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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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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论文范文

旅游 文化 是广泛存在于旅游活动中的,由专业人员挖掘或设计出来,满足旅游者特定需要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产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旅游文化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OBOR战略的实施,培养高素质的旅游人才便成为当务之急,这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 教育 改革的契机,是实现文化的展示与传承的途径与 方法 。

关键词:旅游文化;特征

现代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旅游文化的繁荣,“一带一路”(以下简称为“OBOR”)是21世纪初中国为了实现“加强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推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合作”而提出的战略构想。随着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OBOR战略开始付诸行动。OBOR分为陆路与海路。陆路从西安向西,横穿西亚抵达欧洲荷兰的鹿特丹。海路从长三角、珠三角沿东南亚向西,经非洲过黑海最后抵达欧洲的鹿特丹。因此,新世纪下的OBOR一端为日益崛起的中华经济圈,另一端连接着世界上最重要的经济共同体———欧州联盟,中间是经济潜力巨大的西亚、东南亚和非洲。在OBOR战略构想下,经济的发展与文明的对话,必将促进国内外旅游业的发展,研究OBOR战略下的旅游文化特征,对促进旅游、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各方面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OBOR背景下旅游文化特征研究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在合作重点中明确指出“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因此,OBOR战略沿线必将呈现出人类古代文明繁荣的鲜活再现、为欣赏旖旎风光的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线路游、沿线OBOR友好城市互办旅游推广活动游、体育活动交流观光、参与、体验游和“新海上丝绸之路游轮游”等5大特征,相应的文化也呈现出这五大特征。

人类古文明的鲜活再现

丝绸之路是跨越文明、贯穿古今的古代经济发展之路,对丝绸之路的重游是对人类古文明的探索与考察,具有旅游和文化挖掘发现的双重意义。2014年,由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中国三国联合递交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将丝绸之路沿线的人类古文明推向新的历史舞台。透过OBOR,不仅可以探索考察中国自秦、汉至清的灿烂文明与文化,而且还可以探索考察西亚、中亚、欧洲诸国的文明发展史,对比中外历史发展中的文化差异。

博大丰富的汉前文明

OBOR的陆路起点西安,是中华文明的摇篮和发祥地,其历史变迁是华夏文明发展的缩影。以西安为中心辐射出的旅游圈,能充分体现中华古文明。西安早在汉朝以前就具有博大精深的文化,曾是周、秦的都城,同时也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座城市。西安高陵杨官寨遗址将人们带回到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兵马俑则展现出了大秦帝国的强盛国力。对OBOR起点城市的考察,人们可以领略汉前中华文字的形成变化、陶器制作工艺、古建筑的特征、古代天文体系、别树一帜的中国数学及丝绸文化等等。

影响深远的汉文化

汉代是中华历史上科技与文化发展的一个辉煌时期,从汉代建立到灭亡的四百多年间,汉代王朝与古罗马成为世界上最为强大的两大帝国,汉王朝雄踞东方,开拓了OBOR的丝绸之路,开辟了东西经济文化技术交流的走廊。而且在汉代,西南丝绸之路也在这个时期开辟,从天府之国的四川成都,到缅甸、印度,将汉朝先进的文化技术传播到东南亚。因此,汉代是OBOR战略的起始朝代,考察旅游OBOR的内涵与文化功能在于探索和考证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汉代文化。其中著名的建筑文化,有著名诗歌“秦时明月汉时关”为证,可见汉代的建筑科技已经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还有史学瑰宝的《史记》和《汉书》;蔡伦发明的造纸术,如今在成都、西安、安徽宏村、浙江等地还保留着这种比较原始的造纸术,对人们了解汉代科技文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汉代的《九章算术》、《伤寒杂病论》以及地震仪等都对后世影响深远。深入了解和考察探索汉代文化,对OBOR旅游品质的提升、内涵建设、转型升级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辉煌的隋唐文化

隋唐时期是当时世界上最安定最文明的国家,以强大国力为依托,以蓬勃发展的世俗文化为主体,表现出了内容丰富、思想兼容、形式多样的特点,而这种特点大量汲取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更多的表现出对外文化的输入输出,加强了东西方文化的交流,这其中丝绸之路OBOR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桥梁和平台作用。辉煌的隋唐文化繁荣发展的原因之一便是东西文化交流的畅通和频繁。考察OBOR线路,不少历史遗迹和名胜景点都是对唐朝文化的重新认知。就科技而言,隋唐发明了火药,将印刷术发展到雕版印刷,代表作有《金刚经》,建造了辉煌的长安城和赵州桥。唐朝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这个历史时期诗人辈出,影响深远,如初唐的陈子昂、盛唐时期成就最高的李白、杜甫,田园山水诗人王维、孟浩然,边塞诗人高适,晚唐诗人杜牧和李商隐等。OBOR线路考察诗人的出生地、作品等,对认识和发扬古代文化,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并提升了OBOR区域旅游的品质与内涵。位于OBOR线路上的文化旅游景点众多,其中有著名的敦煌莫高窟,集绘画、书法、乐舞于一体,有很高的旅游、考察、研究价值。辉煌的隋唐文化促进了亚洲文明乃至世界文明的进步,而隋唐文明遗留至今,保留完好的大多分布在OBOR,因此对OBOR旅游线路的开发,是中国旅游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新领域。

鼎盛的宋朝文化

宋朝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鼎盛时期,是品质旅游和文化旅游的重要内容。宋朝时期,文学、科学、理学、史学等都取得了空前的成就。宋代有大文豪苏轼,还有著名女词人李清照, 散文 家范仲淹等。宋代的四大书法家,对中华后世影响深远。宋代还有无数的著名画家,最能代表中 国画 最高艺术水平的就是宋代 山水画 的博大意境,如今被制作成3D技术重现的《 清明 上河图》等。此外,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司马光编写的《资治通鉴》为代表的史学,陶瓷窑为代表的手工业,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对南北宋时期文化的OBOR综合规划,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提升途径。

文学艺术空前的元、明文化

元、明是中国疆域广阔、国力强盛的时代。元朝进行了大一统,促进了少数民族的融合和文化交流,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和中外交通发展,各民族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特别是产生了一个新的民族———回族。研究考察元代文化,对当今国家发展战略乃至世界和平共处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重回元朝时代的OBOR线路,在文化、意识形态方面都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明继承元代文化,文学艺术空前繁荣,呈现出平民化与世俗化。在文学方面,中国四大名著中的三部《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均在明朝完成。在明朝,宗教方面,天主教传入中国,出现了西学东渐的萌芽。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在OBOR的南线,明朝文化深远的影响着东南亚和南亚。随着丝绸文化的不断影响,中国的庭院建筑随之传入西方。

历史巨变中的清代文化

中华民族领先世界文明几千年,而到了清代,由于清王朝的闭关锁国和自大,直接导致了世界第一次工业革命未能影响中国,从而使中国沦为后来的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为了防止明朝复辟,清关闭了南方的泉州、宁波等重要港口,在北方驻扎重兵,严重影响了丝绸之路东西方文明与科技的交流。清代前期国力强盛,国内安定,因此这一时期的小说、戏剧和绘画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清代后期逐步落后于世界资本主义强国,反封建思想成为这一时期的主题和特征。神秘的中西亚文化中西亚位于亚非欧三洲的交界地带,素有“五海三洲”之名,是OBOR的重要枢纽和中间连接点,承担着连接亚洲中华经济圈和欧盟两大经济体的作用。中西亚气候干旱、水资源缺乏,但富有石油资源。中西亚还是人类古代文明发源地之一,有辉煌灿烂的古巴比伦,是伊斯兰教、__和犹太教的发源地。研究考察OBOR线路,不仅可以考察探索文明古国中国,还能接触神秘的中西亚文化,最后抵达体验欧洲的近代文明,因此,OBOR是一条古今文明的文化之旅。

精品线路文化兴起

OBOR大战略下,国内旅游将此作为旅游转型升级发展的契机和平台,各地纷纷以OBOR为依托,出台《XXX旅游总体规划纲要》,形成精品线路游,并以精品线路为平台,提升精品线路文化。精品线路将极大的促进旅游文化的发展、丰富旅游文化的内涵,促进文化的交流。随着三部委联合推出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颁布,建设精品线路的步伐在加快。OBOR是世界最精华的旅游资源带,汇集了世界4/5的文明,古代文明古国中国、印度、巴比伦和古罗马均被OBOR有机的整合在一起,向世人展示人类古文明的历史及进程。据新华网报道,国家旅游局将2015年确定为“OBOR旅游年”,推动了国际旅游的发展。北方线路上,甘肃出台《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大景区总体规划纲要》,计划至2020年建成20个游客容量为300万人次的大景区,形成华夏寻根线、黄河风情线、民族风情线、中医药养生线、红色旅游线等主题精品品牌线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靠OBOR战略体系,着眼于优越的旅游资源和天然的区位优势,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及欧洲和非洲开放的最前沿,把丝绸之路做成品牌,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旅游概念。此外,湖北、湖南、四川、重庆、陕西、浙江、海南、福建等地均以OBOR发展战略为契机,加快把OBOR线路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开拓旅游文化发展新境界。

沿线城市文化交流频繁

OBOR战略体系下,国内城市之间,国际城市之间,OBOR线路带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更加宽广深入。OBOR战略前提下,形成全新的四大城市文化交流线路体系:

西北方向的新亚欧陆桥城市文化交流

从西安经兰州,通过乌鲁木齐 出国 境线,连接哈萨克及其中亚、西亚、中东欧等国家。乌鲁木齐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成为丝绸之路城市文化交流的核心城市。西北方向城市间的文化交流内容广泛,涵盖教育、城市交通、宗教信仰、城市文化等,有利于促进城市、区域的共同繁荣。

南方的海上丝绸之路城市文化交流

以福建大中城市为核心区,通过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海峡西岸等地区的港口、滨海地带和岛屿共同连接太平洋、印度洋等沿岸国家或地区。南方的海上丝绸之路包括了中国最有活力的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区,连接了日本、韩国等许多大中城市,对东亚的稳定和促进东亚国家之间、城市之间的了解和合作有着重要作用。

西南方向的中国-南亚-西亚城市文化交流

从成都、重庆经云南、广西连接巴基斯坦、印度、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等国家的城市,促进南亚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

东北方向的中蒙俄城市文化交流

从东三省向东连接绥芬河、海参崴出海口,向西连接俄罗斯赤塔,通过老亚欧大陆桥抵达欧洲。目前,东北方向已开通“津满欧”、“苏满欧”、“粤满欧”、“沈满欧”等“中俄欧”铁路国际货运班列,并基本实现常态化运营。随着OBOR线路高铁的建设运营,东北方向的经济带将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城市间的文化交流、文化推广将出现繁荣鼎盛的新局面。

体育活动文化交流

体育活动文化交流对促进国家之间、城市之间、民族之间的了解和文化交流有着重要作用。20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就曾经以“小球撬动了大球”,通过兵乓球的比赛展开了对美国的外交。如今的国际化体育赛事如NBA、F1、奥运会、洲际运动会、 足球 等,都是国家和民族展示各自文化的平台。OBOR战略体系下,体育活动文化交流是文化交流的先行者,通过开展体育活动文化交流,加深了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了解,对实现区域和平稳定共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外国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的通道,起始于秦代,繁荣于隋唐,鼎盛于明代,以广州为起点,连接日本及东南亚诸国,其中最为著名的郑和下西洋。2013年,国家主席提出了建设“新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从而拉开了建设新的贸易与文化交流通道的序幕。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交流既包括古代文明的交流,也包括现代文明的交流。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对区域经济的交流与合作、区域一体化、区域繁荣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并与亚投行遥相呼应,成为中国走向世界的两大战略举措。

2OBOR旅游文化新内涵及其发展趋势

OBOR战略体系下,随着高铁的建设发展、亚投行的建设运行,OBOR旅游承载着传播古代文明,发扬人类文明,建设现代文明的重任。在体验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同时,也体验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明文化。OBOR集中了世界4/5的文明,新OBOR旅游呈现出旅游文化互补、国内外旅游文化输入输出平衡发展、中国古文明与现代文化共同发展、文化发展推动社会发展等新内涵与发展趋势。

国内国际旅游文化互补

文化是一个国家、民族的精华。目前,旅游文化已经趋于大众化,对旅游文化的研究也进入瓶颈阶段[1]。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旅游文化的单一和旅游文化的互补性不强。实际上,旅游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的体现,是广泛存在于旅游活动中的[2]。旅游文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旅游目的地对旅游兴趣产品、服务的开发、再生产及营销;(二)不同类型的旅游者特征、体验模式及行为。就这两点而言,只有旅游文化互补,旅游文化才能发展。OBOR线路涉及众多的城市和全世界主要的人类文明和现代文化,因此,出现极强的旅游文化互补,能更好地促进旅游文化的发展。

国内外旅游文化输入输出平衡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旅游蓬勃发展。随着国内外旅游的发展,对外文化输出趋势明显,而对内文化输入、吸收、演变的趋势缓慢,这就呈现出国内外旅游文化输入输出不平衡发展的现象。国内很多景区接待的游客多为境内游客,境外游客较少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出境游方面,出境游甚至超过了经济发展增速[3],远远高于入境游,不仅产生了国际旅游的不平衡发展,也导致了国际旅游文化失衡现象。OBOR战略下,境内境外旅游有机结合,成为系统旅游下的两个有机部分,这两部分各有特色,但又高度统一在OBOR下,因此国内外旅游文化输入输出成为OBOR旅游文化的不可分割的两部分,将出现均衡发展的态势。

中国古文明与现代文化共同发展

OBOR是贯穿古今文明的线路,将中国古文明与现代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中国古代文明与现代文化共同发展。中国古代文明博大精深、辉煌灿烂,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5000年的文明中,天文、算术、教育、哲学、科技、学制等,都有着历史意义,与现代文明一起,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文化发展推动社会发展

OBOR战略体系的目的在于促进沿线沿路城市和区域的共同发展,用文化的发展来推动社会的发展。新的文化带来新的旅游消费观念,人们在日益国际化的旅游文化中,逐步提高公民意识,发扬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通过在旅游活动中帮助他人、自觉排队、低碳出行等行为,影响和推动交际文化的发展。为适应OBOR战略体系的发展,教育、外交、建筑、交通等也融合了国际文化内容,这些新的内涵特征一起推动社会的发展,为共同富裕和区域发展创造条件。

3启示

对OBOR旅游文化特征及新特征的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的一些启示:

加强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实现文化的交流互鉴

OBOR是实现区域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必须加强国际间的战略合作,相应的,在文化上也要加强国家间、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在依托亚洲,促进亚非欧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世界文化的交流和发展。目前,中国已同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卡塔尔、科威特等多个国家签署了同OBOR建设相关的合作协议,有60多个沿线国家和国际组织对参与OBOR建设表达了积极态度。随着OBOR建设中的互通互联,泛亚洲高铁网的建设,国际间的战略合作将进步一步加强,有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共同发展主题。

充分利用亚投行的战略平台,加强中华文明的国际影响

亚投行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简称,缩写为AIIB,总部设在北京,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是OBOR支撑的经济战略平台,能为“丝绸之路”基金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应充分利用亚投行的战略平台,加强中华文明的国际影响,加快中华文明文化的输出。截止2015年4月,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埃及、瑞典等国先后已同意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的成员国已达57个,大多数是OBOR战略体系下国家,这不仅为OBOR产业合作提供强有力的经济基础,还有利于OBOR战略体系下旅游文化的健康发展。应充分利用亚投行的经济战略平台,为旅游提供一体化支付等提供经济便利,在此基础上,尽快完善一体化下的文化交流与融合。

加快落实国家旅游局的全局战略规划行动

2015年,国家旅游局从全局出发,制定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该规划在组织专家进行3轮讨论后,形成定稿,包括实施重点行动等内容。OBOR核心城市和区域早在OBOR战略提出后,已经做出OBOR的发展布局,以“丝绸之路”为主题的旅游节庆、旅游营销大幅增多。因此,各地加快落实国家旅游局的全局战略规划,有利于国内旅游的健康发展和旅游升级,促进出境入境旅游的平衡发展。

培养高素质的旅游人才,实现文化的展示与传承

随着OBOR战略的实施,培养高素质的旅游人才便成为当务之急,这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改革的契机,是实现文化的展示与传承的途径与方法。培养能面对不同文化,不同习俗的旅游者的专门人才,不仅要求具有很好的处理旅游行业的专业综合知识,包括接机、酒店入住、报关、旅游景点导游等素质,而且要求具有很好的一门或者几门外语能力。在此基础上,培养能冷静面对各种问题,灵活机智的解决风俗文化问题,友好周到有耐心的处理导游过程问题等多方面能力素质,是培养高素质的旅游人才的基本要求和内在诉求。

参考文献

1、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理论与实践的若干问题徐菊凤旅游学刊2005-07-18

2、神仙世界与泰山文化旅游城的形象策划(CI)陈传康,王新军旅游学刊1996-01-18

摘要:

在旅游产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处理好旅游文化与旅游经济的关系,促进旅游业与世界接轨,逐步走向现代化的发展历程,使我国的旅游文化与旅游经济朝着又好又快的趋势发展。

关键词:旅游文化;现代旅游经济

近年来,中国旅游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冲击。中国的旅游业要想与世界旅游发展的潮流相适应,就要创设一条现代旅游经济的道路,将旅游文化与旅游经济的内在关系处理好,促进旅游业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

一、文化与旅游

1、旅游与文化的本质联系。

旅游与文化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所谓的旅游,就是人类文明活动的本质特征。而文化在广义上是指人们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这也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只有在物质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满足后,才能在心理、情感等各个方面得到更深一步的发展,从而创造出丰富的精神文化。文化在狭义上主要是指精神性的文化,这也是文化的内在本质。人类旅游就是通过拓展生存空间这种形式,设法促进自身的精神发展,用文化精神来武装自己。旅游的外在表现,主要是指人的移动,通常是指旅游文化的交流与沟通,这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就是一种求知与审美,逐步开阔人类的视野,积极改善自身的生存条件,从而逐步提高自己的精神追求。旅游文化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人类对美的追求与感悟。这种活动从广义上来讲,即是一种旅游文化的消费过程,也是一种文化的创造过程。人类在欣赏大自然景观的过程中,将会逐步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审美情趣以及审美能力,这就需要人类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才能发现大自然神秘的生命气息与运动规律。旅游文化是人类对美学的发现与概括,以及对艺术哲学的思考。因此,旅游文化具有陶冶情操的作用,从这种人文角度而言,旅游文化实质上就是一种精神性的文化活动。

2、文化是旅游业的内在灵魂。

旅游业现已逐步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新兴第三产业,这主要是因为旅游业的产生与发展,从古至今都与文化有密切的联系。旅游业始终都是以文化为载体的,是在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济产业。旅游资源可以分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人文景观就是指文化创造出来的产物,其核心内容就是文化特色。旅游业主要是以某个国家、地区独特的文化吸引游客,以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旅游经济是一种将文化与经济结合最为密切的活动,是通过一定的文化观念与精神需求,满足游客的观赏愿望,尤其是满足游客精神、文化上的需求。

二、旅游经济文化与旅游文化经济

当代旅游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经济与文化是相互整合的。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经营与管理,都是以文化作为基础的。只要有旅游活动在进行,就肯定会有文化因素渗透其中。旅游作为一种文化型的产业,经济与文化保持高度的一体化,这是一种必然的社会趋势。

1、旅游文化是一种独立出来的形态。

旅游文化自身就具备鲜明的文化特征,主要有以下两个特征:第一,综合性与多样性。旅游文化是指与旅游相关的各种文化概况,是旅游产品六大因素的统一,并从整体上构成旅游文化的产业链,同时又能够在旅游产品中显示其自身的文化内涵。但旅游文化必须要适应不同的消费群体,充分体现出产品消费的多样性、广泛性。第二,服务性与经济性。旅游产品所体现出的核心要素就是服务性,优质的旅游服务,可以给游客带来精神上的满足,让游客获得美好的心理体验。同时,旅游文化也展示出自身较强的功利性,通过各种文化功能,以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的经济价值。这两种旅游文化特征,都间接表明旅游文化的形态,展示出自身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

2、旅游文化是一个系统的文化工程。

旅游文化更应该注重内在精神的建设,任何文化都涵盖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与环境文化。旅游文化也是如此,这就表明精神建设在旅游文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旅游活动中的精神因素是构成旅游文化的精神文化,对旅游业起着引导与深化作用,也是旅游文化追求的最高目的。旅游本身也是一种经济文化现象,内涵非常丰富,涉及到的范围也非常广,这是旅游文化由自然经济文化向现代经济文化逐步过渡的趋向。因此,旅游业必须要充分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结合国情,研究旅游文化产品的市场。同时,始终坚持旅游文化的原则,把它作为一种系统的文化工程,带动相关的经济发展,并把旅游文化建设落实到实处,增加人力、物力的支出,逐步完善旅游文化产业的内容,丰富旅游文化的精神内涵,促进旅游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

结语

在旅游产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处理好旅游文化与旅游经济的关系,促进旅游业与世界接轨,逐步走向现代化的发展历程,使我国的旅游文化与旅游经济朝着又好又快的趋势发展。

参考文献

1、旅游对目的地社会文化影响研究结构框架刘赵平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02-01

2、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张海燕;王忠云;资源开发与市场2010-04-20186 有关旅游文化毕业论文相关 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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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既是人类 社会实践 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基本途径之一。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欧洲文化方面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欧洲文化方面论文篇1 浅谈欧洲城市文化特色与城市旅游发展 在欧洲城市的闹市区漫步,犹如进入中世纪城市之中。古老的闹市区保存着大量联片的年代久远的古建筑物,城市昔日的繁荣历历在目。古老的闹市中心是人们购物和消遣的场所,每天从城市边缘及外围,有大量人口涌入闹市中心区购物和消费。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特色鲜明的城市总是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源源不断地涌入参观,为城市带来滚滚财源。在今日我国城市发展中,欧洲城市古建筑群及特色保护的 经验 很值得借鉴。 1 欧洲城市古建筑群与旅游业发展 在欧洲城市,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不是城市现代化的高层建筑,而是城市中心地区年代久远的古建筑群,这些古建筑群形成欧洲城市特有的景观。欧洲城市的历史一般起源于工业革命前后,许多历史名城则可上溯到中古时期,乃至古罗马帝国晚期。在这些城市,中古时期及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物及古典文化被大量完整地保存下来,在闹市区形成大面积的古典建筑群,给人完整的中古世纪城市的感观,形成了各城市固有的特色。 进入21世纪后,欧洲城市闹市区依然完整地保留着数百年前的城市风貌。在城市中心的广场附近,中世纪的圆顶罗马式教堂或尖顶哥特式教堂象征着古老的庄严;教堂内部以 雕刻 、绘画装饰得富丽堂皇;教堂四周则是装饰华丽的喷泉及古老雕塑等。通往商业中心狭长的步行街道上仍保留着中古时期原状,路面不规则的石块经历了数百年沧桑,留下深深印痕;街道两旁则是古老建筑物的长廊,与周边地区的古建筑物一起形成闹市区的古建筑群。在这里,古老的商店、酒吧、旅馆、餐馆、戏院、影剧院等鳞次栉比,窗明几净,形成各城市鲜明的特色与古老的文化。 欧洲国家在整个旅游策划上,让具有大量古建筑群的城市旅游扮演了主要角色。旅游旺季时,来自世界各地旅客涌入城市,尤其是在古建筑群保存完好的城市,更是挤得水泄不通。这些城市大量的人口受雇于旅游业,城市从旅游业发展中获得了大量的收入,旅游服务业成为城市乃至国家重要的收入。 瑞士的城市旅游可视为欧洲国家的典型。瑞士是欧洲最为富裕的国家,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排列世界的前列。银行业、钟表业和旅游业是瑞士经济的三大经济支柱。进入21世纪之后,瑞士旅游业收入超过银行业、钟表业,成为瑞士最重要的经济发展门类。尽管瑞士拥有美丽的湖光山色,而到过瑞士的人则发现,瑞士最为重要的旅游资源仍是城市古建筑群,城市旅游的吸引力甚至超过对自然景观的旅游。 与欧洲 其它 国家相比,瑞士城市的中古时期建筑物保存得更好,在城市旅游中起到重要作用。这是因为20世纪,欧洲国家经历了两次大的战争,城市大量的古建筑被摧毁,从战争废墟中重建的闹市区建筑缺少古典建筑的原滋原味,而现代化风格则十分突出。瑞士的中立国政策使20世纪瑞士避免了多次战争,各城市的古建筑群得以大量保存下来。城市古典建筑群与美丽的湖光山色相协调,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大量游客,包括欧陆的意大利、德国、法国等国居民也为瑞士的中世纪的城市美景所吸引,每年有大量的旅客涌入瑞士参观和度假。 2 城市古建筑:重要的文化与经济遗产 城市中年代久远的古建筑群,既是城市一份厚重的文化遗产,也是十分重要的经济遗产。古老的建筑群是城市文明的“根”,它代表着城市古老的文化沉淀和各城市特色,象征一个城市昔日历史的辉煌。城市古老的建筑群展示城市文化特色,代表着各城市古典文明,以“邮箱经济”形式带来了滚滚的财源,极大地推动了城市乃至国家的发展。 进入20世纪之后,世界各地大量的传统建筑消失,古典建筑物也随之大量消失,割断城市的文化文脉,城市逐渐丧失了自身的特色。20世纪上半叶,两次大战期间欧陆地区大量古建筑毁于炮火,许多重要的古建筑群被夷为平地。二战后,针对传统建筑物集中地区的衰败及其蔓延,欧洲城市当局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城市重建与更新。战争及战后的重建工作使大量年代久远的传统建筑物消失,代之而起的是现代化的高层建筑,这一现象在战争重创的德国尤为突出。战后欧洲城市文化的“根”随之大量消失,保留下来的古典建筑就显得十分珍贵。 古典建筑展示出厚重的文化沉淀,告诉城市过去的历史,使人浮想联翩。素有中世纪城市之称的伯尔尼,可视作欧洲城市古典建筑群的一个缩影。伯尔尼老城区位于火车站附近,保存着大量的中古世纪的建筑。这些建筑物向东边扩散,狭长街道两旁长长的商店走廊依然保留中古时期的原貌,构成了伯尔尼的主要商业闹市区。闹市区的外围则是一些几个世纪前遗留下的古色古香的私人住宅群。在伯尔尼街道上漫步,仿佛进入中世纪的城市中,感受到古老的城市文明。即使是在大学校园参观,年代久远的建筑也仿佛一件件古老的艺术馆陈列品。 古老 建筑群不仅是重要的 文化遗产,而且是极其重要的 经济遗产。欧洲城市普遍把这些古老建筑群当作极其重要的经济遗产,进行旅游经济的策划。各城市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其古典建筑群,特别对那些代表该城市过去的辉煌及重大事件的建筑进行重点宣传。各地都建立了自己的旅游网,极尽全力地向世界各地介绍各城市古典建筑及其历史事件。这些 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每年都有大量的游客来自世界各地,他们 进入欧洲各城市参观与消费。城市古老的建筑群带来了巨大的收入,反过来又长期推动着城市 社会经济的 发展。 3 城市传统建筑的保护与文化再塑 欧洲国家都对古建筑进行精心的保护,确保 传统文化 的再塑。地方政府都制定了城市古建筑保护的相关法律,并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维护与维修 措施 。在城市长期发展进程中,政府合理地规划城市新发展地区,历任官员认真执行城市规划,使城市建设与古建筑群的保护达到有机的统一,城市闹市区古建筑群由此而得以长期保存。此外,较高社会文明程度确保有关保护法规得到市民自觉遵守,古建筑与传统文化保护蔚然成风。 欧洲国家古典建筑长期保存下来,与严格保护措施密切相关。各国都有古典建筑保护的严格法规,地方当局也制定相应的措施。不经地方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对古建筑物进行拆迁。不仅如此,城市现代建筑物拆除的手续也同样是十分麻烦,没有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任何人都不能拆除,即使是私人住宅,也得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在北美城市的更新过程中,地方政府借口城市衰败而将传统建筑大量夷为平地,从而使殖民地时代建筑大量消失,欧洲的规定避免了开发商借拆除破旧的现代建筑之名而撤除传统建筑和古典建筑物的可能,对古建筑群起到强有力的保护作用。 欧洲各城市对古建筑设施的维修也有严格的规定。维修总的原则是修旧如旧,这一原则使城市闹市区数百年以前的街道保存完好如初;但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一原则又极大地增加维修的困难与费用。闹市区供电、供水、排污设施的铺设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些设施的铺设过程却不能破坏道路原有的景观。闹市区街道的路面多为数百年前打造的石块铺成,在管道设施铺设过程中,工人小心翼翼地将石块取出,然后将管道埋入路面之下,再回填土,最后将石块按原样铺在路面上。因此,在百年的历史变迁,中古世纪的街道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 政府对房屋的维修 管理也十分严格。在维修过程中,没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任何人无权改变房屋的外观,私人住房也不能例外。在维修过程中,大到房屋的外观结构,小到房屋的门、窗、瓦的颜色等,都必然保持原样。正因为如此,欧洲国家城市闹市区数以百年前的古建筑群的原始风貌得以世代相传,从而避免了全球文化趋同对城市传统文化的冲击。 不仅如此,政府还在财力上给予实质性的支持。政府拨出大量的专款用于闹市区古建筑物的保护。政府资助对象不仅包括教堂、博物馆等公共建筑,而且还包括年代久远的私人住宅。许多私人住宅已有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历史,不少建筑物已经破败,维修成本极其高昂,要让房屋所有者长年累月地对维修单独付费,实在是得不偿失,他们宁愿放弃破旧建筑而购买新的住宅。无疑,这些私人住宅是城市古建筑的一部分,也是古色古香的闹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放弃,城市中心区古典建筑也会随之而大面积消失,结果闹市区的传统文化特色与旅游资源就会大量消失,这种现象在古老的亚洲城市普遍存在。 所以,欧洲国家在城市古典建筑的保护中,政府十分重视资助私人对旧住宅的保护。政府认为这些私人住宅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保护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对这些代表着地方过去文明的私人住宅进行检查,敦促房主进行维修,并通过维修费用评估而给予一定比例的维修补贴。在瑞士的伯尔尼,在闹市区私人古建筑进行维修时,政府给予总维修费用的20%左右的补助。政府的补贴客观上有利于闹市区私人古老住宅的保护,同时也有利于城市整个古建筑群的保护。 欧洲城市还对城市的现代建筑布局进行严格的规划,防止其对闹市区古建筑群构成文化视角的冲击。在世界不少地方,闹市区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混杂在一起,传统建筑集中地长期遭到蚕食,城市特色也因此逐渐消失。欧洲城市普遍将现代化高层建筑规划在城市外围地区,尤其是郊区的新城镇。在欧洲各城市的外围和郊区,现代高层建筑群随处可见,而在古建筑集中的闹市区却难以寻觅。在瑞士的苏黎士、伯尔尼等闹市中心,很难见到现代高层建筑物,而其郊区城镇却出现一个个的高层建筑群。严格的规划使城市古建筑群的保护与现代建筑的兴建得以有机的统一,城市不至于因现代化的建设而失去古老的文化与经济遗产。 古 建筑的居住者的 经济地位对其保护也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房主的经济实力决定房屋保护的好坏,并对其长期的保存与保护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在世界不少地区,富裕的人口大多有选择居住在新建筑物的偏好,而年 代久远的建筑多通过向下淘汰给城市穷人,结果会加速旧建筑的衰败,并导致整个街区衰败,最终也会使整个古典建筑群面临灭顶之灾。二战后这种现象在北美十分普遍,也是亚洲等地古建筑较少保存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欧洲人崇尚古雅,许多富人不愿居住在现代化的公寓楼里,他们更乐意选择那些古色古香的住宅。尽管这些古老的住宅维修费用高昂,他们还是愿意接受。居住于古老建筑内已成了市民的一种身份特征。 因此,市民在保护古典建筑物上表现出很高的自律性。欧洲城市居民具有较高的素质,尤其是古建筑物的业主素质更高,他们谨守规矩,自觉地保护私人建筑的古典风貌。市民在维修自己私家住宅过程中,总是小心翼翼地按原貌施工,维修后的房屋依然保存着原来的风貌。正是这些高素质的市民自觉地恪守其早已形成的规矩,使闹市区古建筑群数百年世代相传,始终保持着原来风貌。 总之,在欧洲各国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闹市区古典建筑群作为极其重要的 文化与经济遗产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这些古老的建筑群与城市旅游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吸引世界各地大量的游人来此参观、出席会议,光顾博览会或参加训练项目等,为城市带来源源不尽的财源。更为可贵的是,对闹市区古建筑群的保护与传统文化的再塑,欧洲城市政府制定了严格规划措施并给予财力支持。同时,高素质的市民恪守其规矩,自觉地保护传统文化与建筑,从而使得古老城市得到可持续 发展,并保持着永久的魅力。 欧洲文化方面论文篇2 浅析欧洲高校校园文化 【摘要】在不同的国度里,校园文化依据一定的地域性,形成了不同的风格。这种地域性不仅受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更受国家性质的制约。 文章 通过分析欧洲高校校园文化的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发展历程, 总结 出欧洲高校校园文化的特点。为我国为我国的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批判性吸收借鉴西方校园文化的合理成分,提供有价值的思路。 【关键词】亚文化;校园文化;自由民主 一、校园文化 (一)文化 文化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既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基本途径之一。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特有的现象,并且形成一些相应的概念,亚文化就是之一,亚文化是指文化的核心即价值观念和主流文化相一致,为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的文化,亦称小群体文化。亚文化是整体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也有自己的特点。 (二)高校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来源于社会文化,现代大学起源于12世纪的欧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新兴的手工业者聚集在一起,形成了现代意义的城市,城市的建立促进了商业和贸易的发展,进而形成了对新的专门知识的需求,于是,一些从事专门知识研究的机构就应运而生。在城市的发展中,兴起了各种手工业行会、商会,在大学在诞生之初只是学生和老师的行业工会,后来慢慢发展成为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的高等 教育 机构,从其他行业工会中分化出来,而校园文化也以一种全新的文化特点区别于社会文化。校园文化和其他文化形式一样,是社会亚文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作为社会文化特殊形态的校园文化,可被划分为校园物质文化、校园行为文化、校园制度文化、校园精神文化四个层面。不论是何种层面的校园文化,其目的都是对人施加影响,从而实现对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塑造,达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目的。 二、欧洲校园文化 (一)欧洲校园文化的产生 一方面,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使手工业从农业中区分开来,一些从事专门知识研究的机构应运而生,城市市民按照自己的需求建立了一批大学,成为现代大学的雏形。另一方面,__会一直是古代文化的承担者和传播者。在教会的努力下,陆续出现了一些修道院学校、大主教区学校和教区学校,这些学校,是现代大学的前身。欧洲校园文化就伴随着现代大学的产生而产生。 (二)欧洲校园文化的特点 西方文化在大学校园的目标是:不仅为青年一代就业创造条件,而且要使他们有目的地生活,要塑造人格尽可能和谐发展的公民。因此西方高等学校重视学生自治,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重视课外活动、课外教育;重视情境的熏陶,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1.西方校园文化历史长,发展快。 18世纪欧洲进入工业化时代为欧洲各国的教育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促进了西方高等教育的发展。校园成了近代以来西方社会结构中举足轻重的部分。与此同时,校园文化应运而生,并逐步发展。 2.价值多元。 自治的氛围和自由的学术环境让各种文化价值都有生存的空间。在西方校园文化中,既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又有颓废、堕落的厌世情绪。既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又有道德责任,理想追求。 3.个人自由发展和独立精神。 中世纪大学以来形成的自由民主的校园文化对现代大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强调个人的独立性,创造自由的氛围、竞争和机会均。西方人的竞争压力从孩童时代就开始了,直到其退休为止。这种竞争在行为取向上,就表现为生活的快节奏,工作的高效率和注重实用性;在时间取向上,表现为不满足现状,注重未来,格外珍惜时间。 4.关注个体,讲究实用。 西方校园文化每个时期的主旋律的变动,无一不与当时西方社会的政治气候和社会变迁密切相连,同时也表现出鲜明的实用主义倾向。在法国,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校园文化的最大特点是趋于实用。大学生摒弃昔日的迷惘、盲从、激进与颓废,秉持自己的观点与见解,安于现状,喜欢无拘无束;他们对国家大事淡然置之,漠不关心,缺乏为国家献身的精神,想得更多的是自己的职业、婚姻和友情,追求的是金钱与实惠;他们倾心于自我发展,认为应当满足自己的愿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能满足自己的利益就行。因此,有人把法国大学生称为“务实的一代”。 三、欧洲校园文化对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的借鉴原则 校园文化作为特定社会的产物,受社会经济因素和学院教育理念的影响,中国和欧洲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面对绵延几千年的民族传统文化和汹涌而至的外来文化,我们应当适时地做出自己的时代选择,在积极地、批判地吸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校园文化 (一)扬弃的原则。 对于欧洲校园文化,我们要采取扬弃的原则,取彼所长,为我所用。要学习西方校园文化开放、创造、重视学生但是也要看到西方校园文化中的糟粕,比如,欧洲大学正规课时安排比较少,学生时间自由,多是采用自主学习和互助学习的 方法 ,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但是有些老师会因为课时少而忽略上课质量,学生完全靠自学,压力大,剑桥大学每年都有学生不堪重负自杀,一方面是由于激烈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也与负面情绪得不到老师的及时疏导有关。 (二)立足于实际的原则。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校园文化的发展应该立足于中国教育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现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特点,比如关于校园民主的问题,通过分析欧洲高校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欧洲高校里的民主氛围,是在其特殊的环境下产生的,每个国家的情况不一样,不可能一个法子四海显灵,那还有因果律吗?意志一定体现利益吗?如果不是,那么,一个符合及时情况的科学管理机制,比一味的模仿更有效果。总之,通过分析、过滤、借鉴和吸收,使中国校园文化在与西方校园文化的碰撞、交融中形成新观念、新思潮,从而得到健康发展。 (三)主体自主性原则。 中西校园文化在交流和融合的过程中,要有注意保持其民族主体自主性。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自主性,决无可能采取他族的文明,而只有为他族所征服。所以,只有恢复中国大学生的自主性,才有吸收外族校园文化的主体资格。没有本位意识,是绝不可与外来文化接触的。我们应该了解世界生活和世界文化的相关性,不闭关自守和自求复古;也应该我们应该尊重我们独立自尊的民族与文化,不可在与西方文化接触之时,便为西方文化所同化。 参考文献: [1]李玉泉,佟玉兰,吴焕荣. 企业文化 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 [2]张耀灿.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范式的人学转换[J].思想教育研究,2010,(07) [3]彭未名.中西校园文化及其走向[J].教育与现代化,2002,(02) [4]李越红.中西方校园文化差异浅析[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3)

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论文

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国际经济学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

引言:随着我国世贸经济组织的加入和国际经济贸易全球化、自由化、网络化的新发展,我国必须抓住机遇,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新形势下,用开拓创新的方式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范围内的快速融合,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和经济的发展呈现出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交易网络化的新势态。

(一)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

现代的国际经济正在向着全球化的方向发展,整个国际市场在经济上时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现如今各国间的经济组织、金融活动互相合作、互相影响,联系紧密,最终融合成为一个全球统一化的市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相应的全球经济管理机制和经济全球化运行的战略方针,使全球经济的经济行为得到规范,并且明确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在现代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建立了经济全球开放化的大市场,使得各种有效资源和新型技术及财力资金实现了全球范围的自由选择和优化配置。

(二)贸易自由化的新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贸易自由化的新发展,各国的经济已经同国际市场紧密相连。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各国要最大限度的解除贸易阻碍,使各种有效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成本,增加全球效益。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顺应了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为国际贸易的自由化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有效地实质推进。

(三)现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全球涌现出各种不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组织,使现代区域经济向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四)现代贸易交易网络化的新发展

随着网络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现代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出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产生了新的网络贸易,即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借助电子信息平台进行商务活动和贸易交易,从贸易的洽谈到签约再到交货直至付款的整个交易过程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得以实现。

二、我国要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寻求经济贸易发展新突破

(一)开拓创新,提高科技产业技术

1.加大我国的科研投资力度。同发达国家对于科研方面的投资相比,我国的投入严重不足,从而制约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经济的贸易往来受到了阻碍。因此,必须加大科研事业的投资力度,大力推广和应用科研成果。

2.进而深化科技体制的改革,建立符合现代市场需要和科技发展要求的新机制,从而解决好我国的经济发展通科技发展相互脱节的问题。

3.树立创新意识,培养高技术人才,强化科研与实践结合,开创支持科研院所走进企业,从而更好的提高企业的产业技术和创新能力,加快我国企业的科技产业的技术发展。

4.改善单一的科技投资渠道,优化科技投资结构。强力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国家科技投资基金,构建多渠道的投资体系,以便更好的促进科技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规范网络贸易交易,鼓励对外贸易来往

随着网络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现代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出网络化的发展趋势,网络贸易成为开拓海外市场的主要贸易方式。但是目前我国的高级计算机和高端的网络技术人才相对比较缺乏,基础的网络设施相对比较落后,对于网络贸易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很多企业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我国的网络贸易环境和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差甚远。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网络贸易的发展,鼓励对外贸易的往来。

网络贸易作为一个全新的贸易领域,虽然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弊端,例如在贸易交易的安全性、电子合同的时效性、知识产权的防护性及贸易纠纷的处理等方面还有待于更好的解决,以上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网络贸易的平稳发展。因此,我国必须要对现代国际市场的发展保有高度的警觉,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网络贸易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和良好的规范我国网络贸易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对国际贸易关系进行参与和协调

我国在加快顺应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新发展的同时,务必要注意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对于国际贸易关系要积极的进行参与和协调,才能够更好的维护我国对外贸易的利益。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在国际关系重要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另外,我国还要搞好同周边亚太地区国家的贸易往来和金融投资关系,发挥我国政治大国的作用,积极地参与亚太地区经济问题的协调,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结束语

因此,我国要紧抓机遇,紧紧跟随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规范网络贸易交易,鼓励对外贸易来往,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新形势下,用开拓创新的方式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试论国际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摘要: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 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应加快国内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使之更适应全球市场规则;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扩大对外贸易;注重科技发展和人力资源培养战略;树立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培育跨国公司,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经济;中国经济;影响

一、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具体表现为:(1)国际经济一体化有助于我国利用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先进技术与设备和 管理 经验。(2)经济全球化促使我国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从而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3)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比重的逐步提高有助于我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以获取更大利益。(4)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在外贸领域引资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为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外贸发展建立了一座桥梁。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从目前世界投资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引资面临许多有利条件:

第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势头强劲,跨国公司正在成为各国大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将更加频繁。

第二,由于我国经济目前增势良好,有望保持一个稳定快速的增长,这将对国际大量的剩余资本形成有利的吸引。

第三,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大批新兴国家清偿力和信心迅速下降,对外信贷评级降低,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中,流入这些国家的外资将大大减少。这些国家对外信贷评级的降低,会使我国的竞争力相对上升,在吸收西方投资中占有不断上升的优势。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机遇。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之后,我国不断进行对外开放,因而扩大了我国的对外贸易。我国经过近20年的改革 实践,对外经济贸易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最重要的增长点。近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增长速度大约为7%-8%,其中靠对外贸易拉动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百分比大约是两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我国每年1/4左右的经济增长是靠对外贸易来实现的。在此情况下,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增长,贸易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资本流动加快,并呈多元化趋势。由于可以便利的进行国际间资金的划拨和结算,从而为我国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是我国的资金余缺能在世界范围内调配,闲置的资金可以转变为盈利的资本,使我国的贸易可以不完全受制于国内储蓄和资金的积累,从而可以更好的发展对外贸易。

二、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冲击

对于中国而言,经济一体化犹如一把“双刃剑”,既为我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诸多问题。从而使我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第一,经济全球化使我国经济发生波动的可能性增加。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性的经济波动如通货膨胀、通货紧缩、金融危机等现象将通过国际经济的传递机制影响到本国。我国的市场发育不太充分,经济结构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冲击。如果国内政策不当,就有可能发生较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整个经济危机。

第二,经济全球化对国内产业和市场将造成一定的冲击。经济全球化使我国把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连结为一体,通过封闭市场来保护本国产业的做法变得越来越不可能。过去,我国凭借严格的贸易保护建立了许多本国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随着外国商品和直接投资的大量涌入,这些产业将面临外国竞争者的巨大冲击,有的产业不可避免地要被淘汰。

第三,经济全球化可能危及到我国的的经济安全。

这具体表现在:

(1)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处于空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原来具有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

(2)全球性的自由贸易规则使我国敞开自己的大门,保护自己产业和市场的能力大大削弱。

(3)我国的重要经济领域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的操纵,使还很小且不健全的市场和脆弱的民族工业处于困境。

(4)国际金融资本流动的不稳定性特别是大量投机资本的存在使我国小而不健全的金融市场更容易受到冲击。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领域引资的影响。资金是贸易的源泉,我国对外贸易要得到良好的发展,就必须很好的招商引资。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之后,从我国贸易引资情况看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第一,东南亚危机所导致的该地区对外信贷评级的降低将会使欧美国家对亚洲的贷款和投资更加谨慎,使流向亚洲的资本大量减少,从而给中国21世纪的引资带来更大困难。

第二,直接投资在发达国家间的双向流动为主的趋势在当前不会有根本的改观,同时许多新兴地区也在大力引进投资,这使中国引进外资所面临的地区竞争更加激烈。第三,拉美地区和转轨后的东欧与独联体各国也都放宽了引资政策,使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投资 热点的增加,各国竞相吸引外资,将使中国利用外资在21世纪初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

第一,从货物贸易看:科技进步推动着全球化,科技产品的贸易增长最快,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交换比率日趋不利,削弱了贸易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

第二,从服务贸易看:信息革命促进了全球化,信息密集型服务业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支柱,我国服务贸易的滞后会拖住国民经济的后腿。

第三,从加工贸易看:“产业内分工”是全球化的基础,加工贸易便是其表现形式,但我国的加工贸易处于低级阶段,难以更多地获得分工的利益。

第四,从贸易政策看:贸易和金融自由化与全球化结伴而行,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转轨,若不加快改革,贸易政策将难以适应自由化的过程。

三、我国外贸应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对策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经济作出的对策。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们应该积极作出回应,根据我国总体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出相应的对策:(1)改革应着力于制度创新,开放要着眼于提升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2)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3)提高国民素质,提高人才资源利用率。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全球化的发展的要求,才能既充分利用国际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又能抵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某些消极因素。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外贸作出的对策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前提下,制定出我国总的发展对策之后,根据我国外贸发展的具体情况,我们还应该做到:(1)发展对外投资,逐步形成自己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2)扩大外贸出口,改善外贸结构。以投资带动技术、设备、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改变以往主要依赖产品贸易出口的模式。(3)转移我国明显过剩的生产能力,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4)到境外利用外资,在当地利用直接、间接和政策性融资。(5)通过参与全球资源分配,获取或直接利用当地资源,缓解我国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约束。

四、总结

国际经济一体化加速了国际竞争,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增长。由于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空间上的距离大大缩短。面对这个国际大市场,我国参与到了激烈的竞争中来,利用自己本国的比较优势,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努力开发新技术,开拓新市场,促进了本国生产力的提高,因而我国的贸易也得到了长足的增长。

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我们的对策 胡代光 <宏观经济研究和我们的对策》2002年第7期 一、 经济全球化正负面双重影响 经济全球化内在地具有正面和负面双重影响,这是客观事实。就经济全球化的正面影响而言,最重要的可概括为: 1、经济全球化由于信息技术使空间距离极大地缩短,几乎在产地之间“天然的”竞争界限的地理距离已失去了意义,于是世界各地彼此都是潜在的竞争者,相互争夺正在变得短缺的资本投资和相应的劳动岗位,后两者通过纳税使民族国家和社会福利国家的政策得以实现。即是,经济全球化使一些国家变得更具有竞争力、创造力和创新精神,从而使国家能富裕起来。 2、现代信息的通信技术以及复杂的计算机程序,有助于人们消除不同资本市场的时间差。在跨国的生产网络方面,时间的全球化正在形成。“时间竞争”对能否通过卫星通讯可以即时了解全世界正在发生的事件,从因特网上可以获取大量信息和宝贵的知识,因此,商品、服务、资金、思想和信息的流通将比过去更加自由、快捷,这就给各国人民带来很大益处 3、全球化意味着新的经济增长,虽然在这期间存在着增长的风险,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民财富在日益增长,都是全球化的受益者。 4、全球化为千百万人开辟了出乎意料的生活机遇,包括从前的所谓发展中国家在内。世界各国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多人拥有像今天这么多的选择机会。由于世界范围的国际分工,这就使每个民族和民族国家都在经济和技术的进步中得到自己应得的一份机会。 然而,尽管全球化意味着竞争两个字写得很大,似乎竞争是能够造福于世界共同体所有国家的惟一价值,但事实胜于雄辩,过度竞争却无法对于以下最重要问题作出回答(这些问题如未解决,那就是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 1、在民族国家内部和民族国家之间的社会--经济不平衡,以及世界广大地区的两极分化。大量资料已揭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差距,1980年为39倍,世界最富有国家和最贫穷国家的人均收入比例,1997年约为727:1。在过去10年中,世界最贫穷的5个国家的收入占全球收入比例从%降至%。世界最富有的3个家族的财富总和比最不发达6亿人口的年收入还要多。现在世界上的485个亿万富翁控制着世界一半的财富。占世界人口总数20%的发达国家,拥有世界财富的80-90%,而占世界总数80%的发展中国家,则只拥有世界财富的10-20%。 2、对于全球生态系统的过 度开发与破坏,例 如,日益 蔓延的荒漠 化、对土地的侵 蚀 、动 植物物种的灭绝、海洋与河流的污染等。其中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把污染产业生产活动和污染技术利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便压低工资并迫使劳动者在恶劣的条件下工作,这些都是明摆着的事实。 3、权 力 集中在几 乎不受任何监督控制的少数几个经济单位的手里,如跨国以及跨地区的公司企业、全球信息通讯网络等。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鲁滨逊说,现今,500家跨国公司操纵着全球1/3的国民生产总值、占有全世界90%的外国直接投资和3/4的全球贸易,12家公司不久将控制全球食品工业。因此,她担心,权力正从政治家手中转 向董事会会议室。而且,国家权力受到全球和地区机构及其规则的限制。跨国经济网络突破了国界、市场,强大的跨国公司以及代表各种信仰和利益的国际和地区非政府组织都在入侵本来应属一个国家的领地。国家的权力被迫缩小,这对于发展中的弱小国家尤其如此。 4、工会权利将受到全球化的损害。2000年5月,国际劳工组织负责人胡安·索马维亚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全球化和在激烈竞争的世界市场的生存原则'将对工会和结社自由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产生消极影响。”全球化正在造成紧张局势和减少劳工的某些权利。由于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资本流动的高度可能性和生产的国际化,这就大大减少了集体谈判的内容和影响。 由是可见,不是任何价值都能从竞争市场上得到;传统的经济逻辑对于人与生态的若干方面是置之不理的;所谓的经济理性并不能指挥个人与集体生活的所有领域。要知道,自由市场的存在是使投资者赚钱并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而不是为了满足国家需要或社会福利需要。 二、我们应采取的对策 1998年3月,江泽 民同志明确指出: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和对待经济“全球化”的问题,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谁也回避不了,都得参与进去。问题的关键是要辩证地看待这种“全球化”趋势,既要看到它的有利的一面,又要看到它的不利的一面。这对于我们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为重要。那么,我们如何参与到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去?

第一次回答可获2分,答案被采纳可获得悬赏分和额外20分奖励。1998年3月,江泽 民同志明确指出: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和对待经济“全球化”的问题,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谁也回避不了,都得参与进去。问题的关键是要辩证地看待这种“全球化”趋势,既要看到它的有利的一面,又要看到它的不利的一面。这对于我们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为重要。那么,我们如何参与到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去?

经济全球化的历程随着世界各国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多,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原子能、电子计算机、航天技术、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世界经济步入高速发展轨道,世界各国各地区在资源、资金、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互补性进一步增强,联系日益密切,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都不可能孤立地发展,于是世界经济日益发展成为一个整体。这种趋势我们称之为“经济全球化”。探寻经济全球化的源头,可追溯到新航路的开辟。14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等城市国家出现了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工场手工业,资本主义开始萌芽,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早期资本家、冒险家渴望得到欧洲之外的特产(如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等),将欧洲的商品销售到中国、印度等东方国家,以图发财致富;同时又要绕开控制了东西方商路的奥斯曼土耳其,所以以葡萄牙、西班牙为首开始了探索到达东方的新航路的历程。经过迪亚士、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的探索,到达东方及环球航行的新航路开辟出来。新航路的开辟,彻底宣告世界各地隔绝状态的终结,世界开始连成一个整体,从欧洲到亚洲、美洲和非洲等地的交通往来日益密切。新航路开辟的过程也是殖民国家对殖民地征服掠夺的过程。美洲大片的庄园被开辟出来,导致了“三角贸易”的兴起与繁荣;欧洲商品源源不断地输往非洲,但交换的是近亿的黑奴;美洲的金银和工业原料等整船整船地运往欧洲,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18世纪,英国逐步征服了印度,大肆掠夺印度的棉花等原材料,并把棉布等商品倾销到印度。由此可见,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繁荣与非洲、美洲、亚洲有着密切的联系,欧洲不再是独立地发展经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科学技术革命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劲的动力。1765年,英国织布工人哈格里夫斯发明了“珍妮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科技革命开始了。1785年,瓦特改良的蒸汽机用于纺织部门,将人类推进到蒸汽时代。随后,交通运输等部门使用蒸汽动力,火车、汽船相继发明问世,生产效率获得飞速提高。此后,法国、美国等国也先后完成了工业革命。英、法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品销往国外,亚非拉地区成为其工业原料供应基地和商品倾销市场,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但东方从属于西方。19世纪70年代,以电力的广泛应用为标志的第二次科技革命开始,汽车、电报、电话、飞机等相继问世,并投入使用,密切了世界各地的联系,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同时促使垄断组织形成、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阶段。1869年埃及苏伊士运河正式通航并被英法控制,1914年巴拿马运河正式通航并被美国控制,这大大缩短了世界各地的航程,便利了列强攫取世界范围内的利益,把世界经济活动从时间、空间上更紧密地联结在一起。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航天技术、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等技术突破为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兴起,形成了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经济,世界各地的联系更加便捷、快速。这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世界各国各地区优势互补、互相依存,日益紧密地形成一个整体,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不断发展。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后,东西方两大集团剑拔弩张局面消失,世界呈现“一超多强”格局。欧盟、日本、中国、俄罗斯等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力量在不断增长,成为有效扼制美国霸权主义的重要力量;世界局势得到缓和,各国都制定了适合本国发展的政策,利用第三次科技革命带来的便利条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便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的竞争中取胜。经济全球化的催化剂是国际金融的发展,同时金融机构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更加现代化,国际资金流通速度随之加快,国际金融市场的相互依存度空前加强。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关键因素是跨国公司的蓬勃发展。跨国公司为获得超额利润,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企业内部分工,形成国际生产和营销网络,使一国的生产与多国的生产紧密相联。跨国公司的全球性经济活动,带动了贸易、资本、科技等各个领域的进一步国际化,从而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如2002年,中国海尔集团已在美国、意大利、摩洛哥等地建立13家工厂,在海外有8个设计中心,4万多个营销网点,12家海外销售公司,实现全球营业额602亿元。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世界各国各地区的贸易摩擦、贸易冲突不断,因而需要建立完善的国际协调机制。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负责对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发生的分歧进行仲裁,以促进成员国开放市场和公平贸易,实现世界贸易的自由化。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掀开了中国经济发展新的一页,中国开始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世界经济出现了一体化趋势,出现了一体化的经济区域集团,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商品、劳动力、技术等的国际流动,有利于国际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促进各国及世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但是,经济全球化是把“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首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将获得最大利益,这将压缩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从而拉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其次,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广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执行同样的“游戏规则”,承担基本相同的国际责任和义务,面临巨大的挑战和严重的压力,甚至有的国家付出惨重代价。再次,经济运行风险提高。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国民经济对外依存度普遍增大,与国际金融市场联系更密切,因而更易受到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如2008年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已导致世界经济严重下滑,大批银行倒闭、大批企业破产、大批工人失业。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们要规避其对我国不利的一面,利用其对我国有利的一面,顺应世界发展潮流,抢抓机遇,积极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主动权。浅议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摘 要: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规律,需要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去实现。关键词: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一、传统管理体制不适应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采用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施丁单位、物资供应单伦分工协作的体制,对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员献。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棋越来越大,上程内容越米越复杂,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传统的以工程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为主体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日益显示出其各主要环节设计、施工、物资供应之间互相分割与脱节,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不高,投资效益低下等缺点。二、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呼唤专业管理组织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规律,需要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去实现,也就是说,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这种组织应该有与项目管理相应的功能、机构、程序、方法和技术;有相应的资质、人才、经验,能够为业主提供最优秀的项目管理服务,能够为业主创造最大限度的效益。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英文简称)推荐的项目管理模式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为代表的模式,这种模式业主在委托完成设计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但承包商不负责设计。另一种是以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为代表的模式,这种模式业主在完成雇主要求或项目定义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选择总承包商,这种模式承包商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全过程服务,这就是EPC总承包模式。FIDIC合同条件是在总结近百年来工程承包合同经验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出版的范本。它反映了建设项目的共同规律;充分考虑和兼顾了业主、承包商、分承包商各方的责、权、利,力求不偏袒任何一方:它的有关条款以法律为依据,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进,按照国际工程承包的惯例进行编写,许多条款在工程承包界都有共同的理解,具有科学、公正、严谨、规范化和国际化的特点。三、有关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一)大力推广采用FIDIC项目管理模式和FIDIC合同条件我国已在一些大型工程和国际承包工程中采用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采用还不够普遍,宣传面也不够广泛。1999年,FIDIC出版了一套新的合同条件范本.对老版本从结构上、定义上和适用范围上作了较大改进,这对我国工程项目承包业将起积极作用。我们应尽快组织制定以FIDIC合同条件为基础的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同范本,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改变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一些业主单位和部门主管领导观念陈旧.地方和部门条块分割,在项目管理上政企不分,行政干预盛行,保护主义严重的局面。尽快让工程项目管理从传统的自营式管理走向社会化、专业化的市场运作模式,实现同国际惯例接轨。(二)大力培育EPC全功能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目前我国设计力量和施工力量总体过剩,设计队伍和施工队伍都存在“僧多粥少”现象,而专门从事EPC全过程项目管理的力量却十分路弱,能为业主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和具有EPC承包能力的工程公司寥寥无几。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是对全过程项目管理能为项目和业主创造可观效益这一点认识不足。实践证明,全过程项目管理是一种高附加值的服务活动,是最能为业主创造价值和效益的一种服务。二是对项目管理要求具备较高的知识和技能,也就是项目管理需要专业化这一点认识不足。国内有相当多的业主和主管领导认为项目管理很简单,谁都可以管理,因而不愿意委托专业化的工程承包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为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必须在我国大力培育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我国大型设计院最有条件改建为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我国大型设计院最有条件改建为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因为设计在工程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设计院人才较集中,人才资源丰富。把一批骨干设计院转变为具有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是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三)加快落实投资项目法人制,组织业主培训1992年国家计委颁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并随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又指出:全面实行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收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投资约束机制。这使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二点:一是业主责任问题。业主责任问题的根本还是“真业主”和“假业主”的问题没得到彻底解决。业主是项目的投资主体,而由于所有权和机制上的各种原因,业主真正关心的或者在决策时实际上考虑的,往往不是项目的最终效益,在立项阶段,他们往往考虑怎样使项目能被批准,什么时候能被批准;在决定项目管理模式时,他们必须考虑如何附和政府官员的意志;在决策是否推行EPC总承包时,他们更关心本邪门人员安排及利益等。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浪费和腐败,最终后果是损害项目的效益,造成大量的无效投资。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二是业主素质问题。业主是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最大的决策权,能否正确决策取决于业主的素质。业主不一定必须是项目管理专家,但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应该具备必要的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他们应该了解项目管理费用、进度、质量三大控制,他们应该懂得项目的费用不一定越低越好,费用低到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度,工程就会出质量事故。进度也不一定越快越好,建设周期压缩到不合理程度,就会不得不增加费用或影响质量;质量也不一定越高越好,质量的标准应是适宜和合格,质量过剩是一种浪费。也就是说,应该用最终创造的效益来衡量和决定项目的合理费用、合理周期和合格的质量标准。当业土盲目拍板一个不合理的费用、不合理的周期或不合理的质量标准,实际上往往已适得其反,埋下了项目失败的祸根。业主的项目管理涉及到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设计和承包商的选择、项目的协调和控制、项目的合同管理和接收等诸多方面。业主既不要代替和过多于预专业化的工程公司的项目管理,又不放弃对项目的监督和控制,这要涉及到项目管理方面的许多知识。实践证明,业主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项目的成败,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后,对业主(项目法人)进行培训是很有必要的。(四)组织开展项目管理技术研究开发,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是分离的。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还为数不多。我国现有的工程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是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评估;现有的设计院不负责采购和施工管理。现有的监理公司主要任务实际上是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质量监督,因此,对于项目管理作为一门科学,EPC全过程作为一个系统过程以及项目管理技术作为一种科学的先进工具,还缺乏研究、总结和提高。发达国家的某些业主和承包商甚至认为中国的工程公司和承包商目前还不具备独立管理和控制大型工程项目的能力,主要是指我国项目管理技术水平还比较低。提高项目管理技术水平是我国工程建设界的当务之急。为了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应重视和提倡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

政治经济学经济全球化论文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一、 文章背景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一) 合同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二) 工作(1)工作时间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工人ABCDEFGHIJ加班个数529302330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2)工作内容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3)工作条件与环境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三) 工资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表2 工人工资水平工人类型人数工作年数月基本工资学徒工101年以下600元中等工人311年至5年1300元至1500元老师傅65至6年2000元至3000元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四) 劳动保障(1)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2)工伤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 % , %工资要全部扣除,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三 结论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参考文献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一、马克思主义对经济全球化的前瞻性表现 虽然关于全球化的讨论是近年(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才突然增多的,但全球化的趋势却是随着工业革命和世界市场的出现而出现的。一般认为全球化的发展从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起,经历了四个阶段,而马克思本人其实就生活在全球化发展颇为迅猛的第二阶段。因此,作为伟大的历史学家和现实分析家,马克思当然不会不关心全球化这一问题。 时至今日,经济全球化在当今世界早已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时代趋势,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已经使世界成为了一个有机整体。而马克思早在多年以前便对其发展趋势作出了前瞻性的预测。 首先,马克思清晰地把握了当时全球化的特点。他能够看到,发生在他周围的现象不同于以往任何历史上发生的现象。他写道,“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 。“它创造了完全不同于埃及金字塔、罗马水道和十字军征讨的远征”2。长此以往,结果就将是“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用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民族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 其次,马克思认识到当时的全球化发展的结果将是资本主义制度推行到整个世界。他写到:“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日本的着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伊藤诚认为,这一论述可以原封不动地适用于现代资本主义的全球化经营的作用。事实上,当前的全球化与之相比只是在内容上加进一些新的进展,这是因为企业的世界活动性不仅体现在产品市场、原料和资源的购买活动方面,而且进一步扩展到投资、金融和合作关系等方面,尤其在信息技术的冲击下得到飞速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如果我们忽视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我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国际经验表明,工农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建设成功的重要前提。一些国家较好地处理了工农城乡关系,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也有一些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致使整个国家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现代化进程严重受阻。我们要深刻汲取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把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让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现代化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我们正在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其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大部分地区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一些地方的农村还不通公路、群众看不起病、喝不上干净水、农民子女上不起学。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扭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因此,我们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扩大国内需求,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关系总体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经济犯罪经济论文范文

策论文和政论文是申论文章中最重要的两种类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都属于申论文 章,因此都是“官味”议论文,都要求有鲜明的观点、完整的结构、清晰地逻辑、流畅而规 范的表达。它们的区别在于,策论重点是写对策。而政论重点是分析原因、目的、必要性和 迫切性等问题。下面是两篇范文,也是 2008 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第三题的答案,都 是围绕“潜规则”的主题展开的,分别是策论和政论。希望能带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收获。 政论范文:破除“潜规则”刻不容缓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 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 。诸如,进药得“回扣” 、审批得“红包” 、贷款得“分 成”等等。 “潜规则”的蔓延,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意义深远。 “潜规则”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大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 。 “品质” , 是讲诚信、公平、秩序和法治。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或服务的个别市 场主体,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上,而是“走捷径” ,通过金钱或提 供其他利益的方式,打通关节,从而使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的渠道得到实现。这不仅践踏 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公平、法治的“品质” ,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 常交易的秩序,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合理的竞争能较准确地反映出市场 的基本情况,企业将根据市场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的生产,并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资源 配置的合理化,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但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不仅不能使市场准确地发 出“信号” ,而且经常“反映”出一些“假象” ,使得企业无法根据市场的“晴雨表”做出科 学的分析和判断,这势必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阻碍生产发展。可以这样讲,不从根本上破 除“潜规则” ,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很难建立起来。 “潜规则”是诱发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温床。 “潜规则”的一方如果是不法经营者,另 一方往往是政府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潜规则”的通常模式是:公权力与不法经 营者相互勾结,公权力“寻租” ,不法经营者“买租” ,二者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利益均沾, 但牺牲的往往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也是被实践所证明了的,在我们查处的许多领导干部 违纪违法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很多涉案人都与“潜规则”脱不了干系。原本公平、公开、公 正的市场经营活动,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使得企业经营人员、采购人员、供销人员、公 关人员,以及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 “官商勾结” ,假公济私, 不惜一切手段,不计一切后果,唯利是图,暗箱操作,搞不正当交易,得实惠、捞好处,使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变为行贿受贿、人情世故和关系网的恶性较量。如此,势必滋生腐败 歪风。 “潜规则”败坏了社会道德,毒化社会风气。 “潜规则”为法律所不容,自然为道德所不 允。在“潜规则”的作用下,在市场上博弈的不是质量、效率、技术和服务,而是看“规则” 运用得如何。如此,导致的将是物价虚高,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损;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 者受害;少数人因得利一夜暴富,贫富差距加大,人们仇富、仇官等。上述现象的存在,不仅 败坏了社会道德,也将使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长此以往,人们必 将对道德评判标准发生颠覆,对公平价值理念的认识发生错位,歪风邪气将盛行于社会。 “潜 规则”不除,不仅社会难得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恐怕也难以保障。 破除“潜规则” ,刻不容缓!2006 年 1 月 6 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 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 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 这是向“潜规则”吹响的开战号角,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 局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行动,展开一场围剿“潜规则”的攻坚战。 策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 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诸如,进药得“回扣” 、审批得“红包” 、贷款得“分成” 等等。所谓“潜规则” ,相对于显规则而言,大致有隐蔽性、违规性和功利性三个特点。 “潜 规则“的蔓延,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维护显规则权威,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潜规则”流行,贻害无穷。首先,它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 相应的制度、秩序基础上的,社会公正要 要靠制度、秩序来维持。而“潜规则”恰恰破坏制 度、扰乱秩序,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民风,诱发消极腐败现象,侵蚀社会肌体。其次,它严重 损害群众利益。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坑农害农、违法 违规征收征用土地、教育乱收费、破坏环境资源等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 就在于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是按显规则办事,而是按“潜规则”乱作为。再次,它严重妨碍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潜规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恶手,扰乱市场秩序,导致 不正当竞争,引发权力“寻租”行为,扭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 须坚决破除形形色色的“潜规则” 。 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对领导干部来说,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牢固 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头树正气,自觉抵制包括“潜规则”在内的各种不良风气。特 别是要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守规矩,讲政策,不给“潜 规则”留下可乘之机。 其次要切实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就是显规 则,它与“潜规则”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潜规则泛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制度的缺失或者 失灵。因此,破除“潜规则” ,不仅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从制度上着手。要不断建立健全针 对“潜规则”的制度体系, “潜规则”在哪里出现、在哪里盛行,就要对症下药、针锋相对, 设立相应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潜规则”的黑洞。 “潜规则”的要害是“潜”和“暗” , 最怕“阳光”和曝光,所以,破除“潜规则” ,要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等各 项公开办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知情是监督的前提,人民群众享有 监督权,就意味着他们同时享有知情权。越是容易出现“潜规则”的地方,越应该加强公开 性和透明度,特别是在有关财务、干部选拔任用、公共事务管理、审批、决策等方面,更有 必要公开透明。有实实在在的公开监督,就能不断减少和破除“潜规则” 。 总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和抓手,切实破除行业“潜规则” ,对于净化社会风 气,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真正实现“四保”目标,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策论文与政论文的区别及其范文 ——以 ——以 2008 年陕西省考真题为例 策论文和政论文是申论文章中最重要的两种类型,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它们都属于申论文章,因此都是“官味”议论文,都要求 有鲜明的观点、完整的结构、清晰地逻辑、流畅而规范的表达。它们 的区别在于,策论重点是写对策。而政论重点是分析原因、目的、必 要性和迫切性等问题。下面是两篇范文,也是 2008 年陕西省公务员 考试申论真题第三题的答案 (具体题目见上面的帖子) 都是围绕 , “潜 规则”的主题展开的,分别是策论和政论。希望能带给大家一些启发 和收获。 政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政论范文:破除“潜规则”刻不容缓 范文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诸 如,进药得“回扣”、审批得“红包”、贷款得“分成”等等。“潜 规则” 的蔓延, 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 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意义深远。 “潜规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敌”。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品质”,是讲诚信、公平、秩序和法治。由于“潜 规则”的存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或服务的个别市场主体,不是把主 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上,而是“走捷径”,通过金 钱或提供其他利益的方式,打通关节,从而使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 的渠道得到实现。这不仅践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公平、法治 的 “品质” 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交易的秩序, , 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合理的竞争能较准确地反映 出市场的基本情况, 企业将根据市场提供的 “信息” 进行相应的生产, 并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但 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不仅不能使市场准确地发出“信号”,而且 经常“反映”出一些“假象”,使得企业无法根据市场的“晴雨表” 做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这势必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阻碍生产发展。 可以这样讲,不从根本上破除“潜规则”,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就很难建立起来。 “潜规则”是诱发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温床。“潜规则”的一 方如果是不法经营者, 另一方往往是政府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 人员。“潜规则”的通常模式是:公权力与不法经营者相互勾结,公 权力“寻租”,不法经营者“买租”,二者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利 益均沾,但牺牲的往往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也是被实践所证明了 的,在我们查处的许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很多涉 案人都与“潜规则”脱不了干系。原本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经营 活动,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使得企业经营人员、采购人员、供销 人员、公关人员,以及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 便利,“官商勾结”,假公济私,不惜一切手段,不计一切后果,唯 利是图,暗箱操作,搞不正当交易,得实惠、捞好处,使公平有序的 市场竞争,变为行贿受贿、人情世故和关系网的恶性较量。如此,势 必滋生腐败歪风。 “潜规则”败坏了社会道德,毒化社会风气。“潜规则”为法律 所不容,自然为道德所不允。在“潜规则”的作用下,在市场上博弈 的不是质量、效率、技术和服务,而是看“规则”运用得如何。如此, 导致的将是物价虚高,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损;假冒伪劣商品盛行, 消费者受害;少数人因得利一夜暴富,贫富差距加大,人们仇富、仇 官等。上述现象的存在,不仅败坏了社会道德,也将使公平、正义在 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长此以往,人们必将对道德评判标 准发生颠覆,对公平价值理念的认识发生错位,歪风邪气将盛行于社 会。“潜规则”不除,不仅社会难得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恐怕也难 以保障。 破除“潜规则”,刻不容缓!2006 年 1 月 6 日,胡锦涛总书记 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 “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这是向“潜规 则”吹响的开战号角,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讲政 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行动,展开一场 围剿“潜规则”的攻坚战。 策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策论范文:破除“潜规则” 当前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诸如, 进药得“回扣”、审批得“红包”、贷款得“分成”等等。所谓“潜 规则”,相对于显规则而言,大致有隐蔽性、违规性和功利性三个特 点。“潜规则“的蔓延,危害了社会机体的健康,损害了广大人民群 众的利益。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 决维护显规则权威,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潜规则”流行,贻害无穷。首先,它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相应的制度、秩序基础上的,社会公正要靠制 度、秩序来维持。而“潜规则”恰恰破坏制度、扰乱秩序,严重败坏 党风政风民风,诱发消极腐败现象,侵蚀社会肌体。其次,它严重损 害群众利益。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劳动安 全、坑农害农、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土地、教育乱收费、破坏环境资源 等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一些部门和行业不 是按显规则办事,而是按“潜规则”乱作为。再次,它严重妨碍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潜规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恶手, 扰乱市场秩序,导致不正当竞争,引发权力“寻租”行为,扭曲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决破除形形色色的“潜规则”。 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对领导干部来说,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 廉洁从政的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正确的 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 谋,带头树正气,自觉抵制包括“潜规则”在内的各种不良风气。特 别是要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守规 矩,讲政策,不给“潜规则”留下可乘之机。 其次要切实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 长期性。制度就是显规则,它与“潜规则”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潜 规则泛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制度的缺失或者失灵。因此,破除“潜 规则”,不仅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从制度上着手。要不断建立健全 针对“潜规则”的制度体系,“潜规则”在哪里出现、在哪里盛行, 就要对症下药、针锋相对,设立相应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潜 规则”的黑洞。“潜规则”的要害是“潜”和“暗”,最怕“阳光” 和曝光,所以,破除“潜规则”,要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 会制度等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人民群众享有监督权,就意味着他们同时享有知 情权。 越是容易出现 “潜规则” 的地方, 越应该加强公开性和透明度, 特别是在有关财务、干部选拔任用、公共事务管理、审批、决策等方 面,更有必要公开透明。有实实在在的公开监督,就能不断减少和破 除“潜规则”。 总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和抓手,切实破除行业“潜 规则”,对于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真正实现“四 保”目标,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篇2 浅析“村官”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论文摘要“村官”是掌管一方权力的基层组织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针对“村官”职务犯罪现状,笔者总结了当前农村干部可能触及的罪名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特点有:呈上升趋势、犯罪数额小危害大、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以及利益关系之间上下连动,相互榨取,钻空子各取所需。而发案原因有: 文化 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 法律知识 严重匮乏;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村、社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导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此外,本文还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和措施。 论文关键词检察理论“村官”犯罪工作探讨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虽然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村官”)不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但他们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家事务管理时,如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钱财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范围,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那么,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有可能触犯什么罪名?它的特点怎样?有什么预防的对策吗?在此,笔者试图在本文中予以探讨。 一、“村官”有可能触犯的几个刑法罪名 1.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贪污数额达到5000元时,应立案侦查,或个人贪污数额虽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立案侦查。花都区雅瑶镇有一位村委书记邓_,伙同该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村委副主任以及一名社会人员,经密谋后,趁新街河防洪整治工程征收该村土地之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丈量,谎报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数目等手段,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然后分赃,这位村书记分得90000元人民币,这就是贪污,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受贿罪。在现实执法中,普通受贿罪必须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索贿,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有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权钱交易是普通受贿罪的本质特征。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村委主任黄某某,于2004年9月至2006年 春节 前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广州立信染整有限公司与岐山村22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程中,先后三次收受徐某贿送现金8万元。 3.挪用公款罪。按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 4.职务侵占罪。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我区新华街新街村出纳员梁某,女,利用负责新街村属下的四个经济社的财务工作之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以及支票取现金等手段,多次挪用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部分用于赌博活动及家庭支出。最后,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二、“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农村干部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主要表现为:一是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通过调查,农村干部犯罪案件由前三年占同期之案总数上升到现在占同期立案总数的。二是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三是在犯罪性质上贪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占比重较大,占近几年的有罪判决案件的70%。 (二)犯罪数额小危害大 村干部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农村第一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农村干部犯罪涉案尽管金额不大,但涉及面广,危害大。它破坏了国家的法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一方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三)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 从整体来看,农村干部经济犯罪的手段不像其他领域那样狡猾,反侦查意识相对来讲比较弱,犯罪中智力因素参与较少。作案的手段往往采取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打白条支出,伪造单据,虚报冒领等直接对公款公物予以侵吞。许多村干部借招待来客,“跑项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送礼,购买抢险物资等事项为由,虚列、虚增开支,冒领公款占为己有。 三、“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 导致“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法律知识严重匮乏 在违法犯罪的村干部中,多数仅为中小学文化。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作为村干部,尽管对贪污受贿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道理都知晓,但在日常交往中,尤其是在收受好处费时,何谓收受贿赂,何谓正常人情往来,往往又划不清界限,有的“村官”竟以“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为由,肆意实施受贿犯罪。如在2008年8月,我们在查办赤坭镇剑岭村第12经济社原社长蓝某贪污“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28000元一案中发现,蓝某就是以“我为你办事,你们必须每人支付200元给我,否则我不为你办”,并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却没有想到这是犯罪行为。 (二)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 有的“村官”大权独揽,毫无民主作风可言,自以为不贪公家一分钱、不拿村社一分钱、一心一意为村民谋利益,就不会犯罪。如:原狮岭镇振兴村十四经济社社长毕某,以为经济社牟利为目的,多次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未经批准,决定将该经济社部分土地以公开拍卖方式,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为该经济社非法获利600多万元。后毕某被法院以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三缓刑,并处罚金二万元。 (三)村、社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当然,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村、社一级基本上实行了“社账村管、村账镇管”的严管措施,使得暗箱操作、滥施权力、缺乏监督等现象大大减小,有效地杜绝了这类案件的发生。 (四)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导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许多农村,村干部之间为争夺村主任大权,不同姓氏派别之间相互告状明争暗斗,选举时拉帮结派破坏选举,掌权后厚此薄彼。有的村会计、出纳员与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存在特殊裙带关系,他们相互串通,对违法违纪现象守口如瓶。有些村干部凭借家庭势力当上村干部后大耍特权,只要群众稍有不同意见,就打击报复。致使群众即使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也敢怒不敢言,为部分村干部长期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懂法守法 当今农村,普遍存在着村民学历层次低、学习主动性差、小农意识重的现象。尽管有村民会议、学习会等,但这些会议只用于议事,不用于学习。因此,法律、法规、政策未能得到有效的学习和宣传。由于对政策和法律的不正确理解,往往容易引起上访。如新华街某村村民,拿着国家新出台的有关征地方面的政策,到检察院上访,质询十多年前该村与征地单位签订的征地合同的合法性,并以此为由,怀疑当时的村干部贪污受贿,继而举报。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他们的误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对有关政策的实施一定要到位 有些通过试点、实践,证实行之有效的管理方面的政策,一定要抓好落实。比如现行的财务代理制度(即村帐镇管、社帐村管)是比较成功的。但是社一级的会计由于历史的原因,普遍存在着社长会计一人担、无会计基础知识、账目管理水平低的现象,再加上没有一个班子,无人监管,以致账目混乱、无法清算。因此“社帐村管”的政策一定要到位,做到票据专管,社的票据要有村的会计填写;社的开支实行“用款申报”制,涉及一定数额的开支,须经村的审批;社的“清算小组”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在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用款申报”制加以细化,并做好监督,务必解决账目混乱问题。 (三)认真抓好村社一级干部的纪律、法规教育 新时期关于加强农村干部、尤其是新当选的农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以及反腐倡廉教育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有关部门应多点组织农村干部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加强法律法规、政令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村(社)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拒腐防变能力,使之成为人民信赖、政府放心的好干部。 (四)严惩腐败分子,维护法律尊严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腾飞,某些村干部抵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腐败,引起农村群众严重不满。然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新华街原团结村村委主任邓某挪用公款案、原岐山村书记黄某受贿案、花东镇鸿鹤村原村委主任张某贪污案、原村治保主任曾某挪用公款案等案的纷纷告破,震慑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农民群众的交口称赞。猜你喜欢: 1.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2. 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3.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4. 有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5. 电大毕业论文法学范文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代表国家力量的公权力对私人的一种制裁。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析敲诈勒索罪认定中若干问题

论文摘要敲诈勒索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对他人施以精神强制,从而获取对方交付的财物。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无缘无故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较为少见,总是基于一定的理由或藉口,即敲诈勒索行为中又伴随着一定的行使权利行为,如何准确把握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明确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分辨敲诈勒索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之间的组合变化,以及区分正当行使权利行为与借行使权利之名行恐吓勒财之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显的尤为重要。

论文关键词敲诈勒索行使权力正当性可诉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省目前的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以上)。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要挟、威胁——对方产生恐吓心理——对方基于恐吓心理做出处分财物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物。从刑法条文和罪状本身理解,此罪在认定上似乎没什么疑义,但在司法实践中过程中,却经常在很多问题上产生争议,同一性质的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往往会作出截然相反的认定,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一些真实的案例进行简要的阐述。

一、存在权益纠纷时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案例1:王氏兄弟和李氏父子在同一建筑工地干活,干活过程中因琐事王氏兄弟中的哥哥与李氏父子发生打架,王氏哥哥在打斗中因一不敌二受了点轻微皮肉伤,在被人劝开后,王氏哥哥认为自己被打吃了亏丢了面子,遂和其弟弟邀来其外甥等帮手,之后王氏兄弟共计五人在工地下班前将李氏父子拦截住,并采用部分言语威胁的手段索要人民币5000元现金作为被打赔偿,最后索得现金人民币3000元,让李氏父子打下欠条2000元,当时也有部分工友和包工老板在场。当晚李氏父子回家后向亲朋好友一诉说,都认为对方是在讹诈这个钱出的冤,遂在第二天报警,警方调查核实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王氏兄弟刑拘。

敲诈勒索案件中,当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权益纠纷时,一般不存在认定与适用上的困难,但在实际办案中实施敲诈勒索的一方通常都是基于一定的理由实施敲诈行为,即往往与被害人存在一定的债权债务或侵权赔偿纠纷,如案例1中王氏兄弟就是因和被敲诈勒索一方存在的一定人身侵害赔偿关系,之后采用了部分胁迫手段取得财物,而取得的财物通常肯定大于自己的实际损失,但这种索要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行为是否就一定能认定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存在争议,案例中王氏兄弟中却有人被打伤属实,尽管属一点皮肉伤从治疗费用上说索要5000元赔偿显的有点多,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因为一个人被打既有肉体上的损伤也有人格上的羞辱,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角度索要5000元也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退一步说即使达不到法律支持,但其仍有提出主张的权利,比如王氏兄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氏父子作出其5千元甚至是5万元的赔偿显然也是被允许的,既然从诉讼程序都能被接受,为什么在私力救济程序中就不能主张,显然在此案中不能简单以王氏兄弟的提出的索赔额过大就因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笔者认为,在存在权益纠纷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根据以下两点作参考:(1)主张的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2)主张的权利具有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所谓权利的可诉性即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支持,民间道义上的正当性,是指尽管这种权利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在民间普遍存在,具备一定的正当性,比如说赌债、高利贷欠款等。如果主张的权利属真实存在且具备上述两点特性之一,就不能简单的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实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比如对高利放贷者以绑架、非法拘禁的方式讨要高利债,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敲诈勒索中手段上的正当性是否影响定罪

案例2:一天小镇上的胡某发现自己的一辆电瓶摩托车被盗,当即邀了两个好友一起去找车,竟然真的在一条马路边发现了自己的被盗车辆,其后该三人躲在车子附近,当小偷周某来拿车时被这三人抓住,小偷央求不要报警,胡某三人便以此为要挟条件向小偷索要5000元人民币,之后小偷周某筹钱无果后自己托家人选择了报警,胡某三人也因此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

在敲诈勒索罪中,进行敲诈勒索的手法通常是暴力威胁(也包含轻微暴力)和要挟两种方式,前一种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实现,就手段本身来说显然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但要挟的手段有很多种,有揭露隐私、丑闻、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公布不雅照片视频、向媒体曝光真相等,这其中包括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采取的要挟手段是报警,从手段本身来说是合法正当的,但手段本身的正当性并不影响对胡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性质认定。因为敲诈勒索罪从本质上一种财产性犯罪,罪恶本质主要体现于非法攫取他人的财产权,一切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当目的不正当时讨论手段本身是否正当已没有多大意义,这时只需讨论手段本身是否对被勒索对象产生了心理上的强制力。当然也不能说手段的正当合法与否对构罪认定完全无影响,笔者认为,当案件中的行为人在非法占有故意上存在疑问,或者说行为人的勒要财物行为在目的上介于正当和不正当之间,这时手段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定罪,笔者在后面还会论述到。

三、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伴有敲诈勒索行为如何认定

案例3: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 笔记本 电脑。买回后电脑运行出现问题,黄静将笔记本送回公司检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随后黄静请朋友帮忙检修电脑时得知其买回的电脑是检测版的 cpu ,按法律规定不受保证也不得销售。得知此事黄静非常气愤并找到周某作为其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谈判,周某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向黄静作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要求,如不接受其将就此事向法院起诉该公司并将此事向媒体披露。此要求遭到华硕公司拒绝,当二人第二次来到华硕公司时,北京市某公安分局将二人刑事拘留。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检察院向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08年6月5日,黄静向海淀区检察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2008年9月22日,检察院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黄静元。在该决定书中指出“黄静采取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本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赔偿,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案例3是一个在网络上广受评议的真实案件,笔者认为此案也是在敲诈勒索罪认定中一个可供参考的标杆性案件。从网上大众网友评议及专家学者们的论述看,几乎都认为一边倒的支持黄静,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但对于其不构罪的法律理由却大都语焉不详或很难让人信服,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和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中的论述理由相近,即认为黄静等人之所以不构罪是因为黄静等人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者维权行为,采用的要挟手段只是向媒体曝光,属于正当手段。虽然笔者也赞同黄静等人无罪,但确认为上述理由没有点出问题实质。笔者认为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使犯罪行为得以豁免的法定理由,可以说任何行业任何人的维权行为超出必要的界限照样可以构成犯罪,消费者维权也不例外。从黄静等人索要金额看显然也大大超出其实际损失,主观故意上存在非法占有故意的可能,从要挟手段上说尽管正当,但如本文前文所述,要挟手段合法正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构罪认定,如案例2中胡某等人的行为,所以仅是从敲诈勒索罪的罪状条文本身看,黄静等人的行为从形式上完全符合。

笔者认为黄静等人的行为之所以难以构罪,是出于以下理由:

1.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这种敲诈勒索行为是基于行使一定的正当权利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在中外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在刑法理论上有三种学说:无罪说、胁迫罪说和有罪说。无罪说认为,具有正当权利的人,即使将胁迫作为实现权利的手段,也不宜认定为犯罪,因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胁迫罪说认为,刑法设立财产犯罪是为了保护私法上的权利关系,既然行为人具有接受对方交付的财物的权利,而且只要是基于交付者的意思而交付的财物,对方就不存在财产上的损害,因而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是,其行使权利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在国外刑法可构成胁迫罪;有罪说认为,既然行为人使用胁迫手段,使他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那么,就侵害了其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一本权的事实上的机能,产生了财产上的损害,具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对行使权利行为持有限度的无罪说,即行使权利行为不构罪应符合限度两个条件:(1)所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可诉性或正当性,即权利内容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或可为民间大众所接受。这点在前文已阐述过,其实本质上说案例1和案例3在案件性质上是相似的,行为人都是一种行使权利行为,且该权利基础具有可诉性和正当性,所以客观上成为认定其非法占有故意的阻却事由,而案例2中却恰恰缺少这一阻却事由;(2)行使权利的手段具有相当性,能为社会大众所容忍,私力救济行为没超过必要限度。即行使权利的手段如果超出必要限度,一方面手段本身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使行使权利行为整体上丧失正当性。比如假设案例1中王氏兄弟等人以暴力、非法拘禁方式索要医药费赔偿,则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假设案例3中黄静等人仅是以手中持有华硕高层领导的个人艳照、隐私作为谈判筹码索要赔偿,则可能使案件性质发生根本性的转化,因为这些行使权利的手段已经超出了社会大众的容忍度,影响了对其权利本身正当性的评判。

2.这类维权行为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认定一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企业也是也越来越大越专业,普通消费者和大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更加的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弱势地位。尽管案例3中黄静等人提出了天价赔偿,主观上具有一定恶的成份,但这类维权行为是处于弱势地位下的非对称性抗争,即使行为本身有所出格也能达到社会大众所包容,因为从本质上说这类行为是促进了生产服务者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诚信合法经营,惩罚了欺诈者,使更多的消费者免遭同类遭遇,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公益,从行为本身看不出一丝的社会危害性。

浅谈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优化途径

摘要:当前,我过的罚金刑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罚金刑数额立法逐步改进,但对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对此,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进行完善,即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增强限额罚金制与自由刑的协调性

关键词:罚金刑自由刑数额立法模式

一、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

无限额罚金制,不符合刑法的相对确定性原则,弊大于利。我国刑法规定了大量的无限额罚金制,弊病重重。实践中,我国最高院和一些地 方法 院早已有了取代无限额罚金制的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罪的无限额罚金制改为了倍比罚金制和限额罚金制。此立法改进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财产刑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中规定:个人罚金的最高数额,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五倍;没有犯罪数额或违法所得的,为一万元或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年人均收入的三倍。但毒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经济犯罪除外。可见,江苏省高院在罚金数额的确定上也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取代无限额罚金制。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刑法总则中对自然人犯罪的罚金刑数额规定一个总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并规定例外情形,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贪利性犯罪不在此限。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为多少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定。在分则中,对具体的犯罪,可以对同一类的犯罪规定相同的立法模式,如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同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可以适用限额罚金制;侵犯著作权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罪可规定倍比罚金制。对侵犯财产罪则可沿用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涉罪数额(抢劫数额、敲诈勒索数额、数额、抢夺数额等)的二倍以下罚金,没有涉罪数额或无法计算的,则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都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度。

对于《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无限额罚金制规定,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细化操作标准,以确保新规的顺利实施。对敲诈勒索罪和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按照上文的方式规定罚金刑;对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持有伪造发票罪可以规定限额罚金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笔者认为仍可以按原来的规定处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但对于危害特别的严重的可以不受此限。寻衅滋事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危险驾驶罪和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均可规定限额罚金制,具体应适用什么幅度的罚金,将在下文论述。

二、完善限额罚金制

我国的限额罚金制主要存在数额高、幅度大、不协调等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确定合理的罚金数额上下限。对于限额罚金刑数额的上限,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五十万,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控制犯罪的需要,维持这一上限尚可。至于罚金数额的下限,则应与行政罚款相衔接。罚金刑与行政罚款的性质截然不同,但二者并非毫无关系。某一行为因其程度的轻重分别构成犯罪和违法,所处的罚金(特别是单处罚金的情形)必然高于罚款数,至少应当与罚款数保持一致。我们可以根据行政罚款的上限来确定限额罚金的下限,对同样或类似的犯罪行为应适用高于一般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对我国刑法中个别犯罪的罚金数额与罚款倒挂的条文予以修改。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61条规定: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刑法中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罚金数额则应当规定在五千元以上。目前我国的行政罚款上限一般为一千元,因此对于没有相应的行政罚款可供参考或相应的行政罚款较低的犯罪,其罚金数额下限可规定为一千元,这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如此规定罚金刑的下限,既能体现罚金的刑事惩罚性,又可避免罚金的起刑点过高,也增强了刑法的协调性。

其次,要在罚金刑数额和自由刑刑期之间确立一定的比值关系。我国限额罚金刑的数额幅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自由刑刑期的关系不明显。如果犯罪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结果被判处罚金,现行羁押的日期该如何折抵罚金?在规定了自由刑并科或选科罚金刑的情况下,并科罚金刑数额与选科罚金刑数额怎样以示区别?这些问题表明自由刑与罚金刑并非是相互割裂的两种刑罚。而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人的罪行轻重和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自由刑与罚金刑均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在量刑情节一致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就必然存在对等关系,这为它们的相互换算提供了理论支撑。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在自由刑刑期与罚金刑数额之间进行换算、折抵也是可行的。如法国新刑法典中,对于一般的犯罪,平均每一年监禁所并科的罚金数额为万欧元,每增加一年的监禁刑,与之并科的罚金数额也随之增加万欧元,形成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应当抛开“以钱赎刑”的顾虑,在罚金刑与自由刑之间设置合理的比例。

应当设置怎样的比例才合理呢?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获得启示:《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在特定情形下对监禁刑的金钱价值评断,那么一年监禁刑就和收入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差相当。有学者则借鉴俄罗斯刑法的规定,认为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应规定并处或单处6个月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最低月劳动报酬10倍的罚金。上述两种方法均有可取之处,至于我国刑法该如何确定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比例,则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的摸索检验。

总之,对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搭配设置,既要能实现对犯罪的报应,又不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自由刑与罚金刑并科时,应当以二者的强度共同体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刑法应在分则条文中使自由刑与罚金刑有一定的比例关系,随着自由刑刑期的变化,相应的罚金刑数额也应当按比例变化,从而改变我国罚金数额幅度设置无规律可循的问题。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我们在规定限额罚金制时,可以体现这种有序性,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金,二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对应一万以上十万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对应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等。当然,对于走私、贩毒等经济犯罪,应当作例外规定。因此,对《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寻衅滋事罪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的,罚金可限定为一万以上十万以下,其他参加的,可为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针对我国限额罚金数额幅度过大、限额罚金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裁量方法以及适时颁布刑法修正案予以克服。当经济发展繁荣,货币大幅贬值以致罚金刑惩罚功能失效时,可以适当提高罚金数额,使罚金数额能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匹配,以确保罚金刑功效的发挥。

三、改进倍比罚金制

倍比罚金制主要的问题是难以明确所选择的参照基准和比例与社会危害程度的关系,因此,有学者主张改革现行的倍比罚金制,适用“新型倍比罚金制”。所谓“新型倍比罚金制”即以犯罪人的年总收入作为基数,再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情节的犯罪明确规定按此基数的倍数或百分数来确定罚金数额。④笔者认为,倍比罚金制虽然有不尽合理之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它仍有存在的意义,不宜立即废除。“新型倍比罚金制”设置了统一的参照基准,并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挂钩,避免了参照基准选择难的问题。在参照基数的确定上,必要时应当全面考虑犯罪涉及的多种数额,如违法所得额、造成损失额、销售金额等,择其中对量刑影响最大的数额作为参照基数。

倍比罚金制的倍数或比例的设置则应当满足刑罚梯度的要求,一方面应当避免对同一犯罪的轻行为和重行为设置同样的倍数或比例,另一方面应当避免设置的罚金比例低于行政罚款。正如有学者认为的,基于报应应符合等价性要求的理由,罚金刑应该满足刑罚的梯度要求,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否则其为不正当。罚金比例的设置应当与犯罪情节所反映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对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所设定的罚金比率应当具有一定的差异。过失犯罪的罚金比例应当低于故意犯罪,情节一般的犯罪的罚金应当低于情节严重的犯罪。

总之,借鉴国外立法,在我国确立以限额罚金制为主,倍比罚金制和无限额罚金制为补充的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格局,基本符合当前我国的现实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修改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吸取美国量刑指南式罚金的精细、俄罗斯收入罚金制的周密、欧洲日额罚金制的平等,逐步改进和创新我国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使我国多样化的罚金刑数额立法体系更趋完善。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刑法论文范文篇1 浅谈死刑存废 死刑是生命刑,是当代中国最为严苛的刑法方式,它的存留问题一直饱受争议,是我国当前刑法改革最具现实意义的重大问题。到目前为止,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但限制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国际潮流,随着这股潮流,我国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原则上废止老年人犯罪死刑和取消13种经济性、非暴力性犯罪的死刑罪名。但这只是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权关注的升温,我们还有很多要做,以应对步入深水区的中国死刑改革之路。 一、目前中国可否全面着手废除死刑 当前,限制、减少最终废除死刑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特别是刑法界的共识,但该不该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废除死刑,则意见不一。 (一)相关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就当前的中国国情而言,全而废除死刑为之尚早。我国当下的刑事犯罪发生率特别是涉及公民生命的刑事犯罪发生率仍处于较高范围,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彻底全而废除死刑无从谈起。而另一种观点则觉得,我国目前就应着手废除死刑。如有人认为,死刑与道德伦理相悖,而且也不能对刑事犯罪行为起到吓阻作用,为保障死刑犯生命权,应立即废除死刑。 (二)基本立场 客观的说,从目前的中国国情来看,各方而社会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国司法实践上还没有过停止适用死刑,也相应缺乏对公众死刑观念的必要引导,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全而废除死刑。因此,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在现阶段,我们只能少杀、慎杀,将死刑的适用控制的更为严格,但不可一下就彻底废除。 二、死刑改革的根据 不管上而任何一种观点,要想对现有的死刑政策进行改革,都必须有根据的制订出一套相应的解决方案,那我们进行死刑改革到底是该从功利上考虑,还是人道,或是其他?我们现价段应从法理入手,兼顾人道功利,制订出一套符合当下社会基础,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死刑改革方案。 我们制定刑法,规定死刑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假设我们现在仅考虑人道全而废除死刑,而不考虑我国的实际社会基础,则在侧而助长了那些暴躁乖戾的不安定分子为图私利杀人越货的邪恶心思,增加犯罪数据,威胁公民安全,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而只考虑私利,即杀人偿命,一起凶杀案,结果双方都失去生命,笔者觉得这并不是个好的解决方案,因为这样只会将损失扩大化,对双方都不利,我们应考虑具体情况比如杀人动机、方式、杀人者个人情况等,再决定是否采取死刑。 所以,我们应该进行死刑改革应从法理入手,兼顾私利和人道。 三、死刑改革措施 就目前而言,司法控制是我国死刑改革的有效可行措施。现行刑法典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是模糊的,这就为不合理的配置死刑打开了方便之门。“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是死刑适用的一般化标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因人而异;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测查主观恶性,是判定死刑立即执行或者缓期执行的个别化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需因人而异。立足国情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精神,对“罪行极其严重”标准应予“严加”把控,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尺度适当“放宽”掌握,通过公正司法达致“罪行极其严重”可判死刑的“犯罪分子”被限制到极少数。 (一)“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 就危害后果而言,危害后果的性质及其程度的不同是决定适用死刑与否必须考虑的因素。基于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极刑,因此,对犯罪人适用死刑应以其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结果具有相当性为必要,即只有出现致命性结果或者其他极其严重的结果时,才能考虑适用死刑;特别是在选择死刑立即执行时要尤其慎重。 2011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指出:“将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对死刑适用标准解释的指引作用,充分发挥了司法控制对立法不足的弥补作用,彰显了我国死刑的慎杀政策。 (二)“罪行极其严重”:考查主观恶性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主客观统一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在适用死刑时强调这一原则尤为重要,并且该原则在刑法中应当明确加以规定。“罪大恶极”一方而指犯罪人主观恶性很深,不堪改造;另一方而指罪行严重,给国家和人们造成重大损害。 司法过程中,充分了解犯罪分子的罪前、罪中、罪后情况,可以得知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和人身危险性深浅,从而决定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否缓期执行。如果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不大,即可判处“死缓”。 刑法论文范文篇2 浅谈经济犯罪死刑的废除 一、经济犯罪中死刑废除的现状 目前全球有117个国家废除死刑制度,只剩下78个国家依然保留死刑制度,我们国家是这78个保留死刑制度的国家之一,死刑存废越来越多地与这个国家的人权发展水平、法制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文明程度联系密切,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的人权、法制以及文明程度的重要评判标准。作为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经济类犯罪,是1982年全国人大会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经济犯罪一词,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社会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在我国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侵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的特征:第一,经济犯罪的贪利性。一些经济犯罪只要能得到钱,就会肆意践踏法律,不把道德和法律放在眼里。第二,经济犯罪主体有较高的智能性。经济犯罪的主体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或者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更强的反侦察的能力。第三,经济犯罪的可变性。第四,经济犯罪的复杂性。首先,经济犯罪主体的复杂性。其次,经济犯罪所涉及的法律复杂性。最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犯罪的犯罪的复杂性。 二、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 随着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试图论述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刑罚的公正性。公正性是刑法最重要的价值,也是历来立法、司法、执法所追求的原则与精神,而判断一个刑罚是否公正,就是要看到其是否符合罪责相适应的原则。罪责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第二,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我国已经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谐社会必然是现代法治社会,健全、理性、高效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作为现代法治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刑事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义、平等、自由、安全、秩序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也是现代刑事法治内在的核心价值。第三,经济犯罪适用死刑违背人道主义原则。贝卡利亚在首次提出废除死刑时曾经说过:“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第四,死刑的配置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在我国虽然不断有犯罪分子因贪污、受贿、伪造货币等被判处死刑,但是经济犯罪屡禁不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死刑的适用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这需要从产生经济犯罪的深层社会经济因素来分析。 第五,废除经济犯罪死刑有利于遏制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认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体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其他部门约占,与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资金外逃。中国1988年至2002年,资金外逃额共亿美元,年均亿美元。 第六,经济犯罪的死刑问题是影响我国国际司法协助的重大障碍。西方国家以人权保障为由不向中国引渡或移交外逃经济犯罪的嫌疑人,需要加以研究。虽说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禁止死刑的客观条件,而西方的许多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极少使用死刑。面对大量经济分子一旦被引渡回国就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况,西方国家也会因此而难以与我们合作,这是十分现实的问题。 三、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立法完善 第一,及时废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从立法上及时废除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以及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复核当前我国刑法立法趋势。第二,在条件成熟时废除贪污贿赂中的死刑。贪污贿赂行为时以权谋私,用国有财产来满足其个人私欲的行为。第三,加强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既然应从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那么就应该对于仅次于死刑的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予以加强。以便更好地打击经济犯罪,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第四,完善罚金刑的适用。罚金刑作为我国一个刑种,在惩治经济犯罪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应当从刑罚手段上加以完善,即:采取高额罚金刑与易科处罚金刑相结合的手段。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我国宜采取用罚金易科自由刑的制度。 四、结语 冯亚东教授在其著作《理性主义与刑法模式》中谈到:“对于个人的邪念,我们防不胜防,但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不一国家和法律的名义剥夺人的生命,这是考虑人类生存的根本利益,根本价值作出的明智选择。”我国经济犯罪适用死刑有不合理的地方,应当在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同时,完善经济犯罪立法和刑罚适用,使经济犯罪得到适当的处罚。这样可以使我国刑法更加健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猜你喜欢: 1.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2. 刑法毕业论文 3.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4. 浅谈刑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5.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经济发展经济论文范文

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国际经济学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

引言:随着我国世贸经济组织的加入和国际经济贸易全球化、自由化、网络化的新发展,我国必须抓住机遇,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新形势下,用开拓创新的方式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范围内的快速融合,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和经济的发展呈现出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交易网络化的新势态。

(一)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

现代的国际经济正在向着全球化的方向发展,整个国际市场在经济上时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现如今各国间的经济组织、金融活动互相合作、互相影响,联系紧密,最终融合成为一个全球统一化的市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相应的全球经济管理机制和经济全球化运行的战略方针,使全球经济的经济行为得到规范,并且明确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在现代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建立了经济全球开放化的大市场,使得各种有效资源和新型技术及财力资金实现了全球范围的自由选择和优化配置。

(二)贸易自由化的新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贸易自由化的新发展,各国的经济已经同国际市场紧密相连。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各国要最大限度的解除贸易阻碍,使各种有效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成本,增加全球效益。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顺应了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为国际贸易的自由化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有效地实质推进。

(三)现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全球涌现出各种不同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组织,使现代区域经济向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四)现代贸易交易网络化的新发展

随着网络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现代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出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产生了新的网络贸易,即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借助电子信息平台进行商务活动和贸易交易,从贸易的洽谈到签约再到交货直至付款的整个交易过程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得以实现。

二、我国要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寻求经济贸易发展新突破

(一)开拓创新,提高科技产业技术

1.加大我国的科研投资力度。同发达国家对于科研方面的投资相比,我国的投入严重不足,从而制约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经济的贸易往来受到了阻碍。因此,必须加大科研事业的投资力度,大力推广和应用科研成果。

2.进而深化科技体制的改革,建立符合现代市场需要和科技发展要求的新机制,从而解决好我国的经济发展通科技发展相互脱节的问题。

3.树立创新意识,培养高技术人才,强化科研与实践结合,开创支持科研院所走进企业,从而更好的提高企业的产业技术和创新能力,加快我国企业的科技产业的技术发展。

4.改善单一的科技投资渠道,优化科技投资结构。强力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国家科技投资基金,构建多渠道的投资体系,以便更好的促进科技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规范网络贸易交易,鼓励对外贸易来往

随着网络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现代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出网络化的发展趋势,网络贸易成为开拓海外市场的主要贸易方式。但是目前我国的高级计算机和高端的网络技术人才相对比较缺乏,基础的网络设施相对比较落后,对于网络贸易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很多企业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我国的网络贸易环境和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差甚远。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网络贸易的发展,鼓励对外贸易的往来。

网络贸易作为一个全新的贸易领域,虽然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弊端,例如在贸易交易的安全性、电子合同的时效性、知识产权的防护性及贸易纠纷的处理等方面还有待于更好的解决,以上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网络贸易的平稳发展。因此,我国必须要对现代国际市场的发展保有高度的警觉,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网络贸易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和良好的规范我国网络贸易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对国际贸易关系进行参与和协调

我国在加快顺应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新发展的同时,务必要注意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对于国际贸易关系要积极的进行参与和协调,才能够更好的维护我国对外贸易的利益。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在国际关系重要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另外,我国还要搞好同周边亚太地区国家的贸易往来和金融投资关系,发挥我国政治大国的作用,积极地参与亚太地区经济问题的协调,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结束语

因此,我国要紧抓机遇,紧紧跟随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新发展,规范网络贸易交易,鼓励对外贸易来往,在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新形势下,用开拓创新的方式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试论国际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摘要: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 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应加快国内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使之更适应全球市场规则;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扩大对外贸易;注重科技发展和人力资源培养战略;树立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培育跨国公司,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经济;中国经济;影响

一、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具体表现为:(1)国际经济一体化有助于我国利用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先进技术与设备和 管理 经验。(2)经济全球化促使我国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从而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3)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比重的逐步提高有助于我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以获取更大利益。(4)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在外贸领域引资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为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外贸发展建立了一座桥梁。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从目前世界投资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引资面临许多有利条件:

第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势头强劲,跨国公司正在成为各国大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将更加频繁。

第二,由于我国经济目前增势良好,有望保持一个稳定快速的增长,这将对国际大量的剩余资本形成有利的吸引。

第三,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大批新兴国家清偿力和信心迅速下降,对外信贷评级降低,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中,流入这些国家的外资将大大减少。这些国家对外信贷评级的降低,会使我国的竞争力相对上升,在吸收西方投资中占有不断上升的优势。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机遇。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之后,我国不断进行对外开放,因而扩大了我国的对外贸易。我国经过近20年的改革 实践,对外经济贸易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最重要的增长点。近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增长速度大约为7%-8%,其中靠对外贸易拉动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百分比大约是两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我国每年1/4左右的经济增长是靠对外贸易来实现的。在此情况下,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增长,贸易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资本流动加快,并呈多元化趋势。由于可以便利的进行国际间资金的划拨和结算,从而为我国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是我国的资金余缺能在世界范围内调配,闲置的资金可以转变为盈利的资本,使我国的贸易可以不完全受制于国内储蓄和资金的积累,从而可以更好的发展对外贸易。

二、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冲击

对于中国而言,经济一体化犹如一把“双刃剑”,既为我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诸多问题。从而使我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第一,经济全球化使我国经济发生波动的可能性增加。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性的经济波动如通货膨胀、通货紧缩、金融危机等现象将通过国际经济的传递机制影响到本国。我国的市场发育不太充分,经济结构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冲击。如果国内政策不当,就有可能发生较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整个经济危机。

第二,经济全球化对国内产业和市场将造成一定的冲击。经济全球化使我国把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连结为一体,通过封闭市场来保护本国产业的做法变得越来越不可能。过去,我国凭借严格的贸易保护建立了许多本国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随着外国商品和直接投资的大量涌入,这些产业将面临外国竞争者的巨大冲击,有的产业不可避免地要被淘汰。

第三,经济全球化可能危及到我国的的经济安全。

这具体表现在:

(1)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处于空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原来具有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

(2)全球性的自由贸易规则使我国敞开自己的大门,保护自己产业和市场的能力大大削弱。

(3)我国的重要经济领域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的操纵,使还很小且不健全的市场和脆弱的民族工业处于困境。

(4)国际金融资本流动的不稳定性特别是大量投机资本的存在使我国小而不健全的金融市场更容易受到冲击。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领域引资的影响。资金是贸易的源泉,我国对外贸易要得到良好的发展,就必须很好的招商引资。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之后,从我国贸易引资情况看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第一,东南亚危机所导致的该地区对外信贷评级的降低将会使欧美国家对亚洲的贷款和投资更加谨慎,使流向亚洲的资本大量减少,从而给中国21世纪的引资带来更大困难。

第二,直接投资在发达国家间的双向流动为主的趋势在当前不会有根本的改观,同时许多新兴地区也在大力引进投资,这使中国引进外资所面临的地区竞争更加激烈。第三,拉美地区和转轨后的东欧与独联体各国也都放宽了引资政策,使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投资 热点的增加,各国竞相吸引外资,将使中国利用外资在21世纪初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

第一,从货物贸易看:科技进步推动着全球化,科技产品的贸易增长最快,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交换比率日趋不利,削弱了贸易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

第二,从服务贸易看:信息革命促进了全球化,信息密集型服务业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支柱,我国服务贸易的滞后会拖住国民经济的后腿。

第三,从加工贸易看:“产业内分工”是全球化的基础,加工贸易便是其表现形式,但我国的加工贸易处于低级阶段,难以更多地获得分工的利益。

第四,从贸易政策看:贸易和金融自由化与全球化结伴而行,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转轨,若不加快改革,贸易政策将难以适应自由化的过程。

三、我国外贸应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对策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经济作出的对策。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们应该积极作出回应,根据我国总体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出相应的对策:(1)改革应着力于制度创新,开放要着眼于提升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2)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3)提高国民素质,提高人才资源利用率。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全球化的发展的要求,才能既充分利用国际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又能抵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某些消极因素。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外贸作出的对策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前提下,制定出我国总的发展对策之后,根据我国外贸发展的具体情况,我们还应该做到:(1)发展对外投资,逐步形成自己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2)扩大外贸出口,改善外贸结构。以投资带动技术、设备、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改变以往主要依赖产品贸易出口的模式。(3)转移我国明显过剩的生产能力,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4)到境外利用外资,在当地利用直接、间接和政策性融资。(5)通过参与全球资源分配,获取或直接利用当地资源,缓解我国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约束。

四、总结

国际经济一体化加速了国际竞争,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增长。由于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空间上的距离大大缩短。面对这个国际大市场,我国参与到了激烈的竞争中来,利用自己本国的比较优势,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努力开发新技术,开拓新市场,促进了本国生产力的提高,因而我国的贸易也得到了长足的增长。

经济管理类论文范文

导语:经济管理学科是一项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基于社会视角下的高校大学生,更应该具备一定的问题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经济管理类论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摘要: 社会视角下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应从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方面进行创新性的锻炼与提升,加大学生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竞赛模式等参与度,全面提高学生问题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本文针对社会视角下高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弊端进行分析,并针对如何提高实践教学,实现现代化、专业化的教学模式提出几点改革措施。

关键词: 社会视角;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实践教学

随着高等教育创新创业理念的提出,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大学生对教学的要求,不能适应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这不仅需要大学生拥有过硬的理论性知识,更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此,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应以实践教学为主要教学方式,建立完善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水平,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社会视角的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体系构成

(一)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实践教学类型

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是经济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而在社会视角的影响下,高校经济管理实践教学应从四个方面进行分类式的综合性教学法:首先是实验,主要对学生的理解、运用、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等多方面能力进行培养,是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主要途径。其二是实训,主要以锻炼与提升学生技能为主,包括信息资料处理、外语交际、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和软件操作、业务处理等专业技能。其三是实习,主要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关键,从专业、毕业以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实现实习目的。最后是毕业论文或设计,这是实践教学中的最后环节,可充分呈现出学生能力、知识、素养等多方面水平程度,也是对实践教学效果的最后总结与评价。

(二)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狭义实践教学体系观分析

传统的教学模式相对枯燥、乏味,对培养人才起不到预期的效果,将实践教学模式融入到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中,不仅能提升教学水平,还能使学生得到更多方面的锻炼。思想解放、能力培养、技能锻炼是实践教学的主要特点,若是与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竞赛模式等相融合,会使高校经济管理实践教学更具有宏观特点。实现宏观教学体系,可提高对学生专业能力、适应能力、处理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等多方面的培养。

二、社会视角的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误区分析

社会视角的高校经济管理教学是一项周期性较长的教育工作,在教学中理念与实际操作非常重要,然而这两个层面却成为很多高校经济管理教学的误区。

(一)理念层面上存在的.误区

高校中经济管理教学理念主要是以理论传授、知识讲授为重点,却忽略能力锻炼、素质培养、缺乏实践性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以传统的灌输方式来完成教学任务,认为只要把该讲的知识都讲一遍就可以,至于学生能否明白与接受,只能看学生自己的学习能力;对教学方式缺乏创新意识,缺少互动性环节。

(二)实际操作层面存在的误区

实际操作中,缺少系统完善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认为学生只要参与操作就可以,没有对活动内容的考核与评价环节,忽略了学生的实际操作水平。教学设施与设备过于陈旧落后、甚至一些设备已经无法使用,完全不能满足教学活动的需要。认为学生参加到社会实践,实际操作技能自然就会得到提升,因此,校外实习也成为了形式。

三、社会视角的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改革措施

(一)引导学生实现理性的抽象向理性的具体发展

在实际高校经济管理教学中,多数是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种方式相结合,然而两者构成比重非常关键,对教学质量有直接影响。理论教学环节若是占据整个课堂的大部分时间,就会使实践教学环节相对减少。而实践环节作为培养学生能力的主要途径,应加以重视,并合理策划课程安排;将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进行改革,采用以实践教学环节为主的新型培养方式,使学生理性的抽象学习转变成理性的具体学习,更容易增强对知识的理解能力、运用能力。

(二)构建完善的实习基地

由于很多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实际操作存在思想上的偏差,使实践教学设施设备不健全,实习基地准备不完善、不合理,导致学生无法得到良好的锻炼。因此,高校应该加强对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视,从经费、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实践教学;建设完善的实习基地和实验室,提供较全面的软硬件系统,建立完善的模拟数据系统,借助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特点,实现现代化、专业化的实验室,并配套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提高教学模式规范性

规范的教学模式是促进高校经济管理教学水平稳步提升的关键,科学合理的教学形式可以促使教学方式方法的进步,发扬优点,改进缺点。而在建立完善的教学体系过程中,首先要转变教学观念,本着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的教学观念来更好的提高教学环节设置与计划,与时代性、变化性相结合,促进学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了解。实训环节要加强对现代技术、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培养,促使学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与变化。

(四)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与控制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需要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和机制作为基础,应当借鉴ISO质量管理模式,构建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主张通过ISO质量标准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完善质量管理文件、加强监督和考核、规范实践教学运行、搭建实践教学网上管理平台等措施,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事实上,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需要各高校建构符合自身校情的实践教学评价指标,落实质量评价工程以真正实现实践教学培养之目标。

四、结语

社会视角的高校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体系包含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针对人才培养在理念和实际操作层面存在的误区,提出在理念上要辩证地认识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在实际操作层面要多管齐下,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作者:杨敏 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胡树林,李姝影,赵发兰.基于知识管理的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32(5).

[2]朱清华.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5(4).

一系列深层变化正在汇聚成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1、从供给侧来看,我国完整的产业体系还在、强大的生产能力还在,生产体系的完备性本身就彰显出独特的优势。

2、从需求侧来看,前期压抑的一些消费行为后阶段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回补,线上新型消费方兴未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消费潜力会逐步释放。

3、从经济结构来看,以新产业、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新动能逆势增长,以电子商务、在线学习、远程问诊等为代表的线上经济表现活跃,产业升级持续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扩展资料:

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经历了无数次狂风骤雨的冲击,中国经济仍然具有资源潜力巨大、内生动力充足、发展活力强劲的特征,具有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大势。中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比较好地控制住了疫情,这为恢复经济增长创造了条件。

面向未来,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凝聚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的精神力量,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就一定能够推动中国经济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人民论坛: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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