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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痕迹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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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痕迹论文范文

刑法具有保护价值与保障价值,而刑法保障价值作为刑法保障功能之价值彰显,具体表现为刑法保障国民利益价值和刑法保障被告人特定利益价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刑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各种工业和城市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前,超标排水、排气、排污、重金属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 ,打击环境犯罪,用法律途径惩治环境犯罪行为,促进我国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刑罚迫在眉睫。因此,本文将在分析当前我国环境犯罪相关刑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做进一步的研究,以为打击、惩治环境犯罪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环境犯罪;刑法;问题完善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障,然而当前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已经给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相关刑法,既能充分发挥刑法在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 教育 、震慑、惩治作用,又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环保意识、规范环境保护行为。然而当前我国相关的环境刑法还不完善,其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彻底。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相关刑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重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由于人类前期的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索取和破坏,导致当前雾霾、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使得很多国家纷纷走上了通过立法来打击环境犯罪的路子。因此,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我国当前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也带来了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来改善当前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提出了一些环保策略,对改善生态环境有所帮助但效果有限,导致我国的生态环境仍然在不断恶化,环境污染问题正逐步由城市向农村扩展,污染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研究表明,生态环境破坏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水土流失、酸雨等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环境犯罪行为,离不开环境犯罪刑法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环境相关法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国相关刑法的完善已经迫在眉睫。

二、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客体、保护范围不明确

在对我国当前环境犯罪相关法律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法律中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的界定十分不明确,有时甚至存在无法确定环境犯罪客体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离不开传统的立法模式,由于当前我国相关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仍然采取传统的立法模式,而环境犯罪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最终导致环境犯罪客体界定模糊的问题。此外,我国环境犯罪的保护范围也不明确,我国当前的环境犯罪刑法虽然对常规的环境违法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却对水土流失、噪音污染、非建筑引发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处理一些环境犯罪行为过中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

(二)归责不科学

当前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归责方面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并缺乏有效的追责机制。虽然我国社会各界对环境犯罪行为都普遍持有一种批判的态度,然而对环境犯罪的惩治方面仍然存在低限度处罚的问题,甚至对于一些环境破坏行为就采取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措施一了了之,而没有严格的明确责任。这些现都,不利于保护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反而为一些个人和企业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带来了可乘之机,必然会导致我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犯罪行为的不断加剧。

(三)对环境危险犯规定不足

一般而言,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是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法律来界定环境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然而由于环境犯罪具有持续时间长、行为持久性等特点,必然导致以此来惩治环境破坏行为不但根本无法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目的,而且还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及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扭转的影响。当前,我国这种事后处理的环境犯罪刑法模式使得刑法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方面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危险犯方面的规定,明确环境犯罪的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立法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在充分调查和研究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现行的环境犯罪刑法将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同等对待处理,这根本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实际需求。从本质上而言,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环境犯罪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而言要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更大、更深远。因此,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这一规定根本无法体现对环境犯罪的惩治决心和重要威慑力,导致对环境犯罪的处理可操作性差。此外,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对一些环境犯罪行为的相关罪状存在描述迷糊、界定不明确等一些纰漏和问题。

三、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相关思路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保护客体及保护范围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当前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保护客体、保护范围界定模糊的现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首先要明确界定犯罪客体和保护对象,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在保护当前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职能和有效作用。其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还要进一步扩大对环境保护的范围,特别是针对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出现的新的破坏环境的问题。环境犯罪刑法只有,不断的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层面寻找新的突破口,才能够真正的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和有效性。

(二)明确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环境问题不断突出,一些个人和企业环境破坏行为和环境犯罪屡教不改,部分社会个人和群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些现象的存在与环境犯罪刑法打击力度不够、归责不明确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导致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根本无法充分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作用。因此,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必须进一步明确对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效果。

(三)增设危险犯的规定

危险犯,即“以行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险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没有对危险犯的相关规定,而增设对危险犯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预防以破坏结果来规定犯罪而带来得对环境破坏不可扭转的损失。在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增设危险犯的规定,能充分发挥刑法对环境犯罪的预防作用,可以在环境破坏最终结果发生前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遏制,以达到达到惩治环境犯罪的目的。

(四)设置独立立法体例

通过对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并没有对环境犯罪设置独立的犯罪类型,而将环境犯罪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混为一体,这必将会影响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因此,我国必须采取对环境犯罪独立立法的相关措施,基于环境犯罪的本质及特点出发,通过独立立法来加大环境犯罪刑法的威慑力和法律效力,以充分发挥其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总而言之,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环境犯罪刑法才能够应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出现的环境问题,才能真正的起到提高人们环保意识,打击、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重要目的。

[参考文献]

[1]李立明.目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现状及其研究对策[J].上海 财经 学院,2013,13(09):116-126.

[2]张文丽.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完善的重要性[J].江苏经济管理学院,2011,13(05):118-125.

[3]王关媛.我国环境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J].吉林财经学院,2012(07):120-126.

[4]徐梅玉.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着力点论析[J].湖北工商学院,2012,13(11):119-124.

[5]李立旺.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完善的有效途径探讨[J].浙江经济学院,2011,11(15):132-136.

一、将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食品安全犯罪既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犯罪则主要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无论从质上还是量上考察,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公共安全的破坏显然重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因此,将食品安全犯罪归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更符合其罪质,符合刑法对于食品安全保护的目的,实践中能更有效的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打击。

二、扩大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行为

《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的包装、加工、运输、销售等一系列环节设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对有可能会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而目前刑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只体现在生产、销售环节,其他方面在刑法中并没有体现。实际上在食品流通的其他环节同样可能发生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扩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客观行为,从单一的生产、销售行为扩大到包括包装、运输、贮藏等一系列行为上,从而更好的全方位对食品安全进行刑法保护。扩大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本罪的打击范围。

三、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形态包括过失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立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对社会公共安全犯罪规定了过失危险犯。美国食品安全犯罪普遍遵循这个原则。这种责任原则不要求原告明确证明缺陷的存在,并且原告不需要证明产品缺陷是造成损害的原因。在我国,故意犯罪占较大比例,因为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不法生产经营者为谋取暴利而人为造成的。但是因过失行为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事实应引起我们的关注。食品安全犯罪不能只惩罚故意犯罪。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除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外,因重大过失引起的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只能间接适用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食品犯罪的主观罪过包括过失,那么,我们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将更加全面有力。

四、细化罚金适用标准

《食品安全法》中罚款标准是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的不同而确定不同幅度的罚款。采取特定数额制和倍比制两种立法模式,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也可考虑采取同样的立法模式加以规定。

(1)设置食品安全犯罪罚金的最低数额。原则上罚金的数额应高于食品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罚款数额。(2)对罚金刑量刑幅度细化,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客观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是否为累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防止出现量刑的畸轻畸重,实现食品安全罪责刑一致。(3)针对自然人犯罪与法人犯罪设置不同的罚金刑体系。法人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数额要高于自然人犯罪的罚金数额,以区别对待,实现不同的惩治效果。

五、增设资格刑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从事食品安全犯罪的可能性,必须增设相应的资格刑。《食品安全法》中虽规定了资格处罚措施,如吊销卫生许可证、停止生产经营等。这种打击和威慑效果明显不足:行政处罚措施力度小,且没有具体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期限的限制。

鉴于食品安全犯罪往往是滥用自身的某些资格和优势实施,因此,对食品安全犯罪资格刑进行设置时,从业禁止等资格刑可适用于生产经营者;强制破产可适用于单位。根据犯罪的情节不同和危害后果严重程度,对食品安全犯罪人处以禁止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不同期限的刑罚。在具体设置资格刑时,要针对不同种类的犯罪,选择相适应的资格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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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犯罪人具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女性犯罪人除具有一般犯罪人所具有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因素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女性犯罪心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提及女性,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善良、温柔、贤淑,然而古往今来都不乏“坠落天使变恶魔”的 故事 。在现代社会,女性已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妻子”“母亲”“女儿”的角色,她们正逐步走出家庭,走向社会。然而,女性在取得成就和地位的同时也出现了违法犯罪日趋增多的问题。也许是无知让她们误入歧途,也许是物欲让她们坠入深渊,也许是畸爱让她们迷失方向,每一起女性犯罪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背后都有她们特殊的心理过程。本文在近年来女性刑事案件办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女性犯罪特点及犯罪心理,希望能为预防女性犯罪提供思路。

关键词 犯罪 情感 心理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1-283-02

一、基本情况

从案件类型来看,女性犯罪罪名较为集中,主要为侵财型犯罪(盗窃、),故意伤害、性犯罪和毒品犯罪。据统计,上述四类犯罪约占我市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50%以上。女性由于体力上明显弱于男性,心理上胆小怕事,因此多实施轻体力、隐蔽性的智力型犯罪,较少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时,女性属于弱势群体,多为被保护对象,因此社会上对女性的警惕心理容易降低,女性更为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并且女性也善于利用该性别优势,因而女性实施等侵财犯罪活动与男性相比容易得手。

从受 教育 程度来看,女性罪犯多集中于小学、初中 文化 。文化程度是影响犯罪机率的重要因素之一。文化教育对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文化程度低则认识水平也相应较低,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性格偏激、狭隘,遇事容易感情用事,易采取片面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受教育水平与法律意识水平成正比,低文化水平人群多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再者,受教育程度低者过早地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因认知水平有限,不能明辨是非,容易受到他人的唆使、欺和利诱而走上犯罪道路。最后,文化程度低导致找工作受限,迫于生计,也有女性走上盗窃、卖淫的犯罪道路。

从犯罪频率上看,女性罪犯基本为初犯,累犯和再犯的几率较小,累犯的情况主要发生在盗窃、、贩毒案件中。

二、女性犯罪特点

(一)情感犯罪居多

女性是天生的情感动物,感情细腻、丰富、敏感,且多为感情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女性控制感情的能力明显不足,情绪稳定性差。司法实践中发现,许多女性暴力犯罪的动因源于情感问题,她们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发生了扭曲,犯罪对象也多为她们感情的倾注者(如丈夫、情夫,近年来针对第三者的暴力犯罪有增多趋势)。当女性对某人倾注了感情,做出了牺牲,换来的却是冷漠、打骂、背叛、甚至抛弃时,女性往往会产生愤怒、嫉妒、仇恨心理。该些负面心理如没有畅通的排解 渠道 ,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在强烈刺激下,仇恨的洪水就会冲破理智的闸门,从而产生残酷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报复行为。

(二)加害者受害者难分

在很多案件当中,女性犯罪嫌疑人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两者之间存在转化过程。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女性在受到伤害后(例如家庭暴力、丈夫婚外情等),通常会委曲求全,希望以此挽回感情,但现实又常事与愿违。当负面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转化为强烈的报复仇恨嫉妒心理,在该心理的驱使下,部分女性实施了暴力犯罪。另外,一些青少年女性在本应茁壮成长的年纪,因缺少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爱和正确引导,走上犯罪道路;再如一些被性侵害的女性,因无法承受来自社会、家庭的压力,自暴自弃,最终身陷囹圄。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法律上,她们的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法意;但情感上,她们本身也是受害者,有“情有可原”之处,社会应当弥补对她们缺失的关爱。

(三)多团伙作案,女性在其中扮演从属性角色

在封建社会时期,儒家思想要求女性“在家从父、嫁夫从夫,夫亡从子”,因而女性不具有独立的社会地位,这主要是由其生理、心理特点所决定。现代社会,女性仍对男性表现出强烈的依附性。女性多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同时她们一般不是主犯,多带有胁从、被教唆、帮助犯的特点。

三、女性犯罪心理

女性犯罪多由于安全需求(如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情感与归属需求(如爱情、婚姻)、尊重需求(如成就、地位)未被满足而实施过激行为,以致触犯刑律。以下着重分析几种常见的女性犯罪心理。

(一)嫉妒、仇恨、报复泄愤心理

相比较男性,女性一般承担更多的家庭职责,投入在家庭建设上的时间和心血也更多,因此女性对于婚姻家庭的期望和重视程度远超男性,一般表现为希望婚姻延续、家庭幸福。但现如今婚外情现象日益蔓延,使得部分家庭陷入情感危机;家庭暴力现象仍屡禁不止,为女性犯罪埋下不定时炸弹。

1.家庭暴力

封建时期男子凌驾于女子之上,认为可以对妻子随意打骂,该种思想至今仍有残余,尤以农村为甚。执法机关一般不插手普通家庭纠纷、居委会村委会不管也是常态,这也导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长期处于无助境地。加上性格懦弱、经济不独立,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妇女受到家暴后常选择默默忍受,这又进一步助长了丈夫的暴力倾向。当仇恨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性格偏激者会产生“鱼死网破”的复仇心理,此时琐碎的小事就会触动“情绪的扳机”,用她们特殊的方式发泄对婚姻的不满,因此我们看到弱女子身上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大案。

2.婚外情

除了家庭暴力外,夫妻之间的不忠实也是造成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当今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正在弱化,诱惑因素逐渐增多,一些人产生了扭曲的婚恋观,对家庭不负责任,纵情过度,男性在该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心理学上认为女性的原则性、精神性较强,对婚姻的期望值也高于男性,因此一旦婚姻家庭出现变化,女性极难接受变故,心理极易发生扭曲,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原则,以求精神上的慰藉。此类案件中,被害者多为丈夫或情夫,但近年来“原配怒杀小三”的恶性犯罪增多,影响恶劣。杀死情敌固然存在一时激情冲动犯罪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对扫除障碍、恢复原有家庭生活的向往。同样的,作为第三者的女性,也会因为被冷落、抛弃而产生仇恨心理,或是出于为自己的感情扫除障碍的目的,采取极端的 方法 解决感情问题。 (二)逞强斗狠心理

心胸狭窄、小心眼也是女性的标签之一。心胸狭窄的女性自我排解情绪的能力普遍差,极易产生争强好胜心理。平日细小的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如没能及时化解,容易形成积怨以致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例如我市2011年发生的一起恶性杀人案件,邻里间因琐事产生纠纷,长期不合。案发当日,母亲、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共同商议如何报复,并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傍晚在家门口遇到被害人一家后,儿子、母亲、女儿、儿媳分别持匕首等工具共同打击手无寸铁的被害人,最终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数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最终上述几人均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这种因邻里纠纷而导致的恶性凶杀命案并不多见,而全家人一起作案更是罕见。双方多年的恩怨,难解的怨气,酿成了一个人间惨案。该案件三名女性罪犯的犯罪动机外表上看只是个“气”字,其实质是心中没有法制观念,因为某些微小利益受到侵犯或者受到损害便放纵宣泄,逞强斗狠,走上犯罪道路。

(三)铤而走险心理

在现代社会,女性在继续相夫教子责任的同时,也部分地承担起了家庭供给,更有单亲妈妈等群体几乎需要独自供养家庭。然而,女性在就业、待遇等方面极易受到歧视及不公正待遇。部分女性无一技之长,无固定职业及住所,缺乏生存能力,为生计容易为财而铤而走险,实施盗窃、、色情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爱慕虚荣、急功近利心理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投入最小、利益最大”的功利性也潜移默化着民众的价值观,女性爱攀比、好嫉妒的性格特点更加剧了这种现象。当现实与理想无法平衡时,部分女性迷失方向,有的走上盗窃、、贪污、受贿的不归路,有的贪婪地出卖肉体换取不义之财;有的甘愿做第三者,埋下犯罪隐患。心理学研究分析,女性的意志力弱于男性,在具有同样的接触钱财物的情况下,女性更容易为贪婪所侵袭。并且,女性的认知系统较为薄弱,很多时候都是以自己的低级需要和直接 经验 为标准,因此很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诱惑,从而沦为他人的犯罪工具。

(五)自暴自弃,放纵心理

女性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不如男性,因此在遇到挫折、创伤后容易颓废,产生消极厌世情绪,进而“破罐子破摔”走上犯罪道路,该种情况在性犯罪中多见。对于性过错,社会对女性的批判明显多于男性,在强大压力面前,一些女性不敢、不愿、甚至不能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继而产生自暴自弃心理,沦为卖淫女,进而极有可能演变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者。

(六)无知、盲从心理

该种情况多发生在未成年女性,该群体在世界观和价值观未完全形成时即接触社会,从而误入歧途。

女性犯罪虽然在绝对数量少远低于男性犯罪,但其上升势头明显,其对于家庭、社会的影响不容小觑。通过对女性犯罪心理的分析,针对不同的犯罪心理,设计不同的应对策略,可以为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提供思路。笔者倡导在社会上多些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多打温情牌、亲情牌,及时对负面情绪进行疏导、化解,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诱因。当然,女性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减少和预防女性犯罪同样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从女性自身、家庭、社会多管齐下,将保障女性权利的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女性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社会各类事务中来,但是与此同时也导致女性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女性犯罪者进行了心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防范措施。

关键词 女性犯罪 心理分析 防范措施

作者简介:瞿业,六盘水市广播电视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240-02

在家庭和社会之间存在着一条重要的维系纽带,那就是女性,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心理特征相对于男性来说,最突出的在于富于更多的情感,因此女性的神经系统兴奋程度更高,在受到刺激时很容易产生各种敏感的反应。基于此,女性的犯罪现象要比男性少很多,不过一旦女性成为罪犯,将会造成极为严重的情节。最近几年以来,女性犯罪行为逐渐增加,阻碍到了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研究女性犯罪心理,提出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成为了现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

(1)暴力犯罪。相比于男性来说,女性暴力犯罪的现象要少很多,不过随着妇女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社会活动中的参与范围越来越大,女性暴力犯罪行为也在逐渐增加,特别是现阶段女性故意伤害及杀人犯罪等问题愈加严重,而被伤、被杀对象则主要为丈夫,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被动性。(2)财产犯罪。相关调查资料表明,女性财产犯罪的概率也有上升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盗窃、贪污及罪等,该类犯罪是女性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3)性犯罪。在整个女性刑事犯罪案件中,性犯罪的比率最为突出,并且严重腐蚀到了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其主要特点为流动性、隐蔽性及依附性等,主要表现为聚众淫乱、引诱或容留妇女卖淫罪等。

(二)女性犯罪的具体特点

(1)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具有被动性。虽然目前社会发展中强调男女平等,但是由于男权主义仍然在家庭关系中广泛存在,家庭暴力问题的频繁发生导致很多妇女无法再继续忍受虐待,一部分女性并没有通过法律形式维护自身权益,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女性犯罪的主体具有年轻化、高文化程度的特点。有调查研究发现,女性犯罪的特点越来越趋近于男性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的犯罪在逐年增加,而且女性犯罪存在年轻化的特点。(3)女性犯罪的手段具有明显的欺性。由于性别差异,女性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通常都不会直接采用暴力手段,而是通过、投毒以及盗窃等方式来达到犯罪目的。(4)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依赖性。由于女性受到生理条件的局限,在体力上弱于男人,因此在社会中是一类较为弱势的群体,所以很多女性犯罪人多会为男性犯罪人进行踩点或者为其提供更多的犯罪工具,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依赖性,经常会出现在一些团伙犯罪当中。

二、女性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分析

(一)家庭因素

(1)一部分女性在家庭成长的过程中形成了明显的人格缺陷。相关部门研究发现,在一些家庭关系比较紧张,甚至是在一些关系破裂家庭中成长的孩子,性格都存在冷漠、阴郁等特点,而很多少女为了逃避家庭带来的不愉快,过早的在社会中游荡,想要从中寻找更多的安慰,不过由于其在社会中接触了很多不良因素,最终导致犯罪心理的形成。(2)家庭暴力可以说是家庭美满生活的腐蚀剂,同时也破坏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颗定时炸弹,很容易造成婚姻的破裂,子女在此时会受到严重的伤害。而在农村,发生家庭暴力的概率要比城市高很多,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在这些家庭中的女性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地位较低,受到丈夫的打骂是经常的事情。一部分男性由于受到男权主义的影响,认为丈夫永远要比女性地位高,可以随便打骂妻子,甚至于一些女性觉得在遭受到暴力虐待之后是一种家丑,难于对外人启齿,因此一旦这种伤害超出妇女的忍耐底线,她们都会直接通过伤害或者杀害的方式来反抗丈夫,从而形成犯罪。

(二)社会因素

(1)社会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传统的观念中存在“男尊女卑”的思想,而且儒家文化中推崇女性要“三从四德”,千百年来压制着女性的自由发展,导致很多女性的心理遭受到长期以来的压制。(2)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观念遭到了彻底的颠覆,逐渐开始塑造现代新型女性,导致很多女性产生了强烈的“高消费”欲望,很多女性的“拜金”行为明显,她们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和财富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3)外界传媒的不良诱导也是女性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尤其是一些黑色反动的、黄色淫秽的文化传播,直接影响到了女性正常人格的塑造和形成。

(三)个人性格因素

从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自身因素来看,通常可以分为不良心理、变态心理以及精神疾病症状等三个大类。其中不良心理主要表现为情绪遭受长期的压抑而变得暴躁,产生较强的报复心,还包括较强的贪婪欲望及明显的自私心理等。另外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刺激了社会的整体消费水平,一些妇女为了贪图享受、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逐渐产生了严重的贪婪心态,导致其愈加爱慕虚荣,使得其为了尽可能的满足自身产生的畸形需要,不惜采取犯罪手段来谋取利益。此外,还有一部分女性在刚开始时通常都处于被害状态,但是由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维权意识淡薄,逐渐在后期从被害者的身份转化为害人者,伴随着其强烈的报复欲望最终发生犯罪行为。

(四)个人生理因素

在女性犯罪中最为常见的类型为性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女性个人生理因素的影响。首先,与男性相比,女性的青春期变化要早一到两年,体内的雌性激素分泌量多于男性的雄性激素,因此会过早的对异性产生更为敏感的体验。其次,生物学上认为,当女性在处于月经期、怀孕期以及绝经期等各个生理周期时,会直接对其生理状况及心理状况产生影响。除此之外,一部分女性还会由于植物神经的紊乱,导致大脑皮层失调,很容易产生心烦易怒的情绪,一旦受到不良刺激,将会大大增加女性犯罪的几率。 三、女性犯罪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女性心理知识的教育力度

女性犯罪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并且会给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 反思 。因此,应该将加强女性心理知识的教育力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要加强对女性进行 心理 健康知识 的教育力度,通过开设一些专业课程及相关讲座等,推广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橱窗等各类型的宣传媒介,营造女性心理健康知识教育的良好氛围。另外,还要加强女性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咨询及治疗机构的建设,在市场机制的促进下,促进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并不断扩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队伍。要充分的认识到,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离不开人的努力,因此提高教育团队的素质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在保证数量的同时,针对现有的教育工作人员,大力开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必要技能的培训工作。最后,还应该不断完善女性心理健康的测评制度。通过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女性心理健康测评工作,不断的从信息反馈中寻找问题、改正问题,确保心理教育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二)加强女性思想水平的认识程度

一方面,要重塑妇女的传统观念。中国儒家文化自古以来推崇女性应该“三从四德”,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发展。随着新时代发展过程中带来的变化,女性婚姻遭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大部分女性犯罪就是因为在处理家庭婚姻矛盾时发生的,因此如何正确解决家庭矛盾已经成为了这些女性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所以,现阶段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倡导女性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在遭受到家庭暴力的破害时,在面对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诱惑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一部分女性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而改变这些女性的思考方式也是一个重要任务,帮助女性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确立新的生活目标,有利于降低女性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对女性犯罪个体进行心理治疗

针对女性犯罪个体,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进一步加快相关心理矫治机构例如劳教所、戒毒所以及监狱等的建设,同时要做好犯罪个体的心理治疗工作。由于现阶段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很多机构没有深刻的认识到心理治疗的重要性,严重缺乏专业的心理治疗人员,针对这种状况可以加强与大专医学院校以及医院等的合作力度,配合社会力量来做好女性犯罪个体心理治疗工作。另外,我们要不断的更新和借鉴现阶段心理科学的相关知识与原理,根据我国女性犯罪个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用,尽可能的起到改善女性犯罪心理治疗的效果。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女性犯罪个体的心理治疗并不是特殊的治疗,其与一般心理治疗的本质是一样的,在治疗过程中我们不应该把她们当作犯人来看待,而是应该将其作为病人,尊重她们的人格,与他们友好沟通,建立融洽的治疗氛围,增强她们的自我整合能力,改变她们的心理结构,使其逐渐对其生活方式感到满意,从而改善女性犯罪个体的心理状态。

四、 总结

总而言之,女性犯罪需要得到社会各界长期的关注。本文主要针对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女性犯罪心理进行了分析,因此女性犯罪的预防措施难免会受到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实际研究工作中一定要更加全面、更深层次的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的预防并减少女性犯罪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魏颖.试论女性犯罪的成因及预防控制.法制与社会.2009(8).

[2]肖兴政,郝志伦主编.犯罪心理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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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金玲编.社会转型中的妇女犯罪.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

[6]王骏.新时期女性犯罪原因论.鄂州大学学报.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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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类论文题目

痕迹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这声、这名,便是痕迹。其实万物皆如是。——题记 春蚕死了,却留下了华丽的羽裳;那羽裳便是蚕的痕迹。夏荷残了,却留下了溢清的芬芳;那芬芳便是荷的痕迹。秋菊谢了,却留下了“人比黄花瘦”的感伤;那感伤便是菊的痕迹。冬梅落了,却留下了“玉雪为骨冰为魂”的风骨,这风骨便是梅的痕迹。 当雪花满天飞舞;当空中云卷云舒;当大海潮起潮平;当庭前花开花落;大自然用昼夜四季向我们诠释更替,又让万物都留下它们自身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痕迹。这其中,最醒目的还应数人类的痕迹。 说起人类的痕迹,自然而然地便会想起一连串光辉的名字,一连串辉煌的成就,宛若碧天里的星星,夺目,绚丽。 屈原“怀白壁自投汨罗以死”;那忧愁幽思的《离骚》是他的痕迹。那“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愤慨亦是他的痕迹。他文学的痕迹,更是他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尚品德的痕迹。 杜甫穷死在湘江上的一条小船里,那悲天悯人的呐喊:“安得广厦千万间”是他的痕迹,那推己及人的关照:“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亦是他的痕迹。他诗赋的痕迹,更是他关心人民、忠君爱国的痕迹。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痕迹;《红楼梦》是曹雪芹的痕迹;《最后的晚餐》是达·芬奇的痕迹;戈壁中的绿洲是席宝力皋的痕迹…… 高楼大厦是建筑师的痕迹;华冠丽服是服装师的痕迹;救死扶伤是白衣天使的痕迹…… 不禁要思考,什么才是我的痕迹?与这茫茫大千世界相比,顿感自身甚是渺小、微不足道。但是我相信,我也是有痕迹的,属于我的痕迹。掉下的第一颗牙齿,那是成长的痕迹;第一次在年龄一栏填18岁,那是成人的痕迹;迈出象牙塔的第一步,那是成材的痕迹。当我走上工作岗位,我还会留下新的痕迹。 我依然是我,一个渺小的我,于人海中留着我的痕迹,也许没有人察觉,没有人在意,更不会彪炳史册,但他都存在着。痕迹 泰戈尔曾说:“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是鸟已飞过。”但我更觉得,天空中多少会有所痕迹的,只是不易察觉罢了。因为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万物皆如是。人生,总要留下些什么——痕迹 岁月如同一条白色的长绢,无数的人从上面流过,他们都在上面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痕迹:有简单而深刻的素描,有浓重却衬托素净的山水,有艳丽多姿的水彩,也有永葆光鲜的油画。不同的痕迹表现出别样的人生。 留下素描的是默默无闻中被人们铭记的人。当张秉贵的“一把抓”为人称道时;当李素丽的热情被人赞扬时;当王进喜的铁人精神让人感动时,他们已留下了属于自己的一笔。他们甘愿在小岗位上工作却不甘愿就此平平无奇,他们在平凡的位子上也放出光芒。当电视中一次次的出现因为救人而牺牲的人时,你也许不会记得他们叫什么,但你一定不会忘记他们所做过的事。像素描一般简单而深刻的他们,不会被人们忘却。 留下山水的是豪放飘逸中被人们铭记的人。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时,看似安逸闲适的生活中也透露出陶潜对世间的忧虑与无奈。曾经为官的他,也有满腔报国之心,但是“融”不进昏暗官场的他也只好向往桃花源了。“斗酒诗百篇”的太白何尝没有大济苍生之志,但满腹经纶的他却只被玄宗看中了诗词技艺,“谪仙”之名虽好,奈何于济天下无用,太白也只好饮酒狂乐。像山水一般以浓重衬托素净的他们,不会被人们忘却。 留下水彩的是华丽浮世中被人们铭记的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李煜多情婉转的词流传千年,多少人为他的情、他的愁而唏嘘不已。作为皇帝,李煜保护不了自己的江山、自己的子民,那份无奈,那份迷茫,甚至于那份愤恨,他只能融于他的诗词之中,用他的笔、他的字,记录下他的悲与痛。世人多予他骂名,却又有几人真正理解他,或许,李煜生为诗人更适合,皇帝,他做不了。像水彩一般艳丽多姿的他,不会被人们忘却。 留下油画的是无限辉煌中被人们铭记的人。他们的贡献是伟大的,他们是为人类开辟了一个时代的人,如牛顿之于物理,居里之于化学,沙翁之于文学,南丁格尔之于医学。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如超脱常人一般的存在,贡献自无可非议,不止今时今日,千百年以后,他们仍会被人类纪念。像油画一般永葆光鲜的他们,不会被人们忘却。 白绢永无尽头,上面的痕迹也在不断的增加与消磨中继续前进,已过去的痕迹,我们无法去改变,而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决定我们要为绢上留下怎么样的一笔,才能让我们也像如此一般被铭记。自己的痕迹 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题记 凝望天空,感受时光的匆匆流去,有些怅惘,有些伤感,如何才能挽留那逝去的青春?于是,我踏上了寻觅的旅程。 走过草地,看见了脚下的枯草。当我感叹它生命逝去的悲凉时,枯黄的小草却在告诉我:它也有过青的痕迹。“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它还在延续自己的痕迹。 来到小溪边,水很清澈,一颗颗圆滑的鹅卵石静静地躺在河底。我感叹它生命的沉寂时,溪水碰击鹅卵石发出的声音却在告诉我:它也游览过名川大海,也在惊涛骇浪中打拼过。它表面的那些斑痕,难道不是最好的证明? 经过一片树林,我看到一只小小的蜗牛。我感叹它脆弱的生命时,它身后那段长长的水迹却在告诉我:它也有努力过的痕迹,它不顾自身的弱小,前方永远是它期望的彼岸。 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有属于自己的痕迹。 何处有我的,属于我自己的痕迹? 小草告诉我,那天真快乐的童年,难道不是你青涩的痕迹? 卵石告诉我,自己擦干眼泪,难道不是你坚强的痕迹? 蜗牛告诉我,那张高分考卷,难道不是你努力过的痕迹? 是啊,那是属于我自己的痕迹! 岁月的流逝,不能掩埋我自己的痕迹。看见太阳,我知道自己笑过;看见霏雨,我知道自己哭过;看着自己,我知道自己成长过。欢乐和笑声,悲伤与眼泪,都是我成长的痕迹,都是属于我自己的痕迹。

流星划过的痕迹 “528÷210=?”!唉,又是算术,算都算烦了。 突然,我抬头一看,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金光从天空中慢慢地划过来,我对着流星许愿:“我要变成一颗流星!”不知不觉,我眼前一片迷蒙,过了一会,我感觉身体越来越轻,渐渐地,我飘了起来。 地球仿佛被我踩在脚下,无数的灯火排成一排,好像在给我指路。我继续朝着灯火排成的队行走去,慢慢地,下面的景物越来越小,直到看不见为止。 这时,我的脚着了地,原来,我站在一片云彩上,我赶紧找了个位子坐下来,我旁边,有好多好多小星星 ,突然,星星总管大叫到:“1296过来”,只见一颗小星星面带微笑,高兴地走过来。这下把我给弄糊涂了。便问身后的那颗小小星星,小星星说:“我走过去,有一条通道,坐在通道里面,会顺着通道滑下去,人类会看见我们,并会向我们许愿” “真的吗?”“不你,我听大人说的”。 “那坐着通道又会去哪儿?”“当然是去一个好玩又有趣的地方,”我立刻满心欢喜起来。 “1297过来”,“到我了,到我了”我激动地喊着。来到场地,果然像小小星星说的那样,有一条通道,星星总管说:“你有什么愿望吗?”“有,就是再坐一次通道。”“孩子,那是不可能的、、、、、、” 他微微一笑,让我坐上通道,随着下坡速度的加快,一股清凉的风从耳边吹过,我看到有千千万万个人向我许愿,那种快乐是用语言无法表达出来的,只有亲身体验才知道。 渐渐地,我看见一个黑洞,害怕自己掉进黑洞里,便挥舞着双手,想努力抓住通道两边的什么东西,使劲向上爬。最后,我还是掉了进去。 这时,只听见“扑腾”一声,我从梦中醒来,才知道是一场梦。此时,我才体会到老总管说的话,也知道,美丽就在那一刻,再也回不来了,这,是流星划过的痕迹。

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空云卷云舒。凝视着时光的匆匆流去,有些怅惘,有些感伤。如何才能挽留那逝去的青春?于是我踏上了寻觅的旅程。走过草地,看见了伏埋的枯草。当我感叹生命逝去的悲凉时,嫩绿的青草却在告诉我:它也有过青的轨迹。“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它还在延续自己的轨迹。漫步于小溪,清澈的溪水一见到底,一颗颗圆滑的鹅卵石静静地躺在河底。我感叹它沉寂的生命时,溪水碰击卵石所发出的清脆声音却在告诉我:它也浏览过名川大海,在惊涛骇浪里打拼过,它那被磨打去的尖尖的棱角,难道不是最好的证明?经过一片小树林,我发现一只小小的蜗牛。我感叹它脆弱的身躯时,它身后的那一段长长的水迹告诉我:它也有努力过的轨迹,它不顾自身有多么弱小,前方永远是它胜利的彼岸。我被这顽强的生命震撼哑然失声。我驻足了,我不敢再前行,因为它们都在大声地向我宣告:我有自己的轨迹!是啊,圆明园的残垣是那么无力,却在赫然昭示着自己灿烂过的痕迹;中国晚清落后无能,但也有过唐宋鼎盛时期繁荣的轨迹;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给我国传统文化铺垫了前进的轨迹,而人类文明的发展又成为世界进步的轨迹。何处有我的,属于我自己的轨迹?小草告诉我,那天真欢乐的童年,难道不是你“青涩”的轨迹?卵石告诉我,哭鼻子时自己抹干眼泪,难道不是你坚强的轨迹?蜗牛告诉我,拿到满分考卷的时候,难道不是你努力过的轨迹?是啊,那是属于我自己的轨迹!岁月的尘埃不能掩埋我自己的轨迹。看见太阳,我知道自己笑过;看见雨,我知道自己哭过;看着自己,我更明白自己成长过!欢乐和笑声,愁苦与眼泪,都成为我成长轨迹中靓丽的风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对于未来,我更加自信。有一天,我会骄傲地说:“看,那是我的轨迹。”

论文知网查重痕迹

知网查重有的时候会留下记录,会在检测报告上留下上次的查重率和上次的查重时间。但是有的是没有的,所以这个是不确定的,但对论文是没有影响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一般知网检测后都会在数据库中收录,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做为1完善的论文检测数据库,知网使用的比对数据库既是自己的论文数据库,如果我们想知道参考的文章是否在知网数据库里面,那么指要登入知网查重网站,在相关类别下查询对应的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该篇论文,如果可以找到对应的论文,那这篇论文本身就收录在知网数据库里面。

论文查重完后我们需要对知网的论文数据库是否包含在数据库里面而进行了解,答案是不准确的,一般我们使用知网对论文进行查重时是不会将论文保存的,因为是我们的个人知识产权,并非知网的,这个时候知网是不会收录到数据库里面的,那么知网是怎样把论文收录到数据库的呢,实际上跟我们查重无关联,而是与某些期刊以及杂志签订了协议,当相应的杂志发表期刊时,知网把对应的论文收录到数据库,然后再系统里面同步升级。

假如我们在提交给学校前事先对论文进行检测,那么就不会怕查重率超过90%,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市面上的部分不良商家利用不正规的查重系统诱惑我们将自己论文上传,然后将其偷买,这个时候就算我们的论文是原创,最终查重结果也会判定为抄袭,原创我们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查重系统进行。

当然不会被系统收录,如果你提交了的话,才是真的被收录,来说你只是查询查重的话,是不可能会被收录的,真正的论文被收录都是那些发表在网上的论文。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欢迎采纳我的回答,谢谢

有的,不要随便用知网系统查重,先用差一些的系统查,论文改得非常好了之后再用知网查,知网有不良记录以后发论文很糟。

论文查重后有痕迹

知网的论文查重报告会显示提前检测过吗?相信很多同学都知道,很多学校用的查重系统是知网。所以为了保证自己的试卷能通过学校的机器检查,大部分同学都会提前进行知网查重。但是有人说知网查重会显示查重痕迹,这也让很多同学担心如果提前进行知网查重,学校的知网查重系统会不会显示论文已经提前检测过?

首先,市面上能提供知网查重系统检测的商家非常少。所以很多拿不到知网查重额度的商家会故意说知网查重会显示已经检测过,让很多同学可以选择其他的检测系统。但papertime小编认为,虽然其他检测系统也可以检测论文重复率,但由于学校定稿使用知网检测系统查重重复率,其计算规则和数据库有很大不同,其他的可以作为初稿检测使用。

其次,知网查重的时候是提前检测到的,但并不是每一份知网查重报告都显示了这一点,也就是说这种情况的发生是概率性的。而且在知网查重报告中,说明可能有提前发现的案例,要知道“可能”这个词是完全可以解释的。毕竟高校作为一个严肃的地方,不会因为“可能”的存在而直接下定论。虽然我国大部分高校尚未出台明文规定禁止学生提前检测论文,但我国部分高校已经出台明文规定禁止学生提前查重论文。同学们在进行提前查重论文的时候还是要谨慎,如果出现了,就只能大幅度的修改论文了,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那个是底纹,选中有红色的文字,再双击一下选项框里的底纹就好了。

维普通达检测系统是继中国知网和万方后,又一个拥有海量期刊文献系统支持的论文防抄袭检测系统,他的检测结果较其它网站,更为权威。个人建议使用该系统。

许多人的毕业论文在网上查重,查重后更担心自己的论文会在查重系统上留下记录,导致学校查重重复率偏高。所以,网上查重论文真的会有记录吗?事实上,查重论文后只会有一个检测记录,不会把论文收录在自己的数据库里。所以,在查重论文之后,再去查重也不会影响论文的重复率的,当然,这个间隔不能太长,最好不要超过半年。在同一论文中使用了权威查重之后,如果再用权威进行一次重复率检测,就有可能得到上次的查重记录。这类记录并非是随意形成的,如果两次都用同一大学的校务帐号来检测不同的档案,一般不会提示校务帐号有查询记录。但是如果是换成一篇进行检测,此时可能会出现“已提前检测”的提示,并会显示上次检测时间和重复率。对权威论文查重报告中标记红色的部分,这部分是需要重点修改的,因为查重时这部分代表重复很高,所以要对这部分论文做重复标记。在论文查重过程中,将论文与数据库中的论文资源进行比对,有重复的内容将被标记为红色。但权威论文查重时,对论文只进行查重,不进行收录。因此,再一次检测时不必担心论文被重复全标红。但是,如果是第二年,大学生的毕业论文将根据相应的论文类型分别记入“大学生论文联合比对库”或“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对延期答辩毕业的同学,应特别注意。

论文查重痕迹是什么

在百度汉语中,论文查重的解释——检查论文中的重复率问题,也可以从字面意义上理解,论文查重就是检查论文是否有抄袭,论文有多少重复率。重复率加上引用率,我们在引用文献的资料时,一定更要加上引用符号。只要控制引用率是不计算重复率的。 每一年都有新生入学,同样也有学长学姐毕业,面对毕业时,毕业论文写作是一个很大的任务,当这个任务完成后,就要对我们辛辛苦苦完成的论文进行查重,而要进行毕业答辩论文,就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查重标准。许多学生还没有接触过,那么论文查重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在百度汉语中,论文查重的解释——检查论文中的重复率问题,也可以从字面意义上理解,论文查重就是检查论文是否有抄袭,论文有多少重复率。重复率是抄袭率加上引用率,我们对参考文献进行标注,在一定范围的引用是不能算作重复率的。 论文查重系统一般使用的对比法,以句子为单位,依次从句子到段落全篇进行对比,系统会设置一个参考值,一般是13个字进行对比,如果超过13个 字重复就会被判定为抄袭。因此,我们写论文可以把一些参考文章改写,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论文重复率。 论文查重主要检测论文的正文,封面,摘要、目录和参考文献等,但是论文的目录,申明和参考文献一般是不检测的,论文重复率是论文查重的重要指标,可以直观的反映重复比例。 论文查重是对领导和自己的尊重,学生毕业论文是对大学生活的总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论文查重是查出论文疑似抄袭内容的相似率。

现在的查重软件很多,多数 高校使用的万方,维普,paperbye论文查重软件等。

无论在哪个查重网站查重,现在查重软件都会识别排版格式,一些不必要的内容不会参与查重,但是如果格式不规范,导致查重软件不识别这种格式,不必要的内容会参与查重,这样影响查重率的客观性。

参与查重的内容包括:引言,综述,绪论,中英文摘要,正文,致谢;

不参与查重的内容包括:封面,原创声明,授权声明,目录,脚注,参考文献。

有的学校要求删除“致谢”再查,有的没有要求删除,“附录”实际一般也是没有查的必要,也可以根据学校查重要求酌定。

论文查重,在上传查重系统检测时,是全文上传的。通常论文查重也是全文内容都需要查重,但查重重点一般为论文正文内容,部分高校会明确规定只查重论文正文,对于这种情况,论文查重时仅需上传论文正文即可。

就是现在毕业不是需要论文答辩么,然后你就需要写论文,然后怕你的论文全是在网络上复制粘贴来的,所以就需要一个软件查一下你写的论文和网上的论文的重复率,这样就可以看出你是不是全部照抄网上已经发表的论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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