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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丽文化遗产论文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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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丽,我国史书也称为高句骊、高骊、高丽,是公元前37年出现在我国东北地区的边疆民族政权,至公元668年为唐朝灭亡,存世7个世纪.如此长期称霸我国东北地区的高句丽政权,在被唐王朝灭亡之后,其历史在不知不觉间淹没于浩瀚的史籍之中,不仅为史家逐渐淡忘了,而且还和后来兴起于朝鲜半岛的王氏高丽政权混杂在一起.20世纪40年代,著名的东北史大家金毓黼曾撰<东北通史>(上卷)对高句丽历史进行阐述,但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对高句丽历史的探讨重又陷入停顿状态,相关的认识也出现了很多原则性的错误.2004年,位于吉林省集安市的高句丽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对高句丽历史和文化进行重新审视和探讨就显得尤为必要.

(1)、《高句丽研究文集》(合著),延边大学出版社,1993年。(2)、《好太王碑新考》(专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3)、《高句丽历史与文化研究》(合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4)、《高句丽史籍会要》(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5)、《中国学者高句丽研究文献叙录》(合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6)、《高句丽历史与文化》(专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7)、《高句丽归属问题研究》(合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8)、《中国学者高句丽研究文献目录》(合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9)、《高句丽瓦当研究》(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中国高句丽史》(专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1)、《好太王碑一千五百八十年祭》(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古代中国高句丽历史续论》(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3)、《高句丽史论稿》(专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14)、《高句丽考古研究》(专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15)、《高句丽史简编》(专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年。(16)、《桓州集》(专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17)、《中国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合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年。(18)、《高句丽古墓壁画研究》(专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19)、《高句丽与东北民族研究》(合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20)、《桓州续集》(专著),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 (1)、《高句丽历史归属问题论稿》,《通化师院学报》,2000年第1期。(2)、《高句丽疆域调查与研究现状》,《黑土地的古代文明》,远方出版社,2000年1月。(3)、《高句丽历史课程建设的特色与价值》,《通化师院学报》,2000年第4期。(4)、《高句丽归属问题研究》,《高句丽归属问题研究》,2000年12月。(5)、《高句丽起源和建国问题探索》,《高句丽归属问题研究》,2000年12月。(6)、《冉牟墓志与中原高句丽碑》,韩国《高句丽研究》,2000年第10期。(7)、《中原高句丽碑考释》,《通化师院学报》,2001年第1期。(8)、《高句丽釉陶器的类型与分期》,《考古与文物》,2001年第3期。(9)、《高句丽历史与考古研究》,中国东北历史与现状研究工作会议,2001年第6期。(10)、《王少箴好太王碑拓本及其年代》,《中国东北民族与疆域研究》,2001年第10期。(11)、《好太王碑拓本收藏著录及其年代》,《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1期。(12)、《好太王碑文烟户、奴客诸词语补释》, ;《通化师院学报》,2002年第1期。(13)、《访高句丽霸王朝山城》,《学问》,2002年第2期。(14)、《高句丽王陵及相关问题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2期。(15)、《近年来好太王碑研究现状》,《东北工程通讯》,2003年第2期。(16)、《高句丽文化研究与长白山区旅游资源开发》,《通化师院学报》,2003年第5期。(17)、《<;中国高句丽史>;写作缘起》,《学问》,2003年第7期。(18)、《高句丽迁都国内城相关问题》,《东北史地》,2004年第1期。(19)、《集安作为高句丽都城的考古学证明》,《东北史地》,2004年第2期。(20)、《高句丽建国时间考论》,《学习与探索》,2004年第3期。(21)、《两汉时期高句丽的封国地位》,《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4年第4期。(22)、《高句丽历史的三大谜团》,《北京科技报》,2004年7月7日(23)、《高句丽遗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与高句丽历史归属问题》,《东北史地》,2004年第7期。(24)、《高句丽省称句丽考》,《高句丽渤海历史问题研究论文集》,2004年第8期(25)、《王莽征高句丽兵伐胡史料与高句丽王系问题》,《北方文物》,2005年第2期。(26)、《高句丽神话解析》,《吉林师大学报》,2005年第3期。(27)、《好太王碑一千五百九十年祭》,《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3期。(28)、《晋封高句丽官印考略》,《东北史地》,2005年第3期。(29)、《高句丽泉氏墓地调查及其价值》,《东北史地》,2005年第4期。(30)、《方起东先生对高句丽考古研究的贡献》,《东北史地》,2005年第5期。(31)、《高句丽民族起源与民族融合》,《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1期。(32)、《中国高句丽古墓壁画的研究历程》,《高句丽史新研究》,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33)、《潘祖荫藏好太王碑早期拓本刍议》, ;《东北史地》,2006年第4期。(34)、《集安新出土文字瓦当释读》,《北方文物》,2006年第4期。(35)、《跋高句丽金铜佛造像》, ;《东北史地》,2006年第6期。(36)、《高句丽古墓壁画发现调查与发掘》, ;《辽东史地》,2007年第1期。(37)、《高句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通化师院学报》,2007年第3期。(38)、《高句丽儒释道“三教合一”的形成与影响》,《古代文明》,2007年第4期。(39)、《集安出土卷云纹瓦当研究》, ;《东北史地》,2007年第4期。(40)、《高句丽古墓壁画的文化渊源》,《高句丽与东北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41)、《高句丽将军坟的陪葬墓》,《北方文物》,2008年第4期。(42)、《李云从与好太王碑捶拓》,《东北史地》,2008年第4期。(43)、《好太王碑释文补字略说》, ;《通化师院学报》,2008年第9期。(44)、《改革开放三十年高句丽研究著作综述》,《高句丽与东北民族研究》,2009年第1期。(45)、《改革开放三十年高句丽研究成果统计与说明》,《东北史地》,2009年第2期。(46)、高句丽殉葬习俗初探,《北方文物》, 2009年第3期。(47)、《高句丽军队与战争研究的新成果》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48)、《东北亚视角下的高句丽历史与文化》,韩国《东亚文化》,2010年6月18日。(49)、《新版<;中国大百科全书>;高句丽词条误释说明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7期。

【王氏高丽与高句丽的区别】 王氏高丽立国于高句丽灭亡250多年之后的公元918年,935年取代了朝鲜半岛的另一个政权新罗,翌年又灭亡了后百济国,统一了半岛中南部大部地区。至公元1392年,王氏高丽的大臣李成桂废王自立,并在1393年以“朝鲜、和宁等国号奏请”明朝,明赐李成桂为朝鲜王,王氏高丽遂改号朝鲜,学界一般称之为李氏朝鲜或简称李朝。此即我国明清时期的朝鲜国。 历史上,曾出现过两个名为高丽的政权。一是立国于公元前37年,在我国西汉玄菟郡高句丽县境内出现的名为“高句丽”的地方政权,我国史书也称之为“高丽”。另一个立国于公元918年,在朝鲜半岛,也名为“高丽”。为将其区分,学界一般以“高氏高丽 ”称呼前者,因为其统治者姓高;以“王氏高丽”称呼后者,因为其统治者姓王。因为两个政权都名为高丽,后人或以为二者有前后相继的关系,或将其混为一体,致使人们对高句丽历史的认识产生极度混乱,而实际上二者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政权,主要体现在: 一、两个政权立国时间悬殊,历史发展归属不同 高氏高丽建国于公元前37年,最初为西汉玄菟郡高句丽管辖,后逐渐强盛,但并未断绝和中央王朝的臣属关系,进入隋唐时期后,因其不遵从隋唐两朝诏令,不断扩张,并阻塞朝鲜半岛其他政权入贡中原王朝的道路,结果导致隋唐两朝的征讨。公元668年,高氏高丽终于为唐朝统一。高氏高丽的辖境最初完全由唐朝安东都护府(治所最早在今平壤)管辖,几十年后有一些辖境为我国历史上另一个地方政权渤海国占据,一些划归兴起于朝鲜半岛南部的政权新罗,一些仍由安东都护府管辖;高句丽族则绝大部分被唐朝迁徙到中国内地,后和汉族融合,小部分融入周围各族之中,其王族后也绝嗣,立国7个世纪之久的高氏高丽最终消失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而王氏高丽立国于高氏高丽灭亡250多年后的公元 918年,935年取代朝鲜半岛的另一个政权新罗,翌年又灭后百济国,统一了半岛中南部大部地区。至公元1392年,王氏高丽的大臣李成桂废王自立,并在 1393年以“朝鲜和宁等号奏请”明朝,明赐李成桂为朝鲜王,王氏高丽遂改号朝鲜,学界一般称之为李氏朝鲜或简称李朝,此即我国明清时期的朝鲜国,其疆土发展为现在的朝鲜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和韩国,人民发展为现在的朝鲜族和韩族。 二、统辖区域不同 高氏高丽初立国于我国境内的鸭绿江支流浑江流域及其附近地区,后扩展到鸭绿江以东以南地区和图们江附近,统治中心最初在今辽宁桓仁县,后迁至今吉林集安,公元427年迁至平壤。高氏高丽在我国南北朝时期达到极盛,最强盛时期的疆域四至大致是:东至日本海,西以辽河为界,北达今吉林省珲春市一带,南到北汉江以北。据《高丽史·地理志》载,王氏高丽在建国110年后的疆域最北在今大同江以北龙兴江一线,其北是我国历史上的地方政权渤海国的辖境,渤海灭亡后是我国的边疆民族女真人的活动地域。也就是说,王氏高丽的辖境基本上是继承了新罗的疆域,其北部地区虽然有一部分与高氏高丽的辖境重合,但在高氏高丽灭亡初期即已经归新罗所有。由此看,王氏高丽统辖的区域并非高氏高丽的旧地,早期在今平壤以南,一在南一在北,王氏高丽占据平壤以北是后来的事情,全部占有半岛鸭绿江以东和图们江以南地区则是14世纪末叶,但此时王氏高丽已经为李朝取代,因而在统治区域上两个高丽也难以构成继承关系。 三、辖境内民族构成不同 高氏高丽辖境内的人民以高句丽族为主。高句丽族的族源是我国上古时期古老民族秽貊人东迁后的夫余、高夷、沃沮、小水貊、东秽等,后又融合了卫氏朝鲜遗民的后裔、汉人、鲜卑人等。这些来自于不同民族的成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融合一体,史书和学界一般以高句丽族称之。王氏高丽辖境内的人民以新罗人为主。王氏高丽本即是新罗国民所建政权,兼并新罗和后百济之后,新罗人和百济人成为了王氏高丽的主要居民。新罗人主要是源于朝鲜半岛南部地区的辰韩和弁韩人,高氏高丽灭亡后虽然有一部分高句丽人加入其中,但不是新罗人的主源。百济则主要是源于朝鲜半岛南部的马韩人。也就是说王氏高丽的主要居民以来源于朝鲜半岛南部的“三韩”人为主,大量的史书记载也表明王氏高丽人和我国古人是把王氏高丽看作“三韩氏旧”的。这些源于半岛南部的民族成员,在王氏高丽数百年的历史发展中逐渐融合为一族,史书和学界一般称之为高丽族。王氏高丽为李氏朝鲜取代后,朝鲜也因此取代高丽,成为其族称,并沿用至今。 四、王氏高丽非高氏高丽后裔王氏高丽的王族也并非是高氏高丽的后裔。关于王氏高丽建国者王建的族属,《高丽史》的作者认为“高丽之先,史阙未详”,但据我国学者考证,王建极有可能是西汉乐浪郡汉人的后裔,因为王氏是当时乐浪郡的望族,且人户很多。王建在临死时亲授的《十训要》中不仅未言自己是高氏高丽的后裔,而是说自己出身平民,并称“赖三韩山川阴佑”,统一了马韩、辰韩和弁韩“三韩”,其后代也多以拥有“三韩”自居。以常理推之,如果王建是高氏高丽后裔,出于统治的需要,定当会大肆宣传,也可证王氏不是高氏的后裔。 总之,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王氏高丽都难以和高氏高丽构成继承关系。 1. 高句丽民族是古代东北地区夫余人所建立的。其领土主要部分处于汉朝的辽东、玄菟、乐浪、带方四郡。公元前37年,夫余人朱蒙在玄菟郡高句丽县辖区内建立政权,国都为纥升骨。 2. 高句丽历史上,对中国时叛时附。高句丽帝国的扩张大致上始于大武神王高无恤时代,也就是王莽窜汉时代。王莽贬高句丽为下句丽,从此引发了战火。高句丽连战得手,击败新莽政权,占有乐浪。并吞并了周围的小国,势力进入朝鲜半岛。后光武帝刘秀击败高句丽,收复乐浪,以朝鲜半岛上清川江为界,以北归东汉,以南归高句丽。后来,高句丽趁五胡乱华时期大举入侵,名义上尊奉北方政权,但暗中掠夺土地,到南北朝末,不仅占有了辽东四郡,而且征服了朝鲜半岛上的新罗、百济政权,迫使其臣服。 3. 隋统一后,为收复辽东四郡地方,发动了对高句丽的战争,隋炀帝失败引发国内的叛乱。隋亡后,唐王朝仍然不忘收复四郡,终于在公元668年灭亡高句丽,高句丽人大部分被唐军俘虏后带入内地,分布在河北山东地区,一部分逃入百济,新罗。百济,据说是高句丽贵族所建立的国家,后来唐也灭亡了位于朝鲜半岛的百济。 4. 在高句丽灭亡后250年,新罗人的大将王建弑主自立,建立了王氏高丽政权。之所以叫高丽,是新罗曾经臣服于高句丽,自居为高句丽继承者。但是,新罗人是朝鲜半岛上的三韩人(马韩、弁韩、辰韩)的后裔,与夫余人的高句丽没有血缘关系,有高句丽人融入其中,不等于就是高句丽人。王氏高丽为李氏高丽取代,李氏高丽臣服于中国,自称“中国孝子”(朝鲜《宣祖本纪》37),明清都是如此,直到1910年日韩合并,李氏高丽灭亡。李氏高丽是南北朝鲜的前身。无论王氏高丽还是李氏高丽,领土都不出朝鲜半岛。 5. 朝鲜人自己以前也不认为是高句丽后裔。建立王氏高丽的王建在临终前的“十训录”中称自己建国“赖三韩山川庇佑”,可见自认为是三韩后裔,不是高句丽人。在文化传承上,王氏高丽直到今日朝鲜族继承了高句丽很多,但日本继承中国文化也很多,不能说中国历史就是日本历史。 6. 人们之所以将王氏高丽错误地看作是高句丽的继承者,和我国的史书记载有一定关系。我国古代将高句丽简称为高丽。高句丽又称为“高氏高丽”。宋代以前,史书对高句丽的历史定位是准确的,由于战乱导致的文献失散及王氏高丽的误导等原因,到了宋代之后史书的记载开始出现了混乱,乃至明显的错误。 《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是最早将高氏高丽写入王氏高丽传的,《宋史》则是“王建承高氏之位 ”一语的始作俑者。这三部史书的记载直接影响到了以后的几部史书。《明史》则较前几史有了一个更大的发展,为对明王朝册封李成桂为朝鲜国王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不仅承袭了上述错误,而且为李氏朝鲜政权的沿革作出了一个完整但是错误的交代,将属于中国历史的箕子朝鲜、卫氏朝鲜、汉四郡、高句丽都纳入到了朝鲜史中。其结果不仅“高丽”这一我国古代边疆民族使用的称号,为源出于三韩的新罗的继承者王氏政权冒名顶替,而且作为王氏政权继承者的李朝,又将箕子朝鲜所用的“朝鲜”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因此,王氏高丽并不是高句丽的继承者。汉代兴起于朝鲜半岛的马韩、辰韩、弁韩发展为新罗、百济;百济为唐朝灭亡,新罗又为王氏高丽取代;后来李氏朝鲜取代王氏高丽,最终发展为近代韩国与现在的朝鲜半岛南北朝。这些政权的疆域从来就没有超出过朝鲜半岛及其附属岛屿。王氏高丽对高句丽历史的歪曲 高丽王朝自称继承高句丽,自《旧五代史》开始,历代正史却将不分高氏高句丽与王氏高丽王朝,并承认两者有继承关系。关于中国史书不辨两个高丽的原因,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3宋元丰五年(1082)二月己巳条可以看出:“史馆修撰曾巩言:‘窃考旧史,高句骊自朱蒙得纥升骨城居焉,号曰高句骊,因以高为氏,历汉至唐,高宗时其王高藏失国内徙。圣历中,藏子德武安东都督,其后稍自为国。元和之末尝献乐工,自此不复见于中国。五代同光、天成之际,高丽王高氏复来贡而失其名。长兴三年乃称权知国事王建遣使奉贡,因以建为王。建子武,武子昭,昭子伷,伷弟治,治弟诵,诵弟询,相继而立。盖自朱蒙至藏,可考者一姓九百年,传二十一君而失国。其后,复自为国,而名及世次兴废之本末,与夫王建之所始,皆不可考。” 高句丽21王的谱系清晰可考,但高句丽灭亡之后几百年,怎么会出现一个王建的高丽来,史馆坦承“皆不可考”。然而,王氏高丽向宋朝奉上了一个将王氏高丽和高句丽连接起来的“高丽世次”,公式继承高句丽社稷。中国各政权从此不辨两个高丽,承认高氏高句丽与王氏高丽王朝有继承关系。 《资治通鉴》卷201中记载了唐高宗对高句丽的看法,他认为高句丽百姓也是他的百姓,这表明唐对高句丽所属的态度:“戊寅,上幸九成宫。夏,四月,丙辰,彗星见于五车。上避正殿,减常膳,撤乐。许敬宗等奏请复常,曰:“彗见东北,高丽将灭之兆也。”上曰:“朕之不德,谪见于天,岂可归咎小夷!且高丽百姓,亦朕之百姓也。”不许。戊辰,彗星见。”

当时的朝鲜由3部分组成,新罗,高句骊,百济。我记得唐朝好像和百济一起打过日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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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思路:可以将隋炀帝在众人眼中的形象,在说出在自己心中的形象。

正文:

有人说:“隋炀帝是个暴君。为了征句丽,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不顾客观条件,不顾老百姓的生死,把国家和百姓都拖进了灾难中。所以称他为暴君。”

也有人这样说:“隋炀帝聪明多智,广学博闻,是有大功的人。”而我认为,隋炀帝只是想急于表现出自己的雄才大略,迫不及待地希望早出成果,完成宏图大业,功追三黄,名超五帝。

而正是由于他的迫不及待,没有得到民心,反而这一项项大功程,导致老百姓大多数因为工程的事情而累死,但隋炀帝也不知情,因为他觉得自己不是在滥用民心,而是在为以后(长远)打算。

后来的唐朝,之所以会繁荣昌盛,那都是前一个王朝(隋)的功劳。隋朝开通大运河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南北交通,巩固对全国的统一。科举制的出现,让那些普通、贫穷、有能力的老百姓,也能通过考试做官,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能任由官宦人家的子弟来当官做爵。

所以,我觉得隋炀帝并不是一个暴君。

当时的朝鲜由3部分组成,新罗,高句骊,百济。我记得唐朝好像和百济一起打过日本吧,

我眼中的隋炀帝,小论文200字?今天看完了《隋唐英雄》,忍不住来品一品隋炀帝。说到隋炀帝,就忍不住在心里骂上两句,他可是继秦始皇之后的历史上第二大暴虐皇帝。虽然隋炀帝暴虐,但他还是对中国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大运河。隋炀帝杨广,华阴人,生于隋京师长安,是隋朝第二代皇帝。隋文帝杨坚、独孤皇后的次子,开皇元年立为晋王,开皇二十年十一月立为太子,仁寿四年七月继位。他在位期间修建大运河(开通永济渠、通济渠,加修邗沟、江南运河),营建东都洛阳城,开创科举制度,亲征吐谷浑,三征高句丽,因为滥用民力,造成天下大乱直接导致了隋朝的灭亡,618年在江都被部下缢杀。隋炀帝下令开挖修建南北“大运河”,将钱塘江、长江、淮河、黄河、海河连接起来。如此浩大的工程,利于千秋万代。大运河对于中国来说远比长城对于中国更重要。大运河连接黄河流域长江流域,连接了两个文明。大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北达涿郡,南至余杭,全长两千多公里,是古代最长的运河。大运河的开通,促进了运河两岸城市的发展,江都、余杭、涿郡等城市很快繁荣起来。当时运河上“商船旅往返,船乘不绝”。大运河对隋唐时期南北经济、文化交流,维护全国统一和中央集权制的加强,都起了促进作用。隋炀帝造隋朝大运河有功,但是他太耗费民力,每次一召一百万人民,男的没了召女的,民心惶惶:后来他又费了大量民力,造大船南游,这是他后来灭亡的导火索之一。

大家都知道,隋炀帝是有名的暴君,才导致隋朝传了两代就灭亡。可是,每个人都有两面性,隋炀帝也不例外。据说,有一次,隋炀帝为了自己享乐,令人召集民丁修建京杭大运河,而办事的人为了讨好杨广(隋炀帝),夜以继日地逼迫民丁不停地修,以求迅速修好大运河,弄得百姓苦不堪言。大运河修好以后,杨广和几千个后宫妃子乘坐一艘三层高的船,两岸几千个士兵拉着船向前移动,排场之壮观,可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且不说这个故事的真假,但杨广修建大运河也是有道理的。当时,江南一带十分富饶,百姓的粮食常有剩余,粮仓里的米都长虫了,各种蔬菜也是多出许多。可长安、北方的粮食一直供不应求,老百姓都吃不饱,于是,这条大运河才诞生。京杭大运河不仅使江南的粮食免于浪费,使长安的老百姓免于挨饿,为以后唐朝建都长安打下了结实的基础,还促进了长江两岸人民的交流,改变了从东晋就开始的南北敌对,无交流,正是有了这种南北文化之间的交流,才会有后来“唐诗”的繁荣。再说,这个工程远不及人们想象的.那样的巨大,大运河只是将各条自然河道和前朝时期的运河连起来修建而成的,并不是需要从头到尾自己修。虽然不排除隋炀帝有“供自己玩乐而修建大运河”这种心理,但既然秦始皇修长城有好处,那这个工程也有可取之处,这也正是杨广的先见之明。隋炀帝三征高句丽,不但无功而返,还使无数家庭支离破碎,留下千古骂名。但是,李世民晚年兴兵讨伐高句丽不也损兵折将,没成功吗?而且,杨广出征又不是没胜利过,在我国东南部,隋军披荆斩棘勇如狮,将国境延伸至印度支那界内,还吞并了台湾、安南(今越南)。在我国西北部,隋军又连续击败吐谷浑,甚至还占领过其全界。所以,隋炀帝只是讨伐高句丽时太过心急,没准备好,才无功而返。虽然隋炀帝整天花天酒地地生活,大兴牢狱,劳民伤财让百姓痛苦不堪,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他修建大运河,对外扩张这两项为国为民的好事。他,只是一个有才能,但过于自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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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青:学者、新疆大学客座教授、研究员 .1955年生于北京,知青十年,卖过苦力、当过工人,大学毕业后当过秘书、记者。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学研究院研究员、副院长 2002年5月18日,他组织首届“中国古镇保护论坛”在浙江西塘召开:中国文物保护届的三老作了主题发言。罗哲文认为:“中国古镇保护与发展的空间,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是中国古镇研究迫在眉捷的课题。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好这一人类理想家园。”郑孝燮就文态环境的保护与研究指出:“21世纪是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非物质遗产申报高潮时代,行政主管部门除了正确引导,专家参与,在人类文态环境的保护上更要加强力度。”谢辰生就“文物法规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根本基础,依法保护不可动摇”阐明了观点。他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并多年来为中国古镇(村)保护做出了一定贡献。 2003年9月9日至28日,由他组团与新疆大学非物质文化研究中心,《中国文物报》共同参与从新疆的库车、阿克苏、乌什、阿凡提、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哈什、塔什库尔干、洪旗拉普、再回到哈什,转道沙车、墨玉、和田、洛普、民丰、库尔勒、吐鲁番、乌鲁木齐等地共计行程9700多公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地调研与考察,为新疆非物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保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当时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事业的起步作出了标志性的贡献。2004年7月中旬,他担任领队,带领中国教育电视台“走进康藏”剧组拍摄大型纪实片,数次面临生命的危险,最终圆满完成任务。同年他的文化大散文《丹巴美人谷》由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在该书的序言中,著名文物保护专家谢辰生这样评价他——“作为一个散文家,多年来投身到文物保护战线上来,并做了实质性的行政事务工作,这在中国文物保护界是不多的。” 2005年冬天,他与谢辰生先生在新疆调研时,发现某集团公司在南疆地区疯狂吞并文化遗产的违法活动。受谢老的委托,他冒着严寒单身行程数千公里自费调查取证,为谢老给中央领导的报告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最终在中央和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问题。 2006年4月,受谢辰生、郑孝燮、罗哲文三老的委托,他调查江苏某市大拆文物建筑的违法行为,并把调查情况如实汇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干峙同志,受到周干峙同志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其支持。在郑孝燮、罗哲文、谢辰生给江苏主要领导和部门去书,呼吁无用的前提下,他在《中国文物报》第三版整版发表《延陵悲歌——历史文化名城**大拆之风狼烟再起》一文,产生一定社会反响。《南方周末》在引用该文章的基础上用四个版面讨论此案,全国有30多家新闻媒体、网站参与进来。在种种高压下,他始终没有妥协。 在2006年9月号的《中华遗产》上,他的专栏文章《常州被毁的无言悲歌》再次刊出,又一次受到媒体的关注。 2006年9月,他作为遗产专家受到由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广播新闻中心、电视新闻中心、新华社长三角新闻中心、新民晚报、长三角周刊、《中华遗产》杂志社、新华网、新浪网、东方网和长三角15城市交通广播联手,推出的“穿越长三角”大型采访报道团的邀请,随团解读15座城市的文化遗产。15天解读15座城市做了15档现场直播节目,写了15篇文章同时在新华网、新浪网、东方网发表。 2007年6月,新华社�6�1新疆频道发了他的《麦积山:面临的亵读与尴尬》专稿,此文受到中央高层领导的关注。天水市政府于2007年8月18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智、副市长郭奇若召集市旅游局、麦积山风景管理局、小龙山林业局、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香积寺筹建处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召开现场会。对《麦》文中所反映的香积寺遗址和森林植被遭到人为破坏作了处理,并发了天水市纪[2007]22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接着他再次自费赶到香积寺停工现场,看到有些情况不容乐观,建寺者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中国文物报》于同年的8月31日,刊载了他的《生活没有旁观者》。文中对停工现场的一些不良现象进行了披露。 2006年的冬天,他和罗哲文、谢辰生受中国文物学会的委派,协助南京军区进行文物建筑的普查和营区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制定。由他起草、谢辰生指导,经军区各大部门首长的申阅和专家学者多次论证,于2007年9月13日出台《营区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文物报》11月21日头版头条——以“首部军队营区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施行”为题,作了专题报道。报纸同时刊登了《人民军队保护文物的传统在发扬》的评论员文章,高度评价了这一办法的施行。 二十余年来,作为中国文物界的守望者,丹青没有辜负罗哲文恩师对他的厚爱与培养,他一直坚守在文化保护的阵地上。他身体力行,用鲜活的事例感染周围的人们。 这么多年来,有关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的文章、论文和以散文手法弘扬祖国历史文化的专著,数百万文字记载了他走过的人生之路。他的《情泊吐鲁番》第二部又将在年内出版。另一部专谈名镇保护的27万字大散文集《品味同里》也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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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论文题目

保护历史 文化 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关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论文的相关 文章 ,欢迎阅读!

文化遗产与保护

摘要: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要认真对待。

关键词: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

早在六十多年前,梁思成先生就对“西化”风潮中我国古旧历史建筑的颓萎凋零忧心忡忡。他曾叹道,研究和保护历史建筑,是一种“逆时代的工作”。[1]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了现代建筑再利用风潮,这是因为战后许多都市的重建工作更加迫不及待,当时在现代主义笼罩下,许多开发商与建筑师采取破坏、重建为首选,以求得快速发展追求城市效果。而不愿意改善那些有着良好的状态、有着历史意义的旧建筑更好适应新时期要求来满足人们的需要。许多古旧建筑在隆隆声中被夷为平地。

国内对古旧建筑的态度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20世纪60年代““””为了破四旧,一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被平为正负零点零。

80年代古旧建筑常常被视为是某些基地利益开发的阻碍,毁掉了一批有价值的古旧建筑。

90年代一些城市对于古旧建筑以与整体环境不符、年老多病等为理由毁坏了一些有价值的古旧建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的建筑遗产处境陷恶,要么在改造后面目全非,要么在保护地段中苟延残喘,而市场则在历史地段巨大的地产潜值驱动下对之“虎视眈眈”。翻开到2003年为止的世界遗产目录,被认为代表中国的世界遗产有29项,除了其中的4项为自然遗产和为数可怜的反映人民生活历史的文化景观外,绝大多数是封建帝王和士大夫们的宫苑和死后的坟墓,及其为维护其统治的宗教庙宇建筑。我们当然要万分珍惜历史遗产,保护和善待它们是文明程度的标志。

比起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几大文明古国,法国的历史和文物不能说是非常悠久非常众多的,但现在的法国和法国人,却总是以文化大国的姿态出现,并以自己优秀的 传统文化 而自豪。这种自豪,来源于他们文化遗产保护观念之深入人心。在现代法国,“遗产”一词使用得是如此广泛,人们听到它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涉及财产,而是全民共有的“文化遗产”,以及一系列与此有关的词汇: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学校、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 百科 全书…那巍峨而辉煌的宫殿,斑驳而高耸的哥特式教堂,闪着金光的古典家具,以及价值连城的名画,所有这些,都为法兰西增光添彩。事实上,法国以其卓越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果,已经成为骄人的世界第一旅游大国。为何做的如此之好呢?让我们来看以下。

1887年法国制定出了世界第一部文物建筑保护法。

1913年12月31日,现代世界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保护历史古迹法》在法国诞生。

法国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全面而细致,例如,在被列入保护名单的古建筑内,哪怕在墙上钉一个钉子,也要经过许可;在一间被特别保护的17世纪的建筑物内部,家具摆设的位置都不能随便变动。任何破坏规定的做法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特别是由于文物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公众都自觉自愿的做文物保护的“监督人”一个破坏文物、不尊重古人的家伙,在普通法国人眼里会被视同强盗、窃贼。利用名胜古迹举办文化和大型欢庆活动是近年国际上的潮流,但这些活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他们说,在这些金碧辉煌的大厅内活动,“除了这里的空气,我们什么也不能碰;除了声音,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

1964年,法国对文化遗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点,经国家登记的历史建筑即达4万处,而这个数字现在还在增加。这些情况表明,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人们担心民族特性的丧失,渴望寻求民族文化的身份认同,凡是能够加强这种认同感的遗产都受到加倍的珍视。[2]

但是,在我们中国,情况却不容乐观。那种部分青红皂白,借口发展任意破坏遗产的行为,在今天并没有绝迹。目前,报纸上报道,长城被国外的青年随意践踏。长城是我国统一的象征,是伟大的文化遗产,而国人竟然为了利益,不顾国家形象以每人60元的价格“出售”给外国人狂欢。相对而言,法国人绝对不会这样做。

就在2000年的时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云南省建水古城几十座珍贵的百年以上保存完好的传统民居,包括建水人耳熟能详的五官府、进士府及翰林第,被拆的片瓦无存了。按照拆除计划,606米长的建新街临街一百多座传统民居也都被夷为平地。

然而,据建水县副县长李国才说,拆除这些遗产的理由只是要“把这条街建成集观光、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步行商业街”――要把它成一条清式仿古街。记者问道:“一边是真实的历史遗迹,一边是钢筋混水泥的假古董,究竟哪一个更有价值,应该十分清楚。

这种破坏文化遗产的情况经常发生。在一本艺术杂志上,刊登了一篇关于旧火车站客运楼毁坏的文章,叙述了在本世纪初由德国人设计修建的一坐标志性建筑,无论是年代,还是建筑艺术价值,从多角度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保留着,只可惜最终结局还是被大方的拆掉了,原因是在那个时期对旧建筑的历史性及艺术价值建议,只有少数人发出了无力的呼声。事情非常清楚,城乡中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已经在随着建筑遗产的无存而濒临消失。而刻意保护所导致的各种利益矛盾,引发了一个又一个激烈的社会冲突。面对这样复杂的状况,我们能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

文化遗产保护、修缮有诸多内外因素,在改造修缮中“寻根”是设计师的追求,对一座古旧建筑改建的成功将会迎来不同寻常的称誉。为此,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同时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要认真对待。这一方面北京元大都城遗址公园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在抢修、修旧如旧的基础上战士给人的是昔日文化、文明。它的成功之处在于保留旧有遗迹,实行重点整修,解决新功能对古遗址的要求。

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

在“整旧如旧”这一术语中,存在隐藏的含义,是说在修缮古建筑的时候,其中的某些部分,在有充分依据的时候,仍应尽可能的恢复到它建造之初的那个样子。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大教堂的修缮。这座建筑原为____教堂,在改为伊斯兰清真寺以后,原来6世纪绘制的早期基督____被覆盖在伊斯兰式的装饰之下了。现代文物修复者小心的剥除了表面的后世装饰,将早期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墙面绘饰重新显露出来。

只有那些拥有充足的考古依据,如长时间的调研、测绘、解读、论辩和方案探讨等,充分了解其原始状况,因种种原因已遭破坏的对象,在十分必要的时候,经过缜密详细的复原研究和论证,将之恢复到原有的样子,“再现”它的历史与艺术信息,才是能够接受的,甚至是有意义的。

毋庸质疑的是,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将是21世纪建筑学的重要议程。从时下的全国范围看,城乡改造更新已是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但盲目的“大拆大建”和“拆真造假”正甚嚣尘上,而对木结构为主体的我国大量性建筑遗产究竟如何进行有效保护及合理利用,在保护原则与实际操作之间仍存在着一定弹性空间,而我们要如何具有针对性的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需要提出一个较为妥当的 方法 。

参考文献:

[1]梁思成,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中国营造学社汇刊,七卷第一期。

[2]参见人民网驻法国记者郑园园文章《法国:视文化遗产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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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正式提出经过了漫长的过程。相对于有形的物质类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容易受到破坏甚至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鼓励在保护中利用,以利用促进保护。下面我们来看一篇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题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策略研究

【内容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中华民族的血脉。在当今信息化高速发展,互联网无处不在的时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发展,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介绍了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经验,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先进做法,从互联网背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少年儿童走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海外传播四个方面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策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互联网;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文化的一种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一直与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等融为一体,是一种无形的文化记忆。

近些年来,“非遗”一直是个热词,非遗的保护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在传统村庄减少、农耕方式替代的时代背景下,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也要与时俱进,创造出具有时代意义的、符合当代人审美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非遗,使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走进大众的日常生活。

一、非遗活态传承的意义

非遗的活态传承是指非遗的产生、发展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中进行传承与发展,其最终目的是保护非遗。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活态呈现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血脉和情感的主要体现。

非遗不是文物,不是凝固的。非遗历经千百年的文化流变,是动态的、可变化的,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各时代的传承人群在与历史、自然等环境的互动中不断对非遗进行再创造。

一方面,非遗项目需要在创新和传承相结合的良性互动中,为当代人理解和认同,真正实现活态传承。

另一方面,非遗的活态传承也要杜绝过度商业化的倾向。

例如,在一些旅游景点,“泼水节”“火把节”天天上演,那只是“表演”,而非“过节”;带有恶搞甚至低俗性质的婚庆习俗强拉游客参与,目的就是让游客为名目繁多的消费项目买单,早已失去了展示非遗项目、让游客了解认识非遗的初衷。

这种纯粹为了赚钱、改变非遗性质的所谓创新,实则是对非遗的严重破坏,在非遗的活态传承中是要坚决摒弃的。尊重非遗,保护和传承非遗,核心是保护传承人,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保护传承人群获得收益的权利,在保护和传承中实现非遗的创新性发展。

二、日本非遗活态传承的经验

日本是世界上文化遗产保护走在前列的国家,重视非遗的活态保护,他们的许多做法都值得借鉴和学习。

(一)创新求变的传承之路。

以传统手工技艺为例,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的传统金属工艺、漆艺和陶艺制作时使用天然材料和传统技法,对器物形制、色泽、纹样进行改良创新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和人们审美取向的改变。

1974年日本颁布了《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1992年国会进一步修正该法律,加大了扶持力度。日本的传统手工艺坚持创新求变,因此多年来发展良好。

(二)“人间国宝”的认定和保护。

非遗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是“活”

的动态文化,其声音、形象和技艺存在于从事它们的人身上,传承人是确保非遗“活态性”的核心因素。

日本在非遗的保护中非常重视传承主体,强调对传统文化持有人的保护。

非遗保护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对传承人的认定。日本将那些具有高超技能,能够传承某项文化的“身怀绝技者”,称为“人间国宝”.

日本的这些“人间国宝”对所传承的技艺予以记录、保存并公开。

日本 *** 每年给这些“人间国宝”200万日元补助金,用来培养和传承继承人。因此, *** 监督该笔款项的使用情况,“人间国宝”

每年要向 *** 报告该笔款项的用途。日本对“人间国宝”的认定和扶持有力推动了日本非遗的传承发展,“能乐”、“歌舞伎”、“狂言”这些日本传统的艺术表演由此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三)非遗保护中的儿童意识。

非遗的活态传承不仅是少数核心传承人的保护,还关系着培养传承群体,特别是传承群体中的少年儿童。

日本非常重视对传承群体中少年儿童的培养,为中小学生提供体验传统艺能的机会。

例如“歌舞伎”,2001年开始举办以中学生为对象的“歌舞伎讲习会”,从2002年起,“歌舞伎讲习会”拓展到小学生,并且每年都予以实施。

日本中小学在课程设置上也非常重视日本传统文化的学习,设立了传统工艺品课程,加深中小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培养他们从小对传统文化的喜爱和亲近之情。

三、我国非遗活态传承的策略

(一)互联网背景下非遗活态传承。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借助互联网技术,让非遗走进现代生活,更加贴近年轻人、更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被当代人特别是年轻一代接受与选择,拓展其生长空间,以真正实现非遗的价值。

微信推送、淘宝开店、视频课程,是许多非遗项目都在尝试的互联网背景下活态传承的新途径。

以桐乡竹编的传承之路为例,竹编传承人钱利淮和他的团队开创了竹芸工坊,让竹编从小众作坊走向大众传承。

他们根据受众的年龄和基础编写了生动直观的竹编网络课件,开设竹编私房课的网络直播教学,并在“竹芸”微店上推出竹编DIY商品。钱利淮开创的“互联网+竹编”的传承形式受到了人们的欢迎。

普通大众可以根据需要在网上选购竹编材料,按照网络课程自己在家学习竹编。

浙江桐乡推出了非遗项目专题传习班的微信公众平台,包括剪纸、桃核雕刻、蓝印花布印染技艺、木雕、麦秆画,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非遗以及传统文化的需求。

非遗项目通过互联网汇聚人气,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到非遗项目实体店;通过非遗项目实体店的展览、展示,创造一种审美的情感体验,以及对于传统、对于历史的敬畏,形成互联网与实体店的良性互动发展。

社交媒体公众账号、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这些途径让非遗越来越进入普通公众的视野。

例如,浙江象山的非遗订阅号“象山非遗”,信息发布频率很高,阐释质朴而到位,策划很接地气。

中央美术学院发布的《中国古典家具》APP大受欢迎,这个APP运用游戏的手法,实现明代榫卯家具的完成过程,在带给人们娱乐游戏的同时,使人们了解到中国传统木作的“灵魂”---榫卯的技艺。

这个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明代榫卯家具APP,是数字化背景下将现代新技术与非遗中的传统文化元素相结合的成功典范。

这个明代榫卯家具APP,使用户短时间内能够直观的认知榫卯家具的结构和组合,让非遗真正走进现代生活,实现了非遗的活态传承。此外,通过开发非遗游戏软件来扩大非遗在儿童、青年人中的传播。

例如:南通蓝印花布的游戏软件收录了近千种蓝印布典型图案,该软件还可用在苏绣、云锦等非遗项目中。

(二)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的支持和培训计划。

人是非物质文化的载体,传承人是确保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问题。

除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之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29条规定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

目前,文化部已命名了4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自2008年起,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2016年起提高为每人每年2万元。

非遗的传承仅靠为数不多的代表性传承人作用甚微,还需要积极培养非遗持有者、从业者等非遗传承人群,通过非遗传承人群来推动非遗的活态传承。2015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

)正式启动,该研培计划是文化部联合教育部专门针对非遗保护发起的。

研培计划有助于提高非遗传承人群的技艺能力,有助于非遗传承人群深入领会传承项目的文化内涵,从而增强非遗活态传承的持久动力。

(三)非遗走进少年儿童。

非遗的活态传承要在少年儿童中扎根。聘请民间艺术家走进课堂为中小学生常年授课,教授传统手工艺课程,为学校里的少年儿童讲好民族文化的每一课。

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建立传统文化基地,将非遗烙印在少年儿童心中,鼓励中小学生从小就树立保护传承非遗的意识。

充分利用民俗、节日,让少年儿童在非遗实践环节参与技艺体验,在体验中培养少年儿童对非遗的兴趣爱好。

建立非遗博物馆,展示非遗项目的图文及实物,举办非遗项目展示展演互动活动,点燃少年儿童非遗教育的火种。通过深入认知和参与非遗项目,使少年儿童成为非遗活态传承的后备力量。

(四)非遗的海外传播。

将中国的非遗向世界传播推广,是进行国际间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

以非遗项目剪纸为例,剪纸在中国多地广泛存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也有剪纸。

以剪纸为媒介,可以很好地起到文化交流沟通的作用。

在中国剪纸推向世界的过程中,中央美术学院通过剪纸与世界进行沟通交流,十多年间与不同国家进行以剪纸非遗为主题的创作合作,将剪纸作为国际间交流共有的文化背景。

这既推动了中国剪纸走出去在海外的传承,也促进了世界对中国剪纸艺术的认同与接纳。

从营销策略来看,将非遗产品上传到网络平台,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远销到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为非遗的传播提供了极为宽广的领域。

【参考文献】

[1]王英杰。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J].理论界,2013(4):67

[2]陈又林。从日本经验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J].神州民俗(学术版),2012(3):10~12

[3]徐继宏,薛帅,郑蕾。“走进非遗第一线”振兴传统工艺浙江行纪实[N].中国文化报,2017-06-08

[4]郑海鸥。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让非遗活起来传下去[N].人民日报,2017-06-08

在写作旅游 文化 论文前,我们首先要确定的就是论文的题目,一个好的题目对于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旅游论文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旅游文化 毕业 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旅游文化毕业论文题目(一) 1. 河北省智慧旅游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2. 城乡旅游互动发展长效机制模型研究--以河南省为例 3. 旅游景区不文明行为约束机制研究 4. 旅游需求波动、风险管理与非线性减贫效应研究 5. 河北省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6. 促进辽宁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及对策建议 7. 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研究--以中国和中亚五国为例 8. 我国旅游业供给侧改革分析 9. 森林旅游区乡村旅游对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基于乌鲁木齐南山林区方家庄的实证分析 10. 基于模型构建的常州休闲旅游发展的诊断研究--以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 11. 日本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对我国的启示 12. 环洞庭湖区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问题与 措施 13. 基于游客感知的海南旅游网络舆情危机管理与形象修复研究 14. 石林县旅游发展与经济增长相关性分析 15. 长治市创意旅游农业发展探索 16. 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旅游产业集聚及其竞争力提升的策略 17. 高校教师旅游动机与旅游消费行为分析--以江苏和安徽两省部分高校为例 18. 产业融合视角下黟县乡村旅游创新发展路径 19. 基于文化创意视角的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研究--以黄冈市旅游产业为例 20. 新三农视角下的乡村游和乡风文明建设探讨--以北川羌族自治县为例 旅游文化毕业论文题目(二) 1、试述旅游消费在旅游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2、论旅游产品开发策略 3、试述旅游经济运动的主要矛盾和内在动力 4、试述现代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5、论旅游经济与文化的密切联系 6、论旅游经济对社会的作用与影响 7、论旅游经济对生态环境的作用与影响 8、试论目前我国旅游产品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9、试述旅游需求规律的内容和作用 10、试论旅游供求矛盾的制度调节 11、试论旅游市场的竞争与合作机制 12、试论旅游市场竞争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13、试论如何测算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14、试述提高我国旅游经济效益的意义和主要途径 15、试析中国旅游经济发展模式的区域差异 16、试述我国旅游经济发展模式的特点 17、试论世界各国旅游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18、试论我国旅游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19、试述目前中国旅游经济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20、试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意义 旅游文化毕业论文题目(三) 1. 旅游产业供应链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 2. 旅游活动地理投影下城市旅游空间优化的策略 3. 浅谈旅游电子商务 4. 利用现代电子技术提高对民居客栈的研究 5. 建设旅游强省背景下的湖南旅游演艺品牌发展对策 6. 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发展研究综述 7. 体验经济视角下福州地区旅游消费创意开发研究 8. “全域旅游”目的地内部营销中的政府角色创新探析 9. 分析黑龙江流域生态旅游资源的评价与开发 10. 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多元化评价的保障体系建设 11. 导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与管理剖析 12. “智慧旅游”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务的新要求 13. 基于低碳视角的西藏旅游可持续发展分析 14. 谈低碳旅游与景区酒店管理服务 15. 电子商务环境下广西龙门水都文化生态旅游景区的网络营销策略分析 16. 乡村家庭旅游业经营状况对居民地方感的影响--以四川彭州九峰村为例 17.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路径研究--以重庆市黔江区为例 18. 探讨乐山市发展医疗旅游的障碍分析和应对策略 19. 遵义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20. 电子商务背景下旅游 市场营销 策略分析 猜你喜欢: 1. 旅游文化方面的论文 2. 旅游文化毕业论文题目 3. 旅游文化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4. 旅游文化论文题目 5. 2017年旅游管理论文题目汇总

研究文化遗产论文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研究论文

摘要 : 文章主要介绍了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三个层次,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历史文化名城。

关键词: 保护单位;保护区;历史城;历史文化遗产

当前阶段我国的历史文化古城正处于关键的时刻,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目前对于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因此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是在进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时,需要对历史文物进行一定分层,进而更为针对性和准确性的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因此探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层次是具有重要意义的[1]。在此背景下,文章主要介绍三个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层次,旨在增加人们对于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第一层次:各级重点文物的保护单位

(一)保护单位的保护方法

在对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单位进行保护时,首先就需要确定保护的方式,根据国家在这一方面的规定可知,在进行保护时维修时主要需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二)保护文物古迹历史环境

在保护重点文物单位维修保障为原状的前提上,同时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上还规定,需要建立保护历史文物的古迹的历史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历史文化环境和保护文物单位是同样重要。对于任何一个文物而言期都是具备一个自身的存在环境的,这个环境自身也蕴含着历史的遗迹,其和文物相辅相成,共同呈现着一个时代的历史沧桑。对于古迹历史环境而言,保护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体现了历史文化文物的功能和地位,并且会对历史事件的细节进行揭露;同时也对于文物的设计意图以及艺术效果进行了表达,其对于历史的坐标进行了揭示,同时也可以对于那些已经不在的建筑进行合理的猜想。

二、第二层次:历史文化保护区

(一)正确理解保护区的价值

历史文化遗迹保护的第二个层次便是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区,首先我们需要正确的理解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价值和意义。在一些古城之中我们通常可以看见一些地区,其存在大量的历史古迹,新的建筑较少,同时在该地区的居住人民也较少。对于这些地区有一些人认为已经是没有存在价值了,但是同时这些地区也是历史的最佳体现。从历史信息保护的角度进行观察,其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历史时期的最原始面貌,这属于城市历史的一个篇章,属于城市记忆的一部分,所以其和文物单位的层级是具有一定差别的,其更为完整的体现了一个时代的城市历史,它的价值和环境一体化的遗留了下来,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保护区保护方法

通常而言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而言,其居住的环境较差,并且其成片的面积很大,因此其和文物单位的保护是具有一定差别的。其在保护时应该给以一些特殊的保护,即在保护外观的同时,允许给以合理的内部改造,但是必须保障整体化的风貌。就现阶段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措施而言,其已经很为成熟,起保护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1、具体的文物保护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恢复原状的保护;2、对于一些保存十分完整的历史建筑,其可以对外观进行细微的装饰,在其内部进行合理的改造;3、对于一些外貌应经有一些较大改造的建筑文物,应当进行的改建将其恢复至原始的面貌;4、当建筑物的'内部结构已经受到了很大破坏,进而致使古建筑成为了危房的情况,则需要将建筑结构进行重建,但是在其外观上仍然要保障其为历史的原貌;5、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内部的新建筑,可以将其和历史建筑进行协调化的调整,对于一些难以实现协调化的建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迁移。

(三)和第一层次的差别所在

与第一层次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同,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存在一定差别的,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为并不是对于历史文物的保护均给以原汁原味的保护,只是在外貌上要求完美的保存,但是在其室内上是可以进行一定改造的,这样的保护措施相较之文物单位的保护是更为容易实现的,对于古迹建筑物而言,其在保存了历史遗迹的同时,还可以充分使用建筑的价值;第二为对于在历史文化区的原始居民而言,可以继续在历史文化区生活,不需要强制的迁出。

三、第三层次:历史文化名城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三个层次便是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原则为需对城市中的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完美的保存,但是同时还需要保障城市的发展,居民的正常生活。故此历史文名城层次的保护,其保护的内容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归纳:其一为保护历史地段以及文物古迹、其二为延续和保护古城的风貌以及格局的特殊;其三为发扬和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就现阶段,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为进行仿古建筑的建设,这属于是一种历史遗迹的抢救方式,但是防建的历史建筑其自身是不具备历史价值的,更多的只会为了商业上的利益,其最大程度上只能说是一种历史遗貌的延续;第二种为深度挖掘传统建筑的特点,在原有历史遗迹建筑的基础在进行新建筑的建设,同时在其形式、布局、格调等方面均和传统的建筑保证一定的联系,这是一种较为成功的古城保护措施;第三种为抓住古城的历史传统精神,进行精神上的再创作,让古城其特殊性、历史性得以完美的延续,这一种极佳的保护措施。结束语综上所述,就现阶段的中国历史文化遗迹而言,加强对其的保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在进行保护时给以历史文化遗产分层次化保护,也是一种加强保护措施效益的手段之一。就目前而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历史文化名城是现阶段较为合理、科学的层次分化方式,值得各个城市历史保护单位进行合理的使用。

参考文献:

[1]张希晨,郝靖欣.城市历史文化街区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途径研究——针对无锡历史文化街区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分析[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14,40(4):338-343,356.

保护历史 文化 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关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论文的相关 文章 ,欢迎阅读!

文化遗产与保护

摘要: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要认真对待。

关键词: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

早在六十多年前,梁思成先生就对“西化”风潮中我国古旧历史建筑的颓萎凋零忧心忡忡。他曾叹道,研究和保护历史建筑,是一种“逆时代的工作”。[1]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了现代建筑再利用风潮,这是因为战后许多都市的重建工作更加迫不及待,当时在现代主义笼罩下,许多开发商与建筑师采取破坏、重建为首选,以求得快速发展追求城市效果。而不愿意改善那些有着良好的状态、有着历史意义的旧建筑更好适应新时期要求来满足人们的需要。许多古旧建筑在隆隆声中被夷为平地。

国内对古旧建筑的态度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20世纪60年代““””为了破四旧,一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被平为正负零点零。

80年代古旧建筑常常被视为是某些基地利益开发的阻碍,毁掉了一批有价值的古旧建筑。

90年代一些城市对于古旧建筑以与整体环境不符、年老多病等为理由毁坏了一些有价值的古旧建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的建筑遗产处境陷恶,要么在改造后面目全非,要么在保护地段中苟延残喘,而市场则在历史地段巨大的地产潜值驱动下对之“虎视眈眈”。翻开到2003年为止的世界遗产目录,被认为代表中国的世界遗产有29项,除了其中的4项为自然遗产和为数可怜的反映人民生活历史的文化景观外,绝大多数是封建帝王和士大夫们的宫苑和死后的坟墓,及其为维护其统治的宗教庙宇建筑。我们当然要万分珍惜历史遗产,保护和善待它们是文明程度的标志。

比起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几大文明古国,法国的历史和文物不能说是非常悠久非常众多的,但现在的法国和法国人,却总是以文化大国的姿态出现,并以自己优秀的 传统文化 而自豪。这种自豪,来源于他们文化遗产保护观念之深入人心。在现代法国,“遗产”一词使用得是如此广泛,人们听到它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涉及财产,而是全民共有的“文化遗产”,以及一系列与此有关的词汇: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学校、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 百科 全书…那巍峨而辉煌的宫殿,斑驳而高耸的哥特式教堂,闪着金光的古典家具,以及价值连城的名画,所有这些,都为法兰西增光添彩。事实上,法国以其卓越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果,已经成为骄人的世界第一旅游大国。为何做的如此之好呢?让我们来看以下。

1887年法国制定出了世界第一部文物建筑保护法。

1913年12月31日,现代世界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保护历史古迹法》在法国诞生。

法国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全面而细致,例如,在被列入保护名单的古建筑内,哪怕在墙上钉一个钉子,也要经过许可;在一间被特别保护的17世纪的建筑物内部,家具摆设的位置都不能随便变动。任何破坏规定的做法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特别是由于文物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公众都自觉自愿的做文物保护的“监督人”一个破坏文物、不尊重古人的家伙,在普通法国人眼里会被视同强盗、窃贼。利用名胜古迹举办文化和大型欢庆活动是近年国际上的潮流,但这些活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他们说,在这些金碧辉煌的大厅内活动,“除了这里的空气,我们什么也不能碰;除了声音,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

1964年,法国对文化遗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点,经国家登记的历史建筑即达4万处,而这个数字现在还在增加。这些情况表明,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人们担心民族特性的丧失,渴望寻求民族文化的身份认同,凡是能够加强这种认同感的遗产都受到加倍的珍视。[2]

但是,在我们中国,情况却不容乐观。那种部分青红皂白,借口发展任意破坏遗产的行为,在今天并没有绝迹。目前,报纸上报道,长城被国外的青年随意践踏。长城是我国统一的象征,是伟大的文化遗产,而国人竟然为了利益,不顾国家形象以每人60元的价格“出售”给外国人狂欢。相对而言,法国人绝对不会这样做。

就在2000年的时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云南省建水古城几十座珍贵的百年以上保存完好的传统民居,包括建水人耳熟能详的五官府、进士府及翰林第,被拆的片瓦无存了。按照拆除计划,606米长的建新街临街一百多座传统民居也都被夷为平地。

然而,据建水县副县长李国才说,拆除这些遗产的理由只是要“把这条街建成集观光、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步行商业街”――要把它成一条清式仿古街。记者问道:“一边是真实的历史遗迹,一边是钢筋混水泥的假古董,究竟哪一个更有价值,应该十分清楚。

这种破坏文化遗产的情况经常发生。在一本艺术杂志上,刊登了一篇关于旧火车站客运楼毁坏的文章,叙述了在本世纪初由德国人设计修建的一坐标志性建筑,无论是年代,还是建筑艺术价值,从多角度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保留着,只可惜最终结局还是被大方的拆掉了,原因是在那个时期对旧建筑的历史性及艺术价值建议,只有少数人发出了无力的呼声。事情非常清楚,城乡中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已经在随着建筑遗产的无存而濒临消失。而刻意保护所导致的各种利益矛盾,引发了一个又一个激烈的社会冲突。面对这样复杂的状况,我们能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

文化遗产保护、修缮有诸多内外因素,在改造修缮中“寻根”是设计师的追求,对一座古旧建筑改建的成功将会迎来不同寻常的称誉。为此,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同时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要认真对待。这一方面北京元大都城遗址公园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在抢修、修旧如旧的基础上战士给人的是昔日文化、文明。它的成功之处在于保留旧有遗迹,实行重点整修,解决新功能对古遗址的要求。

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

在“整旧如旧”这一术语中,存在隐藏的含义,是说在修缮古建筑的时候,其中的某些部分,在有充分依据的时候,仍应尽可能的恢复到它建造之初的那个样子。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大教堂的修缮。这座建筑原为____教堂,在改为伊斯兰清真寺以后,原来6世纪绘制的早期基督____被覆盖在伊斯兰式的装饰之下了。现代文物修复者小心的剥除了表面的后世装饰,将早期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墙面绘饰重新显露出来。

只有那些拥有充足的考古依据,如长时间的调研、测绘、解读、论辩和方案探讨等,充分了解其原始状况,因种种原因已遭破坏的对象,在十分必要的时候,经过缜密详细的复原研究和论证,将之恢复到原有的样子,“再现”它的历史与艺术信息,才是能够接受的,甚至是有意义的。

毋庸质疑的是,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将是21世纪建筑学的重要议程。从时下的全国范围看,城乡改造更新已是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但盲目的“大拆大建”和“拆真造假”正甚嚣尘上,而对木结构为主体的我国大量性建筑遗产究竟如何进行有效保护及合理利用,在保护原则与实际操作之间仍存在着一定弹性空间,而我们要如何具有针对性的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需要提出一个较为妥当的 方法 。

参考文献:

[1]梁思成,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中国营造学社汇刊,七卷第一期。

[2]参见人民网驻法国记者郑园园文章《法国:视文化遗产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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