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古民居保护现状与对策农工民主党黄山市委员会 程小江2008年,农工党黄山市委利用近4个月的时间,在市和区县文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我市境内古民居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怎样进一步做好徽州古民居保护工作,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1、尽快完善古民居保护办法并争取纳入国家《条例》《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颁布已经十几年了,随着时间推移,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凸现,有必要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增强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使古民居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2008年初,国务院批准建立跨省域的徽州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从这个意义上说,皖南古民居实际已经超越了本省范畴,因此,我们还要争取将古民居保护,纳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使之成为国家意志,这样,古民居保护工作可以更广泛地得到关注和支持。2、积极推进古民居保护管理工作一要加强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市县两级文物部门应该作为同级政府直属机构,在人员安排时能够对文物部门特别是从事古民居保护工作的部门有所倾斜。可以由市县两级政府出面组织协调,以文物部门的人员为主要力量,成立一个由公安、工商等多方面人员构成的古民居保护管理机构,并以此来协调解决保护过程中出现的执法难问题。对于古民居相对集中的村镇,进一步建立健全古民居民间保护委员会和业余文物保护员制度。从而使我市古民居保护工作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人员和法律保障。二要尽快依法设立古民居保护基金。基金的来源可以从市县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用于古民居保护和维修的专项资金,国内外热心古民居保护人士的捐款,开发、利用古民居所得的收入等多渠道筹措。凡是利用古民居从事旅游开发的单位,其门票收入应当有不低于20%的比例纳入古民居保护基金。古民居及其构件的合法买卖,非政府组织的易地重建,都应缴纳一定比例的保护基金。此外,违反《条例》的罚没收入要用于保护工作。三要开展古民居普查、建档工作。建议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古民居专项普查。普查的内容包括:每幢古民居的属地、建筑年代、所有权、现存状况、保护等级,并附照片。在普查的基础上,给每处古民居建立起纸质和电子档案。对那些由于各种因素暂时未被列入保护单位的但又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古民居,我们可以先由文物管理部门将其确定为文物保护对象,并设立文物保护标志。3、严格拆迁、变卖、易地重建审批制度,促进合法交易建议市政府出台《黄山市古民居及其构件买卖管理办法》,建立古民居及其建筑构件合法买卖流通渠道。对于那些虽然建于1911年前但没有什么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并且又不座落在古村镇之中的民居及其建筑构件,可以考虑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合法交易。对于古玩店展销的古民居建筑构件,必须标明真品、仿品、可卖或非卖品,设立举报电话,从而杜绝以假乱真,欺诈游客现象。政府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征集社会流散的古民居构件及其附属文物,用经济和行政管理双重手段来规范市场行为。要坚持以原地保护为主的原则,对于人力难以抗拒的自然环境因素而导致的不得不易地保护的古民居,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易地拆迁保护时,一定要由有资质的古民居专业修复队伍来施工,文物行政部门要对拆建实施全程监管。4、多管齐下,促进古民居的保护工作要抢救性维修全市濒危古民居。各级政府文物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古民居进行逐一排查,并拟定临时和永久性两套维修方案。视项目维修资金到位情况,对濒临坍塌的建筑及时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对重点保护单位漏雨严重的要先行翻漏处理,并疏通排水设施。对重点建筑采取屋面加用防水材料隔层的治本措施。同时,积极对上争取专项维修资金。鉴于目前政府有限的资金投入,我们可以在保护中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及有实力的经济实体编制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对于古祠堂、古戏台、古书院等集体所有、规模较大的古建筑,可以结合农村文化站、农村书屋建设等,辟为村民公共活动场所,使之在利用中得到有效保护。作为旅游景点开发的古民居,要避免过度商业氛围,以保持古民居原生态状况。要加强农村新居建设规划和监管力度,保护古民居生存的环境风貌。推广实施古民居“认领”制度,采取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境内外的有识之士以购买、租赁、认养等方式,取得古民居的产权、使用权或冠名权。要广泛深入宣传《文物保护法》、《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通过乡规民约的形式,激发农民群众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教育部门要把古民居保护编入乡土教材,对中小学生进行教育。古民居是我们的前辈留给我们的一笔不可再生的珍贵财富,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将它们保护好。我们相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有文物部门同志的辛勤工作,有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有热心人士的慷慨相助,古民居保护工作一定会日臻完善。“禁止修建破坏传统风貌的建筑物和广告标牌等,禁止拆损受保护的古建及构件,禁止在古村开山、采石、开矿……”日前,黄山市政府出台7个规范性文件,明确每个徽州古村都得编制保护规划,不得擅拆古村一砖一瓦,即使异地保护也要在本村进行。黄山市有101个古村及1.3万余幢古建筑,除西递、宏村等少数古村得到完好保护外,多数古村落中古建和大量新建房屋互相交错,部分古村已看不出古朴风貌。很多古建因地基降低和年久失修,破败不堪。加上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擅自拆除一些受到保护的老房子。近些年,拆除、倒卖徽州古建及古建构件的问题也日益严重。此次,黄山市政府集中出台7个规范性文件,对老屋产权变更、外地人认领保护老屋、古民居搬迁拆除等都作出严格规定。“黄山市一次性出台7个保护徽州古村落及古民居的文件,在国内同等城市中十分少见。”黄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规定,该市及区县将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须在每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用于所在的每个古村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改善等。古村旅游收入须主要用于古村保护及古民居维修。该市还规定,古村落保护突出的,给与每个古村3~6万元奖励。个人修缮古民居的,黄山市及所在区县政府根据修缮资金总额,配套给与4000元到6000元奖励。利用古民居的在税费上给与优惠或免除。古民居原产权所有人无力保护的,可办理土地征收转让,由愿意保护的单位或个人出资保护。因无力维修而自愿捐赠古民居的村民,当地政府可另行审批安置居住地。余治淮:徽州古民居保护的见证人(作者:gov 来源:黄山日报 阅读:287 日期:2008年10月15日)本报讯 10月11日,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我的亲历》栏目播出《余治淮:徽州古民居保护的见证人》:从拆梁卖瓦的破房子,到精心维护的世界遗产。安徽黟县徽州文化研究所所长余治淮,30年来从徽州古建筑群的保护中,看到了文明的传承和进步。这两天,安徽黟县西递村一所清朝中期的建筑需要维修,余治淮和工程人员精心制定了一个修旧如旧的施工方案,整个工程至少要花15万元。而在三十年前,当时在黟县文化局工作的余治淮根本想不到这些老房子会变得如此金贵。安徽黟县徽州文化研究所所长余治淮:像这么一栋房子,我那时候来看,只要三百斤萝卜就可以买这么一栋像模像样的老房子。曾经一段时间,当地村民发展生产的热情高涨,余治淮发现有的村民把自家的花园改造成了猪圈,书房变成了仓库。安徽黟县徽州文化研究所所长余治淮:很好的木雕上就钉上了钉子挂上了腊肉。从那时起,余治淮开始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劝阻村民们对古民居的破坏性改造,并帮助西递、宏村办起了旅游公司。很快,外来游客的赞叹和迅速增长的旅游收入,让村民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家的古老民居和传统文化。安徽黟县徽州文化研究所所长余治淮:感到自己应该把古民居好好保护起来,这是个宝贝啊!而且可以讲,这些宝贝就是祖宗传给他们以后赖以生存的一个饭碗。2000年,西递宏村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现在,旅游收入已经占到了当地居民收入的一半以上,村民只要照料好自己家的宅子,每年都能拿到固定的分红。在西递村村口的这块大石头上,镌刻了所有村民集体宣誓的誓言,要世世代代共同保护这片世界文化遗产。安徽黟县徽州文化研究所所长余治淮:由把房子部件拆下来卖来换取一点粮食柴火到今天能主动保护这些房子,这是一个飞跃。没有改革开放,中国就没有这么一处世界文化遗产。作为一个30年来参与宣传保护(文化遗产)工作的人来说,我觉得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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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村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透过传统村落可认识传统文化,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2、中国文化来源于传统村落,在经济发达的今天,这种原生态的民俗文化就尤其珍贵,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最根本源泉。
3、保护传统村落对于展现中华民族多样的历史文化成就具有重要作用,对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有重要作用。
4、保护传统村落能够传承中华民族精神,体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特点,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5、有利于培养我们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实现文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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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是孕育中华文明的沃土。近年来,中国加大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
201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同年公布了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经过四次全国性调查认定,4153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已经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根据会上发布的《首批51个国保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项目评估课题组对首批传统村落整体保护项目中的47个传统村落进行了10次实地调研。
重点对工程实施进展、工程质量把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遗产“活化”途径、改善当地民生、促进地方文化经济发展的作用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评估。
其中,47个传统村落工程完成率达84%,国家文物局下拨的经费使用率平均值为79%,文物保存质量、文物安全明显改善,传统村落风貌得到更好保护。
文物部门在文物修缮、活化利用、产业发展、社会参与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有一半的村落人均收入高于所在县平均水平,70%村落的旅游收入实现近40%的增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传统村落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中央:抓紧把有历史文化价值传统村落列入保护名录
无语了,不是口头文化么?为什么打开却是这个??!
①乡村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透过传统村落可认识传统文化,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3分) ②保护传统村落对于展现中华民族多样的历史文化成就具有重要作用,对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有重要作用。(3分) ③能够传承中华民族精神,体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特点,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3分) ④有利于培养我们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实现文化强国。(3分)
一,充分发挥旅游开发在古村落保护的作用,是让古村落活起来的重要途径在古村落的保护问题上,目前国内不少文化学者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也就如何保护开出来许多富有见地的“药方”。然而,我却认为,在古村落的保护中,旅游开发仍然是不可或缺起着重要作用的。正如许多文化学者在文章中写道:走进古村落,一种古典意境的美扑面而来,数百间古朴的古建筑群,错落有致挨在一起,屋顶雕花翘首探头,街道南北,小巷纵横,铺着鹅卵石的路面几经几百年的足迹打磨,变的格外圆润。但这“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荣耀头衔,仍然阻止不住古村落的慢慢没落。的确,在许多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量古建筑和文化风貌遗存或年久失修或遭到人为破坏。正如专家所描述:雕花的窗棂不见了,屋顶的横梁不见了,“门当户对”不见了,祠堂的石鼓不见了,珍贵的木材不见了......这就是古村落的一种现状,这就是大多数古村落遭遇的同一命运。毋庸置疑,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因为有了这一头衔,使得其避免或减缓被破坏的可能。应该说,文化部门设立“文保单位”,使这些文化遗产有了一个“护身符”。这也是保护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途径和主要手段。如果没有这样的“护身符”,不知还有多少文化遗产早就遭受了灭顶之灾。与“国家级文化保护单位”不同,古村落的命运就没那么幸运。一是因为古村落保护启动的比较迟,二是古村落保护还没列入法律的层面,三是由于古村落保护范围远比“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得多,保护的力度难度也大的多。所以,也正如专家所描述:走进古村落,只见柴火四处任意堆放,凌乱裸露的旧电线如同蜘蛛网,木柱歪斜,瓦片残缺,家禽家畜无序放养,刺鼻的味道四处弥漫。一句话,古村落保护难!难!难!然而我们也欣喜看到,不少古村落在没有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之前,就因为旅游提前介入,使得其得以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也避免出现上述类似的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换另一种说法,是旅游部门最早发现了古村落的价值,并进行开发,使得古村落保护引起世人的日益重视。也许这一说法会引起不少人的质疑,但我们是否可以回到历史的起点来看这个问题,或许就不会有争议了。我们就以连城县的培田和芷溪两个古村落为例,培田是最早被列为连城县的旅游开发点,如今走进培田古村落,只见一幢幢古民居沧桑而不败落,古朴而不杂乱,整洁的庭院,鸟语花香。铺就的千年古街,两边店铺不失当年的繁华。古老的戏台,不时传来汉剧独特的西皮二黄中州韵。村尾的那座南山书院,依旧传来朗朗读书声。而在芷溪,虽然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最近又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但芷溪因为没有形成旅游开发项目,如今芷溪的保护也就出现了与其他地方一样的状况。曾经有专家认为,芷溪不论是建筑还是文化内涵,都要远胜于培田,但现在的芷溪不仅建筑遭受严重破坏,古村落的风貌遭到严重的损坏,走进芷溪难以寻觅到历史的遗存,就连卫生方面也无法让人接受。芷溪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与早期没有进行旅游开发是否有关呢?从目前情况看,虽不敢说是主要的原因,但至少可以说是重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因为作为历史文化名村,这些年在保护过程中,一是缺少有效的法律效应,缺少规划的权威。二是缺少保护经费,缺少保护专业人员。三是保护与新农村建设,与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严重冲突。也就是说,谁来保护?怎样保护?一直是困惑古村落保护的最大难题。一边是群众要改善居住条件,一边是保护经费严重不足。一边是群众看见开发的价值,自发搞农家乐等旅游开发。一边是缺少规划,造成任其无序开发。更为严重的是,不少历史文化名村刚刚评上,由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跟不上,结果一夜之间,古村落的大量历史遗存就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也就出现了开头不少文化学者所看见的那种让人伤心的画面。我们现在且不论这种后果是怎样造成的,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旅游能够早些介入开发,或许就不出现如此惨痛的局面。或许也有不少人会拿出当年“水洗三孔”和凤凰古城承包风波来说事,的确,在旅游开发中曾经出现过令人难以接受的现实,那种十分粗鲁的,不顾文物保护法规,不懂文物保护价值的做法,让旅游从此背上了永久的耻辱,也让旅游付出沉重的代价。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否认旅游开发对古村落的保护作用,更不能因此就把旅游开发排斥在保护的行列。我们承认旅游开发对古村落保护的地位和作用,更要看到旅游开发在让古村落“活起来”的作用。就目前情况而言,如果只是按文物部门的保护要求,那么要让古村落“活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困难。从体制而言,文化和文物部门,他们只承担古村落的保护工作,而不承担开发工作。再进一步说,文化和文物部门在保护中更多的是保护建筑本体,对“活态文化”的保护只是处在一个规划之中,更多是由当地老百姓自己承担。由此就出现了“文化空巢”。所以,当我们说要肯定旅游在开发保护古村落中的作用时,应该消除曾经的误会,应该从体制上解决文化与旅游部门在保护开发古村落中一直存在的“两张皮”的问题,发挥各自在保护开发中的作用。比如,对于文化文物部门来说,要充分发挥法律的效力,建立起常规的保护机构和组建保护队伍。同时要做好普查和保护规划工作,建立起保护档案。对于旅游部门来说,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开发,有序开发,科学开发。在开发中要从最大限度有利于保护目的出发,从最大限度有利于促进古村落可持续发展出发,实现保护与开发双赢。
阅读《佛山古村落》 6.1佛山古村落保护的现实局限和制约因素 从本书实地调研的95处佛山古村落来看,目前普遍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是空心化和建设性破坏。这其实反映了古村落原居民对于古村落成者是形式上的整体遗弃,或者是碎片化、零散化的建设性破坏。这两者在本质上则共同反映了古村落原居民对古村落至少在当下依然堪称为主流的态度,反映了古村落居民对古村落资源的价值认识和未来命运之选择有鉴于此,客观上可以说古村落的保护、传承、活化、升级目前尚存在着本质上的主体缺位。而这种主体缺位的背后,则存在着法制、管理、规划、资金、教育和技术等多种复杂的现实局限和制约因素。 6.1.1法制因素 (1)农村土地政策滞后 佛山市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国家政策,缺乏基于地方实际的灵活调整机制,“旧房宅基不拆,新房地基不批”,客观上与村民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矛盾,客观上与村民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的要求存在一定矛盾导致古村落内村民不得不拆旧屋建新房。加上缺乏基于地方实际的灵活调整机制,缺乏对新建建筑的层高、外形、体量和色彩等的控制,使得不协调的新楼凸现于许多传统古村落中,严重破坏了古村落的传统风貌和建筑文化艺术氛围。“一户一宅”的土地政策给佛山古村落的保护带来的消极作用是普遍存在的,而在城(镇)中村和城(镇)边村造成的不利影响更为突出。如禅城区石湾镇湾华村、顺德区杏坛镇髙赞村、南海区九冮镇烟桥村、三水区白坭镇祠巷村和高明区杨和镇豸岗村等,这些村落的格局大部分保存较好,但村民迫于现在的土地政策与居住需求的矛盾,不得不拆掉老房子盖起现代新楼房,使得村落的传统风貌遭到较严重破坏。 (2)法律法规不完善 佛山古村落具有文物的特征、属性和价值,却又往往介于“文物”与“非文物”之间。国家《文物保护法》仅保护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单位,未对村落整体纳入保护范畴。而对古村落的保护,目前又尚无其他法律可依,佛山市也没针对古村落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因而导致大量未列入或不宜、不能列入文物保护范畴的古村落,正面临着法律法规缺位,对破坏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和惩罚。这种情况在佛山的古村落随处可见,如禅城区石湾镇湾华村南街村4巷3号蚝壳民居和沃秀坊5巷3号中西合璧式民居,历史价值较高,但由于不是文物建筑,导致被遗弃或遭随意改造,保护前景不容乐观。 6.1.2管理因素 (1)管理部门间缺乏协调 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和山体水系跨界等因素,使得村落周边环境的管理权限复杂,各部门间又缺乏常态沟通协作机制,使得保护工作难以推进。如村落周边河道的环境和水质治理,村落周边山体的开挖与建设等,往往涉及多个行政主体和管理部门,各部门对古村落这些水系和山体的价值认识不一,缺乏协调,使得破坏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如南海区狮山镇黎边村,由于文物部门、规划部门和交通部门前期缺乏很好的协调,使得村落前风水塘被修建的高速公路侵蚀,村落景观环境和整体格局遭到较大破坏。 (2)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 佛山市镇村一级的管理人员在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遗产保护相关知识等方面相对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遗产保护工作不能更积极有效地开展。对村中一些片面求新,使用与历史风貌不相符合的新材料、新工艺造成保护性破坏”的现象未能及时干预。如南海区九江镇烟桥村、三水区西南街道望西村和顺德区勒流镇龙眼村等,当地管理人员对应该保护什么而不该保护什么,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甚至有“求新求洋”的心态,而导致对筑的保护性破坏。 (3)缺乏保护资金 当前佛山古村落保护资金投入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对社会资的投入缺乏引导和政策激励,保护资金来源单一,导致不少地区古村落保符资金不足而被搁置,甚至成为当地政府的财政负担。这是本次调研中每个村都反映出的棘手问题,如南海区狮山镇黎边村传统风貌和格局保存相当完整,区位上也有进行旅游开发的条件,却因为保护资金奇缺,基础设施不完善,空心化十分严重,只剩下几个老人守着古村,村落日趋凋零,正一步步走向消 (4)缺乏保护激励机制 佛山市在提高民众保护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上还普遍不足,大部分古村落未对传统民居修缮和活化利用设立激励机制,对合理保护和活化利用的行为未能给予奖励,使得村民对民居保护和合理利用缺乏参与热情,房屋空置破损和不合理使用现象普遍。这种现状在佛山的古村落保护中是普遍存在的,即使是在保护利用较好的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和北滘镇碧江村也是如此,村内主要街巷和河涌两岸表层建筑保护利用较好,但街巷内部往往却是大量的钢筋混凝土楼房,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传统民居保护和活化利用建立一套更为有效的激励机制 6.1.3规划因素 (1)保护发展规划缺失 本次调研中,已经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村落不足10%,大部分古落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未对村落历史建筑进行认定和登记,使得村落重要建文化遗产不能及时纳入到规范保护的范畴中,村落格局和风貌难以保护和控制,存在建设不当而造成破坏的现象。特别是保护价值较高的禅域区南庄镇罗格孔家村、南海区西樵镇碧云村、南海区九江镇烟桥村和三水区乐平镇独树岗村等,由于缺乏保护发展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使得村落的开发、建设和监督难以有序有效地进行。 (2)传统建筑缺乏保护利用指引 在已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村落中,大部分规划未能对村落历史传统建筑提出具体保护利用指引。因而在保护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数古村落并未事先制定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相关条例进行具体指引和约束,民众对传统建筑的再利用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造成对历史真实性的破坏。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沿河涌的部分传统民居,原有建筑出入口在垂直河涌的巷道内或者河涌一侧是建筑山墙,而村民为了做生意,随意在河涌一侧的墙体开起又宽又大、装饰不合时宜的店面,这给原有连续宁谧的河涌沿岸景观环境风貌造成较大的干扰和破坏。 (3)“多头规划” 佛山古村落历史文化保护和乡村发展涉及众多管理部门,各部门往往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出发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如旅游规划、美丽乡村规划、名村建设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缺乏统筹安排,造成规划内容的重复和冲中突,实施中的反复、矛盾,浪费资源的同时对古村落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和损失。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和北溶镇碧江村均编制了旅游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但两个规划的内容存在不少重复和矛盾冲突,特别是对传统建筑的改造和利用上存在评价认定方式的差异,给管理部门的规划实施造成一定的困难 6.1.4技术因素 随着村民用传统工艺建新房量减少和传统工匠年龄老化,传统建筑工艺 (1)传统建造工艺传承危机和技术面临严重的传承危机,佛山地区许多村落再难以找到熟悉传统建筑的造技术、材料配方和工艺流程等工匠,这对传统建筑的维护与修缮带来技术难。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和北滘镇碧江村均反映传统工匠过少,传统建造术面临消失,使得传统建筑的修缮成本水涨船高,进一步增加了当地政府和芃民保护传统民居的压力。 (2)保护利用模式单一 目前佛山许多古村落保护利用目标欠明确,不管村落所处区位的经济、交通和周边资源如何不足,均照搬套用其他村落的发展模式,多依赖建立博物馆和旅游开发,商业模式未能贴合村落自身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模式趋同从而导致特色消失,甚至因过度商业化而使村落历史信息受到破坏,可持续性保护发展难以为继。如三水大旗头村主要依赖博物馆式保护,杏坛镇逢简村却主要依靠河涌开发游船项目和两岸民居自主经营纪念品、小吃店等,多样融合并且可持续的利用体系并未形成,对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的深度挖掘和探索略显不足。 6.2保护建议 6.2.1产权改革,完善法规 (1)积极探索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 鉴于现行农村土地政策与古村落及其文化保护不相适应的矛盾,建议佛山市积极开展古村落土地资源政策和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进行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鼓励“村有人居,以人护村”,适当调整古村落中新建房屋的土地政策,从根本上化解受保护传统建筑与农民新建房屋需求间的矛盾。进而局部调整、修正现行土地法规中对保护古村落及其文化不相适应的部分。 (2)出台地方古村落保护法规或条例 鉴于现行的《文物保护法》不能完全涵盖和适应古村落的保护,建议由佛山市政府主持,佛山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国土局、文化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尽快研究制定一部适用于佛山古村落及其文化保护的专门性地方法规,或佛山古村落保护条例等,将佛山古村落的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6.22完善制度,智慧管理 (1)加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建议成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委员会,并以委员会为基础,设立涵盖领导集体、职能部门、专家团队、操作主体等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联合工作机构,即古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同时,要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及文保、规划、住建、国土、旅游等部门在古村落保护利用方面的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相互协作、条块结合、整合力量,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古村落保护利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指导将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古村落保护宣传教育 开展古村落及其文化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鼓励市民参与保护。各级政府要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地域文化历史教育培训,增加其保护责任感、使命感和管理能力,并把古村落及其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纳入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使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经济发展互动共赢。如顺德区北镇碧江村不定期邀请高校、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等各界专业人士在碧江金楼举行岭南文化的主题沙龙。 (3)分层分级加强保护利用管理 佛山古村落应坚持把保护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在保护为主的基础上,利用各自独特的资源,适度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和传统产业项目,形成保护、整治、开发的良性循环。建议将古村落保护利用根据其发展潜力与保护价值分为个层次,一是潜力较高、价值较大的重点保护的古村落,主要指省政府公有的,包括新评估认定的重点保护村落,建议以形成省域古村落,塑造地域性的古村落保护利用品牌为主要目标,由省和相关市(区)共同组织实施;二是展潜力与价值一般的只需常态保护的古村落,主要指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古村落,建议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古村落为主要目标,由相关市(区)及镇政府公同实施保护开发。三是潜力与价值均较低的需活态保护的村落,主要指那些村庄整体肌理与自身建筑风格已经鲜有遗存,但在非物质化上还存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和地方特色的古村落,应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教保护为重点,关注当地传统文化、传统技艺或民间风俗的古村落的传承和村落的文化记忆延续,激发古村落的生机活力。同时加强旅游开发管理,建立古村落商业旅游开发项目的综合评估和管理体系,明确保护与利用的有效平衡,逐步引导消费型旅游向保护型旅游方向发展。 (4)探索多渠道、多类型的资金支持措施 积极探索推动补助、无息贷款、贴息贷款等多种方式综合支持传统民居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佛山各区人民政府应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向中国传统村落倾斜,并鼓励本土乡贤、企业家回乡及相关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投资、租赁等多渠道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 (5)完善传统建筑维修管理制度 对传统建筑的维修保护,要充分利用传统民间建筑营造的维修工艺与技术力量,制定出适用于地方古村落和建筑维修的工艺技术标准与维修质量控制体制,解决受保护古村落中的部分建筑“看着房子烂,没有资质不准修、没有资格不能修”的难题。同时建立传统民居修缮和活化利用激励机制,对合理保护和活化利用的行为给予奖励,激发村民参与保护和合理利用民居的热情。 6.2.3规划先行,加强衔接 (1)总体规划,加强衔接 在现有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市域范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市传统村落保护的原则、内容、要求和总体框架,加强规划控制。建设局、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的指引,并加快培养专业维修队伍,实现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的科学化、专业化、特色化。同时各类专项规划还要加强衔接,以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投入,避免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和资源浪费。 (2)落实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构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的保护体系。对新建建筑的体量、高度、色彩和形式等进行控制,切开发和建设行为必须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同时,探索更具适合佛山市的保护规划编制和利用模式,应抓住其个性特色和价值内涵,突出规划编制的地域和文化适应性,实现“一村一策”保护发展。 6.24系统研究,培育工匠 (1)开展学术研究 建议设置相当数量的古村落研究项目,并充分整合、利用国内相关学科以及边缘交叉学科的科研资源与力量,进行多学科、多方位、多视角的整体研开拓文化遗产研究新领域,总结古村落文化研究和保护经验,为佛山古村落有效保护利用提供理论支持。 (2)探索适合当地的保护利用模式 立足佛山古村落本身,结合村落的文化特色、自然环境、区位交通和经济基础等条件,选择合理的保护利用途径,如村民参与式、博物馆式、整合周边资源。 ()3) 培育工匠
悠悠中华五千年,散落在各地的古村落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中国农耕文明的结晶,是镌刻着人类智慧光芒的“活化石”。中国的村落遍布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江南水乡之唉乃,茫茫草原之炊烟,东方海岛之渔村,西北山中之人家,黄土高原之窑洞,东北密林之木屋,西南边陲之寨子……千姿百态,魅力迷人。但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演进,许多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正遭遇着被忽视、甚至被毁灭的命运。这些即将消失的历史遗存,在中国的文化中占居着何等的地位,它们目前的境遇如何,现在的人们又该如何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带着这些疑问和担忧,近日中外专家聚首西塘,探讨古村落保护之法。在前来参加论坛的五十多名专家学者当中,有被称作“民间文化守望者”的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画家冯骥才;有以“骂”著称、且被媒体称为“保护古城的卫士”的国家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还有远道而来的两位日本民俗学界的领军人物:日本神奈川大学教授福田亚细男和日本东京大学副教授菅丰博士。另外,国内外具有典型意义的古村落——江西婺源、山西榆次、越南顺化等地的代表也悉数到场,为论坛带来了更多的声音。让我们借着专家的智慧,试着寻找延续这些传统文化的良方。宣言书4月27日清晨,银色的月光刚刚退去,苏醒中的古镇西塘充满了生机,鸟鸣声、摇橹声、脚踏车声、还有清风拂柳的婆娑声袅袅不绝于耳……一如“生活着的千年古镇”本色。而此时,冯骥才和西塘镇党委书记沈国强两人早早地就出现在了“明清食代”的二楼露台上,参加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的节目录制,主题正是“古村落保护”。第二次来到西塘的冯骥才还是老样子,一头桀骜不驯的头发,说起话来慷慨激昂。这几年他一直为抢救民俗文化而奔忙,走了不少地方,今年他把保护的重点放在的古村落上,他坚定地认为,在民间文化遗产和抢救过程中,古村落是民间文化的“箱底”,因此从2005年3月至今,他已辗转考察了国内七八个省的古村落。他说:“时间很紧迫,我们现在连多少古村落都不知道,怎么保护?因此在这里开这个会议,希望集中各方力量探讨今后古村落的出路。”“古村落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留给后人的财富,我不希望我们的后代只能在博物馆里看到镰刀、锄头,那将是无比的悲哀。”这是他最大的担忧。不止在一个场合,冯骥才用“来晚了”来形容对西塘的感受,他也不止一次讲述他第一次到西塘时偶遇的一个细节:“我去年第一次到西塘,镇长陪我在岸边走,走着走着天有些凉了,我看到一个老太太正把支窗户的棍子拿起来关窗户,同时把一盆窗外的花拿进去。我注意到当时花盆上落了一只蝴蝶,老太太拿起花盆,轻轻一抖,蝴蝶飞走了。西塘连生活的诗意都保存下来了,这种和谐让我感动。”冯骥才认为西塘的经验是一种生态的保护方式,它延续了当地人生活的原态,是以人为本,可以作为典型供其他地方学习。当谈到为什么选择西塘作为论坛主办地时,他说,除了西塘的保护做得成功之外,当地政府的观念也让他感动。“当时西塘镇领导有两句话给我印象特别深,一句是‘对于古村落的保护,责无旁贷是政府的事’,还有一句是‘当经济的GDP和文化保护发生冲突时,我们要把根留住。’一名基层的领导能有这样的先见之明和文化责任感,让我看到了希望。”带着这样的希望,冯骥才把论坛带到了西塘,并发出了旨在呼吁开展古村落保护的《西塘宣言》。他说:“必须要抓紧时间,不然的话,很多古村落可能我们还没来得及认识它,就要失去它。”观点论一批重量级专家、学者、官员的到场无疑为本次论坛增色不少,他们在会场上激烈的观点碰撞更是擦出了精彩绝伦的火花。冯骥才:古村落遗产,比万里长城还大“我一直认为古村落是中国最大的文化遗产,比万里长城还大。”冯骥才这样解释他的观点,“从规模上讲,我国有5000年到7000年的农耕文明,56个民族,960万平方公里,约1600个县,19000个镇,按照一个镇10个行政村来算,我们有20万个左右行政村落。但不是所有村落都是古村落。我原来估计中国的古村落大约有3000个到5000个。但后来听说仅贵州黔东南地区就有六七百个古村落。所以我们心里应该有个数,我们的古村落数量至少过万。”他认为,古村落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标准: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存,基本保留原来村庄的体系以及鲜明的地方特色。“村落是历史文化的容器,它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它的建筑,它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规划,都是其物质遗产,还有很多诸如民俗之类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关于民俗,他补充道:“我所说的民俗,包括人们生产、生活的民俗,商贸的民俗,婚丧嫁娶的民俗,起居饮食的民俗,节日的民俗,信仰的民俗,还有类似神话、故事、谚语、歌谣之类的口头文化。民间戏剧、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艺人们身怀的民间技艺和民间手艺都是这个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什么要进行保护?冯骥才这样回答:“我们的古村落有它研究的价值、学术的价值、见证的价值、历史文化的价值、审美的价值、欣赏的价值,但最终的价值还是它的精神价值。我们之所以传承文化遗产,最终的目的就是传承我们民族的独特文化,就是把我们的民族身份、民族基因传承下来。”他认为我们的文化遗产有一个问题,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面对的是全球化这种同质化的文化,它把我们的文化变成了同一个样子。同时它又是商业文化,能成为卖点的就利用,不能成为卖点的就抛弃、甚至毁掉。“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文化危机,也是我们这一代文化人的失职。”“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从去年开始做的,但是由于目前没有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现在只能做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但令他感到欣慰的是,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加紧相关法律的制定。阮仪三:村落是最后的“净土”“阮仪三”这个名字,对于关注中国遗产保护的人并不陌生。作为一名建筑学家,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他就发起了山西平遥古城的保护运动,而他最让人熟悉的“力作”莫过于周庄古镇的保护了。在他的努力下,上世纪80年代,北京、西安、开封、扬州、洛阳等城市相继被列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西平遥、江苏周庄、云南丽江等又在上世纪90年代同时进入世界文化遗产的行列;进入21世纪,阮仪三又马不停蹄地促使了同里、南浔、乌镇、西塘等古镇走上了“保持原汁原味、扩展文化内涵”的道路,为中国留下了叹为观止的“水乡”。阮仪三认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城市建设热潮使许多传统历史地域遭到了灭顶之灾。许多旧城在“旧貌换新颜”的同时,失去了原有的特色风貌。他说:“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而我们所说的非物质的东西,民俗文化的东西,就依存在建筑等物质载体当中。所以那些具有价值的物质与非物质的遗存都应该保护。比如江南水乡,就要保护构成江南水乡的构建:因水成市、因水成街、因水建房、邻水建镇的特点,这是它的灵魂。”在谈到“城市记忆”这一概念时,阮仪三举了“上海犹太人保护区”的例子,那里是中国人民与犹太人民友好的见证,现在是上海市第12块历史风貌区。“二战期间,德国法西斯残酷屠杀犹太人,在许多国家拒绝接纳四散逃亡的犹太难民时,也在遭受日本帝国主义蹂躏的中国人民友好地接纳了3万多犹太人。曾任美国卡特政府财政部部长的布鲁门撒尔60年后旧地重游时,泪流满面,对身边的女儿说,‘记住,没有上海就没有我们一家,没有中国就没有我们这些犹太人的活路。’为什么?就是因为这个街区反映了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慈爱之心,是和世界人民和谐相处的里程碑。这个街区就是重要的城市记忆,记忆着一代人的友谊,这不是语言能够承担的。相反,如果承载着历史信息的载体消亡了,负载在其上的历史和文化也必然会被冲淡或消亡。”他对把旅游与保护等同起来的看法嗤之以鼻:“我们通常认为用保护来发展旅游,来搞经济开发,把保护等同于赚钱。”他认为保护不应该围绕着商业利益,因为商业利益的背后必然是破坏。“保护不是为了政绩,不是为了开发旅游,为的是留存我们祖国优秀的文化遗产、民族建筑的精华、和谐的人与自然相处的环境。而这些是我们今后创造新城镇、新建筑的规范。”青岛泰之:保护活态的文化联合国教科文驻亚太地区总代表青岛泰之应邀出席了论坛。他在发言中表示,古村落是一个特定文化历史发展的珍贵的有形见证,反映了人们文化、哲学和审美价值的演变过程。与考古遗址和废墟相比,这些历史遗产群落是活态的遗产。青岛泰之认为,在快速的经济发展、社会转型以及全球化过程中,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正面临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传统建筑和街道正不断被现代建筑所替代。因此,保护历史遗产群落的非物质文化元素与保护其物质形态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而在保护这类遗产的努力中,提高当地社团保护遗产的意识,促进他们的参与至关重要。他说,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明的国家,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中国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文化遗产保护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平遥古城、丽江古城以及皖南古村落西递和宏村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他同时希望中国政府、非政府机构和组织以及地方社团都能够参与到遗产保护工作中来。他山石在“中国古村落保护”(西塘)国际高峰论坛上,浙江西塘、江西婺源、山西榆次、越南顺化等地代表的经验发言也为其他古村落的保护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江西婺源——文脉的延续婺源的乡村被誉为“中国最美的乡村”。冯骥才对婺源也是赞不绝口,“色彩太漂亮了!青砖、灰瓦、白墙、翠绿的竹林、金色的菜花、蓝色的山野、红色的霞光,简直像一幅画。”婺源县政府根据各村落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不同的保护方式。包括景区式、博物馆式、分区保护式和原始生态式。由于婺源境内徽派建筑遍布乡野,独具地方特色的傩舞、徽剧、茶道等文化绚丽多彩,因此政府出资对分散在乡村的古建筑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保护性规划,同时成立了“婺源县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还制定了详细的农村建房审批流程,以抑制乱拆乱建的现象。为了增强古村落的生命力,该县还专门成立“婺源文化研究会”,研究会下设茶文化、民俗文化、古建文化、徽商文化、民艺文化和民间故事等9个分会,负责对全县民间民俗文化进行保护性挖掘整理。今年,婺源傩舞、婺源徽剧、婺源徽州三雕、婺源歙砚制作技艺等4项民间艺术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山西榆次后沟古村——民居博物馆后沟古村以古朴的农耕文化、精美的建筑文化、传统的信仰文化、灵动的生态文化,构成了完整的民间文化体系。特别是精巧别致的古戏台、玉皇殿、观音堂等堪称北方民俗文化的“活化石”。后沟古村因地制宜、顺势选址、择吉而居,强调和谐的“田园山水”和“耕读文化”。2005年,在经过周密论证的基础上,当地政府对后沟古村进行了抢救性的整理和修复开发。同时还成立工作组,围绕村民生产生活的自然形态开展调查、挖掘、整理、引导工作,再现了古村久远的民间艺术、独特的饮食文化、特色地域节庆活动,并筹建了农耕民俗博物馆。在抢救和保护古村过程中,始终贯穿“简单不简陋,民俗不粗俗”这一主线,在修复保护过程中,力求展现其简单而精巧的建筑、悠久而古朴的风俗、厚重而传统的民风,使“田园风光、淳朴民风、古村风貌”跃然而出。越南顺化——新旧的和谐顺化市是承天化的省会,位于越南的中部。在顺化市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和金属时代遗物的年代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00年,当时受南方考古文化的影响和北方青铜时代文化的影响。因此从古代起,这里就成为独特文化的十字路口,也奠定了多样风格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基调。顺化的一个特点是博采众长,历史上所有的独特艺术形式都为顺化文化所吸收利用;而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宫廷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共存与互融。顺化是一个都市,但仍保存着历史中形成的诸多传统。因此,顺化不仅扮演着多样城市和历史城市的角色,其实它本身就是一座博物馆,在这座博物馆里有着很多的可触与不可触的文化遗存。
中国传统村落民居的布局,主要是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来布局的,向南方的民居布局主要是为了安全
论文:在《建筑学报》、《世界建筑》、《建筑师》、《时代建筑》、《中国园林》、《Detail》、《Bauwelt》等国内外专业期刊中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Einmal-Architektur in Peking, Bauwelt, 12/2005, 64-71纳西文化景观的再诠释,世界建筑,11/2004乌托邦与现实之间 – 束河古镇更新联想, 建筑业导报, 7/2004, 38-39新乡土建筑的再诠释(王路、支文军),时代建筑, 3/2003, 56-64论居住,建筑学报,12/2001, 25-30村落的未来景象, 建筑学报,11/2000, 16-22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更新, 建筑学报, 11/1999, 17-21根系本土, 世界建筑, 8/1999, 67-73维也纳当代住区建设, 世界建筑, 4/1999论中国传统建筑体现的人对自然的有情观念,建筑师,31,10/1988专著:博物馆建筑设计(合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德国当代博物馆建筑,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1村落的塑造(德文,合著), 德国下萨克森州农林部出版,1994主编:中国青年建筑师,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世界建筑20年,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0
中国传统村落民居的布局一响,当然是趋于防御型了,因为尤其是在南方地区,虫害相对来说比较严重,所以防御的意识比较强吧!
传统村落是与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不相同的另一类遗产,它是一种生活生产中的遗产,同时又饱含着传统的生产和生活。1、它兼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而且在村落里这两类遗产互相融合,互相依存,同属一个文化与审美的基因,是一个独特的整体。人们曾经片面地把一些传统村落归入物质文化遗产范畴,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只注重保护乡土建筑和历史景观,忽略了村落灵魂性的精神文化内涵,徒具躯壳,形存实亡。传统村落的遗产保护必须是整体保护。2、传统村落的建筑无论历史多久,都不同于古建;古建属于过去时,乡土建筑是现在时的。所有建筑内全都有人居住和生活,必须不断地修缮乃至更新。所以村落不会是某个时代风格一致的古建筑群,而是斑驳而丰富地呈现着它动态的嬗变的历史进程。它的历史不是滞固和平面的,而是活态和立体的。3、传统村落不是“文保单位”,而是生产和生活的基地,是社会构成最基层的单位,是农村社区。它面临着改善与发展,直接关系着村落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保护必须与发展相结合。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都没有这样的问题。4、传统村落的精神遗产中,不仅包括各类“非遗”,还有大量独特的历史记忆、宗族传衍、俚语方言、乡约乡规、生产方式等,它们作为一种独特的精神文化内涵,因村落的存在而存在,并使村落传统厚重鲜活,还是村落中各种“非遗”不能脱离的“生命土壤”。
摘要: 现在越来越流行一句话——“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既可以构建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又可以达到保护生态自然的目的。本文以关中传统村落文化为例,探讨景观环境艺术设计与保护,为其在现代环境艺术中的应用找到合理途径,促进传统村落文化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关中;传统村落文化;景观;环境艺术设计;保护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对环境需求的要求也有了改变,景观环境技术设计与保护为了满足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在顺应时代的发展基础上,重视对传统文化的开发与保护。因为村落是传统文化最为集中并保存相对完好的地方之一。景观环境艺术设计实施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在于保护村落中优秀的文化要素、发展艺术设计特色。 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有新建与改扩建两种模式,有人类活动的地方,便有传统文化,村落建设也不例外。不同村落的传统文化因自然环境、气候、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展示出的特征也不相同,在村落建设和改建的基础上,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出发,创造村落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之间的和谐,体现出村落文化独有的特征,还能让建设和改建后的村落能够健康生存和发展,衍变成的不同类型和模式的文[1]。 1 关中传统村落文化发展的背景 从经济发展上看,关中地区的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甚至还有大部分村落经济相对落后,按照当前经济的发展速度,这在很长时间内会保持这种落后的状况。截至2017年,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先后4次评出4153个传统村落,其中陕西有70多个村子入选。包含着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渭南市澄城县尧头镇尧头村等古老村落,这些村落都较好传承当地传统营造样式和民风民俗,在政策引导和市场开发相结合的基础上,传统村落更加注重文化价值和自身生产力建设,通过对关中地区环境的调研,传统村落文化建设必然将呈现出新活力[2]。 2 传统村落文化与景观环境艺术设计相结合的意义 2.1 是传统文化优化升级的需要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国家政策的大力倡导,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村落文化、推进地区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关中传统村落中有很多村落依然是耕种土地为主。这些沿用传统劳作方式的村落无法与大型企业的高度集约化农业生产相比,所以经济水平相对落后,使得部分村落农民生活只能维持较低水平。 因此,传统村落文化优化升级是发展地区经济的方式与途径。以往的关中村落土地开发项目很多,但是有的开发项目没有结合传统村落文化特点,难以因地制宜地发展。传统村落文化优化升级,是村落建设与土地开发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对保持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 [if !supportLists]1.1 [endif]是城市周边游与民俗文化发展的需要 传统村落民俗文化发展最有效的方式是城市周边游,是一种把传统村落视为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方式。早在 2014年,这种旅游项目在关中地区就出现了,让人们在中心城市周边短期、民俗自驾游,远离都市生活,感受历史文化、回归自然。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无时间长途旅行,关中地区的民俗文化丰富多样,传统村落乡村旅游满足其需要——向往田园,减压自由的生活,实现对古村落资源的综合利用,关中地区目前一个阶段的开发热点,与当地特色资源相结合,民俗文化与村落建设,将民俗文化融人村洛建设中,打造有鲜明特色的传统村落乡村旅游产品[4]。 以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为例,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袁家村是发展粮食生产,但这仅仅是解决了吃饭问题;直到21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袁家村因地制宜,开始发展村集体经济,创建“果业收入+工资收入+村集体分红”新模式。据统计:2000年袁家村人均年收入达到8600元,集体资本累积达1.8亿元。但是,慢慢地随着果业、养殖业效益下滑,袁家村发展面临挑战,这时他们开始重视村落文化,先后建成康庄老街、唐宝宁寺、小吃街、酒吧一条街、祠堂街、回民街、书院街等,在生态、民俗和文物资源有机整合下,打造出关中印象体验地。2019年,袁家村接待游客600多万人次,年人均收入超过10万元,旅游总收入超过10亿元[5]。 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充分认识到这种独特资源优势,推动文化发展,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培育“袁家村关中印象”文化品牌,对保护袁家村民俗遗物、明清古民居都有重要意义。此外,袁家村传统文化承担着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职能,把陕西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的基础上,在服务社会、以文化人、传承文化等方面,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提高观赏者道德情操、知识学问、审美能力的“大学校”,成为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中国梦想的精神宝库。 3 关中传统村落文化 融入 景观环境艺术设计与保护 的方式方法 3.1 村落空间设计元素是传统村落文化的形式载体 环境艺术设计的安全原则是是人类的基本诉求,城市理论认为:空间设计不止是简单组合,更多呈现出设计者的思想与愿望,。在进行环境艺术设计时,以传统村落文化分析作为生发点,体现当地独有的历史与文化,传递着设计者的思想和愿望,继而保障人类生存安全。另一方面实现建筑和环境的整体融合,民俗村空间设计不仅担负着村落居民对传统和历史的记忆与情怀、美化乡村、改变村民生活环境的作用,还展现了集成设计手法在建筑形态、室内布景和景观表现上的一体化,在游人对文化的追求下受到的另一种形式的保护与传承。在民俗村建设中,这也是设计理念体现人的主体性的重要方面[6]。 3.2 民俗村落空间的设计方式 传统村落的文化保护,是一项极具挑战性而又艰辛、紧迫、意义深远的工作,关于如何将民俗文化融入空间设计中,民俗文化元素正是村落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应当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在经过众多前人丰富的理论研究和项目实践后,就关中传统村落文化设计元素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探索了民俗村落空间的设计方式,积极推动文化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3.2.1 原景再现 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遗存的特有形式之一,民俗文化多样性的基础历史文化的差异。原景再现是做好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底蕴的传承,体现文化的本真性和差异性的重要途径。在民俗村落设计中,做好古建筑“活化”文章。结合关中传统村落文化,遵循本真性原则,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创设自然化空间,最大限度的使其原样重现,拉近居住者与自然的距离,一方面可以节约能源,另一方面可以保护性展示以传统文化中的罕见工艺[7]。 以手工技艺、民间美术为例,环境艺术设计结合村落功能设施烘托民俗文化韵味精髓,在精神、社会和物质体现关中民俗文化,对相同表达特征的民俗文化节点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最大程度地维护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8]。 3.2.2 提取组合 在具体的设计中,倡导与引领乡风民俗,对文化要素的提取和分解,是建构乡村礼俗传统的重要力量,通过对传统村落文化元素的应用,通过设计美学的视角将民俗文化元素进行符号化处理,在这个空间中找到更多自然的神韵,以设计对象所要表达的功能,提取组合民俗文化符号,对相同表达特征的民俗文化节点进行规范性表达,使得人们在获得良好环境体验的同时,也能间接地保护关中地区人们居住的小圈和生态环境。 3.2.3 形式转换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传统村落在生产和生活方式、价值取向与精神追求上也发生着全面改变,环境艺术设计与保护理念目是实现建筑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关中民俗文化的多样性和民俗村的功能定位对发展传统村落乡村旅游有明显作用,一方面对于传统村落保护有着积极的意义,展示环境艺术设计的设计风格,将各类别中不同的要素进行形式转换,使人们重新认识到传统村落的价值;另一方面,各个民俗文化符号不可能完全原样的表达出来,突出的是设计本身的关中村落文化优点,通过另一种要素的形式来表达,对传统村落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适合当地错落环境的新的样式来表达,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8]。 3.2.4 阐释升华 近几年来,陕西省正大力构建“丝绸之路中华民俗文化长廊”,村落建设项目也受到一定关注和重视,统筹谋划和建设民俗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风情园,以及各具特色的民俗小镇。但是,村落建设项目一定有总体的指导原则,关中地区民俗村项目整体定位为民俗文化旅游,在环境艺术设计和保护中,规划、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营的各个方面,依托这些项目,以点串线,以线带面进行村落设计,使其具有统一的整体表达,把现存的关中民俗文化遗产都保护起来、弘扬起来、传承下去,将散落的文化符号、表达形式等,进行具体的内涵阐释,使陕西民俗文化旅游产业主题得到升华[9]。 4 关中某民俗村建设的空间设计实践 分析 关中地区是中国黄河流域古代文化的代表之一。合阳县坊镇灵泉村地处15公里的黄河塬畔,以其优良的生态、深厚的文化底蕴、多样的形态和丰富的业态被列入关中村落文化代表。村落选址上,合阳县坊镇灵泉村被群山环环抱,东、北、南三面环沟,新建民居与传统建筑截然不同,坐北朝南式四合院的布置、风雨街巷有着原有的历史感,现代建筑与传统建混杂,彰显出利用自然,构建家园的空间设计理念[10]。 在传统的风水理论上,合阳县坊镇灵泉村注重趋利避害,遵循着古老的风水传统,达到“天人合一”的完美境界。地处地质条件稳定的地段,灵泉村传统的历史风貌发展了非常浓郁的宗族文化,传统村落更加注重文化价值,给人们的日常生活、生产、教育、交往等行为奠定了文化基础,也影响了关中民居的发展。村落大部分的街巷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礼仪教化也体现在村子里的各类建筑上,将环境艺术设计理念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的设计细节中,尤其在设计中要基于传统文化传承,合阳县坊镇灵泉村呈中轴对称、规整严谨的平面布局方式,表达出具有严格等级划分思想。那些遗留下的建筑不管是选材、工艺还是格局、尺度都体现出传统文化的影子,保护传统村落,不仅仅是保留住那些古老的建筑,还需要注重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底蕴的传承。 结语 村落晴如画,桑林昼起烟。深入挖掘关中传统村落文化中的民俗风情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开发传统文化内涵,与环境艺术设计相结合,打造新型关中传统村落文化的新空间,利用休闲度假等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产品,丰富乡村旅游趣味内涵,保护古村落的整体格局,建立起“中华民俗文化大长廊”,传承当地传统营造样式和民风民俗的村落建设形式,形成“吃在农家、住在农家、娱在农家”的旅游模式。 参考文献: [1]闫宇,王晓桐,郭飞.基于全球环境关怀的艺术设计研究——人工智能产品“境”设计方案[J].设计,2020,33(11):32-34. [2]高涛.现代园林环境艺术设计中美学理念研究——评《21世纪园林城市——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J].中国蔬菜,2020(06):114-115. [3]路庆敏,刘潵潵.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运用分析[J].美术教育研究,2020(10):77-78. [4]钟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研究——以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为例[J].美术教育研究,2020(10):169-170. [5]梁添凯.环境艺术学科背景下的村落遗产保护分析——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视角[J].艺海,2020(05):136-137. [6]陈砚池,王丽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艺术设计关系——评《可持续设计新方向》[J].环境工程,2020,38(05):231-232. [7]王远.现代艺术设计与环境设计的融合与发展——析《多维领域与生态化:环境艺术设计探微》[J].环境保护,2020,48(09):72. [8]笪娟娟.环境艺术设计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应用——以肥东县长临河镇星光社区为例[J].城市建筑,2020,17(11):83-85. [9]张宁.关中传统村落文化记忆的视觉化传承[J].美术教育研究,2016(20):50. [10]范琴.具有优势资源的村庄整治与建设规划探讨——以连江县江南乡梅洋村为例[J].福建建筑,2010(12):9-15.
一,充分发挥旅游开发在古村落保护的作用,是让古村落活起来的重要途径在古村落的保护问题上,目前国内不少文化学者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也就如何保护开出来许多富有见地的“药方”。然而,我却认为,在古村落的保护中,旅游开发仍然是不可或缺起着重要作用的。正如许多文化学者在文章中写道:走进古村落,一种古典意境的美扑面而来,数百间古朴的古建筑群,错落有致挨在一起,屋顶雕花翘首探头,街道南北,小巷纵横,铺着鹅卵石的路面几经几百年的足迹打磨,变的格外圆润。但这“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荣耀头衔,仍然阻止不住古村落的慢慢没落。的确,在许多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量古建筑和文化风貌遗存或年久失修或遭到人为破坏。正如专家所描述:雕花的窗棂不见了,屋顶的横梁不见了,“门当户对”不见了,祠堂的石鼓不见了,珍贵的木材不见了......这就是古村落的一种现状,这就是大多数古村落遭遇的同一命运。毋庸置疑,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因为有了这一头衔,使得其避免或减缓被破坏的可能。应该说,文化部门设立“文保单位”,使这些文化遗产有了一个“护身符”。这也是保护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途径和主要手段。如果没有这样的“护身符”,不知还有多少文化遗产早就遭受了灭顶之灾。与“国家级文化保护单位”不同,古村落的命运就没那么幸运。一是因为古村落保护启动的比较迟,二是古村落保护还没列入法律的层面,三是由于古村落保护范围远比“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得多,保护的力度难度也大的多。所以,也正如专家所描述:走进古村落,只见柴火四处任意堆放,凌乱裸露的旧电线如同蜘蛛网,木柱歪斜,瓦片残缺,家禽家畜无序放养,刺鼻的味道四处弥漫。一句话,古村落保护难!难!难!然而我们也欣喜看到,不少古村落在没有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之前,就因为旅游提前介入,使得其得以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也避免出现上述类似的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换另一种说法,是旅游部门最早发现了古村落的价值,并进行开发,使得古村落保护引起世人的日益重视。也许这一说法会引起不少人的质疑,但我们是否可以回到历史的起点来看这个问题,或许就不会有争议了。我们就以连城县的培田和芷溪两个古村落为例,培田是最早被列为连城县的旅游开发点,如今走进培田古村落,只见一幢幢古民居沧桑而不败落,古朴而不杂乱,整洁的庭院,鸟语花香。铺就的千年古街,两边店铺不失当年的繁华。古老的戏台,不时传来汉剧独特的西皮二黄中州韵。村尾的那座南山书院,依旧传来朗朗读书声。而在芷溪,虽然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最近又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但芷溪因为没有形成旅游开发项目,如今芷溪的保护也就出现了与其他地方一样的状况。曾经有专家认为,芷溪不论是建筑还是文化内涵,都要远胜于培田,但现在的芷溪不仅建筑遭受严重破坏,古村落的风貌遭到严重的损坏,走进芷溪难以寻觅到历史的遗存,就连卫生方面也无法让人接受。芷溪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与早期没有进行旅游开发是否有关呢?从目前情况看,虽不敢说是主要的原因,但至少可以说是重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因为作为历史文化名村,这些年在保护过程中,一是缺少有效的法律效应,缺少规划的权威。二是缺少保护经费,缺少保护专业人员。三是保护与新农村建设,与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严重冲突。也就是说,谁来保护?怎样保护?一直是困惑古村落保护的最大难题。一边是群众要改善居住条件,一边是保护经费严重不足。一边是群众看见开发的价值,自发搞农家乐等旅游开发。一边是缺少规划,造成任其无序开发。更为严重的是,不少历史文化名村刚刚评上,由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跟不上,结果一夜之间,古村落的大量历史遗存就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也就出现了开头不少文化学者所看见的那种让人伤心的画面。我们现在且不论这种后果是怎样造成的,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旅游能够早些介入开发,或许就不出现如此惨痛的局面。或许也有不少人会拿出当年“水洗三孔”和凤凰古城承包风波来说事,的确,在旅游开发中曾经出现过令人难以接受的现实,那种十分粗鲁的,不顾文物保护法规,不懂文物保护价值的做法,让旅游从此背上了永久的耻辱,也让旅游付出沉重的代价。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否认旅游开发对古村落的保护作用,更不能因此就把旅游开发排斥在保护的行列。我们承认旅游开发对古村落保护的地位和作用,更要看到旅游开发在让古村落“活起来”的作用。就目前情况而言,如果只是按文物部门的保护要求,那么要让古村落“活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困难。从体制而言,文化和文物部门,他们只承担古村落的保护工作,而不承担开发工作。再进一步说,文化和文物部门在保护中更多的是保护建筑本体,对“活态文化”的保护只是处在一个规划之中,更多是由当地老百姓自己承担。由此就出现了“文化空巢”。所以,当我们说要肯定旅游在开发保护古村落中的作用时,应该消除曾经的误会,应该从体制上解决文化与旅游部门在保护开发古村落中一直存在的“两张皮”的问题,发挥各自在保护开发中的作用。比如,对于文化文物部门来说,要充分发挥法律的效力,建立起常规的保护机构和组建保护队伍。同时要做好普查和保护规划工作,建立起保护档案。对于旅游部门来说,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开发,有序开发,科学开发。在开发中要从最大限度有利于保护目的出发,从最大限度有利于促进古村落可持续发展出发,实现保护与开发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