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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骨髓瘤护理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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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骨髓瘤护理论文文献

我国多发性骨髓瘤的发病率近些年来一直居高不下,并且根据调查数据结果表明,很多病人在发现疾病端倪的时候往往已经过了早期。医者表示,此病早期一般称之为意义未明的球蛋白血症,也就是说检查发现了M蛋白异常,但患者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一系列病症表现,比如骨病,肾病,贫血等症状,在此“面具”的掩盖下,疾病正在往骨髓瘤的发现发展.......骨髓瘤患病调查:什么样子的检测结果说明有问题?这一份调查,是根据多地域多方院所病例的一些常见症状,发病特点而得出结果。请结合自身或身边亲属朋友的情况来自我判断,如下:(抽取)①您是不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②有无骨头莫名疼痛的情况?③有无蛋白尿或泡沫尿情况?④有无球蛋白增高情况?⑤有无贫血,反复骨折等症状?......如果上述五个问题都符合,那么就需要高度怀疑多发性骨髓瘤。这个时候,就需要去往正规医院正经的做下全面的检测,首先就是验血,验尿,鉴定M蛋白。到这个步骤,对此你需要明确几个问题:第一,如果检查发现了异常的M蛋白峰值,得骨髓瘤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医生这个时候确诊的怀疑天平已经倾向于骨髓瘤。第二,怀疑多发性骨髓瘤需要验血,这是需要的,需要空腹抽血化验,看看球蛋白是不是升高了,有没有贫血。第三,做一个24小时尿液检查,看看24小时尿中的轻链及24小时尿蛋白是不是增高了。第四,也可以再补充做一个蛋白电泳检查,看看有没有异常的M蛋白。综上,这些结果汇总成一个报告单,就叫做M蛋白测定。这个结果如果是阳性,就要高度怀疑多发性骨髓瘤,接下来的诊断治疗方向就明确了,但也要同时排查一下是否存在其他疾病。总而言之,关于多发性骨髓瘤的确诊,目前医学上是有明确的指南的。怀疑疾病者,及时前往医院补充检测。抽血验尿的检测很重要,是鉴别也是早期的初步诊断

你好:中医认为癌是正气不足、气滞、痰凝、血瘀日久而引起的,中医认为治疗癌症要以“软坚散结”为原则.决定最佳的治疗方式前必须考虑很多因素,包括肿瘤大小,病患年龄及整体健康状况还有早期晚期等等,希望能帮到您

老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进展多发性骨髓瘤(MM)的发病率随着年龄增长而升高。据国外文献统计,MM确诊的中位年龄为70岁,35%患者小于65岁,28%为65至74岁,37%为75岁以上[1]。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老年患者数目随之增加,MM的发病人数逐年增加。。1 老年MM的治疗原则在无症状MM的治疗中,尚无证据提示早期干预能给患者带来益处。对于症状性MM应当立即开始治疗。有症状MM常伴有终末期器官损害(CRAB):C:高钙血症(>11.5mg/dl);R: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酐>1.73mmol/L);A:贫血(血红蛋白<10g/dl或>2g/dl但低于正常下限);B:骨病(溶骨性病变,严重的骨质减少及病理性骨折)。复发的MM再治疗的指征是指MM疾病进展伴CRAB;如果没有CRAB但M蛋白于2月内加倍也需要治疗。由于年龄大于65岁患者已不具备移植条件,所以将65岁作为MM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截点。但生理年龄往往与实际年龄不符。对临床状况优良患者应考虑行降低强度的自体移植(马法兰100mg/m2,Mel100)。对年龄介于65与75岁之间患者,推荐使用全剂量化疗,而75岁以上或年轻并发症严重(严重的心,肺,肾或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应适当减量,采用降低剂量的化疗。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4级以上血液学毒性或3级以上非血液学毒性)治疗应立即停止。当严重不良反应缓解或降至1级以下时,应以适当减低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老年MM的治疗是否应该考虑预后因素仍有争议。以国际分期系统(ISS)将MM分为3期。ISS各期患者伴FLC比值异常者危险分层相应增加。FISH检出的细胞遗传学异常中,尽管del13合并del17或t(4;14)与不良预后相关,但是单独发生del13并未提示不良预后。FISH检测到的del17或t(4;14)或t(14;16)预后较差,t(11;14)则未提示预后不良,超二倍体与较好预后相关。2 治疗方案的选择2.1 新药为基础的治疗多年来,年龄大于65岁老年患者或不适宜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的年轻患者的常规治疗为马法兰联合泼尼松(MP)。一组平均年龄为72岁随机研究[2]比较了MP与沙利度胺联合地塞米松(TD),结果发现:与MP组比较,TD组非常好部分缓解(VGPR)及以上的缓解率(26%vs13%;P=0.006)及部分缓解率(PR)(68% vs 50%;P=0.002)均高于MP组。至疾病进展时间(TTP)(21.2vs29.1月;P=0.2)及PFS(16.7vs20.7月;P=0.1)大体相似,但总生存期(OS)TD组较MP组明显缩短(41.5vs49.4月;P=0.024)。TD组的毒性较大,75岁以上基础状态不佳的老年患者表现尤为明显。在前12个月的治疗中,患者因非骨髓瘤相关死亡人数TD组为MP组的2倍。针对年轻MM患者(平均年龄为64岁)进行的另一项研究[3]表明,无论缓解率(63% vs 46%,P<0.001)或至疾病进展时间(22.6 vs 6.5月,P<0.001),TD组较大剂量地塞米松单用组有明显优势。TD组3~4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较高(79.5% vs 74.2%,P<0.001)。尽管TD的疗效优于大剂量地塞米松单药化疗,但与MP方案相比在PFS及OS方面仍缺乏优势,提示TD对那些不适宜大剂量化疗及自体干细胞移植的初诊患者并非最佳选择。雷利度胺联合大剂量地塞米松与大剂量地塞米松单用[4]相比,可产生较高的完全缓解率(CR)(22.1% vs 3.8%)及1年无进展生存(PFS)(77% vs 55%,P=0.002);雷利度胺联合低剂量地塞米松(Rd)2年OS较RD延长(87% vs 75%,P<0.001),且不良反应减少。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中上述优势尤为显著,表明:Rd方案仍可作为老年患者的理想选择[5]。MP联合沙利度胺方案(MPT)与MP方案进行比较,MPT组³VGPR(42%~76% vs 28%~48%)以及PFS(14~27.5月 vs 10~19月)均高于MP方案。然而仅有2项研究提示MPT组OS延长(45.3~51.6月 vs 27.7~32.2月)。尽管MPT方案可能会增加3~4级非血液学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如神经系统毒性,感染,心脏毒性及深静脉血栓形成(DVT),但75岁及其以上老年患者对沙利度胺能够较好耐受。在预防性应用伊诺肝素后,DVT的发病率由20%降至3%[6]。为比较不同抗凝剂的差异,意大利GIMEMA的一项Ⅲ期临床试验[7],前瞻性比较低分子量肝素(LWMH)、华法令(1.25mg/d)或低剂量阿斯匹林作为初诊MM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的预防用药。低剂量华法令产生VTE的风险为3.9%,LWMH为4.5%,阿斯匹林为5.5%。患者发生VTE的概率与预防性应用抗凝剂、诱导治疗及年龄之间无显著联系。对有VTE风险患者,LMWH,华法令及阿斯匹林可有效预防血栓。硼替佐米联合MP(VMP)与标准MP方案比较[8],VMP方案在PR(71% vs 35%),CR率(30% vs 4%;P <0.001),TTP(24月 vs 16.6月,P <0.001)及3年OS(72% vs 59%,P =0.0032)等各方面均有显著改善。在7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也能出现同样的优势。外周神经炎(13% vs 0%)、胃肠道并发症(20% vs 5%)及乏力(8% vs <1%)等表现VMP组较MP组明显增多。较之MP组,VMP组感染带状疱疹的病患数目也高很多(14% vs 4%),预防性应用阿昔洛韦可将发病率降至3%。VMP与硼替佐米、沙利度胺联合泼尼松(VTP)比较[9],两者的PR,TTP以及OS的差别不明显,但VTP方案导致3~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风险较大,包括心脏毒性(8.5% vs 0%, P <0.001),血栓栓塞事件(4%vs <1%)及周围神经炎(9% vs 5%),从而使治疗中止的发生率增高(17% vs 8%, P = 0.03)。VMP组比VTP组患者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7% vs 21%, P =0.003),血小板减少症(22% vs 12%, P =0.03)及感染(7% vs <1%, P =0.01)的风险要高。尽管两组的疗效相同,但患者较易耐受VMP。MP联合硼替佐米、沙利度胺(VMPT)与VMP比较[10]:VMPT组有较高的VGPR(55% vs 45%, P<0.001)及CR率(39% vs 21%, P <0.001);尚待进一步随访观察两种方案PFS及OS。。两组的常见不良反应(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周围神经病变及感染)的发病率大致相似。当硼替佐米的标准输注剂量由每周2次(1.3 mg/m2 ,第1, 4, 8, 11天)降至每周1次(1.3 mg/m2 ,第1, 8, 15, 22天)后,3~4级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生率显著降低,VMPT组由24%降至6%,而VMP组由14%降至2%;VMP组CR率由27%降至20%,而VMPT组则相反(36% vs 39%)。若长期随访的结果证明剂量下调并未降低患者的生存期,那么每周1次用药可成为大于74岁患者及年轻患者伴1级以上外周神经炎的理想选择。MRC进行了一项Ⅳ期试验[11],在900例患者中评价了环磷酰胺(500 mg,第1,8,15天,每3周为一疗程)联合TD(CTD)方案与标准MP方案进行比较。CTD组的PR率(82% vs 49%)及CR率(23% vs 6%)优于MP组。由于随访时限较短,尚未发现PFS的差异。若CTD组PFS优于MP组,CTD可作为老年患者的标准治疗方案。一项I/II期研究[12]探讨马法兰、泼尼松及雷利度胺联合应用的临床疗效。患者接受MTD(马法兰0.18 mg/kg,泼尼松2 mg/kg及雷利度胺10 mg)可获得PR率为81%,包括³VGPR47.6%及CR24%;中位TTP及PFS为28.5个月,2年总生存期为90.5%。3或4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为52.4%,42.3%的患者需要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治疗。3到4级非血液病学不良反应影响较轻,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导致的发热(9.5%),皮疹(9.5%)及血栓栓塞(4.8%)。2.2 降低强度的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 年老及有明显并发症的患者通常不适宜进行大剂量马法兰200mg/m2预处理及其后的ASCT。两项随机研究将中等剂量马法兰100mg联合ASCT与MP进行了比较。对65至70岁患者的研究显示:ASCT组无事件生存期(EFS)及OS均优于MP组。对65至75岁患者,降低强度的ASCT产生的反应率优于MP,几乎与MPT相当,但PFS与OS差别不大。与ASCT相比,MPT可显著改善生存期,降低非血液系统不良反应的发生。提示:年龄65至70岁之间患者可以应用Mel100进行移植,但对于70至75岁的患者则MPT方案更为有效。降低强度的ASCT前联合使用硼替佐米,脂质体阿霉素及地塞米松(PAD)进行诱导治疗,移植后使用雷利度胺联合泼尼松(LP)巩固治疗及平台期使用雷利度胺单药(L)维持治疗的疗效在65至75岁患者中得到评估[13]。经PAD治疗后的CR为13%,经Mel100治疗后的CR为43%,移植后应用LP-L巩固治疗的CR为73%。上述数据提示:含硼替佐米方案作为诱导治疗以及雷利度胺作为平台期巩固治疗的化疗方案,通过连续暴露于不同的药物来改善治疗反应率。感染是最常见的非血液学不良反应,主要发生于PAD(16.6%)诱导后及Mel100(27.1%)移植治疗期间。应用雷利度胺巩固及维持治疗,患者可以很好耐受,且无累积性或持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或血小板减少症,无周围神经炎,其可作为长期维持治疗药物。3 维持治疗 非ASCT或ASCT后均可以采用沙利度胺进行维持治,沙利度胺治疗患者的PFS有所改善,大部分研究支持可以改善OS。维持治疗期间沙利度胺中止使用的原因主要为周围神经炎,限制该药长期应用。雷利度胺不导致神经炎的发生,故可以作为长期维持治疗的理想选择。目前经MP或其他方案诱导化疗后选用何种方案进行维持治疗尚未明确。4 老年患者的治疗策略如今老年病人有多种治疗方案供选择,特别是新药的出现。但是选择是应该考虑新药方案的疗效与毒性。比如,对血栓栓塞风险较高的患者,MPV方案为首选;对曾出现周围神经炎的患者,应考虑MPR方案;并发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尽管雷利度胺经适当减量可以选用,但应选择MPV及MPT等相对安全且易耐受方案。对体弱的极老年患者或年轻但并发严重肺、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上述方案均可选用,但建议根据临床经验下调药物剂量,沙利度胺(隔日100 mg 甚或 50 mg),硼替佐米(每周一次方案)及雷利度胺(15~10 mg 甚或5 mg)[14]。目前尚无随机临床试验对比兼顾遗传异常的方案有何优势Mayo Clinic提出了一项以细胞遗传学为基础的分类方法:伴del17p,t(14;16), t(4;14),del13,亚二倍体,或浆细胞标记指数升高(>3%)等为高危;而t(11;14), t(6;14),或超二倍等为低危。对不宜进行移植的低危病人采用MPT方案,而高危患者则采用MPV方案。5 不良反应的控制5.1 血液学毒性MM常见症状之一为骨髓抑制,尤其为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多出现于疾病终末期。中性粒细胞减少是雷利度胺及烷化剂的常见不良反应之一,血小板减少症在硼替佐米使用者中也较为常见。控制骨髓抑制需要进行支持治疗及剂量调控。5.2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最需关注的是感染问题。输注G-CSF是降低或预防粒细胞缺乏的一项安全有效措施。尽管使用G-CSF,若出现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0.5´109/L),化疗应当终止。不良反应降至2级(中性粒细胞数≥1.0´109/L),下调剂量后重始下次化疗。综合参考患者年龄、病史、疾病特点及化疗药物的骨髓抑制毒性,对高危患者为预防粒细胞减少性发热,可以预防性使用G-CSF。5.3 贫血骨髓瘤相关贫血通常会随疾病的有效治疗而有所改善。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可用来治疗化疗相关的贫血,静脉补充铁剂同样助于改善疗效。当血红蛋白浓度小于90g/L时,推荐使用EPO;对伴有心脏病或难以进行日常生活的患者,可以早期(血红蛋白100~120g/L)开始EPO治疗。为避免输血及贫血相关性症状,EPO的使用剂量应使血红蛋白浓度维持在110~120g/L。肿瘤患者血红蛋白浓度大于120g/L血栓形成的风险增高。对于凝血高危患者,给予EPO前应仔细权衡利弊。5.4 血小板减少症出现4级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25´109/L)应中止治疗。至少待不良反应降至2级(血小板计数≥50´109/L)后,方可将骨髓毒性药物减量后重始化疗。5.5 肾功能衰竭MM病人常见肾功能受损。肾衰的发病因素包括免疫球蛋白轻链的聚集导致近端小管受损、脱水、高钙血症、高尿酸血症、感染以及肾毒性药物的使用。肾功能不全病人在使用沙利度胺和硼替佐米时无需调整剂量。雷利度胺可以使用,但应密切注意其对造血功能的影响,尤其在化疗的前几个疗程。应参照肌酐清除率(Ccr)剂量调整:如果Ccr为30~60mL/min,推荐剂量为每天10mg;若Ccr低于30mL/min但患者不需透析,那么推荐剂量为隔日15mg;如果Ccr低于30mL/min且需要行透析治疗,推荐于透析后当日给予5mg。5.6 周围神经炎周围神经炎是硼替佐米及沙利度胺的常见不良反应。目前尚无有效药物可减轻神经炎症状,治疗过程中迅速降低或调整药量为最有效的处理办法。就硼替佐米而言,出现1级伴疼痛或2级的周围神经炎,剂量应降至1.0mg/m2;出现2级伴疼痛或3级的周围神经炎,应立即中止用药,待周围神经炎症状缓解后以0.7mg/m2的剂量重新使用;若出现4级的围神经炎,应立即停用。对于沙利度胺,若出现复杂的感觉障碍伴疼痛,运动障碍或干扰日常活动应立即减量或停用。若出现1级周围神经炎,维持原量;2级,剂量减半;3级,停用,待其缓解至1级,减量后恢复使用[15]。5.7 DVT选择抗栓剂时考虑如下危险因素:个性化危险因素(年龄,肥胖,VTE病史,中心静脉导管置入,并发症诸如心脏病、慢性肾病,糖尿病,感染,制动,外科手术及先天性血栓形成倾向),骨髓瘤相关性风险(诊断依据中各项指标及高粘血症),治疗相关性风险(大剂量地塞米松,多柔比星或多药化疗)。阿斯匹林用于无危险因素或仅有一项个性化或骨髓瘤相关危险因素的患者。LMWH或华法令用于存在至少两项个体化或骨髓瘤相关性危险因素及所有使用大剂量地塞米松或多柔比星或多药化疗的患者。

多发性骨髓瘤外科治疗学位论文

第一,不良的生活习惯,例如长期抽烟、长期喝酒、长期熬夜、长期吃一些油炸食品的人群,多发性骨髓瘤的发病概率将会升高。第二,一些甲醛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因素,由于甲醛有可能会诱发骨髓当中的干细胞发生癌变,进而引起多发性骨髓瘤的发病。

多发性骨髓瘤的产生,和身体系统受到破坏、放射线因素、化学物质有关。

一、多发性骨髓瘤的病因

身体系统受到破坏:骨髓外浸润多见于肝脾淋巴结及其他单核―巨噬细胞组织,也见于肾、肺、心、甲状腺、睾丸、卵巢、消化道、子宫、肾上腺及皮下组织。放射线因素:多发性骨髓瘤的病因要全面的掌握,电离辐射会诱发多发性骨髓瘤疾病。化学物质:也是多发性骨髓瘤的病因之一据报告显示与化学物质如石棉、砷、杀虫剂、石油化学产品、塑料及橡胶类的长期接触就会诱发多发性骨髓瘤疾病,但此类报告大都比较零散。

二、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

对患者出现的伴随症状,对症或紧急处理输红细胞及注射雄激素促进正常造血以纠正贫血。高血钙症应用大剂量强的松或/和加用降钙素等。口服别嘌呤醇治疗高尿酸血症。血粘滞度增高者用青霉胺或考虑血浆分离,控制感染,改善肾功。脊髓压迫者应用大剂量激素,局部放疗或紧急行椎板切除减压术。骨痛应用止痛药物、放疗等。对有病理性骨折者按一般骨折治疗原则处理。可做内固定术。四肢病变累及软组织者可考虑行姑息性截肢。

三、多发性骨髓瘤平时注意事项

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在日常生活中: 在疾病的早期,可以按骨科医生的意见佩戴支具,尽量减少活动,休息的时候要卧硬板床。 饮食方面要吃高热量高蛋白的饮食,容易消化的食物,再有不要吃生冷的食物; 患者发生高尿酸血症的时候或高钙血症的时候,一定要让患者多饮水,防止病情加重; 对于行动不变的老年人,家里人应该有陪护,起床的时候以免坠伤或者发生病理性骨折。

多发性骨髓瘤(multiplemyeloma,MM)是一种克隆性浆细胞异常增殖的恶性疾病,是血液系统第2位常见恶性肿瘤,多发于老年人,目前仍无法治愈。随着新药不断问世及检测手段的提高,MM的诊断和治疗得以不断改进和完善,近期我国血液科相关专家又对MM指南进行了更新。 一、MM如何治疗? 1、1)对有症状的MM应采用系统治疗,包括诱导、巩固治疗(含干细胞移植)及维持治疗,达到SD及以上疗效时可用原方案继续治疗,直到获得最大程度缓解;不建议在治疗有效患者变更治疗方案;未获得MR的患者应变更治疗方案。 2)对适合自体移植的患者,应尽量采用含新药的诱导治疗+干细胞移植;诱导治疗中避免使用干细胞毒性药物(避免使用烷化剂以及亚硝脲类药物,来那度胺使用不超过4个周期)。 3)所有适合临床试验的患者,可考虑进入临床试验。 2无症状骨髓瘤: 暂不推荐治疗,高危无症状骨髓瘤可根据患者意愿进行综合考虑或进入临床试验。 3 孤立性浆细胞瘤的治疗: 骨型浆细胞瘤对受累野进行放疗(45Gy或更大剂量)。骨外型浆细胞瘤先对受累野进行放疗(45Gy或更大剂量),如有必要则行手术治疗。疾病进展为MM者,按MM治疗。 4 有症状骨髓瘤的初始治疗: (1)诱导治疗:患者的年龄(原则上≤65岁)、体能及共存疾病状况决定其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的适合性。 移植候选患者诱导治疗不宜长于4~6个疗程,以免损伤造血干细胞并影响其动员采集,硼替佐米皮下使用可减少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初始治疗可选下述方案: •硼替佐米/地塞米松(VD)[18] •来那度胺/地塞米松(Rd) •硼替佐米/阿霉素/地塞米松(PAD) •硼替佐米/环磷酰胺/地塞米松(VCD)[19] •硼替佐米/沙利度胺/地塞米松(VTD)[20,21] •沙利度胺/阿霉素/地塞米松(TAD) •沙利度胺/地塞米松(TD) •沙利度胺/环磷酰胺/地塞米松(TCD) •长春新碱/阿霉素/地塞米松(VAD) 不适合移植患者的初始诱导方案,除以上方案外尚可选用以下方案: •马法兰/泼尼松/硼替佐米(VMP) •马法兰/泼尼松/沙利度胺(MPT) •马法兰/泼尼松/来那度胺(MPR) •来那度胺/低剂量地塞米松(Rd) •马法兰/泼尼松(MP) •长春新碱/卡莫司汀/马法兰/环磷酰胺/泼尼松(M2) (2)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肾功能不全及老年并非移植禁忌证。相比于晚期移植,早期移植者无事件生存期更长。对于原发耐药患者,ASCT可作为挽救治疗措施。对于移植候选者,建议采集足够2次移植所需的干细胞量。若首次移植后获得CR或VGPR,则暂不考虑第2次移植;若首次移植后未达VGPR,可序贯行第2次移植。第2次移植一般在首次移植后6个月内进行。 (3)巩固治疗:为进一步提高疗效反应深度,以强化疾病控制,对于诱导治疗或ASCT后获最大疗效的患者,可采用原诱导方案短期巩固治疗2~4个疗程。 (4)维持治疗:长期维持治疗(毒副作用轻微)通过延长疗效反应的持续时间与无进展生存期,最终可改善患者总生存。可选用来那度胺或沙利度胺单药、硼替佐米联合沙利度胺或泼尼松。 (5)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年轻、高危、复发难治患者可考虑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6)原发耐药MM的治疗:换用未用过的新方案,如能获得PR及以上疗效者,条件合适者应尽快行ASCT;符合临床试验条件者,进入临床试验。有以下方案可供选择: •来那度胺/地塞米松(Rd) •来那度胺/硼替佐米/地塞米松(RVD) •来那度胺/泼尼松/马法兰(MPR) •来那度胺/环磷酰胺/地塞米松(RCD) •来那度胺/阿霉素/地塞米松(RAD) •地塞米松/环磷酰胺/依托泊苷/顺铂±硼替佐米(DCEP±B) •地塞米松/沙利度胺/顺铂/阿霉素/环磷酰胺/依托泊苷±硼替佐米(DT-PACE±V) •大剂量环磷酰胺(HD-CTX) •低剂量环磷酰胺/醋酸泼尼松(CP) (7)MM复发患者的治疗:复发患者的异质性较大,需要对复发患者进行个体化评估以决定治疗的时间。对于仅有M蛋白升高而没有SLiM、CRAB表现的"生化复发"的患者,不需要立即治疗,但需每2~3个月随访、复查相关指标。对于伴有CRAB表现或快速生化复发的患者,需要立即启动治疗。对于复发的MM患者,优先推荐进入临床试验。6个月以内复发的患者,可换用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方案;6~12个月复发的患者,首选换用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方案,也可使用原药物再治疗;12个月以上复发的患者,可使用原方案再诱导治疗,也可换用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方案。 化疗后复发:缓解后半年以内复发,换用以前未用过的新方案;缓解后半年以上复发,可以试用原诱导缓解的方案或换用以前未用过的新方案(参照原发耐药中的方案);条件合适者进行自体或异基因干细胞移植;硼替佐米、来那度胺、沙利度胺是治疗复发MM的关键药物,常与在功能上具有相加或协调作用的药物(如蒽环类、烷化剂、激素)联合使用。对于复发的MM患者,再诱导的疗程数为6~9个,尽管某些患者在1~2个疗程时就已经获得较深程度的缓解。 移植后复发:如果有冻存的干细胞,且首次ASCT后缓解时间超过2年,可以考虑行第2次ASCT;使用以前未使用的、含新药的方案;年轻患者有同胞相合供者时可考虑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8)支持治疗: ①骨病的治疗:口服或静脉使用双膦酸盐:包括氯屈膦酸、帕米膦酸二钠和唑来膦酸。双膦酸盐适用于所有活动性MM患者。无症状性骨髓瘤不建议使用双膦酸盐,除非进行临床试验。静脉制剂使用时应严格掌握输注速度。静脉使用双膦酸盐建议MM诊断后前2年每月1次,2年之后每3个月1次或医生根据利弊权衡。口服双膦酸盐可以长期使用。若出现了新的骨相关事件,则重新开始至少2年的治疗。使用前后注意监测肾功能,并根据肾功能调整药物剂量。唑来膦酸和帕米膦酸二钠有引起颌骨坏死的报道,尤以唑来膦酸为多,双膦酸盐使用前应该进行口腔检查,使用中避免口腔侵袭性操作。如需进行口腔侵袭性操作,需前后停用双磷酸盐3个月,并加强抗感染治疗。有长骨病理性骨折、脊柱骨折压迫脊髓或脊柱不稳者可行外科手术治疗;低剂量放疗(10~30Gy)可以作为姑息治疗,用于不能控制的疼痛、即将发生的病理性骨折或即将发生的脊髓压迫;在干细胞采集前,避免全身放疗。 ②高钙血症:水化、碱化、利尿,如患者尿量正常,则日补液2000~3000ml;保持尿量>1500ml/d;使用双膦酸盐;糖皮质激素和/或降钙素。 ③肾功能不全:水化、利尿,以避免肾功能不全;减少尿酸形成和促进尿酸排泄;有肾功能衰竭者,应积极透析;避免使用非甾体消炎药(NSAIDs);避免使用静脉造影剂;长期接受双膦酸盐治疗的患者需监测肾功能。 ④贫血:可考虑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 ⑤感染:如反复发生感染或出现威胁生命的感染,可考虑静脉使用免疫球蛋白;若使用大剂量地塞米松方案,应考虑预防卡氏肺孢子菌肺炎和真菌感染;如果有条件,可以接种肺炎和流感疫苗;使用硼替佐米的患者应该预防性使用抗病毒药物;HBV携带者应预防性使用抑制病毒复制的药物,并注意监测病毒载量。 ⑥凝血/血栓:对接受以沙利度胺或来那度胺为基础的方案的患者,建议预防性抗凝治疗。 ⑦高黏滞血症:血浆置换可作为症状性高黏滞血症患者的辅助治疗。 二、如何评判疗效? IMWG疗效标准分为完全缓解(CR)、严格意义的CR(sCR)、免疫表型CR(ICR)、分子学CR(MCR)、部分缓解(PR)、非常好的PR(VGPR)、微小缓解(MR)、疾病稳定(SD)、疾病进展(PD)[17]。在治疗期间需每隔30~60d进行疗效评估。 1 CR: 血清和尿免疫固定电泳阴性,软组织浆细胞瘤消失,骨髓中浆细胞<5%;对仅依靠血清游离轻链(FLC)水平作为可测量病变的患者,除满足以上CR的标准外,还要求FLC的比率恢复正常(0.26~1.65)。以上指标均需连续两次评估。 2 sCR: 满足CR标准的基础上要求FLC比率正常以及经免疫组化或2~4色的流式细胞术检测证实骨髓中无克隆性浆细胞。以上指标均需连续两次评估。 3 ICR: 满足sCR标准的基础上,要求经多参数流式细胞术(至少4色)检测106个骨髓细胞,证实无表型异常的浆细胞(克隆性)。 4 MCR: 满足CR标准基础上要求等位基因特异性寡核苷酸杂交PCR(ASO-PCR)检测阴性(敏感度为10–5)。 5 PR: (1)血清M蛋白减少≥50%,24h尿M蛋白减少≥90%或降至<200mg/24h; (2)若血清和尿中M蛋白无法检测,则要求受累与非受累FLC之间的差值缩小≥50%; (3)若血清和尿中M蛋白以及血清FLC都不可测定,并且基线骨髓浆细胞比例≥30%时,则要求骨髓内浆细胞数目减少≥50%; (4)除上述标准外,若基线存在软组织浆细胞瘤,则要求浆细胞瘤缩小≥50%。以上指标均需连续两次评估。如做影像学检查,则应无新的骨质病变或原有骨质病变进展的证据。 6 VGPR: 蛋白电泳检测不到M蛋白,但血清和尿免疫固定电泳阳性;或血清M蛋白降低≥90%且尿M蛋白<100mg/24h;在仅依靠血清FLC水平作为可测量病变的患者,除满足以上VGPR的标准外,还要求受累和未受累FLC之间的差值缩小>90%。以上指标均需连续两次评估。 7 MR: 血清M蛋白减少25%~49%,24h尿轻链减少50%~89%;若基线存在软组织浆细胞瘤,则要求浆细胞瘤缩小25%~49%;溶骨性病变数量和大小没有增加(可允许压缩性骨折的发生)。 8 SD: 不符合CR、VGPR、PR及PD标准。如做影像学检查,则应无新的骨质病变或原有骨质病变进展的证据。 9 PD: 诊断至少应符合以下1项(以下数据均为与获得的最低数值相比):(1)血清M蛋白升高≥25%(升高绝对值须≥5g/L),若基线血清M蛋白≥50g/L,M蛋白增加≥10g/L即可;(2)尿M蛋白升高≥25%(升高绝对值须≥200mg/24h);(3)若血清和尿M蛋白无法检出,则要求血清受累与非受累FLC之间的差值增加≥25%(增加绝对值须>100mg/L);(4)骨髓浆细胞比例升高≥25%(增加绝对值≥10%);(5)原有骨病变或软组织浆细胞瘤增大≥25%,或出现新溶骨性病变或软组织浆细胞瘤;(6)出现与浆细胞异常增殖相关的高钙血症(校正后血钙>2.8mmol/L或11.5mg/dl)。在开始新治疗前必须进行连续两次疗效评估。 除以上外,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开展PET-CT、新一代流式细胞术等新技术的检测。 三、如何监测MM? 1 无症状骨髓瘤: 每3个月复查相关指标。包括血肌酐、白蛋白、乳酸脱氢酶、血清钙、β2-MG、血清免疫球蛋白定量、血清蛋白电泳及血免疫固定电泳、24h尿总蛋白、尿蛋白电泳及尿免疫固定电泳。血清FLC有助于判断疾病进展。骨骼检查每年进行1次或在有临床症状时进行。 2 孤立性浆细胞瘤: 孤立性浆细胞瘤分为骨型或骨外型,需排除MM。随访和监测开始时每4周进行1次;若浆细胞瘤治疗后M蛋白完全消失,则每3~6个月进行1次,或在有临床症状时进行相关检查;如M蛋白持续存在,则继续每4周1次的监测。每6~12个月进行1次影像学检查。 3 有症状骨髓瘤: 诱导治疗期间每2~3个疗程进行1次疗效评估;不分泌型骨髓瘤的疗效评估需行骨髓检查;血清FLC有助于疗效评估,尤其是不分泌型骨髓瘤的疗效评估;骨骼检查每6个月进行1次,或根据临床症状进行。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浆细胞恶性增殖性疾病,患者骨髓中的克隆性浆细胞异常增生,血清中出现大量单克隆免疫球蛋白(单克隆免疫球蛋白可在血清蛋白电泳的γ区或β区或α2区出现一窄底高峰,又称Μ蛋白)或尿单克隆免疫球蛋白轻链,多发性骨髓瘤疾病主要体现在它常伴有多发性溶骨性损害,高钙血症,贫血,肾脏损害,而且对细菌性感染的易感性增高,正常免疫球蛋白的生成受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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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生和护士的分工也越来越精细,二者之间相互协调促使更加良好的服务,满足患者的护理需求,骨科患者的护理需求是十分复杂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骨科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患者常因对疾病和对治疗效果不了解而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加剧了疼痛的感觉,因此护士给予必要的关心,疏导患者心中郁积。

关键词:骨科;护理医学

一、资料与方法

2009年4月-2009年10月(某医院)住院骨科患者290例中选择:男,210例,最大的69岁,最小的4岁,女80例,最大年龄78岁,最小2岁。在对这290骨科疼痛病人护理中,从一般护理,专科护理、用药护理、心理护理四个方面进行干预,均取得较好效果。

二、对症治疗

1.药物镇痛对疼痛较剧烈或用其他护理手段不能缓解疼痛的患者,用镇痛药物止痛。轻度疼痛:非阿片类药物、解热镇痛药、抗炎类,如阿司匹林,布洛芬,中度疼痛:可选用弱阿片类药物,如氨酚待因、可待因、布桂嗪,重度疼痛:选用强阿片类药,如吗啡、派替啶。

2.技术性镇痛理疗,冷疗、热疗,冰敷,温泉浴、微波、红外线等。

三、护理

1.一般护理在骨科伤病中引起疼痛的原因可分三类:(1)急性疼痛,见于创伤或病后,如骨折、手术后疼痛;(2)慢性恶性疼痛,发生于恶性肿瘤或其他进行性疾病,如骨肉瘤、类风湿性关节炎等;(3)慢性非恶性疼痛见于非进行性的组织损伤或伤病已治愈的病人,如肩背部痛、增生性关节炎等。护理前应准确了解患者疼痛原因并正确评估其程度,针对性的使用热疗冰敷,温泉浴,徽波,红外线等理疗措施。护理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患者反应,特别对于幼儿及老年人、应细心观察其表现,如患者采取的姿势与体位、面部表情、情绪状态、出汗、肌肉紧张度等,以了解疼痛程度及护理对其疼痛的舒缓作用。

2.专科护理

疼痛作为绝大多数骨科疾病的共有症状,尤其是接受手术后的骨科患者,痛感更是明显和剧烈,他们手术大都伤及肌肉、肌腔、关节、骨膜等感受器。疼痛的性质为深部痛,是一种酸胀、定位比较弥散的疼痛。专科护理上,应帮助病人保持患肢在合适的体位,应用牵引的原理帮助病人移动患肢,减轻疼痛,让病人配合治疗。对于术后有绷带、石膏固定的病人,应首先注意观察患肢血运情况,肢端有无肿胀,石膏内有无压疮形成等特殊情况而引起的疼痛,及时调节节肢体位置,必要时开窗检查,不可轻易应用止痛药物,否则会造成皮肤溃疡,甚至坏死,对于体位不当过劳而引起的疼痛,可帮助病人更换体位,解除压迫止痛。术后一天,正常情况下疼痛可逐渐减轻,如不减轻或加重,体温不降或升高,应考虑切口感染,检查伤口愈合情况,及时报告。

3.用药护理

在用药护理中,一般采用阶梯给药的方法,根据病人疼痛程度及具体情况,由弱到强按阶梯给药,主要使用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及美施康定控释片,以口服为主。对重度疼痛以致影响睡眠者可给安定、强痛定、杜冷丁肌肉注射等。并根据情况给予预防性用药。此外,还要经常巡视病人,安慰、鼓励病人,设法减轻病人的心理压力,提高痛闭值;应用阿片类药物如呱替吮,应观察有无呼吸抑制情况发生;非阿片类药物如索密痛,则应主要观察有无胃肠道出血倾向等。除了以上的几个方面,护理人员还要注意在与病人交往时态度热情友好、自信、举止大方,操作认真熟练,细心观察病人的反应,疼痛的部位、性质、节律性和程度,并使自己置身于病人的位置,体验其疼痛,使病人感到被理解、被关怀,从心理上有效减轻其疼痛。

4.心理护理

患者常因对疾病和对治疗效果不了解而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加剧了疼痛的感觉,因此护士给予必要的关心,疏导患者心中郁积。应以同情、安慰和鼓励的态度支持患者,设法减轻患者的心理压力,分散注意力,使患者保持精神愉快,情绪稳定,思想轻松,增加对疼痛的耐受性。在治疗护理患者时,动作准确、轻柔,避免粗暴,尽量减少疼痛刺激,如进行清创、导尿、换床单,翻身等护理操作必须移动患者时应注意保持舒适的体位,避免引起患者疼痛,同时应争取患者家属的配合,当患者疼痛时,陪伴家属也受到影响,表现出焦虑不安的情绪,这种情绪反过来又会影响患者,致使患者疼痛加剧。做好患者及家属思想工作,使患者有良好的心理因素,积理状态,也能起到止痛和有助于康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骨科卧床患者发生便秘的原因调查及护理石敏,张秀琼,周永霞,江慕尧解放军护理杂志2004-05-25110

2、骨科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相关因素分析与手术室护理干预龚喜雪;卢梅芳;中国医药导报2011-01-2586

摘要:伴随着当前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高龄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老龄化骨科患者的数量也处于逐渐增加的过程中。大部分老年骨科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肢体受限特征,加之老年骨科患者属于高危患者群体,通常合并其他脑血管、心脏疾病,因此,医院骨科对临床护理质量要求较高。

关键词:骨科;安全管理

一、资料与方法

1.方法

未实施强化安全管理前,对照组患者仅给予常规骨科安全护理,包括健康教育、心理护理、安全管理等。观察组则在常规骨科护理的基础上加用强化安全管理。护理前,首先分析骨科不安全因素,以问卷调查的形式确定骨科风险因素,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理策略。其次,成立专业化的护理安全管理小组,形成三级护理安全管理网络,排除骨科不安全因素,纠正安全隐患,定期对骨科护理人员展开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护理人员责任心,强化其预防意识。随后护理人员根据每位患者的一般资料,制定个体化健康教育与安全护理方案,并对患者家属开展强化安全教育。为患者及家属发放安全隐患相关书面资料、讲解、应急处理操作示范等,告知患者简单自救方法,同时鼓励患者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构建良好的护患关系。同时做好病区安全管理,适当增加病房患者床位的护床栏,将锐利器械、热水瓶等危险物品放置于远离患者区域,并于病区走廊、洗嗽室放置防滑护垫,保持病房内部的干净、整洁,定期通风换气。对长期卧床骨科患者,则协助其翻身,辅助家属清洗患者皮肤,降低压疮发生率。

2.评价指标

记录两组患者护理期间意外事件的发生率,统计护理期间的投诉量,并使用自拟满意度调查问卷,评估两组患者的满意率。

3.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处理本组研究数据,计数资料行χ2检验,P<0.05时则视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1.两组患者护理期间不安全事件发生率对比

护理期间,观察组跌倒1例,压疮2例,整体不良事件发生率为6.6%;对照组烫伤2例,自伤2例,跌倒4例,压疮5例,总发生率为28.9%。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明显(P<0.05)。

2.两组患者护理期间投诉率与满意率对比

观察组1例投诉,44例满意,满意率为97.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0.0%,组间对比差异显著(P<0.05).

三、讨论

伴随着当前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高龄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老龄化骨科患者的数量也处于逐渐增加的过程中。大部分老年骨科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肢体受限特征,加之老年骨科患者属于高危患者群体,通常合并其他脑血管、心脏疾病,因此,医院骨科对临床护理质量要求较高。而安全管理作为护理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大量研究报道均提示,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可明显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率,提升医院整体护理质量。在骨科患者的临床护理中,不安全因素大体包括四个部分,即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患者自身因素、护理人员的风险评估能力及责任心。一般老年骨科患者通常合并多种损伤,病情进展速度较快,且其身体机能处于不断退化的阶段,若护理人员仅遵照常规操作,机械性地执行医嘱,匮乏风险事件及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则较易导致意外事件产生,且无法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不能更好地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7-8]。护理安全是决定护理质量的前提,同时也是医院为患者提供安全、满意、优质服务的基础,是降低医疗纠纷、减少医疗事故产生的重要环节。针对骨科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展开骨科护理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是提升骨科护理质量的关键。本组研究中,对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实施强化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强化护理人员的责任感,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与安全管理,使患者获取充分的知情权,对任何治疗及检查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均告知患者及家属,构建良好的护患关系,使患者及其家属可充分信任护理人员,以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同时督促护理人员掌握患者的一般资料,开展针对性的护理干预,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对重病患者给予恰当的言语安慰,纠正其负面心理情绪,同时向每位患者普及必要的健康知识,提高其治疗的依从性。另外,强化病区的防范护理,做好病房环境的护理,避免客观因素所造成的意外事件,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率。而本次研究结果提示,展开强化安全管理的观察组患者意外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且患者满意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同时也进一步证实,在骨科患者的安全管理中,实施强化安全教育方案,不仅可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同时可优化护理质量,提高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骨科卧床患者发生便秘的原因调查及护理石敏,张秀琼,周永霞,江慕尧解放军护理杂志2004-05-25110

骨髓炎研究论文

骨髓炎是由化脓性细菌所引起的骨膜、骨皮质和骨髓的炎症。理论上讲,在抗菌药物十分发达的今天,该病应当不是什么难治之症。但临床实践却并非如此。许多骨髓炎患者由于疾病形成畸形,关节强直而致残,部分患者由于窦道长期不愈而致皮肤癌变,更重要的是部分患者由于无法疗治需要截肢,甚至死亡。从发病部位上看,多发于四肢,下肢较多,其中胫骨、股骨最多。它的感染途径基本上可分为三种: 1、 血源性骨髓炎 血源性骨髓炎主要是由人体自身免疫功能低下,如有感冒或轻微的皮肤擦伤导致化脓性细菌由血液进入骨内所引起的炎症,感染部位一般无明显的外伤史。本病多见于儿童发病后可见高烧39度以上,血沉加快,白细胞化验多在15000-30000之间,x线视有骨膜反应,局部皮肤温度 过高,并有深压痛。 2、 创伤性骨髓炎 创伤性骨髓炎是由身体创伤所引起骨外露(如开放性骨折等)或皮肤破裂引起的肌肉组织深部感染(如失神经性的骨外露)后,细菌通过血液潜入骨组织所引起的骨感染,本病一般表现为局部有流脓窦道,伤口皮温过高,血化验表现为血沉加快,白细胞增多,X线视有明显骨破坏。 3、 医源性骨髓炎 医源性骨髓炎是一种广义上的创伤性骨髓炎,它是医院在做骨科手术过程中,由于消毒不彻底或无菌意识淡漠所引起的骨感染。它虽然是骨科手术中少见的病历,但是它却是 骨感染的三大途径之一。其症状与创伤性骨髓炎一样。 中医认为骨髓炎是由人体正气不足,肝肾阴亏,邪毒蕴盛,阴液亏损,抗邪能力低下,此时再感外邪的侵犯,蕴滞于内,化热成脓,从而导致骨质的破.骨髓炎在保守治疗无效后,应及时行手术治疗,其中手术的质量是治疗的 前提,而术后护理和术后大量应用中药是治疗的关键,治愈后按期使用抗 复发中药是治疗的保障。如果能够作到以上三点,特别 是抗复发中药的 应用,那么骨髓炎的终身治愈是没有问题的。 慢性骨髓炎的治疗 Osteomyelitis of Treatment of Chrohic 急性骨髓炎治疗不当,多发展为经久不愈的慢性骨髓炎。近年来伴随灾害事故、交通事故的增加,继发于 开放骨折及手术感染的患者正迅速增加。致病菌多为金葡菌,外伤引起的多系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革兰氏阴 性菌。慢性骨髓炎骨营养中断,造成骨坏死,易形成死骨,仅用中药及抗生素多不能治愈,多数应手术治疗。 骨髓内形成脓肿、骨髓内压力增高 ,骨髓内血流中断,骨膜下形成脓肿而致骨坏死、病理骨折、甚至大段骨 坏死造成的骨缺损。临床上多伴有继发瘘孔,反复排脓。如瘘孔闭塞,局部就会发热、肿痛、淋巴结肿大、全 身发热、白血球增高和血沉加快等。如长年瘘孔不闭,极有可能会发生瘘孔区组织癌变,而不得不截肢。 下列情况应积极手术治疗: (一)局部情况: 1、脓肿形成,包括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蜂窝组织炎、骨髓内脓肿; 2、瘘孔; 3、死骨; 4、骨不愈合 及假关节; 5、骨髓内炎性肉芽; 6、畸形; 7、异物如钢板、髓内钉等存留。 (二)全身情况如: 败血病、恶性变、反复发作。 慢性骨髓炎因病情不同治疗方法也不同,病灶清除,持续冲洗 是定型的基本方法,在有充分把握治愈炎 症的基础上,可一期植骨,修复骨缺损;一期截骨矫形;一期关节成形术;同时以内外固定,使骨得以修复。 对合并关节病变的应该可以一期同时处理尽可能保留关节功能,中药具有重要治疗价值,可以改善贫血,提高 免疫力,对耐药菌有良好疗效,不能完全依赖抗菌素。 概述 如局部血运良好,即使有感染,机体对细菌具有防御功能,炎症也能迅速消退。投入的抗生素也容易达到 骨 病灶部而发挥效力。慢性骨髓炎的病理特征,就是局部缺乏血运,因此,抗生素不能彻底治疗炎症。虽然 抗生素的临床应用,对急性骨髓炎的治疗非常有效,但无论是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对慢性骨髓炎就不那么 明显。由于慢性骨髓炎骨组织病灶破坏,坏死,周围组织瘢痕,局部血运缺乏,抗生素不能到达病灶,这是骨 髓炎难治的原因。因此,必须通过手术清除病灶,改善局部血运,才能使抗生素发挥效力。 首先,从瘘孔或手术创口内组织行细菌培养,确定细菌种类及细菌敏感性.一般用青霉素族、头孢霉素族及氨基 糖甙类抗生素。最近MRSA耐药菌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得已也选用四环素族 。但致病菌不能确定的病例不少, 如不能培养出细菌,就按照耐药菌用药。值得注意的是,弱毒菌感染也有增加的趋势。多种抗生素并用,及广 谱抗生素大量应用,确有协同作用,但考虑到副作用及耐药菌的增加,尽可能避免多组并用,如要并用最好是 选择具有杀菌作用的抗生素。一般认为抗生素到达骨的浓度低,所以应选择透骨吸收较好的抗生素。 笔者认为术后应用抗生素4-6周,慢性骨髓炎在术后应用抗生素6周后,一般血沉,CRP,血细胞已正常化, 如果反复再发瘘孔持续存在,也不能漫无边际的投入抗生素。应细心研究创口不闭合的原因,决定再次手术。 抗生素的局部使用,必须和手术结合才有效。持续冲洗及庆大霉素、先锋霉素、中药链珠均有效,原因是 局部高浓度的抗生素。术中创面也应撒入抗生素。有时从洗净管间断注入抗生素,但注射时,应注意逆行感染。 手术治疗法 慢性骨髓炎多数有手术适应症,应按照其病理状态制定治疗方针,在抗生素的作用下,积极手术治疗。 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病理特征: 1.死骨;2. 肉芽;3. 死腔、空洞;4.骨包壳;5. 瘘孔; 6. 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脓肿;7. 新骨生成; 8. 骨小梁的变化;9. 关节强直、拘缩;10. 软组织缺损、瘢痕;11.骨缺损等外伤性慢性骨髓炎患者; 12. 骨缺损; 13. 假关节、骨折;14. 畸形;15. 异物及内固定。 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形成特征: 由于抗生素的广泛应用,急性败血症样发病的少了,而形成为非典型的病例不断增加,大量的新生骨包壳 围住死骨,死骨量小、骨小梁消失,骨硬化。X线片示骨破坏及高密度减低区混杂出现。 手术适应症 (一)局部症状 ①.脓肿形成(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蜂窝织炎、骨髓内脓肿)②瘘孔形成; ③死骨; ④骨髓内肉芽 ⑤骨不愈合 ⑥.假关节 ⑦.畸形 ⑧.异物(髓内钉及钢板等内固定材料) (二)全身症状①.败血症 ②.恶性变(瘘孔癌、肉瘤)。 根据不同的病态,制定不同的手术方法。 术前处置及检查呈慢性的病例出现急剧的炎症症状时,按急性 骨髓炎处理,行局部固定,抗生素及中药应用,在短时间内可缓解症状。 但如果长期多处瘘孔反复发作,或炎症复发时应积极手术。笔者认为,不应该等软组织症状消退,体温正常才 手术,而应按急诊手术处理。为了根治,理必须充分阅片,把握骨病灶的范围及软组织病灶范围,设计手术 切口。切口应避开神经、大血管及瘘孔。

1988年由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成立《河北省新乐骨髓炎医院》,2000年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成立《河北省中医骨髓炎治疗中心》,2007年7月石家庄市卫生局又批准成立《石家庄中医骨髓炎医院》。该医院自创立至今在创始人主任中医师的带领下,在进行大量临床治疗的同时还结合临床围绕骨髓炎、股骨头坏死等骨病进行科研攻关,死骨溶解变活骨的技术已写进中医高等教材,先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五项,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二项,四等奖一项;地市级科技进步奖二项;国家级三类新药一项。科研项目《中医治疗慢性骨髓炎的研究》,在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同时还获得“国家中医药文化博览会神农杯”银奖,并列入国家科技成果推广“八五规划”之中,“治疗骨结核窦道的研究”和“中医治疗硬化性骨髓炎并窦道的研究”分别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对于死骨溶解变活骨达骨质复原期比国家标准疗程缩短二分之一。先后发表国家级学术论文14篇,省级11篇,地市级4篇。河北中医骨病医院现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129号,占地面积25亩,约16600多平方米,地上建筑11000平方米,开放床位60张,现有职工80多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80%,在医疗队伍中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高级医学专家12人。现有检查诊疗仪器设备20余台(套)。

骨髓炎并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单纯骨髓发炎,而是指整个骨组织,包括骨膜、骨皮质、骨髓均受细菌感染而产生的一系列病变,因此单称骨髓炎也不恰当,而应称为骨、髓炎。但由于"骨髓炎"这个名称习用已久,所以临床上仍以"骨髓炎"命名。 骨髓炎是化脓性细菌侵入骨组织所引起的一种骨感染性疾病,往往反复发作多年不愈,严重影响患者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有时会因并发症而致终身残疾。历代医家一直视其为难治之症。近年来,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和广谱抗生素的普遍应用,骨髓炎的治疗手段有了新的进展,但目前由于滥用抗生素,细菌菌种不断变异,机体的耐药性逐渐增高,骨髓炎治愈率低和复发率高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近年来,我们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中医辨证内治、外治相结合,局部处理和手术治疗相结合治疗骨髓炎,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肩周炎是肩关节周围炎的简称。过去由于对其缺乏深入的了解,因而将发生在盂肱关节周围的所有导致疼痛的软组织无菌性炎症统称为肩周炎。这些软组织包括肩关节周围的肌腱,韧带和关节囊等。随着对肩周炎研究的深入,发现肩周炎是发生于不同解剖部位,有各种不同病理特点的一组疾病,其中包括:钙化性肌腱炎、粘连性肩峰下滑囊炎、肱二头肌肌腱炎、冈上肌肌腱炎、撞击综合征、肩袖损伤撕裂等等。

左髌骨粉碎性骨折护理毕业论文

骨折后出现肿、痛都是正常的。不管是石膏固定、夹板固定、手术上钢板内固定,都只是起到固定作用而已,对骨头的生长没有促进作用,就算固定再好再牢固,断处不生长愈合都是没有用的。加上石膏固定通透性不好,对皮肤有影响,固定久了还会引起患肢僵硬。如果只固定,然后在家静养慢慢等待骨痂生长,那么断骨生长是很慢的,毕竟你母亲骨折的部位在膝关节,而膝关节髌骨生长是非常慢的,就算普通的断裂在家静养都需要三五个月才能基本康复,慢的甚至一年才能康复,而你母亲上了年纪,又是粉碎性骨折,可想而知需要的时间自然就更长了,断骨早期由于没有生长相连接,自然就会出肿、痛了。固定只是完成了最初步的治疗,固定后,治疗骨折,让骨痂更快的生成,这才是最根本的治疗,建议选用中医接骨,能在短时内促进骨痂生成,达到治愈骨折最根本也是最主要的治疗目的,一般早期一个月内的普通骨折,用药5天左右疼痛可基本消除,全程治疗在30至40天左右可基本康复,粉碎性骨折、70岁以上老人骨折、关节处骨折,治疗则需要多延长一些时间。你母亲由于骨折的部位在膝关节,而膝关节有丰富的软组织(软骨、韧带、半月板),当关节在受到严重扭伤或骨折的情况下,里面的软组织都是很容易受伤的,如果你母亲骨折痊愈后,关节仍然出现酸痛、无力、弯曲受限等症状时,则是软组织损伤了,软组织损伤需要及时治疗,要不然时间耽误久了也是很难治的,因为在骨外伤中,骨折并不难治,难治的是软组织。软组织早期损伤治疗在40至50天左右可基本康复,耽误时间久的治疗则比较困难。在断骨没有生长相连接前,多休息少活动,忌吃高钙食物,西药慎用,尤其是含激素的药物忌用。饮食忌吃公鸡肉、牛肉、鲤鱼、酸笋等,宜吃当季新鲜的蔬菜水果和适量的肉类即可。祝你母亲早日康复!

髌骨骨折,首先定位治疗原则,手术和非手术。首选非手术治疗,强调整体观念,如果骨折碎块分离不大,无论是两块或者是出现两块以上的骨折碎块都可以进行保守治疗,经手法复位后予抱膝圈和托板外固定,早期予消肿止痛,活血化瘀药物外敷,配合口服药物和针灸等辅助治疗,定期复查X光片以了解骨折稳定情况和骨痂生长情况,一般4至5周可拆除外固定,进行后期功能恢复治疗,以缓解长时间固定所导致的膝关节粘连,逐渐恢复至正常功能活动(大概真个过程持续3个月左右,因人而异)。如果骨折碎块分离超过1.5公分(尤以上下分离较常见),建议采用手术内固定,但手术并非最佳治疗方案。在手术内固定材料方面避免使用“髌骨爪”,其稳定性较差,尤其是中后期功能恢复锻炼(膝关节过屈)时易造成髌骨爪脱落,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髌骨虽是人体最大的籽骨,但建议尽量保留,勿摘除,否则会对膝关节功能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现就你母亲术后作一定的补充:既然已是术后了,尤其是在中后期膝关节功能恢复锻炼时切忌小心,避免膝关节过屈,用力适度,循序渐进,否则就像以上我所说的那样,容易导致髌骨爪脱落,我在临床工作中曾多次遇见髌骨爪脱落的患者。糖尿病对于任何骨折愈合都有一定的影响,从而延迟骨折愈合时间,甚者将不愈合,血糖一定要控制好。另外我建议立即摘除石膏,这是西医固有而死板的原则,长时间石膏固定一方面会导致膝关节粘连的加重,另一方面会影响血液循环的减弱,血供差,则骨折愈合不理想,另外还会导致肌力减弱,从而导致你母亲目前肌力下降并且腿总是感觉发涨,应尽早摘除石膏和锻炼抬腿以逐步恢复肌力和促进血液循环。 祝 早日康复!

我是一个髌骨摔伤患者,比你妈妈伤的严重一些,我的左腿髌骨摔成三块, 医生诊断:“髌骨粉碎性骨折”至今受伤已八个月了,目前仍处在恢复过程中,其他病友的情况我不清楚,从我个人情况看,髌骨受伤后恢复期是比较长的。至今我腿里的膑骨爪仍未取出,医生说可能还得要几个月的时间,现在我每天就是做一些弯曲的练习,因为髌骨的功能就是管理人腿部弯曲的,现在我伤腿的弯曲角度只达到90度,上厕所时仍不能下蹲。我伤腿的石膏是在手术后的45天才取下的,自取下石膏后,一直有肿胀情况,医生告诉我说“是正常的,如果完全不肿胀了,说明已经快好了”。手术后的一个月内,伤腿完全没有一点力量,抬腿的高度还不足5公分,取下石膏后开始每天下床,柱着双拐先站立,40天后才稍稍走动一下,自受伤后的前6个月当中,每天下床站立或走动一会儿,伤腿便立即肿胀起来,上床后伤腿的肿胀现象又慢慢消散了,如此反复直到六个月之后才没有肿胀现象的。人们常说:“伤筋动骨100天”,可我受伤100天后,伤腿的弯曲角度才达到30度左右,伤腿的弯曲角度是在经过后期的锻炼后才增加了些的,现在,我每天都在坚持做着下蹲的锻炼,目前可以下楼梯了,但仍须扶着才行,腿的力量仍达不到正常人,可医生说我的恢复已经算好的了,比预期好。今日上网无意间看到你的问题,作为患者,我与你母亲有着相同的伤痛,在此,把自已的亲身经历告诉你,请转告你母亲,骨伤不是一两天的事,一定要放松心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康复期的锻炼,不然会有后遗症的,我有一个同事的亲戚就因为没有听医生的话和好好锻炼,结果伤腿两、三年了仍未转好,反而瘸了。如果说我的感受对你有帮助,那将是我最快乐的事了,祝愿我和你母亲早日康复!

职工工伤致左髌骨粉碎性骨折,经内固定术的,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未经内固定术的,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根据实践案例,骨折是非常有可能构成最轻地残疾也就是拾级伤残,建议你最好去当地司法鉴定所做司法鉴定,毕竟伤残鉴定是非常专业化地分析,并非网上问询所能包含的,并且网上问询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有司法鉴定书才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 2、受害人可以向对方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若司法鉴定构成伤残地话,还可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若没有构成伤残,调解时也可向肇事车主和驾驶员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当然法院通常是不支援地。 3、出事后逃逸还需另外两个条件才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一个是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另一个条件是受害人构成重伤,通常构成残疾的话也就构成重伤。如果另有受害人死亡,那么肇事驾驶员只要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是肯要承担刑事责任地。 4、若涉嫌交通肇事罪,假设没有其他死亡状况或另两位受害人重伤等状况,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般九级左右,但远期出现创伤性关节炎的级别会更高,具体要在取完内固定后评定。

左脚髌骨粉碎性骨折,用两根钢丝做了内固定手术,术后三个月关节面不平整,能够弯曲大概100度左右。

髌骨粉碎性骨折,根据相关标准,可定为九级伤残。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鉴定是由法医根据劳动者/受害者提供的病史资料(比如:病历和医院的摄片等)进行的专业判断,且两者的鉴定标准都不一样,律师无法仅仅根据你的陈述进行鉴定

右髌骨粉碎性骨折、骨盆挤压分离试验阴性下腹部轻压痛、臀部、右大腿青紫明显、右膝部肿胀、面板青紫、膝前可见擦伤、有压痛、叩击痛、可及骨擦感、侧方应力试验阴性、抽屉试验阴性、半月板研磨试验阴性、右膝屈伸受限、左小腿可见裂伤,约1cm深达骨质、四肢肌力五级。

左脚髌骨粉碎性骨折,用两根钢丝做了内固定手术,术后三个月关节面不平整,能够弯曲大概100度左右。 请采纳答案,支援我一下。

髌骨粉碎性骨折,未经内固定术的,应评定为十级伤残;经内固定术的,应评定为九级伤残。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十级)伤残的,享有的主要补偿是: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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