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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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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试析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化建设问题思考论文

财务管理工作是医疗机构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其管理水平与能力的高低,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医院的发展情况以及领导的决策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是医院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中,加强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是适应当前形势下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医院要通过信息化的技术进一步来规范医院财务的管理状况,从而建立一套高效、科学以及准确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这将有助于医院的进一步发展。

一、分析医院财务会计工作信息化建设中所出现的问题

(一)管理软件比较落后

在进行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中,信息化的软件与硬件系统需要保持高度的统一性,因此对于会计工作所运用的软件而言,在开发水平方面要与会计核算以及管理需求相一致,但是现在仍然有一部分的医院在这方面出现比较落后的情况,尤其是会计运用软件的版本出现明显的滞后性,从而使得会计工作难以保证医院的各种财务报表的正常使用,尤其是在会计核算与财务科学性预测方面,难以为医院提供准确的预警,从而严重地制约医院健康的发展。

(二)会计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多数医院已经开展信息化的建设工作,但是基本处于初级阶段,而医院在不断地提高医疗水平的过程中,会增加接待病人看病的数量,随着带来的是会计工作量的增加,但是由于会计信息化的水平与管理中都处于待提高的状态,所以当前的会计核算工作没有得到明显的提高,这就严重地影响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对核算的工作效率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进而阻碍医院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信息化方面的技术人才比较缺乏

在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工作中,需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而对于应用信息化处理医院的财务工作,则需要更高水平的人才,因此在这方面的人才引进没有达到信息化水平的要求。由于在进入信息化的建设中,其开展工作主要是依靠计算机的实际操作,通过互联网的媒介进行传输各种数据,从而便于会计工作人员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然后提交给有关的工作人员,但是实际的情况中,医院的会计人员基本只是具备从业资格证书或是初级的会计证,再加上他们大多严重的依赖自己的经验,没有对更加科学的应用技术进行学习和,从而导致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中缺乏相关的人才,这严重地影响医院会计信息化的进程。

二、解决会计信息化建设问题的对策

(一)医院需要加强完善信息化的系统建设

首先需要对比会计核算与管理模式之间的差异性,从而能够有效地升级会计管理的系统;其次是需要加大会计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工作,使得信息化的技术能够得到较好地支持会计操作;最后需要对医院的各种收费、财务的预算、出单以及物资的出入库等进行科学的录入系统中,从而能够为医院及时地掌握财务的收入与支付情况,进而为医院地发展提供较好地指导。

(二)加强对人才的培养

医院财务会计的管理工作中,进行信息化地建设工作离不开专门的人才,这是会计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之处,因此医院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个方面是提高当前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医院可以定期地开展职业技能交流活动,聘请有关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他们进行实践技能的指导,同时也可以解决会计工作人员在所实际的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医院要大力地引进人才,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重要而又系统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所涉及关于计算机的操作、会计职能的运用以及软件、系统等方面的管理与维护,都需要专业的人才,因此在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中,医院对于人才的引进是一项关键的工作;第三个方面是在信息化的.建设中,医院需要加强人员的交流,在不同地区、级别甚至是不同国别之间需要建立良好地沟通、交流桥梁,可以积极地吸收其他医院中较好的经验,从而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信息化的建设工作。

(三)医院需要对信息化的系统进行科学维护

医院会计进入信息化中管理体系中,要重视对系统的维护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工作:第一个方面是医院要在系统维护中选择专业的软件对系统进行定期杀毒与修复;第二个方面是在财务的记账与核算中需要加快信息化系统的维护,由于医院账目流动性较大,所以在操作系统时需要重视系统的安全性;第三个方面是在财管细化处理中要实现统一的操作软件,对于同个信息系统要保持同一台电脑进行操作,从而提高系统信息的安全度,可以有效地防止信息出现错误或者被恶意的泄露。

三、结束语

在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中,就目前的进程来分析,仍然有许多的问题,这是处于信息化的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阶段,因此医院要大力的促进信息化的建设,从而能够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实现过程的科学化、管理账目信息的透明,从而能够在财务中实现可检查与可跟踪,有效地防止财务管理工作出现漏洞,因此信息化是医院会计工作一项科学化的建设重要项目,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医院的领导需要重视这项工作,在当今的时代中,只有强化财务会计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才能在利用信息化的优势功能中,完善医院的管理系统,从而才能规范医院财务的管理工作,从而推进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科学化的方向实现持续发展的目标。

信息化下企业财务会计挑战与对策论文

在经济深化改革的情况下,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及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了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因此,要提高企业的信息化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就需要重视企业财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出建立完善的企业信息化财务管理方式,应对信息化条件下企业财务会计的挑战,将企业财务信息化的最大效能发挥出来,促进企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发展也成为大家的共识,企业要想在激烈的信息化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结合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的背景,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经营效率。

一、信息化对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

(一)信息化条件下电子商务对会计假设的影响

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会对会计假设产生重要的影响,对其相关会计核算方法产生影响。会计主体假设是为了从空间上明确会计核算对象的范围,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商务企业最大的特点是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经济实体。而持续经营假设在电子商务时代目前发展多年的基础上,相关的信息产生以及关系之间的维护都需要根据当前市场的情况进行变化。而在会计分期以及货币计量方面,由于在电子商务模式以及信息化条件下交易的基础上,会计分期假设的相关原则基本上是达不到要求的,完全是因为是暂时的虚拟企业网络,并且基于其动态特性,就更加使其发展过程中不能具有一致的会计期间。

(二)信息化条件下电子商务对会计管理环境的影响

在会计管理环境方面,因为相关信息化条件下电子商务以及互联网发展的特殊性,大多数的企业有关的会计信息以及相关的数据需要存放,基本上是存放在计算机或移动闪存驱动器中,如果这些存储设备出现问题,就会使得这些信息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甚至危及企业的财务决策。会计核算在电子商务情况下的会计核算流程,是根据互联网以及计算机硬件作为基础,而第三方担保平台作为企业以及卖方与买方的中介,对这整个活动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影响了会计核算的方式。

(三)信息化条件下电子商务对会计准则的影响

在会计准则方面,会计核算的一般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在互联网以及信息化条件下模式发展的环境下,会使得这些数据处理过程与传统的处理方法不一样。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导致这一信息化条件下企业的财务数据被修改,这样就会使得企业的财务数据被泄露,除此之外还会导致会计信息不实的情况发生。企业业务流程通常是根据历史成本解决,相关资本的处置不会影响到实质。通过互联网这一平台,根据电子商务企业资产的最新值,倘若产生的是历史成本核算,那么就会使得经营业绩会不能及时地反映,对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信息化条件下电子商务对会计核算方法的影响

在对会计核算方法方面,使用商业以及互联网平台可以使得会计业务处理显得更加便利。信息化条件下企业的电子商务根据财务部门的有关信息,使得这些会计数据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形式,结合会计电算化有关信息,使得这些信息可以有效的传送至银行以及相关税务部门。信息化条件下电子商务公司根据其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对会计核算中的签字以及盖章方面的有关传统手段都可以进一步很大程度上得以提升,能够准时快速的使得信息化条件下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会计信息得以满足发展需要。

二、信息化条件下企业财务会计的挑战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经济发展也在不断步入新常态的趋势下,为了应对可能带来的新挑战,企业体系内也在出现改革,特别是财务会计机制也需要进行变革,以适应这种信息化迅速发展的状态。

(一)信息化条件下的财务会计意识薄弱

在互联网以及信息化条件下模式发展的环境下,会使得这些数据处理过程与传统的处理方法不一样。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导致这一信息化条件下企业的财务数据被修改,甚至被拦截,这样就会使得企业的财务数据被泄露,除此之外还会导致会计信息不实的情况发生。企业业务流程通常是根据历史成本解决,相关资本的处置不会影响到实质。某些企业的管理方式较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相比有些落后,对财务会计在防范风险,加强管理,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二)信息化可能带来的连续性错误

信息化条件下的财务信息错误的连续性是源于手工记账的方式能够进行定期的核对,财务信息发生错误后连续性影响不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化基础上的'企业财务,如果一方面信息点出现问题,就会附带出现连续性的错误。在信息化的条件下,财务系统是基于会计人员的原始数据进行编制的数据基础,一旦一个财务信息出现问题,就会连带影响到企业财务工作的质量。所以在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中,财务信息不准确就会增加财务信息的错误率,不能使得企业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

(三)信息资源管理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信息化条件下,信息资源也是企业创造价值的核心资源,是企业发展以及财务会计环境中相当重要的部分,也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企业在用信息资源方面存在使用不当、信息不完全等问题,在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企业目前残酷的竞争态势下,这类信息化条件下的企业也没有及时增强其在人才培养、市场调研以及新产品的设计方面投入力度不够,在这一互联网发展环境下,原来的管理方法无法与当前的会计管理环境进行适应,就会进一步制约了这类信息化条件下企业在财务方面的决策反应。

三、信息化条件下研究企业财务会计的意义

(一)有利于拓宽理论研究的视野

信息化条件下,需要把整个财务会计工作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有利于拓宽财务应用理论研究的视野。在信息化的财务系统基础上。它的注意力集中在分析和设计与其成分或部分截然不同的整体,考虑所有的侧面和一切可变因素,并且把问题的社会方面和技术方面联系起来。财务信息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所组成,而其本身又构成整个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把财务看作是一个系统,有利于拓宽财务应用理论研究的视野。

(二)有利于提升财务会计的质量

伴随信息化发展的环境下,作为一种综合性系统管理机制,财务会计是企业以及企业得以运行的基础,也在限制着其他管理方式。它更是企业以及企业运营财务会计的重要推动力,这套机制需要全方位的协调跟进,每个系统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使得整个财务会计系统的质量出现问题。有鉴于此,财务会计机制的强化需要以一种系统化、联系化的视角来看待,确保企业的财务会计机制可以有规章有序的得以开展下去,发挥出应有的功效。

(三)有利于冲破财务会计的困境

随着信息化环境的不断完善,互联网迅速的发展也带来了新型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也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会。企业在市场和互联网经济发展中也开始注重自主经营以及自我发展,纷纷构建起企业的自主营销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但是,由于传统企业发展体系的制约,其互联网型的电子商务运营机制并没有真正进行转换。传统财务会计管理的思想仍然严重,内部管理比较滞后,导致企业在处理财务的时候出现问题,这样在信息化条件下,就可以利用信息化的便利条件来冲破财务会计的困境。

四、信息化条件下企业财务会计发展的对策

(一)构建完善的企业内控文化和意识

在信息化条件下和经济深化改革中,良好的企业内控文化可以为企业财务会计环境的改进和高效运行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可以在提升企业凝聚力的同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首先应该意识到财务会计对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作用,进而建立相应的财务会计文化。信息化条件下的财务会计是一种全员控制,首先就是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使高层管理人员从根本上认识到财务会计的重要性,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真正适合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使财务会计文化深入到企业上下每一个员工的思想和观念里。

(二)加强财务信息化的会计核算

完善相应的财务信息化系统和软件由于基于信息化的企业财务工作是建立在高质量的信息化系统和软件基础上的。因此,在信息化条件下,也要不断加强企业的内部核算审计,同时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还需要不断地完善财务信息化系统和软件,提高企业财务工作的质量。并且要注意信息化条件下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素质的提升,培养具备过硬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具备计算机信息管理、法律、信息等诸多方面的技能。

(三)完善企业的信息资源管理政策

在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企业目前残酷的竞争态势下,这类信息化条件下企业为了增强其在人才培养、市场调研以及新产品的涉及方面都进行了多方面的投入,并且在实际的发展中专注于经营管理活动方面,除此之外还对信息资源管理方面进行了投入。在这一互联网发展环境下,改进原来的信息资源管理方法与当前的会计管理环境进行适应,就会进一步促进这类信息化条件下的企业在财务方面的决策反应。信息化条件下电子商务也在不断发展,进而影响到其会计核算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空间距离,从而使得信息化条件下企业的管理效率得以抬升。伴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信息化条件下,通过对当前企业载电子商务和信息系统化的财务会计挑战和对策进行分析,找出企业现阶段在信息化浪潮下财务会计机制的薄弱地方,有针对性的提出构建完善的企业财务内控文化和意识,加强财务信息化的会计核算,完善企业的信息资源管理政策等相应的改进措施。

财务信息化建设论文

试析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化建设问题思考论文

财务管理工作是医疗机构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其管理水平与能力的高低,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医院的发展情况以及领导的决策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是医院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中,加强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是适应当前形势下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医院要通过信息化的技术进一步来规范医院财务的管理状况,从而建立一套高效、科学以及准确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这将有助于医院的进一步发展。

一、分析医院财务会计工作信息化建设中所出现的问题

(一)管理软件比较落后

在进行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中,信息化的软件与硬件系统需要保持高度的统一性,因此对于会计工作所运用的软件而言,在开发水平方面要与会计核算以及管理需求相一致,但是现在仍然有一部分的医院在这方面出现比较落后的情况,尤其是会计运用软件的版本出现明显的滞后性,从而使得会计工作难以保证医院的各种财务报表的正常使用,尤其是在会计核算与财务科学性预测方面,难以为医院提供准确的预警,从而严重地制约医院健康的发展。

(二)会计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多数医院已经开展信息化的建设工作,但是基本处于初级阶段,而医院在不断地提高医疗水平的过程中,会增加接待病人看病的数量,随着带来的是会计工作量的增加,但是由于会计信息化的水平与管理中都处于待提高的状态,所以当前的会计核算工作没有得到明显的提高,这就严重地影响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对核算的工作效率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进而阻碍医院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信息化方面的技术人才比较缺乏

在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工作中,需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而对于应用信息化处理医院的财务工作,则需要更高水平的人才,因此在这方面的人才引进没有达到信息化水平的要求。由于在进入信息化的建设中,其开展工作主要是依靠计算机的实际操作,通过互联网的媒介进行传输各种数据,从而便于会计工作人员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然后提交给有关的工作人员,但是实际的情况中,医院的会计人员基本只是具备从业资格证书或是初级的会计证,再加上他们大多严重的依赖自己的经验,没有对更加科学的应用技术进行学习和,从而导致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中缺乏相关的人才,这严重地影响医院会计信息化的进程。

二、解决会计信息化建设问题的对策

(一)医院需要加强完善信息化的系统建设

首先需要对比会计核算与管理模式之间的差异性,从而能够有效地升级会计管理的系统;其次是需要加大会计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工作,使得信息化的技术能够得到较好地支持会计操作;最后需要对医院的各种收费、财务的预算、出单以及物资的出入库等进行科学的录入系统中,从而能够为医院及时地掌握财务的收入与支付情况,进而为医院地发展提供较好地指导。

(二)加强对人才的培养

医院财务会计的管理工作中,进行信息化地建设工作离不开专门的人才,这是会计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之处,因此医院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个方面是提高当前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医院可以定期地开展职业技能交流活动,聘请有关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他们进行实践技能的指导,同时也可以解决会计工作人员在所实际的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医院要大力地引进人才,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重要而又系统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所涉及关于计算机的操作、会计职能的运用以及软件、系统等方面的管理与维护,都需要专业的人才,因此在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中,医院对于人才的引进是一项关键的工作;第三个方面是在信息化的.建设中,医院需要加强人员的交流,在不同地区、级别甚至是不同国别之间需要建立良好地沟通、交流桥梁,可以积极地吸收其他医院中较好的经验,从而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信息化的建设工作。

(三)医院需要对信息化的系统进行科学维护

医院会计进入信息化中管理体系中,要重视对系统的维护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工作:第一个方面是医院要在系统维护中选择专业的软件对系统进行定期杀毒与修复;第二个方面是在财务的记账与核算中需要加快信息化系统的维护,由于医院账目流动性较大,所以在操作系统时需要重视系统的安全性;第三个方面是在财管细化处理中要实现统一的操作软件,对于同个信息系统要保持同一台电脑进行操作,从而提高系统信息的安全度,可以有效地防止信息出现错误或者被恶意的泄露。

三、结束语

在医院财务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中,就目前的进程来分析,仍然有许多的问题,这是处于信息化的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阶段,因此医院要大力的促进信息化的建设,从而能够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实现过程的科学化、管理账目信息的透明,从而能够在财务中实现可检查与可跟踪,有效地防止财务管理工作出现漏洞,因此信息化是医院会计工作一项科学化的建设重要项目,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医院的领导需要重视这项工作,在当今的时代中,只有强化财务会计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才能在利用信息化的优势功能中,完善医院的管理系统,从而才能规范医院财务的管理工作,从而推进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科学化的方向实现持续发展的目标。

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提升探究论文

摘要 :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主要工具,对于企业会计而言,会计的作用伴随企业的发展而不断革新,从最初的单纯记账,到财务管理和分析,再到管理会计,会计也逐渐细分为会计与财务管理。这其中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为会计职能的升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本文首先分析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的重要意义,进而说明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此为基础,阐明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 :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提升

会计信息化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持工具之一,这一点主要基于会计对于企业管理的基础支持作用。会计信息化解放了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基础核算所占用的巨大劳动力,优化了企业会计部门所承担的财务决策支持作用发挥效能,并在企业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创新会计信息化模式,实现了会计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发展。但必须认识到,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水平并不均衡,企业间的差距仍然较大,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企业不断提高对会计信息化的正确认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持续推进与完善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以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的重要意义

(一)会计信息化是企业会计核算效率提升的必然选择

会计信息化最初的起源是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是将会计手工劳动的计算机化模拟,提高了会计人员的核算效率。伴随企业规模扩张,企业对于会计信息化的要求不断提升,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会计信息化软件的`网络版发展,给总账及报表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升提供了工具。如在企业对分子公司进行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通过网络版的会计信息化软件,可以快速形成合并报表,大大减轻了财务人员编制合并报表的工作量。

(二)会计信息化是企业会计支持决策提升的必然选择

会计信息化在解放会计工作人员繁重劳动的同时,使得会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参与到企业管理之中,在财务管理理论快速发展的当下,企业财务人员的职能逐步转变到企业决策支持的领域当中,为企业资本资金管理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这其中,会计信息化也在发生功能上的变更,通过数据积累与分析,提高财务人员对企业决策事项的支持效率,逐步转变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职能地位。

(三)会计信息化是企业会计规模管理提升的必然选择

伴随实体经济持续发展,企业集团越来越多,企业多元化发展和数量极发展,使得企业会计自身管理的难度越来越高,在规模化管理中的需求越来越高。大型企业集团都在发展的ERP系统即是对会计信息化的延伸,是企业整体信息化的代表。当前,国内的金蝶、用友、浪潮等会计信息化系统开发商,都在财务共享系统方面作出了很多的创新,相关系统也不断成熟,为企业集团会计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使得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能力与水平大幅提升。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化体系搭建仍需不断改进

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是一项系统化工程,体系搭建尤为重要。但在实践操作中,有的企业对系统搭建并不重视,缺乏顶层设计,仅仅照搬照抄某个会计系统,或是购买现成软件,使得会计信息化的定位较为初步,不利于后期发展。也有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在需求分析方面较为忽视,没有考虑企业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使得会计信息化缺乏延展性,或是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难以建立,形成数据信息孤岛,制约企业整体效率提升。

(二)会计信息化实施推进仍需不断加强

企业会计信息化实施是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关键,需要企业引起高度重视,并有效实施。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实施中,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企业领导对会计信息化发展不重视,认为会计信息化是企业财务部门自己的事情,没有通盘考虑,使得会计信息化实施效率较低。有的企业在会计信息化实施中缺乏时间计划,职能分工较为粗浅,在实施中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使得会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三)会计信息化改进完善仍需不断提高

会计信息化是一项循环往复的工作,需要企业在不断发展中不断提升与改进,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中,企业往往没有认识到持续改进的重要作用。有的企业没有建立会计信息化改进机制,将会计信息化理解为会计电算化,而没有在会计职能提升的同时,更新会计信息化的功能。也有的企业在会计信息化发展中,对评估重点、监督体系、协同发展等事项没有具体研究与实施,使得会计信息化对企业的支持效果较弱。

三、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化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会计信息化顶层设计,充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会计信息化的功能有较强的理解与设计。二是加强会计信息化功能需求的充分论证,在各部门中对会计信息化的发展需求细致把关,特别是与企业其他部门相关系统的连接事项。三是提高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延展性设计,对于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发展具有前瞻性,不断增强会计信息化的广泛适应性。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化实施推进

一是加强企业领导对会计信息化的重视程度,提高其对会计信息化的认识层次,从顶层加强管理。二是加强会计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职能分工,明确会计部门、信息部门和其他涉及部门的各自职责,制定时间计划,提高会计信息化的过程效率。三是加强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形成会计信息化与会计人员素质的整体协同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化改进完善

一是建立会计信息化改进机制,对于企业对会计的职能要求要不断提升,并据以设计会计信息化发展思路,不断提升会计信息化功能。二是定期开展对会计信息化的评估工作,明确评估重点,不断推进会计信息化发展。三是建立统一的会计监督体系,将会计信息化作为企业考评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此促进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不断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好写。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好写,可以从三点概括:1、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背景。2、加强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的对策。3、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作用。

高校财务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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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现代信息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企业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会计信息化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且三者紧密相连,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信息化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 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的构建 》

一、引言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会计起着重要的作用,账务的核算账目的记录都要经过会计才可以得到处理,面对如今网络化的时代,给企业会计蒙上了信息化的外表,所以作为现代的企业一定要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只有如此才可以促进企业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的概念

会计信息化是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的,可以为企业带来强大的信息功能,集合了手工会计和电算化会计的综合优点,使会计信息得到有效地整合,企业会计信息化能够带给企业更大的实效性和真实准确性,能够为企业会计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信息,带给企业无限的资源,可以使企业对经营和财务的核算提供准确的依据。企业的会计信息化的使用可以加大企业的工作效率,能够为企业进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资料,进而使企业更加持续的健康发展。

三、企业会计信息化的特点

1.企业会计信息化可以帮助企业高层进行决策

由于企业信息化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信息平台,所以它可以对会计信息进行整合统计和分析,促进了企业会计的工作效率,使企业会计拥有更好的信息库。通过多人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统一和汇总,更加帮助了会计部门的工作效率。能够为企业高层提供足够的会计信息,促成了企业高层的经营决策,使公司朝着一条正确的路行走下去。

2.会计信息化的出现使企业会计工作面临重组

作为手工或者是电算化的企业会计工作都没有完全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整合和共享。他们的工作都是由一个人来完成的,所以他们的企业会计信息缺乏时效性和准确性。而对于会计信息化的平台,大家可以通过平台得到彼此互相交流心得的机会,如此一起努力完成任务,使信息得到更好的处理,保障了时效性和准确性。会计信息化的出现可以使企业的会计工作得到崭新的建设,促使会计工作更加准确高效的完成。

3.企业会计信息化使会计信息和企业信息发生紧密的融合

通过企业进行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建立,可以使企业会计信息和企业信息有效地联系在一起,这样就能够确保企业做出足够的判断,从而做出进一步的运营方案,使企业获得发展和进步。企业会计信息和企业信息的融合更加能显示出企业的统一,使企业更加具有凝聚力,通过整体性的连接可以使企业同步的获得发展,进而促进企业整体性的解决问题,根据信息化提供的信息可以做出统一部署,然后获得整体性的改进。

四、企业信息化平台的构建

1.背景和需求分析

要根据企业规模和性质来进行定位,搞清楚企业处在一种怎样的状态中,企业所处的背景是怎样的,了解企业需求是什么,只有这样对企业的基本条件有足够的掌握才会使会计信息化的建设更加具有背景,更加具有效果。背景决定着会计信息化的根本,只有在一个良好的背景下,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才可以获得正确的定位才,才可以被企业更好的利用,才可以有足够的发展。根据企业的需求分析,可以通过需求来掌握企业会计信息化的方向,究竟怎样做才会适合企业的需要才,才会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背景和需求分析是企业进行会计信息化的主要条件,只有充分的对它们进行良好的注重,才可以保障企业会计信息化的成功开展。

2.平台设计阶段的分析

会计信息化平台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才可以进行更好的建设。首先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硬件平台,使平台和企业发生融合,因此企业的信息化平台就可以和企业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其次就是要注意软件的安装和调试一定要严格执行,不要出现大意的现象。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关系到企业会计信息化的运行状况,所以如果出现问题就会对系统产生巨大的破坏,所以一定要谨慎的对待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只有如此,才可以使会计信息化变得更加的顺利。最后还要对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到位的培训,使他们充分把握会计信息化的操作 方法 ,以至于更好的运用企业会计信息化进行更加有效的会计工作。

3.测试阶段

在会计信息化平台建立初期要对平台进行测试,在测试中一定要注重传统会计工作模式和信息化平台的结合,使员工对工作模式进行详细的了解,还要加强企业对新的信息进行整合和处理的能力,使信息化平台的功能能够尽显,如此便可以使企业在遇到问题和阻碍时就会一一对此进行解决,从而也可以为日后的会计工作转型做好充足的准备。

五、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实现

1.系统初始化

在对会计信息化平台实现上必须要对系统进行初始化,因为只有对系统进行初始化,使之具有一个空白的条件,才可以为会计信息化提供足够的基础,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建立需要有一个空白的系统初始,因为只有建立在空白的系统上,会计信息化才可以真正的作用与企业,才可以准确的提供信息资料,才可以为信息化平台的发展提供足够的作用力。系统初始化是一种清除,是要建立一个白纸般的会计信息化的系统,这样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的运转,使企业更好的进行会计统计和核算功能。会计信息化的初始一定要空白,如果没有做出空白处理就会使企业会计信息化失真,如此的会计信息化平台提供的信息就都会是不合格的,对企业会计工作的进行和发展不利。

2.财务信息数据的初期导入

要注重财务信息数据的准确输入,要对会计信息化的数据格式和具体项目进行谨慎的理解和领悟,争取将财务信息数据准确无误的填写在会计信息化的各项财务报表中,只有确定好会计信息化的 财务管理 和计算,才可以为会计信息化提供足够的内容支撑,才可以使会计信息化平台拥有更加准确的数据,才可以为企业的会计工作提供更多的信息。

六、会计信息化平台的构建和实现的具体策略

1.加大宣传,使会计信息化平台深入人心

对会计信息化平台要大力的进行宣传,使之能够扩大知名度,能够成为企业员工深入了解的东西,要经常在企业员工面前宣扬会计信息化平台的益处,使企业员工更加看重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从而对平台产生浓烈的兴趣,进而努力的学习和应用会计信息化平台,只有如此才可以使会计信息化平台真正的作用于企业,使企业得到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进而促进企业会计工作的进程,使会计工作更加轻松简便。

2.加深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印象,扩大影响力

在企业利用会计信息化平台时,企业有必要使员工加深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印象,制定一个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的介绍资料,使企业员工对会计信息化平台有更加清楚的了解,进而加深每个员工对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印象,如此有助于企业更好的进行运营,通过得到更加准确且具有时效性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企业提高会计工作进而促进企业更加快速的前进。如此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可以深入人心,具有更大的影响力,能够更好的被人们追崇,使会计信息化平台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强内部员工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学习

因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是一种新型的会计信息化平台,所以对于员工具有一定的陌生感,只有加强员工对它的学习,才可以使员工更加适用于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发展,才可以利用会计信息化平台进行更加顺手的会计工作。员工对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学习展示了一种积极向上的风貌,可以增加员工对工作负责,使员工更加尽心尽力的为会计工作献出自己的努力。通过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学习可以使员工对困难更加应对自如,使会计工作变得顺风顺水。

4.使会计信息化平台具备创新性

对于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应该时刻保持着创新的原则,因为社会时刻在发展,会计工作也在发生着变化,所以会计信息化平台也会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只有保持与时俱进,充分的利用创新手段,使创新手段融入到会计信息化平台中,加强平台的建设,使平台能够根据时代的发展而同步发生变化,只有这样会计信息化平台才可以适应时代的要求,才可以保障会计信息化平台下的会计工作更加准确更加适用于企业的发展。创新是一种观念,更是一种行动,所以我们必须要时刻充满创新意识,使创新充实会计工作,使会计信息化平台能够更加有益于企业的发展,只有如此才可以使企业得到真正的成长。

5.加强会计信息化平台的监督工作

会计工作是一种严肃且需要准确度的工作,然而对于会计信息化平台要时时进行监督,只有做到足够的监督工作,才可以使会计信息化平台展示出更加精确地信息,只有对平台进行监督,平台的工作人员才可以按照制度办事,不会出现拖拉,懒惰的现象,才会促使他们更加具有激情的工作。通过监督才可以保障平台工作按照程序进展,才可以使信息具有时效准确的性质。会计信息化平台需要对平台的时时监督,只有如此才可以为平台提供十足的动力。

6.多多选拔任用素质高端的人才

在企业选拔和招聘人才时要多多的考虑素质高端的人才只有如此才可以确保会计信息化平台被更好的利用,企业在招聘人次时,可以依照学历以及办事能力来招聘人才,只有任用高水准的人才,才可以为会计信息化平台提供有效的掌握着,不仅不会对平台的掌握吃力,而是对平台的工作提供了助力,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对于在职人员应该举行考核活动,通过考核对人才进行甄别,以此来对人才进行区分,只有如此才可以使企业中出现明朗的人才任用现象,如此那些能力差的就会被去除,只有那些高能力的人才才可以留在公司,这对公司是一种提升,同时对平台也是一种有意义的做法。

7.制造利于会计信息化平台的环境

会计信息化平台的构建和实现需要有一个与之适应的环境,只有如此才可以促进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建立,要多多的宣扬企业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好处,可以组织员工进行活动,活动的主题就是宣传平台的,也可以在公司张贴关于平台建设的 标语 和横幅,通过这样的宣传来制造气氛,使环境里充斥着对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学习,只有如此,公司员工才会更加注重平台的作用力,才可以对平台产生依赖,有助于会计工作的进展,对公司更是一种大的进步。

8.领导必须具有强烈的会计信息化平台的意识

领导作为公司的带头者,他们对员工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只有对领导进行高度的会计信息化平台教导,使领导充满对平台的无限向往,领导才可以带领员工去进入到平台的学习和利用中,领导对企业具有足够的领导权,只有他们带头应用会计信息化平台,才可以使公司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才可以保障公司会计工作的良好发展。

七、结论

公司的会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只有建立好企业的会计工作才可以保障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对于企业会计,如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会计信息化平台已经成为企业会计的主流,因此必须要对企业员工进行多方位的介绍和渲染才能够使企业会计在信息化平台的引导下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企业的发展需要会计信息化平台的存在,只有受到平台的作用力,企业才会具备足够的发展方向,才会对未来的发展有一个精准的定位。

《 云会计在企业会计信息化中的应用 》

全球竞争环境更加激烈,使得企业在经营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会计信息化建设。但是我国部分企业因为受到生产设备、投资成本以及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足,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前进。而云会计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能够解决好这些问题,并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一、云会计的定义

云会计指的是在互联网基础上,建立的一种能够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在线会计核算服务、会计管理服务以及会计决策服务的信息系统。这种信息系统是将云计算作为技术基础,研发出符合会计信息化发展要求的创新型技术,该技术的应用能够促进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建设。云会计系统主要包括了会计应用软件以及应用服务平台,其具有计算会计数据以及存储会计数据的功能。在该系统的每个层次上都配备了相应的服务功能。

其一,应用服务平台。其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会计信息化服务,同时还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会计数据库服务。企业可以利用应用服务平台,对整个会计数据库的所有会计数据资料进行统一的管理。而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管理活动、运行活动以及监控活动等,都是利用应用服务平台来管理。其二,会计应用软件。这是软件系统具有会计核算、会计数据管理以及会计决策等功能。该软件系统能够实现和其他有关系统的融合;利用计算机网络完成报账、审计、汇款以及报税等所有远程操作;实现操作的透明化与公开化;还能够突破空间与时间的限制。

二、企业的会计信息化中有效应用云会计的 措施

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用云会计,能够利用会计应用软件以及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会计在线服务,还能够对会计数据进行准确地计算,并加以储存。其中,会计应用软件,指的是应用云会计,在结合决策系统以及会计核算系统的基础上,采取租借措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服务平台的应用,则指的是为开发软件,提供完善的数据库服务。此外,利用服务平台,还能够加强对会计数据库的统一管理。下文针对企业在会计信息化建设中,如何有效地应用云会计进行重点分析。其一,安全预防措施的运用。在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为全面提升云会计的实际应用价值, 企业管理 阶层应制定完善的内部操作机制,包括了账号保护、密码管理、访问控制等。企业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企业管理阶层采取秘钥管理技术对网络会计信息加强技术保护,防止云计算服务厂商以及其他用户盗用该会计信息。云计算服务厂家则应结合网络黑客以及计算机病毒等,制定严密的防火墙系统。对于黑客病毒以及恶意软件,企业还应采取虚拟机检测以及预防技术,加强网络的安全管理,构建完整的数据库安全保护机制;加强日志控制等。

其二,加大个性化服务的发展力度,完善自定义功能。在应用云会计前,以往的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着各种弊端,缺乏了灵活性,无法完全消化,存在着功能重复设置等问题。所以企业在应用云会计推动会计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应结合本企业实际要求以及发展现状,制定个性化的在线服务;充分发挥自定义功能,加强云会计的有效应用。

其三,加强FourA系统的应用。该系统包括了认证、授权、账号以及审计四个部分,是一种在安全管理平台上解决各种问题的概念性系统。在二十世纪末期,就提出该系统,并对所有应用层设置了用户登录、访问权限以及职能管理等功能。在用户登入到该系统后,完成权限认证,再进入到相应的授权应用层中,才能够发挥审计系统的具体应用价值。

此外,在保证整个系统顺利运行的基础上,审计系统还能够对每个独立日志进行严格的监控,对访问系统的所有用户操作行为进行严格的检测,如果发现安全风险或威胁性访问行为,就会立即发出警告,以此对网络风险加以控制,并防止出现各种影响会计数据安全的操作行为。其四,在应用云会计的基础上,融合各种物流系统以及资金系统。信息化系统结合物流系统以及资金系统,对于推动企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加强这三者的协调发展,能够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经营水平。所以企业在应用云会计推动会计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应将会计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物流系统以及资金系统,实现会计信息的一体化建设,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服务。此外,企业还应将智能化在线分析系统、会计数据开发系统以及财务数据库等融入到云会计系统中,加强对本企业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各个经营项目以会计管理活动等进行分析。

三、结束语

因为云会计无法比拟的功能,所以企业在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加强云会计的应用。然而在实际的应用中,依然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对会计数据的正常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因此,笔者建议工作人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对策,加强个性化服务,并在云会计系统中融入融合FourA系统、物流系统以及资金系统,实现会计信息的一体化建设,从而加强企业会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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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推进与发展,为了顺应时代客观环境的发展,高校普遍引进了先进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全面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对整个财务管理环境进行了全面革新,开辟了以信息化建设为特色的发展之路。下面和我来看看会计信息化建设的论文,欢迎查阅。

一、高校要充分理解会计信息化的内涵

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是管理部门的重要生命线。会计信息化,就是会计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将会计数据收集、处理、存储、传输到使用的信息集成,是一个集多学科于一体的人机交互的智能型管理信息系统。它涵盖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计算机与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及经济统计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内容。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给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会计信息化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信息化的重要部分。运用信息技术,极大提高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实现了科学规范化的管理,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为推进高校民主理财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会计信息化发展推进了高校财务工作的多样化创新

会计信息化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延伸和突破,实现会计信息化,彻底打破了以往高校 “闭门造车”的传统格局,突破了会计信息输入输出的局限性,促使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有效地推进了高校财务工作的多样化创新。

(一)推进了高校财务管理目标的革新

网络化财务管理的推行促使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并逐步向高层次演变,学校财务原来的目标追求仅仅是记好账、算好账、报好账。信息化的普及,促使高校认识到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形势,如何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取得持续健康发展,是高校财务管理目标的出发点。为此,全面高效、先进的管理方式为实现高校财务管理目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促进了财务工作方式的全面创新

网络信息传递技术创新了高校的财务管理模式,同时也改变了财会人员的工作方式。高校财务已普遍实现了网络环境下的办公电子化,财务工作都能通过网络适时进行,一改传统的会计处理方法,快速处理、及时传递各种会计信息,极大提高了服务效率。财会人员可以在校园网内随时随地实现正常办公,可以实时查询学校的财务信息和资金状况,工作方式有了更高层次的改进。

(三)推进了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

在当今的E时代互联网络下,任何物理距离都转化成了鼠标距离,高校的财务管理能力在空间范围上得到了极大延伸,财务管理模式也呈现出了新的格局:引进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了业务数据一体化的飞速传递,网络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全校财务信息资源的高度集成和共享,使过去的局部、分散管理转变为远程处理和集中式管理;实现了对分校、分处机构数据的异地处理、异地报账、异地查账、异地报表等远距离的财务实时监控,为学校“数字化校园工程”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利用网络化的管理平台还保证了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

(四)推进了财务管理机制的创新

在实施会计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高校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都随之发生了变化。为了全面推行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高校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网络建成后,对会计人员分工进行组织协调,促进管理机构体制突出客观实际、更趋合理,减少了人为主观随意性,预防了违规舞弊行为的发生,使得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如今,很多高校已基本实现了财务处统一的核算技术平台和会计信息化网络,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流程,建立了以“资金集中管理、会计分级核算、全面预算控制、数据集中分析”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新体制。 三、目前会计信息化建设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会计信息化建设推动了高校财务管理发展,对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升人员队伍水平和管理素质,促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实施会计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网络安全问题是信息化建设的首要问题

实施会计信息化,财务管理实现一体化,管理活动依赖于网络系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我们对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水平不高或疏于管理监控,一旦网络系统遭到攻击引起崩溃瘫痪,将严重影响部门的整体运作。因此,必须对网络财务系统的安全性给予高度的重视,并采取相关对策。首先,要逐步完善现有的网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从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和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系统操作的管理和控制、文档资料的管理和控制、系统环境管理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预防与消除等多方面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操作制度;其次,在技术上对整个网络财务系统的各个层次(通信平台、网络平台、系统平台、应用平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规则,建立综合的多级次的安全防范体系。

(二)会计信息化建设需要复合型会计人才来实践

会计信息的传递与处理都靠网络工具实现,要求会计人员不仅是一名出色的计算机操作员,能熟练掌握各种系统软件的操作及开发、设计、维护和保养,同时又是一名高水准的会计师、经济师,只有自身具备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够完成信息方面的系列工作。近几年,高校财务逐渐在引进和培养这类人才,但需要时间、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积累。加之,财政部最新修订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中要求,会计人的八项职业道德之一是参与管理、提高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为此,高校财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财会人员进行网络技术培训,加强对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分层次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使之成为既懂计算机技术又熟悉财会知识的复合人才,积极推进网络化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事实表明,财会人员通过不断更新信息科学与网络技术,汲取新知识并与经济财会理论知识有机结合,有利于在信息化建设中实现财务管理的优化创新。

(三)会计信息化建设需要严密的管理体制作保障

信息化财务管理体系是建立在科学的管理体制、完善的规则制度、稳定的工作秩序、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的,与此同时,信息的分散不集中、传递不及时、信息不完整、信息资源的浪费,这都是会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有待完善之处,为高校财务管理带来新的安全隐患。因此,高校财务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体制作保障,力争做到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化、业务规范化管理,报表文件集中统一化、信息资料完整统一化,才能真正使会计信息化建设在高校的现代化财务管理中发挥出色的作用。

四、结束语

尽管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已迈入了信息化的“高速公路”,但这仅仅是阶段性的发展过程,在今后的很长时期,高校的财务管理网络化建设进程中还需要不断更新完善,会计信息化的推进和发展才能逐步迈向成熟。比如进一步加大校园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全面采用网络信息技术,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服务水平。随着越来越多的单位部门增强了对会计信息的关注,会计信息化的建设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也要有新思路、新举措。面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高校要顺应潮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积极探索创新,以稳健和创新的管理思路开拓良好的财务环境,从而使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富有特色,学校的建设发展更加辉煌。

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提升探究论文

摘要 :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主要工具,对于企业会计而言,会计的作用伴随企业的发展而不断革新,从最初的单纯记账,到财务管理和分析,再到管理会计,会计也逐渐细分为会计与财务管理。这其中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为会计职能的升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本文首先分析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的重要意义,进而说明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此为基础,阐明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 :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提升

会计信息化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持工具之一,这一点主要基于会计对于企业管理的基础支持作用。会计信息化解放了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基础核算所占用的巨大劳动力,优化了企业会计部门所承担的财务决策支持作用发挥效能,并在企业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创新会计信息化模式,实现了会计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发展。但必须认识到,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水平并不均衡,企业间的差距仍然较大,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企业不断提高对会计信息化的正确认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持续推进与完善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以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的重要意义

(一)会计信息化是企业会计核算效率提升的必然选择

会计信息化最初的起源是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是将会计手工劳动的计算机化模拟,提高了会计人员的核算效率。伴随企业规模扩张,企业对于会计信息化的要求不断提升,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会计信息化软件的`网络版发展,给总账及报表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升提供了工具。如在企业对分子公司进行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通过网络版的会计信息化软件,可以快速形成合并报表,大大减轻了财务人员编制合并报表的工作量。

(二)会计信息化是企业会计支持决策提升的必然选择

会计信息化在解放会计工作人员繁重劳动的同时,使得会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参与到企业管理之中,在财务管理理论快速发展的当下,企业财务人员的职能逐步转变到企业决策支持的领域当中,为企业资本资金管理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这其中,会计信息化也在发生功能上的变更,通过数据积累与分析,提高财务人员对企业决策事项的支持效率,逐步转变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职能地位。

(三)会计信息化是企业会计规模管理提升的必然选择

伴随实体经济持续发展,企业集团越来越多,企业多元化发展和数量极发展,使得企业会计自身管理的难度越来越高,在规模化管理中的需求越来越高。大型企业集团都在发展的ERP系统即是对会计信息化的延伸,是企业整体信息化的代表。当前,国内的金蝶、用友、浪潮等会计信息化系统开发商,都在财务共享系统方面作出了很多的创新,相关系统也不断成熟,为企业集团会计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使得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能力与水平大幅提升。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化体系搭建仍需不断改进

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是一项系统化工程,体系搭建尤为重要。但在实践操作中,有的企业对系统搭建并不重视,缺乏顶层设计,仅仅照搬照抄某个会计系统,或是购买现成软件,使得会计信息化的定位较为初步,不利于后期发展。也有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在需求分析方面较为忽视,没有考虑企业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使得会计信息化缺乏延展性,或是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难以建立,形成数据信息孤岛,制约企业整体效率提升。

(二)会计信息化实施推进仍需不断加强

企业会计信息化实施是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关键,需要企业引起高度重视,并有效实施。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实施中,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企业领导对会计信息化发展不重视,认为会计信息化是企业财务部门自己的事情,没有通盘考虑,使得会计信息化实施效率较低。有的企业在会计信息化实施中缺乏时间计划,职能分工较为粗浅,在实施中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使得会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三)会计信息化改进完善仍需不断提高

会计信息化是一项循环往复的工作,需要企业在不断发展中不断提升与改进,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中,企业往往没有认识到持续改进的重要作用。有的企业没有建立会计信息化改进机制,将会计信息化理解为会计电算化,而没有在会计职能提升的同时,更新会计信息化的功能。也有的企业在会计信息化发展中,对评估重点、监督体系、协同发展等事项没有具体研究与实施,使得会计信息化对企业的支持效果较弱。

三、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化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会计信息化顶层设计,充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会计信息化的功能有较强的理解与设计。二是加强会计信息化功能需求的充分论证,在各部门中对会计信息化的发展需求细致把关,特别是与企业其他部门相关系统的连接事项。三是提高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延展性设计,对于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发展具有前瞻性,不断增强会计信息化的广泛适应性。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化实施推进

一是加强企业领导对会计信息化的重视程度,提高其对会计信息化的认识层次,从顶层加强管理。二是加强会计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职能分工,明确会计部门、信息部门和其他涉及部门的各自职责,制定时间计划,提高会计信息化的过程效率。三是加强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形成会计信息化与会计人员素质的整体协同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化改进完善

一是建立会计信息化改进机制,对于企业对会计的职能要求要不断提升,并据以设计会计信息化发展思路,不断提升会计信息化功能。二是定期开展对会计信息化的评估工作,明确评估重点,不断推进会计信息化发展。三是建立统一的会计监督体系,将会计信息化作为企业考评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此促进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不断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司法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当代社会,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发展,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有利的实现 渠道 。我国法学界普遍承认舆论法律监督。舆论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新闻媒介进行的法律监督,属于广义的法律监督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可以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1]因此,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在理论上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相反,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但实践中远非如此。记者对于社会 热点 的追求,促使他们以“新闻自由”为依据不断介入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内容以及司法过程本身所显示的刺激性,对于传媒来说具有永恒的吸引力;司法所衍生的事实与问题从来都是媒体关注的热点”[2]。而媒体的强大力量,在对司法过程的报道中暴露出职能越位、充当法官审判等问题。而这种强大的舆论引导功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司法审判造成压力,对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造成了冲击。因此,司法机关出于对新闻媒体的抵触心理而要求其“闭嘴”,但这种行为着实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本属于宪法赋予的两项基本权利,为何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如此强烈的冲突?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司法独立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冲突

司法独立是为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此外,《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也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因此,司法独立应该排除利益和情感的影响,也自然应当排除新闻媒体的影响,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案件事实的忠诚。与此同时,英国古谚讲:“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看得见的方式”就需要新闻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将正义实现的过程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在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其肩负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作用。但媒体却凭借其强大的介入力量,不断向司法入侵,最终由新闻舆论监督发展成为“新闻审判”。

“新闻审判”本为舶来品,传入国内后即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新闻审判”的含义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报道对象所做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3]从曾经的张金柱案到近年来的药家鑫案、李启铭案等,每一宗案件都被媒体倾注入过度的热情――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对审判前或者审判中的刑事案件,失其客观公正立场,明示或暗示,主张或反对被告罪行,或处何种罪行,其结果或多或少影响审判。[4]正是基于新闻媒体强大的引导和评价功能,将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过程置于舆论的重压之下,最终的裁判或多或少的受到舆论的影响。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

(一)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5]而我国《宪法》第12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正是由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使法院的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遏制了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不当内容,推动实现司法公正。

(二)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司法腐败始终是司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司法腐败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损害国家的司法权威,而且侵蚀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美国著名记者指出,“罪恶、卑鄙和腐败最害怕的就是报纸,因而任何法律、伦理和制度都无法和报纸相比。”新闻媒体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报道,往往能够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同时会引发相关部门的重视,政府和公众的合力使腐败分子身败名裂。如此大的腐败成本,有效的防止了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有利于推动司法改革

新闻媒体对于司法体系的分析和评述,为司法改革提出了宝贵的借鉴意见,有助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三、司法独立对新闻自由的限制

司法独立包括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看来,新闻自由并非是绝对的,新闻媒体行使法律监督权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司法独立在一定程度上排斥新闻自由

司法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司法审判要求法官依靠“理性和良知”,忠于法律和事实,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扰后做出谨慎且公正的判断。而新闻媒体则通过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 文章 ,有失公允的评判案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带动性的舆论压力,成为法官裁决时的障碍,使其失去独立审判的立场。

(二)法官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的矛盾性

司法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对立性。由于司法审判关乎人的生死、权利与义务的承担,因此必须是理性判断的过程;而新闻媒体的宣传却带有很强的感性因素,往往掺杂了道德情感于其中,其语言也强调标新立异、扣人心弦。因此,对于同一个问题,法官与记者基于不同的立场与视角,关注点自然不同,这种差异势必导致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的对立和冲突。

四、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

卢卡斯曾经深刻的揭示了司法所要求的专业性:“一个看重正义、法律和自由的国家,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必定是不平等的,即法官必须占据实权地位,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法官。”因此,新闻媒体应当认识到其新闻审判的越位行为,重新回归到法律监督主体的地位。对于寻求新闻审判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解决:

(一)加强立法规范,填补法律空白

二者冲突的根源在于缺少法律规范对于二者关系的协调。立法机关可以借鉴相关的域外 经验 并结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新闻舆论的监督设置合理的界限,以消除当前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对立冲突关系。

(二)强化新闻从业者相关的 法律知识 ,引导遵从职业规范

通过强化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其遵从职业规范,使其从内心遵从法律,维护司法的独立地位,并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法规,避免对案件做出有失公允的报道,做事实的传播者而非情感的传递者。

(三)加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交流

二者之间不存在根本上的对立和冲突。因此,关于媒体如何介入、如何报道以及如何评论等关键性的问题,应当由二者坐下来进行交流和沟通,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制定出一个双方认同的规则,并按照规则规范双方的行为,共同促进司法文明和司法公正。

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之探讨

一、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的基本内涵

所谓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是指“一种司法理论,它鼓励法官摆脱对于司法判例的严格遵从,允许法官在制作判决时考虑其个人对于公共政策的观点以及以其他因素作为指导,通过对于判决来保护或扩展与先例或立法意图不符的个人权利。遵循该理论会造成某些判决侵犯立法权和行政权的结果。”[1]

《布莱克法律词典》是这样定义的,司法能动主义是指:“司法机构在审理案件的具体过程中,不因循先例和遵从成文法的字面含义进行司法解释的一种司法理念以及基于此理念的行动。当司法机构发挥其司法能动性时,它对法律进行解释的结果更倾向于回应当下的社会现实和社会演变的新趋势,而不是拘泥于旧有成文立法或先例以防止产生不合理的社会后果。因此,司法能动性即意味着法院通过法律解释对法律的创造和补充。”[2]

与此相反,法官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已经确立的规则来办案,反对法官充当立法者的角色,反对法官融入个人的价值观以及他本人对法律的理解与信仰。这被称为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passivism)。施克莱认为:“所谓守法主义是指一种伦理态度,它把是否遵循规则当做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将道德关系视为由规则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像所有被强烈感受并广为接受的道德守法主义不仅体现为个人行为,也表现为哲学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制度。”[3]其本质为社会生活中涉及法律的问题与现有法律规定和判例相背离的地方,应当通过立法等方式解决,而非司法机关主动改变既存之规定。在外观上表现为“司法机构的自我约束或自我克制”[4]。

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并非针对具体的法律进行解释,而是在现存法律规定或判例与实际生活的新趋势不符的背景下,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所享有的创造性之界限问题。司法能动主义强调法官要为了实现正义,在服从法律基本原则和理念的前提下,可以不受现有规定和判例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对司法权的限制;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只能严格依法裁判,法官不能创制法律,而只能服从法律,制定法是法律的唯一渊源,法律解释只局限于文义解释,并努力探询立法者的原意。“司法克制主义则倾向于强调在民主国家中对司法权所应该进行的限制,并通过各种方式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5]2。因此,“司法能动或司法克制是法官在进行自由裁量时享有多大的自由或者受到多大的限制的程度问题”,即“能动和克制的区别更多只是一个程度不一而非性质不同的问题。”[5]2-3

二、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各自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一)司法能动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现今社会,简单依靠法律条文来处理案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诉讼需求,条文的固定性及有限性往往会使我们的司法裁判者在某些个案的处理上寸步难行。假若为了使所有案子都“有法可依”而不停修改或增减法律条文,不仅会造成社会行为规则观念的动荡,而且会大大损害法制稳定的威信力。司法能动在法律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着诸多的适用价值,但是司法能动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自身的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年来,我国的司法者慢慢由以前的非法律人转换为法律人,即大部分司法者接受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受过一定的法律实务的培训,自身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当所面临的案件没有直接可以遵循的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可以结合自身的法律技能运用适当的法律 方法 ,经过一定的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续造、法律发现等方式分析案情,在已有的法律法规中探求最为适当的条款来处理案件。但是,由于法律没有直接明细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对于同一案件司法裁判者运用法律方法有可能因为个人法律素质的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裁判,这样往往会产生司法的不稳定性,影响法律的可预测性及对民众行为的指导性。

其次,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的思想道德价值倾向有着一定的关系。当司法者运用司法能动这一自由利器时,高比例的法律裁判结果就握在了法官的手中。法官是倾向公序良俗还是机械性地被舆论牵着鼻子走,更或是倾向于权力而非权利时,案件的裁判结果是截然不同的,甚至大相径庭。既可能裁判顾及多方利益,采取较为平衡的裁量方式判案,也有可能产生令大众哗然的结果,更或顺应民意的裁判结果。因此,司法能动性是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和司法者的思想道德倾向是密不可分的。

再次,司法能动性需要司法者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以及严谨的辩证 逻辑思维 。但是,在我国,法官不是像美国那样经验丰富的律师担当,而是学校法学系 毕业 生或者其他并不是很权威的法律人担当。由于没有丰富的法律经历,或者还未被培训出缜密的思维逻辑,在判案时很容易产生疏漏或不足,影响法律运用的质量。法律思维被异化,法律思维立场的变化而产生的异化,以及法律操作技巧的程度都将影响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局限其作用的范围及程度。

司法能动性的发挥虽然可以弥补我国法律的某些漏洞和不清晰,但是并不是可以随意使用。只有在上述条件都较完备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发挥其能动性,使之法律实质化,司法能动权利化而非权力化,能动性科学有效、正义合法地在案件的集结点为司法者解围,给当事人化解案情予以合法的裁判,以达到说服当事人、惩罚犯罪人、震慑社会其他成员的作用。

(二)司法克制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司法能动性实现其法律价值的时候,司法克制性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能动性的发挥,或者说是抑制司法能动性的过分发挥。

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应探询立法者的原意,体现了对规则的尊重[6]。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 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司法克制虽然在司法活动中不可或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的局限性。

第一,司法克制必须结合本国的国情及司法能动的 发展程度。在我国,司法克制是相当必要的:我国人口众多,民俗繁杂,部分地区的法律实施还比较落后,或者说地方控制主义比较严重。如果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仅注重司法能动性而忽视司法克制性,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掌权执位者极有可能将法律作为其实现某些不正当、不合法目的的工具,正如文强案中,作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和黑道勾结,强奸女学生等恶行,其行为的保护伞就是他手中的权力,作为一个法律人,偷天换日,坏事做尽,司法能动在他的手中变成了凶器,此时若无司法克制、法律来惩处他的行为,该恶行岂不是会被他的虚言假语蒙混过去?

第二,司法克制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因不同法律人而有迥异结果,因此需要社会大众的监督与建议。此时,所说的大众监督并不是说司法活动被民众牵着鼻子走,而是司法活动在一定意义上需要考虑民众意见,利于将裁判结果均衡于法律与社会利益,达到利益衡量的最佳状态。

正如,南京醉酒驾车案中,张明宝造成五死四伤的惨剧,但是在2009年12月23日的一审判决中却只是判处了无期徒刑。对于此,笔者认为,张明宝明知我国法律严禁醉酒驾车,并且造成如此惨剧,虽然事发之后张明宝认罪态度良好,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是,对于此案判处无期徒刑显然没有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实质正义,严重偏离了利益衡量的轨道。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达到法与正义的契合,实现社会的正义,实现法律的实效价值,应在司法克制的前提下发挥司法能动,判处极刑。司法克制不应成为实现实质利益的绊脚石或是借口。

结语

综上所述,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发展中缺一不可,法律规则是规范的固定化文字,而法律人的法律思维是思辨灵活的,但是对于法律问题这一严谨的问题来说,法律人在处理某些法律问题时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妥善处理案件,实现当事人利益、法制要求和惩罚罪恶的平衡。但是,司法能动性过度必然会产生权力泛滥性地被利用,法律成为凶器而丧失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因此,在司法能动地适用过程中是伴随着司法克制行为的,法律人必须以立法原意为基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融合适用,结合实际适度加大或减小司法能动或克制的运用比例,在法治社会中逐步完善法制。

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成为发展最快的部门法之一,行政法制逐步完善。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组织法》)、《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初步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产生、组成、职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主体法律规范,健全了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政治体制,确立了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陆续制定了一大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行政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执法领域越来越宽,行政执法部门越来越多,行政执法权力越来越大。自1989年以后,为了加强对公民、法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控制行政权的违法使用,我国陆续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这四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民、法人权利救济和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规范行政主体的组织以及内部行政行为和内外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或者过于简略,或者已经过时,或者完全或缺,严重滞后于改革实践,阻碍改革的继续推进。为了迅速改变这一状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李/鹏/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实现各级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因此,如何以邓/小/平/行政法治理论为指导,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政府机构改革的秩序,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就成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尽快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心和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 一 我国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古已有之,而且远较其他法律规范完备。自秦汉而下,古代中央政府为适应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一直建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并设置3 — 4级地方政府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唐六典》、《明会典》等就是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详尽、细密、完备程度,在世界古代史上是罕见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不仅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而且制定了专门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务院及所属机关组织通则》、《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同时还制定了一些部门组织法,如《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试行组织条例》、《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等。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颁布,开创了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黄金时代。此后,陆续制定了国家计委工作条例和监察部、劳动部、国家体委、国务院秘书厅、国家计量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专家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办局的组织简则,制定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组织法,健全了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组织法,这就标志着我国当时已初步形成了涵盖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在经历文革十年动乱和停顿之后,新时期我国的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五四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其间虽然也有局部内容的增删和修改,虽然也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新的行政组织法律规范,但总体上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一直没有达到五四年以后的完备程度。 从国外的行政组织立法来看,由于存在着联邦制和单一制、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因此,不可能存在统一的立法模式。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主要是以宪法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美国、法国、德国等均是如此。英国作为普通法系的代表国家,则既没有宪法法典,也未制定专门的内阁法或中央政府组织法之类的法律、法规,而是以大量的宪法性惯例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这些宪法性惯例主要有:内阁的主要职责及其与议会的关系,首相和部长的权限,部的设置、变更、规模、组织等。英国虽然没有法律对部的数目加以限制,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部一直保持在18 — 21个左右,没有大幅度膨胀。与没有专门的内阁法相反,英国的部门组织法却较为完善。在英国,如需设立一个新的部,必须通过法律加以规定,一般称作《××部法》或《××委员会法》。英国部门组织法的历史与中央各部的历史同样悠久,许多部门组织法制定于十八、十九世纪,以后随着该部职能的变化而不断修改。部门组织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序言,即设立某某部,从何时开始行使职权;(2)部长(部)的职权;(3)部长(部)行使职权的方式及程序;(4)部的主要内设机构;(5)有关部的人员结构方面的规定,如1919年的《农业和渔业部法》规定设立若干名部副长,1919年的《卫生部法》规定该部的内设委员会必须由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与英国没有一部成文法来规定中央政府的组织规范相反,印度宪法则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进行了最明确、最具体和最严格的规定,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各邦自行其是,中央政府缺乏权威,以致一位美国官员竟如此评论:“印度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之一,而印度政府的腐败现象、执行不力情况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行政组织立法方面,似应以日本的立法最为完备,执行得也十分严格。日本除在《宪法》中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外,还制定有专门的《国家行政组织法》、《内阁法》、内阁各省厅设置法,以及规定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地方自治法》、各郡道府及市町村机构设置法等。 综合比较世界各国的行政组织法,是为了为我所用,借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做法和经验。就我国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来看,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内容上不能与正在逐步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没有很好地体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权力下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这方面要下大的工夫研究,动大的动作修改。其二,条款上过于简约、粗疏,有些条款法律含义不明确。《国务院组织法》只有十一条,不到1200 字;《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府的条款也只有15条,3300字左右。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2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如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中要不要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数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数目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置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又如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与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之间是什么关系,遇意见分歧时决策是实行合议制还是实行一长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还是决策咨询机构,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等等。又如是否应当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政府的设置、组成、职能等作不同的规定。其三,体系上很不健全和完备,没有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行政组织法体系。中央政府只有《国务院组织法》,没有各部委办局组织法;地方各级政府不仅没有分级的政府组织法,而且现行的政府组织法还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放在一起,没有独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也没有自己的组织法。 综上所述,我国应当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的有利条件下,抓紧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使其更加科学、具体、完备;抓紧制定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的组织简则,可以考虑将“三定方案”上升为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加强其权威性,增加其规范性;适时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将其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分开制定,最好在《地方政府组织法》外,再分别制定《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共性内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各类政府组织通则则规定各类别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个性内容,并可考虑再根据管辖人口、土地面积、经济发达程度等不同情况,对各类别政府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如同是县级人民政府,由于上述诸因素不同,其副县长人数、组成部门数目和工作人员编制等均应有所不同,该类组织通则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修改和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组织简则、《地方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之后,我国的行政组织立法将形成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两个基本法律为主干、以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法律)和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组织简则(行政法规)为辅翼的、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它既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成果的直接确认与总结,又是防止旧体制回归的有效法律控制。 二 所谓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领域以及实现该管理任务所应具有的行政职权。政府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行政组织法的核心。行政机关是否需要设立,其主要依据是职能;甲行政机关区别于乙行政机关,其主要依据也是职能。职能的内核是职权。我国的整个改革过程,就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过分集中的权力逐步下放的过程。对此,邓小平曾作过大量的论述。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 完整的政府职能包括政府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个方面。而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则主要是对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社会职能加强以及权力下放等改革成果的一种法律确认。它涉及到对三个方面关系的行政法调整: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段话说得十分明确,十分到位。至于哪些属于企业的权力,哪些属于政府的权力,其中大部分已经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达成共识,少部分还需要根据改革的深入发展,从经济学、法学和行政学的角度多方加以研究。 行政组织法要调整和解决的,是对转变后的政府职能进行确认。这大体有五种情况:一是保留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保留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某些保留的职能也有局部调整或内容更新,如宏观调控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二是取消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取消专业经济部门对企业直接进行管理的职能;三是转移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将专业经济部门的职能转移到综合经济部门;四是加强政府的某些职能,如加强工商、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管的职能;五是增加政府一些新的职能,如社会保障职能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新的职能。 要根据政府职能总体转变和总体配置的要求来决定政府机构的保留、新设、合并、分立、更名或撤销,并以行政组织法加以确认。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撤销15个部委,新设4个部委,更名3个部委,保留22个部、委、行、署。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要在政府的经济职能中强调为企业服务,而不是过多干预企业。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做得比较好。如英国的贸工部是负责英国贸易和工业发展的主要部门。该部职能中规定的总目标是“全心全意为在欧洲及世界各国的英国企业服务”。其具体职责是:“(1)通过对话和分析国内外竞争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了解企业的需求;(2)保证和促使政府及欧共体考虑企业的这些需求;(3)努力实现全球的自由贸易,使英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优势;(4)创造竞争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5)开发能源并监督能源的有效利用;(6)在减少政府加给企业的负担的同时,通过立法保证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7)鼓励技术创新;(8)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9)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10)合理考虑环境问题,确保政府的环保政策对企业的影响;(11)教育、引导贸工部的全体职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行政组织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它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我国宪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分别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但是,这些规定显然过于笼统和原则。 在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直接决定着每个朝代的兴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既产生过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时期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和“康乾盛世”,也出现过中央与地方权力失衡时期的社会动/荡/、封建割/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1956年到1958年、1970年到1974年、1978年以后的三次大调整,目的都是为了将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到既能保证国家稳定、又能利于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 国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宪法加以调整。其中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小一些,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大一些,但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采取列举式规定,剩余权力属于各州所有,联邦政府不得行使。而印度宪法则既规定了中央政府享有的97项权限,又规定了地方政府享有的66 项权限,同时还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的47项权限。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较大,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小,法国即是典型代表,英国虽然实行地方自治,但地方政府实际上权力也很小。目前世界各国总体上是要求扩大地方政府权力的呼声较高,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我国在运用宪法、政府组织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做法,将外交、国防、国家安全、货币、邮政、宏观经济调控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的职能划归中央政府承担;将管理纯地方性事务的政府职能划归地方政府承担;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职能,则或者归中央政府承担,由中央政府直接在地方设置机构管理;或者归地方政府承担,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规范和领导下管理。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是这次机构改革之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统一配置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予以合并,成立综合管理部门;对职能交叉的部门进行重组,成立新的部门;对职能重叠或消失的部门予以撤销。要以各部门组织通则的形式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规范和确认,以调整好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五/龙/治/水”之类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对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予以规范。 三 早在1975年7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编制的法定化问题。他严肃地指出:“这一次编制要严格搞,要切实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 1980年3月,他又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指出:“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总之,这一套制度要建立起来。” “这一套制度”就是编制法律制度。 所谓编制,狭义上指的是一个单位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行政编制是编制的核心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要实现行政机关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的法定化,防止公务员人数和职数无限膨胀,就必须完善行政编制法律制度。《贞观政要》一书的法释者在评论唐代“贞观之治”时,认为“贞观之善政,以省官为首”。由此可见行政编制的重要。而唐贞观年间之所以能做到省官,皆应归功于《唐律》的严厉规定。《唐律。职制律》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行政编制到底是应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还是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予以调整,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均有争论。赞成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者的主要论据是:(1)行政编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离开行政组织而单独存在;因此,行政编制法律规范显然应当放在行政组织法中统一规定。(2)世界各国除了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外,尚无制定独立的行政编制法的先例;而且即使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也仅是规定行政机关职员总数和各部门职员数,而没有关于编制核定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赞成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调整编制者的主要论据也有两点:(1)现行《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关于编制的规定过于简单,而修改这两个组织法的动作又太大,难以迅速完成;(2)虽然外国没有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制定。 争论可以不必停止,法制建设却丝毫不能停顿。1997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现在看来,该条例的颁布虽然满足了编制管理的亟需,但似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弱点:其一,该条例的大部分内容规定的是国务院的机构设置管理,而这本来应当由《国务院组织法》加以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其二,该条例未对编制的申报、审查、论证、批准等各项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不利于从程序上加强对编制的严格控制;其三,该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尚不够细密、有力,不利于条例的严格实施。 为了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和编制进行统一规范,同时也提高编制法律规范的立法层次,建议在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时,列专章规定行政编制管理问题。在该章中,要突出对行政编制的实体和程序双重控制,要加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在行政组织法之外,可不再制定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以《国家公务员定员法》(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以《国家公务员定员令》(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公务员的定额;后者由中央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发布,人员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府总人员限额,但可根据行政职能的变化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灵活配置与调剂。按照这样的立法设想,就可以形成以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编制实体与程序控制法律规范,以公务员定员法和定员令规定行政编制人数的总量守恒与“动态”调节相结合的、完备的行政编制法律规范体系。 四 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程序的法定化,这是党的十五大和这次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提出的又一项迫切任务。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既包括外部的行政执法程序,也包括内部的行政管理程序;前者直接影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后者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程序。我国现行调整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条例》,等等。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既很不系统和完整,也缺乏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立法宗旨加以统率,有些程序之间甚至相互冲突;因此,亟需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典统一规范内外行政程序。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提高行政程序的地位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它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撤销。该规定向我国一直重实体、轻程序,重司法程序、轻行政程序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传统提出了挑战。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则第一次对行政处罚程序作出了较为系统、完整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更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对于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正是由于有以上行政程序立法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更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的迫切需要;因此,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一起开始讨论制定《行政程序法》问题,并即将进入试拟稿的起草阶段。毫无疑问,《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解决我国行政机关工作程序法定化的问题。 要制定行政程序法,首先必须解决行政程序的功能问题。对此,国外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提高行政效率。这一观点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89年西班牙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为标志,以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要求政府予以迅速、有效的干预为背景。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功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观点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1946年美国行政程序法的颁布为标志,以公众强烈反对行政权专横、武断、不受制约为背景。在美国,正当法律程序是其法治的基石之一,行政程序法是其行政法的核心。很多美国行政法学者甚至认为,美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甚至全部内容就是行政程序法。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行政程序兼有保护公民权利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双重功能,二者可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这种观点体现在六、七十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之中。由于第三种观点兼顾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因而为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 行政程序对民主和效率的双重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它对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与调和作用上。一方面,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公民在强大的行政机关面前显得较为弱小;因此,为了在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地带,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掺入一定的民主因素和建立某种事前制约机制,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又是一个迅速执法的过程,违法行为应当尽快予以追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应当始终处于确定和稳定的状态;因此,行政程序又必须具有促进行政效率的功能。正如美国一名行政法学家所言:“行政程序最基本的任务是如何设计一项制度既使行政机关官僚武断和伸手过长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又能保证其能够灵活有效地进行管理。” 当然,行政程序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每一项环节、步骤和方法固然可以在保障民主或保障效率方面有所侧重,但却不可能脱离行政程序的整体功能而绝对地保障一方面,舍弃另一方面。如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时效规定固然对提高行政效率有重要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的处罚无效,则又保护了相对一方的权益。再如听证程序固然是保障民主的重要手段,但它又保证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改善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关系,调动了执法者与守法者双方依法办事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推动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在深层次上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正如美国的韦德法官所言:“对行政机关而言,遵守程序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但如果这能够减少行政机关运转中的摩擦也是值得的。因为程序促进了公正,减少了公众的怨言,其作用是促进而非阻碍了效率。” 可以认为,设立完备的行政程序并保证其得到严格执行是解决民主与效率这一现代二律背反难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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