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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位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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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位毕业论文

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素质较高的行政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职业道德素质的要求高效率完成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4000字篇1

浅析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首先论述了我国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然后论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处理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改革;行政管理;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格局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迅速发展,我国政府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实意义

1.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增长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资金投入和自然资源投入的外延式粗放型增长方式,这造成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资源耗费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地区间及城乡间发展不平衡以及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

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低消耗、高效率和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基本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企业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政府不应当也不需要继续扮演经济建设主体的角色,

而且应当适应市场化改革进程的需要,退出对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干预,减少对资源配置和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和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是: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快转变职能,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将更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发展领域,转移到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领域上来。

4.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面对全球化和信息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各国政府不断推进本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因此,当今世界的竞争,不仅是各国企业和生产力的竞争,也是各国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竞争,只有管理规范、办事效率高、政府行为及经济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才能集聚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

当前,我国已结束加入WTO后的过渡期,正面临着更多激烈的国际竞争新形势,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更加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更加规范和透明、更有效率,才能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竞争力。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程度低,存在资源资金短缺、人口众多、对外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加上两千多年封建文化传统,制约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在行政管理改革中应该做好如下的几个问题: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

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行政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

加快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

我国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搞政府机构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也很难积极发挥作用。

只有制度的更新,只有解决好政府行政公开化、民主化、法制化,才能提高政府效率,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机构设置合理的政府系统并确定合理的人员编制。

政府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进行相应的改革,解除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各级政府要超越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政方式,构建为社会服务的政府。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政府做好政府职能的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客观上进一步调整、改革、转换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执政水平。

中国正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换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的迫切要求。

政府职能转换不彻底、不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就不是健全、完善的。

此外,转变政府职能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

为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走向国际、参与世界提供广阔天地和巨大的商机。

加快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做好政府的服务工作。

3.政府改革中应该注意强化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现代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在设计政府构架、调整政府职能时,要体现权力监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科学设置监督机构。

权力的运作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政府的权力和利益必须分离。

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政府内部决策与执行的分离。

分离决策和执行是对行政权力本质上的限制。

要积极探索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子。

通过调整职能和内设机构,首先实现部门内部决策审批和行政执法的适当分离。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跨部门的综合执法体制,使执行和决策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积极转变政府行为方式。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增强政府行为的公益性。

政府行政的目的,不是向社会、企业和公众直接提供价值,而是为他们追求、实现价值提供必要的环境。

政府必须以社会的共同需要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绝不能把公共权力用在个别团体和部分人的需要上。

凡是涉及全体公共利益的事项,政府必须以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依法行政、合理处理;凡是涉及全体公共利益行为,政府必须采取长期的一以贯之的行为准则。

政府要避免与民争利,凡是有利益的,社会能够承担的,政府都要最大限度地退出。

要增强政府行为的科学性。

政府重大决策都应该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政府内部要实行重大决策表决制度,决不能强行实施有重大分歧的事项;政府各项重要工作应制订相应的时间表,并以合适的方式向全社会披露,以利于建立民间团体和个人的合理预期。

要增强政府行为的规范性,不仅包括成文的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形成不成文的政府行为惯例。

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预案、细化措施,使政府在各种灾害面前从容应对,妥善处置。

参考文献:

[1]董瑞华:《经济全球化和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与创新》,载《学术探索》,2002(5)。

[2]樊瑛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当议》,西北木冲寸科技大学学报,2004(1)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4000字篇2

浅谈学院行政管理效能

一、学院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当规范运行

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要想做到良好的运行,办公室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办公室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规范。

作为办公室工作运转的中枢,行政文秘工作需要负责办公活动中各项日常工作的协调,行政文秘工作的效率、水平、质量将会影响办公室工作的日常运行。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文秘毕业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如何做好行政文秘工作

摘 要:行政文秘工作是综合办公工作运转的中枢,负责办公活动各项日常事务的协调,行政文秘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对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想做好行政文秘工作,除了具备文秘工作本身的职业素养要求之外,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同,要求的具体工作能力和素质也有所差异。本文针对行政文秘的工作性质,从加强行政文秘职业素质培养和行政文秘业务能力培养两方面浅谈如何做好行政文秘工作。

关键词:行政文秘;职业素质;业务能力

一、职业素质的培养

(一)思想政治素质

行政文秘所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不仅坚决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平时的言行和思想上都要与党保持协调一致,对国家政策的时局和动态随时进行领悟,对于自己的工作有高度的自律性、自觉性、和务实性,对于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充分领会领导的意图,脚踏实地努力去完成。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每个行业每个岗位必须具备的良好品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市场经济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同时带来了负面影响,使人们滋生了很严重的金钱主义人生观,钱成为了一切违法活动的根源,这种思想也严重影响了行政工作人员。我国的行政文秘工作没有一个统一的道德规范,更没有建立起一个健全的制度体系,缺乏一定的监管,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规范。因此对于我国的行政文秘工作人员,需要有道德标准来进行约束,这样我国行政文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才能有所规范,有所提高。

1.忠于职守

干一行爱一行,这是职业准则,行政文秘工作人员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工作,这样才能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很好的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领导负责,脚踏实地的去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

2.诚实守信,遵规守纪

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文秘工作的首要条件之一,行政文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在做到守时、守信、守约,在工作中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违反工作条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严格律已。

3.待客热情,谦虚谨慎

行政文秘工作许多时候所代表的是领导的意见和意图,所以在待人接物方面要热情、谦虚谨慎。这是作为一名合格的文秘人员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在工作中要处理好与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调解矛盾,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4.注重仪表,注意言行

身为一个行政文秘人员,应该有良好的仪表,因为行政文秘人员代表不仅仅是个人更是企业的形象。不能身着奇装异服,出口成“脏”,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5.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身为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时时刻刻为领导服务,时刻与领导思路同步。人们只看到领导的风光,而忽视了行政文秘背后的努力和辛勤。这是工作性质所决定的,优秀的行政文秘应该甘愿退在领导光芒的背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需要有博大的胸怀,能够安分守己,安心本分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三)心理、身体素质

做好行政文秘,就意味着除了要处理大量工作事物,还有协调工作人员人际关系,这就要求有坚定的信念和毅力,有很好的抗压能力,能够领会领导的意图,能够顺着领导的思路开展事物,处理事情需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二、工作能力的培养

(一)协调能力的提高

行政文秘是企业的调味剂,企业人际交往中的纽带。行政人员需要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对内,同事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调,同事与领导之间的沟通。对外,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等等,行政文秘就是要竭力协调这些关系,能够平衡公司的人际的关系,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的工作氛围。

(二)创新能力的培养

身为行政文秘,除了站在领导的角度,还要站在员工、客户的角度上想问题,做一件事要全面多角度考虑,能够突破固定思维的禁锢,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新的问题、新的解决方法,积极推动工作进程,更加完善工作。

(三)能够随即应变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文秘往往会碰到很多突发状况,令人措手不及,在这种无章可循的紧急状况下,行政文秘需有具随机应变的能力,保持冷静沉着,判断准确迅速,处理果断,稳妥地解决问题。

(四)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

行政文秘经常全方面的收集各种资料,进行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还有出行路程,酒店票务等的,这些都需要准确及时的信息。行政文秘必须能够运用各种方法,来从繁杂的信息中提出自己所需要的。

(五)熟练运用网络来处理事物

各种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已经成为行政文秘最基本的技能,比如用 word纂写文案、公文,用excel来制定工资表,来编写各种表格,用PPT来制作会议演讲的内容,会一点PS技术,会用打印机打印扫描等等。文秘必须掌握这些最新的技术,必须在日新月异,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积极学习。

(六)培养加强文书处理能力

行政文秘经常要处理各种文案、公文等等,这就要求行政文秘的文笔较好,能够熟知各种公文的格式,能够理解领导的意图,将指示转化为文字。

(七)有一定的谈判能力

行政文秘必须要能够搜素收集有利于自己公司的消息,和对方的一切有用信息,参与制定谈判的细节和战略,布置出谈判会场,营造和谐气氛,协助谈判,缓解矛盾,辅助问题的解决。

(八)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因为行政文秘经常要协调人际关系,处理综合事务等等,这些都需要行政文秘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语言有说服力。而由于现在中国与世界接轨,行政文秘需要有良好的英语口语能力。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对行政文秘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行政文秘人员必须在思想上、能力上都不断地学习,加强、提升自己的能力,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不容易,但只要够努力,够认真,够坚定,相信你一定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行政文秘,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一番事业。

浅析文秘工作的思维定位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在进步,改革在深入,对各条战线、各个岗位的人员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笔者通过多年来的学习和工作实践,认真思考了由文秘工作的定性、定位所决定和要求的文秘人员应具有的思维素质问题。

1 对于文秘工作的定性

1.1 从属性 从属性是文秘工作的本质属性。文秘工作随着领导集团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领导机构管理功能的不断扩大而发展,也随着领导机构的撤销而消失。可谓是前兴它兴,前变它变,如影随形,息息相关。这种密切的依存关系,说明文秘工作从其诞生起,就是服从、服务于领导工作的。

1.2辅助性 辅助性是文秘工作的职能属性。文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辅助决策,督促查办,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协调关系,处理文书,撰制公文,承办会务,接待来访,管理印章,安排日程,办理事务等等。辅助政务,管理事务,是文秘人员工作的全部内容。相对于领导者的决策和管理而言,都是辅助性工作,适应和满足领导工作的需要,为领导办文、办事、办会、办信(电),正是其辅助职能的体现。

2 文秘工作的特点

2.1 综合性 领导工作是全面性的工作,涉及所管辖范围的各个方面,领导工作的面有多宽,文秘工作的范围就有多大。政务、事务,大事小事,无所不包。

2.2 服务性 为领导工作服务,是文秘工作的永恒主题,为领导、为各职能部门、为单位群众服务是基本功能的具体体现。

2.3事务性 办文、办会、办信(电),收收发发,抄抄写写,接转电话,接待来访,安排日程,上传下达等等,周而复始,大多是以办事形式表现出来。

2.4政治性 文秘工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法令,文秘人员应具有政治敏锐性和判断力。

2.5 机要性 文秘人员在领导身边工作,为领导服务,接触重要文件,经管机密、绝密事项,参与有关会议,提前知道某些重要决定和信息,这种机要性,要求有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

2.6服从性 文秘人员办任何事情,处理任何问题,都只能根据领导的意图和指示精神,不能擅自做主。

3 文秘工作的定位

3.1 中介机构 现代的组织结构一般由横向的职能部门和纵向的管理层次所构成。在横向的职能部门中,文秘部门处于各职能部门的中介。在纵向的层次结构中,文秘部门又处于决策层与执行层的中介。起着上传下达,沟通左右,联系内外的中心枢纽作用。它既不是权力机构,也不是执行机关,处于特殊位置,属于综合性的中介机构。

3.2 领导中枢 其主任可以参与领导集体的一些重要决策活动,提出一些事关全局的预案或意见;但另一方面,它在领导决策的整个活动中,又不居于主导地位,只有辅助领导决策之责,而无拍板、决断、指挥之权。有时文秘部门虽然可以向下级发出指导性文件,或传达领导指示,或出面协调某些工作,那也是根据领导授权行事,仍属于辅助领导办事的性质,决非文秘部门自身职权的延伸。

4 文秘工作的作用

4.1 枢纽作用 如果把一个单位独立管理体系比作人的肌体,领导决策层就是大脑,各职能部门及其基层小单位,是四肢,文秘部门则是联系大脑和四肢的中枢神经系统,起着传导上下,联系四肢的特殊作用。

4.2助手作用 文秘部门为辅助领导工作而设置,为领导机关和领导人服务,辅助领导完成工作任务是文秘工作的基本职能。

4.3 参谋作用 文秘人员既办文、办事,又要参与政务,为领导献计献策,提供真实有用的信息、资料、文件等决策依据,提出工作建议和工作预案,供领导参考。

4.4 协调作用 协调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配合领导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本单位与外界的关系,促使有关各方团结合作,避免摩擦与梗阻。

4.5 督查作用 做好督促检查催办,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工作,以便及时、顺利完成相关任务。

4.6信息作用 当今社会发展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生活复杂多变,给领导工作带来难度。文秘人员理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领导提供信息。这正是领导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动向,判断形势,做出正确决策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础。

5文秘人员的思维

5.1 思维的领域应有全局性 领导权力所辖范围,都是文秘人员思维活动的广阔空间。在日常工作中,办事情、想问题都要有全局意识,不能囿于狭隘的小天地。当领导做出涉及全局性的决策时,更需要有全局性意识。

5.2 思维的目标应有超前性 要加强学习,积累知识,拓宽视野,勇于探索,在思考安排工作时,具有科学性、预见性,增强主动性,克服盲目性。

5.3 思维的角度应有同层次性 就是说文秘人员在思考问题时,要站在领导的角度,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急,备领导之所需。

5.4 思维的过程应有创造性 就是在日常工作中,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推测、综合、比较,从而产生新的思维成果,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见解、新的发现、新的突破、新的长进。

5.5 思维的形式应有逻辑性 就是思考问题,发表意见,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撰写文稿,总结经验,要言之有序,必须符合逻辑,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6 文秘人员要学习和掌握多种思维方式与技巧

6.1 发散性思维和收敛性思维结合,学会综合性思维 发散性思维是沿着不同的方向、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从多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的思维方式;收敛性思维是以集中思维为主要特色的逻辑思维方式。前者可扩大思维的空间、时间,转换跨度;后者对新的领域、要素方面则不与他顾。若将两者结合,广和深互相补充,当会有更理想的结论。

6.2 单一化思维和多样化思维结合,学会立体思维 单一化思维是从某个方面来观察世界,并把事物归结为这一方面;多样化思维是运用多种多样的思维形式,从多个层次对事物作多方面、多因素、多变量的系统考察的综合性思维。前者单一,后者多样,结合起来便形成丰富的立体思维形式。

6.3 反馈思维与超前思维结合,形成优势统一的思维 反馈思维是用历史的联系,传统的力量,以前的原则来制约现在,使现在按照历史的样子继续重演的思维形式;超前思维是用将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对现在进行弹性调整的思维方式。前者强调历史,后者注重未来,两者统一起来,可让思维具有历史感,以获得前进的基点,又可让思维具有未来感,以获得前进的目标性和方向性。

6.4 横向思维与纵向思维结合,获得更为有效的思维 横向思维是一种共时性思维,它是把时间概念确定下来之后,再研究这一时间过程中各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展开横向比较;纵向思维是一种历史性的思维,是把事物放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对比分析中,把握事物及其本质的思维过程。前者可能让人只看到问题,产生消极心理;后者易产生满足,趋向保守。两者结合起来可增强思维的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以利更好地前进。

6.5 定性思维与定量思维结合,形成更确切的思维 定性思维是根据事物的性质和属性来认识事物的思维,其出发点和宗旨是解决研究对象/是什么,进而再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定量思维是对事物进行数量分析,掌握事物的数量关系,做到/心中有数。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善于将定性和定量结合,才是更科学的思维。

6.6 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结合,进行综合运用 求同思维就是以事物的共性、普遍性、现象与本质的一致性作为研究对象的思维方式;求异思维则是以事物的差异性、特殊性、现象与本质的不一致性作为研究对象的思维方式。它们从不同视角来思考问题,前者易出现保守,缺乏开拓精神,后者易出现钻牛角尖,异想天开。坚持求同思维与求异思维的统一,发挥各自的优势,克服自己的不足,将二者兼顾,才会真正实现思维的发展和飞跃。

7总结

总之,文秘人员要善于博采各种思维方式之长,转变观念,转换心态,再把创造性思维和换位思维融之于内,将会形成符合时代需要的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思维方式,使个人更好地发挥作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行政岗位的毕业论文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下面是一篇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本课题的目的和意义

在日常办公中,通常会遇到许多常用的数据,比如邮件地址、日程助手、日常记事等,这些数据通常凌乱不堪,在需要时不知道存放在何处,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因此,我们设计了能满足这种需求的系统——中小企业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

通过中小企业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对企业日常办公进行管理,满足了企业日常办公管理各方面的需求,实现了企业员工之间短消息的发送与接收功能,大大的方便了企业内部人员沟通。网站提供的前后台的公告与公文信息的管理方便员工及时的了解公司的动态。其他功能模块的设置使企业的日常管理步入了科学系统管理的轨道上。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完成“中小企业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设计,中小企业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是一个适应于中小型企业的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的管理系统,本系统初步拟定由以下六个模块组成。

(一)个人通讯录

该模块用作每一个登录系统的用户来维护自己的通讯录,通讯录中需要保存的信息有姓名、性别、手机、E-mail地址、QQ号码、公司、家庭住址、邮编。通知本模块个人用户可以自由维护个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自由添加联系人信息;可以方便查询联系从,可以修改或删除某一个联系人。

(二)日程安排模块

该模块用作当前的登录用户添加、修改、删除和查看自己的日程安排列表。本模块中应该保存的信息有:用户名、年份、月份、日期、安排内容。

(三)工作日志模块

该模块用作当前的登录用户添加、修改、删除和查看自己的工作日志列表。本模块中应该保存的信息有:用户名、年份、月份、日期、日志标题、日志内容、记录时间。

(四)短消息管理模块

该模块用作当前的登录用户给系统内的其他用户发送短消息,并可以查看其他用户发来的消息。本模块中应该保存的信息有:接收者、发送者、消息内容、发送时间、是否阅读。

(五)公告管理模块

该模块用作用户发送通知,大家都可以查看,只有发送通知的用户才有权修改、删除该通知。本模块中应该保存的信息有:公告填写人、公告标题、公告内容、公告时间。

(六)会议管理模块

该模块用作用户发送会议通知,供所有的用户查看,且只有发送通知的用户才有权修改、删除该通知,它应该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 通知列表页面包括发布、修改、删除、清除通知、浏览通知内容和填写反馈意见等6个操作功能。

(2) 发布、修改通知页面。

(3) 浏览通知内容页面。

(4) 填写反馈意见页面。

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人们普遍使用计算机来提高个人工作效率,但是在需要许多人一起协同工作的现代工作环境中,我们更需要提高我们的整体工作效率。办公自动化,一个极大的概念,一个炒作了很久的概念。无论是办公设备公司,还是系统集成公司,都大力推出自己的办公自动化产品。可见,办公自动化中内容庞大,可为空间不可小视。那么,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个问题,什么是办公?办公实际就是文件的制作、修改、传递、鉴定、保存、销毁、存档的过程。那么随着文件的这一流程,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设备。随着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步,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也得到了大力推广。

办公自动化提了多年,但效果并不明显,人们还是停留在单机字处理和表格处理的所谓办公自动化的初级阶段。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以及团队的协同运作等无法完美的实现,极大地限制了工作的效率。Internet的迅猛发展,为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团队的协同运作提供了技术的保证,同时也预示着网络化办公时代来临。

传统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大型MIS系统在处理企业管理流程中大多采用企业业务流程重组(BKR),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先优化企业业务管理流程,再根据优化后的流程建设企业信息系统。这样不仅在系统建设中工作量巨大,同时面临来自企业内部重重的阻碍。

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系统中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以下三个:

(1) 数据库设计是项目开发和系统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因为数据库设计就像建设高楼大厦的根基一样,如果设计不好,在后来的系统维护、变更和功能扩充时,甚至在系统开发过程中都会引起比较大的问题。

(2) 企业员工之间短消息的发送与接收。相关的细节有怎样实现员工之间一对一与一对多以及多对多短消息的发送与接收。

(3)企业发布会议通知的管理以及如何构建网络会议室实现企业内部员工之间在网络中举行日常会议。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系统要实现企业在日常办公时所需要的基本功能,并采用MVC三层架构开发模式,即Struts+Spring+Hibernate三层架构,这些组件可以进行交互和重用;数据库连接池的统一管理,如果程序需要连接,则从此池中取出一个连接使用,使用完后又返回给该池,这些连接可以互用,从而提高的效率。

另外,在构建开发环境的时候,我们使用MySQL+Tomcat+MyEclipse+CVS,由于这四者的结合已经相当优越,并且MySQL是一个免费的开源数据库,Tomcat是一个免费开源的Web服务器,MyEclipse是一个免费开源的Java集成开发工具, CVS是一个流行的版本控制工具。

在开发模式与开发环境都架构好之后就可着手进行系统的数据库设计与系统原型的构建,这些工作做完之后,就可在系统原型的基础上对系统的各种功能模块进行扩充以至完善,并最后完成此系统的开发交付用户使用。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行政机关效率的提高

一。行政效率的概念及作用

1、行政效率的概念

在行政管理中投入的工作量与所获得的行政效果之间的比率,是人们在单位时间内和空间内开展行政活动获得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社会效果。简言之,行政效率是效果与消耗之比。效果是指有形的社会效果和无形的社会效果;消耗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方面的综合消耗。

从包含的内容上理解行政效率是行政工作的效果与消耗之比,即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产出或效益之间的比例。这个涵义主要包含三部分:

1.行政资源。行政资源指的是行政活动中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总合。行政资源的基本特点是稀缺性,即对于行政工作的需要来说,行政资源总是缺乏的。

2.行政产出与行政效益。行政产出指的是行政活动所得到的结果,它可能是有形的,如行政修建的高速公路、拦河大坝;也可能是无形的,如某一项规则、制度或某一种精神。行政效益指的是行政产出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如行政制定的某项政策所引起的公民、社会、法人、组织等方面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的变化就是行政效益。

3.行政效率是一种比值关系。行政效率是将行政效益或行政产出与行政资源相比而得到的,但是由于行政效率本身所包含的内容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行政效率不可能简单的用一个数值来衡量,所以它体现的是一种比值关系,在实践中本身并不一定是数值结果。要得出某个行政行为效率的高低,在给定条件下,可以用数值来衡量。

2、行政效率的意义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整个社会正处于转轨和变革阶段。在这种特定的社会时期,新旧体制、新旧观念、新旧意识、新旧工作方式和程序之间的矛盾大量涌现,这就特别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行政通过高效的行政管理工作来把握全局、协调关系、及时解决问题,制订和引导事物的发展方向,积极有效地推进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使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本文从中国时代需要的现实出发,探讨行政效率的确切涵义、要素等,深化了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管理改革的认识。

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经济竞争归结到最后就是科技竞争和管理水平的竞争。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国民经济GDP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本文以行政效率的基本理论,旨在为新时期提高行政效率的路径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二、行政效率低下的原因

1、权责不清,分工不明

行政责任划分不明或划分过细造成部门职能相互交叉或责任“真空”,结果是谁都想拥有权力,但谁都不愿承担责任,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官僚主义严重。

行政责任利益化、个人化。行政工作人员将行政的责任和功能从属于自己,作为自己获取利益的手段和途径。行政部门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官僚主义、部门保护主义、集体犯罪、腐败现象由此滋生。

行政责任的特殊性,决定了行政责任缺失将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行政责任不明确、模糊不清,增加了行政权力运行中被滥用的可能性,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同时也会造成办事程序繁琐、行政效率低下。行政责任的缺失还将导致行政道德水准以及欢府诚信水平的下降。责任行政要求行政公务人员作出任何与其责任相背离的行为,都应当承担其后果,即使得不到法律的惩罚,也应受到道德的遣责。行政责任的缺失,使得责任不能落到实处,行政决策就会受损或夭折,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公众对行政的认同将大大降低,行政的诚信度也将受到巨大的挑战。“如果责任机制含糊不清,那些潜在的问题必将形成对整个管理主义模式的挑战,缺乏责任机制可能意味着行政人员的为所欲为,并且潜在的腐败行为将到处发生”.

2、机构的设置不完善

行政职能是行政机构设置的依据和行为规定,而机构是职能的载体,行政机构设置是履行行政职能的体制保障。从目前行政机构设置情况看,尚存在较多问题。

(1)存在“一刀切”现象。改革开放以后进行的几次机构改革,基本上是依靠自上而下的力量推动的。上级政府为了达到机构改革诸多刚性指标的要求,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对下一级机构改革做出硬性规定,集中在机构分合、人员增减上做文章,确定改革方案。地方政府也往往脱离实际需要,简单地照抄照搬中央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套现成说法,不仅忽视了中央政府职能和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政府职能在内容和实现方式上的差别,也没有从理论上搞清合理的政府规模,只是简单地认定机构和人员太多,必须按百分比精简。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只能是手段上升为目的,形式替代了实质,改革始终无法跳出传统的怪圈。

(2)存在着“形式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机构精简方面,或是按主观确定的机构数量,强行精简机构,导致“多牌机构”的问题;或是把政府机关的牌子换成了公司的牌子,却在实际上继续承担行政职能,造成所谓“翻牌公司”的问题。在人员的定岗分流过程中,方法过于简单,有的地方按照主观确定的百分比强行精简,造成人员不在编制办的登记簿上,而实际上仍然吃财政饭的所谓“多面人员”现象;有的地方搞亲亲疏疏,搞论资排辈,或者简单地以考试成绩定人员去留,背离了行政人员选任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还有一些机关玩“行政编制”变“事业编制”的数字游戏,把事业单位作为人员分流的主渠道,使事业单位成为人员安置的“蓄水池”和“避风港”,使机关人员分流流于形式。

3、激励、用人机制不健全

(1)行政激励机制不完善,专业人才流失严重。行政人员制度中提供的激励因素不强,按部就班的晋升和按章办事的奖励很难留住优秀人才。从2011年,在人事部抽查的21个中央部委中,流失本科学历以上的行政人员1039人;其中流失比重大的是专业人才。特别是涉及外语、国际经济、国际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涉外审计等专业人才。

(2)行政录用制度不完善,许多专业性人才不能进人政府部门。我国行政人员队伍基本上是逢进必考,这对选拔初级行政人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又将大最具备一定阅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档在队伍之外,使我国政府人才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

4、行政法律和体制不健全

从现有的问责事件看,各地出台的有关行政问责法规的问责范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许多地方和领域,都只有在事故或事件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后,才能促成相关责任人被动辞职。而有些地方可能规定得很细致,例如,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擅自离开岗位等等,可以给与处罚;以此作为治理“庸官”和“懒官”的根据。而且总的看,目前“引咎辞职”还锁定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尚未真正引入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领域。这与西方社会广泛的引咎辞职事项相比,显然范围是偏窄的。另外,问责对象具体到何人,在党政领导、正副职、不同层级的官员之间,责任如何分配,也带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5、行政人员素质不高

当前行政人员素质中的倾向性问题是:业务知识“旧”、管理知识“少”、法律知识“缺”.因此,行政官员的才能素质也需要补课。

业务知识“旧”是指,行政官员原有的知识储备与结构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需要。对此,行政官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吸取新的业务知识,这样才能顺应国际潮流,把握本行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然而,当前行政官员的学风中存在着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行政官员业务知识“除旧布新”非常不利。这些问题有:一是学风不浓、玩风太盛。在一些机关中,上班聊天、干私事的现象也并不少见。二是学风不正,形式主义严重。一方面把理论学习当作例行公事,学几篇文章、背几句理论、记几条命题完事;另一方面,把学历当作门面装饰,混一张文凭了事。

三、提高行政效率的建议

1、加强行政责任建设

责任政府具有个体、集体和制度三个意义上的理念。良好的责任政府需要有善于、勇于和敢于承担责任的政府官员,还要有明确的、平等的集体关系,更需要有良好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责任制度程序。

我国目前刮起的追究责任的风暴,是责任行政建设的开始,与长远的良好的制度的形成,还有相当距离。当然,努力总是从此时此地开始的。猛烈的风暴,有利于快速启动责任行政的建设和发展,但要让责任行政真正得到发展,关键是需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1)确立政治责任

担负重要政治领导责任的官员,必须获得组织和民意两个方面的支持。目前,我国大都是组织部门推荐任命行政人员,应该立法使这些行政人员得到政党组织和群众意愿两个方面的支持和监督。为此,组织人事部门应制订严格、周密的人员任用规章,制订详细的奖励、处罚条例。此外,还应建立官员定期向群众述职和接受群众质疑和咨询的制度。

(2)确立行政责任

对各级从事行政性工作的行政人员,要制订定期行政考核制度。此种考核既要具有科学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不是一般性批评或表扬。业务方面,应该按照不同工作特点,分等级制定政绩、失误、错误等褒奖、惩处条款。工作态度方面,也应该有考核责任感及敬业程度的明确条例。依据以上诸项条款,定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行政人员作出晋升、继续使用、留用察看直至撤职、开除等处理。

(3)确立专业部门责任

政府的专业部门,如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密切的联系,对这种部门,应该有专门的责任立法。这种专业责任应该分为单位责任和值岗个人责任两种。对人才培养、疾病防控、群体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应该制定高标准、严要求的责任制度及人员任用原则和奖惩条例,定期由监察部门和民意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

(4)确立行政执法责任

行政执法部门的官员,承担的是执法的责任。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安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生产安全监督部门等。这些部门只对法律负责,不对问题本身承担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发生了,警察的责任是根据法律去处理交通事故,而不会因为有交通事故,就把警察撤职了。当然,因为执法部门工作不力而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警察就有责任。但一定要确定,行政执法的责任,核心是对法律负责,而不是对后果负责。对后果负责是行政部门的事情。在这方面,单独确立执法部门的管理和奖励制度是很重要的。

执法不公,也要承担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是强化其责任的机会。但这往往是对事情,而不是对执法者个人。因为行政诉讼,往往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而不是针对某个人。当然,如果某个执法者发生一定数量的行政诉讼,也不排除在行政管理上对其有所处理,但这是一个大数概念,而不是一旦有行政诉讼,就把这个执法者开除了。职、责有别是制定执法责任的特点。

2、改革机构,建立合理的行政组织

“政府雇员制”是全球化及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政府部门创新机制,引进急需高端人才的一种适应时代需求的新举措。政府雇员能凭借技术优势直接上岗无须培训,基本不占用编制,既节省了财政开支又压缩了政府人员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技术精英行政理念,符合了现代政府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嬗变的内在行政规律,有助于建立起小而强的政府模式,加强政府能力,迎接未来的工作。它的实施有助于政府用人观念更加理性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专家认为,政府雇员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符合公共管理服务市场化的改革趋势;有利于调动公职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精简机构,裁减冗员,节约政府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在公务领域适当引进竞争,减少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密切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官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经营者与顾客的关系);有利于减少人事管理(任用、考核、晋升、奖惩、调动等)中的腐败,保障公平和公正。

3.完善人才市场, 实现行政人才的有效利用

未来我国政府终将走向与市场化接轨、充分开发和利用政府人力资源、更加灵活、效率、弹性的多元化用人模式。而要真正建立多元化的用人模式。

市场经济需要各种资源充分的流动,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人力资源也不例外。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政府也需要广泛吸纳各方面人才,以此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人力资源的市场化要求政府从人才市场中寻找到合适的员工。不管是聘任制,还是人才派遣制,都要以完善的人才市场、充足的人才库为支撑。政府的人才库可以是通过人才派遣公司来筹建的人才银行,政府与人才派遣公司联系,要求人才派遣公司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来招募、培训相关人才以供政府使用。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建立自己的人才储备库。作为自身发展的后备人才。

例如:上海长宁、南汇等区的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的储备人才,通过考试录用的人员行政关系一般挂靠在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服务公司,录用人员与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期间内若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则可称为正式员工,否则将解除合同,自谋职业。这种公共管理人才的储备就可以视作行政的人才库建设,既实现人才合理流动,又能发挥人才服务公司的“蓄水池”作用,为政府部门提供源源不断的专业人才。

4、健全行政管理法规和工作制度

制度的建设对于行政问责完全是必需的。“我们不应该单纯地从行政人员个人品质上去寻找原因。事实上,无论是谁处于这种地位,都会根据他自己所获得的信息和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行事。这里可能出问题的不是个人,而是政府机构内部的约束机制。”如果约束机制不能提供一种良性压力,以确保任何人处于某一特权地位时均不能过多或丝毫都不牟取私利,那么,再高尚的执政官也不能保证社会公共利益不被他的后继者有意或无意地加以损害。“因而,必须建立相关的制度,从法律的高度来给予其强制力的支持。健全行政问责制度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明确行政问责的对象。行政问责对象的确定,即哪些人应受行政问责制的约束,是建立行政问责制应当首先解决的问题。《关于实行党政领导行政人员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笔者认为,在确定行政问责制的问责对象时,应当把握该制度的立法原意。行政问责制的立法是对行政领导行政人员的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的过问,是对将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化所形成的行政责任的追究,超出这一责任范围的不应由该制度加以调整。

(2)明确行政问责事由的范围。问责事由的范围,主要是解决问责对象的哪些行为应当受行政问责制调整。笔者认为,在确定问责事由的范围时,应当牢牢把握权责一致的原则,从权力、职责与责任一致的原则进行考察。要正确认定问责事由的范围,就应该溯源到问责对象的权力和职责。问责对象的职责是对问责对象”应为“内容的具体描述,或者是对其合法活动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划定,因此成为有效制约问责对象的制度设计。若问责对象未履行或未妥善履其职责,且这种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的行为属于其主观意志能力范围内,就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不追究其责任,就偏离了法治行政下塑造责任政府的预期目标,损害了权责明晰、以责任规范和约束权力的制度功能;但一味严苛追究领导责任的作法,也与领导行为内在的灵活、应变特性相左,从而束缚他们的工作,挫伤其积极性。因此,基于上述考虑,问责事由的范围不宜太过宽泛。

5、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素质

(1)更新培训理念。

我们应吸取新国外行政人员培训的经验,在推进培训事业的发展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地用改革创新精神更新培训理念。

(2)增强培训动力。

行政人员培训的经验是培训与录用、任用和晋升有机结合,从制度上保证了行政人员培训的质量。这样,不仅官方重视培训,而且行政人员参训积极性也很高。在对行政人员的培训进行考核时,每一名行政人员都有一张卡专门记载其参加培训的成绩,各种成绩相加的总分为学员毕业的总成绩,并以此作为学员毕业分配和晋升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这种做法值得认真仿效。

(3)完善培训内容

国家行政人员培训在内容上既注意专业训练,又注重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体现了以素养、能力为本的世界培训新潮流。要解决培训的针对性难题,关键点在于培训准备阶段的培训需求分析,即在设计培训的内容时,以行政人员的需求为起点并区分培训的层次,使得各项培训课程能够满足组织与个体的需求,达到预期的目标,提升培训的针对性。

(4)规范培训评估

第一层次是受训者反应的评估,即评估学员对培训课程、培训教师、培训安排的喜好程度。第二层次是受训者学习收获的评估,即学员学习到的知识、技能、态度等及其掌握的程度。第三层次是对受训者行为变化的评估,即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在组织绩效行为和组织公民行为上的变化。第四层次是对培训项目结果的评估,即考察培训项目给政府带来了哪些改变,学员行为的变化是否对政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等。在科学的培训效果评估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培训中的不足,对症下药,从而更好的提升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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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地位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一件事,事关能否毕业,而毕业论文的格式又决定了一篇论文的水准,所以我们在做毕业论文时,一定要按正确的毕业论文的格式排版。 第一、构成项目 毕业论文包括以下内容: 封面、内容提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参考文献。其中“附录”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余为必备项目。如果需要,可以在正文前加“引言”,在参考文献后加“后记”。 第二、各项目含义 (1)封面 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学校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等项内容组成。 (2)内容提要与关键词 内容提要是论文内容的概括性描述,应忠实于原文,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是从论文标题、内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能表现论文主题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通常不超过7个。 (3)目录 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名称及对应页码,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对应的页码。 (4)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 (5).注释 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注释采用脚注形式。 (6)附录 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字、表格、图形等形式。 (7)参考文献 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著作名录。 4、毕业论文格式编排 第一、纸型、页边距及装订线 毕业论文一律用国家标准A4型纸(297mmX210mm)打印。页边距为:天头(上)30mm,地脚(下)25mm,订口(左)30mm,翻口(右)25mm。装订线在左边,距页边10mm。 第二、版式与用字 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1.5倍行距。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忌用繁体字、异体字等其他不规范字。 第三、论文各部分的编排式样及字体字号 (1)文头 封面顶部居中,小二号行楷,顶行,居中。固定内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2)论文标题 小一号黑体。文头居中,按小一号字体上空一行。(如果加论文副标题,则要求:小二号黑体,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论文标题以下的行距为:固定值,40磅。 (3)作者、学院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 项目名称用小三号黑体,后填写的内容处加下划线标明,8个汉字的长度,所填写的内容统一用三号楷体,各占一行,居中对齐。下空两行。 (4)内容提要及关键词 紧接封面后另起页,版式和字号按正文要求。其中,“内容提要”和 “:” 黑体,内容用宋体。上空一行,段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与 “内容提要”间隔两行,段首空两格。“关键词”和 “:” 用黑体,内容用宋体。关键词通常不超过七个,词间空一格。 (5)目录 另起页,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小4号仿宋。 (6)正文文字:另起页。 (7)论文标题:用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排列,上空一行;下标明年级、专业、作者,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四号楷体,居中排列;下空两行接正文。正文文字一般用小四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二)”,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以下标题序号分别为“1.”和(1),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为避免与注释相互混淆,不可用“①”。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9)注释: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统一为“①”,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定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小5号宋体。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某年第几期〈例如 : ①龚祥瑞:《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载《法学杂志》1987年第1期。);引用著作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著作名称、出版者、某年第几版、页数 ( 例如:② [ 英 ] 威廉·韦德著:《行政法》,楚剑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年版,第5页。)。 (10)附录 项目名称为小四号黑体,在正文后空两行空两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示范文本”。 (11)参考文献 项目名称用小四号黑体,在正文或附录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另起行空两格用小四号宋体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参考的著作可不写第几页) 。 (12)页码 首页不编页码,从第二页起,居中编排。

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成为发展最快的部门法之一,行政法制逐步完善。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组织法》)、《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初步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产生、组成、职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主体法律规范,健全了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政治体制,确立了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陆续制定了一大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行政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执法领域越来越宽,行政执法部门越来越多,行政执法权力越来越大。自1989年以后,为了加强对公民、法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控制行政权的违法使用,我国陆续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这四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民、法人权利救济和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规范行政主体的组织以及内部行政行为和内外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或者过于简略,或者已经过时,或者完全或缺,严重滞后于改革实践,阻碍改革的继续推进。为了迅速改变这一状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李/鹏/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实现各级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因此,如何以邓/小/平/行政法治理论为指导,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政府机构改革的秩序,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就成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尽快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心和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 一 我国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古已有之,而且远较其他法律规范完备。自秦汉而下,古代中央政府为适应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一直建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并设置3 — 4级地方政府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唐六典》、《明会典》等就是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详尽、细密、完备程度,在世界古代史上是罕见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不仅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而且制定了专门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务院及所属机关组织通则》、《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同时还制定了一些部门组织法,如《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试行组织条例》、《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等。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颁布,开创了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黄金时代。此后,陆续制定了国家计委工作条例和监察部、劳动部、国家体委、国务院秘书厅、国家计量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专家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办局的组织简则,制定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组织法,健全了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组织法,这就标志着我国当时已初步形成了涵盖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在经历文革十年动乱和停顿之后,新时期我国的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五四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其间虽然也有局部内容的增删和修改,虽然也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新的行政组织法律规范,但总体上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一直没有达到五四年以后的完备程度。 从国外的行政组织立法来看,由于存在着联邦制和单一制、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因此,不可能存在统一的立法模式。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主要是以宪法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美国、法国、德国等均是如此。英国作为普通法系的代表国家,则既没有宪法法典,也未制定专门的内阁法或中央政府组织法之类的法律、法规,而是以大量的宪法性惯例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这些宪法性惯例主要有:内阁的主要职责及其与议会的关系,首相和部长的权限,部的设置、变更、规模、组织等。英国虽然没有法律对部的数目加以限制,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部一直保持在18 — 21个左右,没有大幅度膨胀。与没有专门的内阁法相反,英国的部门组织法却较为完善。在英国,如需设立一个新的部,必须通过法律加以规定,一般称作《××部法》或《××委员会法》。英国部门组织法的历史与中央各部的历史同样悠久,许多部门组织法制定于十八、十九世纪,以后随着该部职能的变化而不断修改。部门组织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序言,即设立某某部,从何时开始行使职权;(2)部长(部)的职权;(3)部长(部)行使职权的方式及程序;(4)部的主要内设机构;(5)有关部的人员结构方面的规定,如1919年的《农业和渔业部法》规定设立若干名部副长,1919年的《卫生部法》规定该部的内设委员会必须由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与英国没有一部成文法来规定中央政府的组织规范相反,印度宪法则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进行了最明确、最具体和最严格的规定,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各邦自行其是,中央政府缺乏权威,以致一位美国官员竟如此评论:“印度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之一,而印度政府的腐败现象、执行不力情况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行政组织立法方面,似应以日本的立法最为完备,执行得也十分严格。日本除在《宪法》中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外,还制定有专门的《国家行政组织法》、《内阁法》、内阁各省厅设置法,以及规定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地方自治法》、各郡道府及市町村机构设置法等。 综合比较世界各国的行政组织法,是为了为我所用,借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做法和经验。就我国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来看,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内容上不能与正在逐步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没有很好地体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权力下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这方面要下大的工夫研究,动大的动作修改。其二,条款上过于简约、粗疏,有些条款法律含义不明确。《国务院组织法》只有十一条,不到1200 字;《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府的条款也只有15条,3300字左右。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2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如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中要不要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数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数目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置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又如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与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之间是什么关系,遇意见分歧时决策是实行合议制还是实行一长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还是决策咨询机构,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等等。又如是否应当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政府的设置、组成、职能等作不同的规定。其三,体系上很不健全和完备,没有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行政组织法体系。中央政府只有《国务院组织法》,没有各部委办局组织法;地方各级政府不仅没有分级的政府组织法,而且现行的政府组织法还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放在一起,没有独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也没有自己的组织法。 综上所述,我国应当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的有利条件下,抓紧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使其更加科学、具体、完备;抓紧制定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的组织简则,可以考虑将“三定方案”上升为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加强其权威性,增加其规范性;适时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将其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分开制定,最好在《地方政府组织法》外,再分别制定《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共性内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各类政府组织通则则规定各类别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个性内容,并可考虑再根据管辖人口、土地面积、经济发达程度等不同情况,对各类别政府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如同是县级人民政府,由于上述诸因素不同,其副县长人数、组成部门数目和工作人员编制等均应有所不同,该类组织通则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修改和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组织简则、《地方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之后,我国的行政组织立法将形成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两个基本法律为主干、以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法律)和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组织简则(行政法规)为辅翼的、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它既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成果的直接确认与总结,又是防止旧体制回归的有效法律控制。 二 所谓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领域以及实现该管理任务所应具有的行政职权。政府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行政组织法的核心。行政机关是否需要设立,其主要依据是职能;甲行政机关区别于乙行政机关,其主要依据也是职能。职能的内核是职权。我国的整个改革过程,就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过分集中的权力逐步下放的过程。对此,邓小平曾作过大量的论述。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 完整的政府职能包括政府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个方面。而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则主要是对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社会职能加强以及权力下放等改革成果的一种法律确认。它涉及到对三个方面关系的行政法调整: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段话说得十分明确,十分到位。至于哪些属于企业的权力,哪些属于政府的权力,其中大部分已经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达成共识,少部分还需要根据改革的深入发展,从经济学、法学和行政学的角度多方加以研究。 行政组织法要调整和解决的,是对转变后的政府职能进行确认。这大体有五种情况:一是保留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保留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某些保留的职能也有局部调整或内容更新,如宏观调控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二是取消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取消专业经济部门对企业直接进行管理的职能;三是转移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将专业经济部门的职能转移到综合经济部门;四是加强政府的某些职能,如加强工商、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管的职能;五是增加政府一些新的职能,如社会保障职能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新的职能。 要根据政府职能总体转变和总体配置的要求来决定政府机构的保留、新设、合并、分立、更名或撤销,并以行政组织法加以确认。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撤销15个部委,新设4个部委,更名3个部委,保留22个部、委、行、署。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要在政府的经济职能中强调为企业服务,而不是过多干预企业。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做得比较好。如英国的贸工部是负责英国贸易和工业发展的主要部门。该部职能中规定的总目标是“全心全意为在欧洲及世界各国的英国企业服务”。其具体职责是:“(1)通过对话和分析国内外竞争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了解企业的需求;(2)保证和促使政府及欧共体考虑企业的这些需求;(3)努力实现全球的自由贸易,使英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优势;(4)创造竞争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5)开发能源并监督能源的有效利用;(6)在减少政府加给企业的负担的同时,通过立法保证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7)鼓励技术创新;(8)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9)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10)合理考虑环境问题,确保政府的环保政策对企业的影响;(11)教育、引导贸工部的全体职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行政组织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它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我国宪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分别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但是,这些规定显然过于笼统和原则。 在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直接决定着每个朝代的兴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既产生过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时期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和“康乾盛世”,也出现过中央与地方权力失衡时期的社会动/荡/、封建割/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1956年到1958年、1970年到1974年、1978年以后的三次大调整,目的都是为了将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到既能保证国家稳定、又能利于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 国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宪法加以调整。其中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小一些,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大一些,但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采取列举式规定,剩余权力属于各州所有,联邦政府不得行使。而印度宪法则既规定了中央政府享有的97项权限,又规定了地方政府享有的66 项权限,同时还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的47项权限。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较大,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小,法国即是典型代表,英国虽然实行地方自治,但地方政府实际上权力也很小。目前世界各国总体上是要求扩大地方政府权力的呼声较高,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我国在运用宪法、政府组织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做法,将外交、国防、国家安全、货币、邮政、宏观经济调控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的职能划归中央政府承担;将管理纯地方性事务的政府职能划归地方政府承担;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职能,则或者归中央政府承担,由中央政府直接在地方设置机构管理;或者归地方政府承担,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规范和领导下管理。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是这次机构改革之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统一配置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予以合并,成立综合管理部门;对职能交叉的部门进行重组,成立新的部门;对职能重叠或消失的部门予以撤销。要以各部门组织通则的形式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规范和确认,以调整好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五/龙/治/水”之类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对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予以规范。 三 早在1975年7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编制的法定化问题。他严肃地指出:“这一次编制要严格搞,要切实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 1980年3月,他又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指出:“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总之,这一套制度要建立起来。” “这一套制度”就是编制法律制度。 所谓编制,狭义上指的是一个单位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行政编制是编制的核心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要实现行政机关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的法定化,防止公务员人数和职数无限膨胀,就必须完善行政编制法律制度。《贞观政要》一书的法释者在评论唐代“贞观之治”时,认为“贞观之善政,以省官为首”。由此可见行政编制的重要。而唐贞观年间之所以能做到省官,皆应归功于《唐律》的严厉规定。《唐律。职制律》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行政编制到底是应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还是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予以调整,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均有争论。赞成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者的主要论据是:(1)行政编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离开行政组织而单独存在;因此,行政编制法律规范显然应当放在行政组织法中统一规定。(2)世界各国除了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外,尚无制定独立的行政编制法的先例;而且即使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也仅是规定行政机关职员总数和各部门职员数,而没有关于编制核定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赞成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调整编制者的主要论据也有两点:(1)现行《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关于编制的规定过于简单,而修改这两个组织法的动作又太大,难以迅速完成;(2)虽然外国没有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制定。 争论可以不必停止,法制建设却丝毫不能停顿。1997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现在看来,该条例的颁布虽然满足了编制管理的亟需,但似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弱点:其一,该条例的大部分内容规定的是国务院的机构设置管理,而这本来应当由《国务院组织法》加以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其二,该条例未对编制的申报、审查、论证、批准等各项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不利于从程序上加强对编制的严格控制;其三,该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尚不够细密、有力,不利于条例的严格实施。 为了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和编制进行统一规范,同时也提高编制法律规范的立法层次,建议在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时,列专章规定行政编制管理问题。在该章中,要突出对行政编制的实体和程序双重控制,要加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在行政组织法之外,可不再制定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以《国家公务员定员法》(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以《国家公务员定员令》(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公务员的定额;后者由中央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发布,人员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府总人员限额,但可根据行政职能的变化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灵活配置与调剂。按照这样的立法设想,就可以形成以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编制实体与程序控制法律规范,以公务员定员法和定员令规定行政编制人数的总量守恒与“动态”调节相结合的、完备的行政编制法律规范体系。 四 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程序的法定化,这是党的十五大和这次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提出的又一项迫切任务。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既包括外部的行政执法程序,也包括内部的行政管理程序;前者直接影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后者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程序。我国现行调整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条例》,等等。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既很不系统和完整,也缺乏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立法宗旨加以统率,有些程序之间甚至相互冲突;因此,亟需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典统一规范内外行政程序。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提高行政程序的地位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它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撤销。该规定向我国一直重实体、轻程序,重司法程序、轻行政程序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传统提出了挑战。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则第一次对行政处罚程序作出了较为系统、完整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更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对于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正是由于有以上行政程序立法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更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的迫切需要;因此,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一起开始讨论制定《行政程序法》问题,并即将进入试拟稿的起草阶段。毫无疑问,《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解决我国行政机关工作程序法定化的问题。 要制定行政程序法,首先必须解决行政程序的功能问题。对此,国外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提高行政效率。这一观点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89年西班牙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为标志,以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要求政府予以迅速、有效的干预为背景。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功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观点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1946年美国行政程序法的颁布为标志,以公众强烈反对行政权专横、武断、不受制约为背景。在美国,正当法律程序是其法治的基石之一,行政程序法是其行政法的核心。很多美国行政法学者甚至认为,美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甚至全部内容就是行政程序法。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行政程序兼有保护公民权利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双重功能,二者可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这种观点体现在六、七十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之中。由于第三种观点兼顾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因而为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 行政程序对民主和效率的双重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它对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与调和作用上。一方面,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公民在强大的行政机关面前显得较为弱小;因此,为了在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地带,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掺入一定的民主因素和建立某种事前制约机制,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又是一个迅速执法的过程,违法行为应当尽快予以追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应当始终处于确定和稳定的状态;因此,行政程序又必须具有促进行政效率的功能。正如美国一名行政法学家所言:“行政程序最基本的任务是如何设计一项制度既使行政机关官僚武断和伸手过长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又能保证其能够灵活有效地进行管理。” 当然,行政程序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每一项环节、步骤和方法固然可以在保障民主或保障效率方面有所侧重,但却不可能脱离行政程序的整体功能而绝对地保障一方面,舍弃另一方面。如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时效规定固然对提高行政效率有重要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的处罚无效,则又保护了相对一方的权益。再如听证程序固然是保障民主的重要手段,但它又保证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改善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关系,调动了执法者与守法者双方依法办事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推动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在深层次上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正如美国的韦德法官所言:“对行政机关而言,遵守程序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但如果这能够减少行政机关运转中的摩擦也是值得的。因为程序促进了公正,减少了公众的怨言,其作用是促进而非阻碍了效率。” 可以认为,设立完备的行政程序并保证其得到严格执行是解决民主与效率这一现代二律背反难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行政管理学位毕业论文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行政机关效率的提高

一。行政效率的概念及作用

1、行政效率的概念

在行政管理中投入的工作量与所获得的行政效果之间的比率,是人们在单位时间内和空间内开展行政活动获得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社会效果。简言之,行政效率是效果与消耗之比。效果是指有形的社会效果和无形的社会效果;消耗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方面的综合消耗。

从包含的内容上理解行政效率是行政工作的效果与消耗之比,即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产出或效益之间的比例。这个涵义主要包含三部分:

1.行政资源。行政资源指的是行政活动中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总合。行政资源的基本特点是稀缺性,即对于行政工作的需要来说,行政资源总是缺乏的。

2.行政产出与行政效益。行政产出指的是行政活动所得到的结果,它可能是有形的,如行政修建的高速公路、拦河大坝;也可能是无形的,如某一项规则、制度或某一种精神。行政效益指的是行政产出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如行政制定的某项政策所引起的公民、社会、法人、组织等方面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的变化就是行政效益。

3.行政效率是一种比值关系。行政效率是将行政效益或行政产出与行政资源相比而得到的,但是由于行政效率本身所包含的内容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行政效率不可能简单的用一个数值来衡量,所以它体现的是一种比值关系,在实践中本身并不一定是数值结果。要得出某个行政行为效率的高低,在给定条件下,可以用数值来衡量。

2、行政效率的意义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整个社会正处于转轨和变革阶段。在这种特定的社会时期,新旧体制、新旧观念、新旧意识、新旧工作方式和程序之间的矛盾大量涌现,这就特别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行政通过高效的行政管理工作来把握全局、协调关系、及时解决问题,制订和引导事物的发展方向,积极有效地推进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使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本文从中国时代需要的现实出发,探讨行政效率的确切涵义、要素等,深化了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管理改革的认识。

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经济竞争归结到最后就是科技竞争和管理水平的竞争。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国民经济GDP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本文以行政效率的基本理论,旨在为新时期提高行政效率的路径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二、行政效率低下的原因

1、权责不清,分工不明

行政责任划分不明或划分过细造成部门职能相互交叉或责任“真空”,结果是谁都想拥有权力,但谁都不愿承担责任,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官僚主义严重。

行政责任利益化、个人化。行政工作人员将行政的责任和功能从属于自己,作为自己获取利益的手段和途径。行政部门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官僚主义、部门保护主义、集体犯罪、腐败现象由此滋生。

行政责任的特殊性,决定了行政责任缺失将会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行政责任不明确、模糊不清,增加了行政权力运行中被滥用的可能性,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同时也会造成办事程序繁琐、行政效率低下。行政责任的缺失还将导致行政道德水准以及欢府诚信水平的下降。责任行政要求行政公务人员作出任何与其责任相背离的行为,都应当承担其后果,即使得不到法律的惩罚,也应受到道德的遣责。行政责任的缺失,使得责任不能落到实处,行政决策就会受损或夭折,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公众对行政的认同将大大降低,行政的诚信度也将受到巨大的挑战。“如果责任机制含糊不清,那些潜在的问题必将形成对整个管理主义模式的挑战,缺乏责任机制可能意味着行政人员的为所欲为,并且潜在的腐败行为将到处发生”.

2、机构的设置不完善

行政职能是行政机构设置的依据和行为规定,而机构是职能的载体,行政机构设置是履行行政职能的体制保障。从目前行政机构设置情况看,尚存在较多问题。

(1)存在“一刀切”现象。改革开放以后进行的几次机构改革,基本上是依靠自上而下的力量推动的。上级政府为了达到机构改革诸多刚性指标的要求,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对下一级机构改革做出硬性规定,集中在机构分合、人员增减上做文章,确定改革方案。地方政府也往往脱离实际需要,简单地照抄照搬中央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套现成说法,不仅忽视了中央政府职能和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政府职能在内容和实现方式上的差别,也没有从理论上搞清合理的政府规模,只是简单地认定机构和人员太多,必须按百分比精简。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只能是手段上升为目的,形式替代了实质,改革始终无法跳出传统的怪圈。

(2)存在着“形式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机构精简方面,或是按主观确定的机构数量,强行精简机构,导致“多牌机构”的问题;或是把政府机关的牌子换成了公司的牌子,却在实际上继续承担行政职能,造成所谓“翻牌公司”的问题。在人员的定岗分流过程中,方法过于简单,有的地方按照主观确定的百分比强行精简,造成人员不在编制办的登记簿上,而实际上仍然吃财政饭的所谓“多面人员”现象;有的地方搞亲亲疏疏,搞论资排辈,或者简单地以考试成绩定人员去留,背离了行政人员选任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还有一些机关玩“行政编制”变“事业编制”的数字游戏,把事业单位作为人员分流的主渠道,使事业单位成为人员安置的“蓄水池”和“避风港”,使机关人员分流流于形式。

3、激励、用人机制不健全

(1)行政激励机制不完善,专业人才流失严重。行政人员制度中提供的激励因素不强,按部就班的晋升和按章办事的奖励很难留住优秀人才。从2011年,在人事部抽查的21个中央部委中,流失本科学历以上的行政人员1039人;其中流失比重大的是专业人才。特别是涉及外语、国际经济、国际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涉外审计等专业人才。

(2)行政录用制度不完善,许多专业性人才不能进人政府部门。我国行政人员队伍基本上是逢进必考,这对选拔初级行政人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又将大最具备一定阅历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档在队伍之外,使我国政府人才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

4、行政法律和体制不健全

从现有的问责事件看,各地出台的有关行政问责法规的问责范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许多地方和领域,都只有在事故或事件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后,才能促成相关责任人被动辞职。而有些地方可能规定得很细致,例如,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擅自离开岗位等等,可以给与处罚;以此作为治理“庸官”和“懒官”的根据。而且总的看,目前“引咎辞职”还锁定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尚未真正引入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领域。这与西方社会广泛的引咎辞职事项相比,显然范围是偏窄的。另外,问责对象具体到何人,在党政领导、正副职、不同层级的官员之间,责任如何分配,也带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5、行政人员素质不高

当前行政人员素质中的倾向性问题是:业务知识“旧”、管理知识“少”、法律知识“缺”.因此,行政官员的才能素质也需要补课。

业务知识“旧”是指,行政官员原有的知识储备与结构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需要。对此,行政官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吸取新的业务知识,这样才能顺应国际潮流,把握本行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然而,当前行政官员的学风中存在着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行政官员业务知识“除旧布新”非常不利。这些问题有:一是学风不浓、玩风太盛。在一些机关中,上班聊天、干私事的现象也并不少见。二是学风不正,形式主义严重。一方面把理论学习当作例行公事,学几篇文章、背几句理论、记几条命题完事;另一方面,把学历当作门面装饰,混一张文凭了事。

三、提高行政效率的建议

1、加强行政责任建设

责任政府具有个体、集体和制度三个意义上的理念。良好的责任政府需要有善于、勇于和敢于承担责任的政府官员,还要有明确的、平等的集体关系,更需要有良好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责任制度程序。

我国目前刮起的追究责任的风暴,是责任行政建设的开始,与长远的良好的制度的形成,还有相当距离。当然,努力总是从此时此地开始的。猛烈的风暴,有利于快速启动责任行政的建设和发展,但要让责任行政真正得到发展,关键是需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1)确立政治责任

担负重要政治领导责任的官员,必须获得组织和民意两个方面的支持。目前,我国大都是组织部门推荐任命行政人员,应该立法使这些行政人员得到政党组织和群众意愿两个方面的支持和监督。为此,组织人事部门应制订严格、周密的人员任用规章,制订详细的奖励、处罚条例。此外,还应建立官员定期向群众述职和接受群众质疑和咨询的制度。

(2)确立行政责任

对各级从事行政性工作的行政人员,要制订定期行政考核制度。此种考核既要具有科学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不是一般性批评或表扬。业务方面,应该按照不同工作特点,分等级制定政绩、失误、错误等褒奖、惩处条款。工作态度方面,也应该有考核责任感及敬业程度的明确条例。依据以上诸项条款,定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行政人员作出晋升、继续使用、留用察看直至撤职、开除等处理。

(3)确立专业部门责任

政府的专业部门,如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密切的联系,对这种部门,应该有专门的责任立法。这种专业责任应该分为单位责任和值岗个人责任两种。对人才培养、疾病防控、群体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应该制定高标准、严要求的责任制度及人员任用原则和奖惩条例,定期由监察部门和民意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

(4)确立行政执法责任

行政执法部门的官员,承担的是执法的责任。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安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生产安全监督部门等。这些部门只对法律负责,不对问题本身承担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发生了,警察的责任是根据法律去处理交通事故,而不会因为有交通事故,就把警察撤职了。当然,因为执法部门工作不力而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警察就有责任。但一定要确定,行政执法的责任,核心是对法律负责,而不是对后果负责。对后果负责是行政部门的事情。在这方面,单独确立执法部门的管理和奖励制度是很重要的。

执法不公,也要承担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是强化其责任的机会。但这往往是对事情,而不是对执法者个人。因为行政诉讼,往往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而不是针对某个人。当然,如果某个执法者发生一定数量的行政诉讼,也不排除在行政管理上对其有所处理,但这是一个大数概念,而不是一旦有行政诉讼,就把这个执法者开除了。职、责有别是制定执法责任的特点。

2、改革机构,建立合理的行政组织

“政府雇员制”是全球化及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政府部门创新机制,引进急需高端人才的一种适应时代需求的新举措。政府雇员能凭借技术优势直接上岗无须培训,基本不占用编制,既节省了财政开支又压缩了政府人员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技术精英行政理念,符合了现代政府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嬗变的内在行政规律,有助于建立起小而强的政府模式,加强政府能力,迎接未来的工作。它的实施有助于政府用人观念更加理性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专家认为,政府雇员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符合公共管理服务市场化的改革趋势;有利于调动公职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精简机构,裁减冗员,节约政府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在公务领域适当引进竞争,减少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密切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官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经营者与顾客的关系);有利于减少人事管理(任用、考核、晋升、奖惩、调动等)中的腐败,保障公平和公正。

3.完善人才市场, 实现行政人才的有效利用

未来我国政府终将走向与市场化接轨、充分开发和利用政府人力资源、更加灵活、效率、弹性的多元化用人模式。而要真正建立多元化的用人模式。

市场经济需要各种资源充分的流动,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人力资源也不例外。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政府也需要广泛吸纳各方面人才,以此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人力资源的市场化要求政府从人才市场中寻找到合适的员工。不管是聘任制,还是人才派遣制,都要以完善的人才市场、充足的人才库为支撑。政府的人才库可以是通过人才派遣公司来筹建的人才银行,政府与人才派遣公司联系,要求人才派遣公司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来招募、培训相关人才以供政府使用。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建立自己的人才储备库。作为自身发展的后备人才。

例如:上海长宁、南汇等区的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的储备人才,通过考试录用的人员行政关系一般挂靠在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服务公司,录用人员与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期间内若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则可称为正式员工,否则将解除合同,自谋职业。这种公共管理人才的储备就可以视作行政的人才库建设,既实现人才合理流动,又能发挥人才服务公司的“蓄水池”作用,为政府部门提供源源不断的专业人才。

4、健全行政管理法规和工作制度

制度的建设对于行政问责完全是必需的。“我们不应该单纯地从行政人员个人品质上去寻找原因。事实上,无论是谁处于这种地位,都会根据他自己所获得的信息和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行事。这里可能出问题的不是个人,而是政府机构内部的约束机制。”如果约束机制不能提供一种良性压力,以确保任何人处于某一特权地位时均不能过多或丝毫都不牟取私利,那么,再高尚的执政官也不能保证社会公共利益不被他的后继者有意或无意地加以损害。“因而,必须建立相关的制度,从法律的高度来给予其强制力的支持。健全行政问责制度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明确行政问责的对象。行政问责对象的确定,即哪些人应受行政问责制的约束,是建立行政问责制应当首先解决的问题。《关于实行党政领导行政人员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笔者认为,在确定行政问责制的问责对象时,应当把握该制度的立法原意。行政问责制的立法是对行政领导行政人员的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的过问,是对将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化所形成的行政责任的追究,超出这一责任范围的不应由该制度加以调整。

(2)明确行政问责事由的范围。问责事由的范围,主要是解决问责对象的哪些行为应当受行政问责制调整。笔者认为,在确定问责事由的范围时,应当牢牢把握权责一致的原则,从权力、职责与责任一致的原则进行考察。要正确认定问责事由的范围,就应该溯源到问责对象的权力和职责。问责对象的职责是对问责对象”应为“内容的具体描述,或者是对其合法活动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划定,因此成为有效制约问责对象的制度设计。若问责对象未履行或未妥善履其职责,且这种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的行为属于其主观意志能力范围内,就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不追究其责任,就偏离了法治行政下塑造责任政府的预期目标,损害了权责明晰、以责任规范和约束权力的制度功能;但一味严苛追究领导责任的作法,也与领导行为内在的灵活、应变特性相左,从而束缚他们的工作,挫伤其积极性。因此,基于上述考虑,问责事由的范围不宜太过宽泛。

5、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素质

(1)更新培训理念。

我们应吸取新国外行政人员培训的经验,在推进培训事业的发展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地用改革创新精神更新培训理念。

(2)增强培训动力。

行政人员培训的经验是培训与录用、任用和晋升有机结合,从制度上保证了行政人员培训的质量。这样,不仅官方重视培训,而且行政人员参训积极性也很高。在对行政人员的培训进行考核时,每一名行政人员都有一张卡专门记载其参加培训的成绩,各种成绩相加的总分为学员毕业的总成绩,并以此作为学员毕业分配和晋升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这种做法值得认真仿效。

(3)完善培训内容

国家行政人员培训在内容上既注意专业训练,又注重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体现了以素养、能力为本的世界培训新潮流。要解决培训的针对性难题,关键点在于培训准备阶段的培训需求分析,即在设计培训的内容时,以行政人员的需求为起点并区分培训的层次,使得各项培训课程能够满足组织与个体的需求,达到预期的目标,提升培训的针对性。

(4)规范培训评估

第一层次是受训者反应的评估,即评估学员对培训课程、培训教师、培训安排的喜好程度。第二层次是受训者学习收获的评估,即学员学习到的知识、技能、态度等及其掌握的程度。第三层次是对受训者行为变化的评估,即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在组织绩效行为和组织公民行为上的变化。第四层次是对培训项目结果的评估,即考察培训项目给政府带来了哪些改变,学员行为的变化是否对政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等。在科学的培训效果评估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培训中的不足,对症下药,从而更好的提升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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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素质较高的行政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职业道德素质的要求高效率完成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4000字篇1

浅析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首先论述了我国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然后论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处理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改革;行政管理;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格局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迅速发展,我国政府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实意义

1.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增长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资金投入和自然资源投入的外延式粗放型增长方式,这造成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资源耗费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地区间及城乡间发展不平衡以及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

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低消耗、高效率和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基本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企业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政府不应当也不需要继续扮演经济建设主体的角色,

而且应当适应市场化改革进程的需要,退出对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干预,减少对资源配置和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和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是: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快转变职能,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将更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发展领域,转移到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领域上来。

4.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面对全球化和信息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各国政府不断推进本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因此,当今世界的竞争,不仅是各国企业和生产力的竞争,也是各国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竞争,只有管理规范、办事效率高、政府行为及经济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才能集聚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

当前,我国已结束加入WTO后的过渡期,正面临着更多激烈的国际竞争新形势,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更加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更加规范和透明、更有效率,才能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竞争力。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程度低,存在资源资金短缺、人口众多、对外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加上两千多年封建文化传统,制约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在行政管理改革中应该做好如下的几个问题: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

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行政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

加快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

我国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搞政府机构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也很难积极发挥作用。

只有制度的更新,只有解决好政府行政公开化、民主化、法制化,才能提高政府效率,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机构设置合理的政府系统并确定合理的人员编制。

政府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进行相应的改革,解除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各级政府要超越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政方式,构建为社会服务的政府。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政府做好政府职能的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客观上进一步调整、改革、转换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执政水平。

中国正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换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的迫切要求。

政府职能转换不彻底、不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就不是健全、完善的。

此外,转变政府职能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

为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走向国际、参与世界提供广阔天地和巨大的商机。

加快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做好政府的服务工作。

3.政府改革中应该注意强化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现代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在设计政府构架、调整政府职能时,要体现权力监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科学设置监督机构。

权力的运作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政府的权力和利益必须分离。

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政府内部决策与执行的分离。

分离决策和执行是对行政权力本质上的限制。

要积极探索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子。

通过调整职能和内设机构,首先实现部门内部决策审批和行政执法的适当分离。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跨部门的综合执法体制,使执行和决策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积极转变政府行为方式。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增强政府行为的公益性。

政府行政的目的,不是向社会、企业和公众直接提供价值,而是为他们追求、实现价值提供必要的环境。

政府必须以社会的共同需要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绝不能把公共权力用在个别团体和部分人的需要上。

凡是涉及全体公共利益的事项,政府必须以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依法行政、合理处理;凡是涉及全体公共利益行为,政府必须采取长期的一以贯之的行为准则。

政府要避免与民争利,凡是有利益的,社会能够承担的,政府都要最大限度地退出。

要增强政府行为的科学性。

政府重大决策都应该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政府内部要实行重大决策表决制度,决不能强行实施有重大分歧的事项;政府各项重要工作应制订相应的时间表,并以合适的方式向全社会披露,以利于建立民间团体和个人的合理预期。

要增强政府行为的规范性,不仅包括成文的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形成不成文的政府行为惯例。

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预案、细化措施,使政府在各种灾害面前从容应对,妥善处置。

参考文献:

[1]董瑞华:《经济全球化和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与创新》,载《学术探索》,2002(5)。

[2]樊瑛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当议》,西北木冲寸科技大学学报,2004(1)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4000字篇2

浅谈学院行政管理效能

一、学院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当规范运行

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要想做到良好的运行,办公室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办公室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规范。

行政单位会计本科毕业论文

会计信息质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会计信息提供者诚实守信;二是监管者严格执法。在现 实情况下,主要应当加强会计监管,尤其要加强政府部门的会计监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毕业设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综上所述,本文主要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基本状况进行介绍,并且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进而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监管

一、所属企业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数量、规模以及分布情况等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从所属企业的资产规模上看,小型企业占据绝大多数,从企业的数量上来看,不同类型的企业加之在一起,可以达到500余家。另外,这些企业涉及到各行各业,种类繁多。因此,这些状况都会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

(二)收入少、效益差、保值增值的能力较低

在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着零收入的企业,形成了较为严重的亏损现象。另外,有300多家企业明显没有投资收益,而且保值增值效率较低。整体来说,所属企业的经营状况较差,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对于所属企业单位来说

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决策机制不健全,而且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考核。在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主要以股东监管或者是行政主管的形式。因此,这种情况就会形成企业管理政企不分或者是事企不分的现象。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自主权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进行错误的指导就会使得决策过长或者是无法紧跟市场的步伐。尤其在近几年,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就会给所属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冲击。

(四)管理方式和监管力度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增强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近几年也逐渐采取了企业管理的模式,但是,对于投资管理水平就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总会出现盲目投资或者是随意投资的现象,因此,在对外投资中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是投资的数量无法显示在账面上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对企业经营的监督力度不够,管理方式不合理或者是对经营风险没有提高重视。

二、对所属单位进行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一)要打牢管理基础

重视企业的产权问题。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在对企业进行监管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其中包括对企业账务进行清理以及进行产权登记等等。这样才能做好企业的改革工作,有助于管理体制的建立,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管理能力,提高运行效率。

(二)破解改革难点

分类稳步推进企业改革。对所属企业的规范工作,要按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以及企业改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相关政策,通过调整优化、整顿规范、合并、撤销等各种形式的改革,理顺举办单位与所属企业的产权关系,推动所属企业进入市场。

(三)抓住改革关键

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必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其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使所属企业真正成为各项事业发展的延伸和有益补充。

(四)激发改革活力

着力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所属企业的改革、规范工作,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部门、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五)创新监管机制

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将传统的监管手段向信息化方式转变。强化基础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制度化、规范化,使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和监督财务体系紧密结合。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基本状况进行介绍,并且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进而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可见,对于所属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加强重视,才能保证所属企业的正常运营。

参考文献

1、市场政府与会计监管黄世忠,杜兴强,张胜芳会计研究2002-12-15

2、关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不完全信息博弈分析姚海鑫,尹波,李正会计研究2003-05-15

摘要:总而言之,在现代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不断深入完善的市场机制下,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会计监管的要求,会计监管是单位会计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决定会计工作的质量的关键。

关键词:会计监管;措施;行政单位

一、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主体缺乏配合

《会计法》内容中有明确规定,赋予财政、审计、税务等多个部门都可以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指导的权利,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会因为各部门的监督审查的重点和内容的差异,出现检查标准不能统一以及功能交叉混合的现象。其次,各部门之间无法建立有效的网络信息监管系统,造成社会资源以及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这主要管理力度不够,管理上较为分散,多部门监督检查体制的权责不明,导致各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横向沟通,信息无法快速的在各部门间传递,出现信息堵塞,信息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财政部门为改进会计监管水平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其优势在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的权利有所加强,财政统一由会计人员统一管理,监管更加直接。但会计委派工作设计到组织、编制、业务、人事和纪检等多个部门,在现行的制度下,财政部门与这些部门仍然存在很多不协调和不配套之处,监管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二)会计人员积极性不高

财政部门在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后,使工作人员摆脱了原有的直接依附关系,也加强了单位会计监管管理,工作人员可以独立执行监督职权,但是监督检查的程序和内容过于单一,只是负责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监督以及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的工作,但是被委派的单位是一个定期轮换的工作环境,缺乏固定性,对单位的基本认识不够,加上委派会计是监督单位领导的,工作的特殊性极易在单位中被孤立和排挤,特别是有些会计人员在原单位有晋升的可能性,但被委派会计后的晋升机会较小,导致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水平的措施

(一)加强审计管理体制的建设

我国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名义上打着双重管理的名号,其实本质上只是属于地化管理,在这种传统、不科学的管理模式下,很难确保政府审计部门能够摆脱行政部门的干扰,实行客观公平、独立严格的执法制度,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想要改革这种政府审计归属地化管理的体制,必须使各级审计机关应该直接隶属于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才能使审计部门摆脱地方管理的束缚,把审计工作的监督权和审查权真正的抓在手上,实行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审计职权,严格的查处审计问题,清除腐败温床净化审计环境,同时为了维护经济秩序还应该向有关部门提供经济案件的有效线索,这样才能成为真正具有权威性的经济监督部门,有效的实现各项改革措施的宏观调控目标,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从而促进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长久健康发展。

(二)加强会计监管的法制化建设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业日益频繁,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受利益驱使经常出现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而且很多济活动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规范,出台的会计法律法规也不适用与现实要求,导致单位会计监管力度并没有增强呈现逐渐弱化趋势,会计监管的约束机制滞后。因此,加强行政事业会计单位的监管,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管法制环境,要求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主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财政部门应该综合各种手段,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严厉处罚,依法处理。其他行政监管主体也应严格执法,及时反馈处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活动中的深层次问题,真正将会计监管置于完善的法制环境中。

(三)加强对会计监管的内部控制

虽然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很多单位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监管制度,但是由于单位对内部监管的意识不强,会计人员也并没有将制度中的明细职责认真落实,造成内部管理长期分散、失控的现象,由于行政事业支出是一种消费性支出,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首先必须加强对会计监管的认识,做好内部监管工作,单位负责人应该充分意识到内部监管的重要性,明确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有关人员职责的相互统一,相互制约,完善对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内容和执行程序,坚持财产清查制度,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组织程序以及清查期限。其次应该设置独立的内部审查机构,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下,充分发挥内部监管作用。

总而言之,在现代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不断深入完善的市场机制下,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会计监管的要求,会计监管是单位会计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决定会计工作的质量的关键,行政事业单位应该重视对加强会计监管水平的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会计监管部门的作用,加强会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论会计市场失灵与政府监管陈国辉,李长群会计研究2000-08-30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格式,方法:一、论文内容要求及格式选题范围: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涉及的有关财务与会计问题学年论文应用汉语撰写,字数一般为6000字以上。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理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学年论文一般应由以下五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3、目录;4、论文正文;5、参考文献。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加上注释、符号说明、附录、致谢等内容。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摘要应该将学年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地表达出来,应该包含论文中的基本信息,体现其核心思想。摘要内容应涉及论文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结论及意义。要突出学年论文中具有创新性的成果和新见解的部分。语言力求精练。字数以100—300字为宜,以第三人称对文中观点进行概括和提炼,避免以“作者指出”等类词语表述。关键词以3—5个为宜,应该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 居中打印“内容摘要”四个字(三号黑体),字间空一格。“内容摘要”四字下空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占一格。摘要内容后下空一行居中打印“关键词”三字(三号黑体),再空一行打印关键词(四号宋体),每一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3、目录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各级标题有较显著区别。具体要列出论文的大标题、一级和二级标题,逐项表明页码。“目录”两字居中(三号黑体),两字之间空出一段空格,一级目录用黑体四号,二级、三级目录用宋体四号。目录中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分别用一、二、三……;一、二、三……;1、2、3……;⑴、⑵、⑶……表示。一、(一)1、(1)(2)(3)2、3、(二)(三)二、三、4、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是主体,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构成。写作形式可因科研项目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分析和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以及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等。正文用四号宋体。各部分标题用四号黑体,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正文层次一般不超过5级。图、表、公式: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一、表一、公式一等;图序及图名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应该置于表的上方,图序及图名、表序及表名之间应该空三格左右;如果图中含有几个不同的部分,应将分图号标注在分图的左上角,并在图解下列出各部分的内容,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该与正文表述一致;表中参数应该表明量和单位的符号;图序和图名、表序和表名采用五号楷体字;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附注写在图或表的下方;公式的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的行末,其间不加黑线。另外,图、表、公式等与正文之间要有一定的行间距。5、注释它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用圆圈标注①②,置于当页底脚。用小五号宋体。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出,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一律列在正文的末尾。特别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在引用处加以说明,严禁论文抄袭现象的发生。参考文献的具体写法为:⑴专著、论文集、学年论文、报告等[序号]作者.书名[文献类型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文献类型标志:专著M;论文集C;学年论文D; 报告R;标准S;专利P;其它文献Z)如:[1]梁能.公司治理: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25-30.⑵期刊[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年,卷(期刊).如:[2]张帆,郑京平.跨国公司对中国经济结构和效率的影响[J].经济研究,1999,(1),35-39.⑶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献如:[3]白钦先.再论银企关系[A].白钦先:经济金融文集[C].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261-273.⑷报纸文章[序号]著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如:[4]董计营.国有经济-经济发展的控制性力量[N].经济时报,2000-11-20(5)。7、符号说明论文中所用符号所表示的意义及单位(或量纲)。用宋体四号。8、附录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论文的附录依次为附录1,附录2……编号。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另编排序号,与正文分开。用宋体四号。9、致谢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与正文分开。用宋体四号二、打印及装订要求1、学年论文内容一律采用WORD97以上版本编辑,激光打印机打印,用A4规格纸输出,打印区面积为240mm×146mm(包括篇眉)2、论文统一用白色封面装订,一式一份。

写你感兴趣的领域,比如纳税筹划、Excel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等等,感兴趣的领域比较好写,在论文答辩时也会很轻松。

毕业论文的题目技巧

1、各类论文的标题,样式虽多,但不管何种形式,主旨都是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

2、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分为揭示课题的实质式:“经济中心论”; 提问式:“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

3、交代内容范围式:“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判断句式: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形象化语句式:“科技史上的曙光” 等标题。

4、副标题和分标题是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内容及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的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

5、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

我也是会计专业的,你可以写纳税方面的,这是老师比较重视的话题 题目:依法纳税的认识 目录:1、企业所得税概述 2、计税依据概述 3、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 4、税率概述 5、记税方法 (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6、税收筹划概述 7、合理避税的方法 8、税收筹划最经典的表述 内容摘要: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 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内容:企业所得税是对各类内资企业和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和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和营业外收益等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类内资企业或组织。具体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联营企业和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项目后的余额。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虽然同样是反映征税的客体,但两者要解决的问题不相同。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则是确定了征税对象之后,解决如何计量的向题。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但是有些税种则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再如,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总收入,计税依据是税务机关核定的常年应税产量。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类型,从价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 下列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和罚金。 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各类捐赠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对小型企业实行二档优惠税率。即: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18%; 3万元至10万元的,税率为27%; 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 计税方法: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 (2)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都应当在分月(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工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 2、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定额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政策的不完善、不健全,通过对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方法的合理安排,达到合法享受税收优惠,避免因对税收政策的不解或误解而产生的税收陷阱,降低公司税负,减少税收支出,增加自身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即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纳税人存在着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选择最低的税收负担来处理财务、经营和交易事项。税收筹划是一种有别于偷税、漏税、逃税等非法手段的一种合法的理财行为。 所谓的税收筹划也就是合理避税,既然是合理避税,我想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不能违反税法,这里的不违反不单指国家颁布的税法,还包括各项税法解释,税务总局的问题答复等等; 避税一定要建立在对税法熟知的基础上,合理避税是要把会计准则和税法相结合,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达到不多交纳税款. 怎么把企业所交税合理的降下来,有如下方法可供参考: 1—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税,可以预提的费用应该进行预提。 2—对设备采取快速折旧法来降低当期所得。 3—采用“分灶吃饭”的方法,把业务分散,原来一个公司名下做的业务分成2-3个公司做,这样既可以增加成本摊消,又可以降低企业所得:比如你现在公司做一年30万利,需要交9万9的所得税,如果分成3个公司做,一年利每个公司就是10万的利,那么所得税3个公司一共是8万1,而其实因为成本渠道的增加,3个公司年利也不会做到30万了,很多成本已经重复摊消和预提了,其节约下来的税就不仅仅是近2万的税了。 4—采用“高税区往低税区”走的方式:各个特区和开发区在税率方面国家都有优惠政策,把公司总部就转设到这些地方,比如深圳的企业所得税才15%。公司的工厂和分公司的一切业务总核算就算到公司总部去,也就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了。把企业结算做到:高所得税向低所得税地方走;搞了税赋率的地区向没有搞税赋率的地区走。 5—采用“把工厂和公司注册到香港”的办法,香港是个自由港,是个低税区,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不超过8%,其他税也特别低和少。 6—借用“高新技术”的名义,享受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有2免3减,还有3免8减的。把其他业务和产品套进这个里面来做—搭“顺风车”。 7—借用“外资”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改制,各个地区对外资企业都有税务优惠政策。 8—使用下岗工人和残疾人,也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 9—和学校的校办工厂联合,校办工厂在税务方面国家是有特别优惠政策的。 这些做法是在企业具体运转中可以采用的安全的、合理的、可靠的企业避税方法。 税收筹划最经典的表述,来自于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在1935年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所作的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之后,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 综观国外诸多对税收筹划的观点,都指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所进行的减轻税收负担的节税行为。尽管表述众多形式各异,但基本意义却是一致的,即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者通过合法的的策划和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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