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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方面的论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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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方面的论文有哪些

诚信原则的人性检讨 广义趋同论——从《民法典草案》的人格看经济法与民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若干问题质疑 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和侵权行为法编专家研讨会讨论综述 民事立法与民法学研究展望 古代东方民法探略 试析我国专利权保护的特别规定 略论缔约过失责任 技术措施的版权保护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之研究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略论-----兼谈对新证据规则关于产品 等同判定易混淆的几个问题 未成年人之死的法律思考 夫妻侵权责任探微 适用合同法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民法典: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论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兼谈执行体制改革 占有与所有权源析 典权制度的价值复兴及其发展 论善意取得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 抵押权物上追及力之检讨 论遗失物拾得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不动产善意取得研究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之重构 论无权处分中权利人承认的效力 论无权处分的物权理论基础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管见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制定物权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我国民法应当承认物权行为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比较 不安抗辩的权利救济方式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几个问题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及其效力 物权概念的再探讨 这些够吗。。。 如果不行,这你还有曼多的

胎儿是未来的法律主体,近年来针对胎儿的伤害案件不断发生,对胎儿的民法保护也急需完善。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胎儿民法保护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摘 要 对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从古代罗马法开始就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我国,民法并不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然而随着胎儿侵权事件的日益增多,如何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成为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胎儿的利益是我们作为自然人的利益延伸,因此,法律应该保护好胎儿的利益。

关键词 胎儿 民事权利 民法保护 立法模式

一、引言

“2000年10月10日,一起历经多年鉴定之路的“胎儿健康损害赔偿案”终于有了说法,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令某医院一次性赔偿石某人民币元。该案的判决,是我国首例对“胎儿”的人身权利予以法律保护的案例。”近年来,类似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对胎儿的民事权利的保护已引起民法学界的极大关注。自罗马法以来,关于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就是民事法律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法学领域研究的一个老课题。不过,虽然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但随着新生物技术、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政策的改变,此项课题研究变得特别复杂。

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是我国在法学领域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中国现行的民法并不承认胎儿的民事主体地位,进而导致我国民法不能有效地保护胎儿的许多利益。我国的立法现状,不利于胎儿的健康成长,并且此种情况与我国现代法治的精神追求是相对立的。完善对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应该在中国目前的民法典立法起草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内容。

二、胎儿人身利益保护的理论基础

(一)胎儿的法律涵义

何谓法律上的“胎儿”?我国的现行立法并未对此给予明确规定,甚至有关的理论定义都并不一致。从世界各国的现行法中我们可以得知关于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目前最重要的是保护胎儿应享有的财产权。因此,倘若引用的是生物学界或医学界关于胎儿的定义的话,则会与立法精神不符。如果想要比较准确地定义婴儿,比较有权威说法的还是台湾法学家胡长清的观点,即“胎儿者,乃母体内之儿也。即自受胎时起,至出生完成之时止,谓之胎儿”。即法律所保护的胎儿应该是指妇女正在腹中孕育的人。

(二)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的理论依据

胎儿是还没有出生的人,那么当胎儿遭受非法侵害时,能否也像自然人一样可以依据民法请求法律给予其合法救济呢?随着当今社会人权思想的发展,人们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在对于全面保护胎儿的利益的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大都达成了共识,都认为胎儿的权利应该得到全面的保护。但是,对于保护的理论依据,至今仍是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主要有以下三观点:

1.生命权益保护说

德国有学者认为,生命法益要早于法律本身存在,其是人类的本性和自然创造的一部分。这一理论认为只有胎儿出生时是活体才能赋予其权利能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侵犯的发生可能性处处都有,若是不法侵害行为造成了胎儿死亡,就会经常出现因为胎儿没有取得权利能力而在它的利益受到侵害后不能得到相应的救济。这一理论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以胎儿首先具备权利能力为前提,因此,这一理论要全面地保护好胎儿的利益有一定困难。

2.权利能力说

对于生命权益保护说的观点,一部分学者觉得,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应该以实体法为准,并且要尽量能证明胎儿有权利能力。侵害胎儿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相应的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来得到救济。虽然权利能力说没有了权利制度的局限性,可以全面、充分的保护好胎儿的利益,但是权利能力说本身在理论上还是有着争议的。于此同时,生命法益学说是权力能力说的主要支撑,但是,德国在犯罪客体方面的研究是其主要理论来源,如果将权利能力说就这样直接应用于民法体系中也许会造成民事主体由于个人利益而将权力能说滥用。

3.人身利益延伸保护说

“我国学者杨立新教授提出了人身权保护说,即法律在保护民事主体人身权的同时,对于其在诞生前或死亡之后的人身法益,应予以延伸的民法保护。”其基本点是:第一,自然人在其诞生前和消失后,存在着与人身权利相联系的先期人身法益和延续的人身法益;第二,先期的人身法益和延续的人身法益两者与人身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自然人完整的人身利益。在对人身利益进行保护的过程中,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的保护,都会导致自然人人格利益保护的残缺,其人格利益就无法得到全面的保护;第三,自然人的人身利益完整性以及其人身和法益人身权利的系统性决定了其被法律的保护必须以法律对人身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为中心,并且要向前延伸和向后延伸,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好先期的人身法益,又同时保护好延续的人身法益。

三、胎儿利益民法保护的立法模式及评价

(一)胎儿利益民法保护的立法模式

1.绝对主义

绝对主义,即绝对否认胎儿具有权利能力。胎儿不具有任何权利能力也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最为符合法律逻辑的说法,但也违背了法律的目的。1964年苏俄民法典和我国民法通则即采用此种立法模式。

2.总括保护主义

总括保护主义,又称之为概括主义。尚未出生的婴儿视为已经出生具备权利能力,即胎儿只要出生时尚生存,出生前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是将其视为一般的自然人予以保护和救济。如《瑞士民法典》第31条第2款规定:“胎儿,只要其出生时尚生存,出生前即具有权利能力的条件。”瑞士民法的这条规定将权利能力提前到出生前。但是,这种总括的保护主义必须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为前提条件。

3.个别保护主义

个别的保护主义,又称之为个别规定主义,即:胎儿原则上无权利能力,但有若干例外情形视为有权利能力。法国、德国、日本等国民法采此主义,例如《法国民法典》第906条规定:“仅需在生前赠与之时已经受孕的胎儿,即有能力接受生前赠与。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已经受孕的胎儿,有按照遗嘱接受遗产的能力。但是,仅在婴儿出生时是生存者,赠与或遗嘱始产生效力”。《德国民法典》第844条第2款规定:“在损害行为发生之时虽然没有出生,但已孕育的胎儿,享有就抚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日本民法典》第721条规定“就损害赔偿请求权,视为已出生”。目前,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法律在胎儿权益的保护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这些国家的立法在胎儿被侵权时都给予相应的救济保护。 (二)胎儿利益民法保护的立法模式的评价

1.绝对主义的优点与缺陷

绝对主义的优点在于其坚持了传统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其完全否认胎儿权利能力,明显疏于对胎儿的保护,使得对胎儿利益的保护显得举步维艰,欠缺理论支持,已广泛遭到学者的批评,而且接受此种立法例和世界保护人权的潮流相悖。

绝对主义的立法例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十分不利,很有局限性。在这种立法模式下,当胎儿的利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是不可能的。绝对主义在妇女权益保护法方面虽然间接的从妇女的权益保护方面给予了胎儿利益的保护,但这些法律规定大部分是站在保护母亲的角度上来制定的,这种模式下的法律认为保护了母亲的权益就是保护胎儿的权益,这种立法模式混淆了母体保护与胎儿保护之间的区别。这种立法模式缺乏对胎儿权益保护的独立性,因此这种立法模式并不能对胎儿的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这些规定仅仅保护了胎儿的部分利益,其主要利益没有得到保

2.总括保护主义的优点与缺陷

古罗马法学家保罗就曾指出:“当涉及胎儿利益时,母体中的胎儿像活人一样被对待,尽管在他出生以前这对他毫无裨益。”一般来说这是总括主义的精神,它能够全面的保护胎儿的利益。总括保护主义与其他的立法模式相比,是对胎儿利益的保护最全面的、最系统的了,这种立法模式能够有效地避免个别保护主义的弊端,并且能够有效的防止法律与社会时事相脱节的情况发生。对于德国、日本等国的立法模式,学者们以个别保护主义不能有效地保护胎儿的权益为由,而主张采取总括的保护主义。总括的保护主义能够相当有力的保护好胎儿的利益,并且其符合民法的宗旨—保障人权,同时也体现了司法在现实生活中客观的需求,因此许多学者都倡导采纳这种总括的保护主义模式。

但是,这种立法模式要以权利能力为基础,因而其也有许多问题暴露出来。首先,对胎儿而言,其只能够享有民事权利,而不能够承担民事义务,以至于如果对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概确认,反而不恰当了。其次,该立法模式动摇了传统民法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根本,以至于最后可能会引起一系列我们预料不到的问题,从而导致整个法律系统里出现难以调和的问题。

3.个别保护主义的优点与缺陷

个别的保护主义虽然否认胎儿在母亲体内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是其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上将胎儿视为已出生,并且其还通过列举的方法来保护胎儿的利益。这种立法模式的优点是在某些特殊的事项上胎儿享有一定的权益,这样在法律的适用上十分的明确也非常的简单,并且也对第三人的利益和日常民事生活秩序有帮助。但其保护的范围仍然比较局限,个别主义很难达到以点覆面的效果。尤其在工业发展迅速的今天,涉及胎儿利益保护之事项必然趋于复杂,难以均为立法者事先合理预见。况且法律定型化之后,立法者不可能随时都能应时而变,及时不断地修改和增添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所以,此主义对胎儿的权利保护不尽周全。

总之,关于上述保护胎儿利益的这三种立法模式,本文认为,比较恰当比较合理是总括的保护主义。关于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十分综合的法律问题,在这个问题的探讨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人们对人类新生命的关心与关爱,并且关于这个问题的探究也是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此问题的探讨也是我国建设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兰仁迅.胎儿在民法中的地位.华侨大学学报.2000(3).

[2]付翠英.论胎儿的民事法律地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

[3]刘洪斌.试论胎儿利益民法保护立法例的选择.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

[4]狄刑侦.论我国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重构.管理观察.2009(5).

[5]何政泉,杨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经济师.2008(3).

[6]蔡林静.论胎儿民事权益的法律保护.2012-12-15.

[7]李晓燕.论胎儿民事权益的法律保护.哈尔滨学院学报.2009(4).

[8]刘雅娟.论胎儿利益的保护.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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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法律方面的杂志有哪些

随着法学硕士,特别是法律硕士的泛滥,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办了法学、法律硕士,据不完全统计,开办院校高达近300所!部分法学院校的法学、法律硕士的招生名额远远多于本科生的招生。甚至一些以职业培训为主的,师资力量极度薄弱的高校也办起了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已经不再是关乎人与神的学科,已经泛滥成有几名教授或者副教授即可办起的普通学科。下面给大家介绍法学硕士比较好发表的核心期刊有哪些。1.人民检察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人民检察》(半月刊)自1956年6月创刊至今已走过50余年的历程。是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国家法律类核心期刊.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2.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法学类专业学术期刊,是我国重要的法学刊物,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现在法学方面的期刊,一共有600多本,可以选择的范围还是非常广泛的。然后就要看是哪个方向合适,例如:经济法、民法。。。。。然后就是要看级别是不是符合。。。。。这是期刊之家qikanzj给的大致方向的选择法,或许有些笼统,需要比较有针对性推荐的话,还是要向编辑说一下基本情况,按照情况来。

有一本就叫法学的

法学三大核心期刊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

1、《法学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的法学刊物。前身是中国政法学会1953年创刊、1957年停办的《政法研究》。综合影响因子为,是CSSCI南大核心期刊。

2、《中国法学》杂志是统计源科技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杂志知网显示,《中国法学》被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2014年版)等收录。

《中国法学》杂志创刊于1984年,1995年起该刊连续四次获得中国期刊界最高奖国家期刊奖,2013年3月《中国法学》英文版创刊。

据2016年10月中国知网显示,《中国法学》出版文献量3799篇、总下载量3825906次、总被引量124935次、复合影响因子、综合影响因子。对于其他法学类期刊来说,相对较高。

3、《中外法学》创刊于1978年,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核心期刊。学术者天下之公器。本刊恪守学术为公之理想,笃行学术观照现实之理念,为中外法律同仁提供一个言说、分享和对话之学术平台。

民歌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

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方法研究论文

摘要: 回眸中国民族声乐及其历史,其昭示着原生态唱法这种民族声乐艺术形式的存在意义。原生态及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的起源和不同分类所生发的独特的阐述,让人们逐步认识到中国民族声乐中的原生态声乐的独到演唱艺术。本文从自然、实用、即兴三方面对原生态声乐艺术特征进行阐述,以领会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独有的艺术魅力。也正因如此,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对原生态声乐演唱的文化、艺术风格和民族性三个层面进行论证,方可以突出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重要性。以此为基础,在教学中选取打破理性思维教学模式、引导学习者联系生活、注重个性的培养三个方面,我们可以分析研究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教学方法创新,并能审视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启发更多的教学者对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更加重视和关注,以引导更多大众关注民间传统文化的新发展。

关键词: 原生态唱法;声乐演唱教学;教学方法;创新

一、了解民族声乐中的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

中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语言文化、社会政治、社会经济、生产劳动、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等诸多因素,都对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国风格迥异的民族民间声乐艺术形式和流派唱法艺术体制。原生态声乐艺术在民族声乐中最能原原本本的展现中国各个民族和地域的风土人情,是最原始生存状态的声音,是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和修饰的民族声乐艺术形式。原生态唱法的出现成为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中举世瞩目的一朵芳花,博得众人关注。

(一)认识中国民族声乐及其历史发展

中国民族声乐是劳动人民表达自己情感、意志、思想的一种艺术形式,其中传统的中国民族声乐基本上就是中国的原生态声乐,而现代的中国民族声乐是指在继承了中国传统的民歌、戏曲、说唱等传统演唱艺术精华,通过借鉴吸收美声唱法后形成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民族演唱艺术形式。早在春秋时期,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国风》就是当时的北方民歌。20世纪以前,原生态民歌是中国民族声乐演唱的主要形式,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开放思想的形成,中国开始有了西洋式的声乐教学,出现了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使得中国民族声乐艺术进入一个转型期。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有了科学的演唱技巧和与时俱进的演唱内容,但是原生态声乐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有着其他演唱形式替代不了的自然和淳朴风格,同样应该被人们重视和关注。

(二)原生态的定义及原生态演唱的起源

原生态一词来源于自然科学中的生态研究领域,是指大自然赋予人最原本的一种生活状态,不具有复杂性、装饰性、技术性、利益性、时尚性,是最简单的、淳朴的一种存在状态,基本可以用“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来形容。所谓原生态演唱就是在特定的环境区域内,由当地的人们在劳动生产生活过程中,按照本民族的语言习俗和演唱方法自然形成的,不具有任何专业修饰和外来影响的民间作品,其中以原生态民歌的演唱方法为代表。原生态唱法的首次提出,见于2004年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举办的“西部民歌大赛”中。原生态唱法中土生土长的劳动人民和不加任何专业技巧装饰的'原汁原味嗓音,赢得了人们的点赞和关注。原生态声乐演唱是相对于学院派的民族声乐唱法而言,当地人民群众自创的积累,通过世代口头相传相授的方式继承了民间音乐艺术的精华,是中国民族传统习俗生活的真实写照。

(三)原生态声乐艺术的不同分类

原生态声乐艺术根据其演唱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独唱、重唱、对唱、群体齐唱、多声部合唱等。其既有委婉柔美的抒情也有高亢激昂、豪迈奔放的酣畅,曲调都非常优美,具有较强的艺术魅力。根据其地域不同,又可分为北方原生态民歌、南方原生态民歌,高原的原生态民歌、平原的原生态民歌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原生态民歌。由于各地原生态民歌的语调、语气等会因其区域和地貌的不同产生出不同风格特质的原生态民歌,例如北方的粗犷、高亢,南方的细腻、悠扬等。根据原生态声乐艺术的演唱内容不同,原生态声乐演唱的题材和功能不同,又可以分为劳动号子、信天游、爬山调、内蒙古的长短调牧歌,等等。

二、探究原生态声乐演唱的独有艺术魅力

原生态声乐艺术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体现,是各族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悠久文明发展沉淀下来的文化遗产,拥有着自身不可磨灭的艺术特性,正是这样的艺术特征使得原生态声乐能在现代的艺术生活中独放光芒。

(一)原生态声乐演唱的自然艺术特征

原生态声乐演唱直接产生于民间,并长期流行于农工、船夫、牧羊人或者劳动妇女之间,由大众口头创作,并在流传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是随口而出的俗语,不具有专业性,因其原始、贫乏单一的语汇,使得原生态声乐处于自然的艺术状态。这种自然不等同于随便和无秩序,而是顺其自然的流露情感和创作作品,细细体会就能感觉到原生态声乐在自然中蕴藏的丰富内涵和情感。例如,黎族原生态作品中唱道:“砍山我来迟了,迟到是留恋锅里的田螺,流连在纱纺的老婆。”还有其他作品中唱道:“要猪怕猪脏,要狗怕狗吠,要鸟怕鸟飞,只要亲人做伴长相随。”这些原生态作品的歌词通俗易懂,都具有自然不刻意的艺术特征,表达出的却是情真意切、感人至深的生活和情感。

(二)原生态声乐演唱的实用艺术特征

原生态声乐演唱作品的产生多半是人们在劳动中创作的,与劳动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原生态声乐艺术出现的初衷是为了实用,其次才是审美。例如劳动号子是最早出现的民歌载体,它的产生是人们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发出吆喝或者呼号,为的是释放身体负重的压力或者协调步调,这些吆喝和呼号后来通过被人们美化,发展成声乐艺术形式,劳动号子的实用性就在于协调和指挥人们劳动。随着其实用性的出现,更多人开始关注并把它美化起来,在有节奏和韵律的配合下,逐渐展示出原生态声乐艺术的独特魅力。

(三)原生态声乐演唱的即兴艺术特征

原生态声乐演唱,都是看到什么唱什么,想到什么编什么,有感而发,即兴自创。实际上是方言腔调的音乐化,不需要考虑技术层面的要求,不用经过加工提炼,只需专注于自己有感而发的演唱就可以,展示的是“最本色的原作品”。歌词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情感即兴及其“口语化”的民俗特征,在结构、文法、修辞、艺术逻辑、形态规律等方面形成了诸多新的族域性文化特征。例如,原生态民歌中山西的山曲《三天路程两天到》:“大青山高来呦乌拉山那个低,马鞭子一甩我就回口里,不大大那个小青马,我多喂上两升料,三天的那个路程我两天到。”歌词源自生活中的所见所闻,由于民间歌手不懂得专业的创作知识,不能像专业作曲家一样运用民歌素材创作民歌,只能靠即兴的情趣、始发冲动及强烈的情感支配而“创作”。

三、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重要意义

由于民族声乐的创作曲目较为单一和重复,千篇一律的民族声乐状态使得听众出现了听觉、视觉的疲劳,所以人们开始想要追求新鲜刺激的艺术形式,渴望和期盼民族音乐多元化。原生态声乐演唱显示出自然、质朴、粗犷的特点,是民族声乐艺术的另类展现,具有别具一格的新鲜感和民族特色。因此,为了迎合人们愿意复兴传统文化的潮流,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意义十分重要。不仅因为学院派的民族唱法是在原生态声乐中生长出来的,而且好的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有利于传统文化的进一步传播,引起更多人对中国民族民间艺术的关注。

(一)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文化意义

原生态声乐演唱是工业时代前的自然的、乡村的、朴拙的、非商业化的文化。其中蕴藏着源自大自然的生态文化,例如有民族民间文化、原始文化、方土文化等,涉及到社会科学中的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生态学等。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需要在教会学习者演唱技巧的基础目标下,对学习者进行原生态声乐文化的教育和指导,让学习者在宽阔的声乐文化视野中学习原生态声乐,不仅有利于学习者对声乐技巧的掌握,更有利于学习者今后的深入探究和创作。例如,在藏族原生态民歌《翻身不忘共产党》的教学中,同样要为学习者讲解该作品的时代背景、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让学习者在了解相关文化中掌握原生态声乐演唱。

(二)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艺术风格意义

原生态声乐演唱虽然是一种自然状态的演唱形式,不用经过专业修饰和提炼,但也不是随意的唱就可以的,也需要教学者在教学中不能忽略对艺术风格重要性的教学,逐渐思考出一些方法和理论,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提炼和选择来指导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让学习者能够随心所欲的演唱原生态声乐作品时,流露出纯粹、质朴和干净的声乐艺术效果。例如,在学习不同艺术风格的原生态声乐作品时,抓住每一部原生态声乐作品中的闪光点很重要,掌握艺术风格精髓才能在丰富多彩中彰显个性。

(三)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民族性意义

原生态声乐演唱过程直接反映一个民族的历史、社会、劳作、风土人情、爱情婚姻等日常生活,是认识一个民族情感、性格、历史、民风民俗的重要名片。所以,做好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对于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弘扬民族文化精神,推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有着不可限量的作用。

四、创新原生态声乐演唱教学的教学方法

从历代所有民间艺术形式的发展过程中看,几乎一切的民间艺术都是专业艺术产生的源泉和根基,任何一门艺术门类都是从生活走向艺术,从艺术走向专业。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也不例外,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作为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根基,只有把原生态声乐演唱搬进教学中来,不断进行扩展教学和创新,才能让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不断从原生态走向艺术舞台,由粗糙走向经典。

(一)在原生态声乐教学中打破理性思维教学模式

在现实教学中,教学者往往过分强调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和共性,注重教学方法的重复高效性,容易淡化或忽略教学方法的创新性。这样的教学模式在原生态声乐教学中,容易限制学习者的个性兴趣发挥,教学者应该打破习惯性思维的按部就班教学模式,毕竟原生态声乐教学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教会演唱技法,而是要让学习者走出单纯理性的思维,融入自己的感受和思考感性地学习原生态声乐,给学习者一个广阔空间去认识、研究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的现实意义和创作借鉴。

(二)在原生态声乐教学中引导学习者联系生活

舍弃了原生态声乐艺术的情感人文成分,单纯追求知识与技巧的教学,只会让学习者对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产生缺乏个性和生命力的理解。由于原生态声乐大多形成于种地耕田、采药摘茶、行船放排等生活生产实际中,演唱技术是从生活中摸索而来,反过来又被用于表达生活情感。所以,教学者要在原生态声乐教学中,让学习者把学习原生态声乐演唱与生活联系起来,教会学习者用声音去表达生活,传递情感,脱离僵硬的声乐演唱技巧学习。

(三)在原生态声乐教学中注重个性培养

原生态声乐演唱每一句每一腔都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和突出的艺术个性,如蒙古的长调,苗族的飞歌,羌族的酒歌,等等,可谓是“一方水土出一方人,一方人唱一方歌”。教学者要让学习者对原生态声乐的声音有正确的判断,有自己独特的感受,而不是盲目的、错误的模仿。教学者要培养学习者独到的个性思维,才能让学习者在声乐作品面前有自己的思想,不再唯师命是从,才能不埋没学习者的创新才能。结语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是要依靠原生态的生活环境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原生态声乐演唱艺术的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为原生态声乐是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也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语言、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鲜明的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更是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现代社会的文化发展和审美趋于多元化,对民族声乐中的原生态声乐的传承和发展毋庸置疑。今后在教学中,要注重在保护原生态声乐作品的前提下,朝着保护它、研究它、发展它、推广它的方向进行教学改进,要积极吸收原生态声乐艺术中的传统文化和音乐精髓,做到既保留特色又不断与时俱进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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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田青编著.原生态唱法的当代意义[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

那么就给你来点民歌的论文资料吧民歌地方色彩辩析 一、何谓地方色彩? 中国民歌的地方色彩,是民歌风格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涉及中国音乐的基本风格,在音乐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中已逐渐成为一个比较热门的课题。 所谓色彩,乃借用绘画术语,以通感之法,表达对音乐美感特点的整体体验。民歌地方色彩意味特定地区民歌音乐上的独特个性,各地民歌都有不同的个性,构成不同的美感效应,由此形成千差万别的“地方色彩”。 地方色彩的形成与诸文化要素密切相关。中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地理悬殊很大,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也不平衡,导致各地在语言、风俗、审美心理和文艺传统上都形成了不同特点,这些文化因素综合作用于各地人民的审美情趣和民歌形式,遂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色彩差异。 民歌色彩的形成由来已古,早在先秦汉魏时期中国民歌就有南音北音东音西音之别,以后更有楚声粤曲吴歌秦音之异。这种现象至今犹存,很象中国的方言文化,各地民歌也都有自己独特的“音乐方言”,以此展示出其地方色彩。 中国民歌地方色彩之丰之美,为世界各国难与并能,它是中国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的艺术体现,是民间音乐的重要属性和深受人民喜爱的重要原因之一。 稍稍懂得音乐的人都不难从听觉上模糊感受到各地民歌的色彩差异,但一般都只能停留于隔岸观花,雾中看月的状态。若欲作细致区分和准确辩认,并能说出一些依据和道理,达到理性的把握,即使身为专业研究的学者们也深感不易。其原因在于,人们对于民歌色彩所由表现的具体形式表徵尚未作比较专门细致的探究,缺乏理性分析的手段和方法。 本文拟围绕这个课题作些初步的理论分析,以期能对民歌的色彩特点既可意会,也可言传,既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加深对民间音乐本质的理解。 民歌作为一种以乐音为媒介的艺术形式,我们对它的审美体验,首先经由一些形式要素的综合效应来具体把握。因而,若欲解开地方色彩的奥秘,势必先要条分缕析出民歌色彩的形式表徵。 二、民歌色彩的形式表徵 民歌是音乐与文学的综合艺术,民歌的美感体验和地方色彩主要表现于音乐形式要素的具体特点上,而唱词的特点,通常也可作为辅助性的分析因素。音乐形式方面,主要涉及音阶、结构、音调、音律、旋法等要素的特点,歌词方面,主要涉及方言词汇、衬词和声韵调等要素的特点。以上词曲形式中任一要素的特点,或多个要素特点的综合作用,都可构成民歌色彩的个性及其变迁,这些要素也正是辩析民歌地方色彩的理性依据。下面以两首民歌的分析为例,从中了解民歌地方色彩的具体表现和辩析的基本方法。 1、山西左权民歌《樱桃好吃树难栽》,此歌是体现“北音”色彩的作品,其具体形式表徵为:带变宫的六声音阶,宽羽声韵的音调结构623,对应性质的上下句体结构,旋法含有六度大跳,方言唱词“开”的韵母特点,为e,而不是ai,等等; 2、四川民歌《康定情歌》。此歌为体现南音色彩的作品,具体形式表徵为:五声音阶,四句体结构,窄羽声韵的音调结构612、356,级进为主的旋法,四川特有方言衬词“跑马溜溜的”等的运用。 这两首民歌分别体现了中国北音南音的地方色彩个性,在美感体验上,北歌有悠远高朗之美,南歌为柔和婉转之美,从以上简析中可以见出,南北民歌音乐的审美色彩差异并非玄虚而不捉摸的,它具体清楚地由音阶、结构、音调旋法和方言声韵衬词诸要素特点的综合作用而达成。我们完全有可能从词曲形式要素及其特点的细致分析中对之作出理性的分析和把握。 既论地方色彩,就离不开地理特点和地区范围这些参数。民歌地方色彩总是与特定地区范围相联系的,不同区域范围的民歌,其色彩表现的浓度有所不同,组成色彩的形式参数也有相应的复杂变化。以此而言,民歌色彩具体表现上具有多层性和多样性,需要因地而宜地作出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地一概而论。在这些复杂因素的综合参与中,也仍有一定规律可循。 三、民歌地方色彩的区域性 中国有句家喻户晓的古话叫“乡音难改”,民谣有云:“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音”,“锣鼓不出乡,各是各的腔”等说法。可见甚至在不同乡镇之间,其方言和民歌也有不同色彩,这固是很极端的例子,但也表明民歌色彩是与地区结合而体现的,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为了说明的方便,本文只拟从大范围方面作些理论分析和探讨。根据地理面积的不同,民歌色彩可相应划分为多个层次的色彩区来加以体认。一般规律是,区域面积越大,民歌的个性色彩越鲜明,差异也越彰显;反之,则个性色彩越模糊,差异越细微。故地区面积与色彩浓度成反比例关系。相应的,在辩析不同区域民歌色彩时,所运用的分析参数会有变化。基本原则是,色彩区面积与分析参数呈反比关系,即色彩区面积越大,民歌色彩越彰显,分析中所用的形式参素就越少,分析方法越粗略;反之,分析参数增多、细化。 比如,从宏观层次看中国南北民歌的色彩,就只须考虑音阶、结构、音调三因素特点即可清楚辩认。北歌多为六声或七声音阶,结构为较规范的上下句体,音调多用大、宽音韵(135、512)。而从中观层面看南北方内部各省区之间的差异,则由于都用同样的音阶、音调和结构,就需要添加更多更细的形式参数如旋法、润腔等来作更深一层次的划分,才能找出其间的色彩差异。如此等等。 下面结合民歌色彩区的具体实例来体认其具体的形式表现要素,提出一些初步分析的技术和方法。 (一) 南北中的色彩差异(宏观层面) 从宏观层次看,中国民歌可划分为北方南方和中部三大色彩区域,各区色彩有很明显的差异,并具体体现于一些形式要素的综合作用上。 曲例3陕北信天游《三十里铺》是北音色彩的典型曲调,其形式特点为:对应性的三上一下四句体(二句体的变体),带FA偏音的六声音阶,宽宫声韵结构512,旋法多用五度跳进。歌词“我”的方言读音为E,曲情苍凉凄凉。 同样是体现北音色彩的信天游《红军哥哥回来了》一曲,其形态表徵与《三十里铺》雷同:上下句体,带FA、SI两个偏音的七声音阶,宽商声韵623,多跳进,旋法多用七度大跳。方言词汇有“鸡娃子,狗娃子”等;“了、来、咬”等字具有方言声韵的发音特点,如“咬”字读为“NIO”,“来”为“LE”。曲情开阔慷慨。等等。 再随手拈来一些南音民歌作品,其风格韵味和形式表徵就截然不同了。如江南小调《无锡景》为典型的南音色彩。其形式要素特点为:五声音阶,窄徵声韵561、653和小声韵123的综合运用。级进为主的旋法,连续发展、渐层下移的四句体结构,旋律修饰细腻华丽,曲风柔宛妩媚。 同样是江南小调的《码头调》,其色彩美感及形态特点略同上曲,兹不赘述。 到了南北中介地带的荆楚湖北,民歌色彩又另有一番意趣。湖北地处中国南北交界地带,其文化和音乐均有不南不北,亦南亦北的中性色调,由此形成其独特的个性。千里江汉平原潜江县的打麦歌《崔冬崔》,即是典型的中音色彩曲例,全曲以大宫声韵135三音腔及其各种转位、换序形态行腔,曲风明朗活泼,刚柔兼容。湖北宜昌山歌〈上茶山〉,亦具中音色彩,旋律音调与上曲大同小异,更添一股清新的山野风韵。 (二) 南方不同省区的色彩差异(中观层面) 中国南北民歌色彩的差异是明显的,那么,南方内部或北方内部各省区间的民歌,还有无色彩差异呢?当然也有,作为民歌色彩的亚层次体现,各地民歌色彩差异虽稍趋淡弱一些,但其间仍有理脉清晰可辩。现以四川云南两省为例作一简析。 两省地理紧邻,音乐文化共性颇多,民歌都具南音的最基本特点如五声音阶,以羽小声韵613为核心音调,四句体的典型结构等等。但两省民歌因具体旋法的偏爱不同,又形成了色彩差异。四川民歌多用曲折跳进式旋法,故带有几分泼辣情调,如流行全国的四川宜宾农村小调《绣荷包》,采用小羽声韵的换序曲折旋法631,乐汇多随方言语调走势成腔,如“缎子”等。方言衬词“衣儿牙儿哟、猪儿嘎、金刚梭罗妹”的大量运用,更加强了四川的地方色彩。而云南民歌则偏爱下行音阶式级进旋法,更显旖旎柔宛的风采。再加上其它音乐形式和歌词方言的特点,其色彩差异仍清晰可辩。如《放马山歌》,采用典型的羽小声韵下行音阶式旋法,3216,其在乐句尾固定地不断出现,给人强烈的印象。 (三) 省区内部的色彩差异(微观层面)。 民歌地方色彩不仅体现于中国南北的不同省区,即使在同一省区内,也会因地理、方言声调及传统审美习惯的不同,而有微妙的色彩差异。兹以湖北省为例分析说明之。如果我们周游湖北各地,聆听当地的音乐,就可感到其色彩丰富,或具南方韵味,或带北方风味,或有西南巴蜀色彩,或染下江东吴音韵,境物变迁,音乐亦异其趣。真是五光十色,绚丽缤纷。据湖北民歌专家杨匡民教授研究,湖北民歌可划分为五个色彩区: 1.【鄂东南色彩区】今咸宁地区,以窄声韵音调[SOL LA DO]、[LA DO RE]分布最多,旋法常作小六度、纯四度的跳进。2.[鄂东北]:今黄岗与孝感两地区,多为低丘陵,有江南风景之致。受江南文化影响较多,音乐风格偏于婉转优美。音调以“宽徵”声韵的[SOL LA RE]为主。其与鄂东南只有一江之隔,但民歌的音调与旋法,却有明显的区别色彩。3.【鄂中南】:今荆州地区,号称千里江汉平原,富饶的鱼米之乡。地理上北近襄阳,南近洞庭湖。音调以“大宫声韵”为主。声腔华丽优美。4.【鄂西南】今宜昌与恩施两地区。全区山峦重叠,峡谷纵横,地势险要,交通不便,语言很统一,属西南官话区,与川东方言无异。音调“窄羽”声韵[LA DO RE]的旋律为典型样式。5.【鄂西北】今襄阳和郧阳两地区,地处我国南北交汇线略偏南,自然风貌兼有南北景色,当地人的生活与风习也兼有南北特点,音乐风格在兼容并包基础上略偏重于中原北方的风味,古人称当地人“多秦音、好楚歌”。民歌旋法强调四度跳进,曲风较活泼开朗,有北音风味。 湖北五个地区都流行一首《十绣荷包》小调,各地的唱词都一样,但因地方文化不同的影响,旋律形态如调式,旋法音调等都相应形成了不同样式 ,体现了五区的地方色彩,真是五音杂处,色彩缤纷。 民歌地方色彩是很复杂的音乐现象和论域,更深入的研究将涉及到音乐和文化的多方面因素,本文的初步探讨,若能加深人们对民歌特质的理解,引发更精之研究,则幸甚。 谢谢采纳!!

浅议陕北民歌的艺术特征论文

[摘要] 陕北民歌是我国民间艺术的一朵奇葩,由于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人文环境,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陕北民歌形成了具有丰富的生活基础,旋律奔放、抒情自然等独特的艺术风格。研究陕北民歌,对于解读陕北文化,继承民间艺术的优秀传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陕北民歌 艺术性 自然奔放

提起陕北民歌,我们不由得想起那首唱遍全中国的《东方红》,那首《山丹丹开花红艳艳》续写着军民鱼水情。就是那一溜溜沟沟,那一道道山峁,还有那滚滚逝去的黄河水。飘洒于陕北父老的口耳之间,世代不息。就在这儿——陕北的黄土地上,养育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式的农民,勤劳、朴素……

六十年前,美国人斯诺说:“走进陕北,才看到一个真正的民族,才看到真正的中华民族文化。”的确,古老的陕北民歌的源头可以追溯到《诗经》中的《国风》,在《国风》中汇集了从西周到春秋约500年间,流传于北方15个地方的民歌。而我们的祖先在劳动中创造了有节奏的喊声,唱出了最早的民间歌曲——劳动号子。黄土高原——在这片广袤的黄土地上,永远吸引着人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无论是谁走进这片土地都会被一种激情所占有和征服,这就是陕北民歌的旋律,她开阔奔放,感情炽热而深沉,有浓厚的抒咏性。随着历史的漫长发展,她敞开胸怀吸收了北方各地民歌中的精华,再后来慢慢地与现代文化相结合,充实了她的内容,这其中自然饱含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

陕北位于黄土高原的腹地,具有独特的地貌,大自然用它鬼斧神工的艺术魅力,精雕细刻,雕刻出黄土高原的千沟万壑。在历史上陕北属边塞要地,是我国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交汇区域,由于十分优越的地理位置,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在这独特的环境中,产生了陕北特有的风土文化——陕北民歌。

陕北民歌具有高亢、悠扬的旋律和清新、质朴的风格,以其感情的真挚深深的撞击着每个人的心灵。民间歌唱家把内心无尽的`寂寥,炽热的企盼,复杂的感情,毫无保留的宣泄出来。真实的表现了陕北人的精神世界和陕北的自然景观、地方民俗。陕北民歌包涵了陕北人生活的全部,她们当中绝大部分是情歌,这一点与其他民歌相似,充分体现出陕北女子的泼辣与柔情,体现出陕北汉子纯朴敦厚的性格。如:只要和妹妹搭对对,铡刀剁头也不后悔。三天没见哥哥的面,拉上个黑山羊许口愿。这种直爽的表达方式,很难相信出自是见了外人连说话都脸红的陕北农村姑娘的口中。

陕北民歌道出了年轻人对纯洁的爱情追求和向往。如《五哥放羊》中“有朝一日天睁眼,我和我的五哥把婚完。”尽现了妹子对她的情哥哥细致入微的关怀和对幸福生活中期望。和这首歌相比,同样是放羊人的男主人《陕北自由汉》却是包含心酸和无可奈何的寂寞,“渴了喝凉水,饿了就吃干粮,想哭我就哭,想唱我就唱,想喊我就喊,想骂我就骂,哎……”从这点可以看出陕北民歌的热情直白,没有半点‘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感。

解放前,有一支特殊的运输大队——赶骡队,活跃在三边,绥德,米脂及周边地区。说他们是运输大队,其实也不过是几个或者十几个人,赶着几十头骡子和毛驴,来回贩运货物,主要是食盐、毛皮等,风里来,雨里去。运输队成员大多是青壮劳力,一年四季来来回回难得有几次回家,特别是有些还是刚结婚不久的,他们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踏上赶脚汉的路。那首和着骡子铃声的《赶牲灵》,就是他们在运输途中创作出来的:“你若是我的妹子,招一招那个手;你不是我的妹子,走你的那个路。”这就是黄土高原式的爱,淋漓尽致地唱了出来。憨直的陕北汉子,拿着陕北特有的“玫瑰花”,送给心上人表白自己的爱恋:“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觉还想你”,感情表达的酣畅淋漓,自然、真实,生动感人。

陕北民歌传唱悠久,在今天流传面越来越大,得到了国内外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喜爱。首先就是因为它唱出来的是真实的感情。其最大的特点是融合了很多陕北方言,表达出更多的情感,如《骂媒婆》:“捣灶鬼媒人两头扇,我大我妈耳朵软”。单看“捣灶鬼”、“两头扇”表现出劳动人民对媒人的厌恶,“耳朵软”更是对父母见钱眼开,不顾一切把女儿往火坑里推的责怪,表现出姑娘对落后的婚姻制度的极度不满,同时也表现出她对自由婚姻的向往与追求。

陕北民歌旋律高亢悠扬,腔调豪壮婉转,尽情的吐诉出心中的艰难悲壮,几乎是吼出来的,陕北老百姓形象地称之为“拦羊嗓子回牛声”。如奔放激昂的《艄公谣》:“日头头烤红胳膊膊弯,风里雨里我浪花花里钻。一字一顿无不凝结着艄公的血和泪,挣就个骨头练就个胆,从小就学会个搬水船”。先不说是陕北的人民为生活艰辛所迫,一句‘从小就学会’足见其中的辛酸。艄公们用高亢的嗓音倾诉着自己与黄河天险拼争,与生活的坎坷经历,没有丰富的生活经历,是不可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艄公谣》。

陕北民歌的句式和我国历代民歌的句式基本上是一脉相承的。多为上下句结构,上句和下句章节相同,上句和下句的两个尾字押韵,形成一个段落。七言句式是陕北民歌是最普遍的结构形式。如《哭嫁》“正月里来就正月正,大花眼眼就两盏灯,弯弯眉毛就两张弓,你说心疼就不心疼。”其中也有八字句、九字句,但中间多为衬字,例如,“千里(里)的雷声(噢)万里的闪。咱们革命的力量大发展。”《长征》:“桃花(花)(那个)(还)没开杏花(花)(那个)开,站住牛惧(呀)看你上来”。“干妹子儿你好来实在是好,走起路来好像水上噢飘。有朝一日翻了身,我和我的干妹子儿结个婚”。以上都属于七言变体,它们都借助衬词,突破了七言的限制,使歌曲更加接近群众语言,上口能唱,唱起来宛转流畅。这种句式结构,从修辞手法上来看,上句或用“赋”,或用“比兴”开头,下句点题言实。虚实相结,浑然一体。每个段落构成一个画面,或是一个情景,根据内容灵活多变,使感情得以充分表现。

陕北民歌在语言上的特点是喜用叠音。常见的做法是把一个单音节字相叠,形成叠音双音节,用于句中,形成一种特有的节奏,使整个句子显得轻重缓急自然合理,形成一种音节、音响上的旋律感和音乐感,极大地增加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陕北民歌中的叠音通常是把两个相同的音节相叠后镶在一个单音节的形容词、动词或副词之后,中间有时加有时不加衬字“格”,构成一个音节繁复的多音节词,用它来把现实生活中丰富多彩的声音、颜色、动态等摹拟出来,呈现在人们面前,给人以直观的形象,使人感同身受,使语言富有独特的韵味。如“青线线蓝线线,蓝格英英的彩”。“一对对鸭子一对对鹅,一对对毛眼眼望哥哥。”

“对对”“眼眼”,把单个量词、名词迭连起来,借繁复的语音感觉突出形象,“对对”突出鸭子也能相依相偎,相亲相爱,何况有感情的人呢?“眼眼”强化了主人公是大花眼,眼睫毛长,暗指女孩子聪明有主意。这样,借助迭词化生硬为柔和,化抽象为具体,从而给人可观可感的立体形象和亲切动人的心理印象,同时又增强了歌词悠扬婉转的音乐美。

任何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学艺术种类,都有与之相应的表现手法。陕北民歌也是这样。陕北民歌这朵在黄土地上绽放的民间文学奇葩,也有着丰富而独特的表现艺术。陕北民歌的魅力是多方面的:它是陕北文化乃至黄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散发着黄土地上泥土的芳香,流淌着黄土儿女最通俗的词汇和最高昂的激情。它是我们黄土地的母语家园,更是我们黄土文化的特色和精粹。它土得掉渣、大得雄奇、美得撩人。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看,它的魅力与多种修辞手段的灵活妙用有着极大的关系。以陕北民歌歌词的修辞特色为切入点来研究陕北方言乃至现代汉语的修辞艺术,既有学术价值,又有艺术价值。贺敬之说:“一切来自人民并为人民而创作的作品和由它们组成的艺术长河是不会断头的。”正是“哪哒哒也不如咱山沟沟好”,“信天游永世也唱不完”。陕北民歌陕北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尽管文明的发展已经使它更多的变形后走上了舞台,但是出于对民间艺术的传承,我们应加大对它的研究。

参考文献:

[1]郝磊。影视中陕北民歌的艺术表现形式[J]。电影评介, 2006,(19)。

[2]汪东锋。陕北民歌的迭词与叠音艺术谫论[J]。广西社会科学,2003,(10)。

一般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方面

论文研究方法包括什么

论文研究方法包括什么?论文是大学毕业或者是学术研究经常用到的,研究方法是完成论文的一种手段和方式,那么论文研究方法包括什么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规范研究法

会计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它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或经济理论对经济行为人的行为结果及产生这一结果的制度或政策进行评判,回答经济行为人的行为应该是什么的分析方法。规范研究则是研究经济活动“应该是什么,应当怎么样”,或者说研究社会经济问题“应该怎样解决”等这一类的问题。

二、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认识客观现象,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确定、精确的知识研究方法,其重点是研究现象本身“是什么”的问题。实证研究法试图超越或排斥价值判断,只揭示客观现象的内在构成因素及因素的普遍联系,归纳概括现象的本质及其运行规律。

三、调查法

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也是实证分析的一种。研究者有计划地通过亲身接触和广泛考察了解,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研究有关教育实际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找出科学的结论,以指导教育实践。调查法一般是在自然的过程中进行,通过访问、开调查会、发调查问卷、测验等方式去搜集反映研究现象的材料。

四、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交给受训学员研究分析,培养学员们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及执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方法。它是根据某些普遍原理,对社会生活中的典型事件或社会实践的典型范例进行研究和剖析,以寻求解决有关领域同类问题的思路、方法和模式,提出新的问题,探索一般的规律,检验某些结论的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五、比较分析法

亦称对比分析法、指标对比法。是依据客观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通过同一数据的不同比较,借以对一定项目作出评价的方法。它是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方法。是通过实际数与基数的对比来提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经济活动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在科学探究活动中常常用到,他与等效替代法相似。

六、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又称思想方法、认识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一般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普遍适用的哲学思维方法;二是各门科学通用的思维方法;三是各门具体学科的特殊思维方法。通常所说的思维方法是哲学思维方法。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七、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于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其实质是对传播内容所含信息量及其变化的分析,即由表征的有意义的词句推断出准确意义的过程。内容分析的过程是层层推理的过程。它分析媒介所传递的信息内容,以了解传播者的意图和受传者同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方法。它不同于调查研究通过访问了解人们对各种问卷的反应,也不同于实验方法之观察人的行为,而是对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的定量和定性分析。精密的内容分析,往往同时附带对信源、渠道、接收者、反馈或其他传播状况,诸如态度、个性、人口特点等进行调查。因此,通过内容分析即可预期传播过程的状况。

八、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它指通过对收集到的某方面的文献资料进行研究,以探明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状况,并从中引出自己观点的分析方法。文献分析法是一项经济且有效的信息收集方法,它通过对与工作相关的现有文献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来获取工作信息。一般用于收集工作的原始信息,编制任务清单初稿。

九、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是运用数学提供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定量的分析、描述、推导和计算,以便从量的关系上认识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方法。它不是或主要不是指数学家研究数学的方法,而是指除此以外的科研人员以数学概念和理论揭示所研究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的方法。它属于理论思维的范畴,是对客观事物进行逻辑分析的重要形式和手段。也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十、模拟法

依据相似原理,先设计出与某自然现象或过程(即原型)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间接地研究原型的规律性的实验方法。模拟法是通过建造模型,以研究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一般地说,模型是人们基于想象和抽象而对现实世界某种实体系统的一种简化了的映象。

十一、功能分析法

或称结构功能分析法,西方语言学、社会学等学科分析研究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根据对社会现象功能的分析研究去解释说明社会现象。各个学科对功能分析的说法不一,对功能的解释也不相同。如:(1)语言学的.功能分析法。以功能为依据去分析语言。所谓功能是指一个语言成份在话语中和在它同别的成份的结构关系中所起的作用。如在语法中某一个词在更大一些的句法单位中所起的作用。

十二、预测分析法

对人们所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经济效果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事先提出科学预见的一种分析方法。预测分析方法随着分析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基本上可归纳为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两种。

写论文步骤

1、搜索资料

在真正进行写作前,你需要清楚你文章的主题(topic),让自己变成关于这个主题的专家。这就需要你大量的搜索资料进行研究。 你可以利用一切便利的条件,比如网络,图书馆或者学术数据库。此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笔记,让这些知识烙印在你的脑海。

2、分析

当你根据你的主题搜索学习了大量资料之后,你对你论文的论点便有了一个良好的知识基础。因此,现在你需要对你论文的论点进行近一步分析。你可以首先尝试分析别人的文章,进行学习。然后你需明确你的写作中心和目的,强化你的写作逻辑并为你的论点找到依据支持。

3、头脑风暴

好了,现在你可以自由解放你的大脑,让你的大脑活跃起来。如同写每一篇好文章一样,写好论文也需要你发挥自己的洞察力,释放自己的写作才华。你可以对自己提出一个问题并尝试用论文的方法来解答,你可以散散步去思考你论文的主题,提出你独到的见解。

4、要点

从你所想的众多点子里挑选出最好最清晰的,用简洁的一句话来总结他们,作为你论文的主要观点。记住你的观点一定要表达清晰,明确,简洁。

5、提纲

在你正式写论文的主体之前,你需要根据你的要点(thesis)写出提纲。其中要包括你论文的主题和论点,以及写作的顺序和结构。

6、简介

现在,你要开始正式写论文了。首先你要牢牢抓住你的论文主题,对你要写作的内容进行清晰的概述。这之中你可以针对你的主题在开头提出问题,即用反问的模式来吸引读者的注意。

7、段落

根据你的thesis,在每一个段落开头提出你的观点,即写出主题句。而后你需清晰的描述你的观点,阐述你的想法,并提出支持你的主张的依据。在段落写作之前,你可以先试着说出你的观点,想法和依据,这对你的写作会有一定帮助。

8、总结

尽量自然且优雅的对你的段落进行收尾,不需太拖沓。然后用简洁清晰的句子来对你的论文观点进行总结。

9、格式

此即是你论文引用的格式,根据你的导师的要求选择正确的格式,明确的列出你的信息源。

10、语言

现在你要重新审视你的论文,对你论文的语言进行修缮和修改。纠正你论文中的每一个语法错误,调整你句子的流量,对你的句子进行进一步编辑和美化。这之后,一篇优质的论文就诞生了。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论文通用的研究方法有哪些方面

有九大研究方法,分别是:调查法、实验法、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数量研究法、话题发散法、跨学科研究法、观察法。

4、个案研究法。这种研究方法在MBA专业被广泛应用。个案研究法具有基本3个基本的类型:个人调查、团体调查和问题调查。

5、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又分为 “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是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程度、规模等数量关系进行分析,揭示事物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发展趋势,以此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6、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其实就是运用归纳、演绎、分析及抽象等的方法来自己收集的材料进行加工,选择适合自己的材料,选择对于文章论点有用的材料,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进行分析,从而使研究对象可以有“质”的提升。

7、话题发散法。话题发散法就是采用话题扩散的方法就是在观点的基础上,从社会、环境、文化、家庭关系、经济等角度来切入,扩展适合自己观点的话题。

8、跨学科研究法。跨科学研究法是从整体上对于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一种方法。任何事物都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学科的研究看似是单独的一门学科,其实学科之间都是有统一的一个整体。

9、观察法。观察法就是研究人员通过自己的感官和一些辅助功能根据直接对被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和观察,获得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人们的感性认识,对于启发人们的思维、发现新的事物有一定的帮助。

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如下:

1、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2、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

3、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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