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发表知识库

首页 学术发表知识库 问题

党内法规小论文

发布时间:

党内法规小论文

嗯,制度治党的重要意义论文,因为党是需要我们共同来呵护的,只有维护好的制度才是可以越来越好。

论点的基本要求是:作者的主张看法和观点;论据基本要求是:事实论据(名人事例)和道理论据(有权威性的名言,格言,诗句和俗句);论证的基本要求是:对比说理、比喻说理和引证法。写议论文要考虑论点,考虑用什么作论据来证明它,怎样来论证,然后得出结论。它可以是先提出一个总论点,然后分别进行论述,分析各个分论点,最后得出结论;也可以先引述一个故事,一段对话,或描写一个场面,再一层一层地从事实分析出道理,归纳引申出一个新的结论。这种写法叫总分式,是中学生经常采用的一种作文方式。也可以在文章开头先提出一个人们关心的疑问,然后一一作答,逐层深入,这是答难式的写法。还要以是作者有意把两个不同事物以对立的方式提出来加以比较、对照,然后得出结论,这是对比式写法,通过对比更突显作者的观点。议论文写作细节认真思考1、高瞻远瞩:站得高,看得远,不要就事论事。有时看上去好像没有什么,但认真分析一下还是能够发现问题。在看似没有问题的问题中发现了问题,这就是高瞻远瞩。2、见微知著:也就是说,要从报微小的事物中看到一种发展的趋势,看到一种大的事情。3、由表及里:要从表面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进行分析。4、由此及彼:有时两个事物看上去没有什么联系,其实他们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你要能把他们挂起钩来。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一方面,要推进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法治化。法治国家治理制度体系中的绝大多数制度、体制和机制,已通过立法程序规定在国家法律体系中,表现为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因此,发展和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构建完备科学的法律制度体系,实质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法律化、规范化和定型化,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归根结底是要增强治理国家的权力(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强化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力、遵守力,提高国家制度体系的运行力、执行力。应当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基本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需要。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社会分工、公平竞争和自由等价交换,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必须规范政府行为,将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过分干预,依法保证市场主体自主决策、分散决策;必须保护财产权利与人身自由,保证市场主体平等地位,实现公平竞争;必须贯彻诚实信用原则,降低交易成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解决争议,维护市场秩序。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法治体系,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通过民主科学立法,实现初始环节资源配置的分配正义;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实现法律的执行正义和矫正正义功能。司法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可以为市场经济改革提供一种缓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对自由平等、人权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秩序、尊严幸福等法治价值的崇高追求,是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国家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过程,是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治理社会、配置资源、保障人权、驯化权力的良法善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不断深化法制改革,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推进依宪治国,切实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民主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建设独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推进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军,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努力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夯实依法治国的实践基础;推进法治国际合作,完善国际法治新秩序。最根本的,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执政,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事业的领导和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公平正义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普遍价值追求,但却见仁见智,没有共识性的最大公约数。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我们不宜抽象地主张公平正义,而应当通过法律和法治来表达和实现可操作的公平正义: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重构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评判体系,把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利益诉求纳入法治轨道。通过科学立法,把抽象合理的公平正义诉求转化为具体明确的法定权利或权益;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公众通过法治方式,依法维护和实现自己表现为法定权利或权益的公平正义。二要通过公平公正的实体法,合理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合理分配各种资源和利益、科学配置各类权力与责任,实现实体内容上的分配正义。三要通过民主科学的程序法,制定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接受的程序规则,从程序法上来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协调矛盾、缓解冲突、规范行为,实现程序规则上的公平正义。四要在发生矛盾纠纷等利益冲突问题时,通过包括司法程序在内的各种法治程序、法治机制来解决,实现法治的实体与程序公正,至少是法治程序的公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

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警惕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上仍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而且经济体制的变革以及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变化和调整,同时伴随着思想观念的变化,这些因素都使得当前的社会仍是腐败现象易发的社会,对于腐败的控制和高度关注,仍然是很长时间内的重要工作。通过对我党反腐经验的总结,可以发现制度建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具有关键作用。 一、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著名政治家卡尔·波普曾经说过,与人相比,社会制度更为重要,在治理腐败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优秀的统治者,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一种有效的制度,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我们可能找不到足够优秀的治理腐败的人,但是我们可以建立起抵抗腐败的社会制度。这说明,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预防和根除腐败问题才是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途径。实践也表明,制度建设是遏制腐败现象的根本,强有力的制度才能保证社会的优良风气。在完善的规章制度勉强,反腐败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开展,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才能得到切实保障。事实上,我党从建党之初,就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制度的建立,也重视党内反腐工作的开展。1922年4月,我党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内最早的几率检查机关,更是党内反腐工作的重要机关。到了1926年,《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一文,更是成为党内反腐工作的重要文件。无论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在社会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的制度建设在逐步的完善,所涉领域也在逐渐的拓宽,因此,党内的反腐工作的成效逐渐显现,这是党风连增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成绩。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反腐倡廉工作中仍然有问题需要解决。二、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是党内廉政建设的重要指导,在此方针的指引下,党内的反腐工作力度在不断增强,同时,体制机制制度的完善,更是为腐败的发生降低了可能,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发展,越来越顺利。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在一定的成绩之上,我们并没有完全实现绝对的法治化,没有完全摆脱党内腐败的现象。新的社会环境,新的社会形式,反腐倡廉工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其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内容不够科学: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内容不够科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首先表现在一些早就出现、长期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权力过分集中”问题,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监督,致使腐败难以根除、廉洁难以倡导。30多年过去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制度仍没有出台,导致目前“一把手”腐败现象十分严重。其次,制度建设跟不上改革的步伐。通常情况下,腐败现象和不良之风可能集中出现在新制度或新的改革措施施行之后,比如“官倒”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价格双轨制的推行。此外,土地改革制度推定之后,审批部门的很多问题也就都显现出来了,包括金融、房地产、期货等犯罪想象,多是社会制度改革下发生的。所以说,社会的变化,腐败形式也跟着变化,正是由于在这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或缺陷,使得改革的关键领域已然成为腐败的多发领域。(二)体系不够完善:制度结构不够合理,程序不够严密体系不够完善是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目的是最低限度的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而不是为了多抓几个腐败分子。所以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中,预防腐败的产生,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得到有效监督才是关键。然而在我国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却存在着重惩治、轻预防的问题。近年来,在反腐工作高压之下,腐败现象仍层出不穷,这除了同当前经济高速发展、体制快速转型的社会大背景密切相关,主要还是因为我国的党内监督无力。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这是无数事实都证明了的结论,反腐倡廉制度结构的不合理造成很多干部游离于监督之外,也为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程序设计也不够严密。由于过去在制度建设上长期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致使我国的反腐法规制度当中,有些原则过于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存在重目的、轻过程的现象。一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规定成效之所以不明显,除了是因为有的在实质内容上确实存在可行性不强的问题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可操作性。程序不够严密的结果必然导致某些制度规定的变形走样,甚至形同虚设。(三)执行不够有力:不少制度存在执行软、落实难的问题不少制度执行软、落实难成为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执行不够有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腐败犯罪。当前我国查处腐败的情形如“隔墙砸砖头”,不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向所有的腐败分子展开攻击,而是采取隔墙抛砖的办法,砸着哪个腐败分子就是哪个腐败分子倒霉。而且隔墙抛砖也不是完全随机的,只有那些迹象非常明显的才会被砸,并且有后台有背景的被砖头砸着的可能性会很小。第二,对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惩处不严。近几年来,我国查处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仍然在一些地方,查处标准被不断地放宽。这种对腐败犯罪的从宽处理实际上是对腐败的纵容、支持和鼓励,必然使腐败分子更加有恃无恐。在我国一些地区,部分反贪、监察部门行同虚设,工作消极,明知某人消费情况与收入水平明显不符,但就是不去主动调查,非等有人举报或上级安排才去立案查处。有的腐败分子由于背景雄厚或花钱打通关节,就是受到调查,也得不到严惩,反而不了了之。这不仅会削弱制度的权威性,导致制度推动不力,而且还可能助长腐败,最终使整个制度形同虚设。事实表明,制度缺失、制度存在漏洞,是社会转型期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如果反腐倡廉制度本身存在着问题,那么势必影响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而放任制度中的问题,不能采取优秀的手段完善制度,反腐工作的大局就可能受到影响。所以说,反腐倡廉工作,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善,需要制度的创新,只有建立起一个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才能更有保证。三、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要措施反腐倡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过程,并不是一朝一夕即可完成的,所以说,要做好足够的规划工作,要从全局出发,整体布局和推进。在制度的推行过程中,要兼顾眼前利益和长久利益,既要保证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同时也要保证国家长久稳定发展。面对反腐工作的艰险,要真正做到解放思想,要以社会新环境为背景,在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措施。(一)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内容科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内容科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对于制度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科学包括:第一,以民为本,制度建设应注重进一步提高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行使权力必须要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第二,与时俱进,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重大改革措施结合起来,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效应。第三,重点突出,要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及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体系完善在制度内容科学性的前提下,还要注重制度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梳理,有明显缺陷的要及时完善,过于宽泛的要尽可能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程序的严密性。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预防制度、监督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推进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定期学习和集中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预防制度创新,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使问题在未产生不良后果之前及时解决。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把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关键来抓。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对各种腐败现象予以铁面无私的查处。(三)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执行有力明代张居正曾讲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的确,制定法律规章政策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反腐倡廉的实践也表明,建章立制仅仅是制度建设的一半,更为重要的是保证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贯彻落实就等于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因此,必须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恶意规避、随意变通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本身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就更加决定了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因此我们必须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定不移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与时俱进,紧贴党政工作,着力提高制度内容的科学性、体系的完善性、执行的有效性,努力使制度建设适应时势的新变化和实践的新要求,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突破、新成效,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进展,切实实现根除腐败的目标。

党内法规论文1500字

十九大以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文

来,我帮你写,,好的

当然咯,我给你

如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执政的内涵非常广泛,它首先是一种新的执政思想和观念,其次它意味着新的执政体制和机制,还有新的执政方式与方法和新的执政素质与能力,以及新的执政效果与水平,这一切都与依法执政的原则与制度息息相关,与党的领导制度、执政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密切关联。推进依法执政,必须实现执政理念的更新和转变,践行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这一根本的执政观。实践依法执政的执政观,需要建立和完善新的执政体制机制,变革和发展新的执政方式方法,需要塑造和提升新的执政素质和能力,改善和提高执政效果和水平,而这一切都需要依法执政原则与制度的驾驭和保障,需要党内党外相应的制度创新予以保障和促进,需要加强党内法规体系的构建和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并保持两者协调统一,由此为依法执政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如前所述,依法执政不是一个新概念,但它已经具备了丰富的内涵,在一段时期里将是一个恒定的命题,依法执政的实践是这一命题的根本所在。实践依法执政理念与原则,需要在“加强党内法治建设、促进党内依法治理”、“有效推进依法执政、重点推进依宪执政”与“立足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切实通过人大执政”三个层面上探求依法执政的实践途径。加强党内治理和党内法治建设,为依法执政奠定制度基础和积蓄法治定势,将依法执政提升到依宪执政的高度并具体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执政,是实现依法执政的必由之路。1.通过加强党内法治建设,促进党内依法治理来推进依法执政。对当代中国而言、对中国共产党面言,党内无规则国家无矩,党内法治与国家法治、依法治党与依法执政息息相关。党内政治生活没有依规办事的习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就很难做到依法办事。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治党,建设法治政党,构成了依法执政的前提和基础。促进依法执政,必须推进依法治党,这就需要加强党内法治建设,尤其需要加快构建完整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共十八大之后,党内法治建设全面启动,2013年可以视为党内法治建设元年。2013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这部党内“立法法”为党内法治建设尤其是党内法规建设确立了基本规范;2013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300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党内法规清理程序被废止或宣布失效,为党内法治建设夯实了制度基础①;2013年11月,第一个党内法规建设规划纲要———《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 2017)》发布,为党内法规建设规定了近期目标和长远方向②。无论是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清理工作,还是中央党内法规规划纲要,都充分体现了“宪法为上、党章为本”这一重大观念和原则,尤其是中央党内法规五年规划纲要从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等六大领域共37个方面布局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包括制定《中共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统战工作条例》、《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共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纪检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条例》等系列党内法规,这无疑将为党内依法治理奠定更加宽厚的制度基础,也为依法执政提供更为丰富的制度资源。 依法治党仅有党内法规是不够的,必须强调国家法律对于依法治党的重要意义。党内法规建设不可能孤立进行,在长期倡导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以党内民主促动国家民主的基础上,近些年来已经出现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党内法治与国家法治联动建设的迹象,党内法治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关系的重要意义得到深化③。国家法治与党内法治联动必然要求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同,就如同仅有国家法律难以充分实现依法执政一样,仅有党内法规也无法充分实现依法治党。依法治党需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统一或者说一体建设,依法执政需要国家法治与党内法治相互联动,只讲党内法规和党内法治或者只讲国家法律和国家法治,都无法充分实现全面加强依法治党和全面推进依法执政④。加强党内法治建设,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立法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升党内制度建设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确保党内制度建设质量,使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强化和协调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关系,逐步形成由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衔接和相统一的制度体系,形成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合力,为依法治党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建立党内法治与国家法治的有机联动,将党内治理与国家治理统一起来,尤其要从内在规律和外在需求上有效促进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和党政关系的转型,促进党政关系规范化和执政活动制度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加强党内法治建设,促进党内依法治理,旨在推进执政党现代化转型、政党治理模式转变和依法执政。2.加快法治政党建设,有效推进依法执政,重在实现依宪执政。国家政治生活主要立基于宪法规范基础上,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也是法治政党的基本特征。依法执政需要政党具有民主法治品性,根本在于塑造政党的法治品格。概言之,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主要是依宪执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由之路。执政为民、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要求。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必须坚持党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领导,这就必然要求执政党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最关键的一条是将党政关系建立在法律基础上,在政治生活最关键的部分实现政与法的统一。这就需要执政党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不替代立法,不包办行政,不干涉司法。在政与法的关系上,尤其需要处理好党的领导与立法和政法的关系,需要正确处理党的决策与国家立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职权的关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立法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各级组织与同级人大的关系,改进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方式,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促进党的各级组织支持同级人大依法履职,善于将党的政策经由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善于通过人大作用于政府工作和政法工作;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改革政法体制,改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方式,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党的政策对政法工作的意义,善于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人大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善于用制度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职权,通过制度防止党的各级组织干涉政法机关依法办案。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①。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际上就包含了依宪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意味着对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根本需求。“无论如何理解依法治国,如果没有执政党的依宪执政,任何意义上的法治都可能不复存在。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的实施中,执政党依宪执政具有特别的意义”②。依宪执政是指执政党以宪法为执政的根本依据,遵守宪法规范、原则和精神,实践宪法确立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集中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宪法原则,贯彻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基本国策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运用宪法思维和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主要是依宪执政,这是由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反映了“党的领导———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政治逻辑,体现了执政党新的政治思维和对新的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加强和推进依法执政,应当将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上升到宪法的高度加以认识,将依法执政与国家治理统一起来,将执政活动规范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将执政的合法性、权威性、有效性建立在与宪法的关联上,在宪法确立的根本原则与根本制度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根本是依宪执政,依宪执政就是要依据宪法确立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执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宪法确立的第一原则,是国家根本政治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宪法确立的第一制度,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依宪执政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确保执政活动遵循人民主权原则,保证执政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的政治框架内和政治舞台上执掌政权。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尤其是依法执政需要树立起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极大权威,依照宪法监督和规范党的各级组织的政治活动,使宪法真正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最高准则。这里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推进依法执政,必须加强宪法与宪法相关法制建设,完善有关政党的组织、行为和责任法律制度,规定执政党和参政党的性质地位、职能权责、组织原则、决策与立法(党内法规制定)准则、违法违宪责任等。确保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主要是依宪执政,必须完善与政党执政、参政相关的宪法相关法制建设,为执政党的执政活动提供更加完备的宪法性规范,为规范依法执政形成宪法规范基础,将党的执政活动纳入宪法规范框架内。同时,完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机制和程序,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责,特别是要完善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宪法的行为。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或者违宪审查制度相适应,也应当完善党内法规审查机制,通过一定的制度构建,比如设立党内法规监督委员会或者称为党内司法事务委员会,依章履行处理党内事务争议职能,并担当党内法规审查责任,以此形成依法执政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以确保党内法规的合法性、合宪性,保持党规国法的协调性,确保党内法规建设贯彻“宪法至上、党章为本”的党内法治原则①。3.切实推进依宪执政,必须立基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执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制度保障,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②。依宪执政就是要求执政党立基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遵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理和内在逻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执掌政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方式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同时也是关于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党政适度结合、党和国家关系科学化与规范化的制度依托,是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组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建设法治中国的制度保障。概括地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宪执政实践,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这直接关系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水平和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与国家法治化的程度。一般来说,政党是人民与国家之间的桥梁,由此产生的人民———执政党———国家的逻辑结构,其关键要素就是民主、法治及其相互关系,人民代表大会是民主与法治的基本载体和展示民主法治关系的制度机制。如果说依法执政就是将执政活动上升到法治的高度加以认识并纳入法治框架和轨道,那么,这个框架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条轨道就是由宪法铺设的“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府两院”的法治轨道。换言之,人民代表大会是执政党作用于国家政权的主要通道,是实现依法执政的有效途径。不仅依法执政(根本是依宪执政)内在地需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执掌政权,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与通过人大执政也存在逻辑关系。民主执政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应当强调党内民主建设,建立民主执政的坚实基础,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国家民主,尤其是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内权力,保障党员权利;二是执政党应与人民代表大会结合起来实现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容易将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统一起来的政治场合,也是唯一实现党的政策转化为国家法律的政治机制。民主执政要求执政党的各级组织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适度结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执政是民主执政的具体表现。抛开人民代表大会,党的各级组织就会与政府组织高度关联,不仅容易降低执政的民主性,也不利于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科学执政也有两个侧面,一是执政必须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反映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二是执政必须遵循政治规律,尤其是政党执政规律。既有适用于世界各国的一般执政规律,也有各国不同的特殊执政逻辑。在当今社会,执政党与民意机关的结合是政党执政的一个普遍现象。在当代中国,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政治结构,构建符合民主法制规律的政治机制,保证执政党依据执政规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执掌政权,这是政治上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践科学执政原则的必然要求。

党内法规研究问题及对策论文

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为指导,以敬廉崇洁为主题,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不断增强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意识,培养和树立青年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崇高的道德情操,营造“崇尚廉洁”、“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和廉政文化氛围,建设和谐校园。二、工作目标1、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廉洁从政”的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带领学校一班人以身作则,勤俭办学,奋发有为,成为师生的楷模,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2、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廉洁从教”的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促进全体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教师。3、在全体学生中,开展“敬廉崇洁”的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感悟和积累,从而形成正确的廉洁观念。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领导机构组长:高顺标成员:陈华(党员教育)、严云(职工教育)、邵纪根(教师教育)、杨恒法(学生教育)四、实施途径和主要工作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从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的素质教育入手,使“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渗透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分三个层面进行:1、在学校领导班子层面。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领导在党风廉政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要结合廉政制度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严守党纪,廉洁从政,并落实好以下工作:(1) 做好宣传动员。通过学校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经常进行廉政文化教育;通过校园网发布廉政教育信息;抓好环境建设。做到廉政文化建设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2)组织学习廉政建设文章,重温廉政建设规定。(3)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录象。(4)上一堂党风廉政教育课。(5)党员干部撰写一篇学习两个《条例》廉洁从政的体会文章。2、在教师层面。要将“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廉洁从教、敬业爱岗、诚信服务作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教师参加以下活动:(1)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文件。(2)组织以“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爱生活动。(3)开展教师的“禁言忌语”征集、学习、讨论活动。(4)开展“我心中的好教师”主题征文、演讲活动。3、在学生层面,要结合学科教学,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能力,结合家庭和社会,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1)要深入挖掘和利用现有学科的廉洁教育资源,寓“敬廉崇洁”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并在学科教学过程中进行重点提示和讲解,以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要通过学习讨论和交流的方式,加强学生对勤政廉洁品质的感受与体验。(2)创设“敬廉崇洁”教育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系统和网络等载体,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在学校橱窗开辟“廉政建设”专栏;在学校广播站开辟专档节目;在校园网开辟“廉政”专页。(3)教唱廉政歌曲,组织开展“倡廉”主题班会,要求阅读一本廉洁读本。(4)开展一次“敬廉崇洁”讲故事比赛和书法比赛。 2009年3月13日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进行党性煅炼的主要平台,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直接决定其思想作风。从严治党,必须从严党内政治生活,正本清源,把好从严治党的“重要关口”,组织部门责无旁贷。高度重视思想建党,拧紧政治信仰的“总开关”。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组织部门在干部教育中要经常加强对党章、党内法规的系统学习,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底线、知敬畏。组工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准则》意识。夯实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管干部”的总原则。要把总原则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尤其注重考察环节和酝酿环节,要注意拓宽考察领域,扩大群众参与度,综合考察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注重公论口碑;要充分听取各方面包括纪检、审计、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严格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加大党建工作的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充分利用在干部工作中。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制度不“空转”。加强制度执行力,一要示范带头,组工干部必须作坚持制度、遵守制度、落实制度的表率;二要强化监督职能,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及时告诫、及时帮助,避免干部由“亚健康”变成“不健康”;三要从严落实奖惩办法,敢于出手,及时、严厉地对违规者作出处理,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网开一面”。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民主化进程,落实“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结合实际,要注重做到三个“严格落实”。一是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民主决策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活动的核心。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在决定支部工作计划、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作出最终决定,不搞一言堂。特别要对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督,切实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阳光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二是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提高班子成员整体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民主生活会要真正解决基层党组织班子及成员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克服形式主义,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基层党组织的生活会,形成良好工作机制。三是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断改进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内容、组织形式。把“三会一课”与“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严守组织规矩,强化党员教育,不断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和潜在活力,增强党员学习自觉性

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产物,存在于每一个朝代、每一个国家。它的出现,破坏了民众信念、社会公平、国家体制,严重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形势与政策有关反腐倡廉探讨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形势与政策有关反腐倡廉探讨的论文篇一 《对“反腐倡廉”问题的思考》 摘要:贪腐现象在当今社会极为普遍,危害深远,不治不行。本文从社会现状入手,对其进行了深入分析,找对原因、对症下药。 关键词:贪污腐败;现状;原因;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D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2095-2104(2013) 贪腐问题目前已成为顽症。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各有所不同,危害及深。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贪腐问题愈演愈烈,呈蔓延趋势,直接损害着党的形象,伤害着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已经到了不治不行的时候。提倡廉政、惩治腐败,已迫在眉睫,这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反腐倡廉的现状 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对贪腐问题一直是立场坚定,并不遗余力的同腐败分子作斗争。如党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会首次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党的十七大,又把这一方针写进新修订的党章,先后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文件,《反腐倡廉宣传 教育 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意见》、《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法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显现出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大决策,取得了成效。 中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 报告 ,十年间,我党查出了__、陈良宇、刘志军、林世成、郑莜萸、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许宗衡等大案要案;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间,已有66.8万余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24584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近日,__已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以来,又查出一批违纪违规干部。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亚力,因其之子李正源涉嫌醉驾殴打执法交警等被停职,接受调查;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因给情妇 承诺书 网贴,山东省纪委已经立案调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王有明,因腐败问题被查出,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原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现广东省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广东省英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因不雅视频有关问题,被免去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委书记朱渭平,因生活腐败和严重经济问题,被江苏省纪委双规等27名厅局级以上干部。正如党的“”报告中所指出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这也充分表明了我党在惩治腐败问题的决心。 二、贪腐问题的原因 党的报告和中央纪委向党的的 工作报告 ,全面 总结 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贪腐问题还没有彻底得到遏制,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为了解决好贪腐问题,我们首先是查明存在贪腐屡禁不止的原因,并进行认真的分析,再采取必要、有效的 措施 加以遏制。 (一)从我国目前查出的贪腐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传统的政体中,人治、家长制的作风占主导地位,导致“一把手”腐败,并趋于上升。如:__、许宗衡腐败案等。 第二、涉案官员有的“带病”上岗、有的“带病”部门之间调整工作岗位、有的“带病”被提拔。如: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王有明腐败案,是因山西省晋城市担任国土资源局长期间的贪腐问题被查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记者在广东省政府网站看到,去年10月份省政府任命官员名单上有吕英明的名字,任命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吕英明的任命通知是去年11月8日下达,吕英明从上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到被纪委调查,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第三、国内贪腐国外洗钱、消费。2010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 18224 件,同比增加 0.2%;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 2723 人, 同比增加 2%,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1282 人,追缴赃款赃物计 74 亿元。贪污、挪用、逃资海外、公款消费……光是吞噬国有资产的方式就不可胜数,例如近期发生的江西贫困县财政局官员套取约近亿元资金携老婆潜逃案件,震惊全国。 第四、腐败分子已经不满足于一般生活上的富有和享乐,向资本积累型转化,他们的贪腐资金从几万元上升到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几千万元,有的甚至上亿元。如: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受贿金额高达4732万元,称为“江西第一贪”。再如:据记者了解,朱渭平被调查共涉及两大原因,一是其生活腐败,有多名情人,其二因有企业界人士实名举报,或涉及贪腐资金上亿元。朱于9月底被双规之后,纪委调查组人员在其家中搜出存折和房产证若干。 第五、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每年查办腐败案件和腐败人数同比均为上升。如:2010 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同比增加 0.2%,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同比增加 2%,这说明腐败分子前赴后继,这边腐败被查处,那边腐败还在滋生。表明我国腐败已经进入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均衡增长期,出现了笑廉不笑贪的社会风气。 第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腐败的手段更隐蔽。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受益人为达到中标目的,他们串通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陪标,已成潜规则。再如:腐败分子为隐蔽资产,躲避房产实名制登记,他们利用假户口、假身份证办理房产证,事情败露后,出现了房姐、房妹、房嫂、房祖宗。 (二)从已经暴露的腐败问题和贪腐特征来看,滋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不健全是滋生腐败的原因之一。从已经出现的腐败现象来看,好像是人的素质问题,但实质上是制度缺失引起的。一是制度不配套,偏重制定要求式的实体制度,而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保障制度相对缺乏,致使一些制度执行起来弹性很大,容易变形走样;再是监督制度的制度、监督权力的权力偏软,使得一些制度成了摆设。主要表现在:一是,按照规定在岗的国家公务员、领导干部,他们每年是要进行考核的,可这些“带病”的公务员、领导干部又是怎样被考核过关的呢?干部的升迁、任免按规定是要进行推荐、考察、公示、组织批准等程序的,可这些 “带病”的干部又是怎样能进行部门之间工作岗位调整、甚至被提拔呢?二是每个国家公务员、领导干部都有廉政承诺,要定期签订廉政协议,建立廉政档案,可他们腐败了,这些承诺、协议都成了废纸一张。三是现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只要求申报个人工资,不要求申报家庭;只申报劳务收入,不申报非劳务收入……导致一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流于形式。 2、监督不力这是滋生腐败的原因之二。从这些年的腐败案例来看,腐败现象产生于监督不力或无监督状况中,尤其是对主要领导干部,上级监督部门距离远听回报,每年廉政考核了事;同级监督部门怕丢乌纱帽,不敢管;普通老百姓难易靠近领导,管不了;新闻媒体监督有风险,阻力大。这样几乎没有什么约束力,可以监督绝对的权力是必然导致腐败的根源。主要表现在:一是上级监督部门平时发文件、听汇报,年终对所属考核合格即可完成任务,民不告,官不揪;二是同级监督部门的人权、财权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手里攒着,你敢吗?三是下级官员一部分人想让上级领导提拔重用,你能吗?另一部分人是事不关己,当老好人,你好、他好、大家都好,他们对自己的领导年终考核投票没有不合格的;四是老百姓对自己的父母官难以靠近,你找他时,或被拒在大门外,他下乡视察时要黄土铺路、警车开道,要地方官员护着,老百姓只有欢迎的份,能说实话吗?五是新闻监督,要么领导没时间,要么领导不在家,推三阻四。 3、思想教育缺失,道德观念差,这是滋生腐败原因之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外先进的、腐朽的思想观念流入我国,先进的 经验 技术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腐朽的思想观念同我国封建的、旧的传统意识相融合,滋生了腐败的土壤。致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产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陷入腐败的泥潭。如: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沦为“江西第一贪”,案发后,在《悔过书》中写到:“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一开始就是追求当官发财、大富大贵”,“只有自我、只顾自我、只为自我的思想深入到我骨髓里”。 三、遏制贪腐问题的主要途径 反腐倡廉建设已刻不容缓,以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期盼,回应时代的迫切呼唤,适应形势的客观需要。 1、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要是:(1)教育要贯穿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深化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廉洁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2)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3)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通过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进行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树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2、强化制度建设,使制度真正成为权力的“笼子”。主要是:(1)完善领导干部任免、提拔制度,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直接选举范围,解决“带病”干部被提拔重用的问题。(2)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杜绝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脱离实际,一个人说了算造成决策失误。(3)完善公务员、领导干部考核和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使他们权利真正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解决干部“带病”在岗问题。(4)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以维护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5)完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解决上级监督部门管得到,同级监督部门敢于管,新闻监督无风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问题。 3、强化监督机制,使权利真正装进制度这个“笼子”里。主要是:(1)对现有的监督部门实施机构设置、人员配制、经费配备等由中央统一管理或效仿香港廉政公署工作机制,解决同级监督部门监督软的问题。(2)对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办事能力和办案水平。(3)鼓励新闻部门参与监督,对扰乱新闻部门正常监督调查者,坚决依法惩治。(4)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畅通监督 渠道 ,奖励监督有功人员等。 4、强化与国际组织合作,切断腐败分子国内贪腐国外洗钱、消费链条。主要是:(1)、遣返犯罪分子,进行法律制裁,让贪腐分子打消潜逃幻想。(2)返还贪腐资金,减少国家经济损失。 5、加大处罚力度。2013年新交规的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提出处罚力度过大等质疑,但毋庸置疑的是效果很好,擅闯红灯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事故率也下降不少。那么治理贪腐为何不能借鉴?对于经核实的贪污腐败案件,可以加大处罚力度,以儆效尤,让其他想贪的;已经贪,还想继续贪的不敢再贪。 社会贪污腐败现象的治理无法一蹴而就,要想做到标本兼治,不仅要从体制、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更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出发,逐渐形成一条从制度约束到道德约束,从紧靠政府部门查办到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的链条,才能切实有效的控制贪污腐败现象。

在古代,官员的任免,自家的顶头上司说了不全算,县太爷下面都是吏,六房书吏,世代在当地打杂的,一般不受县太爷的任免,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书吏却不流,待在衙门里送往迎来。再下面是衙役,属于贱民,供站班跑腿之用,也是衙门里现成的,县太爷一般也只是用,不操心他们的人事调动。至于县太爷,都是考试得售,或者捐班买得,由中央政府(吏部)统一派下来的,他们的上司,对下属,可以参劾,但不能任免,参劾,也得有确切的证据,加上上司和下属平常各驻各地,见面不多,纵然有心拍马,机会也不多,所以,官场马屁一时半会还上不了档次。 今日一个县委一把手,对县里所有干部的职业生涯而言,都具有生杀予夺的意义。即便是县长、副书记,如果跟一把手搞不好关系,上面一般都会给一把手面子,让他走人。一个县,吃官饭的,数以千计,这么多人的命运掌握在一个人手里,说谁行,谁就行,不行也行,说谁不行,谁就不行,行也不行,想让一把手不喜欢拍马,难;想让大家不拍马,更难。但是,尽管如此,在任何地方,即便是官场风气特别差的地方,还是会存在若干不拍马,或者不太喜欢拍马的干部。 按道理,做官的人,喜欢马屁精的概率很高,能爬到某个高位,多半不是傻子,都知道拍马屁者往往动机不纯,甚至别有用心,一个把持不住,弄不好被对方忽悠了,也大有可能。不过,人之所以为人,都是有弱点的,最大的弱点,莫过于喜欢被奉承,换句话说,被拍的感觉,爽!尤其是在拍技日益提高,谀词日渐丰富的今天,拍和被拍的双方,实际上都达到了一种通体舒畅、毛孔尽张、酣畅淋漓的境界。一日没有小妞唱小曲、扭屁股就不能下饭的官员,同样也不能离开下属的马屁。所以,一位县委书记说过,用人,至少得用三分之一拍马屁的,否则,咱做官图什么? 但是,大权在握的一把手,在享受吹拍之余,还有政绩的压力。中国现阶段的现代化,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作为火车头拉动的现代化,政府除了管政府的事,更多地要参与经济活动,甚至主要长官都投身市场,做广告,推介本地产品。在各种政绩考核指标中,GDP的指标,具有核心价值的意义。因此,我们的政府,成了世界上最繁忙的政府,不仅有彼此间的公务私务的往来,文牍成灾,公文旅行,名目繁多的礼仪活动,还有大量实务性工作,虽然这种工作有些很不必要,属于对市场的不适当管理和干预,但就工作本身而言,却是真刀实枪,附带业绩指标的。政绩指标的背后,是上级,是决定一把手命运的上级机关或者上级领导。 既然有具体的业绩指标,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类似于公司,多少要讲求一点效率,因此,就得有人给它干活。用不着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几乎每个机关,都有少数几个能干的,这些能干的人,支撑了几乎整个机关的业务。但是,这些人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就是或多或少都有点争议,在组织人事部门那里,属于不能重用,又不能不用的一类人。要问起来,组织部门可以有一大堆说法,比如骄傲自满、目无组织、不守纪律、不拘小节等等,总之毛病很多,比任何人都多,但实际上,他们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拍马屁,或者不习惯拍马屁。上级为了政绩,为了指标考核,不得不容忍他们,但是只能用他们干活,不能让他们掌权,所以,一般都是副职正用,小官大用,反正是活儿他们干,荣誉领导或者别人拿,还美其名曰,接受荣誉的考验。能干的人,多少有点才气,有点个性,不乐拍马,往往是个性和才气使然,对于领导重使用而不重用的做法,难免有牢骚,于是加重了领导的不悦。 领导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如果政绩管理的目标体系发生变化,可以掺水造假而较少受到惩罚,那么领导的忍耐度就更加有限,不仅不能容许顶撞,当众发牢骚,而且连腹诽也能明察于秋毫。更进一步,他们已经越来越见不得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有人不拍马了。眼见得,各个系统,各个级别的领导们,就大趋势而言,对不拍马的容忍度在下降,越降越快。政绩管理体系造假度越高,领导对不拍马的现象的容忍度就越低,如果某些领域的所谓政绩管理体系,原本就是这个领域的领导们自己杜撰出来的,本身不含多少硬通货,那么,在这个领域,领导就更加容不得下属不拍马,现在的高等教育,就是这样一个领域。 马屁只是副产品而已 现在高校的排名竞争,主要看它们在教育部的考核体系中的位置,而这个位置,主要取决于你的核心期刊发表数量,课题数量、级别,博士点、硕士点数量,一级学科数量,重点学科数量,重点学科基地数量,进没进211,是否985高校等等,谁的数量多,谁就档次高。这些指标、发表量和课题数,似乎看起来有点“干货”,其实在知情人眼里,也是“水货”,因为这些课题和发表的论文,99%以上,不仅对学术知识增量没有任何贡献,对国计民生,也毫无用处。至于其他指标,不过是中国人编出来糊弄中国人的玩意,同样一个学科,你的就是一级,我就不是,你的是重点,我的就不是,学科凭什么有级?给学科分出级别,也只有官本位的中国人才能想出来,很像是马三立的相声,逗你玩。 本来,学生的培养,理应是高校的硬指标,学生出息与否,出路好坏,有无学术成就,原本可以作为衡量学校好坏高低的标准,但是,目前的中国,还没有走出文凭时代,人们对大学的需求,还有很大的虚的成分,加之学生毕业之后怎么样,存在相对的滞后期,因此,至少到目前为止,社会上还没有以学生这种“出产”,来衡量大学的好坏的意识,因此大学可以安稳地关起门来玩虚的,自娱自乐。目前高校权重最大的学生培养指标,是看一个学校有多少获得全国博士百优论文的数量,可是百优论文怎么评出来的呢?依旧是学术官僚们自己的事,跟所有类似的评审没有两样。所以,这样培养指标,也依旧是马三立的相声,逗你玩。 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原本最不应该有官气的大学,衙门化推进速度如此之快,官本位意识如此流行,在社会上似乎还有点名气的教授们,为了一个处长、副处长打得头破血流,各级学官们,官架子摆得十足,手里不仅权力大了,而且可以支配的资金也多了,先要求听话,继而接受拍马,不听话,不拍马,认真作学问,就什么都没有,迅速边缘化,再不就自己走人。教授在他们眼里,不仅成了下属,而且成了差役,到了这步天地,教授们自然无师自通,拍起来了。无论任何场合,开会只要座中有领导,教授们自然会让领导先说,无论领导懂还是不懂,领导说完了,教授们再说的时候,都会自觉重复领导讲话精神,言必称“正如某某领导所说”,领导听了,舒服,而且自得,时间一长,觉得自己什么都懂。 教授都有专业知识,社会科学的教授,大多熟知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理论,按理性选择原则,拍马屁的投入小,收益高,不拍的反之,所以人们理应趋向拍才是。其实,官场中人,虽然不谙这样的洋理论,但操作起来,也没有不明白的,谁都知道以小博大的便宜,都知道在人屋檐下做人的道理,所以,大趋势,向着拍马的方向前进,早觉悟者,早得济。 虚假的政绩,不仅催生出虚伪的人际关系,而且催生出虚胖的学校,于是大学扩张再扩张,比师资扩张快的是建筑,比建筑更快的是各种“点”和基地,比谁都快的是“科研成果”的数量,这些数量,转化为新的政绩,再催生更高、更大、更快的高等教育。周而复始,循环升级,几年功夫,中国大学的毛入学率,就增加了十几个百分点,博士生的总量,超过了美国。在中国,谁敢说教育是个慢功细活?我们不仅有跃进的速度,更有跃进的气度和胆量。 当一个社会,知识分子成堆的大学,风气堕落得居然比官场还快的时候,是可怕的。当一个社会,官场上除了上级之外,没有任何人或者机制,可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的时候,更可怕。如果连上级的制约,都没有了硬指标可供操作,指标不过是可以相互哄的游戏时,尤其可怕。马屁,仅仅是个副产品而已。 回答者: oldbridge - 童生 一级 5-28 12:12我来评论>>相关内容• 求两千字以内的邓论,万分谢谢~ • 廉洁修身作文,3000千字内 • 熊振林图片 • 网上投稿有稿费吗?哪里有? • 结合汉武帝强化检查制度,谈谈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反腐... 更多关于反腐倡廉演讲稿的问题>> 查看同主题问题:反腐倡廉 演讲稿 其他回答 共 1 条论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特别是要结合重庆实际加大对移民资金和移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提高为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必须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环境,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始终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作为重要职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违纪者、教育失误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当前的监督现状,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既要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又要注重善于监督的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权利,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规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创新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和要求,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

室内设计法规论文

随着人们审美思维的变化,基于美学理念的室内环境艺术设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艺术室内设计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室内设计中的涂鸦艺术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摘要

内容摘要:本文的目的主要研究涂鸦艺术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并分析其未来的发展。通过理论的研究和实地调查的 方法 ,对涂鸦艺术在现代装饰设计中的具体运用进行分析,指出涂鸦艺术对室内空间的感觉和涂鸦艺术的方式。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内容

关键词:涂鸦艺术、方式、室内设计、视觉、情感

建筑大师普拉特纳认为,“室内设计比设计包容这些内容空间的建筑物要困难的多,这时因为在室内设计中,你必须更多地同人打交道,研究人们的心理因素,以及如何能使他们感动舒适、兴奋。” 而涂鸦艺术恰恰是对室内设计的人性化和个性化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可能和创新。

一、 室内设计中的涂鸦方式

“涂鸦”在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在发生着独有的变化,从童话到街头艺术,再到独树一帜的艺术风格。

(一)、短暂式的涂鸦艺术

涂鸦, 典故 出自《玉川子集?云添丁》,卢仝有一个儿子,喜欢乱涂乱写,常把卢仝的书册弄得又脏又乱。因故卢仝写一首诗:“忽来案上翻墨汁,涂抹诗书如乌鸦。” 因此得出涂鸦一词,并流传至今。然而我接触涂鸦这个词是在我大一时候,当我们上第一节设计色彩时,我们老师拿来他四岁女儿的涂鸦作品。并讲你们的色彩在创作不断的进步时,而丢掉了对色彩最本质的认识。色彩不是思考的产物,而是你对事物的原始感,这就是涂鸦,这就是涂鸦艺术研究的开端。

短暂式的涂鸦艺术的特点主要有:色彩个性化,内心的呐喊、环境的宣泄,形成独特的个性化;内容多元化,每个人内心都不一样,所无意之中创作出来涂鸦作品都不一样;目的模糊化,短暂式的涂鸦艺术是个人无意识的创作过程,它不具备足够的目的性、随心所欲、随便而安的表现方式是短暂式的涂鸦艺术的一种表现。

短暂式的涂鸦艺术创作逐渐得到年轻人的追捧,许多个性化的创作在室内空间的运用也越来越少。例如:“现代年轻的夫妻在自己装修室内空间中经常自己动手在墙壁上书写着随意的笔画,创作出不一样画面。这也许不是一件艺术品,但是它将成为一种装饰美观的图案。

(二)、终生式的涂鸦艺术

在十七届金犊奖中有这么一件 广告 作品。内容主要讲述着一位眼盲的老人家在家中依靠一堵墙扶着生活了十几年,来来往往,当它在这面白净的墙面上挥画着它的第一笔时,她也许不会觉得它是一件艺术品,而在她后人眼里那不仅仅只是一种艺术,更是一段美好的回忆。然而当老人逝世后,空空如也的房间,留下的只是时间和墙上的一道直线。在这件涂鸦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情感,看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而不仅仅是一张画面。作为这位老人在无意之间创造出惊人的画面,但用她的一生作为代价,这难道不可以称为一种艺术形式吗?

终生式的涂鸦艺术是指长时间创作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画作里的涂鸦过程,它不仅寄存了人短暂的情感,还永存了一种回忆。

终生式的涂鸦艺术特点主要有:色彩的复杂化,长时间的涂鸦,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色彩和灵感;内容情感化,这样的涂鸦艺术留给自己是人对房子情感寄托;目的模糊化,虽然每天的涂鸦,但是也只是一次次的呐喊叠加而成,没有目的性的涂鸦创作。

终生式的涂鸦艺术对于每个人都具有独特创作。今天也许只能在墙上留下一个手印,明天也不过多一个而已,但是久而久之它就成为了一幅涂鸦作品。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中的卷轴不就是一种涂鸦艺术的表现,它只不过留下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脚印,而是无数人民涂鸦而绘成的艺术。我相信它不一定具有很强的画面感,但是它承载着许许多多人的情感寄托。

(三)、专业化的涂鸦艺术――墙绘

墙绘指的就是在装饰墙上利用 彩绘 的形式涂鸦装饰画面。 在现代有许许多多的人放弃传统的墙纸和木框,而对于他们也无疑使在做涂鸦的工作,只不过涂鸦的画面也变得美观化。

专业化的涂鸦艺术有主要特点有:色彩归整化,因为这是涂鸦艺术成为商品,它存在一定的画面感;内容的简单化,经过彩绘工人的世界就单一美观;目的清晰化,它不再是一种宣泄而是商品,所以具有其目的也是清晰可见。

专业化的涂鸦艺术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艺术价值。在室内空间设计过程中,涂鸦艺术作为一种原生的表达,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呈现了一种视觉样式,极大地丰富了公共空间的 文化 与艺术表达。也创新了一种空间的视觉传达画面。墙画彩绘可以自由选择表现内容,而作为居家空间主要组成部分的墙体就自然成了涂鸦艺术表现承载体,也成为室内墙面装饰的新语言。

二、 涂鸦艺术对室内装饰之间产生的影响

当涂鸦艺术逐渐的进入室内装饰时,人们已经开始接受模糊的是世界。可以不要高贵、优雅和矜持,但个人风格必须得以表现。设计师将涂鸦艺术强烈的视觉语言和激情运用在室内设计中,给现代室内设计表现形式增添了新的方向,也为装饰空间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模式。

(一)、涂鸦对室内装饰材料的影响

涂鸦艺术个性化的特点,突破了传统的方式,开创新的装饰模式,取代了传统的壁纸等装饰材料。让原有单一的材料从个性化的装饰中消失,从而凸显主人的另类追求。

在繁杂的装饰大市场,各式各样的材料琳琅满目,人们越来越觉得自己创造出的东西可以堪比所有大师的手笔,这不是一个自负的表现,而是一种自信。是自己对内心的一种满足,对灵魂的一种呐喊,对外部环境的一种自我改造。涂鸦艺术的即时化满足了每一个自我创造的人,让他们很快地表现自己的心声。

(二)、涂鸦对室内装饰风格的影响

作为一个室内装饰设计师来讲,室内装饰就好比一连串的连环画。而设计师要做的就是构建一幅幅优美的画面。经过时间迁移,一代代设计师为其装饰的画面风格在逐渐变化。从现实走向虚幻,从人生走向想象,而在现实的世界里,人们不再需要写实的画面,而更偏向虚拟的空间,这就是人的价值观的提高。

涂鸦艺术是对传统审美的颠覆,正如庞德诗歌所唱:“这个时代需要一个形象来表现它加速变化的怪相,需要的是适合现代的舞台,而不是雅典式的优美模样。”涂鸦艺术正是在改变人们的审美观,使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这个原本一样的世界,甚至原本一样的画面。那我们需要的就是创新,创造出一件事物的不同角度,不同的视角,不一样的世界观念。这样才能构建出一个美好的画面;一件富有创造价值的艺术;一套真正意义上的装饰空间。

(三)、涂鸦对人的情感影响

任何设计都是为人而服务的,脱离了人的设计是不存在任何设计价值。这是每个设计师都明白的。所以任何设计都必须从人出发,从人的情感出发,考虑设计的方式。

涂鸦艺术具有较强的表现性,能够充分的体现每个人不同的情感世界。当一个人在拿起画笔的那一刻起,都在宣泄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感;都在现实当中追求虚拟的世界。无论是那种涂鸦形式,它都在向世界传递一个内心画面。

三、 涂鸦艺术在室内装饰设计中的价值

涂鸦艺术是人情感的产物,它具有不同的价值。而在室内装饰设计中涂鸦艺术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精神价值和文化价值。

涂鸦艺术开创了室内装饰世界的另一面,它在社会中树立了设计创新的领域,让人们对设计有了崭新的理解和构建,颠覆了传统的审美观,为人们开创了另类的世界观。涂鸦源于情感,归于情感世界,它改变每一个不能创造的人去创造自己的世界,也对这个环境世界起到改变性的作用。然而一种新的装饰风格的诞生,势必会影响一代人或几代人的设计思维,所以它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播作用。

涂鸦源于生活中的情感世界,服务于现实世界,改变着未来世界,也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观。

结语:涂鸦艺术从颠覆潮流到称其一方,那是一种必然的过程,因为人性的发展,也促进涂鸦艺术的发展;涂鸦艺术从街头艺术登堂入室,成为装饰的一种风靡,那是一种自然的结果,因为它宣泄着个人情感、传递着内心的世界;涂鸦艺术从原始社会开始到今天的发展,那是一种先天的预知,因为顽强的生命力造就了新的艺术开端。

室内设计中空间的艺术价值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摘要

【内容摘要】室内设计作为一门集艺术、技术、科学于一身的综合艺术,根据空间形态与使用功能,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创造功能合理、舒适美观、满足受众心理需求的空间环境,是对建筑空间的再设计。室内空间艺术并不在于形成空间结构的长、宽、高的总和,而在于空间的部分本身,在于被围起来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空间,它才是室内设计的灵魂,只有明晰了空间自身的艺术价值所在,才能使设计的本源真正得到回归。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内容

【关键词】室内设计 建筑 空间 艺术价值

室内设计行业起源于20世纪中叶的欧洲,最初的从业者是由美术工作者和建筑师组成。在我国,解放前的建筑及室内设计由建筑师完成,解放后才逐步有美术工作者参与其中,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出现了由建筑师和工艺美术师转型的室内设计师。室内设计作为一门集艺术、技术、科学于一身的综合艺术,根据空间形态与使用功能,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创造功能合理等满足受众心理需求的空间环境,是对建筑空间的再设计,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从艺术的角度为空间实体、虚体、技术、经济诸方面提出解决美学问题的方案。

室内设计的主题是空间,什么是空间?空,指里面没有东西,无,没有。间,指两个事物或两段时间当中,一定的范围之内。空间在字典中的解释为“物质运动的一种存在形式,由长度、宽度、高度表现出来,是物质存在的广延性和伸张性的表现……具有客观性和无限性,就宇宙而言,空间是无限的、无边无际的,就每一具体的个别事物而言,则空间又是有限的……”可以看出,空间是一种超越确切概念定义的意念,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荷兰著名建筑师、 教育 家赫曼·赫茨伯格认为,“空间象征了一切拓宽或除掉现存限制并开发更多可能性的东西,因而空间是相对于确定性而言的概念,这种确定性是封闭的、压抑的、笨拙的、受监禁的,被划分为承载物和分隔物,并被分类建立起来,被预先决定又保持不变,清楚明白。”这里的确定性指的就是围合空间的实体,实体以外的间隙就是空间,它无形且不可见,以不存在昭示着存在。

室内空间源于建筑空间,脱离建筑空间的室内空间环境是不存在的。既然我们建造有形的建筑实体是为了形成围合起来的空间,人们的行为活动也是在“空”的部分中进行,那么室内设计的重点毫无疑问应该是这“空的内部”,但有的人却把室内设计误解为一种“界面设计”及造型处理上的装饰美化,夸大视觉表象的装饰价值趋向日趋严重,缺乏对设计本质——空间的深入理解与探究。在面对一个由界面围合而成的室内空间时,“装饰者”通常的做法是把几个面孤立开来分别进行装饰后再组合形成所谓的室内设计。他们一直在努力创造最漂亮的“盒子”,完全丧失了对内容的控制,形式显得比内容更为重要,像法国建筑师让·努维尔所说的,他们“要创造美学奇迹”。为了实现目的,他们求助于装饰,而不是空间,其结果必将是空洞、表面、浮夸及缺乏根基的。在没有认识到空间意义的前提下,对空间界面做出的任何装饰,只能是徒有其表,不仅会扰乱我们的视觉,还会混淆空间设计的本质。

我们可以把建筑室内空间看作是三向维度下可以利用的几何“实体”,或可以利用的容积。这种思想最早出现在我国春秋时代老子的《道德经》中,“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意思是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所给人的便利,是“无”发挥了它的作用。这种“有、无”的哲学观正是建筑室内空间意义的写照,如果把“有”界定为具体的物质,即建筑空间的围合物,那么,“无”,即室内空间就是具体物质所存在的结构方式、时空关系、运动和变化形式等。建筑大师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有机建筑理论也主张“建筑的内部空间是建筑的主体,房间本身应显露出来,否则建筑物就缺乏现代感”,“建筑新的实体是在屋顶和墙围护的内部空间”。在他看来“空间并不是一种消极空幻的虚无,而是一种强大的发展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推开墙体,穿过楼板,甚至可以揭去屋顶”,“这种内部意义正是我现在所确信的是建筑要表达的伟大事物”。空间艺术并不在于形成空间结构部分的长、宽、高的总和,就像一首诗歌不仅是一些美丽诗句的总和,一幅画作也不仅仅是一些不同色块的组合,它的价值体现在那“空”的部分本身,在于被围起来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空间。室内空间除了仅有的长和宽的空间形式——即供人们观看以外,还给了我们三维的空间,就是我们站在其中的空间,这里才是室内设计的灵魂及其艺术价值所在。

强调空间在设计中的“主角地位”并不是全盘否定装饰的作用。按功能组织空间时也要考虑到装饰的作用,因为单纯的空间是无法让置身其中的人感到愉悦的,那样的空间带给人的将是形式上的单调和情感上的冷漠。如美国当代建筑美学家托伯特·哈姆林所说,“纯物质的功能主义决不能创造出完全令人满意的建筑来”。装饰性艺术表现作为一种传达美的手段,以它特有的方式改变和美化了空间环境,强化了空间主旨,是内部空间合乎逻辑的反映,是合乎人的需求,并与人的审美理想能够产生共鸣的。从某种意义来说,室内空间设计的目标就是要根据空间的功能要求、文化内涵和组合关系来确定其装饰样式,把内部空间和外部装饰协调统一起来,各得其所。但在这里,有一点我们必须清楚,即室内设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诸要素在系统中并非都处于相同地位和起到同样的作用,如空间相对装饰来说就处于支配地位,影响着装饰及其他因素而成为决定性的要素。

虽然室内设计的灵魂是空间,但强调空间的重要性并未在人们最初的建筑活动中形成共识。古典主义时期,空间尚未得到人们的重视,建造建筑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形成空间,倒不如说是为了获得围合空间的实体,空间只是建筑的附属物。如,古埃及时期人们建造体形巨大的金字塔,金字塔与其说是建筑,倒不如说是建筑雕塑,因为相对宏伟壮观的外部形态,其内部空间几乎被忽视了;古希腊时期因其并没有把神庙看作是礼拜的场所,而是象征着神的家,所有宗教仪式都被安排在露天广场举行,所以,古希腊建筑更多注重的是建筑的外观形体设计,而忽视其内部空间;古罗马时期人们才开始真正进入一种空间围合状态,但此时高大、雄伟的建筑空间总是作为国家权威与尊严的象征,完全忽视了人的内心感受。在早期____时期,教堂作为一个公众集会的大礼堂,是参加宗教仪式和祈祷的场所,建筑师在设计中依据人的因素开始考虑空间。拜占庭时期因其信奉的东正教宣扬众教徒之间的平等一致,要求教堂体现出向心性和圣坛与教众的接近,所以空间向着更适合这个要求的集中式形制发展。罗马时期则是在教堂祭坛前增建一个横向空间,形成了一个十字形的平面,被称作拉丁十字式,这一直是天主教最正统的教堂空间形制。哥特式建筑是伴随着人们进一步开拓内部空间的需求出现的,建筑师在空间中为人们营造了一个向上和向前的两个空间动势,而且体量空前。文艺复兴时期的创新体现的是一种格律美学的发展与运用,试图在空间设计中寻求一种秩序、一种规律、一种章法。巴洛克时期建筑的内涵非常复杂,有其特殊的开拓和成就,它常采用非理性的构图手法,消解了空间和形体上明确单纯的几何性及逻辑关系,创造了一种新的空间概念,并赋予空间以动感。现代主义时期建筑空间从传统的静态平面布局过渡到灵活、开放和可变的现代平面布局,提倡简洁,将装饰因素减至功能要求的最低限度。而到了后现代时期,建筑空间逐渐从匀质空间发展到多功能的综合,带有明显的逆反性,推崇矛盾性、复杂性、含混性等一系列与传统美学不相容的审美范畴。

从建筑空间的发展演变中我们不难发现,人们对建筑室内空间艺术价值的认知经历了一个从最初忽视到逐渐重视的意识形态的转变过程,但无论怎样,都不可否认空间在设计中所具有的魅力,它是主角,是灵魂,这是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

虽然我们今天对空间的认知、对室内设计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无论是设计方式、目标、手段、技术或是理念却从未停止过发展的脚步,正如经济没有了增长就不能运行一样,室内设计如果不把目标瞄准未来就不会有进步。如今,随着人们思想意识与文化素养的进一步提高,对更高品质的生活空间需求欲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设计从业者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对空间艺术价值的研究,以寻求真正的、本质上的创新与发展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是空间理论与设计发展最直接的推动力,也是激发空间设计活力的有效手段。

空间的魅力是无法抗拒的,纵使我们可能有时忽略它,但室内空间设计的美感和艺术价值最终还是体现在这个动态的、有生命的“空间”之中。

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文献

[1]布鲁诺·赛维.建筑空间论[M].张似赞,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赫曼·赫茨伯格.建筑学教程2——空间与建筑师[M].刘大馨,古红缨,译.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

有关艺术室内设计毕业论文推荐:

1. 室内设计毕业论文范文

2. 室内设计毕业论文

3. 装潢艺术设计毕业论文

4. 关于室内设计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室内设计论文范本

6. 浅谈室内设计色彩论文范文

经济法市场规制法小论文

试论经济法的独立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明其独立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它的产生以至发展都伴随着争吵,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作为理论思维的第一步就是给经济法下定义,这也是经济法研究学者的首要任务。前人在此已做了相当的工作,总的说来,对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观点:一是承认经济法是一个法部门,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定义;二是不承认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认为经济法是一个学科或是一种规范的综合等等。 否定经济法的普遍观点认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1) 。而肯定派则认为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方法,坚持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2)。综观两方的观点其最大的分歧就在于经济法是否有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这也是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还有部分学者为求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对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法部门的划分并非如此,现在不得不对这一传统理论加以彻底的改造了(3)。当然还有提“法域说”和“法体制说”的。笔者以为我们没有必要一厢情愿的为建立一套理论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认的东西,否定这一点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唐诗有言:“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句诗用来说明经济法的发展极恰。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应该得到肯定,如何去诠释经济法呢?首先还得从法谈起,法律就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经济法也是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了解这一点给经济法下定义就不是一件难事。从苏联改造过来的“纵横统一说”在学界曾占有相当的地位,此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和横向的经济协作关系(4)。这一观点试图使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更加明显,但无意间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经济协作关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不应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是民法调整的范畴。经济法主要是从公权力入手来调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间的交叉关系。现在特别是象中国这样的日益发展的经济民主社会,公权力应该在一定的地方适可而止,不应过多的涉入私权利。因此,经济法应定义为是调整国民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管理和协调关系,这区别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调整的主体其中重要一方是国家相关的经济机关,这是为摆脱行政机关对经济的盲目干预,确定一定的机关进行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虽然,经济法是以一定的强力为基础的,但强力并不是直接调整手段而是作为经济管理协调的坚实后盾。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而进一步研究其实重要的就是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上个世纪以来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可以肯定的说经济法是一个部门法。前面已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下面具体就经济法的独立性进行研究。 判断经济法是否为部门法须确立一个明确的部门法划分的标准,而不是不顾现实自封为部门法。部门法的划分有对象说,对象加方法说,还有方法说,还有目的说等。按照多数的观点认为特有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是划分的标准。但方法相对于对象来说是次后的,特有的调整对象才是关键,任何法律部门都有其调整的对象,这是划分部门的根本标志,它是指法律部门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5)。虽然有人对这一传统的划分方法提出了质疑,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对经济法的基本界定说还是应当立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根本特征,否则经济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异于空中楼阁,经济法的科学性也就值得怀疑(6)。在前面的定义中已经阐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协调关系。这种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经济机关,另一方则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大到公司企业集团,小到“户”(7) 这种经营的单位。从客观上说,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说有宏观调控法(或者宏观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经济组织法等方面。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财税等,市场规制法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业法等方面的内容。 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在经济的管理协调过程中会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调整手段,这并不会影响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现实的情况非常复杂,使得国家必须用多方面的手段进行调整。另外经济法也不是没有自己的调整手段和方法,如“经济不名誉”处罚等。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经济法有明确的调整对象并辅以一定的调整方法,它就具有作为一个法部门的独立性,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四、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若要进一步明确其部门法的地位,须与相邻的部门法加以比较,不能区别就难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涉及公私权利的问题,一方面它与民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行政联系紧密,所以准确的区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才能说明经济法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相较而言,其他部门法就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必要,本文由于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门法相比较。 与民法相比较,双方调整关系的主体明显是不一样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调整的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管理协调关系,与人身关系无关。明确的区分经济法和民法是为了让公权利不干预私权,让市场经济按价值规律发挥最大的作用。经济法与民法并不是对立的,经济法是民法的重要补充,可以说民法是经济法的基础,经济法是民法的保障。 众所周知狭义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后来才出现的特别民法。尽管有民商分离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属于广义的民法是没有异议的,其基本的价值理念与民法是相同的,调整的对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脱离这点商法就不成其为民法。一般认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这些同时又被纳入经济法的范畴,如何具体的区分商法和经济法呢?有的学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证了商法的来源,认为商法本来就是一个不十分规范的叫法,也就是说没有商法,建议把调整平等主体的部分划入民法中,而余下的划归经济法(8)。笔者以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现有提法已是共识,所以属于商法的相关法中可以有经济法规范,只是双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从主体资格、权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规定和研究,而经济法则从经济组织、竞争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研究。商法与经济法并不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其区分关键在调整的主体不同。 与行政法相比较,二者主体方面存在相似之处,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也就是说国家一方面是统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管理者、组织者,在某些时候还是经营活动的参与者。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由行政法调整,行使经济职能的由经济法加以调整。传统的行政法内容庞杂,不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并规范行政行为,一些原来行政领域的东西应分离出来纳入新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来调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没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统的法规继续留在行政法中,最终行政法调整余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应该是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的行政救济(9)。因此区分经济法和行政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调整对象上看,行政法只调整发生在行政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公安管理关系,人事行政关系等,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活动中的管理协调关系,包括产业政策管理关系,工商管理关系等。再是从调整的方法上看,经济法更广,不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还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上更多的是采用间接调控方式。最后,经济法规范专业性更强,更复杂。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如今,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指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经济法,它不仅仅考虑的是经济的增长而且还同时兼顾到社会、文化、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协调、综合的发展和进步。它追求的是社会正义,维护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经济法中图分类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概念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最终在1987年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发展,既考虑当前发展的需求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这种发展模式的提出是基于对18、19世纪那种掠夺式的发展的反思后做出的。当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既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同时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这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经典表述。经济法小论文根据这个表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就不能够只追求经济的自我增长,而是既要考虑到经济的主要的产值方面的实现,又要保持能够在未来能够拥有永不衰竭的发展的动力。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全面战略,它主要包括在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指的是鼓励经济增长而不是以环境保护为名取消经济增长,但可持续发展不仅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生态可持续发展指的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和改善地球生态环境,保证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和,使人类的发展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之内。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创造一个保障人们平等、自由、的社会环境。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经济可持续是基础,生态可持续是条件,社会可持续才是目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是一种与各个要素之间建立广泛而又友好的关系,并实现其良好的互动局面的法则。着中法则的最终实现会对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其本身的实现又是需要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的。因此,可持续发展是在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建立良好关系基础之上,而后实现的一种多边的相互作用的共赢局面。经济法价值观念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统一谈论这个话题,主要是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三个原则入手,公平性原则,持续性原则,共同性原则。2.1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指的是在能够承载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社会各个系统的协调发展。其主旨是,人类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都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对自然资源有限度的利用。社会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如果只是重视眼前的利益,用浪费资源的方式来获得经济的增长是不可取的。所以这一点在经济法中必须体现。它的存在可以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至于是以牺牲其他的资源,环境等作为条件的交换。这样是督促经济的发展走集约型路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2.2公平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应该追求两方面的公平:一是本代人的公平即代内平等。二是代际间的公平即世代平等。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满足全体社会人民的愿望,两极分化是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它是可持续发展最大的敌人。满足这一代人的愿望,也必须以不牺牲后代人的发展需要作为前提。经济法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引入公平性原则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保证经济的持续的,有效的发展。共同性原则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则是应该共同遵从的。一方面,共同性原则其实是和公平性原则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必须共同的去遵守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法律,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损害集体的或者他人甚至是下一代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指它要实现的是经济、社会、教育、资源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发展,而并不是某一方面的提高。所以,这一点也是经济法立法必须引入的规则。3经济法的必由之路———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发展是以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作为成功的衡量的标准,如果仅仅是经济利益上取得了收益,那将是不能够被定义为社会的发展。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发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究其实质是体现了经济法的公平价值。经济法强调的并不是绝对的公平,但是他要求在成人社会成员差异的条件下来保证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公平。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经济法的理念具有一致性。首先,无论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是经济法的观念,都始终是从社会出发的,是对于社会整体作为思考对象的。从经济法的角度来说,强调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但同时也不放弃个人的利益。就是将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都纳入考虑的范围。而作为可持续发展而言,也是从社会整体成员考虑为出发点,经济法小论文并且根据社会的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及时的调整,对于会破坏经济平稳发展的不利因素采取相印的措施,及时的进行调整。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经济法的观念都是站在社会全体利益的视角进行思考的。其次,从市场和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市场的调节具有相对的滞后性,不公平性,而是常规制法就弥补了由于各种因为垄断或者不正当的竞争而导致的一些阻碍市场正常运行的因素。我们从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可知,可持续发展是既要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发展的需求。这也就是说既要实现同代的公平又要实现代际间的公平。从此看到,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经济法的观念不谋而合,都是要实现公平,共同发展。把阻碍当代人和同代人不平衡发展的因素消除,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三,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经济法之间来看。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推动社会的进步。经济法的制定最终也是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为目的的。以保证国家的战略目标能够实现。总之,经济法和可持续发展是一脉相承的,是存在着不尽暗合的。用经济法来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是一种最自然的结合。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指导下,经济法会在理念和价值观上得到新的突破。 仅供参考。谢谢采纳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