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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化治理能力建设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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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化治理能力建设研究论文

《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结项时间,根据统计与调差来看,《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结项时间是2022年6月17日,希望采纳

L论我国国防建设 国防,顾名思义即国家的防卫.自古以来,有国就有防.任何一个国家的国防,都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它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国家的国土,资源,人口,民族和社会制度,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心理,文化教育和意识形态等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个方面.一个国家安全系数的多少,生产发展的快慢,国际威望的高低,对世界和平事业贡献的大小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国防力量的强弱. 当时代的滚滚车轮步入21世纪的时候,对和平的企盼已成为全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心愿.但伊拉克战火,科索沃的轰炸声一次次地把人们从和平的梦中震醒,隆隆的炮火声反复证明:人类的发展史即是一部轰轰烈烈的战争史.自公元前3200年以来,人类共经历大小战争14 550次,和平时期仅有292年,无任何战争的日子仅有26天,战争与和平总是在交相更替.虽然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但战争仍不可避免.因此,世界各国都争相把国防建设,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要想国家真正的强大,必须拥有强大的国防实力.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深刻地指出,要始终把国家安全和主权放在第一位.只有国防建设搞好了,国防实力强大了,才能给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国内外环境,才能真正地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 国防是为了捍卫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而采取的一切防卫措施的总和.它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凡是国家为增强自身防卫力量,保卫自己的领土主权,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防卫措施都包括在内. 国防建设,是国家根本利益需要的综合国防力量的建设.包括了国防物质技术基础建设,国防精神基础建设以及国防武装力量建设等各个方面.概括地说,它是一个大系统,有很强的整体性,涉及各个领域,主要内容有: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经济,国防科技,国防教育,国防立法,国防动员,国防理论,国防外交,兵役制度,战场建设,民防体系以及交通通信等诸方面的建设.这些体现了综合国力建设,构成了国防的完整体系. 国防观念,即对国防的看法和态度.是指以群体为标志的主体意识和潜意识,是防卫外来侵略,自觉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的行为观念.它是以爱国主义为精髓,以国家防卫为中心的理性思维,是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国防力量,是每个公民为国家安全与发展而构筑的心理堤防,是国防赖以确立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在当前看似和平的表象下,其实还有许多不安定,不和平的因素存在,因此,必须强化全民的国防观念.我国20多年来无战事,一些人便随着战争枪炮声远去而淡化了国防观念.有的人把国防只看成是国家的事,军队的事,把国防教育当成战争教育,这是十分危险和可怕的认识.战争可以千日不打,而观念却不可一日松懈. 在和平时期重视强化全民国防观念,教育人们树立有备无患,居安思危的观念,无论对国防安全,经济建设还是社会的稳定等都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未来的战争不再是简单的敌我双方对垒,而是陆,海,空,天,电(电磁战)一体的五维战场,没有前方后方之分,军队民众之别,一旦战争爆发,需要举国迎敌,全民参与.人们的国防观念怎样,不仅表现为对国防建设的态度,与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也息息相关.世界在走向成熟和理智,为了各自的利益进行直接的军事掠夺的现象不会很多,代之利用经济文化等交往达到获利目的将成为主要方式.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在对外交往中,一些人解除了心理防线,边防海关成了旅游通道,了望塔变成了浏览风景的参观台,过去的敌人都变成了贸易伙伴,泄密事件屡次发生,经济,科技等情报经常被盗,使国家蒙受损失.如果不加强国防教育,强化国家安全利益观,在国际交往中掉以轻心,失去应有的警觉,必然要造成被动,要吃大亏.强化国防观念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讲,能形成很强的凝聚力和责任感.古时有"郑人犒师退秦"的典故,说明了"国家安危,匹夫有责".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反对分裂和外来干预,维护国家的独立和统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全国人民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一致,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与台湾一样,钓鱼岛早就是我们中国的领土。有历史证明钓鱼岛是我们中国最早发现的,日本只不过是后来居上,然而就在日本对我们中国发动侵略战争之前也并没有否定这一实事,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中日战争,战争结束后,中国被逼签订<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将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周边的附属岛屿全部交给日本。但到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之时。法律规定日本将所有本来是中国的东西全部还给中国,但当时美国却以各种理由要把钓鱼岛以内的所有岛屿让他托管,如今一想还不是为他想称霸亚洲欲望选择条件。日本,连我一个小孩子都看得出来的道理你们难道不懂,美国会好端端的为了你们对付我们中国吗?你们给了他多大的好处?如果等他灭掉了中国、统治了亚洲,再灭了你们。你们才高兴?你们试想一下,在你们国家发生危险的时候,是谁不计前嫌的去帮你们,换来的是什么?一次一次的伤害,一次一次的侵略,不过这一次我们不会再让步了,因为事实证明一味的妥协,一味的让步,一味的忍气吞声,换来的只是你们无法满足的欲望。 我们中国已不会再受人欺负,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中国的,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如果美国你们真的是要统治亚洲,请你们赶快收手吧!如果你们还是想灭一个国家就灭一个国家的话,那么又一次的世界大战,将是我们全世界一起攻打你们美国。【文章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与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结项时间人民网北京3月27日电 3月26日,由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首师大文化研究院、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探索与争鸣》杂志社联合主办的“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讨会”在国家行政学院召开。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立和民进中央副主席、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院长刘新成出席会议并致辞。陈立副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部分,推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深入探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实施路径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具体举措。希望多部门合作,联合攻关,共同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建言献策。刘新成副主席认为政府如何管理文化,进行顶层设计研究有很强的紧迫性,研讨会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研究文化问题非常有必要,希望大家共同致力于国家文化政策研究中。与会专家围绕着“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从不同的维度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国家行政学院祁述裕教授认为,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包括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三个板块。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核心是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核心是使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是维护公民文化权利,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魏宏教授、公共管理教研部竹立家教授出席会议,并作了精彩发言。会议由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祁述裕和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陶东风共同主持。约有30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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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成为发展最快的部门法之一,行政法制逐步完善。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组织法》)、《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初步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产生、组成、职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主体法律规范,健全了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政治体制,确立了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陆续制定了一大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行政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执法领域越来越宽,行政执法部门越来越多,行政执法权力越来越大。自1989年以后,为了加强对公民、法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控制行政权的违法使用,我国陆续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这四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民、法人权利救济和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规范行政主体的组织以及内部行政行为和内外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或者过于简略,或者已经过时,或者完全或缺,严重滞后于改革实践,阻碍改革的继续推进。为了迅速改变这一状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李/鹏/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实现各级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因此,如何以邓/小/平/行政法治理论为指导,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政府机构改革的秩序,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就成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尽快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心和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 一 我国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古已有之,而且远较其他法律规范完备。自秦汉而下,古代中央政府为适应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一直建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并设置3 — 4级地方政府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唐六典》、《明会典》等就是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详尽、细密、完备程度,在世界古代史上是罕见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不仅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而且制定了专门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务院及所属机关组织通则》、《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同时还制定了一些部门组织法,如《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试行组织条例》、《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等。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颁布,开创了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黄金时代。此后,陆续制定了国家计委工作条例和监察部、劳动部、国家体委、国务院秘书厅、国家计量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专家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办局的组织简则,制定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组织法,健全了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组织法,这就标志着我国当时已初步形成了涵盖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在经历文革十年动乱和停顿之后,新时期我国的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五四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其间虽然也有局部内容的增删和修改,虽然也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新的行政组织法律规范,但总体上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一直没有达到五四年以后的完备程度。 从国外的行政组织立法来看,由于存在着联邦制和单一制、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因此,不可能存在统一的立法模式。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主要是以宪法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美国、法国、德国等均是如此。英国作为普通法系的代表国家,则既没有宪法法典,也未制定专门的内阁法或中央政府组织法之类的法律、法规,而是以大量的宪法性惯例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这些宪法性惯例主要有:内阁的主要职责及其与议会的关系,首相和部长的权限,部的设置、变更、规模、组织等。英国虽然没有法律对部的数目加以限制,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部一直保持在18 — 21个左右,没有大幅度膨胀。与没有专门的内阁法相反,英国的部门组织法却较为完善。在英国,如需设立一个新的部,必须通过法律加以规定,一般称作《××部法》或《××委员会法》。英国部门组织法的历史与中央各部的历史同样悠久,许多部门组织法制定于十八、十九世纪,以后随着该部职能的变化而不断修改。部门组织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序言,即设立某某部,从何时开始行使职权;(2)部长(部)的职权;(3)部长(部)行使职权的方式及程序;(4)部的主要内设机构;(5)有关部的人员结构方面的规定,如1919年的《农业和渔业部法》规定设立若干名部副长,1919年的《卫生部法》规定该部的内设委员会必须由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与英国没有一部成文法来规定中央政府的组织规范相反,印度宪法则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进行了最明确、最具体和最严格的规定,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各邦自行其是,中央政府缺乏权威,以致一位美国官员竟如此评论:“印度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之一,而印度政府的腐败现象、执行不力情况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行政组织立法方面,似应以日本的立法最为完备,执行得也十分严格。日本除在《宪法》中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外,还制定有专门的《国家行政组织法》、《内阁法》、内阁各省厅设置法,以及规定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地方自治法》、各郡道府及市町村机构设置法等。 综合比较世界各国的行政组织法,是为了为我所用,借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做法和经验。就我国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来看,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内容上不能与正在逐步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没有很好地体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权力下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这方面要下大的工夫研究,动大的动作修改。其二,条款上过于简约、粗疏,有些条款法律含义不明确。《国务院组织法》只有十一条,不到1200 字;《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府的条款也只有15条,3300字左右。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2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如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中要不要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数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数目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置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又如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与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之间是什么关系,遇意见分歧时决策是实行合议制还是实行一长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还是决策咨询机构,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等等。又如是否应当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政府的设置、组成、职能等作不同的规定。其三,体系上很不健全和完备,没有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行政组织法体系。中央政府只有《国务院组织法》,没有各部委办局组织法;地方各级政府不仅没有分级的政府组织法,而且现行的政府组织法还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放在一起,没有独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也没有自己的组织法。 综上所述,我国应当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的有利条件下,抓紧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使其更加科学、具体、完备;抓紧制定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的组织简则,可以考虑将“三定方案”上升为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加强其权威性,增加其规范性;适时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将其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分开制定,最好在《地方政府组织法》外,再分别制定《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共性内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各类政府组织通则则规定各类别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个性内容,并可考虑再根据管辖人口、土地面积、经济发达程度等不同情况,对各类别政府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如同是县级人民政府,由于上述诸因素不同,其副县长人数、组成部门数目和工作人员编制等均应有所不同,该类组织通则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修改和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组织简则、《地方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之后,我国的行政组织立法将形成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两个基本法律为主干、以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法律)和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组织简则(行政法规)为辅翼的、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它既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成果的直接确认与总结,又是防止旧体制回归的有效法律控制。 二 所谓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领域以及实现该管理任务所应具有的行政职权。政府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行政组织法的核心。行政机关是否需要设立,其主要依据是职能;甲行政机关区别于乙行政机关,其主要依据也是职能。职能的内核是职权。我国的整个改革过程,就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过分集中的权力逐步下放的过程。对此,邓小平曾作过大量的论述。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 完整的政府职能包括政府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个方面。而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则主要是对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社会职能加强以及权力下放等改革成果的一种法律确认。它涉及到对三个方面关系的行政法调整: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段话说得十分明确,十分到位。至于哪些属于企业的权力,哪些属于政府的权力,其中大部分已经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达成共识,少部分还需要根据改革的深入发展,从经济学、法学和行政学的角度多方加以研究。 行政组织法要调整和解决的,是对转变后的政府职能进行确认。这大体有五种情况:一是保留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保留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某些保留的职能也有局部调整或内容更新,如宏观调控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二是取消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取消专业经济部门对企业直接进行管理的职能;三是转移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将专业经济部门的职能转移到综合经济部门;四是加强政府的某些职能,如加强工商、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管的职能;五是增加政府一些新的职能,如社会保障职能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新的职能。 要根据政府职能总体转变和总体配置的要求来决定政府机构的保留、新设、合并、分立、更名或撤销,并以行政组织法加以确认。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撤销15个部委,新设4个部委,更名3个部委,保留22个部、委、行、署。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要在政府的经济职能中强调为企业服务,而不是过多干预企业。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做得比较好。如英国的贸工部是负责英国贸易和工业发展的主要部门。该部职能中规定的总目标是“全心全意为在欧洲及世界各国的英国企业服务”。其具体职责是:“(1)通过对话和分析国内外竞争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了解企业的需求;(2)保证和促使政府及欧共体考虑企业的这些需求;(3)努力实现全球的自由贸易,使英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优势;(4)创造竞争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5)开发能源并监督能源的有效利用;(6)在减少政府加给企业的负担的同时,通过立法保证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7)鼓励技术创新;(8)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9)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10)合理考虑环境问题,确保政府的环保政策对企业的影响;(11)教育、引导贸工部的全体职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行政组织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它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我国宪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分别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但是,这些规定显然过于笼统和原则。 在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直接决定着每个朝代的兴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既产生过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时期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和“康乾盛世”,也出现过中央与地方权力失衡时期的社会动/荡/、封建割/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1956年到1958年、1970年到1974年、1978年以后的三次大调整,目的都是为了将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到既能保证国家稳定、又能利于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 国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宪法加以调整。其中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小一些,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大一些,但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采取列举式规定,剩余权力属于各州所有,联邦政府不得行使。而印度宪法则既规定了中央政府享有的97项权限,又规定了地方政府享有的66 项权限,同时还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的47项权限。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较大,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小,法国即是典型代表,英国虽然实行地方自治,但地方政府实际上权力也很小。目前世界各国总体上是要求扩大地方政府权力的呼声较高,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我国在运用宪法、政府组织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做法,将外交、国防、国家安全、货币、邮政、宏观经济调控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的职能划归中央政府承担;将管理纯地方性事务的政府职能划归地方政府承担;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职能,则或者归中央政府承担,由中央政府直接在地方设置机构管理;或者归地方政府承担,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规范和领导下管理。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是这次机构改革之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统一配置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予以合并,成立综合管理部门;对职能交叉的部门进行重组,成立新的部门;对职能重叠或消失的部门予以撤销。要以各部门组织通则的形式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规范和确认,以调整好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五/龙/治/水”之类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对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予以规范。 三 早在1975年7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编制的法定化问题。他严肃地指出:“这一次编制要严格搞,要切实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 1980年3月,他又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指出:“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总之,这一套制度要建立起来。” “这一套制度”就是编制法律制度。 所谓编制,狭义上指的是一个单位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行政编制是编制的核心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要实现行政机关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的法定化,防止公务员人数和职数无限膨胀,就必须完善行政编制法律制度。《贞观政要》一书的法释者在评论唐代“贞观之治”时,认为“贞观之善政,以省官为首”。由此可见行政编制的重要。而唐贞观年间之所以能做到省官,皆应归功于《唐律》的严厉规定。《唐律。职制律》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行政编制到底是应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还是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予以调整,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均有争论。赞成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者的主要论据是:(1)行政编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离开行政组织而单独存在;因此,行政编制法律规范显然应当放在行政组织法中统一规定。(2)世界各国除了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外,尚无制定独立的行政编制法的先例;而且即使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也仅是规定行政机关职员总数和各部门职员数,而没有关于编制核定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赞成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调整编制者的主要论据也有两点:(1)现行《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关于编制的规定过于简单,而修改这两个组织法的动作又太大,难以迅速完成;(2)虽然外国没有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制定。 争论可以不必停止,法制建设却丝毫不能停顿。1997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现在看来,该条例的颁布虽然满足了编制管理的亟需,但似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弱点:其一,该条例的大部分内容规定的是国务院的机构设置管理,而这本来应当由《国务院组织法》加以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其二,该条例未对编制的申报、审查、论证、批准等各项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不利于从程序上加强对编制的严格控制;其三,该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尚不够细密、有力,不利于条例的严格实施。 为了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和编制进行统一规范,同时也提高编制法律规范的立法层次,建议在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时,列专章规定行政编制管理问题。在该章中,要突出对行政编制的实体和程序双重控制,要加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在行政组织法之外,可不再制定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以《国家公务员定员法》(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以《国家公务员定员令》(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公务员的定额;后者由中央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发布,人员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府总人员限额,但可根据行政职能的变化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灵活配置与调剂。按照这样的立法设想,就可以形成以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编制实体与程序控制法律规范,以公务员定员法和定员令规定行政编制人数的总量守恒与“动态”调节相结合的、完备的行政编制法律规范体系。 四 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程序的法定化,这是党的十五大和这次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提出的又一项迫切任务。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既包括外部的行政执法程序,也包括内部的行政管理程序;前者直接影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后者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程序。我国现行调整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条例》,等等。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既很不系统和完整,也缺乏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立法宗旨加以统率,有些程序之间甚至相互冲突;因此,亟需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典统一规范内外行政程序。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提高行政程序的地位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它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撤销。该规定向我国一直重实体、轻程序,重司法程序、轻行政程序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传统提出了挑战。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则第一次对行政处罚程序作出了较为系统、完整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更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对于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正是由于有以上行政程序立法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更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的迫切需要;因此,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一起开始讨论制定《行政程序法》问题,并即将进入试拟稿的起草阶段。毫无疑问,《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解决我国行政机关工作程序法定化的问题。 要制定行政程序法,首先必须解决行政程序的功能问题。对此,国外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提高行政效率。这一观点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89年西班牙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为标志,以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要求政府予以迅速、有效的干预为背景。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功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观点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1946年美国行政程序法的颁布为标志,以公众强烈反对行政权专横、武断、不受制约为背景。在美国,正当法律程序是其法治的基石之一,行政程序法是其行政法的核心。很多美国行政法学者甚至认为,美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甚至全部内容就是行政程序法。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行政程序兼有保护公民权利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双重功能,二者可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这种观点体现在六、七十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之中。由于第三种观点兼顾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因而为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 行政程序对民主和效率的双重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它对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与调和作用上。一方面,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公民在强大的行政机关面前显得较为弱小;因此,为了在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地带,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掺入一定的民主因素和建立某种事前制约机制,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又是一个迅速执法的过程,违法行为应当尽快予以追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应当始终处于确定和稳定的状态;因此,行政程序又必须具有促进行政效率的功能。正如美国一名行政法学家所言:“行政程序最基本的任务是如何设计一项制度既使行政机关官僚武断和伸手过长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又能保证其能够灵活有效地进行管理。” 当然,行政程序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每一项环节、步骤和方法固然可以在保障民主或保障效率方面有所侧重,但却不可能脱离行政程序的整体功能而绝对地保障一方面,舍弃另一方面。如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时效规定固然对提高行政效率有重要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的处罚无效,则又保护了相对一方的权益。再如听证程序固然是保障民主的重要手段,但它又保证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改善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关系,调动了执法者与守法者双方依法办事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推动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在深层次上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正如美国的韦德法官所言:“对行政机关而言,遵守程序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但如果这能够减少行政机关运转中的摩擦也是值得的。因为程序促进了公正,减少了公众的怨言,其作用是促进而非阻碍了效率。” 可以认为,设立完备的行政程序并保证其得到严格执行是解决民主与效率这一现代二律背反难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我们擅长的 帮的

“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用立法引导和推进国家的改革、发展;坚持立法严密、细致的原则,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坚持经济立法与政治立法并重的原则,保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科学研究,完善立法制度和程序,改善立法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高水平的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四点: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二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工、政资分工、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三是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及时纠正、制裁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四是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使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使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使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使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五是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六是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七是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询私枉法,失职读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1)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使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付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4)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制约与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高度重视、大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六)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继承人类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的新型法律文化。(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研究论文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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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治政府必须是责任政府。权责一致是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政府应该在法律框架下活动,遵循职权法定、法律优先的基本行政原则,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称,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既不失职,做好法律法规规定要做的事,又不越权,不做超越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事。

第二,法治政府必须是服务政府。法治的根本是保障群众基本权利,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民本思想,重视对行政权的控制和相对人权利的保护,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权力运行监督,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在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上找准角色定位,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第三,法治政府必须是廉洁政府。廉洁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如果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不能有效遏制和解决腐败问题,群众就不会信任政府。必须以完善的规则、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与政府行为,不断提高行政过程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用立法引导和推进国家的改革、发展;坚持立法严密、细致的原则,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坚持经济立法与政治立法并重的原则,保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科学研究,完善立法制度和程序,改善立法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高水平的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四点: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二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工、政资分工、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三是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及时纠正、制裁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四是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使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使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使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使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五是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六是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七是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询私枉法,失职读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1)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使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付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4)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制约与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高度重视、大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六)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继承人类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的新型法律文化。(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政府应急能力研究论文范文

不腥的的活害怕黄昏果然这只能归咎于中课间谈天个笑;为么·中记的一么被她锁在门中的这个

近年来,国内外各类突发事件频繁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应急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而信息社会的突出特点就是信息爆炸、知识倍增,知识不再具有绝对的确定性、权威性和垄断性,人也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从学校学到终身受用的知识。

关键词:多媒体技术;应急管理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转折期,也正处在公共突发事件的高发频发期。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朱瑞博在《突发事件处置与危机 领导力 提升研究》一书中就提到“:准确认识和把握公共危机管理特征,提升领导者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科学有效地进行危机管理,是摆在我国各级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对各级政府而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执政能力大小的直接体现。”[1]因此,作为培养培训党员干部的党校、行政学院,如何开展应急管理课程教学助推干部学员能力素质提升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共成都市委党校通过细致深入的调研分析,在系统 总结 公共突发事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助推应急管理课程教学。

一、多媒体技术对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意义

多媒体技术是网络化、智能化、标准化、能够多领域融合且虚拟现实的一种高新技术手段,是利用计算机对文本、图形、图像、声音、动画、视频等多种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建立逻辑关系和人机交互作用的技术。这种技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都展现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成都市委党校“处理突发事件专题班”认为:多媒体技术的运用,真正使得学员成为了应急管理教学课堂的主体。主要体现在:一是这种新兴的教学方式,以学员提出问题作为教学的开始。学员处于行政生活终端,处置突发事件中存在的难点以及若干棘手问题,他们有切身的体认。因此,利用多媒体技术,整合应急管理中的各类书籍、信息、文献、录像等资料,丰富教学内容,让学员自己提出问题。这样,不仅使学员引起了共鸣,而且还使大家的思路集中,进而把问题引向实际、引向具体。二是这种新兴的教学方式,以学员的讨论推进教学过程。讨论过程中,播放一些典型案例的视频资料,以增强现场感。同时,围绕课程主题就各个案例的得失成败,分组讨论,交流分析,各抒己见,在不同观点的比较乃至于彼此之间的争锋中,将思考引向深入。三是这种新兴的教学方式,以学员之间的互动来盘活日常积累的工作 经验 。由于有了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的支持,学员的观点能够即时地在教室屏幕中呈现出来,学员阐发不同观点的画面,也在教室的另一屏幕同步展示,学员的参与热情、角色意识较快地焕发出来,平时积存心底深处的智慧与潜能,在不同意见的对峙、诘问中得以激活。学员代表作交流发言,不同屏幕同时以文字展示各小组讨论的基本结论和视频播放发言人的发言。最后,对照各小组的结论性主张,对危机应急管理中各种焦点问题进行梳理,以期达到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基本法理的认知和把握。

二、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推动应急管理课程教学水平提升

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在《媒体通论:人体的延伸》一书中提出,媒体是人体的延伸,如电视是眼睛的延伸,话筒是嘴的延伸,音响是耳朵的延伸。因此多媒体技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它超越了一般的机器媒体。[2]那么,如何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推动应急管理课程教学水平提升呢?

(一)优化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硬件环境

利用多媒体技术助推教学的成功开展,完备的“硬件环境”是重点“。硬件环境”即利用多媒体技术所需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营造,包括基本的技术手段,如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计算机及网络、投影、录音录像、跟踪监控与回放等。认知规律告诉我们,认知总是以感知为前提,只有切身感知,才能被人们更好地认知。基于此,校院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模拟、创设情景,图文声并茂,充分调动学员的多种感官,使其身临其境,寓教于乐,寓学于做,加快学员理解、吸收,切实提高其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应急管理课程教学软件环境

人是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主体,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成功开展,人的素质是关键。“软件环境”里的人主要包括主持教师、学员、教辅人员和一线专业人士。只有四者相互配合,才能在拥有较为完备的“硬件环境”下,真正发挥出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最大效益。主持教师作为课堂的引导者和组织者,从很大程度上而言,他们的知识水平、驾驭案例讨论的能力都极大地影响着课堂的最后效果。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中,教师对课堂和所讲授的知识具有完全的控制权。教师会按自己事先备好的课程知识进行讲授,学生只是被动地听取知识,课堂上的突发情况较少,基本都在教师先前的课堂计划之中。而在利用多媒体技术的应急管理课程教学中,教师对课堂的控制性大大减弱。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学生可能会围绕案例提出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还可能会出现争执,甚至偏离讨论的中心话题等,这就需要教师具有驾驭案例讨论的能力,保证讨论能够实现既有教学目的。

(三)利用非线性编辑等多媒体技术自主开发应急管理课程

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助推应急管理课程教学,其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立足时代前沿, 创新思维 ,以开放的视野全力打造生动形象的应急管理课程。当今世界是一个复合的视觉时代。随着科技的不断更新,蕴含高科技含量的产物越来越爆炸性的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在现代人的生活中,科技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作为培养干部学员的党校、行政学院,要结合实际,真正提高应急管理培训效益,就需要打造切合时代要求,符合干部学员需要的高质量多媒体应急管理课程。打造高质量多媒体应急管理课程是成都市委党校自主开发应急管理课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充分利用PR、VEGAS、AE等非线性编辑软件,在系统梳理应急管理信息、文献、录像等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自主开发、打造视听、声画同步的视觉艺术产物——应急管理视频教程。这种方式利用多种感官交互或同时产生多重刺激来传递信息,一方面为学员创造了更加生动形象的教学环境,模拟制造出了其他方式无法达到的真实性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引发了学员的 想象力 ,使得学员的感官与想象力相互配合,产生前所未有的思维空间与创造资源,更加利于教师开展启发式教学和学员进行探索式的自主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学员在应对突发状况时的灵活应变和处理能力。

三、多媒体技术与应急管理课程教学的未来发展方向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而信息社会的突出特点就是信息爆炸、知识倍增,知识不再具有绝对的确定性、权威性和垄断性,人也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从学校学到终身受用的知识。因此,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在未来的应急管理课程教学方面,教学的焦点就必须由“教”转向“学”,由“结果”转向“课程”,由“知识”转向“能力”,以学员获取信息、创造知识为衡量尺度。在未来的多媒体技术与应急管理课程教学中,多媒体技术所能包容、整合的信息量和可提供的教学资源是任何教材、教师都无法比拟的。因此,在未来,应急管理课程在教学中必将更多的应用多媒体技术整合文字、声音、图形等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 网络技术 ,仿真应急处置训练环境,在网络技术的配合下,使学员置身于身临其境的环境,充分刺激学生的眼、耳、手、鼻等器官,锻炼学员获取信息的感官功能,促进其记忆、思考和探讨,从而提高其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获取知识和更新知识的能力。因此,应急管理课程教学能否高效有力地开展就与多媒体技术能否充分有效地利用息息相关。鉴于这一情形,作为培养培训干部的党校、行政学院就必然要在培养学生认知、选择和理解信息能力以及运用信息创造新思想和新知识的能力的基础上,更多运用先进技术,模拟、仿真现实环境,自主开发应急管理教学课程,在软、硬件基础设施完善的条件下,创新思维,开拓内容全面、思想深入,并且极具操作性和感染力的应急管理教学课程,真正做到创新学员思想,切实有效培养其在面临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应变和灵活思辨能力。

参考文献

1、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与分期:应急体制的管理基础薛澜,钟开斌中国行政管理2005-02-01

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科学问题的思考和建议范维澄;中国科学基金2007-03-30

摘要:各种灾害都是突然发生的,对应急处置要求很急,对处置 措施 要求很高。因此,只有通过实战演练来熟悉预案的程序,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

关键词:图书馆;应急管理

一、我国图书馆应急管理教育的现状

由于我国关于图书馆应急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尤其在应急管理的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和缺陷。

(一)应急管理的教育意识淡薄

危机意识是应急管理的起点,也是建立危机预防培训机制的基本前提。在我国,不论是政府官员、图书馆工作人员、还是社会公众的危机管理意识还很淡薄。根据网上初步调查,我国只有极少数图书馆制定了防灾应急预案。如首都师范大学于2004年11月制定的《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新疆 财经 学院图书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但这些预案的规定都过于简单化,缺乏可操作性,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灾难情况少有预见,没有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可见,这样的预案根本无法实施应急教育,应急教育普遍被淡化了。这样的预案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必然会使防灾救灾工作大打折扣,容易在危机出现时导致措施无力,从而造成很多机会丧失,甚至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应急管理的教育常设机构缺乏

一直以来,图书馆应对危机的通常做法是当危机来临并造成一定的灾难后,决策机关紧急宣布成立一个临时性机构,选派得力干部依托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救灾办公室、抗灾指挥部等,风风火火地紧抓一阵子,待危机过后就撤销解散,人员各自回归原单位,以后再遇到大的危机事件,就如法再次炮制一遍,循环往复,但始终没有建立起一个常设的综合性公共危机管理组织。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缺失,造成图书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缺乏整体性、系统性、战略性和延续性,因而也往往无法为图书馆长期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经验指导[2]。

(三)应急处理的基本常识、技能缺乏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掌握必要的应对危机的技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的重要环节。然而,目前我国图书馆馆员应对危机的技能却十分有限,许多人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常识都不知道,更谈不上在危机状态下如何正确地实施自救和疏散读者,并及时抢救宝贵文献资料了。实施应急教育,必须要以科学的教材作为支撑。我国目前可供使用的公共危机教育教材十分稀少,而且内容大多过时、陈旧,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如,防火教育,只告诉人们遇到浓烟时,要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以避免烟雾侵害。其实现代建筑大部分都使用了化学合成的建筑材料,如果遇火燃烧,会释放出有毒气体,仅靠湿毛巾是挡不住毒气的,最可行的办法是使用防毒口罩,并且提前确认安全出口[3]。此外,不论是在教育部门还是在行政机构,目前我国几乎没有专门负责应急教育的部门,专业的公共危机教育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这就使图书馆馆员的应急教育显得更加棘手而又重要。

二、完善图书馆应急教育培训的建议

突发事件的显著特点是事发突然、破坏力极强。如果没有充分准备,很难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极易对图书馆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因此,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危机管理意识,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已引起很多图书馆的重视,但仅靠应急预案是远远不够的。要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全馆一盘棋,需要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作后盾和保障。

(一)设立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

应急管理在现代图书馆是一项长期而急迫的工作,应从制度上成立对突发性事件进行预测、监控和训练的机构。该部门的职责在于:一是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事件管理指挥系统,对图书馆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作出具体安排,变被动性应付危机为主动性反危机;二是编制图书馆应急预案。针对有可能对图书馆造成威胁的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应急方案;三是建立应急管理教育和训练系统,对广大图书馆馆员和读者进行应急管理教育和危机应对模拟训练,增强应对危机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修订绩效考评体系,在制度上为工作人员有效的应急管理业绩和处理危机的培训成绩提供正向激励。

(二)树立科学的危机教育培训理念

要树立正确的危机教育培训理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第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教育工作,除国家立法,有关主管部门规定之外,领导首先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应急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从行动上进行落实。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事实证明,只有领导层真正重视了这项工作,才能促使这项工作不流于形式,并形成长效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时才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第二,积极开展危机教育。通过危机意识教育、危机防范教育、危机处理教育、危机案例教育等多种 方法 来帮助馆员树立危机意识,掌握危机管理技能,使馆员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培训

从大量的突发事件案例来看,由于我国图书馆馆员及广大读者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技能,以至于一些原本可以避免或减少的伤害反而扩大,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实证明,如果每位馆员及读者本身拥有自救和施救能力,就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物质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我们要大力培养求助、求生、自救以及施救技能,为从容应对各种危机创造条件。

1•学习应急预案

编制完善、适用的图书馆防灾应急预案公布后,要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图书馆员工认真学习,要让应急预案从文件柜中走出来,不仅要走进大家的文件夹,更要走进全体工作人员的头脑中、意识里。要利用各种形式和宣传手段,普及防灾知识和应急预案。例如在馆内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指示标牌,张贴清晰简单的馆内平面图;在图书馆网站的首页醒目位置公布图书馆应急预案,让读者可随时查看。这都是简单可行、收效显著的方法。

2•开展案例教育

为了使大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可选择一些公共场所的突发事例和历史事件进行案例教育。对于图书馆来说,公共场所以及图书馆领域曾经发生过的每一次事件,都是前车之鉴,一定要深刻 反思 并引以为戒。比如2007年7月,云南省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自动灭火设备发生异常,大量二氧化碳气体突然喷发,十多名读者和二十多名图书馆工作人员出现中毒症状[4]。如何才能避免这种突发事件的发生,而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如何进行妥当的处置,不仅要进行讨论学习,还要请专业人员辅导,从而寻找最佳处理方案,为此类事故的处理提供解决的依据。

3•应急手段培训

要开展各种应急措施和应对能力的学习与培训,使大家掌握一些处理应急事件的常识和方法。每个馆员都要熟悉馆舍布局,电源控制地点,安全疏散的设施、 渠道 、顺序、方法等;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如何及时报警,及时疏散读者;还要掌握一些逃生自救的原则和手段,如电器电路的切断、外伤急救的包扎止血、人工急救、消毒隔离和消防器材、化学药品的使用方法等等。仅在馆内进行学习还是不够的,还要走出去,到专业的实训基地进行学习。如2000年11月,全国第一家消防防灾教育馆———湖南消防防灾教育馆正式开馆。整个教育馆通过实物展览、现场演示、亲身体验等参观模拟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实,使消防宣传教育更加形象化和具体化[5]。到这类专业的教育机构学习,会学习到更加全面的防灾知识,弥补馆内学习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4•应急素质教育

要在馆内开展应急素质教育。面对突发事件,惊慌失措或盲目指挥,只能导致局面更加混乱,后果更加严重。训练有素、有预案可循的员工能够做到临危不乱、沉着应对、措施得当,从而降低损失、减少伤亡。要教育党团员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教育全体员工发扬团队精神,同舟共济,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5•开展应急演练

各种灾害都是突然发生的,对应急处置要求很急,对处置措施要求很高。因此,只有通过实战演练来熟悉预案的程序,才能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应急处置靠的是指挥员的临场指挥和应急工作人员的战斗力。只有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实战演练,才能使各级指挥员和应急工作人员熟知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熟知应急处置基本程序、步骤和方法,不断提高指挥能力和组织能力,从而更加扎实地做好应急工作。最重要的是,对已经成型的预案进行模拟演练,可以检查预案的正确性、程序的科学性,最后根据演习结果分析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尽管有许多突发的灾害是人力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我们能够防患于未然,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培养馆员和读者在紧急情况下沉着应对、自救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就有可能减少或避免危害。各级图书馆应当始终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摆在安全防范的重要位置,为读者构筑一道坚固的生命之墙。

参考文献

1、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研究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中国行政管理2005-01-01

2、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启示邹逸江;灾害学2008-03-20

行政管理研究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选题方向:“政府经济学研究”、政府经济学、组织行为学1、 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2、 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效果的制约性3、 有限政府的经济管理效能分析4、 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分析5、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途径分析二、 选题方向:公共关系学原理、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组织文化1、 论危机传播中的政府行为2、 论网络环境下的政府公关3、 论跨世纪城市文化形象战略4、 论受众社会心理与城市对外宣传5、 论新闻策划的原则和方法6、 新世纪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品味7、 试论未来行政领导的形象塑造8、 浅析组织文化创新走向9、 论中国IC策划的定位10、上海或广州城市国际形象的确立与推广三、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论与行政、领导、行政组织学1、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2、 论当代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方法3、 论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传递中的作用4、 当代西方“公共管理运动”评析5、 论行政权力及其制约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7、 论邓小平的行政改革思想8、 论政务公开9、 论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中的民主价值取向10、论西方政府改革运动中的市场取向四、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与行政领导、人力资源管理1、 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比较(细分问题论述)2、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3、 政府与制度变迁4、 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细分问题论述)5、 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6、 考核制度比较研究7、 公务员培训制度创新8、 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9、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五、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公关传播法规1、 依法治国重点在治“吏”2、 依法治国与加强、改善党的领导3、 加速政府体制改革,适应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时代特点的要求4、 当前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思考5、 论地方政府与公共管理6、 依法治国与治吏7、 论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的脱钩和改制8、 小城镇行政体制之我见六、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监督学1、 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 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3、 在社会主义时期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4、 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监督的一些设想5、 如何看待中国古代的监督制度6、 舆论监督的作用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政府的监督意识七、 选题方向: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组织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组织学、西方行政学说1、 当代中国行政模式研究2、 当代中国法治行政研究3、 当代中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与规模研究4、 当代中国行政价值观研究5、 加入WTO与政府制度创新研究6、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研究八、 选题方向:公共管理、领导科学、管理学、市政学1、 公共管理论的经济学分析2、 市场经济与政府体制改革3、 市场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4、 政府责任研究5、 市场经济与非赢利组织的发展6、 依法行政研究7、 城市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8、 城市政府与法治9、 政府公开与民主行政10、现代科技发展与政府管理创新11、法治与德治12、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九、 选题方向: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西方行政史1、 1994年后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膨胀的原因分析2、 论西蒙的决策思想评新公共管理理论3、 论西方公共行政的民主管理思想4、 中美行政监督体系比较5、 中美行政管理运行机制问题分析6、 素质教育与政府教育体制问题分析7、 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原因与对策8、 关于外来人口管理的调查与思考9、 中国公民政治人格的转型:从权威人格到民主人格十、 选题方向:西方经济学、公共财政、政府经济学1、 经济转型时期的就业政策选择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3、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政府间关系的协调4、 非盈利性组织管理研究5、 经济体制转型与公共政策的重新顶性6、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7、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十一、城市行政管理(市政学研究)、市政学1、 城市政府规模的讨论2、 公共人力资源讨论3、 城市社区管理讨论4、 城市管理讨论5、 户籍管理讨论6、 城市公共管理专题讨论7、 市政体制比较讨论8、 社会网络与城市发展讨论十二、选题方向:市政学、管理学1、 论城市的本质2、 市政学研究的内容、界限及意义3、 西方市政学研究4、 比较市政学研究5、 城市管理、城市治理与政治文化的比较研究6、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变迁7、 撤退设市可否作为加快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选择8、 外国城市管理体系的变迁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示9、 第三部门研究综述10、制度变迁与城市管理十三、选题方向:政治理论与政治文化、中国政治思想史、政治学基础1、 西方政治理念在中国的接受情况(细分问题论述)2、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分析(细分问题论述)3、 公共伦理分析(细分问题论述)十四、选题方向:宪法学、中国当代政治制度1、 试论人大代表的作用2、 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3、 论权力制约技术十五、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西方各国政治制度1、 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政府间合作研究2、 市场经济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3、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研究4、 西方式民主及其影响研究5、 政治参与、行政参与问题研究6、电子政府与电子民主建设十六、选题方向:政治制度、地方政府与地方政策、政治学基础、中国公共政策概论1、 国家建设理论视野中的地方政府建构2、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政治关系 ( 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历史演变或法理分析 )3、 中国地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特别是广东的改革经验 )4、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分析5、WTO与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十七、选题方向:政治制度、 思想概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党政制度1、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体制研究(从中拟一题目)2、地方政府体制中的条块关系3、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4、党政关系(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研究)5、 城乡社区自制制度建设6、 香港、澳门与台湾的地方政府体制(任选一个地区或进行比较分析)7、 关于政党政治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8、 关于政府体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9、 关于行政法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10、 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建设(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十八、选题方向:行政决策、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分析1、 从统治到自治:公共政策范式如何转换?2、 第三部门: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主体3、 听证制度与公共政策论证的公民参与——以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村与街道治理为例4、 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方政府治理机制下的政策制定——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5、 公共政策制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6、 试论公共政府的基本价值标准7、 试论公共政府政策执行的监督8、 试论政策问题建构中的程序约束十九、选题方向:政府体制与公共政策、比较政治学、当代国际关系分析1、 比较分析行政集权民主制与传统代仪民主制的异同2、 古罗马政治制度对西方民主制的影响3、 西方民主制度与政治文化的形成4、 比较英法革命及其对各自政治的不同影响5、比较英美政党结构及其功能的异同5、论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的形成二十、新增题目(一)行政管理、管理学 1.以行政角度审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某个社会问题2.依法保护我国环境问题的几点探讨3.浅谈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以某为例或某一方面)4.提升政府公共行政职能 适应社会快速发展(以某为例或某一方面)5.关于社会发展中的行政道德问题的思考(以某为例或某一方面)6.基层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之浅见7.浅论企事业发展中人才培养的作用与途径8.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养老保险工作的思考9.浅谈收入分配中的公平问题10.当前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问题的几点探讨11.谈谈中小企业如何吸引人才的策略建议12.谈我市党政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思路对策13.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相关问题思考14.城市化建设中的信访问题及其对策措施15.论某地区民营企业的地位作用与发展对策16.浅谈市场经济社会的民主建设17.浅谈加快我市农村人口非农化的几点政策措施18.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19.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法制监督20.减轻农民负担的几点思考21.关于**乡镇政府体制改革的思考22.关于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23.浅析国有资产流失及管理体制的完善24.试论信息经济时代企业知识型员工的管理25.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某一方面)26.试论依法行政(某一侧面和具体化)27.谈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及其改观对策28.浅谈公共行政管理的信息技术化29.浅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30.谈谈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31.略论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32.试论构筑科学规范的人才选用机制33.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与解决对策34.浅谈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35.略论遏制吏治腐败的治本之策36.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37.浅谈现阶段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38.浅论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与重塑策略38.当前提高村级组织威信的几点想法40.关于当前**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思考41.浅谈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特点及其要求42.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43.对我市实施小城镇战略若干问题的探索44.浅谈政府保护自然资源的若干措施45.浅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与措施46.浅谈我市(**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工作措施47.正确认识并解决“三农”问题的几点想法48.尽快建立和健全我市农村社保体系的理由分析49.浅析干部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50.行政效率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51.社区工作践与探索52.当前行政违法的原因分析及其预防与矫治53.坚持人本管理,尊重员工价值54.农村教育、成人教育的现状与对策建议55.我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对策探讨56.我市目前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现状与措施57.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电子政务58.浅谈当前我市社区民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要求59.农村养老保险必须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60.浅谈企业人力资源的内部开发61.行政违法状况及其相关分析62.浅议我国政府采购制度63.中国“电子化政府”的现状及对策初探64.论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优先的原则65.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加强“城中村”改造与管理的几点思考66.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管制67.谈谈当前基础教育失衡发展的现状及对策68.浅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69.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之我见70.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考71.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问题浅析72.浅论我国当前成人教育管理体制的局限性及其改革策略73.浅论提高我市农民收入的××对策74.浅论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75.谈我市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及其改观措施(某一侧面和具体化)76.论政府作风的制度化建设77.政府提高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对策思考(某一侧面和具体化)78.关于中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流动制度的思考79.论社会公正与公共政策(某一侧面和具体化)80.试论构筑科学规范的人才选用机制(某一侧面和具体化)81.税收征管改革后如何有效实施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82.谈行政监督体制改革中的以权力制约权力原则83.当前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难点与对策84.行政领导廉洁自律的现实意义与途径85.我国现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完善(问题与对策)86.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某一侧面和具体化)87. “协调”功能在行政运行中充分发挥之案例分析88.信息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89.建立行政信息网络的研究90.行政信息的管理与应用91.行政法规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就某一侧面)92.行政监督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与发挥93.反腐败斗争与政府职能的实现(就某一侧面)94.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就某一地区)95.试论行政监督(就某一侧面)96.浅析××单位行政管理的现状及改革(可泛论或就某一侧面)97.寻租行为研究与治理(具体化)98.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99.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及其公共政策研究100.各种市场行为的规范与监督(某一侧面和具体化)101.当前**地区城管行政执法问题研究102.人口流动与户籍管理制度关系及改革研究103.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动、城中村、城市治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就业培训、土地政策等)问题研究104.**地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05.地方政府问责制研究106.取消农业税对乡镇政府职能履行的影响研究107.新农村建设中乡镇行政管理创新研究108.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109.试析危机管理中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某一侧面和具体化)110.转型期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责任111.政府税费政策对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112.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的问题113.***事件(例如:武汉“禁麻”成功等)之政府管理分析114.***政策(例如:烟台市实施农村饮水等)评估115.***省(例如江苏)公共财政改革措施与成效分析116.***市(例如:襄樊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117.***地区(例如:泰州)民办教育发展策略研究118.重大事故危机决策与应急体系建设:***案例分析(例如:山东枣庄矿难)119.***市(例如:上海市)轨道交通融资体制改革与政策研究120.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研究121.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与地方政府对策研究122.城市拆迁的移民权益保护与政府责任分析123.我国行政问责制探析124.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125.我国城镇低收入人群住房政策研究126.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及其公共政策研究(二)社区管理1.试论当前北京城市社区面临的挑战2.关于**社区治理中现存问题的思考3.关于当前社区志愿者工作存在的问题思考4.试论经济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与定位5.试论民间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与定位6.试论社区的公共事业管理7.试论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8.对北京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几点趋势研究9、城市社区中贫困人口的现状、原因与脱贫措施研究10、城市社区部分居民失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三)其它1. 论当代中国行政伦理价值取向的基础与特征2.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3. 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的架构及现代价值4.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结构和特征5. 儒家人性学说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6. 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民本思想7. 墨子思想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8. 孔子政治思想剖析9. 老子政治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10. 中国传统行政伦理的现代转换11. 谈传统社会中公共伦理缺失的深层根源12. 谈公共伦理建设的新走向13. 公共伦理与诚信14. 公共伦理的理性基础15. 谈转型期公共伦理的缺失16. 公共伦理规范基础的重建17. 环境资源保护的公共政策分析18. 地方政府财政绩效评估19.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分析-----以某个省份为例20. 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与收入比较21. 渔业产权结构构建的经济学分析22. 公共养老金安全运营监督机制分析23. 企业年金发展国际比较24. 企业年金投资模式研究25. 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26. 改革进程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27. 政治信用论28. 区级政府财政29. 西方政治哲学研究30. 当代中国政治社会化31. 转型国家的政治发展32. 中国古代行政管理制度研究33. 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34. 传统文化与制度构建35.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36.危机管理37.论领导过程38.论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39.公私部门差异分析——基于管理的视角;40.公共部门战略管理;41.发展战略研究;42.市民社会研究;43.官僚制研究;44.论行政学的产生45.公私伙伴关系研究46.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研究 47.城市管理中的公民参与研究48.城市经营的实证研究 49.社区建设的实证研究 50.第三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角色研究51.城市管理问题研究(细分选题,如城市流动人口研究,城市社会保障体制研究等)52.官僚制在现代国家(我国政府中的作用和影响)政治与行政角度研究;53.论公民行政执行权的保障(论行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行政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54.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行政法和法理角度研究);55.论行政执法的合理性(行政法,行政哲学,法理学角度研究);56.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行政管理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57.论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会公平的影响(行政和行政哲学的角度研究);58.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务员素质(行政伦理,公务员制度的角度研究)59.关于加强高校校园网络管理的若干思考;60.在完全学分制的情况下怎样做好班集体的管理?61.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62.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63.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64.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65.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66.大学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研究67.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68.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69.团队激励研究70.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71.关于知识管理的理论问题72.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73.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74.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75.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76.我国当前人力资源现状及问题77.(机构)考核制度的研究78.论转轨时期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重塑——从传统到现代79.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想80.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81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1、提高县级机关行政办事效率之我见2、浅谈乡镇行政管理改革3、对××县解决“三农”服务问题的思考4、如何使人才合理流动,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效应5、浅析行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改革6、关于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探讨7、论行政生态环境与公共政策的方向8、行政管理中的民主化理论研究9、政府与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研究10、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因和内容研究11、转变职能在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中的地位研究12、试论政府机构改革13、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14、试论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15、论社会主义行政领导的角色16、论行政领导者的素质与影响力的关系17、民治型领导与专制型领导的比较研究18、论县(市)宏观决策中党政关系研究19、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研究20、当前我国权力腐败的特点研究21、标本兼治反腐倡廉的对策研究22、论舆论监督23、论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职能是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11.论行政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12.试论行政诉讼在行政监督中的地位及作用13.试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完善及其途径14.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15.试论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与作用16.试论行政立法的民主原则及其理论意义17.建设学习型政府的动力分析18.建设学习型政府的障碍分析19.论政府危机管理20.论政府绩效管理21.论责任政府建设22.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23.论行政文化建设24.政府采购的问题与对策25.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26.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思考27.论政府行政管理的民主化28.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思考29.论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30.论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趋向31.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32.论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33.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34.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思考35.论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36.论公车改革的难点与途径37.论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协调机制38.论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39.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40.论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41.试论现代领导者的影响力42.论行政领导艺术43.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4.试析我国人力资源的现状及问题45.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6.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47.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廉政建设问题48.公共权力寻租行为分析49.健全完善公务员考评机制50.论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建设51.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52.论构建诚信政府的途径53.论公共管理中的听证制度54.论绩效考核的方法与应用55.论双因素理论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56.试析利益团体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57.中外利益集团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比较58.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想59.论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中的问题60.公民社会影响政策制定的利弊分析61.政策执行中的博弈现象分析62.论公共政策评估的困难与创新63.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分析64.政策变形的成因与对策65.论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66.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67.论公民社会的兴起对政策制定的影响68.当前我国政策执行的问题与对策69. 试析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70.试析我国养老保险政策71.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思考72.信息不对称下大学生就业制度安排73.中国封建监察体制的特点及启示74.试论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75.试论《论语》中的管理原则76.中国古代的考核制度及启示77.试析中国古代的回避制度78.“无为而治”与现代行政管理79.中国古代权力监督制度述论80.试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81.杰佛逊人民民主思想分析82.洛克政治思想分析83.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分析1.论服务型政府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分析3.论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动力4.论公共管理创新的阻力5.论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条件6.论我国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特点7.论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8.论我国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9.论政府管理创新10.论诚信政府建设1.论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为的适度2.试论激励机制在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确立与作用3.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几点思考4.当前我国反腐败问题研究5.近代西方“主权在民”思想的几个主要理论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转变7.中国行政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8.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适度9.论公务员的行政道德规范10.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思考11.建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12.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13.政府公共形象设计14.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企业人才管理思考15.机关后勤管理问题研究16.邓小平政治思想研究17.我国所有制理论的突破与发展18.论经验决策与科学决策19.民主问题研究20.邓小平改革思想研究21.依法行政问题研究22.中国传统行政文化问题研究23.当代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24.当代中国改革与政治稳定问题研究25.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26.行政决策体制中咨询权力问题研究27.当代行政领导者的创新能力研究28.政府能力问题研究(包括财政、协调等)29.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个问题30.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31.村民“自治”问题研究32.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关系新谈33.中俄体制转型问题的比较研究34.中国人力资源开放过程中的障碍性因素分析35.中国法治文化培育问题研究36.浅谈腐败的成因37.论中国的依法行政38.新经济时代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39.加入贸易世界组织与我国政府行为的适度40.关于民主问题之研究41.行政体制改革多领导者素质的要求42.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43.西部大开发中的政府职能定位44.浅议行政财务管理45.浅论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影响46.论中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47.国有企业改革中政府角色的定位48.论行政立法与廉政建设49.WTO与中国人力资本的开发50.浅析企业团体意识的培育51.浅谈创新管理52.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及对策53.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

党的政治建设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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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创新摘要: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是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途径之一。也是新形势下需要我们面对和解决好的重点课题之一。近几年来,许多地方在国有企业中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我们必须要认真分析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采取有力措施来保障党建工作的有效实施。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党组织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145(2009)09-0055-02党建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的政治优势,是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国有企业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改革开放进一步拓宽加深,人们的个性化、自主化特征日趋明显,思想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使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给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受到了新的挑战。面对新形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如果继续拘泥于传统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将会失去其原有的优势。那么如何创新组织网络,构建一个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网络,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选择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对于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一、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说有的党组织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另外,有些党员可能存在严重的雇用思想,一心只想打工赚钱,缺乏责任感。总地来说,当前在国有企业组织中党建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认识上滞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是我国企业发展的方向,它要求从根本上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化经营模式和“大锅饭”式的利益分配格局,要求广大员工从传统的知足、平均主义的价值评判标准中解脱出来,树立自主创业、勇于挑战、讲究效率、注重信誉、民主法治、公平竞争、渴望业绩等时代精神,自觉地适应和支持改革。但是,员工价值观念的转变却是一个相当复杂和长期的过程,在传统价值评判标准的影响还根深蒂固、新的企业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尚未为人们共识的情况下,当改革损害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好处时,他们就会从改革的“支持者”和“拥护者”变成顽固抵制变革、煽动不满情绪的破坏因素,其后果既加重了企业改革的成本和阵痛,也阻碍了企业文化建设的进程和运作,对企业的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产生不可低估的负面效应。(二)党组织作用不明显虽然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和地位做出了明确定位和原则要求。但由于缺少具体地、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还存在诸多局限。一是党组织的作用、地位没能得到真正体现。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大多只停留在组织学习文件或偶尔组织几次外出参观或调整个别职工与业主的矛盾上,没有全面发挥党组织的优势和应有的作用。对党员教育管理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一些职工人数相对较少、企业知名度不高的国有企业,业主对建立党组织的功利倾向较为突出。有的建立党组织只是对外挂个牌子,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企业党组织要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和发挥应有的政治核心作用十分困难。二是党组织参与和影响重大决策有难度。虽然国有企业主对党支部组织的一些文体活动或其他一些活动有时能够给予支持,主要原因在于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凝聚力,但对党组织能否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则完全取决于业主的意愿,“只由老板说了算”的观念仍然没有改变。(三)忽视以人为本构建现代和谐企业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但我国企业文化建设还存在忽略“以人为本”的理念的问题。那些在全球市场激烈竞争中能够经久不衰、获得巨大成功的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企业精神和文化氛围,能够把企业的人、财、物、管理、技术诸因素有效组织起来,特别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表明,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因为它能够适应现代社会高度复杂的生产过程要求,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而这正是单纯的扩大生产、经济增长和物质奖励所无法驱使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企业党建建设中片面强调“物”的因素,过分迷信物质刺激的力量,导致企业人文精神缺失和薄弱,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不均衡状况。这样的企业即使生产暂时搞上去了,其根基也是不扎实的,因为缺乏一种团队精神和奉献意识,员工不可能真正把企业当做自己的家,企业文化建设也会因为失去“人”这一最重要的活性因素而没有生命力。(四)后继乏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新观念的产生,国家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企业的工作重心是经济效益,党建工作不可避免地被抛在一边,被削弱、被淡化。党建工作者的地位也下降了。特别是随着技术干部、管理干部、甚至技术工人才算人才的“人才观”成为“共识”,政工干部有被打入了冷宫的感觉。我们要求政工干部甘于清贫,无私奉献,但决不能让政工干部都过“苦行僧”式的生活。许多政工干部感到没地位,说话没人听、没人信、没人跟。导致政工干部没人愿意干,觉得自卑,低人三分。这种状况不改变,党建工作队伍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后继乏人的状况是不可能改变的。二、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一)实现党建工作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实践证明,能否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于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性,促进党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另外,党建工作的资源还与党的执政资源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能否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好这些资源,将直接影响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性。整合和优化配置党建工作资源,就要使党建工作成为一个开放的体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引导、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党建工作,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共同做好党建工作。要引进市场机制,比如,培训党员和干部,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选择承办单位和培训基地,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质量,降低培训成本。这样,既可以解决党员、干部培训投入不足的问题;又可以解决部分社会培训资源闲置浪费的问题。另外,还可以不断创建党建工作的信息体系,建立党建工作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应用的系统,实现党建信息网络化和党建研究成果的共享。(二)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指导和帮助的作用管理职能是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基本活动及其功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职能等。各级党委在指导和帮助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好党建工作就要围绕上述职能,努力发挥自身作用,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企业发展中切实发挥作用。一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党组织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向业主和广大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要多渠道参与或影响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把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党组织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三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为企业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逐步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四要进一步整合组织资源。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应该按照中央下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整合组织资源,形成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协调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营造良好的企业党建工作文化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其是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要以科学文化提升思想,以经济、技术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引领使各项工作遵循科学发展观的道路前进。以学习型文化建设应对发展着的形势,解答思想上的困惑,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以廉洁文化的工作规则和路径清廉思想,促进在工作中勤勉自律,强化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和谐文化建设引导党员自觉履行党章义务,坚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修养,从而增强党性修养。在和谐建设中注重党员队伍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通过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剔除空洞说教,使党员端正思想、加强修养、树立高尚的情操。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载体,寓教于乐。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培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爱企、诚信守法、开拓进取的企业精神,引导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促进国有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四)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实践证明,党组织负责人素质高、能力强。企业党组织活动就开展的有声有色,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就得到增强;反之,党组织工作就停滞不前,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就会削弱。因此,要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要经常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提高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他们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理论,加深他们对这些重大理论的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他们进行“八荣八耻”教育,使他们知荣辱、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教育同加强党员管理、严肃党纪相结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增强党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讲座、技术比武、智力竞赛等形式,对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通过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向企业献计献策活动,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组织的党建工作理念和方法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套用,只有依靠开拓进取与创新实践,才能走出一条新的路子。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必须着力于党建工作理念与思路的创新、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创新,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营造健康、有序、规范的环境,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和思想组织保证。

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及时健全完善基层组织系统,实现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加大党务公开力度,积极引导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党建工作重心放在党支部建设上,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素质,不断壮大党员队伍,逐步消灭无党员班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要规范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完善党务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建立党务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稳定政工干部队伍,为加强党建工作提供支持和保证。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提拔任用“三挂钩”制度。要着眼源头治理,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要围绕生产经营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经营管理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抓好工团组织建设。群众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切实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原则,把工团组织工作纳入企业党建工作总体格局,认真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团委等上级工团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以“五星级职代会”“五四先进团委”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工团基层组织建设。要围绕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引导各级工团组织融入中心开展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和团员青年立足岗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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