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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论文提纲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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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论文提纲格式模板

音乐毕业论文提纲

大学生活在不经意间即将结束,众所周知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快来参考毕业论文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音乐毕业论文提纲,欢迎大家分享。

引言

一、课题研究意义

二、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的界定

第一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声”

一、 对“声”的解析

二、 声音音色明亮圆润

1、 科学的演唱技巧的运用

2、 注重声腔的流动

三、 民族声乐的声音符合民族审美倾向

第二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字”

一、 对“字”的解析

二、精妙的吐字行腔

1、 吐字清晰准确

2、 行腔中字与字衔接连贯自然

三、民族声乐中衬词的独特作用

第三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情”

一、 对“情”的解析

二、朴实自然的“情”

1、 对声乐作品的深入理解

2、恰当准确的表现情感

三、丰富多彩、细腻真切的“情”

1、生活感受积累的真实情感体验

2、创造性的表现歌曲情感

音色的变化表现特定的情感

表演者正确的情感审美意识

第四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形”

一、 对“形”的解析

二、“形”美在民族声乐作品中所描述的客观事物

1、自然景色

2、人物形象

三、“形”美在民族声乐表演者全身心的表演

1、民族声乐表演者自身舞台形象的塑造

2、真情投入的舞台表演

表情生动,富有激情

身段优雅,表演贴切作品

第五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韵”

一、对“韵”的解析

二、演唱语言的韵律美

三、民族声乐声音的风格美

四、民族声乐情感表达的韵味美

五、民族声乐表演的韵味美

摘要:在音乐课堂的教学中,如果教师能巧妙的配置、展示和使用乐器教学肯定会大大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参与课堂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乐器不但可以提升趣味性,还能让学生感受到音乐的美好,感悟到音乐的魅力。在音乐课堂展示和使用乐器,还可以有效的'促进乐理教学、歌唱教学、音乐鉴赏教学等,提升教学质量。本文中,笔者主要探究了新形势下竖笛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希望能对音乐课堂的教学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小学音乐;乐器教学;竖笛教学;学习兴趣;学习效果

1.提升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欲望

2.强化学生的竖笛练习作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演奏方法

3.开展竖笛吹奏技能训练,提升演奏的效果

一、当下小学音乐审美教育的发展现状

(一)教学方法单一

(二)对学生思维的引导不够

(三)小学音乐教学内容过于专业化

(四)小学音乐教学内容严重缺乏艺术特征

二、小学音乐审美教育的有效策略

(一)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二)注重对小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

目录

中文摘要

关键词

英文摘要

英文关键词

绪论

一、本课题研究的动机及思路

二、本课题研究的相关现状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一章 意境及其存在方式

第一节 意境概念界说

一、什么是意境

二、中国意境意象理论

三、意境的存在因素

第二节 音乐意境界说

一、音乐意境概念

二、音乐意境主要观点

第三节 音乐意境的存在因素

一、客体存在

二、主体意向作用

三、意象催生与外化

四、音乐意境的开放性

第二章 意境在音乐表演中的生成条件

第一节 表演主体外部条件

一、环境对表演者的影响

二、语境对表演者的影响

三、修养对表演者的影响

第二节 表演者与技巧

一、技法的基础地位

二、音乐表演能力

三、艺术和技术之关系

第三节 表演者与理解

一、“视界融合”到“自我理解”

二、构成表象到立意

三、意境的生成

第三章 音乐意境生成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第一节 不同作品的意境差异

一、体裁的不同

二、题材的不同

三、表演立意的不同

第二节 相同作品的意境差异

一、作品的原作与文本

二、共性与个性

三、案例分析

第三节 表演者的文化认同差异

一、作为表演者的文化身份

二、作为音乐作品的文化特征

三、不同音乐文化的理解和体验

第四章 音乐表演意境生成的基本方式

第一节 练习阶段的意境培养

一、音乐语言到唤起表象

二、意象形成的创造性

三、意象组合与意境营造

第二节 表演阶段的意境营造

一、规定情景

二、物我两忘

三、真我与假我

第三节 反思状态下的意境再造

一、自我反思

二、外界评价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音乐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论文提纲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以下是2篇关于音乐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供大家参考!

音乐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一

中文摘要 4-5

Abstract 5

绪论 8-12

1. 选题的缘起 8-9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9-11

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11-12

1. 建构主义理论概述 12-18

建构主义追根溯源 12-13

建构主义的基本含义 13-14

建构主义的学习观、知识观和教学观 14-15

建构主义学习观 14-15

建构主义知识观 15

建构主义教学观 15

建构主义对教育课程改革的启示 15-18

从“知识中心”走向“能力为本” 15-16

从静态预设课程走向动态生成课程 16

从接受教育走向创新教育 16-18

2. 建构主义理论在音乐新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价值 18-29

传统音乐教学的弊端与反思 18-20

音乐课堂缺失了“人” 18-19

音乐课堂缺失了“情” 19

音乐课堂缺失了“魂” 19-20

音乐新课程教学的特性 20-22

体验性 20-21

创造性 21

主体性 21-22

建构性 22

建构主义理论在音乐新课程教学中的现实意义 22-29

重定音乐教师角色 23-24

提升学生主体地位 24-25

变革音乐教学方法 25-26

转变音乐学习方式 26-27

重视音乐教学设计 27-28

完善音乐评价机制 28-29

3. 建构主义理论指导下的音乐新课程教学策略构想 29-42

音乐新课程教学策略含义 29

基于建构主义的.音乐新课程教学实施策略 29-42

音乐问题探究策略 29-31

音乐自主活动策略 31-33

音乐对话诱导策略 33-36

音乐相册评价策略 36-39

音乐个性发展策略 39-42

4. 意义建构下的音乐新课程教学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42-51

正确把握好几条原则 42-45

发展性原则 42-43

主体性原则 43-44

差异性原则 44-45

适度性原则 45

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 45-51

处理好“以学生为主体”与“以教师为主导”的关系 46-47

处理好“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关系 47-48

处理好“情境创设”与音乐教学设备运用的关系 48-49

处理好建构主义与其他教学理论的关系 49-51

结语 51-53

参考文献 53-55

致谢 55

音乐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二

中文摘要 3-4

英文摘要 4

绪论 7-13

一、音乐教育在人的全面培养中的作用 7-10

(一) 古希腊音乐观及音乐教育 7-8

(二)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审美及审美教育观 8

(三) 中国儒家音乐教育思想 8-9

(四) 20世纪初中国学者对美育的认识 9-10

二、20世纪后半叶西方教育思想对我国音乐教育的影响 10-13

(一) 从科学教育回归人文教育 10-11

(二) 树立多元文化教育观 11

(三) 我国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 11-13

第一章 江西省高等院校音乐教育的历史与现状 13-16

第二章 对江西省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的调查与分析 16-24

第一节 对江西省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的调查 16-17

一、调查院校及对象 16-17

二、问卷设计及发放 17

第二节 对江西省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分析 17-24

一、大学生接受音乐教育的基本情况 17-19

二、课程设置 19-20

三、教学内容 20-22

四、艺术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22-23

五、师资力量 23-24

第三章 对江西省高等院校公共音乐课程设置的建议 24-30

一、课时、学分安排 24

(一) 限定性选修课 24

(二) 任意性选修课 24

二、教学内容安排 24-30

(一) 音乐知识 24-25

(二) 音乐欣赏 25-26

(三) 音乐实践 26-28

(四) 特色课程 28-30

结语 30-32

参考文献 32-35

附录 35-39

致谢 39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西方音乐史论文

西方音乐史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是以一些歌剧高雅艺术为主。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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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论文简略提纲模板

音乐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论文提纲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以下是2篇关于音乐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供大家参考!

音乐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一

中文摘要 4-5

Abstract 5

绪论 8-12

1. 选题的缘起 8-9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9-11

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11-12

1. 建构主义理论概述 12-18

建构主义追根溯源 12-13

建构主义的基本含义 13-14

建构主义的学习观、知识观和教学观 14-15

建构主义学习观 14-15

建构主义知识观 15

建构主义教学观 15

建构主义对教育课程改革的启示 15-18

从“知识中心”走向“能力为本” 15-16

从静态预设课程走向动态生成课程 16

从接受教育走向创新教育 16-18

2. 建构主义理论在音乐新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价值 18-29

传统音乐教学的弊端与反思 18-20

音乐课堂缺失了“人” 18-19

音乐课堂缺失了“情” 19

音乐课堂缺失了“魂” 19-20

音乐新课程教学的特性 20-22

体验性 20-21

创造性 21

主体性 21-22

建构性 22

建构主义理论在音乐新课程教学中的现实意义 22-29

重定音乐教师角色 23-24

提升学生主体地位 24-25

变革音乐教学方法 25-26

转变音乐学习方式 26-27

重视音乐教学设计 27-28

完善音乐评价机制 28-29

3. 建构主义理论指导下的音乐新课程教学策略构想 29-42

音乐新课程教学策略含义 29

基于建构主义的.音乐新课程教学实施策略 29-42

音乐问题探究策略 29-31

音乐自主活动策略 31-33

音乐对话诱导策略 33-36

音乐相册评价策略 36-39

音乐个性发展策略 39-42

4. 意义建构下的音乐新课程教学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42-51

正确把握好几条原则 42-45

发展性原则 42-43

主体性原则 43-44

差异性原则 44-45

适度性原则 45

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 45-51

处理好“以学生为主体”与“以教师为主导”的关系 46-47

处理好“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关系 47-48

处理好“情境创设”与音乐教学设备运用的关系 48-49

处理好建构主义与其他教学理论的关系 49-51

结语 51-53

参考文献 53-55

致谢 55

音乐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二

中文摘要 3-4

英文摘要 4

绪论 7-13

一、音乐教育在人的全面培养中的作用 7-10

(一) 古希腊音乐观及音乐教育 7-8

(二)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审美及审美教育观 8

(三) 中国儒家音乐教育思想 8-9

(四) 20世纪初中国学者对美育的认识 9-10

二、20世纪后半叶西方教育思想对我国音乐教育的影响 10-13

(一) 从科学教育回归人文教育 10-11

(二) 树立多元文化教育观 11

(三) 我国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 11-13

第一章 江西省高等院校音乐教育的历史与现状 13-16

第二章 对江西省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的调查与分析 16-24

第一节 对江西省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的调查 16-17

一、调查院校及对象 16-17

二、问卷设计及发放 17

第二节 对江西省高等院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分析 17-24

一、大学生接受音乐教育的基本情况 17-19

二、课程设置 19-20

三、教学内容 20-22

四、艺术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22-23

五、师资力量 23-24

第三章 对江西省高等院校公共音乐课程设置的建议 24-30

一、课时、学分安排 24

(一) 限定性选修课 24

(二) 任意性选修课 24

二、教学内容安排 24-30

(一) 音乐知识 24-25

(二) 音乐欣赏 25-26

(三) 音乐实践 26-28

(四) 特色课程 28-30

结语 30-32

参考文献 32-35

附录 35-39

致谢 39

音乐伴我成长 在我成长过程中,歌儿总是伴着我。在我烦恼时,它会使我开心;在我忧郁时,它会使我快乐;在我烦躁时,它会使我静下心来,静静享受它带给我的听觉盛宴。跳跃的音符,像一个个小精灵,带给我快乐与希望。——题记“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这首歌在我的童年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爸妈过生日时,我总会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有时是一块糖,有时是一个玩具熊,我还会学着大人的语调,对他们说一些吉祥话,当然少不了生日歌。而他们总一脸享受的体验着我所做的一切。每当我过生日是,大家也会为我唱这首歌,爸爸总是唱的很嘹亮,就像海边升起的一枚烟火,在我的心头绽放。而妈妈就在一旁轻哼着,并用慈爱的眼神看着我。她的眼神温柔的像一潭碧水,令我心旷神怡。进了小学,每天都会听到一首激情豪迈的歌曲——我们的国歌。当这首歌响起时,大家都会按照老师的要求举起手来行礼。在寒冷的早晨,手都会冻成紫色,有的同学会偷偷放下手,用嘴哈两口气再就回去。而我却倔强的一动不动。因为这时,我的血液正在沸腾,脑海中也会闪现出一幅幅悲壮的画面:刘胡兰的英勇就义,红军的万里长征等等。一颗名为爱国的种子在心中发芽。现在的我已是一名中学生,和同年人一样,喜欢地听的流行音乐,喜欢帅气动感的偶像,但最使我心动的是那首《十七岁的雨季》。初一时,我的女老师谈起他的偶像,谈起了这首歌。我就产生的兴趣。面对雨,缺乏耐心与活力的人会说:“怎么又下雨了,又潮又湿,真烦人。”而那些充满诗情画意的人会说:“我美丽的女神,请舞动你的灵魂,让大地沸腾吧!”现在的我正处在雨季,总会被一些烦恼所困,但我不会难过,因为这证明了我正在长大。未来对我来说,就是一张五线谱。等待我去描绘,相信我会用勤奋这只神笔,创造出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音乐毕业论文提纲

大学生活在不经意间即将结束,众所周知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快来参考毕业论文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音乐毕业论文提纲,欢迎大家分享。

引言

一、课题研究意义

二、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的界定

第一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声”

一、 对“声”的解析

二、 声音音色明亮圆润

1、 科学的演唱技巧的运用

2、 注重声腔的流动

三、 民族声乐的声音符合民族审美倾向

第二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字”

一、 对“字”的解析

二、精妙的吐字行腔

1、 吐字清晰准确

2、 行腔中字与字衔接连贯自然

三、民族声乐中衬词的独特作用

第三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情”

一、 对“情”的解析

二、朴实自然的“情”

1、 对声乐作品的深入理解

2、恰当准确的表现情感

三、丰富多彩、细腻真切的“情”

1、生活感受积累的真实情感体验

2、创造性的表现歌曲情感

音色的变化表现特定的情感

表演者正确的情感审美意识

第四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形”

一、 对“形”的解析

二、“形”美在民族声乐作品中所描述的客观事物

1、自然景色

2、人物形象

三、“形”美在民族声乐表演者全身心的表演

1、民族声乐表演者自身舞台形象的塑造

2、真情投入的舞台表演

表情生动,富有激情

身段优雅,表演贴切作品

第五章 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之“韵”

一、对“韵”的解析

二、演唱语言的韵律美

三、民族声乐声音的风格美

四、民族声乐情感表达的韵味美

五、民族声乐表演的韵味美

摘要:在音乐课堂的教学中,如果教师能巧妙的配置、展示和使用乐器教学肯定会大大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参与课堂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乐器不但可以提升趣味性,还能让学生感受到音乐的美好,感悟到音乐的魅力。在音乐课堂展示和使用乐器,还可以有效的'促进乐理教学、歌唱教学、音乐鉴赏教学等,提升教学质量。本文中,笔者主要探究了新形势下竖笛在音乐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希望能对音乐课堂的教学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小学音乐;乐器教学;竖笛教学;学习兴趣;学习效果

1.提升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欲望

2.强化学生的竖笛练习作用,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演奏方法

3.开展竖笛吹奏技能训练,提升演奏的效果

一、当下小学音乐审美教育的发展现状

(一)教学方法单一

(二)对学生思维的引导不够

(三)小学音乐教学内容过于专业化

(四)小学音乐教学内容严重缺乏艺术特征

二、小学音乐审美教育的有效策略

(一)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二)注重对小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

目录

中文摘要

关键词

英文摘要

英文关键词

绪论

一、本课题研究的动机及思路

二、本课题研究的相关现状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一章 意境及其存在方式

第一节 意境概念界说

一、什么是意境

二、中国意境意象理论

三、意境的存在因素

第二节 音乐意境界说

一、音乐意境概念

二、音乐意境主要观点

第三节 音乐意境的存在因素

一、客体存在

二、主体意向作用

三、意象催生与外化

四、音乐意境的开放性

第二章 意境在音乐表演中的生成条件

第一节 表演主体外部条件

一、环境对表演者的影响

二、语境对表演者的影响

三、修养对表演者的影响

第二节 表演者与技巧

一、技法的基础地位

二、音乐表演能力

三、艺术和技术之关系

第三节 表演者与理解

一、“视界融合”到“自我理解”

二、构成表象到立意

三、意境的生成

第三章 音乐意境生成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第一节 不同作品的意境差异

一、体裁的不同

二、题材的不同

三、表演立意的不同

第二节 相同作品的意境差异

一、作品的原作与文本

二、共性与个性

三、案例分析

第三节 表演者的文化认同差异

一、作为表演者的文化身份

二、作为音乐作品的文化特征

三、不同音乐文化的理解和体验

第四章 音乐表演意境生成的基本方式

第一节 练习阶段的意境培养

一、音乐语言到唤起表象

二、意象形成的创造性

三、意象组合与意境营造

第二节 表演阶段的意境营造

一、规定情景

二、物我两忘

三、真我与假我

第三节 反思状态下的意境再造

一、自我反思

二、外界评价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中西方音乐史毕业总结论文格式

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 一、论文构成 毕业论文格式应规范,必须由封面、目录、正文(包括中外文题名、中外文摘要、中外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三部分构成。论文装订顺序为外封面"开题报告"内封面"目录"中文题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外文题名"外文摘要"外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考核意见表。如有附录部分,装订在参考文献后面。 二、纸张及印刷装订规格 毕业论文一律用A4纸张电脑打印。左侧装订。 三、编辑设置 1、页面设置: ①“纸型” ──主要选用“A4”,“纵向”,个别页面可以采用“A4”,“横向”。 ②“文档网格” ──一律使用“无网格”。 ③“页边距” ──上:,下: cm,左:,右: cm。装订线位置居左。 2、段落: ①论文题目居中,每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 ②“行距”一律为倍。 3、外文字体:一律为Times New Roman 四、封面要求 上交的每份论文都一律采用学校统一印发的外封面(装订线一律在左面)。另附自制内封面一份(A4纸张电脑打印),内容为中外文论文题目、作者的姓名、学号、班级、指导老师的姓名与职称、论文完成时间。 五、开题报告要求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对与选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选题的研究意义),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技术路线,课题研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创新之处,课题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参考文献等方面。开题报告表格至教务处网站下载。 六、论文摘要 (一)字数:中、外文摘要一般各为300~500字。 (二)摘要内容:要求概括地表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研究方法、研究重点、结果和主要结论。 (三)字体:中外文均是五号,中文使用宋体。 七、正文要求 (一)字数:文科类专业8000字以上;理科类专业,音乐、美术等专业5000字以上。 (二)字体:正文一般用宋体小四号字打印。中文题名用黑体小三打印,外文题名用小三打印。文章中的各段标题用黑体、小四号字打印,并且前后要一致。全文的文字格式要统一。独立成行的标题后面不再加标点符号。 (三)序号:全文的序号编排要规范。论文的正文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层次。 中文各层次系统为: 第一层:一、 二、 三、 ……; 第二层:(一)(二)(三)……; 第三层:l. 2. 3. ……; 第四层:(1)(2)(3) ……; 第五层:1) 2) 3)……。 外文各层次系统为: 第一层:A. B. C. ……; 第二层:(A)(B)(C)……; 第三层:a. b. c. ……; 第四层:(a)(b)(c) ……; 第五层:a) b) c)……。 第一、二层次标题应单独成行,第三、四、五层次标题可与文章其他内容同列一行。 每页要插入阿拉伯数字页码,置于右下角。 (四)表名放置在表格正上方,中外文对照;图名放置在图件的正下方,中外文对照。表格一览表采用“三线表”形式,插图需在文中相应处直接给出。图的大小为:半栏图<60mm,100mm<通栏图<130mm。文中计量、计价单位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公式应独立成行居中斜体排版。 (五)注释:注释指作者对文中某一部分内容的说明。如:对某些名词术语的解释、引文(尤其是直接引用)出处的说明等。中外文均是小五号,中文使用宋体。注释既可以使用脚注,也可以使用尾注。在正文中需加注之处的右上角用注码 ([],一般放在标点符号前)标出。注释的格式参考参考文献的格式。 八、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指论文写作过程中所参阅的各种资料,应附在论文末尾加以说明。参考文献有多种意义:作为阐发作者见地的佐证或背景资料;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或经典论述;表示对他人理论或成果的继承、借鉴或商榷等,反映作者对情报吸收、利用的程度。 论文主体撰写过程要求参考两篇以上外文文献,文科专业要求必须有10篇以上参考文献,其他专业要求必须有6篇以上参考文献。要求罗列出所有引用的中外文文献资料目录,目录按引用顺序排列。 参考文献具体格式如下: (一) 专著 (注意应标明出版地及所参阅内容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序号] 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 (二) 期刊中析出的文献 (注意应标明年、卷、期,尤其注意区分卷和期) [序号] 作者.题(篇)名[J].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 (三) 会议论文 [序号] 作者.篇名[C].会议名,会址,开会年. (四)学位论文 [序号] 作者.题(篇)名[D].授学位地:授学位单位,授学位年. (五)专利文献 [序号] 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六)报纸文章 [序号] 作者.题(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七)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 (八)报告 [序号] 作者.题(篇)名[R].报告年、月、日. (九)电子文档 [序号] 作者.题(篇)名[E].出处或可获得地址(网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九、附录的要求 毕业论文形成过程中所涉及的实验设计、调查材料及其相应的数据、图表等应整理后用附件形式附在参考文献之后。

西方古典音乐有着灿烂辉煌的历史。奴隶社会中,古希腊、古罗马的音乐文化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中世纪,宗教音乐占有统治地位;其特点是以歌唱为主的多声部音乐形式;11世纪世俗音乐和民间音乐发展起来;文艺复兴时期,器乐逐渐取得重要地位;经历16、17世纪,器乐的发展为18世纪的古典音乐打下基础。一、古典音乐的划分 18世纪是古典音乐的分界线。18世纪以后,进入古典音乐时期,音乐史步入一个辉煌的时代。 二、古典音乐的流派 1. 巴洛克音乐时代 这是古典音乐的第一个流派。“巴洛克”原意是不圆的珍珠,最先用在建筑上。2.古典乐派时代18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古典乐派时代,奥地利的海顿、莫扎特和德国的贝多芬是代表人物。这个时期的音乐形式基本上是器乐,声乐退居其次。3.浪漫主义乐派19世纪20年代进入浪漫主义乐派时代,杰出的作曲家有德国的舒曼、门德尔松、韦伯、波兰的萧邦、奥地利的舒伯特、法国的伯辽兹。4. 民族乐派时代民族乐派是浪漫主义的重要分支,它出现于19世纪下半叶。5.印象主义乐派时代印象主义乐派萌生于19世纪的法国巴黎,创始者是法国的德彪西。印象主义源于法国画家莫奈的《印象·日出》。

网上找的,希望帮到你...中西音乐之渊源各异,除了因民族性所产生的色彩差异之外,主要表现于中国音乐注重的是情韵,而西洋音乐注重的是和谐。溯本求源,西洋的和谐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数学与几何学的科学性及数理协调性;而中国的情韵则可说是源于先秦诸子的哲学,甚或是源于古代钟鼎的花纹及原始壁画的动物飞腾之象。因为,“飞舞跃动”之美始终是中国诸艺术的主要特色,当代美学巨擘宗白华也认为:“舞”是中国艺术意境的灵魂。归根结底,中西方的宇宙观、世界观的不同,是中西音乐风格形成各异的根本原因。西洋人看世界,是采取科学的、数理性的态度,是“物我对立”的。而中国人则全然相左,如老、庄,认为宇宙是个虚灵的空间,其间只有鼓动“万物”的“气”才是实在的。因此,中国人的宇宙空间意识是人在“虚、空”中,是宇宙的造化;人自在虚空中,“伏仰自得”,尔我不分,浑化为一。中国历史沿袭下来两种美学观点,即“错采镂金”之美与“初发芙蓉”之美。汉以前,艺术美还是“错采镂金”之美;时至魏晋发生了一个变革,提出“初发芙蓉”与“错采镂金”并列。至宋,美学观点转移为“初发芙蓉”较之“错采镂金”更为美。这也是对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发展———既然一个“虚灵的空间”充满了“鼓动万物之生气”,又何必再“错采镂金”呢?还“宇宙”的本来面目吧。所以艺术不再是装饰性的了,而加入了进步的思想色彩了。也因此,建立在以重情韵基础上的中国单音音乐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尽管在唐时有向复音音乐发展的萌芽)。“和谐”的概念,中西方也不尽相同。如纯指对感观的刺激来说,中国人认为单音是最和谐的(指乐音),八度叠置其次,然后是四、五度叠置。这从中国传统民间乐器上也能看到:胡琴的定弦一般是四、五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笙,它的传统发声指法决定了一个“主音”和一、两个“辅音”同时发声,从而形成一个四、五度叠置的和弦。对于和弦西洋人则认为,三度叠置才是最和谐的,至少是半和谐的,而四、五度叠置的和弦反而是不和谐的!其实,和谐应该是相对的。我想,三度叠置的效果并不旨在追求其和谐,而是旨在追求其丰满。如果说,“形式”美是艺术中很重要的一环,对于中国则不然了。固然,也需要和谐,也需要科学,但一切都要服从于“韵味”,服从于“情”。对西洋音乐来讲,“形式”美才是主要的一环。“摹仿自然”与“形式美”本是西方美学思想的两大中心。西方音乐从浪漫主义晚期起,写作技法日趋繁富。其对传统的叛逆大致从斯特劳斯开始,经过德彪西的“质的飞跃”,勋伯格的“异化”,一直到斯特拉文斯基、梅西安、斯托克豪森,技法愈来愈精细,其装饰性因素之多,正可说是前述之“错采镂金”。而中国人更习惯于音乐的韵味,“情”和“韵”始终贯穿于中国音乐的指导思想之中。因此,一切技法(包括写作、演唱、演奏)都围绕着“情、韵”二字进行。是否可以提中国音乐只注重“空灵”,不注重“充实”呢?我认为这个问题需要辨证地看。中国音乐基于中国艺术意境中的空间意识,所以它要“空灵”,重“情韵”。虽然道儒两家“实、虚”分歧很大,但最终都表现了“虚”是最“实”的,是“实”的升华。如此说来,中国音乐是重虚不重实了?否!中国音乐在其发展中,为不断臻于至美,一直在努力克服其音响“不厚实”的缺憾;从民间乐器的沿革看是这样,从民间戏曲演唱的发展道路来看也是这样。唐代的宫廷音乐,其乐队编制之庞大,恐怕今天的西洋人见到也要惊叹不已。但这种“厚实”的音乐到了宋朝就销声匿迹了。当然,在充实方面,西洋音乐更注重科学,无论在管弦乐队的组合音响方面,还是在声乐的发声共鸣方面,均较中国音乐更容易表现。但是,中国音乐却另辟蹊径,没有单在音响等方面下功夫,而是转向丰富的内涵和深邃的意境上面。中国的一个小姑娘用二胡演奏了阿炳的《二泉映月》,直令一位国际音乐大师当场拜伏的事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如此说来,中国音乐也不是不注重“充实”的。中国音乐能否表现“壮美”的事物?的确,从音响丰厚来说,西洋音乐更适合于表现“壮美”的事物。贝多芬的《爱格蒙特》序曲,开始的一个F音是乐队全奏。凡听过此曲的人都不会忘记,这个全奏的F音是何等地震撼人心啊!假若用中国的传统乐队演奏,其音响厚度远远达不到。可以说,中国的传统乐队,无论从音域上,还是从音色的融合性及音响的平衡上,均比不上西洋管弦乐队,但“壮美只是人的心理感受,只要能引起这种感受都可以说是壮美的”。比如说柴可夫斯基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幻想序曲中冲突一段,与中国古曲《十里埋伏》,同样表现格斗时的刀光剑影,你能说谁表现得更激烈些吗?同样,听完全曲后,你又能说出哪个引起的心理感受更“壮美”些吗?诚然,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中国的音乐毕竟不符合这门艺术的原始含义。因此,止于至美,还需继续“充实”,当然还是在继承传统(注重情韵)的前提下去“充实”。一个注重“情韵”,一个注重“和谐”,从理论到实践自始至终走的就是两条路,这就是中西音乐差别的根本所在。责任编辑 潘小平三皖讲堂安徽文学ANHUI WENXUE 三皖讲堂

西方音乐史论文范文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西方音乐史研究综述王丽君中国人研究西方音乐的尴尬状况,不仅使这方面的专家学者困惑,同时也令其他领域的同仁为其担忧。八十年代以来,尽管我们尽最大努力填补对西方音乐研究的空白,而且也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我们始终还是未摆脱“被牵着鼻子走”的状况,很多时候我们做的工作仅仅是介绍和引入国外的研究成果,但对于国内来说却显得意义重大,即便是这样,我们仍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空白没有填补,而对于国际上新气象和新动态更是知之甚少。在这里,笔者将对2000年国内出版或发表的西方音乐史研究的主要成果进行简单归纳整理,并稍加评述,以提供这一年度国内在西方音乐史研究方面的新动向。一、热点研究首先,鉴于2000年是柴科夫斯基诞辰160周年,这年也成为研究柴科夫斯基成果丰硕的一年。毛宇宽的论文《骇人听闻的惨剧-柴科夫斯基死因考》,将国际上所关注的柴科夫斯基死因再考的论题引入国内,并加入了论争。文章指出:历史上和当今在国际上关于柴科夫斯基死因的描述存在重重矛盾,并一一提出质疑,进而予以否定。最后建立在最新披露的论据之上,得出最终结论,即柴科夫斯基并非死于霍乱,而是自杀致死。同时,进一步论述了这种惨剧背后隐含的社会和历史根源。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这种论争孰是孰非,仅从学科意义上来说,这一讨论不仅对国内柴科夫斯基研究有所贡献,而且显示出国内学者在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内容上更为细致,形式上更注重实证,同时也加强了国际对话的决心和信心。彭志敏的《从bE大调交响曲到<第七交响曲>——纪念柴科夫斯基诞辰160周年》则是介绍鲜为人知的柴科夫斯基《第七交响曲》来源及其特征。除了这两篇论文外,2000年还出版了一系列柴科夫斯基研究专著。其中《柴科夫斯基书信选》(高士彦)和《彼得·柴科夫斯基——一幅真实画像》(VladimirVolkoff著,冷杉译)是两部译著,前者为我们研究柴科夫斯基提供了较为直接的材料,后者则是一部描述柴科夫斯基生活和创作道路点滴的传记。还有一部著作是《柴科夫斯基交响曲》(彭志敏著),虽被作为《外国音乐欣赏丛书》之一出版,但就其内容来说,提供了柴科夫斯基交响曲创作的全貌,既是一部作曲家作品研究的专著,又具有体裁风格史研究视角,同时既具备学术性质,也适宜音乐爱好者阅读,可谓雅俗共赏。其次,据掌握的材料看,国内近几年马勒研究热潮,有增无减,2000年可以说达到了一个高点。尤其是对马勒《大地之歌》的研究和争论可看作是马勒研究的焦点之一。在这方面主要有几篇文章值得关注:廖辅叔的《关于<大地之歌>那两首唐诗的难题》主要对马勒《大地之歌》第二和第三乐章的两首唐诗的来源进行了考证和推论,其中对第三乐章的《瓷亭》与李白的诗《宴陶家亭子》的比较分析和推断论证是文章的中心所在,但作者最后未下定论。严宝瑜的《马勒<大地之歌>德文歌词汉译以及与原唐诗的比较》将《大地之歌》的德文歌词译为汉文,与原唐诗进行比较分析,作者尽力保留德译诗的风格和情调,意在说明德译诗和马勒音乐中的“没落情调”。钱仁康的《<大地之歌>歌词溯源》同样将德译诗反译为中文与唐诗原文进行对照,与严宝瑜不同的是,作者认为马勒在采用德译诗歌的时候,作了一些修改,用意在于避免没落而表达“光明的期望”。孟文涛的《<大地之歌>唐诗疑云未尽散——二、三乐章解题众说仍纷纭》收集到八种有关的研究文献,除作评说外,肯定其第二乐章以告破解,第三乐章仍属悬案,并由此引发出对大地之歌是否为资产阶级没落情绪-世纪末情绪在音乐艺术上作意识形态反映之争。以上的关于马勒《大地之歌》歌词来源的考证和辨析实际上不只对音乐史研究有意义,而且也在文学界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推进了国内的学术研究,而且在国际上也具有相当的价值。除此以外,还有一篇论述马勒作品风格特征的文章,就是陈鸿铎的《谈马勒<第一交响曲>的音乐创作》,虽只选用了一部马勒早期的作品,但基本抓住了贯穿马勒创作的一些主要创作特点。二、作曲家创作风格及其作品研究作曲家创作风格及其作品研究仍然是西方音乐史研究的主要方面,这类研究成果也最多,主要有:刘盾的《关于贝多芬C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和《舒曼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及小提琴版本考》两篇均为文献考证性质的研究。前者披露了鲜为人知的贝多芬的另一部小提琴协奏曲的发现校订并作了简要介绍。后者则披露了关于舒曼将大提琴协奏曲改编为小提琴协奏曲的考证。孙国忠的《<戈尔德堡变奏曲><巴赫的晚期风格及其研究>》,通过这部作品探讨巴赫晚期风格的倾向问题,进而,坚持巴赫晚期作品风格向前古典主义靠拢的看法。钱仁平的《肖斯塔科维奇<第十五交响曲>的音乐语言与潜在标题性》通过音乐分析并与肖斯塔科维奇先前的交响曲创作进行对照,揭示了这部作品在音乐语言尤其是在整体结构方面的“总结性”特点,以及作曲家通过对前人和自己音乐作品主题的摘引与融合,来表达相应的潜在标题性的方法。这一年,还出版了钱仁平的专著《肖斯塔科维奇交响曲》,从中可以获得肖斯塔科维奇交响曲风格特征的全貌。王文澜的《风格独具的表现主义音乐戏剧-普罗科菲耶夫第三交响曲音乐学分析》是对作品的艺术特征的剖析。余丹红的《从预制钢琴到<4分33秒>》梳理了一条凯奇音乐风格发展变化的主要根源,即他的音色观念和哲学观念的变化。同时也为我们理解凯奇的作品提供了一条线索。何平的系列研究《科普兰“实用音乐”——戏剧音乐时期的芭蕾音乐作品》、《科普兰“实用音乐”——戏剧音乐时期的通俗管弦乐及戏剧、电影音乐作品》、《科普兰“实用音乐”和戏剧音乐作品的和声技法》以及《科普兰“实用音乐”和戏剧音乐作品的调性处理原则及其管弦乐手法》,在学科建设方面有重要意义。正如杨燕迪在《科普兰研究的新启示——读何平新著<科普兰和他的音乐世界>》中指出的那样,何平的新著是建立在自己一系列研究论文的基础上的最后结晶,它填补了我国音乐学研究的重要空白。总的来说,作为音乐史研究的主要领域,对作曲家创作风格和作品的研究仍吸引着大多学者的目光,也是每位西方音乐史学者涉足最多的领域。就目前来看,每位学者的研究范畴越来越明确化和专门化,各有所长,各有所专。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显然是一个好的势头,而且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专的同时,必然也面临着广度的局限,因此,在这方面我们自然地提出新的要求,就是对既有一定的广度又有一定的深度的研究群体的需求,这也是时代的要求。如果要谈到该领域的具体研究的话,存在着一个学科定性的问题。对作曲家创作风格和作品研究主要涉及到两方面,一方面是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另一方面是对与之相关的社会文化背景的研究,那么作为史学研究究竟应该注重音乐本体风格研究,还是关注社会文化内涵,或两者兼顾之,西方音乐史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而国内在这一方面从未卷入争论,立场是折中的。但问题是这个折中的度是不好取的,结果是要么偏重本体分析,向作曲技术理论倾向,要么陷入空泛的音乐描绘,还有的虽然将两者结合了,但各谈各的,生搬硬套。所以说,产物很多,但不都是具有史学价值的成果。作为青年一代研究者,我们需要做的首先就是学习,从而借鉴,时代和学科自身的发展对我们已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能应要求而动,向“T”字型发展,既广又深,既博又专,这样才可能真正将我们学科带出尴尬境地。三、专史研究有些学者更关注西方音乐史上某时段或某领域的风格演变,这方面的成果主要有:钟子林的《二十世纪西方音乐回顾》极富历史感地对上个世纪的西方音乐潮流及学者对此潮流的看法与观点进行了回顾、总结和归纳,指出二十世纪是一个“开拓、融合、多元”的世纪,并进一步寄希望于二十一世纪的“成熟”。凌宪初的《欧洲浪漫主义音乐风格的变异》侧重音乐风格变异与人文背景环境以及社会生活的相互联系,指出音乐技巧和思想内容变化的必然性。范额伦的《从洛卡泰里到纳尔迪尼》是自1996年以来,在《音乐艺术》上连续发表的数篇小提琴专题研究论文之一,这一篇是前面对意大利小提琴学派艺术发展史研究的继续,主要论述了18世纪意大利小提琴学派的发展。作者对这一专题的长期关注及研究,无疑弥补了西方音乐史中这方面研究的空缺,具有建设性意义。蔡觉民的《西方传统记谱法的变迁》介绍了西方几种记谱体系的演进和发展。董蓉的《巴洛克时期的装饰音现象》(上)将巴洛克时期的装饰音现象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还有一部值得关注的体裁风格史《西方合唱音乐纵览》(韩斌编著)问世,标志着国内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又一空白得到填充。四、译文除在前面几个方面中提到的译文译著以外,值得一提的还有[美]萨拉·巴可瑟的《巴赫档案的国际追踪》(余志刚译)。这篇文章译自1999年8月16日的《纽约时报》,是一篇关于美国学者对巴赫家族档案追踪的进展情况的报道。译者还在附记中介绍了一些新近的发现以及相关的音乐活动。该篇为我们提供了国际上研究巴赫的最新成果和信息,有助于国内在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时,能与前人的研究以及国际的研究动态建立更多的联系。以上是笔者根据搜集到的2000年国内出版和发表的西方音乐史研究成果进行的简要归纳和述评,需要指明的是,所列出的并非全部,本文旨在选取较为典型并可以代表这个年度西方音乐史研究特点的主要成果进行整理,当然,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可能对有些重要研究成果有所遗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笔者在做这样的工作前以及伴随着工作的同时,始终热切的关注本学科研究状况,包括对研究目的、观念、方法和对象的思考。因此,在归纳总结的同时不免发表了一些个人的观点,虽不成熟,但实属坦言。

1899:Buddy Bolden乐队在新艾尔良街区和开放公园开始爵士乐演出;Eubie Blake在Baltimore进行Ragtime演出;Scott Joplin的《Original Rags》和《Maple Leaf Rag》在Sedalia问世。 生日:Duke Ellington 4/29。 音乐:《Banjo Rag Time》;《Belle of the Creoles》。 1900:Bunk Johson与 Loral一起巡演;King Oliver出现在了儿童爵士乐团体乐队。 生日:Wilbur DeParis 1/11; Walter Page 2/9; Tommy Ladnier 5/28; Louis Armstrong 7/4; George Lewis 7/13; Don Redman 7/29; Ethel Waters 10/31。 音乐:《The Voodoo Man》,《Blackville Strutters Ball》(Bert )。 1901:生日:Paul Barbarin 5/5; Edmond Hall 5/15。 音乐:《Chocolate Cream Cake Walk》;《Hunky Dory Characteristic Walk March》。 1902:Jelly Roll Morton在新艾尔良的Tenderloin District开始演出。 生日:Jimmie Lunceford 6/6; Buster Bailey 7/19。音乐:《Naked Dance》(Tony Jackson); 《The Rag Time Dance》(Joplin);《Bill Bailey》;《Won’t You Please Come Home?》。 1903:Scott Joplin的Ragtime剧《A Guest of Honor》在圣路易斯上演。 生日:Bix Beiderbecke 3/10; Ben Pollack 6/22; Jimmy Rushing 8/26。 音乐:《St. Louis Rag》(Turpin);《Ida》。 1904:国家Ragtime竞赛在圣路易斯举行。 生日:Eddie Lang; Pete Johnson; Jimmy Dorsey 2/29; Glenn Miller 3/1; Bing Crosby 5/2; Fats Waller 5/21; Pinetop Smith 6/11; Count Basie 8/21; Joe Venuti 9/1; Eddie Condon 11/16; Coleman Hawkins 11/21。 音乐:《Red Devil Rag》;《The St. Louis Tickle》。 1905:生日:Meade Lux Lewis; Red Nichols 5/8; Jack Teagarden 8/20; Tommy Dorsey 11/19; Earl Hines 12/28。 音乐:《My Gal Sal》。 1906:George Baquet与Superior乐队合作。 生日:Barney Bigard 3/3; Frank Teschemacher 3/14; Pee Wee Russell 3/27; Bud Freeman 4/13; 5/11; Johnny Hodges 7/25; Vic Dickenson 8/6; Muggsy Spanier 11/9。 音乐:《Dill Pickles Rag》;《Chinatown》;《My Chinatown》

西方音乐史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是以一些歌剧高雅艺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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