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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论文答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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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论文答辩问题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过程中⾯临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这是新时代党的建设⾯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在⾯临重⼤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任重道远,特别是优秀“头雁”总量偏少、乡村“⼈⽓”不够旺、产业基础⽐较薄弱、组织设置不够优化等是亟待破解的难题:⼀是优秀“头雁” 总量偏少。近⼏年,各地都⾮常重视优秀“头雁”队伍的培育,但从整体来看,优秀“头雁”总量还偏少。第 1 页⼆是偏远村落“⼈⽓不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逐渐向城市转移,⼀些村庄衍变成了“空⼼村”,留守在村的多以⽼⼈和⼉童为主。三是产业基础“不够厚实”。当前,我乡还有⼀些农村产业基础⽐较薄弱,仍以传统种植、养殖业为主,规模化程度较低;有的农村在依托新兴产业助⼒“双增”⽅⾯,缺乏好的项⽬和发展规划;也有少数偏远村虽然摘掉了薄弱村的“帽⼦”,但资源匮乏,内⽣动⼒不⾜,仍存在“返薄”隐患;还有⼀些农村的⼭林河湖等资源,仍处于“沉睡”状态,潜⼒尚未得到有效开发。第 2 页四是少数党组织功能偏弱。由于受农村空⼼化等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服务群众办法不多效果不好、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讲程中,今后我们要⽴⾜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优势,争当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是实施“头雁⼯程”,打造领航乡村建设的新标杆。“领头雁”队伍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抓好农村⼯作的关键。⼆是深化“乡贤回归”,凝聚助⼒乡村发展的新动⼒。乡村振兴,⼈才是关键因素,更是第⼀资源,要推动形成以乡贤为主体的⼈才资源回归。第 3 页三是探索“党建+产业”模式,创新助推“双增”⼯作的新举措。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推进乡村振兴要把⼤⼒发展农村产业放在⾸位,在产业振兴上下功夫、求突破。四是构筑多元共建平台,探索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新路径。乡村振兴战略是⼀个系统⼯程,需要依托各类平台,宣传、组织、发动和整合各⽅⼒量携⼿作战、共同推进。五是全⾯传导责任压⼒,形成书记“善抓党建”的新态势。坚持“抓好党建是最⼤政绩”“善抓党建是最⼤能⼒”的要求,加⼤责任传导⼒度,以动真碰硬的措施,压实各级书记抓党建责任。

据学术堂了解,在乡村旅游论文答辩中,老师通常会问到以下几个问题:

1、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是什么

在答辩的时候,导师最常问的一个问题就是: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是什么。当老师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同学们千万不要慌,要有条不紊地将论文中的核心概念说出来。

2、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什么?这也是导师常问的问题之一。主要考查学生对自己的论文熟不熟悉,对自己论文中所用的研究方法了不了解。

3、其他问题

此外,以下这些问题也是导师比较常问的:

①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这个选题有什么意义?

②论文的基本框架、结构都是怎么安排的?

③论文的核心概念主要体现在哪里?

④论文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⑤论文中的结论是否具有可行性

⑥论文各部分的逻辑关系是怎么样的?

⑦在研究本课题时,有没有发现不同的见解?

法律分析:问题:

1、基层组织能力薄弱。

2、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够。

3、封建迷信,历史沉渣泛起,不断侵蚀着乡风文明建设的根基。

4、法治观念缺失。

5、群众参与治理意识不。

对策:

1、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2、要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3、要深化乡村文明建设。

4、注重乡村社会治理的群众参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第五条 国家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

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论文答辩意见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过程中⾯临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这是新时代党的建设⾯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在⾯临重⼤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任重道远,特别是优秀“头雁”总量偏少、乡村“⼈⽓”不够旺、产业基础⽐较薄弱、组织设置不够优化等是亟待破解的难题:⼀是优秀“头雁” 总量偏少。近⼏年,各地都⾮常重视优秀“头雁”队伍的培育,但从整体来看,优秀“头雁”总量还偏少。第 1 页⼆是偏远村落“⼈⽓不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逐渐向城市转移,⼀些村庄衍变成了“空⼼村”,留守在村的多以⽼⼈和⼉童为主。三是产业基础“不够厚实”。当前,我乡还有⼀些农村产业基础⽐较薄弱,仍以传统种植、养殖业为主,规模化程度较低;有的农村在依托新兴产业助⼒“双增”⽅⾯,缺乏好的项⽬和发展规划;也有少数偏远村虽然摘掉了薄弱村的“帽⼦”,但资源匮乏,内⽣动⼒不⾜,仍存在“返薄”隐患;还有⼀些农村的⼭林河湖等资源,仍处于“沉睡”状态,潜⼒尚未得到有效开发。第 2 页四是少数党组织功能偏弱。由于受农村空⼼化等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服务群众办法不多效果不好、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讲程中,今后我们要⽴⾜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优势,争当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是实施“头雁⼯程”,打造领航乡村建设的新标杆。“领头雁”队伍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抓好农村⼯作的关键。⼆是深化“乡贤回归”,凝聚助⼒乡村发展的新动⼒。乡村振兴,⼈才是关键因素,更是第⼀资源,要推动形成以乡贤为主体的⼈才资源回归。第 3 页三是探索“党建+产业”模式,创新助推“双增”⼯作的新举措。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推进乡村振兴要把⼤⼒发展农村产业放在⾸位,在产业振兴上下功夫、求突破。四是构筑多元共建平台,探索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新路径。乡村振兴战略是⼀个系统⼯程,需要依托各类平台,宣传、组织、发动和整合各⽅⼒量携⼿作战、共同推进。五是全⾯传导责任压⼒,形成书记“善抓党建”的新态势。坚持“抓好党建是最⼤政绩”“善抓党建是最⼤能⼒”的要求,加⼤责任传导⼒度,以动真碰硬的措施,压实各级书记抓党建责任。

新时期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在做好“三农”工作,有效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总体来看,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挥,核心地位得到了不断巩固。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正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现象仍然存在,成为农村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极易影响农村基层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基层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根本保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下降;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缺乏执行力,致使有些好政策成了摆设或走了样,降低了党组织的威信;有的村子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占据上风,基层党组织发声无力,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处于“空转”或瘫痪状态;在基层民主选举过程中,存在贿选、拉票等不正之风,有些村干部丧失党性原则,不能站在群众立场上思考处理问题,甚至成为不正之风或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力量薄弱,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农村党员信仰和教育缺失问题亟待解决,部分党员存在身份认同缺失,党员意识薄弱;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比较松散,缺乏组织观念和党的意识,对党组织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等。要改变这些现状,不断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组织基础。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党支部的设置要有所创新,可以突破过去一村一支部模式,将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或是专业协会中,也可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中建立党组织,以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特别是在新经济社会组织和新的社会活动领域,凡符合条件的都要建立支部。比如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把党支部建在村民小组的创新实践,就是对农村传统建党模式的突破,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组织建设理念。村民小组党支部的建立,不仅优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细化了对党员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有利于提高村级党组织化解村庄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巩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一项非常有益的实践探索。选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关键。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为增强带头人队伍活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进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央决定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这是新时期坚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和有益尝试。当前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和选派“第一书记”工作,让农村基层党建强起来。比如上海市崇明县委选派乡镇委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取得了显著成绩。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重点任务。对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空缺或不能胜任的,要限期调整、配备到位;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集中的,要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对宗族势力干扰村务、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的,要依法严厉惩处;对仅靠乡村力量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要派专门工作组进驻帮扶,形成常态化整顿机制;对部分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党委对村委会失去制约,党和政府权威弱化的问题,要进一步理顺村两委的关系,明确职责,健全制度,从而避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的 “两台戏”的现象;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拉票贿选或干扰选举等行为,应不断规范相关的制度和条例,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从而进一步维护乡镇政权权威,进而不断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保证。目前,农村党员存在外出务工党员多、党员老化现象严重等问题。为此,要不断顺应新形势,探索对党员尤其是外出务工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的新方式,从而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同时还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素质好、能力强的先进分子发展到党内来。注重在农村新的经济社会组织中、在有为的青年创业农民中发展党员,以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壮大农村各领域党的力量。此外,还要建立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关怀和激励机制,以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寻找有效载体,号召广大农村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业致富。上级党组织还要加大培训力度,使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真正成为农民的带头人和贴心人。完善细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环节。进一步细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可操作性。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放到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四个全面”的大局中去谋划,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具体而言:要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纪委纪律检查的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根本价值追求。当前,我国正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保垒作用。要树立以农民为本的思想,切实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在工作方式上,要积极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化。着力解决农民关心的通讯、道路、饮水、经济发展、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比如我省开展的“基层建设年”活动和“农村面貌综合提升工程”就是很好的服务群众之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依靠力量和组织基础,是带领农民脱贫款富的领导核心。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必须创新思路努力使绝大多数农村基层党组织宾正成为农村党员的家园,成为每个村民值得信赖的组织。 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内在动力是根本 。 创新管理和活动形式,激发党组织固有的生命力,将传统学习形式与现代学习形式结合起来,增加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加强党员自学,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学习。把党的组织生活和农村的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活动的内容,增强活动的性,唤起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要加强农村的村民自治和民主选举,提高村民参与自治的意识,特别是要提高每个农民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实行党务公开,加强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选择和配备强大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干部是基础 。 一是 加强对村两委领导班子的选拔培养。在选拔任用上,打破身份和地域的局限,明确和拓宽选人用人标准和视野,注重从大学生村官、返乡务工青年、退伍军人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党组织,充实党组织各方面的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培养老中青梯队,注重男女搭配等等。 二是 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把优秀的青年党员选拔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及时补充“新鲜血液”,继续发展优秀农村青年进入农村基层党组织行列。吸引有才干的农村青年紧紧围绕在党组织的周围,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是 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把农村优秀的青年培养成党员,注重发展先进型党员,能够对身边的群众产生积极的影响,能够带领群众共同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发展致富型党员,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服务,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成为农村致富能手。 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是保障 。 一是 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通过多种渠道的方式增加基层党组织的收入,一要借助外力,加大“输血”。 二要 依靠自身,自己“造血”。结合各方力量,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扩大基层党建基金来源和渠道。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的投入力度,让村民有地方参加组织的活动,逐步提高村级党建活动建设水平,管理和使用村级组织活动和服务设施。 三 是 建立激励保障措施。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热情,加大对贫困党员的帮扶力度,鼓励在党内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打造更加和谐团结的党组织队伍。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在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断增强其凝战斗力,切实承担起其在农村欧革创新的历史使命: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各项保障:必须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引领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论文开题报告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1、加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选好配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选拔那些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带头实干、熟悉农村社情民意、敢抓敢管、清正廉洁的干部,尤其是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拓宽选人渠道,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加强乡村干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中选拔和培养乡镇领导干部。2、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适应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按照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在坚持按地域、行政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按照中心村社区设立党组织,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对符合设置党总支、党支部条件的中心村可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组织设置,理顺规范行政村党组织与中心村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协调服务功能,开展星级创评活动,促进乡村党组织和党员晋位升级。到2016年底前,努力使三星级以上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分别达到85%以上,三星级以上农村党员达到90%以上。3、加强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美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把党员活动室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有固定场所、有配套设施、有专人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整合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等资源,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提升综合服务效能。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带领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能力4、加强乡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把乡镇、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把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兴业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创新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523”工程(全省从2013年起,省级重点培育500个示范村,市级培育2000个示范村,县级培育3000个示范村,分3批组织实施,每批周期2-3年),列入中心村建设任务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优先安排。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乡村干部提高认识,开阔视野,明确思路,增强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能力和本领。5、加强乡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努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6、健全乡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东至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2012—2016年规划》,继续推进农村党建“114”工程。全面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要求,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村级组织运转、村干部报酬、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注重在美好乡村建设一线锻炼、培养、选拔干部,加大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力度,选拔一些长期在村任职并在美好乡村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入乡镇党政班子。注重对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中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乡村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7、全面提高农村党员素质。认真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力争2016年底前把所有农村党员轮训一遍。坚持每年春节前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推进党员教育“上电视、上手机、上互联网”,经常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科技文化教育以及农业适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8、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中心村建设,创新党员活动方式,深化“双培双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议事会和承诺制等“六大载体”建设。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荣誉感、成就感和投身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9、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入口关”,注重在美好乡村建设一线发现、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青年农民和优秀农民工作为党员发展工作重点,重视发展女党员。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和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别要达到70%和50%以上。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10、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开展农村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提高,培养造就大批适应美好乡村建设要求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农技专家、能工巧匠等实用人才,重点培养一大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善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搭建平台。11、深入推进选派工作。按照构建统筹城乡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根据美好乡村建设任务,适时调整结对共建单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选派干部优先安排到有中心村建设任务的村担任第一书记或书记,认真落实选派工作“六句话”目标要求,引导选派单位支持选派干部工作,关心选派干部的成长,加大对美好乡村建设的支持帮扶力度。12、加大选聘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重点向有中心村建设任务的村倾斜,力争到2016年全县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创业“沃土计划”,加大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扶持力度。加大对优秀大学生村官使用、培养和选拔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参选村“两委”,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促进他们认真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职责,在建设美好乡村中发挥积极作用。五、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美好乡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3、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教育引导村党组织成员正确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刻内涵,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全面推行“文建明工作法”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不断健全乡村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美好乡村建设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见,探索采取事前公示、听证和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14、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监督。大力推进乡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一事一议”程序,促进乡、村两级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切实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六、强化领导和指导,努力形成建设美好乡村的合力15、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党建工作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认真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机制。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16、注重督查落实。建立健全“一抓到底”的工作落实机制,采取定期督查、工作例会、工作调度等方式,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互相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于美好乡村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科学的农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以促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绩,作为农村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和“三级联创”评比的重要内容;以抓好农村党建工作的成效,推动美好乡村建设。17、加强工作保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把村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充分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选派、选聘工作等正常开展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过程中⾯临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这是新时代党的建设⾯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在⾯临重⼤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任重道远,特别是优秀“头雁”总量偏少、乡村“⼈⽓”不够旺、产业基础⽐较薄弱、组织设置不够优化等是亟待破解的难题:⼀是优秀“头雁” 总量偏少。近⼏年,各地都⾮常重视优秀“头雁”队伍的培育,但从整体来看,优秀“头雁”总量还偏少。第 1 页⼆是偏远村落“⼈⽓不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逐渐向城市转移,⼀些村庄衍变成了“空⼼村”,留守在村的多以⽼⼈和⼉童为主。三是产业基础“不够厚实”。当前,我乡还有⼀些农村产业基础⽐较薄弱,仍以传统种植、养殖业为主,规模化程度较低;有的农村在依托新兴产业助⼒“双增”⽅⾯,缺乏好的项⽬和发展规划;也有少数偏远村虽然摘掉了薄弱村的“帽⼦”,但资源匮乏,内⽣动⼒不⾜,仍存在“返薄”隐患;还有⼀些农村的⼭林河湖等资源,仍处于“沉睡”状态,潜⼒尚未得到有效开发。第 2 页四是少数党组织功能偏弱。由于受农村空⼼化等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服务群众办法不多效果不好、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讲程中,今后我们要⽴⾜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优势,争当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是实施“头雁⼯程”,打造领航乡村建设的新标杆。“领头雁”队伍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抓好农村⼯作的关键。⼆是深化“乡贤回归”,凝聚助⼒乡村发展的新动⼒。乡村振兴,⼈才是关键因素,更是第⼀资源,要推动形成以乡贤为主体的⼈才资源回归。第 3 页三是探索“党建+产业”模式,创新助推“双增”⼯作的新举措。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推进乡村振兴要把⼤⼒发展农村产业放在⾸位,在产业振兴上下功夫、求突破。四是构筑多元共建平台,探索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新路径。乡村振兴战略是⼀个系统⼯程,需要依托各类平台,宣传、组织、发动和整合各⽅⼒量携⼿作战、共同推进。五是全⾯传导责任压⼒,形成书记“善抓党建”的新态势。坚持“抓好党建是最⼤政绩”“善抓党建是最⼤能⼒”的要求,加⼤责任传导⼒度,以动真碰硬的措施,压实各级书记抓党建责任。

提高农村农业农民发展质量。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对于国家层面来说,有助于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提高农村农业农民发展质量。对于政府系统来说,有利于更加充分的认识我国农村治理现状,使得县、乡、村三级之间更加紧密的协调配合,高质量开展各项工作。有利于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有利于乡村发展,将振兴战略向文化、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延伸,更好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乡村治理法治问题研究论文

目前,我国较为重视农村发展,做好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有助于我国更好的提高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1:《如何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管理》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的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现在情况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相对落后,广大的农民一直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他们的生活情况和生老病死大多数都是由个人和家庭负责,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国家深化对农村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城乡的协调发展。 1.1农村的社会养老 措施 不理想 从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来看,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费用所占比例只是十分之一,而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却有十分之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的扩大,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对农民的养老问题不够重视,尤其是贫困偏远地区。民政部自1986年起就开始对农村的养老 保险 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解决。在各个地区的试点活动逐步开展,虽然表面上看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开展的不错,但是实际上在具体实施的方面开展的并不理想,参加保险的人数并不够多,推行的也不够全面,经过了好多年的开展和运行,仍然只有12%的农民参加到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活动中,仍有88%的农民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 1.2农村医疗保险系统不完善覆盖率低 虽然很多地区努力恢复合作医疗,但是由于缺少国家给予的经济支持和有效的制度规范,所以恢复的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十分低,即使是在新建的农村合作医疗的高峰期,合作医疗人口的数量也十分低、覆盖率也不够广泛。另外,根据我国卫生部的调查显示,有86%的农民还是没有任何的社会医疗保障,仍然在看病的时候是自费。 从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农民仍然是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的。 2.现行的农村保障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狭窄、覆盖面小 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够合理,没有体现全社会的责任,在保险金的基础上,坚持以个人的纳税为主,集体的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原则。这样的规定下,使国家所体现的责任过小,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过少,这样使农民和贫困地区没有经济能力能够承担社会的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获得的 渠道 也狭窄,与城镇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差距过大,而且,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合作医疗、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补助等社会救济。 2.2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 现行的农村保障项目管理十分混乱,规模不够科学规范,存在管理体制不合理、保障资金成本高和基金运营的不合理等问题。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低还集中体现在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多是从地方征缴、管理和使用的,缺乏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导致我国农村基金的使用存在着很多的风险。 2.3农村社会保障缺乏法制的保障 从我国农村目前的社会保障立法情况来看,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虽然在过去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规和条文规定,但是大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的、存在漏洞的,没有形成有机合理的法律体系。我国迄今为止仍没有一部专门性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是可以在相关的法律中找到一些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条款,没有完整、可造作性强的程序。 3. 3.1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平面展开 社会保障的管理要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开始,创造保障条件,逐步分层次开展。在 经济相对落后的贫穷地区,要有机地把 社会 保险与救济 工作相统一,扶持贫困特困户参加到社会保险中,提高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党和国家也逐渐认识到农村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逐步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坚持以农民自愿为主,以大病统筹为主,辅助兼顾小病,农民承担一部分,剩下的由国家或地区进行补贴,由此建立起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按比例报销医药费。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后,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已经初步看到了成效,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看病难负担重的问题。 3.2建立起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为保证农民贫困人口收入难以维持在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传统的救济 方法 的实施范围面窄,覆盖率低,而且标准偏低,难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性和贯彻性;救济的方式多是临时救助较多。目前,我国农村贫困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城乡差距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建立起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为大家关注的 热点 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科学的保障标准,确保标准的实效性、要合情合理,能够正在的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 3.3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受我国传统 文化 的影响,农村的养老保障多是由家庭完成的。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34亿,超过我国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1.1亿,占我国总人口的8.5%。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一问题以及迫在眉睫,在 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建立在自然经济上的家庭保障功能已经降低,特别是 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青年人的价值观念发生转变,虐待老人的现象经常会发生。因此,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后,政府还要积极的引导农民开展养老保障活动。 3.4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权威的社会保障机构 我国的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在同一个地区的村庄之间的收入都相差很大,收入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单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很难满足不同方面的需要。我国应该建立起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乡村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为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成立有 财政、民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机构,来负责农村的社会保障。根本上还是要增加农民的财政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减少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还要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要从 心理上、价值取向上改变,摒弃以前旧的思想。 4.结论 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这几年来,党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农民的生活情况、社会保障问题,并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宗旨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革,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 管理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让农民可以享受到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到农民,解决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所以,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势在必行。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2:《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农村 管理 体制创新 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 1、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社会发展和管理转变的长远趋势来看,社会自主性在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就需要继续创新当前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系统性的工程,只有不断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目标。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社会当中,所有的个体都需要依托社会才能存在,这需要政府职能从政治统治职能的角色转向全面社会管理角色当中来。 二、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非正式组织相对较少 当前农村的社会组织方面,大多数农村都有社会基层管理组织,比如医疗卫生机构、红白理事会、妇女组织等相关组织,但是文化娱乐组织、治安巡逻队等相关非正式组织却比较少。 2、社会事务单方面处理 农村社会事务处理上,虽然村民和村干部能正确反映出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等较为和谐,但出现问题之后,多数人一般是采用非正式方式进行解决,有的甚至出现没有解决的途径;另外,农村 教育 事业得到了发展,但当前文体方面的活动还是比较少,还存在村民自发组织状态。 3、干部未认清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当前农村将经济发展当成是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认为农村管理体制是表面上的东西,不如直接经济效益,更能体现出村干部的政绩。在这种潜意识的支配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被搁置在了一边。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1、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格局,转变村级党组织的基本功能 将党支部直接管理生产与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功能,逐渐转变成社会关怀与各方利益协调者的轨道上来,淡化行政色彩,真正将社会、行政、经济、政党等归之于其各自的任务中来。强化村民委员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真正去认真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将农民自治的管理权,交给交予地方人大,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有效扩大了当地人大的民意基础,加强了权力机关的权威,进一步理顺好了权力系统的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还能通过人大对政府所实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本身的指导行为,确保了农村治理模式能够不断走向完善。 另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 要将广大的基层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引导并规范好农村当中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就是在制度方面要进行创新,为农村的非正式组织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另外一方面,也应该积极鼓励多种方式的农民组织的发展,并且妥善处理好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认清加强对农村当中的非正式组织的管理,应该提倡并发展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与扶持经济合作型组织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其余非正式组织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对其社会功能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做到整合农村社会秩序,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和公共安全体系 加强和完善农村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农村,努力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公共安全管理体制。 5、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素质 大力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的素质,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关键。一是提升基层农村干部抓重点,破解农村难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这主要是将发展作为一切中心,将农民增收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破解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矛盾,紧密围绕这一点来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与本领;二是不断提升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本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需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三是不断提升依托群众与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基层领导干部应该充分确立并且进一步强化依靠并且服务群众的大局意识,真正深入农村基层,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解决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按照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大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一是强化形势政策教育,让农民群众正确的认识自我,加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农民大局意识;二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要在广大农民群众当中广泛开展文明新风教育活动,形成团结友爱的和谐人际关系;三是强化农村科技教育,紧密围绕着生产发展与农民增收,针对实用技术大力开展培训与应用工作,提升农民知识技能。与此同时,还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念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3:《中国农村社会管理》 [摘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对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现状进行 反思 ,中国传统农村属于礼法社会,现代社会需要农村转型为法治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乡土中国》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研究精彻,本文主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重点理论从农村中独特的乡土经济、乡土政治两方面展开阐述。 [关键词]乡土 传统礼法 社会管理 农村 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 素描 ,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①本书中,“乡土中国”和“中国乡村”这两个词中间可以加上约等于号。“乡土中国”或可称之为“乡土的中国”或“中国的乡土”。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社会管理 历史上,中国是传统农业社会,农业及其承载农业的农村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为广阔坚实的经济、政治支柱。尤其在封建社会,国家主要依赖于农业,农业在经济上为国家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统治方式上,通过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维持国家的稳定。在军事上,农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纵观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朝代的覆灭都是因为天灾人祸,帝国最庞大的群体――农民阶级,失去了继续存活的基础――土地。不仅在古代,即使在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有限,工业尚未发展到能够独立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时,农业责无旁贷地艰难维持着经济的正常运转。 中国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业及早地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组合体之一。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经济政策是绝对倾向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为了发展工业,不惜牺牲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到了现代社会,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过渡到 “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中央及地方提出一系列政策,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农村社区”等,可是,我们尴尬地发现,农业发展并不像工业投入资金、技术即可发展那样简单。被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农业及农村、农民以一种“实质上不可或缺,但表面上已被所谓的现代社会排斥”的状态游走于现代社会边缘。 二、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现状 难道在建国后的几十年,中国农村的整体状态是裹足不前,原地踏步吗?显然不是。变动最明显的就是农村的经济状况。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情形呢?这就是研究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所在。 《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年,时至今日,已有60多年历史,令人汗颜的是,我们发现60多年前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农村社会仍然适用。农村的变动发展,不能仅仅浅薄地从经济上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思想观念的变动。农村中没有变动的,恰恰是思想观念。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首先对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做出评价,引用了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团结理论,即社会形态可以分为两种: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用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分别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费孝通先生指出,“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②即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是没有一定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社会,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③传统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需要细密的技术分工,农业本身的保守性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保守性。久而久之,形式上的保守转化为深刻的观念上的保守。 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先生与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承认中国是典型的礼法社会,梁漱溟先生所谓的“伦理本位”是礼法社会的一个具体表现。中国古代历来实行“外儒内法”的统治模式,以儒家的“孝悌忠信”来引导民众的思想,希望以思想上的教化实现社会安定,对于越轨者则采用残酷的法家手段予以打击,儒家的思想教化往往失效,最终能够真正达到震慑邪恶,维持社会秩序的反而是理论上起辅助作用的法家手段。相对来说,农村对法家的刑罚手段做了“因地制宜”的改动,变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长老统治”,公法在乡村蜕变成私法。这种现象在现今乡村仍然可见,如两家人发生纠纷,小到偷鸡摸狗,大则甚至于人命纠纷,村民采取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私了。 如果说固定的土地在经济上将农村与外界社会割裂,那么,“长老统治”则割裂了农村与外界在政治上的联系。两方面作用下,中国乡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运行方式。若无强力的政策支持,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暴力”的手段,外界是很难改变农村整体形态的。比如中国农村历史上的两次变革,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前者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这种相对来说较为“暴风骤雨”似的手段进行,而后者则是通过强力的政策支持最终达到目的。否则,外力最终往往会被乡村中固有的统治方式无声的拒斥,即使接受,也会被扭曲。 三、对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考 现今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传统社会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以进入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改革的最大难点就是农村。历史 经验 告诉我们,温情脉脉的教化式改革往往多以失败告终。从当前国家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正在极力避免这一现象,借助国家权力和行政力量直接作用于农村,这种势头最早可以追溯到“普法下乡”活动。国家上层希望用现代社会的法律击溃礼法社会农村中的陈旧统治方式,进一步取而代之,使农民能从心里接受现代社会的标志――法律。与法律相比,礼法毕竟具有几千年历史,并且在农村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乡民眼中,法律无异于一纸空谈,是空洞的,不如乡间礼法现实直观。 表面上看,这是传统礼法与现代法治的较量,实际上,更深层的是中国 传统文化 与由西方传入的法制文化的激烈交锋。法制在中国作为尚不完善的新兴事物,即使它是先进的,可是想要在急切间摧毁根深蒂固的传统礼法,亦非一蹴而就之事。在中国人尤其是乡民眼中,法律可能有作用,可是法律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起作用,它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另外一个农村不能直接接受法律的原因是由于历史上“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观念的影响,乡民认为,衙门多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打官司耗费不起。 然而,礼法社会毕竟是要转入法治社会的。所以,现在出现了诸如“并村”等现象,国家和各级政府试图通过“新农村建设”等办法,制定相关 政策法规 以改变农村落后状况。使乡民认识到最基本的身份就是法律统治下的公民,而不是乡民。同时,经济手段同样起着弱化、消解乡间礼法统治的作用。通过提高传统耕作中的科技含量和产值,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特色名词――农民工。值得庆幸的是,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学者将之划分为一个阶层。 关于转型期的农村经济将何去何从,费孝通先生主张在农村中发展手工业,即“乡镇企业”就地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不主张农民进城。通过农村手工业的发展,逐步过渡到正规工业。这与中国当前的农民工进城,以推动城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思路是迥然相异的。青年农民离开了乡村,相对落后的农村因为这些相对高素质年轻人口的不断外流而更加落后。事实证明,费孝通先生的设想更具有现实性,以城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弊端已经逐渐暴露。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4页. ②同上,第9页. ③同上,第48页. 猜你喜欢: 1. 浅谈农村发展的论文 2. 浅谈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论文 3. 浅谈农村文化建设论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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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法治的困境与解决方略研究[摘 要] 农村法治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法治是需要法治基础的,对法律基础的再认识是我们推演农村法治困境的前提;多年来农村与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差别决定和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二元状态。鉴于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和农村社会主体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法治在社会整体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法治困境,需要我们从整体性和差异性着眼探寻现代农村法治的建立,找出现代农村法治的解决方略,以期建立现代整体法治社会。[关 键 词] 农村法治 困境分析 方略 维护机制法治,是一种治国模式、治国方略,实指“依法而治”、“法律至上”。这种“法律至上”的观念在中世纪就已提出,其对现代社会发展具有极为深刻的意义。我国虽在先秦时期由法家提出过“依法治国”,但根深于国民中的传统人治意识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相当大的差别。实现法治,特别是农村法治,需要良好的外部资源,并需要进行多重的整合。农村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在我国,要摒弃千余年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实现由“乡士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没有农村法治的系统推进和整体实现是不可能的,农村法治是我国法治实现的基础。一、现状剖析:我国农村法治现状的理性思考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治理结构,我国法治在城市和农村的外延资源不尽相同,我们需要在法治整体性的基础上,区别认识其各自特殊性。农村是人们最基本生活资源的终极来源地,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国农村面积占全国领土的90%,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等等特殊性可以看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我国农村这个最大社会区域的法治化也就没有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因此,对农村法治现状的分析是农村法治走出困境的基础性工作。法治是国家严格依法治国所形成的理想状态,是法律在国家领域内和国家意义上的现实化。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基础上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它需要相应的基础:主体意识、经济基础、民主政治、现代文化、社会和谐等。我们分析农村法治现状也要从这几个相关方面入手。第一,农民法治主体的不足——农村法治的主体障碍。法治主体是实行法治必需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前提。在民主政治国家,法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民。就我国而言,法治的主体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农村,就是广大农民。农民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群体,是中国法治主体的基础。作为法治主体的农民存在的不足,已成为农村法治推进的阻碍因素。1.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其关于法律的心理、知识、观念和思想的总和,体现其对法律现象的认知与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没有形成合理的正相关关系。一些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没有随经济的增长和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显增强,表现于农民对权力的崇拜、权利义务的模糊、主体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缺乏等。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法愚”的形态展现于社会;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往往成为法律工作者给农民“法肓”的真情告白。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民法律行为的直接支配因素,是法治舆论力量的基本来源。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已成为农村法治进程的硬约束。2.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知识就是法治力量。法治化过程中,在预先的良法规范下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利合法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不仅严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baidu重影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行为。农民依赖于各类权威的维权活动模式与信任法律权威所要求的现代法律裁决方式迥然不同。农民很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对权利义务系统的理解中,义务是主词,少有权利的知识和观念,“权大于法”是农民心中的“图腾”,他们往往感到需要“关系”、“金钱”和“权力”,不需要法律,视法律为外物,崇尚“无讼有德”,无视或排斥法律权威。现实生活中,才会出现刑事案件也会有“和解”或用“族规”解决的情况,才会出现“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的现象。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农村宗法势力有了生存空间,强化了农村法治的障碍。3.农民法律能力的不强。农民法律能力是指农民运用法律知识,借助法律制度维护自己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实现自己利益的能力。如果说农民法律知识改变农民法律命运的话,那么农民法律能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民法律命运。“书本的死法”要变成“现实中的活法”,需要法治主体在现实中很好地运用法律。农民法律能力不强集中地表现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漠视法律、法律知识缺乏导致的无视法律和法律实践的缺乏导致害怕法律。

乡村治理问题研究论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文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使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受到基本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历史背景 早在上世纪年代,我国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低,广大农民的温饱还难以保障,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穿衣吃饭和粮食需求问题,建设新农村就是要维持农村和全社会的安定。正当几亿农民所关心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农村各项事业都获得了飞速进步,农民一直盼望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都成了现实。这个时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两个文明一齐抓。这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而提出来的。上世纪年代初,我国又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 (更多新农村论文) 一是基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重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根治、不解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很难赢得主动、就容易出现波折。 二是基于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以上,财政收入达万亿元,这对于建设新农村非常有利,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否则,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就会落空。 三是基于巩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而且是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挑战和参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继续通过改革找出路、通过创新促发展,积极建立起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机制,使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基于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缩小日渐拉大的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基本事实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明显提升,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资金等要素大量向城市集中,耕地在过去年中减少了亿亩,人均下降到亩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而农村人口却没有减少多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扩大到∶;农村积累下来的种种矛盾,已经向国民经济发出了强烈的预警信号。因此,中央审时度势的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

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搞了快两年,已取得一定的成就,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但我们仍然看到一些基层政府不能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真谛,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搞形象工程,或多或少地违背中央政府的初衷,有的还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此,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想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贯彻好“以人为本”原则,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所在,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必然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党的基本执政理念,即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建国后我国为实施国家工业化战略而长期实行工农、城乡二元政策和以农业哺育工业政策,而形成所谓的“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三农”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它与城市、工业、城市市民相比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即农村是弱势地域,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具体表现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市面貌反差较大; 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低;农民经济上收入水平低,政治上缺少相应的话语权,城乡居民在经济上收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差距在拉大......“三农”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与持续发展,制约着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些年来,我党十分重视化解“三农”问题,已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化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规划:“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短短二十个字,却关注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建设,渗透着“以人为本”,把实现农民群众利益,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当作根本出发点的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出路所在。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贯彻“以人为本”1.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第一要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旨在化解“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又集中体现在农民的生活质量偏低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生存环境恶劣、负担过重、收入水平低且门路窄、缺乏相应的政治地位、进城务工受到不公正对待等。因而,着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目的,也是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首要要求。正如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指出:“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得到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那么如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第一,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涉及农民关注农业、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涉农乱收费,“一事一议”不规范,村务财务混乱以及乡村债务问题,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推进以农村税费政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精简机构与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理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公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政策。第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探索“工业反哺育农业,城市反哺育农村”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发展农业,全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兴办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特色产品的乡镇企业,大力吸纳农村富余的劳动力。第三,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加强对农村道路、通信、电网、供水、校舍、卫生所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同时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对村容村貌进行改造,改变以前农民住宅与禽舍混杂的脏乱现象。做好农村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问题。第四,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的不平等待遇,逐步提升农民在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地位,以提高农民的政治话语权利。目前,重点在于治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及拖欠问题,探索务工农民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2.树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当作被同情、关怀、救济的对象。在新农村建设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目前,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农民和农村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部分,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单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新农村建设只有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邓小平同志曾充分肯定我包括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他说:“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他看来,要解决农村农业问题,“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因此,新农村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把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下转第30页)(上接第17页)拥护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败的根本标谁。做到凡事都要和农民商量,广泛征求农民的意愿,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而绝不能搞强迫命令、搞政治运动。同时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要破除一切影响农民创业的陈规旧矩,革除一切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营农民创业的宽松环境,充分下放农民权力,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总之,要使建设新农民的过程成为农民群众参与发展、共享成果、实现价值的过程。3.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我国尚有八亿左右的农民,而且我国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儒家文化熏陶之下,在历史的最底层,导致他们屈从现实、保守懦弱、听天由命,缺乏个性和开创精神,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缺乏主动性,被动地听从政权的调整,不懂得自己的权利,缺乏公民意识。这些缺乏至今仍在部分农民身上体现,它们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难以转移,固然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但跟农民整体素质偏低、观点落后不无关系。这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因而,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把农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提高农民素质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要大力改变农村教育落后的状况,强化普及农村九年义务免费教育,确保每个农村小孩都接受基本的国民教育。同时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让每位农民掌握至少一门生产技能与技巧,提高农民的发展致富能力,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第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革除千万年来遗留下来的封建迷信、家族观念、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等落后观念,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逐步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相安、创业光荣等新文明新风尚。第三,加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素质,实现由“村民”向“公民”转变,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第四,培育各种农民组织,增强乡村自我治理的能力。如成立由全体农民加盟由能人负责的现代农会,负责乡村的生产与经营;成立老年人协会,为新农村出谋献策,同时监督和制止农村发生的各种不良现象:成立妇女协会,负责农村孩童,特别是留守孩童的教育,以及家庭感情联络等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一个全新概念,此前在党和政府文件中曾多次出现,在学界也早有学者提出并进行过试验。但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并具体出台32条重大举措启动新农村建设,其含义自然有别于此前的任何一次。本文试从财政的视野对其中的“新”和“建设”进行讨论。 一、新在何处 此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主要是通过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和积累为未来城乡融合奠定基础,但具体而言,“新”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时代背景新 经过半个多世纪工业化的发展,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超过40%,这表明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发展的经验表明,采取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是一种普遍性现象,否则城乡和地区差距会继续拉大,经济社会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和发展规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审时度势地提出“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指出“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趋向”。毋庸置疑,未来经济发展从二元走向一元,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新的发展路线图,新农村建设是协调的第一个基本举措。 2.治理理念新 乡村社会的治理在我国具有双重需求,国家追求有效和稳定,居民谋求福利改进,但是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央政府并未因为对乡村治理存在需求而行使了应当的支出责任。在农业社会,乡村治理是通过乡绅阶层来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从而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稳定;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组织承担了农村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任务,但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经济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弱化,农村地区公共物品在长期得不到中央政府支持之后,只能在“预算外”和“制度外”寻求出路。而现在,在经历了税费改革漫长试点之后,中央政府回归到其应有的功能,承担了应有的支出责任,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农村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在向工商业社会转型,更标志着我国政府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体现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 3.制度供给创新 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第一步,但在其中制度统筹是关键。我国农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尽管可能预期在某些甚至大部分公共领域有所改进,但总体来看,要在较短的期限内达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尚有困难。因此,我国政府在具体明确和承担应有的支出责任后,对农村的大规模投资并非无序的,而是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旨在通过财政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品的基本供给制度,为未来城乡制度对接减少摩擦。 二、财政应如何建设 启用财政政策通过“建设”来体现“新”的内涵是城乡统筹的必经之路,但是财政在投入时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呢? 1.农村建设是仅对农业投入还是要更关注非农投入? 现实经济成长的历程告诉我们,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村落没有城市拥挤的道路和金光闪闪的大厦,但是他们拥有城市文明,按照城市的生活节奏在生活。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定要发展农业,一定要走城市化道路。据专家估计,205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0%,人口总规模将在16亿左右,也就是说按照这一口径进行估计,我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人口将维持在8亿上下,但是8亿人口完全依附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其中必然有一部分人从事非农产业。在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黄箱政策”、“绿箱政策”和“蓝箱政策”在不同程度上都面临政策约束,运用财政手段直接干预农业生产越来越受到限制,改变支农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对农村的支持不仅易于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且还可能赢得国家组织的资金支持。况且从工业、农业发展与居民需求的关系来看,强调农村走非农道路是农民福利再造的必由之路。世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居民个体需求的多样化只能通过工业来满足,尽管在经济发展处于1000美元~3000美元阶段时居民的膳食结构将发生改变,但是农民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时农业本身存在局限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恩格尔系数都呈下降趋势,可以预见包括农村居民本身在内的所有国内居民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新消费需求的出现和成长,农业持续发展得不到市场的支持。当然,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向偏移并非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完全忽视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的支持,只是与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相比,农业在满足居民需求方面得不到工业所能得到的市场需求支持。 2.农民自身能力的拓展还是“面子工程”? 在现代经济生活变迁过程中,我们要重视社会公正的现实意义。传统经济学一般认为财富积累能够增加社会福利,但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人均GDP的提高与人的幸福程度改善没有根本的正相关关系。通过新农村建设再造农民福利,为广大农村提供目前短缺的公共品就一定能使农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对不发达国家农村社会转型的深入研究中引入了对“权利”和“能力”的分析,创立了以“能力理论”为核心的经济社会发展观。森认为经济增长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增长本身,而在于增长过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改善,个人能力的成长和拓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目前我国农村正处于结构转换的关键时期,运用财政手段对农村进行大规模广泛地投资,真正的目的不是在农民收入方面做简单的加法,而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的过程使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得到拓展并使收入机制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在农民能力得到拓展的同时其对公共物品需求的表达就可能是真正的内生型需求,从而改善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偏好表露难的问题,避免决策权转移而被迫分摊“面子工程”的提供成本,使农村居民也可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3.农村投入是财政“一条褪”还是财政、市场“两条腿”? 正如此前有学者预测国家在农村公共领域的大规模投入时代一定会到来,2006年这个时代已经来了。对于风雨交加的农村来说,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但是单靠财政“一条腿”能行吗?我国的经济建设是在大市场背景下进行的,改革不可能逆市场经济规律而行之,尽管在过去的改革中市场经济将农民边缘化了,但现在农村的最终发展不能完全排斥市场,财政的作用仅在于“引导”和“发动”,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还需要“两条腿”走路。这是因为一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农村贫困地区过多,虽然国家有能力保证全国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均等化,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及村庄、社区公共物品还必须通过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二是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来看,市场和财政是互补的而非排斥的;三是从国外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政府不是公共物品的唯一提供者,当前,世界公共服务改革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政府应该把政策制定同服务提供分开,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是政策制定,而不是主要直接地提供服务。虽然我国财政在农村公共领域的投入有部分属于“补课”的性质,但在公共事务领域内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是必要的,但这一定要在区域性公共品提供中注意保护产权,尽量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达成集体一致行动,从而避免“公共地悲剧”或者“搭便车”行为。 三、警惕财政阳光被“吞噬” 2003年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农民增收较快,消费进一步扩张,财政在解决和支持“三农”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促进了农村政治和谐,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的工作认同度逐步提高,“干干关系”、“干群关系”大为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正逐步提高;农民消费支出和消费质量都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纯收入持续上升,恩格尔系数出现下降迹象,在耐用消费品消费方面,拥有量品种和数量都出现增长趋势,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发生了较大突破,广大农村正享受着财政普照的阳光。但是从实际农村财政运行的情况来看,财政普照的阳光并未完全如预期那样为农民所享受,而是出现被“吞噬”的迹象。 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低使财政阳光被“吞噬”。以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增收政策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绝对收益,但是另一方面种田成本并没有维持相对稳定,两者相比,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使财政阳光照耀在政策之外的组织或者人头上。众所周知,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本身收益率比较低,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农业进行补贴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做法。在我国农业有其特殊的背景,一是我国农业人口过多,二是非农产业在农村发展过缓,农民收入结构中尽管非农产业贡献在增加,但是就种田的农民(而且数量比较巨大)来说,以被管制的粮食价格与由市场定价的农业物资价格相交换,其结果自然是降低了农民的种田比较收益。有人评价说取消农业税的最大好处在于国家干部因为不用直接面对农民而使“干群关系”得到缓解,但实际上国家财政的“真金白银”流入了农资生产企业的口袋中(这部分企业实际上享受了国家的双重优惠待遇,一是市场定价权,二是普遍的税收优惠),而农民口袋里装着的却是刚刚放入的人民币的“余香味”。 农村公共品供给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这个问题似乎看来是矛盾的,其实不然。我国学者朱钢在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负担进行研究时就曾经指出,农村公共品需求存在官员需求和一般居民需求,当前者需求大于后者而又缺乏资金时,农民负担就可能由此而生。现在中央政府加大投入为农村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固然是件好事,但是毕竟财力有限并且历史欠帐过多,农村公共物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处于短缺状态。据新华网的消息,因为缺钱,目前在我国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 65.4%的乡镇没有卫生院,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没有通电,6%的村子没有电话(新华网,2006.3.4)。因此,农村公共品在长时间内的短缺与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时序性肯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矛盾,基层组织可能会通过集资或者摊派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更可怕的是,农民享受区域性公共物品还得持续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保证不被排他。显然,农民得到的实惠不仅被转移出去还面临负担加重的问题(例如某些农村地区的有限电视收费问题)。因此,农村公共品形成缺乏诱致性需求因素也会对农民负担反弹形成另一种威胁。 巨额的基层债务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我国基层财政债务之巨有可能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据统计全国约2100个县级行政单位,乡村债务总规模达5355亿元,乡、村两级公共债务平均每个县高达2.55亿元(新华网,2006.3.4)。当前中央政府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对贫困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如果没有较规范的责任分担机制和财政资金的风险控制机制,这部分财政资金有可能会以“公共工程”的名义被挪用填补基层债务的黑洞。 四、结语 2006年,中央政府将继续关注民生问题,加大财政投入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据统计,2006年的财政投入将达3397亿元,比2005年增长14%,比2004年净增781亿元。庞大的财政支出被据为己有或者化为乌有,财政阳光被“吞噬”显然违背了中央的政策初衷。因此,针对上述分析的问题,在下一步的改革中,除了要继续贯彻“多予少取”的方针之外,还要防止国家财政支持目标被扭曲的现象,尽可能最大化财政支出效应。为此,笔者认为:第一,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控制,限制农资价格的无谓、恶意上涨,提高种田的相对收益,保证财政的阳光真正惠及到种田人的头上。第二,财政投资要着重培养农民对公共品的诱致性需求,改善农民对公共品偏好的表达机制。第三,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如果是“工程性”的投入,则必须要加强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验收,健全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并明确奖惩机制;对于用于义务教育、卫生等一般转移性财政资金,要缩短资金转移路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凭借公民身份证按照一定标准打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1]2006年2月21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中国“三农”形势跟踪调查课题组 小康中国痛———来自底层中国的调查报告[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黄景贵 发展经济学研究: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王检贵 劳动和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2 [5]韩俊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N] 人民网———人民日报,2005—11—30[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lunwentianx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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