定权利的运行、问题与思考》(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6期(第5卷03期)18.《医疗法制大环境的改变更显医师维权工作的紧迫》(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4期(第5卷02期)17.《剖析医疗行为中医方为主的法律关系》(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1月第5卷第1期16.《影响外科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几个法律问题》(独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10期15.《找准医疗法律关系是依法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关键》(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2004年17卷第3期14.《与临床相关的重要法律问题解读》(独著),载《中华医学网络杂志》2004年第1期13.《入世与医疗市场、医疗机构的改革》(第二作者),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6期12.《音像资料证据与医患纠纷防范》(独著),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5期11.《论脑死亡的立法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独著),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4期10.《我写<医法通>》(独著),载《健康报》2003年11月 24日9.《司法鉴定与医学鉴定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运用的比较分析》(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西安交通大学主办)》2002年15卷第4期8.《论法律责任的哲学基础》(独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主办)》2002年第7期7.《现行医疗体制下的医疗服务纠纷原因初析》(独著),载《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3月第4卷第1期6.《依法治国,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打开更为广阔的通途》(独著),载《广东党史》2001年第5期5.《医疗纠纷的动因分析》(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西安交通大学主办)》2001年第4期4.《城市绿化应走法治之路》(独著),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9期3.《由货仓式商场突然关闭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独著),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3期2.《论法律责任在法学中的地位》(独著),载《跨世纪改革论坛》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99年9月版1.《人生观理论教学实践的几点体会》(独著),载《思想教育》1997年10月25日 12.广东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委托项目:《全面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课题研究,课题组组长,2015年; 11. 中国社会科学院地方法治蓝皮书项目:《广东医疗纠纷处理调研报告》(2014年)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广东医疗法治发展状况研究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官健、佘琼胜、潘盛鹏、赖永洪、葛志坚、庹明生、王辉、张兆金、刘晓绛、王文倩、赖嘉敏、栗艳杰。载《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201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会政法分社,2015年1月第1版,皮书序列号:B-2015-412,2014年; 10.中国法学会委托项目:《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论文名称:《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课题主持人:应松年;课题组成员包括:江必新、游劝荣、马怀德、薛刚凌、肖建国、张生、宋儒亮、王轶、曹鎏;执笔人:应松年、宋儒亮、张生、江必新、肖建国、曹鎏;载《中国法学》2014年6月; 9.广州血液中心委托项目:修订《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课题研究,课题组组长,2013年11月;8.广东省红十字会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法研究,课题组组长,2013年10月;7.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项目:广东法治史编写,课题组组长,2012年9月;6.广东省卫生厅委托项目: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地方立法,课题组组长, 2012年;5.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研究的副省级政府法制课题研究:“《广州市献血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课题组组长, 2012年;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中国法治与社会发展国情调研”,合作主持,2011年;3.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副省级政府法制课题研究:“政府法律事务管理研究”,课题组组长,2011年;2.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校(院)级重点课题研究:“广东法制建设与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研究”,课题组组长, 2011年;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3-2004年度项目:“脑死亡立法问题研究”,独自主持,2007年。 《中国医学论坛报》医事法学专栏主持人 ;《医药经济报》【医界真知】栏目专栏撰写人 。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28人;学院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职教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的法学专业,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丰硕。其中崔卓兰教授被聘任教授二级岗,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和广东省首届“中青年法学家”;黄立教授、马栩生教授被评为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有6名教授被聘为广东省人大立法顾问;黄立教授、杨振洪教授、张永忠教授分别担任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广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广东省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首任会长;一批教师成为各级人大代表和多个行业的立法咨询专家。另外,学院还聘请了张文显、马怀德、黄进、赵秉志、王保树、谭玲、杨宗仁等知名学者、司法界专家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据统计,2008-201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超过150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期刊发表论文5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论文超过10篇。2008-2012年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和教材超过40部;2009年至2011年学院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位居广东省法学院校第二。 崔卓兰,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太平洋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宪法行政法学会总干事,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吉林省政府、长春市人大、长春市政府立法顾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广东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法学所所长、《法制与社会发展》常务副主编、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杨振洪,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社会救助研究服务中心副主任,广东省社工委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香港浩霸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知识产权仲裁院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等。曹旅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在《法学研究》、《中国史研究》、《考古》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要著作有《秦律新探》、《张家山汉律研究》、《秦汉魏晋法制探微》与《黄永年先生编年事辑》,曾获“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秦汉法制史。丛中笑,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财政部天和经济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法经济学、财税法学。陈永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地方立法学会常务理事,在《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两部,参编10余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黄立,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犯罪学。孔繁华,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社会法学。马栩生,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副院长,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州、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王水明,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秘书长,“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宣讲团成员,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国际刑法。王涛,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制史。伍劲松,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美国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访问学者。著有《行政解释研究》,在《法学家》、《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许楚敬,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在《中国国际法年刊》、《现代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和《政治与法律》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学。杨晓生,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社会学会体育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学会体育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要从事体育产业领域的相关教学和研究,主持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课题及横向课题多项,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编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产业经济学》、《体育赞助导论》教材,参编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市场营销学》、《社会体育专业学生学习与职业设计》教材。在体育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20篇。于群,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曾从事政府法制工作长达7年。主要研究领域为理论法学、民商法学。张芳芳,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从事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在《中国法学》、《学术研究》、《当代法学》、《人民司法》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论文《体育仲裁协议与商事仲裁协议的比较研究》获2007年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张永忠,教授,博士,中国社科院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与政府经济管理、信息传媒法、知识产权法学。曾二秀,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研究会理事,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客座研究员,兼职律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学。周贤日,教授,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决策咨询机构专家,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专家,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商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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