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发表知识库

首页 学术发表知识库 问题

哲学科学论文造假由哪个部门负责

发布时间:

哲学科学论文造假由哪个部门负责

学术委员会。

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扩展资料

危害

1、学术不端行为败坏科学界的声誉,阻碍科学进步。学术的意义是求真,探求真理本来应该是每个学者的崇高职责,诚实也应该是治学的最基本的态度。人类的活动很难找出还有哪一种像学术这样强调真实,学者也因之受到公众的敬仰,甚至被视为社会的良心。

如果科学界的声誉由于学术不端行为的频发而受到严重损害,败坏了科学研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那么必然会阻碍科学的进步,因为做科学研究是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的,需要有科研资金的提供,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科研环境的。没有了这些因素,科学就很难发展。

2、学术不端行为也直接损害了公共利益。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在使用国家资金,学术造假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有的学术造假是和经济腐败相勾结的,是为了推销假药、假产品的,那么就是在消费者的钱,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3、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规范,在科研资源、学术地位方面造成不正当竞争。如果靠剽窃、捏造数据、捏造学术履历就能制造出学术成果、获得学术声誉、占据比较高的学术地位,那么脚踏实地认认真真搞科研的人,是竞争不过造假者的。

而且学术造假还对同行造成了误导。如果有人相信了虚假的学术成果,试图在其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必然是浪费了时间、资金和精力,甚至影响到学位的获得和职务的升迁。受造假者最直接危害的往往是同一实验室、同一研究领域的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术不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购买论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除了买卖论文,还有对论文数据作假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也是不允许的。对于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在申请所示学位过程中,被发现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将撤销其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吊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而且,学生指导老师也有可能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如果学校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位论文造假处罚结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不仅如此,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的学生,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开除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已于2016年4月5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2016年6月16日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第三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第五条 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第二章教育与预防第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第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在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高等学校应当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的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建立科学的学术水平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引导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潜心研究,形成具有创新性、独创性的研究成果。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第三章受理与调查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第十三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进入正式调查。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决定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通知被举报人。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同时通知项目资助方。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组成调查组,负责对被举报行为进行调查;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被举报行为,也可以采用简易调查程序,具体办法由学术委员会确定。调查组应当不少于3人,必要时应当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指派的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调查或者以咨询等方式提供学术判断。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邀请项目资助方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组。第十九条 调查组的组成人员与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有合作研究、亲属或者导师学生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条 调查可通过查询资料、现场查看、实验检验、询问证人、询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等方式进行。调查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家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调查或者验证。第二十一条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被举报人的陈述、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方式。第二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调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第二十三条 调查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等争议引发的法律纠纷的,且该争议可能影响行为定性的,应当中止调查,待争议解决后重启调查。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第二十五条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第四章认定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对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的,应当听取调查组的汇报。学术委员会可以召开全体会议或者授权专门委员会对被调查行为是否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作出认定结论,并依职权作出处理或建议学校作出相应处理。第二十七条 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第二十八条 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造成恶劣影响的;(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第五章处理第二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通报批评;(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四)辞退或解聘;(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获得有关部门、机构设立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等利益的,学校应当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一)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二)经查证的学术不端行为事实;(三)处理意见和依据;(四)救济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必要内容。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本单位人员的,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不属于本单位人员的,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第三十二条 参与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人员违反保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第六章复核第三十三条 举报人或者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高等学校提出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异议和复核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收到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后,应当交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讨论,并于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学校或者学术委员会可以另行组织调查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复核决定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核的,不予受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监督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推诿塞责、隐瞒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或者委托相关机构查处。第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对本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并做出公正结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高等学校为获得相关利益,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后,应当撤销高等学校由此获得的相关权利、项目以及其他利益,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有关规则应当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直接受理的学术不端案件,可自行组织调查组或者指定、委托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组织调查、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自然科学论文造假由哪个部门负责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修订通过。从表现形式看,世界主要国家的学术界都比较倾向于严格界定三类科研不端行为,即杜撰、篡改、剽窃(FFP)。在我国科技界,有学者称这三类行为为科学研究中的“三大主罪”。(1)什么是杜撰杜撰一般指按照某种科学假说和理论演绎出的期望值伪造虚假的观察与实验结果,从而支持理论的正确性或者确认实验结果的正确性。它表现为对科学和实验结果的不尊重,按照个人主观意愿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按照科研的内容和程序分类,国内学者认为杜撰主要分两种:第一,科研申请中的杜撰。主要指在项目资金申请、科研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等其他科研活动中做虚假的陈述,如杜撰学历、杜撰论文或书刊发表记录、提供虚假获奖证书、文献引用证明,等等;第二,科研过程中的杜撰。主要指在科研过程中,未经过试验、调查,仅根据局部科学现象甚至根本没有根据,凭空编造、虚拟出一些试验数据、结果或事实、证据来作为支持自己论点的论据,证明某理论的正确性。而凭空编造出来的数据或实验结果不具有可重复性,与真实的数据互不兼容。(2)什么是篡改篡改,主要是指在科研过程中,用作伪的手段按自己的期望随意改动、任意取舍原始数据或试验使得结果符合自己的研究结论、支持自己的论点。篡改数据违背了科研规范中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忠实的记录和保存原始数据。用个人主观意愿对科研结果横加干预,其实验结果必然不具有可重复性。篡改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两种:第一,篡改数据,主要指以一些实验结果为基础推测实验结果,对另一些与推测其他结果不同的实验结果、实验记录和图片进行修改。第二,拼凑数据,主要指按期望值主观取舍、任意组合实验结果,或者把与期望值不符的实验结果删除,只保留与期望值一致的实验结果。(3)什么是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的科研成果或论文全部或部分原样照抄,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欺诈行为。它不仅包括对他人作品字句、内容的直接使用,也包括对他人学术论著的思想、观点、结构、体系等元素作为自己论著的基本元素加以使用并发表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不尊重他人学术思想、学术观点,不注明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的出处来源而随意使用。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具体负责受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并且监督处理决定的执行。第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第六条 科研人员应当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涉嫌科研不端行为接受调查时,应当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七条 项目评审专家应当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对与科学基金项目相关的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中期检查、结题审查以及其他评审事项进行公正评审,不得违反相关回避、保密规定或者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律分析:违法的。论文代写包发买卖这种非法交易行为,无论是工商、教育、公安部门还是司法机关,由于自身职能及条件限制,进行有效规制的能力有限。从造假论文产业链的报道来看,造假企业若是故意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非法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论文代写、论文买卖业务,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秩序,数量、影响范围、非法所得都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涉案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将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杂志社由哪个部门管理

杂志社和主办单位的区别:1、期刊的主办单位是杂志社的上级领导部门,主办单位对杂志社有监督权和领导权。主办单位负责对期刊内容严格把控、能够保证期刊正常如期出版。2、杂志社是以宣传政治理论、社会理念、社会科学知识为目的,以创建社会文化为己任的,编辑各种杂志的机构。

杂志是由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主管属于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部门管理。由中国社会焦点编委会主办。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由哪个部门处理

低调些,不要让老师知道就行了,如果自己做不出来,还不去找人代写,那么等着不毕业嘛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爱国者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该中心的微博:“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唯一通信方式:

首先是取消学位论文的成绩,根据作假的程序决定是否取消学位,因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术氛围,对学校和学生的影响都是负面的。

负责学位论文辅导个人

大学论文的指导老师是兼有教练员和裁判员角色。 教练员角色就是辅导你完成论文,你有不懂的就可以请教他。 我指导学生写论文时,首先担任教练员角色一般对于初学者,确定写作方向后,会先详细给他分析如何一步一步的写作,同时找一篇范文,让他模仿论文的格式、如何排篇布局、如何遣词造句、如何查找和引用文献, 等他基本掌握套路后,我就进入教练员和裁判员角色了。一边指导一边批判。 裁判员角色就是评判你的论文是否合格了。 到后期,指出问题,判断是否合格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毕业论文作为一个学习、实践、 探索 、创新的综合性教学阶段,是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和能力培养的主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含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助教可以在高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做到: 1.毕业论文选题应结合实际,以保证选题准确、合理、切实可行。 2.毕业论文选题一经确定,指导教师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并对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3.学生开始进行毕业论文初始阶段,指导教师要认真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与学生联系并向系论文指导委员会反映并协助解决。 4.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对每一环节都必须严格要求,经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对无拖延进度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并及时采取措施。 5.指导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业务指导,教书育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经济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6.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毕业论文,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 7.总结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毕业论文指导手册指导老师指导记录(精选5篇)

难忘的大学生活将要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我们该怎么去写毕业论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指导手册指导老师指导记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说明:指导老师指导记录总共6次,请各位同学按照法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毕业论文写作进度确定每次指导记录的时间。同时根据自己的论文选题和实际情况,可稍作调整。

第一次

1.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布置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要求与进度,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院的部署,积极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

2.根据指导老师提前公布的参考选题和该生自己的兴趣初步选定毕业论文选题。

3.要求学生阐明针对本选题,已经掌握的文献与资料,重点是关于本选题,学生自己有何见解。坚决坚持“有资料,没想法,不写;有想法,没资料,不写”的论文开题与写作原则。

4.要求学生尽快拟定基于本选题的初步论文框架和开题报告。

第二次

1.针对学生初步拟定的论文框架和开题报告,提出修改与完善的意见。

2.针对学生进一步搜集的与本选题相关的参考文献与资料进行交流与分析,指导学生撰写本论文选题的文献综述。特别指出,文献综述的撰写,对于厘清本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挖掘本选题的写作空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定要认真对待。同时,对文献综述的写作规范进行了指导。

3.布置学生搜集与本论文选题相关的外文参考文献,并就如何查找外文文献进行了指导。

第三次

1.审定学生的开题报告。

2.审阅学生提交的文献综述初稿,从内容和形式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3.审查学生搜集的外文参考文献,布置外文翻译工作,并就如何进行外文翻译进行指导。强调外文翻译尽量要意译,而且要做到“信、达、雅”。

4.布置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初稿。要求学生在开题报告拟定的论文框架、结构下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并就如何引用他人的观点与论述进行指导。

第四次

1.审阅学生的外文翻译初稿,就外文翻译的内容和形式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2.审查学生的文献综述修改稿,并最终定稿。

3.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初稿。针对学生在毕业论文初稿写作过程中对论文结构作出微调问题、某些观点的成立与否问题、如何加强论证等问题进行指导,并就毕业论文的格式与规范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就毕业论文的摘要与关键词的提炼与归纳进行指导。

第五次

1.修改审定学生毕业论文的`外文文献翻译。

2.针对学生毕业论文修改稿再次进行审阅。严格按照学院的格式规范等要求认真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再次审视学生的论文选题、框架结构、论点与论证和格式规范,并检查学生对于毕业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3.要求学生进行针对本论文选题的最新文献检索,并关注与该选题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的最新动向,如果有相应的立法修改和相关司法案例,应该及时刷新和补充论文内容与相关的观点。

第六次

1.最后审定毕业论文,并最终定稿。

2.全面审阅毕业论文全套资料: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毕业论文,要求学生再次按照学校的要求自查一次。

3.就毕业论文答辩进行指导。要求学生在答辩之前,全面熟悉自己的毕业论文写作思路、框架结构、主要观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建议学生在答辩前,最好撰写答辩提纲。同时,要求在答辩时要做到表达清晰、虚心向答辩组老师求教等。

4.要求学生在答辩后,根据答辩组老师的修改意见认真及时地修改毕业论文,并交指导老师和答辩组老师审阅。

第一次20xx年x月x日

集中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辅导。告知毕业论文选题的要领,明确写作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和作用。给出时间表,在每个阶段随时可以与导师联系,解决遇到的任何问题,强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上的要求,包括:格式、标点符号、字体等。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高效高质量地完成论文的写作。

第二次20xx年x月x日

导师查看收集的资料,确定论文选题,重点在期刊资料,要求形成的参考文献中包含期刊文章至少二十篇。

汇报资料查找情况,拟定任务书,讨论并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指导开题报告的写作,初步拟定论文的纲要。要求至少寻找一篇外文并将其翻译,作为论文写作参考。

第三次20xx年x月x日

根据所收集的文献,开始辅导文献综述写作。文献综述所挑选的文献具代表性,需要更换几篇,观点综述时,注意完整性;综述方式可参考范文,可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去进行,特别是国外,更具有借鉴意义;找出文献综述中各家观点的空白处和不足处,就是论文写作的重点;

第四次20xx年x月x日

针对论文初稿,大致认可论文框架,对论文各部分的标题,需作进一步的提炼,提出重点;理论性阐述要抓住要害,重点为文章所用;实施要有针对性,立场角度要摆正。并提出格式上的错误,建议对照论文要求修改好。

第五次20xx年x月x日

对论文初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文字进一步修改与润色;标点格式调整;对外文翻译作了修改;摘要,需进一步提炼,是文章的精华。

检查所有材料(论文正文、开题报告、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实习报告),学生再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六次20xx年x月x日

填写指导手册和实习手册,上交所有的打印资料,布置论文的答辩准备,讲解答辩注意事项。

一、20xx年1月8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老师对我们进行了集中教学和分别指导,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对我们进行了论文选题方向的指导,每个人都确定了大致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向。

2、对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内容要求和引用文献的要求以及格式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

3、为我们推荐了学术水平较高的期刊,建议我们在先阅读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论文和权威文献,开阔眼界,提升自身的知识积累。

4、建议我们思考论文所采用的具体题目与研究设计,以便下次交流指导。

二、20xx年1月20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确定论文的题目,老师针对题目的可行性、研究意义和价值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指导,最终确定了题目。

2、互相交流在阅读相关期刊、文献方面遇到的问题,汲取他人经验,并集中解决问题,最后由老师进行解答与总结。

3、确定了具体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设计,每个人提出了论文中需要运用的理论,老师听取了理由并作出了指导。

4、规划了论文的写作计划,确定了在3月初提交初稿。

三、20xx年3月20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在互相阅读的前提下,针对每一位同学的初稿进行相互讨论,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2、老师对论文初稿的结构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在论文的行文和思想表达上给予了修改意见。

3、针对论文中引用不规范的问题老师进行了强调,要求引用需要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和来源。

四、20xx年4月10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对论文第二稿进行了审阅,对论文中存在的摘要概括性不足,研究设计阐述不详细,结果呈现条理不清晰,理论分析不够深入等具体问题分别进行了指导。

2、对论文的研究发现与分析部分提出了建议,逐条概括研究发现并一一对应进行理论分析。

五、20xx年4月15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分别对每个人论文中所涉及的内容问题进行了指导。

2、对论文的具体格式提出了修改建议,包含字体、字号、行距等具体要求以及注释、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

3、对论文的目录提出了要求,目录要求三级标题,尽量使用陈述句。

4、对论文的附录提出了要求,采用访谈方法,需要附上访谈提纲和访谈内容笔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需要附上问卷设计和问卷内容。

六、20xx年5月12日办公楼514办公室

1、每位同学之间互相阅读论文,互相提意见,保证语句的通顺,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最后由老师审阅。

2、老师最后审阅论文是否符合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内容要求和引用文献的要求等相关要求。

3、论文最终定稿,每位同学提交纸质论文和电子论文给老师。

4、老师讲解了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环节和注意事项。

第一次

与学生探讨论文研究内容并拟定论文题目,强调写作重难点。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第二次

审阅初稿,对论文中出现的语病,语言不通顺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对摘要和参考文献格式作出规范要求。

第三次

对论文进行再次审阅和修改,并指出了论文中的不足,要求突出论文的重点,并与学生进行了深入交流,基本完成论文终稿。

第四次

对学生论文做最后的检查和修改,让学生准备论文答辩并讲解相关的注意事项。

指导记录1(填写时间:20xx,12)

针对学生的兴趣所在,确定选题,并对所选题目进行深度阐释,推荐参考文献并对需要阅读文献资料等提出相关建议,完成开题报告。

指导记录2(填写时间:20xx,2)

检查论文初稿写作的进展情况,对初稿的基本框架给予指导,对相关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指导记录3(填写时间:20xx,3)

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论文修改情况,对论文格式,语言表达,内容呈现以及数学教育专业术语的提法等给出修改建议。

指导记录4(填写时间:20xx,4)

在反复修改论文的基础上,对论文定稿提出详细的意见。如标点符号的选取,字号的选择,以及表格的制作等,都要符合相关要求。

一般不违法。目前我国是将“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并没有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代写论文”这块领域还属于法律空白区域。相关的规定有教育部令,是教育部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确实有法律效力,但是约束的对象基本只是学生或者体制内在职人员。我国在2018年严厉查处高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但是其范围仍旧限制在学校范围内,对学生、指导老师、学校单位都有较为严厉的惩处措施,但是对第三方机构却难以有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虽然这样明文规定了,但目前真实有效的对代写论文机构的限制基本就两种。第一种,合法的互联网“商场”——比如淘宝等——是禁止代写论文这项服务的。但是实际上限制起不到特别有效的作用,弃号东山再起也是分分钟的事。而且这也没有相应的法律罪名,因此,不违法。第二种,说代写,实际上收钱不办事,可能构成。2020年泰州姜堰警方查获了一窝买卖、代写、代发论文的犯罪团伙,这伙团体成员大多只有初高中文化水平,收钱不办事,或者没有按要求办事,其行为已然构成,且数额巨大,是违法的。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由于代写论文领域的法律之空白,代写论文机构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成了,那就是违法的了。如果你想知道什么属于论文作假行为、个人与组织有何差别,或者想知道互联网经营代写机构会不会受到平台处罚、具体什么行为构成,也许你需要一个能为你详尽解答的人,推荐一个平台——掌上权利。

论文简单的辅导是不会犯法的。但是论文大写就不一样了,论文代写是会被开除学籍的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最好不要这样做。这也辱一个人的名声。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