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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件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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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件研究论文

浅谈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税务稽查保证OK,给你搞定

1、税务稽查相关论文,并不是国家法律法规,纳税人的正常涉税事项,只需遵循相关法规,不能依据论文来处理企业涉税事项;2、即使是公开发表的论文,也不会成为税务部门征管的依据,纳税人当然可以通过论文学习一些税务知识,但这些论文,与企业实际涉税事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税务稽查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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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7

Abstract 7-8

1 绪论 9-16

1.1 研究背景 9

1.2 研究目的 9-10

1.3 研究意义 10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10-13

1.4.1 国内税务稽查研究现状概述 10-12

1.4.2 国外税务稽查研究现状概述 12-13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3-14

1.5.1 研究方法 13

1.5.2 研究路线 13-14

1.6 研究内容及其框架 14-16

2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历程与趋势分析 16-19

2.1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历程 16-17

2.1.1 税务稽查发展的萌芽阶段——征管员模式 16

2.1.2 税务稽查发展的起步阶段——征管、检查两分离的税务稽查模式 16

2.1.3 税务稽查发展的探索阶段——现代稽查模式逐步确立 16-17

2.2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趋势 17-19

2.2.1 一级稽查 17-18

2.2.2 “分级分类”稽查 18-19

3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现状分析 19-26

3.1 丽水地税稽查的发展历程 19-21

3.1.1 组织机构的发展历程 19

3.1.2 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19-21

3.2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总体情况概述 21-26

3.2.1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机构设置 21-22

3.2.2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工作流程 22-24

3.2.3 近年来丽水地税稽查成果 24-26

4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26-32

4.1 稽查人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26-27

4.1.1 年龄结构不合理 26

4.1.2 部分稽查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足 26

4.1.3 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缺乏 26-27

4.2 机构设置不合理 27-29

4.2.1 地税局下属机构制约稽查职能作用 27-28

4.2.2 县一级稽查模式的设置使检查力量被削弱 28-29

4.3 稽查“四环节”工作各有漏洞 29-30

4.3.1 选案环节技术水平不高 29

4.3.2 检查环节不够细致深入 29

4.3.3 审理环节不够到位 29-30

4.3.4 执行环节不够全面 30

4.4 稽查的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 30-32

4.4.1 稽查软件开发还不够完善 30-31

4.4.2 信息化的应用水平低 31

4.4.3 信息共享度不高 31-32

5 国内外税务稽查管理先进经验比较分析 32-37

5.1 国外稽查管理模式的经验借鉴 32-33

5.1.1 稽查组织机构呈扁平化设置 32

5.1.2 税务机关内部设有专业的刑事侦查权机构 32

5.1.3 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32

5.1.4 特别重视强化稽查人员队伍建设 32-33

5.1.5 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3

5.2 国内部分省份稽查管理模式改革的主要做法 33-35

5.2.1 海南省地税的全省一级稽查模式 33-34

5.2.2 湖北省地税的全市一级稽查模式 34

5.2.3 安徽国税的稽查集约式管理模式 34

5.2.4 广西国税的集中选案与审理模式 34-35

5.2.5 江苏省地税的分级分类稽查模式 35

5.3 国内外稽查管理制度带来的启示 35-37

5.3.1 组织机构趋向扁平化设置 35

5.3.2 分级分类稽查管理模式的应用 35

5.3.3 稽查队伍人员建设保质保量 35-36

5.3.4 稽查手段趋向现代化 36-37

6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的优化和对策分析 37-48

6.1 推进高素质的稽查干部队伍建设 37-38

6.1.1 建设学习型税务稽查队伍是基础 37

6.1.2 建设能级考评结合的税务稽查队伍是重点 37-38

6.1.3 建设廉洁型税务稽查队伍是保障 38

6.2 探索稽查扁平化管理新模式 38-41

6.2.1 建立扁平化稽查管理的可行性 39

6.2.2 稽查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做法 39-40

6.2.3 稽查扁平化管理新模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0

6.2.4 稽查扁平化管理的优势分析 40-41

6.3 努力提升稽查“四环节”工作质量 41-45

6.3.1 提升选案工作的准确性 41-42

6.3.2 提升检查工作的深入性 42-44

6.3.3 提升案审工作的公正性 44-45

6.3.4 提升执行工作的威慑性 45

6.4 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以实现信息管税 45-48

6.4.1 信息技术在选案环节的应用 45-46

6.4.2 信息技术在检查环节的'应用 46

6.4.3 信息技术在案审环节的应用 46

6.4.4 信息技术在执行环节的应用 46-48

7 结论与讨论 48-49

7.1 结论 48

7.2 讨论 48-49

参考文献 49-52

致谢 52

摘要 3-5

Abstract 5-6

第一章 绪论 9-16

第一节 研究的缘由和意义 9-11

一、 研究缘由 9-10

二、 研究意义 10-11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11-13

一、 国外研究综述 11-12

二、 国内研究综述 12-13

第三节 研究方法 13-14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和论文结构 14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14-16

第二章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分析 16-21

第一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基本理论 16-17

第二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要性及影响因素 17-18

第三节 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影响 18-21

第三章 国内外财税金融理论与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经验与启示 21-25

第一节 国外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21-22

第二节 国内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22-23

第三节 国内外典型性政策的启示和经验借鉴 23-25

第四章 桥头堡战略背景下云南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现状及问题17 25-34

第一节 云南省产业结构基本情况 25-26

第二节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政金融政策现状 26-29

一、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26-28

二、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基本情况 28-29

第三节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金融政策问题 29-34

一、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问题 29-32

(一)财政资金不足财力保障水平不高 29-30

(二)财政支出不合理,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出不足 30-31

(三)产业优化升级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 31-32

二、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问题 32-34

(一)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发达 32-33

(二)金融创新和服务滞后 33

(三)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风险监管存在缺陷 33-34

第五章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财税政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实证研究 34-44

第一节 模型构建的思路与原则 34-35

第二节 数据预处理和分析 35-42

一、 平稳化处理 38-39

二、 协整检验 39-40

三、 格兰杰因果检验 40-41

四、 回归模型 41-42

第三节 统计结论分析 42-44

第六章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金融政策建议 44-52

第一节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目标 44-45

第二节 现阶段桥头堡背景下促进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建议 45-49

一、 保障财政资金,建立产业专项资金 46-47

二、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产业优化升级的支出力度 47-48

三、 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优化升级的优势 48-49

第三节 现阶段桥头堡背景下促进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建议 49-52

一、 鼓励创新金融,扩宽产业融资渠道 50-51

二、 改革与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51-52

参考文献 52-54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54-55

致谢 55

相关范文: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摘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收入分配领域,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的“稳定器”,始终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最近,党中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并提出“调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根据税收公平理论,深入剖析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缺失的现状及产 生原因。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制度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1980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水平的有效调节。2005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但是由于此次改革只是“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 (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纳不同的税收。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1.600元工资再加10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则无需纳税。这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公平。 第二,因来源不同导致同一性质不同收入项目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乙两人,甲每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1.600)x15%-125=535元,乙该月获得劳务报酬所得也是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x(1-20%)x20%=960元。可见,甲乙两人取得数量相同的劳动性质所得,但由于适用税率不同,导致两者的应纳税额也不同。 第三,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因所得性质不同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月工资收入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600)x30%-3,375=11.145元,乙彩票中奖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x20%=10.000元。甲的工资所得与乙的中奖所得数额相同,因分别适用9级累进税率和20%的比例税率而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同为利息所得,对存款利息、股票分红、企业债券利息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和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一种不平等的做法。 第五,同为中国的纳税人,本国居民与外国居民因适用的费用扣除额不同(本国居民扣除额为1.600元,外国居民扣除额为4.000元),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二)纵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收入来源少的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高收入者却缴纳较少的税。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所专家们的跟踪调查报告显示:2002年全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组获得了全社会总收入的6.1%,比1995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最高的5%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近20%,比199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最高的10%的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32%,比1995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与此相应的是,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在高收入人群的比重却相对降低。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 〔1〕根据广东省地税局公布的消息,2004年广东省共征收个人所得税239.6亿元,其中约70%即168亿元来自工薪阶层。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第二,隐形收入和附加福利多的人往往少纳税,偷逃税现象严重,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保守估计,全国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左右,这还不包括职工个人没有拿到手里却获益匪浅的那部分“暗补”,如住房补贴、公费医疗、儿童入托、免费或优惠就餐、住房装修等等。这些“暗补”、收入少纳税或不纳税,说明现行税制仍然存在许多漏洞,没有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第三,对工薪按月计征,对劳务报酬等一些所得采取按次计征产生的纵向不公平。例如,一个月工资为1.500元,年收入为18.000元的工薪阶层,和一个假期打工一个月挣得2.000元的学生相比,前者不缴一分钱的税,而后者却要缴80元的税。 第四,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搞“一刀切”,赡养老人、抚育未成年子女及家庭成员是否失业等情况均未考虑在内,在新经济形势下暴露出了税收负担不公的现象。个人收入同样是3,000元,两个人都就业的两人家庭和两个人就业的五人家庭,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导致事实上的纵向不公平。 第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征管不严也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表现在:首先,个人所得税实行以源泉代扣代缴为主、个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管方式导致税负不公。工薪收入相对于其他税目而言,较为规范透明,实行源泉代扣代缴,税收征收成本较低而且征收效率高,工薪阶层偷逃税现象就少;相比之下,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形式多,加上大量现金交易的存在,使得税务机关无法对其进行有力的监控和稽查,税收征管成本高且效率低下,导致高收入者偷税、逃税、避税现象严重。虽然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偷逃税和欠税问题依然严重,执行中的外来人为干扰及某些税务干部执法不严等更使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现象愈加严重。其次,一些基层税务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包括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征税,存在多征税、少征税和虚征税的问题,也造成税收负担不公平。再次,我国幅员辽阔且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各地的纳税条件不一样,容易导致税收征管发达的地区多征,落后地区不征或少征,不能真实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原因剖析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未能较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在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方面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模式的选择、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存在偏差造成的。 (一)税制模式选择偏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公平缺失的重要原因在于税制模式选择上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课征模式。这种税制模式存在许多缺陷: 第一,采用分项计征,易使纳税人通过划分不同收入项目和收入多次发放而使所得收入低于起征点,达到偷逃税、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第二,未能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综合计算,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第三,费用扣除一刀切,不考虑纳税人家庭人口、支出结构因素以及实际负担水平,难以体现“多得多征、少得少征”的量能负担原则,难以实现税收负担公平,有悖于个人所得税的调节目标。 (二)税制设计不合理 第一,税率方面。一是工资薪金的税率级距设置不合理。低税率的级距小,这使得本不是个 人所得税要调控对象的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反而成为了征税主体。据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年报公布的数据显示: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收入的46.4%,无形中是对勤劳所得的税收惩罚。二是税率档次过多、税率偏高。累进的甚至累进程度很高的名义税率不仅不能解决公平问题却有可能导致纵向不公平问题。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4,50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74元,月收入为896元左右。其纳税所得额绝大部分在第一和第二级,对月工资在10万元以上的相当少,最后两极税率很少使用。三是非劳动所得轻征税、劳动和经营所得重征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按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劳务报酬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对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按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资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而偶然所得,如彩票中奖,只征收20%的比例税率。这形成对劳动所得征税高,非劳动所得征税低的现象。四是同一性质不同项目的收入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征方法造成税负不一致,导致税负不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同为勤劳所得,由于税法规定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征方法,既容易使人产生税负不公平的感觉,也不利于鼓励勤劳所得。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工薪所得按月计征,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纳税年度计征,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这样,在一般个人的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与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的全年应纳税额远高于个人工资薪金的全年应纳税额。 第二,税基方面。据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占税收总收入的5.38% ,而同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45.6% 。原因之一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基过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还不够宽, 个人证券交易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外汇交易所得等项目尚未征税,特别是对投资的资本利得没有征税;附加福利仍无法计价并予以课税;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等高收入者并未从法律上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涵盖面过小,无法真正实现税收负担公平。 第三,税收优惠方面。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包含了11项免税、3项减征、10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其中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收入面前人人平等,实现普遍、平等纳税。 (三)税收征管效率偏低 第一,税收征管法律不健全。我国税收征管中出现税收征管不严、执法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税收征管中的法律约束力差,对税收执法权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导致无法可依。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对税收活动共性的问题进行规范的税收基本法,现行的单行税法法律效率弱,在多数情况下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执行难度大,使得税收征管中许多征管措施无法可依。其次,税法的法律约束力差,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税收法律只约束纳税人行为,对征税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二是税收执法缺乏强有力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使得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等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也使涉税案件的查处缺乏应有的力度、效果。再次,缺乏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存在违法不究的现象。一方面,税务机关内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既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监督、纠错目标,也没有形成科学的监督考核指标体系,而且由于税收任务因素,也不利于从税务机关内部实施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另一方面,我国对税收执法的外部监督,尚没有形成有较强针对性的职能部门监督和具有普遍性的纳税人监督机制,对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税款入库的数量和质量都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 第二,税收征管能力较弱。目前制约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主要是人和物两类因素。 从人的因素分析,目前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状况还不能适应进一步开放发展的需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思想素质不够过硬。二是整体业务素质比较低,尤其是专业知识不精通。三是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大。表现为依法治税的观念树立得不够牢固,没有为查处的违规、违法渎职案件所警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见利忘义的行为仍存在;面对繁杂、多变的税收法规,有的无法真正领会税法的立法意图,不能正确领会和处理好税收执法和服务经济的关系,增加了税法实施的难度。 从物的因素分析,征管方式仍不能超越个人主动申报和扣缴义务人代扣缴的局限。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的、可操作的个人收入申报法规和个人财产登记核查制度及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加上我国市场化进程尚未完成,在一些部门仍存在大量非货币化的“隐性”福利,如免费或低价获得住宅及其他各种实物补贴,致使税务部门无法对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同时,国税、地税没有联网,信息化按部门分别执行,在实际征管中不仅不能实现跨征管区域征税,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让其纳税,出现了失控的状态,导致税负不公。 (四)税收征收环境欠佳 第一,依法纳税意识薄弱。受历史习惯、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大多数人根本没有纳税的意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价值取向被一些负面伦理道德因素所误导,社会上一部分人把能偷逃税视作一种“能力”的体现。由于个人所得税属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纳税人纳税后必然导致其收入的直接减少,而纳税人偷逃税被发现后对其处罚的力度却很轻,于是,在目前各种征管措施不到位、风险成本较低、社会评价体系缺失的前提下,人们受经济利益驱动,强化了为维护自身私利而偷逃税的动机和行为,客观上加大了税收征管与自觉纳税之间的距离。据税务部门的一份资料报告,在北京市常住的外国人中,主动申报纳税的占80%,而应征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主动申报纳税的仅为10%。此外,现阶段纳税人缴纳个税没有完税证明,纳税多少与纳税人的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失业、赡养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没有联系,这也是公民主动纳税意识不强、纳税积极性不高、偷逃税现象严重的一个原因。 第二,社会评价体系存在偏差。个人所得税偷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国外税务部门建立有一套完整的纳税人诚信评价制度和诚信纳税制度,只要你有偷逃税行为,就在电脑里纪录在案,不但你在经营上会因此受阻,而且你的行为会受到公众的鄙视,个人信用受到极大的质疑。而目前我国缺乏一套纳税人诚信评价制度和诚信纳税制度。社会和个人不觉得偷税可耻,别人也并不因此视你的诚信记录不好,而不与你交往或交易。评价体系存在严重的偏差导致纳税人偷逃税款严重,加剧税负不公,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其在收入分配领域,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职能对调节社会收入差距至关重要,因此保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针对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公平缺失的弊端,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已势在必行。西方发达国家在此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其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应结合自己的国情,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以缓解收入差距扩大,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贺海涛.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邓益坚.关于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考〔J〕.特区经济,2005,(01). 〔3〕岳树民.中国税制优化的理论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2007年税收研讨会论文《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思考》内容提要讷河市国家税务局 王力 孟凡荣关键词:税源精细化 税收管理员 资源配置税源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传统的税源管理模式的一次革命,与粗放式管理相比,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就是从加强税收征管入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强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纳税评估,实现精确计划、决策、控制、考核,增强税源控管能力。其目的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使税源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成为精品。本文拟就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谈一点初浅的看法。 一、把握内涵,逐步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一)实行纳税人户籍动态化管理。(二)推行发票管理信息化。(三)搭建信息系统中间平台,监控重点企业的经营状况。(四)完善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机制。二、细化行业分类,构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一)细化重点税源分类。(二)细化中小企业分类。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一)优化税收管理员配置。(二)明确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三)加强税收管理员管理。 四、深化纳税评估是税源精细化管理客观要求(一)明确工作分工。(二)拓展评估范围。(三)拓宽信息渠道。(四)注重人机结合。五、税源精细化管理中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正确把握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内涵。(二)注意工作的衔接有序。(三)确保税源管理信息的质量。(四)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2007年税收研讨会论文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思考讷河市国家税务局 王力 孟凡荣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传统的税源管理模式的一次革命,与粗放式管理相比,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就是从加强税收征管入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强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纳税评估,实现精确计划、决策、控制、考核,增强税源控管能力。其目的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使税源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成为精品。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受人力资源限制,监控手段单一,缺乏具体监控方法等诸多问题。本文拟就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谈一点初浅的看法。 一、把握内涵,逐步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税源精细化管理是指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围绕税收工作任务,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确定税源管理工作重点,即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核心,发挥户籍管理,发票监控,重点企业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国际税收管理,纳税评估保障作用,按规模大小,经济性质,行业等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实现管理对象、管理内容、管理信息、管理办法、考核评价的精细化。(一)实行纳税人户籍动态化管理。要积极实施“部门联动,信息比对,拉网巡查,协税护税,绩效考核”的工作思路,夯实税源管理基础,防范漏征漏管户的发生。(二)推行发票管理信息化。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实行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外,普通发票也必须实行防伪税源系统管理,同时,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和农产品收购企业以及机动车销售行业实行控管系统开具,通过票表稽核,申报比对,进行全过程监控,有效提高税源监控质量。(三)搭建信息系统中间平台,监控重点企业的经营状况。以CTAIS2.0版综合征管系统为母本,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及税收业务需求,搭建基础数据信息和组织实施两个平台,以科学监控物流、资金流、关联交易信息为重点,掌握重点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流程,财务核算,历史数据信息,为分析监控提供必要条件。 (四)完善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机制。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准确鉴定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为主,核定征收辅助,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税负公正公平,全面推行查帐征收是管好所得税税基的根本,以促进企业所得税持续稳定增长。 二、细化行业分类,构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 所谓一体化管理,是以某个企业的监控管理为基础,由点带面,扩大到对所属行业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的掌握和监控,形成相对的固定模式,增强监控管理有效性和针对性。 (一)细化重点税源分类。实施总体或整体监控,要从目前的收入预测分析为主管理向税源规律把握及税基控制转变。重点企业多为集团型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其生产经营依赖性较强,且不同程度上存在关联关系,为此,对这类企业要以整体监控分析为主,针对产业链、生产链、销售链等运作的特征,掌握成员企业生产工艺及投入产出的关系,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调节税款;分析生产信息流、内部物流和资金流变动情况;收集生产项目投产、产量、原材料、产成品变动信息与纳税资料信息比对,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监督企业如实申报。 (二)细化中小企业分类。按照简约、规范、灵活,高效的原则,从重点行业着手,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制定细化行业税源监控具体管理办法,形成相对固定的税源监控模型,实施定式管理。 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按照“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确定“分户到人,明晰职责,绩效考核”的工作机制。(一)优化税收管理员配置。依据“抓大,控中,促小”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分布等因素,配置税收管理员,加强税源管理为量,将熟悉税收政策,懂财务管理,熟练掌握纳税评估的人才充实到重点税源岗位,从目前来看,税源管理人员应占全体人员50%,以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二)明确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能从计算机调取的信息和数据不能再向税收管理员索要,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和负担,让他们有时间,有精力,研究和实施税源管理工作,同时,在具体工作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或优化组合,以确保管理的实效和管理职责进一步的落实。 (三)加强税收管理员管理。要将能级管理和岗位轮换引入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赋予相应的权力,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考核,使其内有动力,外有压力,形成活力。另外,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工作业务流程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对管理不到位,或管理工作失职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深化纳税评估是税源精细化管理客观要求 纳税评估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税务稽查前置环节,更是税源监控管理为中心的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一)明确工作分工。县以上国税机关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分析宏观税负、地区税负、行业税负、产品税负及其变化规律,定期发布税负情况,建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为基层税务部门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并进行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和税收管理员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具体负责所管辖纳税人实施行业和个案评估,即要以所掌握的征管信息资料为基础,综合分析评估对象的纳税情况,还要根据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查找疑点,从目前来看,实行专职评估成效较为明显。(二)拓展评估范围。要将目前以增值税评估为主,拓展到多税种评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重点分析生产、销售,库存情况,且将相关指标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对小规模纳税人,重点分析销售收入真实性、能耗和物耗及相关指标合理性;对所得税则根据不同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核算其税负率,税前费用列支水平,参照同行业税负率,核定相关所得额。要避免多头重复评估注重分析与其他税种的关联性,尤其是增值税和营业税交叉容易造成模糊不清的项目。(三)拓宽信息渠道。要充分利用CTAIS2.0版综合征管系统和数据基础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建立工商、地税、财政、海关、银行审计、交通及执法部门的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 会议,注重收集关键信息和有用信息。(四)注重人机结合。将行业管理指标、税负指标、管理预警指标及相关指标充实到数据基础信息平台,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源管理电子档案库,并不断地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有用的信息和数据,以发挥纳税评估作用。 五、税源精细化管理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新型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因此,要不断地丰富、完善和发展,目前,应注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要正确把握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内涵。注重税源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继承优点,发展创新,稳步推进,夯实税源管理的基本资料,基本制度,提高税收管理的基本素质。 (二)注意工作的衔接有序。要紧紧抓住精细化的本质和核心,积极稳妥地开展税源管理工作,并与各征管业务环节的衔接,以完善的组织机构、科学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衔接作保障,防止各自为政,避免政出多门。 (三)确保税源管理信息的质量。税源管理精细化涉及资料多,范围广,内容复杂,因此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必须要全面、及时、准确地采集信息和更新信息。(四)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税务部门及税收管理员要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在管理中优化服务,文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推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参考文献:周古平《治税方略》,甘肃人民出版社

财务报表勾稽关系研究论文

会计方面的题目可以选择如下一些好写的...1.新资产减值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备有蛮大的变化,可以找一家公司的案例进行分析,这个网上文章蛮多的)2.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研究(案例可以找很有名的一个案例“佛山照明”)3.财务会计报表之间勾稽关系的探析(这个就是理论性强一点..主要论点在你的修改建议)4.浅析公允价值会计计量(这个题目很好写的...国外的研究资料也比较丰富..案例推荐用“钱江生化”)财务管理方面的题目在这里推荐一个:1.浅析EVA和平衡记分卡在中国上市公司中的运用(这个题目是当今的热门题目,国外也在研究EVA和平衡记分卡..中国还未运用..你可以查看一下国外的资料,并结合一家中国的上市公司将这2样东西运用进去..谈一下效果)论文中的案例(财务报表)和从“巨潮网”上下载..(百度“巨潮网”就行了..里面的财务报表09年到07年都是全的)期刊网站推荐“维普期刊网”..(更新的比较快而且都是一些著名杂志..比如“财务与会计”等的杂志的影印)希望这些可以帮到你的论文写作...

先看一看资产负债表,这张报表主要是告诉我们,在出报表的那一时刻,这个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何,是穷还是富,穷的话,穷到什么地步,富得话,富得是不是流油。所以,这张报表,关键一点是看是什么时候出的,时点对这张报表的影响很大,因为,昨天穷,不一定今天就穷,今天富,不一定明天也一定也会福,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没有一个人会在一辈子总是一个状况,对吧。在这张报表时,最重要的一个“勾稽关系”就是资产等于负债加上权益。如何理解呢,就是,我现在拥有的一切,不外乎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本来就是自己的,另一个就是借来的,自己有的,再加上借来的,当然就是我现在拥有的一切。在会计上,目前我拥有的一切,就叫资产,而借来的钱,就是负债,自己的,就叫权益。这就是资产负债表最重要的内部“勾稽关系”。

【一】表内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

再看一看利润表或损益表,这张报表主要是告诉我们,在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损益情况如何,就是说,在一段时间里,是赚了还是赔了,如是赚了,赚多少,如果是赔了,赔多少。所以,这张报表关键一点,就是看这段时间有多长,一般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的时间。在这张表里,最重要的一个“勾稽关系”就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于利润,这个关系就太简单,就不用多解释了。

【二】表内勾稽关系——现金流量表

我们再看一看现金流量表,这张报表主要是告诉我们,在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收进了多少现金,付出去了多少现金,还余下多少现金在银行里。这张报表的关键也是要看这段时间有多长了,这一点同利益表或损益表一样。在这张表里,最重要的一个“勾稽关系”就是流入的现金减去流出的现金,等于余下的现金,这个关系也十分简单,就不用多解释了。

【三】表间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同损益表的表间关系主要是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未数减去期初数,应该等于损益表的未分配利润项,因为,资产负债表是一个时点报表,而损益表是一个时期报表,两个不同时点之间就是一段时期,这两个时点的上未分配利润的差额,应该等于这段时期内未分配利润的增量。那可能有人要问了,为什么单单拿未分配利润来比较呢,不拿其他的来比较呢?首先简单解释一下,什么叫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就是企业支付成本费用,取得收入,然后交了税金,付完利息后,将余下的利润分给股东之后,最后余下的钱,企业的所有活动产生的经济效果,到最后,都要体现到未分配利润下来,做个最后的了结,而其他的项目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表内的关系上,而不是通过表间关系现体现的。

【四】表间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同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资产负债表的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等项目的期末数减去期初数,应该等于现金流量表最后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量。资产负债表是一个时点报表,现金流量表是一个时期报表,表间关系的原理同上。

财务小汤分享财务报表中的三大勾稽关系,大家听听看还要补充吗

稽核审计研究论文

论中国审计资源配置方式的特殊性及其优化摘 要:审计资源配置的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效益性为核心。审计资源配置的方式应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并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制定审计资源配置的具体优化措施。要害词:审计资源配置;配置方式;配置优化为使审计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取得新的发展,2003年审计署非凡制定了国家审计《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并将“实行科学的审计治理,整合审计资源”列为未来国家审计的三项基础工作之一。众所周知,经济治理的核心问题是资源配置,审计资源配置也应是审计治理的核心问题,它是实现审计资源整合目标的重要保障。探讨审计资源配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古至今,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着需求无限和资源稀缺的矛盾,作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手段就是资源配置(赵学增,1994)。合理的审计资源配置可以保证各类审计按照理想的模式和需要来选择和安排审计资源,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审计资源配置旨在使审计资源需求总量与供给总量实现平衡,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吻合,达成审计资源配置的优化,最终实现审计目标。一、审计资源配置的动态平衡性要探讨审计资源配置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资源配置的概念。资源配置的重点在于“配置”二字。所谓资源配置,应是指在资源一定的条件下,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或者方式根据资源的需求,有目的地将有限的资源分配于不同的方向、部门或者企业等的一种活动。结合对与资源配置概念的理解,所谓审计资源配置则应为:审计资源既定的条件下,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或者方式根据审计资源的需求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以保障审计资源有效供给,最终实现审计目标的一种活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资源配置不单纯是指资源在不同生产方向、部门或者企业之间的配置,更重要的而且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已配置到不同生产部门间的资源还经常进行同市场需求方向与强度相适应的再配置,故资源配置应是一个动态平衡的概念。资源配置在一定时刻是已定的、静止的、满足需求的,但在不同时刻,又是未定的、流动的。其中所谓已定、静止、满足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而未定、流动、需求则是绝对的,长期的,无条件的。审计资源配置是各种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审计主体之间必要的平衡和相互联系,也是各种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审计主体内部的分配或者流动的过程。在一定时刻建立的这种相对静止或者说审计资源供求平衡,经常被新的客观事实变动所打破,于是又会引起新的资源配置结果的再建立。也就是说,审计资源配置不仅包括审计资源在不同主体、范围和重点之间的分配,更重要的而且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已分配到不同方向的资源进行同审计资源需求方向与强度相适应的再分配和再调整,这是对同需求相比审计资源配置不协调的经常平衡。二、审计资源配置的目标审计资源配置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事情繁杂的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审计资源配置工作要始终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审计资源配置目标就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效益性为核心,将审计资源配置到最恰当、最重要、效益性最好的地方,使其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以保障审计资源供给,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最终实现审计目标。(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保障审计资源供给目标是局部性和阶段性的,它应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审计资源配置目标应直接反映社会需求对于审计职责的变化来满足这种要求,并以此指导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以求得审计自身的长远发展。可以说,审计资源配置目标是联结社会需求、审计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是审计与外部环境的纽带。不断调整审计资源配置的内容与方式,是为了最终适应审计的社会需求,引发审计资源的再配置,最终推动审计实践的变革。以目前我国要大力开展的效益审计为例。在以往的审计实践中,由于受审计资源质量和数量的限制,因而要同时实现审计的真实、合法、效益三类审计目标是不现实的。审计机关一般根据审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法制环境状况和审计机关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资源等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目标的侧重点,亦即明确审计资源配置目标的侧重点。在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失真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往往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把真实性的资源配置目标放在重要地位,在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上下功夫,果断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基础上,揭露和查处各种重大违法行为,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治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实审计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经济环境与政治环境的变迁,使得审计机关在21世纪的第三个年头提出了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一半左右的长远规划,以实现效益性审计目标。这正是由于受社会需求(审计环境)变化的影响,我们不得不调整审计资源配置的目标,调整审计资源配置的内容与方式,为效益审计的落实与开展而努力(二)以效益性为核心: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对效益的追求是资源配置的核心问题,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是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的目标。因此,效益最大化不仅是审计资源配置追求的目标,并且是核心目标。效益性目标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部分。效益即产出和投入之比,审计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目标是指审计资源配置活动的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它有两种表达方式:一是使有限的审计资源产出最大的收益;二是为取得预定的效益尽可能少地消耗审计资源。也就是说,不仅要求最有效地进行审计,同时也要求最有效地分配审计资源,实现最有效的利用。审计资源配置的社会效益目标是资源配置中效益追求的最高层次,它包括生态环境方面的效益,即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还包括经济方面的社会效益,如不同阶层、不同社会集团之间财富的是否公平分配,社会不公分配的调整,不同地区间的发展水平的协调,充分的劳动就业,社会在文化、卫生、体育、道德观念等方面的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感的维护、社会新风尚的树立等等,都可以视为审计资源配置的社会效益。(三)审计资源配置的终极目标:实现审计目标审计资源配置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否则审计资源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种目标性也是审计资源区别于其他资源系统的根本之所在。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行为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地或最终结果(石爱中,2002),是评价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审计目的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的不同要求和不同理解而呈现出来的具体审计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可以看出,我国审计法律法规确定的审计目标主要有三类:一是真实性,二是合法性,三是效益性。三、中国审计资源配置方式的非凡性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包括计划和市场两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就是计划与市场方式不断协调的历史。要么通过计划配置,要么通过市场配置,要么通过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配置。从形式来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应是一种最佳选择,事实上也是目前各国资源配置方式选择的趋势。审计资源作为社会经济资源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配置方式必然受到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影响。纵观我国现代审计发展的历史,随处可以观察到计划与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方式对于审计资源配置的影响。而我国审计体系的发展所经历的由单一国家审计向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并存的审计体系转换的过程,就是最好的证实。上世纪80年代,在经历了文革十年后,我国开始逐步恢复和建立审计制度。虽然当时我国已经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但就整个国家总体而言仍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受这种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当时的审计资源配置仍须通过计划进行,直到1999年这种状况才得到改善。例如,最重要的审计人力资源的配置,不仅国家审计机关,即使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都需要通过计划渠道获得,事务所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也不例外。因为,此时不存在可以自由直接交易的公开市场,这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初期必须依靠“挂靠单位”的原因之一。这种状况对于初期我国审计界的影响是: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计划经济模式,当刚刚出现市场配置审计资源的需求和趋势时,这些政府部门便通过行政手段瓜分市场,阻碍全国审计市场的形成,因而降低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再如,在当时非公有制经济仍被当作资本主义、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来看待的条件下,除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审计划归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单位的审计几乎全部划归国家审计机关负责。由此在人们心中形成一种思想模式,即属于国有性质的审计对象应划归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审计,非国有性质的审计由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在单纯计划配置审计资源的方式下,政府对原本属于市场自我调节的领域大量介入,国家审计资源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展,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审计资源难以覆盖所有领域,即使是重点审计领域,大量监督空白也明显存在,审计质量不高。于是,国家审计机关采取了发展内部审计的办法来解决普遍存在的审计覆盖面少的审计问题,自己负责重点单位的审计。所以,当时我国公有制单位的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通过行政手段推动起来的,是“要我建”而不是“我要建”的自发行为。社会审计在当时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长期划归为一种事业单位,并且划到全民性质的范围内。尽管如此,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有以盈利为目的的倾向,故在以公有制为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只能处于“补充”地位。在这种计划经济的环境下,我国审计体系出现了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在现实的社会权责结构中,审计出现了许多问题。对于国家审计:(1)审计力量与被审计对象数量对比悬殊太大,造成了周期性审计对象不稳定;(2)经济生活中,某些改革政策与现行财经法规发生矛盾,出现没有明确的审计依据、审计范围的现象;(3)审计程序缺乏标准,没有建立起完全确定有效的审计体系。对于社会审计,由于缺乏独立性与公平竞争环境,加之职能的摩擦,使社会审计的发展受到不应有的限制,近几年虽发展速度较快,但与整个社会经济权责结构很不相当。对于内部审计来说,由于在组织治理上采取双重性结构(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与国家审计机关间接领导相结合),从抽象意义上赋予内审人员双重身份,从而导致权力结构与动力结构相脱节,内审工作难以开展。权力结构呈内向化,因为其工资福利等切身利益与本单位直接挂钩,既代表企业,又代表国家。这是一个矛盾。现行审计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上述诸多问题,既不利于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作用,也不利于宏观调控目标与微观经济高效率运行的和谐统一。在经历了计划经济的“历史阵痛”后,我国也开始反思计划经济所带来的不足,开始逐步探索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1986年到1994年是我国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时期,审计资源配置的市场方式也开始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在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资本市场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这些从不同侧面推动了社会审计的恢复与发展,而社会审计也以其能够强化企业财务信息、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加强治理等优势回应了这种推动。审计资源的配置开始向社会审计倾斜,国家审计逐步转移到宏观治理的监督上,直接对企业的审计逐渐减少,只是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1992年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重点讨论了《关于强化审计监督的意见》,研究了审计监督在宏观治理中的作用,标志着我国审计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后,“两会”联合、“脱钩改制”、“清理整顿”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为社会审计走向审计市场铺平了道路,国家审计逐步放弃对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行政治理,只承担对其监督的职责。于是,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组成的审计体系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善,逐渐形成对国家宏观与微观经济主体的有效监督。需要肯定的是,在当时“百废待兴”的中国,计划经济的审计资源配置对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提高整个国家经济效益方面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假如没有政府的推动,在当时市场不完善的中国,完全靠市场来配置审计资源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也应该看到,源于计划经济的审计,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还有很多不能反映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本质要求的缺陷,不注重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为当时及其后的审计资源配置留下了很多“隐患”。在这种方式下,与市场联系最为紧密的,应属社会审计,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成就了审计资源流向社会审计领域。应该说,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社会审计,市场经济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史已经印证了这个道理。但是,市场在审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只有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指导作用相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社会审计为什么在许多国家仍然需要政府的严格治理,并为其规定非常高的执业标准,正进一步说明了这个道理。政府与市场可以起到互为补充的作用,发挥市场配置审计资源的作用,不应否认政府的作用,同样,发挥国家审计资源配置的作用,也不应否定市场的作用。不过政府配置审计资源是为了补充市场,而不是替代市场。从当前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的国家审计职责范围来看,应逐步进行战略性收缩,一方面适应小政府、大市场的趋势,相信市场、培育市场,相信市场能够做好国有企业审计,同时积极地培育市场,注重市场规则的建立,如严格的招标程序。另一方面应转移国家审计资源涉足的领域,政府对企业的直接治理职能应更多地转化为间接控制职能,将审计资源转向实施宏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财政、金融部门审计,多在完善、净化企业运作环境上下功夫,

内部稽核审计是农村信用社监督保障体系的重要方面,对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合规合法经营,防化金融风险,促进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业务经营品种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手段的日新月异,传统的内部稽核审计格局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加强稽核审计,为业务经营保驾护航,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已是当务之急。一、当前形势下内部稽核审计存在的不足伴随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信用社已由县乡两级法人单位成功组建县级统一法人社,实行了县联社一级核算,电子信息技术得到全面运用,信贷管理、会计核算、临柜业务的操作微机化、程序化,数据信息虚拟化,各项业务发展迅速,新的业务品种不断推出,业务量剧增。但是,内部稽核审计仍然停滞在过去县乡两级法人时期的监督模式,内部审计的主要功能是查错除弊,主要依靠手工操作的模式,通过现场查阅传票、登记簿、报表等方式来完成,现有的稽核模式、稽核手段、稽核理念以及稽核队伍建设已很难适应当前的业务发展需要。1、内部稽核审计的独立性相对欠缺。独立性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稽核审计效果,影响到稽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是开展稽核审计工作的基石,但内部稽核审计的先天性不足,导致稽核审计的效果大打折扣。一是组建县级统一法人社后,“三会”体制的运行尚处在初级阶段,监督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内部稽核审计的对口管理没有完全理顺,影响其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在实践中内部稽核审计部门不论是联社理事会领导的,还是由联社经营班子管理,都未能跳出利益共同体的圈子,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自己审计自己的问题,陷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三是稽核审计人员的人事、劳资、福利待遇等由联社管理,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个人工资奖金,同时,稽核问责制的实施,常常使稽核工作人员左右为难,如果稽核审计如实暴露问题将影响联社的综合考评,如果查而不处或不报又怕稽核责任追究,最终的结果就是稽核审计各自为营,对稽核审计发现的问题由查处变为“包”或“保”,无形中会滋生查而不处还不如不查的稽核无用论思维,不利于稽核工作的开展,严重挫伤稽核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四是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地缘因素导致稽核工作人员往往与稽核对象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加之稽核工作岗位的不断更迭,常常使稽核人员不能放开手脚工作,在一些问题的查处中难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稽核审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2、稽核队伍的建设不能适应稽核工作的需要。开展稽核审计工作要求稽核人员综合技能比较全面,熟悉各个业务的操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审计工作经验。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农村信用社稽核队伍缺乏这方面的工作人员,加之稽核方面的培训学习较少,稽核人员更是知识技能透支严重。一是懂会计、精通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对开展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信贷风险系统的稽核造成一定的困难,有时候只能一边学习一边稽核,对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是必然的,至于防范高科技做案尚难实现。二是稽核审计队伍的培训跟不上,不论是业务知识还是审计专业知识都比较欠缺,稽核审计更多的是凭经验工作,缺少理论知识的指导势必导致稽核审计创造性不足,相对落后的稽核审计与快速发展的业务衔接不够,影响稽核审计的有效性。三是现有稽核审计队伍大多就地取材,有些直接从业务岗位充实到稽核队伍当中,因缺少多个业务岗位的工作经验,稽核人员对一些业务环节的稽核审计不深不透,不能全面均衡地的开展稽核审计工作。3、内部稽核审计体系建设滞后。一是稽核审计理念以查错除弊、纠改完善为主流,没有真正引进风险导向审计思维,着眼风险防范确定稽核方向和稽核重点做得不够,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高效运作没有制订操作性较强的规程,有效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机制没有很好发挥作用。二是相对于业务的快速发展,稽核审计仍然延用传统的手工操作,逐张翻阅会计凭证、逐笔复核利息计算、核对有关登记簿准确性与完整性,仅局限于对计算机输出的资料数据进行复核,对数据的处理过程、处理环境无法实现全方位稽核,柜员制运行后业务量剧增,业务操作的风险控制点较前有增无减,依靠稽核人员的手工审阅要防化风险显然力不从心。三是没有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实现非现场稽核,频繁的现场稽核审计占用大量的人力、财力,且缺乏针对性,不能迅速确定稽核要点,稽核审计的有效时间难以保证稽核效果。四是因内部稽核审计的职能定位以及日常稽核工作过于注重业务的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稽核人员往往会参与会计、信贷业务的具体执行、评价,没有突出稽核审计应有的职责范围和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与职能部门的业务辅导存在重复。4、对内部稽核审计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考核评价体系主要以经营业绩的好坏、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来衡量判断一个单位的总体工作,无形中造就部分管理人员重业务轻管理的思想,在具体业务操作中只注重任务指标的完成,很少考虑业务经营的合规合法性,一些必要的规避风险措施手段因被视为增加了经营成本而省略,从总体工作安排到具体执行都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稽核审计的职能作用,稽核审计扮演着对日常业务工作的检查督促角色,过多的参与业务工作使稽核审计的保驾护航作用相对弱化。同时,稽核审计的边缘化认识促使稽核工作人员为稽核而稽核,缺少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就事论事简单处理,没有做到举一反三,扩展稽核范围和领域,建章立制,查漏补缺,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隐患。二、加强稽核审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在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竞争将更加激烈,要确保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核心竞争力,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必须积极寻求业务拓展取得突破,提高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增强综合实力。同时,也要切实加强内部稽核审计,健全内控保障机制,规范内部管理,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1、重视并加强内部稽核审计工作。针对内部稽核审计独立性欠缺,稽核审计有效性不足的现状,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层应从根本上重视内部稽核审计,业务发展与内部管理要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逐步改革稽核管理体制,理顺内部稽核审计关系。一是调整县级联社内部稽核审计配置,成立省联社稽核大队,县级联社稽核人员由上级稽核部门统管统用,稽核人员的人事调动、福利待遇等均与所在联社脱离隶属关系,确保稽核队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从根本上解决内部稽核审计独立性不足的问题;二是在保留县级联社内部稽核审计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县级联社的交叉稽核审计,在稽核审计组成人员配备方面要有上级稽核部门人员参与,检查费用由上级联社统筹解决,被审计对象与稽核审计组要保持相对独立,从而提高交叉稽核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时,对稽核过程和稽核结果要定期评价监督,健全稽核问责制,增强稽核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稽核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发挥“三会”的职能作用,加强扩充联社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内部稽核审计部门直接向监事会报告工作,监事会向社员代表大会负责,联社的内部稽核审计部门监督联社各级的经营管理活动,同时联社的内部稽核审计部门要接受上级联社稽核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联社稽核审计工作直接由上级联社稽核部门考核、评价,其工作调动和负责人的任命要经上级联社同意,从而确保稽核审计职能的正常发挥;四是联社领导要重视并支持稽核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处理,为稽核部门创造宽松良好的外围环境,同时上级稽核审计部门也要对纠改处理结果定期进行检查,对处理不到位的要追究联社领导的责任。2、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稽核工作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稽核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在稽核队伍建设方面要重视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首先要有德,稽核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稽核人员要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制度原则性强,在日常枯燥的稽核工作中能保持应有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热情,克服稽核业务内外的工作压力和困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是要掌握一定的会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科技应用水平,稽核审计是对业务人员工作过程、结果的再评价再监督,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很难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电算化程度逾高稽核难度逾大,目前农村信用社网络化建设进程飞速发展,精通高科技并能胜任稽核审计的人才比较欠缺,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要。在稽核队伍的建设方面可以从三个方面抓起,一是要敞开用人渠道,每年可以从高等院校招聘对口专业的大学生充实到信用社业务岗位,为稽核队伍储备人才,也可以选调优秀的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后进入稽核队伍;二是加强稽核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不能局限于审计专业知识及审计经验交流,对新开办的业务品种及颁布的管理办法也要加强学习,职能部门的专业培训学习也要有计划的安排稽核人员参加,逐步增强稽核人员素质;三是健全内部稽核审计队伍的准入退出机制,在加强稽核人员培训学习提高素质的同时要定期组织考试,对达不到专业要求,不适合从事稽核审计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3、优化内部稽核审计理念,更新稽核模式手段,提高稽核审计效果。内部稽核审计的对象是会计信贷业务,同时又要通过稽核工作的开展推动业务发展,服务于业务工作,业务的发展与稽核审计是相辅相承的,稽核审计体系只有不断更新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一是稽核审计要树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稽核审计要着眼于各类风险的防范化解,从了解被审计单位内外环境入手,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贯彻执行,评价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而确定审计重点和方向,有针对性的开展稽核审计,将稽核审计的触角向前延伸,逐步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通过对被审计对象所处的宏观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审计对象的组织架构、管理人员组成、管理模式、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评定打分,量化经营风险、操作风险等,给被审计单位确定综合风险等级,再根据风险状况确定稽核的频次、范围,确定稽核目标以及运用的稽核程序,合理分配稽核资源,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二是专项稽核与序时稽核有效结合,确保稽核质量。日常序时稽核工作要求稽核面要广,将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遵守执行,会计信贷业务的规范化操作,经营目标任务完成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准确性以及重要空白凭证、库存现金、质押抵押物品的管理等都应纳入稽核内容,柜员制运行后,稽核审计更应注重柜员的交易授权管理、柜员密码及柜员卡的管理是否规范,内部牵制监督机制是否正常运行,事后监督岗位职责的履行等重要环节,信贷风险系统对一些不合规操作实现了自动拦截,一定程度使信贷管理更趋规范,但应加强对信贷资料录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部分需要信贷人员主观判断、手动操作环节的稽核审计,通过调阅会计传票、核对帐簿、监盘查验、现场观察、询问、重新执行、函证、上门核对等有效的稽核手段方式认真细致开展稽核审计。在开展序时稽核的同时,要围绕总体工作安排和业务热点穿插开展各类专项稽核项目外,要对联社出台的重大举措以及新业务的执行效果进行稽核,评价总结存在问题及不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专项稽核要求突出深度,在稽核面、稽核方式、稽核效果等方面与序时稽核实现有效互补,相互促进,确保稽核总体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充分运用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实现非现场稽核,进一步提高稽核工作效率。综合业务网络及信贷风险系统的成功上线提升了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水平,极大地促进了业务发展,内部稽核审计要借助系统平台及时构造完善其稽核网络体系,适时开发符合农村信用社内部稽核审计需要的稽核审计系统,实现与综合业务系统、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资源共享,稽核人员通过网络系统审阅被审计对象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稽核方向和稽核关键点,增强稽核的针对性,减少现场稽核的盲目性,提高稽核工作效率。同时,稽核人员要加强现场稽核前的综合分析预判,通过审阅会计报表、业务进度评比表,询问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的岗位工作开展情况,判断需要详细审计的环节,确定操作环节风险控制点,抓住主要矛盾,做到稽核审计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四是稽核人员要转变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内部稽核审计的最终目的是要保障和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业务经营的安全性、效益性。因此,稽核审计不仅要加大稽核的查处力度,更重要的是要着眼大局,服务于整体工作,就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中的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制定纠改预防措施,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未雨绸缪,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稳健发展。4、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审计管理体系。内部稽核审计属于监督保障范畴,主要工作是搞好监督,如何加强稽核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再监督体系,提高稽核审计效率,确保内部稽核审计可持续发展也十分必要。一是要推行稽核对象承包制,落实稽核责任。对稽核对象按业务量大小、风险防范状况进行合理划分搭配,确定稽核审计包片负责人,按财务会计、信贷业务、计算机管理等业务类型确定稽核岗位责任人,对任期内应该发现而未能稽核指出的问题要按包片以及稽核岗位分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而增强稽核人员工作责任心,督促稽核审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要对稽核包片、稽核岗位分工定期进行调整,防止稽核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共同舞弊,稽核人员执业不作为现象的发生。二是要着力推行稽核再监督机制,确保内部稽核审计自身规范运作。内部稽核审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下级稽核审计部门稽核过的业务进行抽查,检验内部稽核审计部门是否按规定开展稽核,稽核审计的管理是否规范。同时,联社监事会也可聘请经社员代表大会认可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从而促进内部稽核审计规范运作。三是要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稽核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上级主管部门对内部稽核审计部门的工作也要按年进行评价考核,并纳入对联社全年经营目标责任制的综合评比。对稽核人员的考核应从政治业务的学习、日常稽核审计的规范化操作、稽核审计工作的谏言献策等方面综合打分,考核结果做为稽核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稽核人员通过稽核审计及时发现重大问题,挽回经济损失的以及在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方面做出贡献的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做为日后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稽核工作责任心不强,走过场应付差事的以及应稽核而未能稽核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对不适合从事稽核工作的要及时调离稽核队伍。

(一)审计论文标题与署名 论文标题是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它的一般要求是概括全文、吸引读者、便于检索、意明简短(20个字以内)、避免空洞、少用问题型标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分段标题的方式,如“审计诚信:永恒理念下的沉重话题”、“审计信息·审计意识·审计环境”和“无形资产保护:类型·层次·目标”等。二是主副标题的方式,如“论我国审计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建设与运用问题——基于100篇审计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遵循情况调查结果的分析与思考”。论文作者的中文署名置于中文标题下一行。作者姓名的译名署名置于外(英)文标题下一行,中文译名一般用汉语拼音:姓前名后,中间为半角逗号并空格(即“, ”);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空一格;名字不缩写;斜体。如:Zhang, Ying(张颖);Wang, Xi lian(王锡联);Zhuge, Hua(诸葛华)。 (二)审计论文摘要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它要尽量反映论文的主要信息,应当包括研究意义、目的、方法、成果和重要结论,以及论文内容中最重要的部分,以供读者了解论文全貌并吸引其通读全文。摘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其间不应含图表和注释。若论文摘要中需分层次表述内容时,一般应采用文字表达的方式,而不宜使用数字表达的方式。论文的中文摘要字数一般控制为按照论文总字数的5%,即200~800字。摘要放在论文之前,但其撰写应当是在论文完成之后。注意在摘要中要适当地运用一些过渡性和串连性语言,以避免句子的结构过于呆板。外文摘要项的英文标示词用“Abstract”,其摘要内容应当与中文基本一致。 (三)审计论文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名词,是供文献检索使用的重要信息。关键词的词条应为通用词汇,一般要求使用《世界汉语主题词表》中所罗列的专有名词,不得自造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每个关键词为2~6个字,按其外延层次(学科目录分类)由高至低顺序排列。中文“关键词”应当排在“摘要”正文下一自然段,每个关键词间用分号“;”分隔。外文关键词排在外文摘要正文下一自然段,且与中文关键词严格一致。英文关键词用“Key words”,后接英文状态下的冒号“:”,其间用英文状态下的分号“;”分隔。第一个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可大写。(四)审计论文目录 目录是论文内容的主要线索,它的功能是为了帮助阅读者极快地了解论文的主体结构。一般论文不需要目录,但是较长的论文在必要时可以考虑加一个目录。按照现在学士以上学位论文的篇幅要求,需要增加一个目录。目录内容应当层次清晰,并与正文题序层次、标题内容与所处论文的页序完全一致。主要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正文主体(一般只到二级标题,即条次与款次)、结语(或结论)、主要参考文献、附录和后记等项。若论文中专设目录时,目录应单设一页。目录下各项内容应标明与论文正文中相应内容相互对应的页序,标题与页序之间的空格应当用中圆点填充。(五)审计论文正文 论文正文部分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语(或结论)三个主要部分,各部分的基本要求如下: 1. 审计论文引论(引言)。论文的引论部分主要说明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简要评述,以及论文所拟研究的主要内容。“引论”可作为一个单独条(如“一、”)次排列,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一般情况下,论文应当有“引论”项,但其内容不宜分设款(如“(一)”)和目(如“1.”)来表达作者观点,但可用文字表达必须的层次。如果引论内容不长,也可不列“引论”字样作为标题,只用一个自然段综合表达即可。引论的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和背景;前人已取得的成果,尚未解决的问题,目前研究态势;研究的理论意义、政策意义与现实意义。引言要开门见山,言简意赅并揭示主题;不要云遮雾障,不见天日,难见主题;避免自我吹嘘,贬低别人。 2. 审计论文本论。它亦称正文,是论文的主体与主干,是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求紧扣主题,层次清楚,逻辑性强,文字简练,表达通顺,标点符号使用得当,文法规范,图表规范、整洁、美观,引注准确,重点突出。在本论写作中,要依据拟定的提纲和搜集的资料,围绕主题和论点安排材料,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进行充分的论证,表明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本论一般有三种结构:一是并列式,即各个大层次(大标题)之间,在论述问题的若干方面为并列、平行关系;二是递进式,即各个大层次(大标题)之间,在对所论述的问题呈层层递进、步步深入的递进关系;三是总分结合式,即各个大层次(大标题)之间,对所论述的问题,先总体论述、后作分别论述的总——分结合式,或先作分别论述、后作综合论述的分——总结合式。由于本论内容丰富,若篇幅较长时,可以采用多层结构,内部划分若干部分,再列明几级标题(大标题、小标题)或用层次级别顺序号来表示;内容简单,篇幅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一层结构,只划分大的部分,仅列明大标题,或用一级顺序号来表示即可。 3. 审计论文结语。对于内容丰富、篇幅较长的学术论文,可以在本论之后写结语。它是整个论文的总结,应以简练的文字说明论文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得到的主要结论,也可涉及论文存在的研究局限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结论是论文创造性研究的结晶与精华,要以严肃的态度,准确的文字和适当的词语来如实表达。结语一般不宜过长。它可以作为一个单独条次排列,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如果结语内容不长,也可不加“结语”字样,而只是在正文后另起自然段写出结语类的文字即可(如:综上所述……),但宜在段前空一行。对于一般性篇幅不长的学术论文,可以不写结论,仅视与前言和本论的需要相衔接而写相应的结尾。 (六)审计论文注释 在学术论文写作中,注释项目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历史源远流长,它体现了对他人研究成果的一种尊重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早在我国古代,对典籍的注释就曾采用了注、解、传、笺、疏、章、句等多种形式,在现代学术论著中的注释项虽然已经相对简化,却仍然是论著文本的一个重要附属部分。论文中在运用注释方式时,要注意如下问题: 1. 注释范围。论文中的注释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引文注释,即文中引用他人原话和相关资料所载数据时对出处的交待;二是间接引用注释,即文中吸收他人观点时对出处的交待;三是内容说明注释,即对文中需要补充说明而在正文中又不便详细阐述的其他问题所做出的解释。一般情况下,不能采用转引方式。 2. 注释形式。注释的形式有三种:一是脚注(置于每页页脚,可每页重新编序号或者全文总编序号);二是尾注(置于全文末尾,全文总编序号);三是旁注(用括号说明前面的某一内容)。但现代论文中的注释一般采用随文加注,并多以脚注形式标注。 3. 注释序号。注释序号一般以带圈的数字用上标编号,如“XXXXX①,……”(提倡用word软件的“插入”——“脚注”中的自动编码功能)。注释的序号每页从“①”起重新编号,且不宜直接置于单列一行的条、款、项、目上,也不宜直接置于相关表格名、插图名以及公式之后,而应当置于相应的导入性文字中。除直接引注外,注释序号一般宜插于文尾的标点符号内。 4. 注释格式。注释的内容用小五号宋体(即通用word软件的默认标准)。注释中凡是涉及引用相关文献时,其标示内容及格式规范与后述参考文献的要求相同。 (七)审计论文主要参考文献 在论文篇后附参考文献,表明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参阅其他资料情况,表明学术界对该论文题目的研究情况,为他人继续研究提供线索。论文中的参考文献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涉及范围。主要参考文献是指与论文内容有密切关系,且在写作中部分参考或者借鉴了他人文献的观点和材料时,为了对其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为了指明主要资料出处并便于检索而列出的一项论文要素。其范围不仅包括注释中已涉及的文献,还可包括论文写作过程所涉及的其它文献。但不能列示阅读或者是与其没有多大关系的文献,因此,要避免出现列示参考文献时的充门面等不正常现象。 2. 列示数量。主要参考文献应当列于文末,可另起页。一般情况下,论文后附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数量应当没有规定限额。但有时有些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要求有一定的数量。如,有的学校现行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就要求不少于15项(其中至少应包括3部以上的著作,还应当至少包括2项以上的外文文献)。 3. 列示顺序。主要参考文献列示顺序一般为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增序排列,外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名的字母增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则按发表时间增序排列。4. 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的字号一般小于正文半号字体。各条参考文献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后列序号(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也不必列示序号),序号一般在方括号(即“[ X ]”)内列示,括号后空一格,再接相应的文献信息。一项文献的信息列示超过一行时,宜采用“悬挂缩进”格式。中文文献各要素之间的小圆点宜用全角状态下的圆点符号(即“.”),外文文献中的论题宜用斜体标示。著作类文献凡属第1版时则不必标明版次信息。 5. 著者列示。主要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列示方法为:中文著者先姓后名,外(英)文著者先名后姓。列示时不须标明编著形式(如:“张光明著”只标“张光明”,但译者需要注明,并用逗号“,”分隔,如:“李有明,译”)。一项文献涉及多个责任者时,应分别处理:外文著者只需标注第一个著者的姓名,空一格后附“etc.”;中国著者应标注至第一、二、三著者的姓名,三位以后的著者则以“等”字省略,各作者姓名之间以及所列示的最后一位作者姓名与“等”字之间均用逗号“,”分隔。 6. 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一般可分论著图书类、译著图书类、学术刊物类、学术会议类、学位论文类、报纸、在线文献和其他文献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文献主要项目均包括作者、文献名、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如期刊类为“[J]”)、版(期)次(第1 版不必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和引用部分起止页等基本信息,但据文献特点在列示方式上有所差异。除此之外,在论文写作中,若还涉及到科技报告和专利等其他类型的文献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参考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的要求作相应处理。 (八)审计论文附录 附录为论文的非必选项,它的主要内容可包括放在正文内显得过于冗长的公式推导、复杂的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专门符号内涵释义、计量单位缩写表、专有名词缩写表和检索表,以及软件程序的有关说明等。若无需要,也可不单列此项。附录应另起一页。附录编序前应当冠以“附录”两字(如:“附录一”、“附录X”)。 (九)审计论文后记 后记为非必选项,它的主要内容可以是作者对论文过程的记录与写作感悟,也可以是对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论文工作的组织与个人表示感谢。后记文字要简洁、得体、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后记应另起页。后记内容的版面要求与正文相同,文内顺序宜用文字表达。 (十)审计论文鸣谢(致谢) 论文中的鸣谢部分主要体现三层意思:一是对论文写作过程支持者和指导者的感谢,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立项资助的感谢等;二是对论文写作中所引用或者参考文献作者的感谢;三是对论文编辑与发表过程匿名审稿者和编辑的感谢。在表达方式上,有文题“鸣谢”方式和文末 “鸣谢”方式。文题“鸣谢”一般用“*”脚注方式;文末“鸣谢”有的单列,也有与“后记”结合在一起。论文中是否有该项,由作者自行决定。若从学术礼节的角度,一般宜有此项内容。 附:审计专业论文规范格式的主要表达形式 (一)行文 1. 用字规范。论文中所用汉字必须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汉字,在文本状态下,所有文字必须字面清晰,若必须更改,要使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标准校对符号,不能随意涂抹。 2. 段首规范。论文的每一自然段、每一层次单行列示的题序和标题前均按汉字书写习惯缩进(即首行缩进两个字符,专门规定“居中”的除外),而不宜按英文格式悬挂缩进。一般情况下,英文文字的首段左边应顶格,但从第二自然段开始左边需空两个半角字符。 3. 字符规范。论文中所有中文表述内的标点符号应当统一用全角状态下的字符;论文中所有英文大、小写与标点符号一般宜用“新罗马体(Times New Roman)”半角字符。而所有英文间的标点符号则统一用半角字符,但均应在标点符号后加一空格。论文中凡是涉及阿拉伯数字的宜用半角字符(如12345),而不宜用全角字符(如12345)。 4. 避免背题。论文中凡是单列一行的各级标题均不得背题(即标题出现在某页的最后一行,内容在次页),必要时应强制使用相关软件中另起一页的排版功能。 (二)正文文本 论文中除“引论(或导论、绪论)”部分和“结语(或结论)”部分不需列出题序外,其他表明论文层级的内容应当统一由题序数字和标题表明相应的层次。正文的标题序号一般可用中文(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和阿拉伯数字(三级标题与四级标题)混合标示(或者仅用阿拉伯数字)。在格式上有文科格式和理科格式两种,不论采用哪种格式,均需要注重全文的规范性与统一性。论文中的级次,一般宜以四级为宜。若无特别需要,文中不宜用特殊符号来标示论文的各级层次(如:“●”和“■”等)。除章节之外的论文层级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条次格式。条次是正文的第一层次,在标题前以“一、”、“二、”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则标示为:“一、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一般居中,题序和标题之间用顿号间隔(而非下圆点“.”),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2. 款次格式。款次是正文的第二层次,在标题前以“(一)”、“(二)”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第一款则标示为 :“(一)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行首空两格,题序和标题之间不加标点,结尾处无标点符号。特殊情况下,可接着“(一)XXXXXXX”后空一格,要接着叙述内容亦可。 3. 项次格式。项次是正文的第三层次,在标题前以“1.”、“2.”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则标示为:“1.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题序和标题之间用下圆点(用英文全角“.”)间隔(而非顿号“、”),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税务研究杂志社

1998年中国税务杂志社的名称为《税收研究》。这是中国税务部门主管的一本综合性理论刊物,每月出版一期,旨在推广税收理论、政策、实务研究成果,提高税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不久前看过介绍涂龙力教授的一篇文章,发在这里给你参考。

涂龙力: 为财税改革摇旗呐喊的教育“杂家”

有人说他是税坛教育“杂家”;有人说他是我国税收会计的“鼻祖”;还有人说他是税收科研的“拼命三郎”。

他经历了一条与其工作经历和职务变迁紧密联系的特殊的求学之路,其学术成果大致可概括为税务会计、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三个部分。

他,是涂龙力。

出版多部专业著作 前瞻性探索税制改革

涂龙力1978考入黑龙江大学经济系(现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师从我国著名生产力经济学家熊映梧教授。1987年7月应聘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系统院校,先后在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与杨州税务学院任职系主任、教务处长、副校长、副院长。现为中国税务学会税收学术委员会研究部召集人。

1987年,涂龙力受命为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第一任系主任。1988年,他在全国首提并设计了税务院校会计学科的创新性改革,率先开设了《税收会计》《税务会计》《税务审计》《税收经济活动分析》等具有税务特色的会计学科,得到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并于1994年获得教育部门四年一度的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7年,一举获得全国财经高校统编教材《税务会计》和《税收会计》的主编资格,2001年《税务会计》再次修订出版。

同时,涂龙力参与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会计改革并主要承担理论设计部分。1991年,涂龙力在《税务研究》杂志上连续发表了三篇有关税收会计、税务会计学科建设与指导改革的论文,后被多部《税收大辞典》全文引用,其主编的《税收会计》(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更为全国税务计会人员人手一册,受到总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1994年涂龙力教授调任扬州税务学院副院长后,根据税务总局领导意见开始研究税收体制改革。

在税收体制改革方面,涂龙力进行了前瞻性探索。他认为,税收制度是一个体系,由税收体制制度、税收实体制度和税收程序制度三部分组成,其中税收体制制度是前提与基础,影响与制约实体与程序的改革。因此,他把税收体制制度改革作为研究的重点方向。涂龙力提出,税收体制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分税制改革,而分税制的改革又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休戚相关。因此,他始终把分税制改革锁定在国家行改体制改革层面上。如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第一轮大部制改革提出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原则后,他分析提出了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具体职能定位与划分。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的第二轮大部制改革提出的“职能整合”原则后,他又分析提出了完善国地税税收管辖权应当分两步推进即第一步“一税一征”,第二步“一户一管”。中办国办下发《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后,他又明确分析预测,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分步实施:第一步“合作”;第二步“职能整合”。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特别是决定国地税合并之后,有关合并的模式选择、如何垂直协调管理等问题他又提出了新的政策建议。

房地产税制改革一直是涂龙力关注的实体税制改革的重要领域。他在不同场合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房价问题必须实行“一房两制”才有效果;开征房地产税是否有悖法理、是否重复征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立法的背景以及立法的基本原则及趋势;开征房地税是否正当、对市场房价影响、是否全面征收......

“三书一法”奠定研究基础  为财税法学发展作贡献

早在1989年,涂龙力就撰文提出“税务院校应当把《税法学》作为各专业的主干课”的观点,任职扬州税院后,他把法律系改为了税法系。

在工作过程中,涂龙力深知自已缺乏法律基本功底,开始恶补法律基本功。他利用三年的业余时间通读自学了“三书一法”(“三书”是张文显的《法学概论》,刘剑文、熊伟的《税法学基础》,周旺生的《立法学》;一法是《立法法》),写下了20多万字的读书心得,为日后研究税收立法奠定了基础。

中国税法学研究会(后更名为中国财税法研究会)成立以来至2016年,涂龙力参加了历届年会,且每次都提交论文并发言;此外,他还尽量参加财税法研究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论坛,每次都提交交流论文,他认为这是倒逼自己带着问题向同行学习的极好机会,不容错过。

当选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后,涂龙力受两任中国税务学会会长委托,主持了《税收征管法》修订、《增值税法》立法研究、《环境税法》立法研究等三项税收立法课题,其中最值一提的是《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从2009年列入人大立法规划,至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稿的7年里,涂龙力带领他的精英团队与时俱进,完成了几十万字的四个建议修订稿,最后一次建议稿于2015年2月2日以中国税务学会名义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预工委法案窒,收到法案窒回函并予以充分肯定。

涂龙力对财税法学发展的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1998年在扬州税务学院承办了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发起成立的中国税法学研究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的前身),并当选为第一届中国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二是出版了国内第一本《税收基本法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被评为国家税务总局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三是在税收学术委员会主持了近8年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课题研究,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学会以及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的高度评价。

时刻关注改革建言献策  尽心竭力贡献专业智慧

涂龙力时刻关注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不遗余力地建言献策。对于未来的财税体制改革,他提出,首先,要尽快在税收体制改革层面有重大突破,完善分税制。一是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并上升到法律层面。尽快启动省以下分税制改革,为解决地方债务和土地财政奠定基础。二是加快整合税务机构职能,根据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原则,探索垂直管理与地方政府相配合的体制机制。

其次,尽快在实体税制改革层面有重大突破,优化税制结构。一是按照“简税制”改革基本原则推进各项实体税制改革,筒并税种。一方面税制设计应当简单明确,让纳税人看得懂、便于操作,减少征纳成本;另一方面税制设计要相对稳定,不能以过多过滥的税收优惠替代税制改革。二是按照“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改革框架,推进所得税制和财产税制的立法进程,实现优化税制结构的目标。

第三,尽快在程序税制改革层面有重大突破,为实体税制改革保驾护航。一是明确《税收征管法》是税收执法的基本程序法这一定位。二是争取尽早出台《税收征管法》(修订稿),如再久拖不决可委托第三方(财税法研究会)尽快评估出台。三是明确《税收征管法》与其他部门程序法的关系及法律适用。

在财税法治建设层面,他提出,第一,决策层首先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一是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规范授权立法、禁止转授税收基本制度立法权和僭越立法权;二是处理好税收征收法定与税收计划的关系,不能以计划替代法定;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改革决策的立法程序,不能以内容正当替代程序正当。

第二,尽快完善税收法律四大体系。一是完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即税收立法。首先最重要的是调整税法体系结构,提高立法级次,减少下位法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占的比重。其次,完善税法部门,尽快创制出台税收体制法律制度比如基本法,涉外税收法律等;二是完善税收法治实施体系即税收执法。首先要制定具有明确操作性的税收法律程序。其次要厘清抽象税收法律行为与具体税收法律行为的责任及追究程序。最后要形成社会共治的税收执法环境。三是完善税收法治监督体系即税收司法。要健全税收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税务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捡查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克服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四是完善税收法治保障体系即增强全民依法治税意识。首先,要明确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关系。纳税服务的前提是依法治税即提高税法遵从,这是纳税服务的底线,不能片面强调服务忽略法治。其次,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邦助其经济纳税。

第三,营造良好的财税法治环境,建立严格的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建立重大支出决策的严格程序制度;二是建立重大支出决策失误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三是允许地方财政破产重组,先在市县重组试点,同时竞聘重组后的市县负责人等。

此外,对于如何发展财税法学,涂龙力又提出,第一,完善财税法研究会的定位。应理论与实务并重,加强对税法实务的研究与人才培养,以适应目前税务机关对规避法律风险和公职律师的人才需求、社会税务中介等就业需求。第二,继续提升财税法研究会的地位,争取介入国家重大的财税法话动。一是每1~2年出一本《中国财税法白皮书或蓝皮书》;二是利用刘剑文教授影响参与重大立法事项,成为人大或国务院重大税收立法事项的委托第三方;三是积极主导参与解决国家税务系统执法法律风险的对策研究等等。第三,完善财税法体系,积极推进与参与重大税收立法活动,适时创制《财税基本法》。

财税法学的发展任重而道远。十九大以后,财税体制改革已进入攻艰时期,涂龙力仍将为中国财税法学的行稳致远尽心竭力。

“他是税务院校的一面旗帜;他一直为改革摇旗呐喊;他讲真话、讲实话,不趋附权势。”中国税务杂志社原社长张木生如是评价涂龙力。(来源: 财会信报,作者:滕娟)

关于税收的杂志:

1、《中国税务》。

2、《税务研究》。

3、《国际税收》。

《中国税务》:

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具有较大发行量和影响力的财经类期刊,是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刊物。

《税务研究》:

是中国税务学会会刊,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财经类专业期刊,每月1日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国际税收》:

原名《涉外税务》。创刊于1988年,是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国内专业的国际税收学术性期刊。

扩展资料:

多年来,中国税务杂志社把办好刊物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政治家办刊,恪守“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和“两个面向”(面向税务人、面向纳税人)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国税务》按照权威、通俗、实用的要求,普及税法知识,解读税收政策,报道税务工作,剖析涉税案例,反映税企诉求,着力发挥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先后获得国家期刊奖、政府期刊奖提名奖、双高期刊、百强社科期刊等殊荣。

《税务研究》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开展具有前瞻性、现实性的税收理论研究,深入分析探索财税领域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一直是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

《国际税收》秉承向中国传播国际税收、向世界宣传中国税收的办刊方针,致力打造中国税收与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的媒体平台,入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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